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火
我们村里有这样一户人家,男的六十来岁脑血栓刚刚过世,扔下五十出头的妻子和一双不大的儿女。现在的日子靠女人捡些破烂勉强糊口。
他们穿的衣服都是村民给的,或是大街上捡来的。她们也很少买菜,专拣集市上菜贩扔的不要的蔬菜。
以前他们的房子躺在炕上就可以数天上的星星,好在政府里有危房补助,帮她们翻盖了一下。
她的女儿十二三岁,小儿子比我家孩子大一岁。她的年龄和我妈一般大,而我妈早在享受天伦之乐,可她却带着两个年幼的孩子讨生活。
无疑她是可怜的,失去了顶梁柱,不得不扛起一个家。孩子们更是无辜,常年到头是吃不上一顿好饭,更不用说稀松平常的玩具和零食。
可是偏偏有句俗话叫做:“可怜之人必有可恨之处!”
他们是再婚家庭,早在二十年前搭伙过日子。她原来有两个年纪和我差不多大的女儿,相继投奔过来。如果事情到此,夫妻俩把两个闺女养大,待日后出嫁,日子虽不能大富大贵,也不至于这么不堪。(感人的爱情文章 www.wenzhangba.com)
农村把传宗接代看成头等大事,女人已然是传宗接代的工具。
后来如愿以偿的生了一双儿女,应了“儿女双全”的好彩头。
贫穷的家境逼迫两个大女儿远嫁他乡,一年不回来一次。
因为离得近,经常碰面,女人还饶有兴趣地问我:“你咋不再要个孩子?”(我也是二婚,带个孩子。)我说:“我怕养不起。”老公挣得也不多,一年下来,余钱甚少,说白了我不想步她的后尘。“还是有儿有女的好。”她叹着气,拉扯着孩子离开。
有一天,一个老头子为我家那口子打抱不平:“你连个蛋都不下,娶你有什么用?”
“他喜欢下蛋的,那就娶会下蛋的好了,娶我干什么?”话到嘴边,又被我咽回去,为一句话,犯不着冲撞别人。
我相信我是理智的,各家有各家的生活方式,为了延续香火,不顾现状,换来的终究是不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