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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主的阴暗面读后感10篇

2022-05-23 02:10:18 来源:文章吧 阅读:载入中…

民主的阴暗面读后感10篇

  《民主的阴暗面》是一本由[英] 迈克尔·曼著作,三辉图书/中央编译出版社出版的平装图书,本书定价:98.00元,页数:800,特精心从网络上整理的一些读者的读后感,希望对大家能有帮助。

  《民主的阴暗面》读后感(一):“民主的阴暗面”与“性生活的危害性”

  民主有没有阴暗面?肯定有。所以,这本书的作者在某种意义上肯定说出了部分真相。民主操作不当,或者不够成熟的时候,阴暗面就会很大。同样,某种“失败的民主”也可能会扩大这种危害性。

  同样,性生活有没有危害性?肯定也有。比如,过度的性生活会导致腰酸膝软,影响身体健康;泛滥的性爱会导致性病蔓延,种种阴暗面不一而足。

  但这种问题的讨论需要建立在“拥有民主”和“拥有性爱”的基础上;如果某地的人根本不允许过性生活,那谈论“性爱的危害性”就没有任何意义;同样,如果某地根本就没有“可操作的民主”(概念和口号除外),那谈论“民主的阴暗面”同样也毫无价值。

  很显然,对于没有性生活的人而言,首先是应该获得过性生活的权利,至于性生活的危害性,那根本还是虚无缥缈的话题,当务之急是可以过性生活而不是谈论性爱的危害性;同样,对于根本没有任何民主生活的地方的人民而言,拥有民主才是第一位的,才是当务之急,如果在不拥有“民主体验”的前提了,谈论“民主的阴暗面”,那就成了无本之木和无水之源,不仅荒诞不羁,而且极其可笑。

  所以,这本书若放在高度民主化的美国,作为生活之外的“谈资”也好,作为“学术讨论”也罢,都是没有什么问题的。可是如果把这本书移植到北朝鲜,我就认为意义不大,不仅意义不大,简直就是“荒唐到死”。

  不过,我相信北朝鲜(或类北朝鲜国家)的统治者见了这本书肯定会很高兴,他们终于可以义正言辞地告诉他们统治下的人民:看看,西方的民主有什么好?那是一点都不好。到处都是阴暗面,你看人家美国学者,已经饱受“民主阴暗面”的摧残,苦不堪言,还是我们这里的人生活得无忧无虑,让民主见鬼去吧,让美国人民永远生活在“水深火热”的民主中去吧。

  而这些国家里的“太监”们也会发出欢呼:看看,性生活的危害多大呀,我们这些在领导关怀下从不过性生活的人是多么幸福。要永远感谢领导不让咱过性生活的英明,要牢记性生活的危害性,坚决杜绝“性生活”,坚决不走“过性生活“的邪路。

  《民主的阴暗面》读后感(二):【补缺】第11章

  本书第11章被理所应当地作了部分删节。对于肉食者罔顾学术自由的任何严厉的指谪可以说都是毫不为过的,然而残酷的现实并不靠吾辈在网上敲击键盘就能够被“骂”好的。所以还是想着利用网络做些更实际的工作,所以开始补译第11章的中国一节,并重译导论。但无法在此站直接公开发布,故只好循着曲线救国。水平有限,仅供参考。

  下附链接:

  文 / 李公明

  【一、从“受害者叙事”到“施害者叙事”】

  回顾20世纪人类历史,非战争状态下的大规模种族屠杀以及清洗是最残酷的事件和最野蛮的行为。但是,学术界对此进行的总体性研究却远远不够。在长时段目光审视下,围绕这些屠杀、清洗的历史演变关系仍然存在很多盲点。甚至还有一些前后延续较长时期、相继导致千百万无辜人口死亡的历史事件仍然被刻意淡化、遮蔽,甚或以各种意识形态的名义美化。已故历史学家托尼·朱特在其杰出的历史著作《战后欧洲史》中坚定地认为,对历史上国家罪恶的承认和忏悔,是进入当代公共生活无法逃避的途径;他从“受害者叙事”的角度追问:为什么那些古拉格集中营中的受害者还没能像纳粹迫害下的受害者和幸存者那样得到赔偿和纪念?干百万名战时纳粹政权受害者在战后沦为了新政权的受害者,他们又该怎么办?西方社会为何如此地漠视这些问题?但是,这种普遍的、不因社会变迁或政见歧异而中断的“受害者叙事”的合法性,在许多地区政治中仍受到极大的压制和剥夺。

  这是“施害者叙事”角度的重要意义。

  【二、是“民主的阴暗面”还是民族主义的阴暗面?】

  此外,作者在面对不同性质类型的屠杀行为时,严格厘清与“民主”的关系。如在第11章中对政治灭绝、阶级灭绝、自相残杀以及因错误政策造成的大规模死亡的论述,明确指出作为施害者的政权“与民主一点也不沾边”。应该说,在有了这些梳理的基础上,再来看备受争议的“民主的阴暗面”概念,可以避免简单化的解读和评判倾向。

  其实,需要读者细心分析的是,曼在该书中也有类似的思路,例如在第11章“阶级清洗”中谈到,当国内的敌人被视作民族叛徒,阶级运动引导了种族民族主义。(第406—407页)在20世纪的激进主义革命史上,这是早已被证明的政治与历史逻辑。

  在我看来,需要梳理的问题还不仅仅是“民主”与“民主化进程”和“民主”与“民族主义”的区别,还在于在曼的叙述语境中的“民主”所指称的历史现象:“人民统治(rule by the people)”的原则被扭曲为被特定的一个种族或宗教团体统治,也就是以“人民”的名义所实行的清洗;同时他也提到了阶级清洗,并且把它与阶级革命相联系。(见《经济观察报》的访谈)

  在他的详细列出的“社会(或种族)团体间相互关系中的暴力与清洗类型”(第16页)中,从“文化压制”到“有选择的治安压制”,发展到“全面的治安性镇压”、并非有意而为的“大规模死亡的暴力”以及最高等级的“有预谋的大规模平民杀戮”,既是一个逐步升级的过程,也是涵括了种族灭绝、政治灭绝和阶级灭绝等不同性质的性质类型,同时也包括了主观动机上有预谋的性质与错误的主导政策所导致的性质。在全书的论述中,这些过程、性质和动机的多元性同样得到论述和解释,真正体现了宏观比较的视角。

  作者在对不同类型的清洗灭绝事件的分析中,都试图厘清“通向奥斯威辛的曲折道路”。从“施害者叙事”的角度来说,首先就是从“施害人身上区分出9种常见的动机”,从意识形态权力到官僚制中的“平庸的恶”。其次是深入分析在暴力伤害的发展、升级过程中各种因素如何发生作用,其中一些论述尤其重要,如不断升级的暴力如何带来适应性、意识形态宣传如何使被清洗对象妖魔化和非人化等等。

  最后,应该说第11章的内容颇为重要,对于中国读者而言,绝不是无关宏旨的枝蔓末节。中译本从标题到内容都作了删节。当然这是可以理解的,但是似乎应该在书末有个出版说明更好一些。

  原文刊载于腾讯大家 2015年9月27日

  《民主的阴暗面》读后感(四):民主·现代性·大屠杀

  回顾中外历史,大屠杀可谓古来有之,无论是秦将白起坑杀四十万赵军,还是成吉思汗在西征时的野蛮屠城,其残忍和惨烈程度丝毫不亚于现代历史上的任何一次大屠杀。然而大多数学者仍然认为,以某个种族整体作为消灭对象的大屠杀,却全部都发生在现代。

  “民主的阴暗面”这一书名可能会对读者产生误导,让他们误认为这是一部批判民主的政治学论著。实际上,迈克尔•曼这里所采用的“民主”一词指的是广义化的民主。任何借助于大众政治动员进行统治的政治制度,都可以归入这本书里的“民主”范畴。因此,本书论述的“民主”就不只包括那些进行“自由公正的民主选举”的国家,同样也会把希特勒的纳粹德国和斯大林治下的苏联囊括在内。

  透过迈克尔•曼在本书当中的讲述,我们可以清晰地看到:如果没有良好的制度制约,那么现代性本身,就很可能会为大规模的种族屠杀提供最大程度的便利。科学的理性计算精神、技术的道德中立地位、社会管理的工程化趋势……正是现代性的这些本质要素,使得像大屠杀这样灭绝人性的社会集体行动成为可能。要想避免这样反人类、反文明的种族屠杀,就仍然必须从制度建设方面来寻求答案。因此,尽管迈克尔•曼将本书命名为“民主的阴暗面”,但杜绝种族屠杀现象的再次发生,还是要寄希望于民主制度的进一步改革与完善。

  环顾当今世界,局部战争、冲突与屠杀连绵不断,而类似同性恋、精神病人这样的弱势群体仍然遭受各种各样的歧视与压迫,无论是迈克尔•曼在书中为我们介绍的种种阴暗面,还是我们在这个不完美的现实世界中所感受的这些阴暗面,都应该成为我们进一步革新、构建更好的世界的动力。

  2015.7.14晚作于竹林斋

  (本文首发于“高和分享”微信公号。)

  《民主的阴暗面》读后感(五):民主的阴暗面还是现代性的阴暗面?

  这部著作的问世在国内引起了不小的关注,自然,作为一个对民主转型有着独特学术兴趣的读者,也拔了草。平心而论,这部书如果可以换个标题就值五星,我给了三星是因为他大概还需要再换个翻译。

  为什么我认为他应该换个标题呢?因为其实曼所讨论的更多是现代性对于种族灭绝的影响,而并非民主。在某种程度上来说,民主是现代性的重要产物,但两者并不对等,因为现代性的价值体系里还包含着自由主义、社会主义、世俗主义、理性主义、科学主义等一系列的核心价值,这一点曼在书中也有涉及。虽然他在论述的过程中将现代性对种族屠杀最大的影响界定在了人民性的界定上(他将此界定为民主所必须的共同体基础),但人民性界定的标准却并非民主的结果,而是民主运行的前置条件,准确的来说,是作者论述中的有机民族主义和无产者社会主义。

  作者的核心观点其实都在一开始和最后结束部分的八论点上,为了方便读者,我将这八个论点做一简单整理:

  2.种族之间的敌意往往发生种族成为最主要社会分裂维度的社会中,尤其是当这种分裂还与经济政治权力想勾连时,就会更加严重。

  曼在《社会权力的来源》中界定了他的四种权力模型,以此来研究人类社会的权力关系,自然,在这部著作中,四种权力的模型发挥着重要作用。当意识形态、经济、政治、军事权力的不平衡与种族分裂相结合的时候,这种分裂就显得愈加难以弥合。

  古老是因为,他们互相之间可能已经经历了百年甚至前年的仇视,这种仇视或者文化上的对立给他们造成了非常负面的历史记忆,这种历史记忆很容易激怒年轻的男人们冲到种族屠杀的第一线。

  建立民族国家的诉求意味着这种种族差异的政治化,政治权力是四种权力中最核心的,一旦掌握了政治权力就可以实现对其他权力的合法配置,尤其是在这种政治权力往往还披着民主的外衣的时候,就更加显得重要。为了避免所属族群的边缘化,为了应对可能的风险,冲突就更容易发生。

  4.两大族群心理预期势力的均衡。

  这意味着对于少数族群而言,能够获得外部的强力支持或者自身一直以来掌握着足够的政治经济、军事资源;对于多数族群而言,他也自信可以通过自己压倒性的军事实力和意识形态优势实现胜利。双方都有恃无恐,在和平的谈判桌上就更容易陷入僵局,最终女只能让暴力来解决问题。

  7.主要的发动者来自于掌握政党和国家的激进精英、军事人员和核心支持者。

  《民主的阴暗面》读后感(六):民主化带来种族屠杀?

  作为一名优秀的历史社会学家,曼的高明之处就在于他论述的纵深,他的笔触没有停留在二十世纪,而是从古到今详细梳理了一遍人类的种族屠杀史。他自亚述帝国讲起,历述中世纪西班牙人迫害犹太人,克伦威尔屠杀爱尔兰天主教徒,十九世纪中、东欧各国对犹太等少数族裔的迫害,殖民主义者对被殖民人群的剥夺,一战末期发生在土耳其的亚美尼亚人大屠杀,纳粹对犹太人的大屠杀,南斯拉夫诸民族在解体时的相互仇杀,胡图人在卢旺达对图西人进行的种族灭绝等案例。通过详述以上案例,他试图回答以下这些问题:种族屠杀到底是一个原始现象还是现代产物?施害者(种族屠杀的发动者)是整个族群还是少数精英?施害的动机到底是出于理性、情感冲动还是某种社会规范?施害者本人是疯子、狂人,还是就是普通人?

  首先,曼恐怕是在最宽泛的概念范围内使用“民主”这个词汇。在大多数情况下,他没有提及民主的程序标准,而指的是“人民在它自己的民族国家中当家做主”(页4)。换句话说,曼是把“人民统治”而不是“民主程序”作为民主的主要标准。根据这一标准,只要国家的政治主体是(抽象的)“人民”,就可以认定“民主”的存在,只要国家政制的发展方向是去身份政治化或去阶级化(这意味着老式的君主制或贵族制不再适用),将“人民”的同意或“人民”的利益作为政治合法性的来源,就意味着“民主化”的开始。这种民主定义就跟民族主义有了相当大的重合——民族主义也在强调民族(这个集体身份)在国家政治生活中的首要性。在进行案例描述的时候,曼实际上也放弃了对民主程序与机制的剖析,而是直接将批评目标指向“民主”的后果——“民族国家”与“有机论民族主义”。这样,曼虽然声称自己是在谈“民主”,但是其内涵同我们所知的“民族”、“民族主义”也差不了多少。当他在谈论民主的不良后果时,他实际上分析的是大众政治的出现与影响。

  民主和民族主义当然有一定的关联,“民族性原则最初并不是指向其他民族的利剑,它是针对暴君的。”(Mises,1919)“没有人民主权在先,没有对统治者、被统治者、阶级与集团地位的一种全面和彻底的重新修定,民族主义是不可想象的。”(霍布斯鲍姆,1992)。但是这两者还是有区别的。以中国而论,自清末到民国,民族主义兴起,大众政治出现。但我们可不可以说当时的中国就已经是一个“民主”国家或正在“民主化”中呢?能不能把当时的社会问题归因于“民主化”?这恐怕只能在最宽泛的意义上才成立。

  由于概念上的模糊,曼实际上是在把民主化看成是一种宏观历史运动(而不是把它看成是一个政治过程),把十七世纪以来大众政治的出现这一历史现象统统以民主化一词指代(只要大众政治出现,曼就认为民主化开始了),所以曼在案例选择上出现了相当的混乱。比如他最着力分析的两个案例——土耳其对亚美尼亚人的屠杀(1915-1923)、德国对犹太人的屠杀,奥斯曼土耳其和第三帝国都很难被看成是民主国家,或处于政治民主化进程之中(当时的奥斯曼土耳其尽管有一个名义上的宪法和议会,但是实际上处于青年土耳其党人的军政府独裁时期)。

  在土耳其这个案例中,制造大屠杀的青年土耳其党人固然是在土耳其十九世纪的政治改革运动中产生的,但他们并不秉持什么民主理想(尽管他们推崇抽象的土耳其人民),而是强调技术专家治国和集权,我们很难把他们看成是典型意义上的“民主人士”吧。至于德国,曼自己也说到:“在我所有的个案中,此案最不符合我的论点。它是最为国家主义和最有预谋的,同时有一个最为统一和最少产生不稳定的国家。”固然,纳粹是德国平民政治觉醒的产物之一,但是充当纳粹母体的旧德意志帝国却是一个威权政体,纳粹政治本身也恰恰是民主政治的最反面。

  顺便说一下,曼对案例的选择似乎是有瑕疵的,他选出来分析的都是已经发生过屠杀事件的案例,再从中分析引发屠杀事件的因素(他找出来的是民主或民主化),这种根据因变量选择案例的做法会出现选择偏差,因为它可能造就严重的伪相关现象(格迪斯,2012)。比方说,英、法是西欧民主与民族主义思潮的起源地,为什么在英、法这两个国家,“民主与民主化”没有制造种族屠杀或族群清洗呢?又比方说,马来西亚与印度尼西亚相比,民主化的程度明显要更深,但是为什么是印度尼西亚而不是马来西亚发生屠华事件?

  杰克•斯奈德(Jack Snyder)做过近似研究,他在《从选举到暴力》一书中的处理可能要较曼为优。他也看出,民主化过程中的国家很有可能出现内部冲突或者外部战争,以及很多族群冲突并非来源于历史积怨(或“远古仇恨”),群众民族主义情绪实际上是在民主化时期陡然出现的。斯奈德对民主与民主化的解释与曼相似,但是与曼不同的是,他给出了一个相对可衡量的因果机制——“精英劝说”(Elite Persuasion)理论。他认为,十七世纪以来政治权力向大众转移是常态,在此常态之下,是精英的策略选择造就了各国民族主义道路的不同(其中两支指向国家内部族群冲突)。斯奈德的这一模型有两个主要的变量:精英利益与民主社会是否能够调节;国家政制力量。如下:

  精英为了在大众政治时代继续掌握权力,就鼓吹民族主义。他们的鼓吹是否能够成功,要看他们掌握的工具是否足够(这主要指的是旧国家机器是否强大,有没有代议机制)。假如精英的利益不可调节,在他们掌握足够强大的国家机器的时候,他们就提倡一种反革命型的民族主义,带有很强的保守主义意识形态色彩,旨在实现对特定阶层或文化团体的排除与打击(比方说帝德时期俾斯麦对天主教的“文化战争”)。当国家机器衰败到一定程度的时候,精英就想把特定族群培养成自己的政治基地,其民族主义出现“内卷化”,依托于特定族群与文化团体之上,故意制造与它族群的矛盾。这两种民族主义都有可能导致族群冲突。以上就是斯奈德的解释,而这种解释要更精致一些。

  最后,需要提醒读者一下,也许有人读了曼这本书之后得出一个结论——既然族群清洗与屠杀是民主化所导致的,那么不搞民主化不就行了吗。这种说法恐怕是有问题的。如果我们像曼一样用长历史眼光来分析人类的族群屠杀史,我们确实可以发现近现代大众政治、民族国家与民族主义的出现确实是一分界点。问题是,我们无法仅从这种历史间接关联推导出在具体事件中民主化就会导致大屠杀这个结论。除非我们了解该民主及民主化的政治程序是什么样的,了解民主化之前该国家、族群的政治、经济、社会与阶级结构,了解该民主化的具体政治与社会进程,否则我们既无法解释,又无法预测族群冲突与屠杀。比方说斯蒂芬•威尔金森(Steven I.Wilkinson)在《选举与暴力》一书中根据印度经验提出,族群暴力确实是在选举政治兴旺的时候增加,在军事管制下减少,但是各地方不同的选举规则、政党制度本身才是族群暴力爆发与否的决定因素,有的煽动暴力,有的不会。又比方说,曼提到,世人对“人民”的诠释有两种,一种是“分层的人民”(Stratified People),另外一种是“有机的人民”(Organic People)。前者把人民看成是多阶层、多利益的多元政治构成,而后者把人民看成是种族的、单一不可分的血缘团体。前者属于英美,而后者在中东欧特别流行。按照曼的说法,这种有机论民族主义要为多数大屠杀负责。那为什么是中东欧国家奉行有机论民族主义呢?他的解释是(一)民主理想在中东欧出现较晚,人民主权的理念更深;(二)人们对国家的期望更大;(三)中东欧的国家多多民族帝国,帝国内各民族主义者相互刺激。那么在这里,曼至少就提出了两个因素要考虑(尽管他只是蜻蜓点水,未继续深入),一是民主化启动的时间点,二是民主化之前的国体类型。曼在这里没有点到第三个因素:政体与社会类型。传统上英国社会各阶级的关系要比中东欧各国来得好(这得益于英国的民主传统),对政治的理解要更健康、更现实主义,也用不着刻意去制造“想象中的共同体”。

  而且,即使不搞民主化,难道就不会发生族群冲突乃至屠杀吗?托克维尔曾说道:“身份平等的逐渐发展,是事所必至,天意使然。”换句话说,即使不搞民主化,难道大众政治就会不复存在吗?而只要大众政治存在一天,就有大众能量被滥用的危险。解法是,要么消灭大众政治(这点是做不到的),要么我们建设一个好的民主,用它来引导制衡大众政治那野火般的能量。

  注:本文已发表于澎湃。

  《民主的阴暗面》读后感(七):【转载】民主及其半径 by刘瑜

  《民主的阴暗面》讨论现代化危机

  曼的观点模糊印证了我们一些印象式认识:比如2001年美军入侵之后,阿富汗死于战乱的人数达4万多;而2003年萨达姆倒台以后,伊拉克死于战乱的人数则高达17万左右。此类众所周知的案例显示,贸然“移植”民主带来的可能是灾难,而非“公主和王子从此过上了幸福的生活”。然而,盲人摸象摸到象腿后还要继续摸下去,否则看到的只是“局部的真理”。据统计(参见“重大政治暴力事故”数据库),阿富汗在2001年被卷入民主化进程之前,死于塔利班时期和之前苏军占领时期战乱的人数高达100万;而伊拉克在“被民主化”之前,上世纪60年代以来死于库尔德冲突的人数就高达15万,死于宗教派系斗争的人数是2万-3万人,而死于两伊战争的人数是50万,第一次海湾战争则导致10万人死亡。可见,至少就伊拉克和阿富汗而言,似乎专制时代也并非莺歌燕舞的人间天堂。单就死亡人数而言,甚至专制时代“完胜”转型之后,虽然近年这两个国家的“半吊子民主化”也的确乏善可陈。

  那么,曼为什么将族群屠杀归咎于民主?很大程度上是因为他对“民主”这个概念做了非常广义的解读。在他的书里,不但“自由公正的定期选举”(当代学界对民主的主流定义)被视为“民主”,纳粹的统治和斯大林主义的阶级专政也被归入“民主”范畴;不但选举前后的暴力被视为民主的问题,围绕着“伪选举”甚至还没有来得及发生的选举所发生的暴力也被视为民主的后果。由于现代社会几乎所有国家都借用“民主”的话语建构其合法性并组织某种形式的“选举”,因此某种意义上,几乎所有现代社会的大规模冲突都能与“民主”挂上钩。如此宽泛的定义当然能引出“指哪打哪”的结论,但是过于宽泛的定义也造成对结论信息量的稀释。

  仔细阅读,会发现曼所讨论的,与其说是民主化的危机,不如说是现代化的危机。所谓现代化危机,首先是指“国家建构”(state-building)的挑战——各种组织、派系、族群在角逐暴力垄断权过程中爆发的冲突——这一过程几乎不可避免地引发暴力冲突,无论它是否指向民主化。无论是前南斯拉夫地区上世纪90年代的冲突,还是德国19世纪末20世纪初的崛起,或前溯到英国在克伦威尔时期对爱尔兰、苏格兰的征战,或甚至再前溯至中国的春秋战国时期(就其暴力有效垄断程度而言,被福山称为最早的“现代国家”),“国家建构”一般来说总是伴随着血腥暴力,这一点并不以“国家建构”之后到底建立了什么性质的制度为转移。与分封制下的王国、教区、自治城市等“产权模糊”的前现代政治单位相比较而言,现代国家的“排他性”主权观念注定了通向它的道路是一条血雨腥风之路。“率土之滨,莫非王土”,肯定不是举国民众摇着鲜花、铺着红地毯所开拓。

  现代化危机的另一个层面就是所谓“富国强兵”的挑战。这几乎是“国家建构”进程的必然逻辑。一旦政治竞争以“国家”为单位展开,“落后则挨打”的社会达尔文主义观念投射到国际体系当中,以集权为特征的国家主义就有了生存意义上的辩护。为了“祖国”的强大,任何对个人权利的计较都显得过于布尔乔亚。这一点在后发展国家中格外明显——“挨打”之后的奋发图强总是格外悲情。“富国强兵”成功了,一不小心可能变成军国主义(德国、日本);不成功,则对内专制变本加厉——打不过外敌,回家“打老婆”总还有力气——瓦解中的奥斯曼帝国对亚美尼亚人的屠杀就是实例。

  悲剧之前奏常因权力解除有效制衡

  那么,专制或民主,与现代化过程中的这种冲突过程是否存在联系?是否一种现代化路径比另一种路径更可能加剧族群暴力?这个问题之所以很难回答,原因不仅在于经验现实本身的多样性,而且在于在“冤冤相报”的历史逻辑中,研究者难以分离专制的后果与民主的后果——一个杯子摔碎了,到底怪那个撞到它的人、还是怪那个一开始就没放好它的人?布隆迪1993年第一次大选后,发生了种族大屠杀,但是此前的专制时代,有过规模更大的种族屠杀,账到底从哪里算起?

  这也是为什么相关的实证研究很难得出一锤定音的结论。从逻辑上讲,专制常常恶化种族屠杀与清洗,原因在于缺乏制衡。一个自由民主的社会一般总会将社会的多元性投射成政治的多元性,而多元性构成制衡。如果当年成吉思汗的蒙古包像1968年的白宫那样,前面站着成千上万的反战游行示威者,多半蒙古军横扫欧亚时的各种屠城也难以发生。理论上,当然可能全民嗜血,但是如果没有精英操控的环节和信息屏蔽的环境,全民“失心疯”的状态似乎极少出现。而精英操控加上信息屏蔽,就意味着专制本身。所以,哪怕希特勒经由民主选举上台,他也需要在取消国会与选举、实行言禁党禁、摧毁公民社会之后才可能完成如此血腥的种族屠杀。

  从史实上而言,二战结束以来最血腥的内战,也往往的确发生在专制体制之下:从柬埔寨的屠杀到苏丹达尔富尔的屠杀,从安哥拉内战到乌干达阿明政权的暴政,血腥悲剧之前奏,往往是权力解除任何有效的制衡。Steven Pinker观察到二战以来全球暴力冲突规模显著减少,这与同时期全球民主政体的爆炸式发展亦步亦趋,或许并非巧合偶然而已。

  即使观察曼在书中举到的例子,我们也会发现,从纳粹德国到卢旺达,从亚美尼亚到前苏联,不管激进民众在仇恨的煽动中扮演了什么角色,最恐怖的政治暴力往往由“国家”组织完成。任何一个社会都有族群或阶级冲突,这种冲突常常引发暴力骚乱,但是只有政府的有组织参与才会使这种暴力骚乱升级到屠杀式清洗的程度。这未必是因为政府比社会“更恶”,而是在施恶的过程中政府比社会“更能”。这一点曼在分析为什么印度没有出现屠杀式清洗时也曾指出:族群暴力骚乱在印度此起彼伏,但是为什么没有酿成卢旺达式的屠杀?答案在于,哪怕是“拉偏架”,政府最后总是以调解者而不是屠杀组织者的身份出现。

  民主和专制推动冲突的机制不同

  或许,与其说民主一定能带来和平,不如说民主和专制推动冲突的机制不同。Snyder和Mansfield在《从选举到暴力》中试图论述,选举必然引发政治动员,而族群动员是政治动员最便捷的方式,这就是民主转型引发冲突的机制。比如,前南斯拉夫地区在共产主义时代并没有大规模的暴力族群冲突,但是红色意识形态坍塌之后,无论是米洛舍维奇还是图季曼,都发现最顺手的动员话语就是民族主义。利比亚在卡扎菲时期也并没有大规模的族群流血冲突,是铁腕人物倒台带来的权力真空,令“各路豪杰”开始沿着族群宗教派系招兵买马。

  当然Levistky和Way很早就指出,不能把“国家失败”的账都算到民主化头上——在诸多“失败国家”,专制的倒台从来就没有真正带来过民主进程,而“国家失败”可以发生在任何一种政体之下。我们常常轻易把“专制”与“强国家能力”等同,但其实正如各行各业都是一小批精英从一大堆庸众中脱颖而出一样,真正强有力的独裁者在独裁者界也是凤毛麟角。

  但是,从历史上当独裁者中的“楚翘”真的出现时,专制在维护稳定方面——至少短期内——也不是没有“优越性”。一条街上的“大流氓”厉害到一定程度时,“小流氓”往往落荒而逃。战争依赖于不确定性,但力量悬殊到战争结果已经不存在任何不确定性时,与其奋起反抗,不如“入股分红”。国际关系所谓的“霸权稳定论”放在国内政治中,也是一个道理。

  民主化一开始,需为“多数原则”划一个半径

  但根本上而言,民主化之所以可能加剧冲突,原因在于民主内置的“多数原则”——“多数”对这一原则的滥用,以及“少数”对这一原则的恐惧。如果一个“少数”群体在威权时代还是这个国家的统治者的话,“多数原则”就意味着前统治集团被扫地出门。扫地出门之后,其人口劣势很可能决定了其“永久性”少数地位,那可真是“一只靴子踩在脸上,永远地”。1991年克罗地亚和波黑地区的塞尔维亚人、1993年的布隆迪图西族、2003年后伊拉克的逊尼族都正好面临这样的处境——曾经的统治精英一落千丈,失去政治地位,失去资源优势,甚至生存受到威胁。于是,与其坐以待毙,不如同归于尽。

  何以在某些国家,民主化的过程并没有造成族群清洗、甚至在某些情形下显著缓解了族群冲突?不妨这样总结:既然民主意味着“多数统治”,那么,如果新的统治者能够对“少数”的权利与安全做出可信承诺,或许从船上到岸上的这一跃能够平稳着陆。

  承诺何以可信?卡里斯马又温和节制的领袖总是可遇不可求的上天福佑——世界上有几个曼德拉、甘地或者华盛顿?

  国际舆论与军事压力的聚焦,同样可能帮助“镇住”局势。但根本而言,是民主化从一开始,就需要为自己划一个半径,建设独立于民主机制之外的权利和安全保障体系——法院独立审判权、中立的媒体、结社的自由、活跃的私营经济、宪法中的权利法案——这些机制未必是反民主的,但却非民主的。只有当受到威胁的“少数派”感到即使是在一个“多数原则”的游戏规则中,自己也有“讲理”的地方,他们才不会将民主化视为一种威胁。而如果民主制度的设计本身能够一定程度上向“少数”倾斜——两院制、不对称的联邦制、选区划分的倾斜、选举制度的设计、议会内阁乃至官僚机构一定比例的配额制,则“少数派”不但不会再将民主制度视为“威胁”,甚至可能将其视为机会与希望。

  有一点极少存在争议——民主转型的过程或许险象环生,但是成熟的民主制度更有利于稳定。即使是曼或者Snyder,在其书中也完全认可这一点。所以问题是,如何从摇摇晃晃的船上纵身跃至岸上?历史积怨不可改写,人口结构无法一夜之间重塑,温和而有力的领导人不可多得,国际乃至地区局势难以掌控,稍有机动性的领域就是制度设计与转型顺序。以民主转型来约束权力的独断专行,但同时也为“多数原则”划定一个半径,在民主可能着火的地方预先布好法院的独立审判权等“消防栓”,或许是缓冲其潜在危险的必要思路。这听上去似乎反讽——只有当民主不那么民主时,它才不那么危险。但万事万物,有多少不是从其极端中拯救自身?资本主义如此,宗教如此,甚至爱亦如此,这一点上,民主只是不例外而已。

  刘瑜

  原载新京报

  《民主的阴暗面》读后感(八):多数人的暴政

  孤立地看待这本书,很容易得出一些耸人听闻的结论,但如果放到西方的思想系谱里去,可知它具有深远的背景。迈克尔•曼的这种“恶乃生于文明自身”的道德怀疑主义的幽暗意识,显然是源于基督教精神:除上帝外无完美的存在,每个人都是罪人,哪怕是在他做好事的时候。而从西方政治思想史来看,在几乎一两千年的时间里,“民主”理念都是一个受到怀疑的例外,并不像现在这样被奉为准则。直至《联邦党人文集》中,美国建国诸杰都还猛烈抨击完全平等的直接民主,认为那“从来就是骚乱和对抗的竞技场,个人安全和产权,从未得到保障,总体来说,直接民主制,都是短命的,而且死得暴烈”。

  为何在特定情形下,尤其在转折进入现代进程后,按说是在更文明进步的时代,“多数而贫穷的人成为统治者”这一看似分明是好事的制度,却反倒会带来黑暗的一页?原因可能是:当多数人被组织和动员起来后,他们往往凝结成一个紧密的命运共同体,此刻如果不能加入他们(也就是“公民”或“人民”),那么被他们选中为敌人的那些群体(例如被视为“人民公敌”),往往就要倒霉。

  这样的事例古已有之:在伯罗奔尼撒战争时代的古希腊克基拉的一场政治冲突中,占多数的民主派几乎屠杀了全部寡头阶级。然而那时毕竟只是偶发的,“民族”和“种族”也不被视为一个重要的认同对象。在中世纪,你属于哪个民族根本不重要,甚至直到近代人口普查时,很多人在被问到自己是什么民族时也答不上来,而只说自己是“本地人”。因此,近代以前欧洲对“非我族类”的有计划清洗,基本上是针对“异教徒”,在宗教战争时期的圣巴托洛缪大屠杀等,都是不同信仰群体之间的互相排斥反应。

  这样,有些社会群体逐渐被视为是一个有待解决的“问题”。在这种情况下,如果国内不同族群之间原本就有社会地位、经济利益、土地空间等方面的矛盾,那一旦有人在这火药桶上点燃一根火柴,情势就会爆发。其结果是,施害群体在意识形态上便决意把非己群体(out-group)清理出去——这种清理开始也许是温和的办法,但当这无法奏效时,越来越激进的手段便会接连出笼。按书中令人信服的分析,在纳粹德国,“犹太问题的最后解决方案与其说看上去像一个偶然事故,还远不如说是无情克服其前进途中一切障碍的意识形态上的逻辑升级过程”。请注意,即便是纳粹,最初也只是想把犹太人赶走、吓走,只是在德国东侵后俘获了更多犹太人,而又不可能将他们继续向东赶,才设立集中营进行大屠杀——这倒也不是他们早先更仁慈,而是因为相比起犹太人自己离开,把他们集中屠杀实在费事多了。

  已刊《三联生活周刊》2015年7月27日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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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勘误:

  .73:[称法国人为frinchman,苏格兰人为skotte]作者故意用两个形声相似的错误称呼表示其非本地人:按,这两处疑是中世纪的地方英语拼法

  .142:俄国与奥斯曼帝国……它们的核心身份(马斯科维和安纳托利亚)比它们最受威胁的边界省份(俄国欧洲部分和巴尔干国家)更落后:马斯科维=Muscovy=莫斯科大公国

  .144:[土耳其]帝国的少数派过去长期享有宗教宽容和地方自治。每一个“书上的宗教”都有它自己的米勒特(一个既表示自治又表示民族或社区的词):按,“书上的宗教”即指有自己天经的宗教,特指基督教、犹太教等,见《古|兰|经》黄牛章109节:“信奉天经的人当中,有许多人惟愿使你们在继信道之後变成不信道者,这是因为他们在真理既明之後嫉视你们的缘故。但你们应当恕饶他们,原谅他们,直到真主发布命令。真主对於万事确是全能的。”113节:“犹太教徒和基督教徒,都是诵读天经的,犹太教徒却说:‘基督教徒毫无凭据。’基督教徒也说:‘犹太教徒毫无凭据。’无知识的人,他们也说这种话。故复活日真主将判决他们所争论的是非。”

  .173:近3万希腊人在土耳其攻下土麦那城之后被屠杀:当作“士麦那”,即今伊兹密尔

  .209:在阿拉伯它的任务与《阿拉伯的劳伦斯》中的任务类似。译注:英日影片,讲述了第一次世界大战期间英军的一名军官在阿拉伯搬到领导当地人屡获胜利:按,“英日”误,那是英国影片,但原文的意思也不是说电影,而是“阿拉伯的劳伦斯”这个人

  .392:与土耳其人的斗争联合了保加利亚和俄罗斯的力量,所以民族主义者经常是亲斯拉夫的——很多人希望被庞大的苏联邻居疏远。保加利亚向希腊人、塞尔维亚人和英国人宣战,但很小心地选择不对苏联人宣战:应是“很多人不希望……”

  .402:波兰实际就是波兰人的,爱沙尼亚就是爱沙尼亚人的,罗马尼亚归罗马人,等等:应是“罗马尼亚人”

  .439:随着一项与苏联之间的把波兰边界向西移动大约150英里的协议的签订,4300万波兰人与52万乌克兰人、白俄罗斯人和立陶宛人被重新安置在苏维埃社会主义共和国联盟境内(苏联):恐应是“430万”

  .618:入侵以及随后的镇压和挨饿杀死了大概有1.5万至1.7万本地人,估计占到总人口的25%:东帝汶现人口近120万,在1975年印尼入侵时也不会太少,疑是15-17万,否则不可能占到总人口25%

  《民主的阴暗面》读后感(九):【转载】季风书讯:何谓“民主”?——“自由民主” vs. “有机民主”

  文/严搏非

  本书的作者迈克尔.曼(Michael Mann)是当代最重要的社会学家,而这本《民主的阴暗面》则描述了现代性200年以来的一个极为重要的现象,这一现象直到今天我们仍在面对而无法回避,即:以抽象的“人民”的名义,对另一部分被归为“非人民”的“异己”或族群进行清洗的现象。

  从法国大革命以来的民族国家体制,都是建立在大众政治动员之上的,曼因此将此类不同于传统政体的体制都称为“民主”政体,然而这些具有相同名称的政体却有着截然不同的两分。一种是“自由民主”(liberal democracy)体制,这种体制承认实行民主自决的社群即人民是由不同阶级和文化所组成的多元组合,因此,它将民主制度视为协调不同利益和谋求共识的机制,从而将人民集体认同的内部排他性降为最低,如英美法等国;一种是“有机民主”(organic democracy)体制,它将“人民”视为一个同质同构的完整有机体,此时,统治者自我宣称的“民主制度”便成为“人民”统一意志的象征,任何异于这一意志的杂音,则被视为对“人民”的背叛,于是,便“全国共讨之,全民共诛之”。

  这类“有机民主”政体,正是我们过去非常熟悉,而近年来似乎又重新开始记忆的,以至于,我们甚至可以直接用我们熟悉的语言来描述它。而在曼的分析框架下,这类一旦取得政权便开始对不符合其“人民”想象的异体进行清洗的“有机民主”,除了有纳粹德国和南斯拉夫的米洛索维奇政权,还包括了20世纪最重要的极权主义运动及其思想清洗和民族清洗的政策。

  原载于【季风书讯】No.400编后小记

  先谈本书立意。

  海登·怀特(1928-)在自己集二十世纪史学大成的名著《元史学》中(1973),通过对19世纪历史意识的研究,得出如下结论:

  A.历史既是正统历史学,同时必定是历史哲学;

  .史学的可能模式与思辨历史哲学的可能模式相同;

  C.这些模式实际上分析起来又是先于它的诗性领悟的形式化,并且是对特殊理论通常赋予历史记述某种解释模样的认可;

  D.没有哪种确定无疑的理论基础能使某人正当地要求一种权威性,从而认为某种模式比其他模式更具有实在性;

  E.由上可知,反思一般性历史的任何努力都被约束在彼此竞争的解释策略中的一种之中。

  F.选择某种历史的看法而非选择另一种,最终的根据是美学的或道德的,而非认识论的。

  忽视掉这些复杂晦涩且相互牵绕的结论,简单的总结与我们今天主题相关的第四五六条,其主旨大致如下:

  1没有人或者团体能够独占历史的解释说或者提出某种号称绝对正确的解释。

  2.历史的解释是一组相互牵制的带有权力性的话语的斗争。

  3.选择相信那种对历史的解释,最终的根本不是哪种解释更接近真实,而是哪种解释更能迎合大众情绪。

  对于西方人,二战中的大屠杀是始终难以痊愈的精神痼疾,它需要学者研究、政治仪式、流行文化共同构成的历史书写才有可能在一定程度上得到缓解。而此后在各个国家不断发生的各种类似的屠杀事件则在不断提醒着所有人类似的事情并没有远去。根据怀特的解释,对历史的书写是一种道德的再次教化,类似于孔子作春秋,微言大义,所谓”大义”是指“藏褒贬也”,说的就是历史讲故事之余,还要体现出道德褒贬来,然后促进人们道德进步(当然这里的道德是孔子心目中的道德标准)。然而这种写作动机,也许这也是促使迈克尔曼书写这本书的主要原因,通过解释历史,构成对道德的教化,这是西方当代的历史书写隐含的主流观念。

  回到中国先从这本的书的翻译讲起。翻译者严春松是上海社科院研究院的研究员,经过作者的尽情演绎书中某些段落呈现出浓重的延安窑洞气息。比如书中第一章中曼对民主进行界定时使用的是“rule by people”,而在译者译文中硬是将其翻译成“人民当家作主(P4)”,其胡乱发挥简直叫人抓狂。其次,在书中作者关于“族群”“民族”和“族性”的论述显然将翻译者绕进去了,关于这些概念的翻译和界定,在人类学中早有比较清晰的梳理和定义,费孝通老先生更是直接建议全部使用原文,不进行翻译。也许作者缺乏人类学的功底,有些翻译并不到位,但是所幸都注了英文,并不影响阅读。(读者有兴趣可参考周大鸣老师《论族群与族群关系》一文帮助梳理概念)

  另外,全书中所有与我国历史有关的内容全部删节。再第一章概述时提到的新疆、 西藏被删节,在第十章中作者阐述的斯大林和红色高棉以及我国史实也全被删节,其余部分有心读者可以对照英文版继续寻找。

  我们当前面对的近代史是断裂的历史,断裂在于解释逻辑的断裂和历史史实的断裂。权力对于那些与国家精神内核的关键性史实和解释的刻意隐藏以及歪曲,导致当下大部分民众的精神构成都产生一定程度的不健全。任何事情越是讳莫如深,便越难以以正常的面貌呈现。记忆可以抹去,人了解自身的焦虑永远都在。

  荷兰史学家盖尔说过一句话“历史就是一场无休止的辩论”,但是这场辩论在我国早已被人为停止了。老大哥禁止讨论,随着时间蔓延人们也就淡忘,但是我从哪里来,我到底是谁的文化焦虑一直潜藏在心底,这种焦虑类似于性冲动,必须要得到释放,没有成体系的自我阐释,呈现的则是文化观念的混乱,如鲁迅所说在近百年前描述的土洋新旧交织到如今依然存在,有杜拉拉有杜蕾斯还有杜月笙教你处世哲学,有马克思先进生产力有孔子研究院还有各级政府到处拜神求庇佑修改衙门风水。

  混乱到了极致,就会趋向于消亡。

  谁掌握权力,谁就掌握历史,但是掌握权力的人,并不能告诉我们是谁。同样,他们也不知道自己是谁。

  下期再谈全书内容和结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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