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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终极往事》读后感精选10篇

2018-01-02 21:12:02 来源:文章吧 阅读:载入中…

《终极往事》读后感精选10篇

  《终极往事》是一本由香龙血树著作,待定出版的2007图书,本书定价:20,页数:,文章吧小编精心整理的一些读者的读后感,希望对大家能有帮助

  《终极往事》读后感(一):日光之下,并无鲜事

  这是一本书。

  耽美界史诗级小说

  它讲述的东西太多了,无论从时间空间事件情感来说,它毫无疑问的是一张错综复杂的网。

  从头至尾的伏笔,以事件牵扯出事件,以人物牵扯出人物。并非是循规蹈矩的讲述,而是一个个片段,一段段对话,甚至是几个梦境,带领读者慢慢串连起那段终极往事。

  Rene,或者说Jimmy,是这本书的武器。像他对故事里一个个人一样,他对读者也有致命的吸引力。

  “Jimmy是在黑暗中绽放的玫瑰,以来自地狱的背叛谎言和折磨为养分,开出最妖媚的花朵

  而Rene却是堕落之前的路法西,万知万能,干净光明,独享着高于世人孤独,如果他愿意,他可以俯视所有人。 ”

  他骨子里散发的神秘妖娆、冷冽、高贵 … 他无时无刻不在提防鲜血淋漓的往事向他扑面压来,他独力抵抗着过去,挣扎在当下,对未来不敢有太多期待。他害怕自己付出情感之后被掏空,然后像扔垃圾一样被甩掉,但是他为了爱的人毫无保留的付出。他经历了太多非人的肉体和精神上的折磨,但他仍旧干净出尘,没有背弃世界

  是世界背弃了他。

  他一直说这是上帝安排命运,上帝无法宽恕他的罪恶。但我看到故事的最后,挖掘出最初的往事,我以为是那些接连不断的误解颠覆了他,继而颠覆了他的命运。他的确是“在罪恶中打滚的羔羊”,但那些罪恶不是他的。

  当他最后坐在阴暗里,对Anton说,其实他讨厌同性恋,讨厌和男人做爱的时候,我和Anton一样,震惊。也让我彻底发觉他是深陷于矛盾的漩涡,Rene和Jimmy的身份让他变得特别,也变得矛盾。

  也许就是因为这些,时间对他才失去了意义吧,二十年过去,他仍旧是遥远记忆中的那个男孩

  我想我仍然没有读懂这本书,我猜过几年我会再读一遍,也许那时我会从里面读懂更多东西。

  《终极往事》读后感(二):买一张回家的车票有多难

  买一张回家的车票有多难

  一直不敢写J,因为树的倾心竭力的完美,怕说出口就毁了这个角色,不,这个人。或是许多人。从一开始的沉沦,到不忍再读的回避,分明的痛惜杂着一心的欢喜。

  将往事一网打尽的气度,将过去剖开缝合的决心,这些我都没有。就像长久的疏离,已失去相见的勇气。就那样看着自己如何仓皇转身,如何背弃逃离。如此这么许多年,多余的便风干,积淀,成滓。

  尘封的时间里,其实仍有,一些希望一直开在心底。让自己成为自己的依靠

  是不是从逃离的那一刻起,就断了所有的回来的路。盐湖城,达拉斯,康州,猎鹰,这一路跌跌撞撞,步步艰辛,二十年就那么一瞬间。恍若隔世。

  想起微博的一则笑话

  一只蚂蚁迷路了,正犹豫间,瞥见一同伴,于是急忙赶过去问路“你都如何回蚁窝(回忆我)?”

  同伴一愣“带着笑或是很沉默

  带着笑,笑里有泪吧,咸的,苦涩

  很沉默,沉默里有汹涌吧,终究,留不得。

  回过头看这些起起落落,仿佛从开始就坠入上帝的魔咒。

  不是吗?他何尝快乐过。从童年起,他注定背负。

  母亲又教给他什么呢?“妈妈只有你”

  “妈妈。那我们一起死”

  “好啊”

  一语成谶。

  散落的悲凉,那时的他体会不出。

  不是有妈妈,就不孤单,不是有哥哥,就有理解。不是和Minna在一起,就少了隔阂。都不是,参杂在人生里的答案,怎样才能一步一步快速显现。

  年少的J笑语盈盈的与上帝对望着,只是视线未及相交便转过路线,避不开的寒意油然而起。只是有些惊觉,除了饯别还能用什么挽留。

  当Jimmy一心一意的设计着与世界共享的程序,现实只给他一记响亮的耳光。

  路由器上的交换灯,闪烁着,叫嚣着,只是别人的热闹,他什么都没有。曾经拥有的那些源代码没能温暖他的孤独。

  以后 他所做的只剩千方百计的躲着,自己不被删除。

  重新打通链接的时间都是折磨。

  什么时候,信仰的长久变成短暂遇见喜悦变得茫然。悲伤过的全都不屑。美好都被幻灭穿越。事实到了眼前,全都傻眼。用不着分辨解释,更不要极力证明。再回转身时,脸上满是决裂。

  从来都不是别人教给你,路该怎么走。

  也许只有当生存成了必需,才能深味人性最本能的一面。人品不断的被刷下限,恪守的底线只是虚空的概念。没有人保证在那样的恶劣环境改变。最先放下的是尊严,然后希望,然后善良,…这样努力说服着自己,一寸一挣扎的过着。达拉斯的那些年,没有时间可供自由支配。活着都是奢侈。在人性和信仰的夹缝里,用痛苦把挣扎狠狠按下。他做着准备,为自由和希望随时与命运对决。无尽的黑暗里,信仰是唯一的凭籍,只有自己知道那些无援的坚持,有多么不易

  收起希望的翅膀,瑟缩在凛冽的寒风中,等着阳光穿透云层。等着被季节唤醒。

  即使天使收起了翅膀也还是天使吧,只因内心那团燃烧的火焰。

  上帝从不承认他错了,那一定是自己错了。每一步的选择生活本来面目是什么呢?

  当每一个人都走成他生命里的过客。Edwrad,Jake,Sam,莱恩,Alex…..

  那一刻,真希望有片树叶可以障目。

  那一刻,悲哀是假的。

  当日子只剩了告别。当美好只封存在回忆里。

  任凭他怎样挽留,命运都无动于衷

  以后他不敢再将自己全部交付他人,那样的话,一旦失去也意味着失去所有。那样就再也没有办法回头了。自始至终,他都要回家的。那些他流浪过的城市,都不能停留,他属于纽约,无论隔了多远的距离

  还是Jimmy,还是Rene,只是期待变了。

  并不奢望并行的路没有尽头,也不奢望那个人是他一个人的,只要有他足够。他可以的任性,他的妥协纵容。他分明的承诺,他隐约的不安。他的鼎鱼幕燕,他的结草衔环。

  时间的车轮上,什么是固定,这一秒对立,下一秒平行。

  他不过是兢兢业业在自己的位置上,坚定的守护着前进的方向

  终于回到最初离开的地点,这一趟的旅程整整用了二十年。阳光终于把阴霾屏蔽,把散失的灵魂找回。

  终于和往事握手言和。终于放往事过去。

  过去是放下的一张纸条,写着告别。

  过去是学会与残局和平共处。一面抵挡,一面妥协。

  过去是面对墓碑上那个人流的一滴泪。

  过去是在天寒地冻春暖花开

  这是一个找寻灵魂,遵循心迹的过程。为了让灵魂在信仰的殿堂徜徉,他选择用世人认可幸福置换。他的遭遇会让每个人震撼,他的勇敢会映射每个人的懦弱,他的执着会让每个人羞于逐流随波。火山爆发时沉沦的矿物,有些成为石头,而另一些成为宝石。即使被生活打回原形时也光芒四射

  城市里鸟儿的声调越来越高,不知道这是不是一种提醒,在我们熟知的世界之外,还有许多生命和我们一样经历世事的变迁。

  学海无涯爱好

  邻家有个孩子,不爱学习,每天收获父母无数的叨唠和呵斥。其实孩子还是有很多优点的,比如非常有礼貌,常进出的老少都非常喜欢他。只是他的父母看不到。他还有一个爱好,手特别巧,各种模型,各种机械,家里摆满了。任谁见了,都忍不住夸赏。用孩子父亲的话,爱好有屁用,不能换饭吃。每每如此,孩子都深深低下头去。

  从小到大,谁没有个爱好呢。不止一个,谁又会将爱好变成将来吃饭的利器。寥寥无几。那些貌似无用的爱好啊。

  J也有,当然,家境殷实,可以随心所欲。于是不经意间,学了泰拳,学了射击,学了赛车,学了唇语,只是学学而已,不当饭吃。谁都知道那样家庭的孩子学这些会有什么用处。就像安妮公主骑术很好,好到可以拿些冠军,但是对她来说,爱好而已,不当饭吃,徒需荣誉。

  但人的命运谁知道会不会风云突起,那些无用的爱好有一天变成一种帮助或是牵累。

  J接下去的故事与爱好没有半点联系。会弹得钢琴直接引起sam怀疑,看懂的唇语也帮不上自己。更不敢亮出拳头。如果命运真的如此狗血,不如什么都不会。即使如此,J还是学会另外的爱好,偷窃和逃窜,倒是很能帮上肚子

  上帝也有半闭眼时。J也想不到,他学的那些爱好会帮他重新站起。如果在集训队他还感受不到带来的益处,那在猎鹰以及以后的岁月里,他会多么感激命运,那些爱好不仅当饭吃,还屡屡救命,不仅战胜对手,更赢得荣誉。

  记得乔布斯曾学过美术,所以苹果4外形经典无敌。倘若有一天爱好能同工作结合,自然最好不过。即使不能,也不必叹息,即使永远只能自己欣赏自己。学着享受孤独,学会自己同自己玩儿。

  百度百科解释“热爱”:“情愿全身心的投入去爱,激情四射,充满幸福的幻想,去奋斗,去付出,享受其过程(即使酸甜苦辣),即使没有回报不后悔》”。我爱好读书,我热爱终极,与我的工作无关。能写出自己的看见,能听懂作者的诉说,我只是捍卫自己的喜欢而已。

  心之全蚀

  我如此清醒的数着J的眼泪,却不能哭出来,“有些悲伤竟不能用眼泪这种形式表达”

  那种刻骨的,无法用泪水倾泻的悲伤。

  原来我们之间信任那么少。

  怕A担心,因为说出口A也帮不了。所以不说,所以自己承受。原来在那个共生死同风雨的人之间,这份信任还是那么少。需要帮助时,竟是相求于陌生人,竟然不相信那同生共死的人性力量能够摧毁那些妄图压迫自己的……这种迟疑,终究带来更深的伤害。生活的继续需要两个人的共同担当。在许多事情面前,无能为力,然后无可奈何

  他给所有人惊喜,他善待身边的每一个人。

  一场场误会就此结束,世界依旧浑浊不堪,触目皆是凄凉。J努力的与世界发生联系,依然融不掉爱人的曲解,融不掉与这个世界的格格不入……

  无数次我想过,逝去的那些生命jake,莱恩,alex何尝不是一种幸运?如约而至的漫天风雪,是他的怀念,那些无言的拥抱,以生死为界,无法逾越。距离是他们爱情唯一的留存途径。

  只有穿透生活的声音,才能给人以震撼。

  欧文是爱J的 ,非常爱。家世的优越,自身的优异使他有骄傲资本,能入得眼的只能比他还优秀,J恰恰就是,从开始就身不由己的追随,到有意无意的碰触,到J奋不顾身的救援,都无疑加深着爱恋表白被拒,但不死心。无奈离开,把这份爱情压抑到心底,放出去原本就不打算收回的。年轻也好,浅薄也好,这种爱情以后不会再有,像这样刻骨的爱着一个人,一个偶像。欧文始终用自己的方式爱着J,虽然这爱无法补偿他的过错。

  这样的爱着一个永远也得不到的人。这样的结束这段爱情。只是为了让自己死心。让J恨自己,连同埋葬过去。转身之后,就再也不是那个人了。

  明明知道是错的,却还要做。明明知道那样就再也不能回头了,却收不了手。就那样亲自将这段感情推人深渊,万劫不复。这个过程非常残忍,就像把双刃剑,伤害对方同时也割伤了自己。这跟人格没有关系,只是事态发展的一种必然。谁都有渴望不可得的时候。强烈到必须亲自摧毁的那种心境非常痛苦。痛苦到今生都不会自谅,痛苦到恨不得亲手杀了自己。带给对方的痛苦加倍奉还在自己身上,不能解脱,无法呼吸,这个时候真的无法后退。有些感情就是平静表面下暗流汹涌。当这种感情强烈到找不到释放的出口,只能以毁灭的方式结束。

  不是为欧文找借口,也不是为爱找借口,有时候就是这样,无法原谅却也不能痛恨。

  有一种爱情就是宁愿看着那感情在自己面前速死干净。也别那么拖着。

  所以我理解欧文,但不原谅。

  原来的小人鱼变成小鲨鱼。

  我终于做了逃兵。

  输给自己。

  看着这段,一下想起《美国往事》里,noodles强了Deborah的一场戏,当时真的震撼了,却又特别理解noodles,从来没有一场强奸的戏份能博取我如此同情的。

  我没看《落日风语》,只能凭你们的剧透推测了。因为owen前期给我的印象太好了,所以,你们懂的。

  时间的罚单

  总是抱着侥幸,以“忘了”这个借口将一些过去深埋,借以逃过惩罚,却不知道,时间早已开好罚单,在你猝不及防的路口卡着,看着你收到时变色的慌乱,和开裂的伪装。

  我从你开始,却不能在你结束。

  对于不写日记不记笔记的人来说,这一年不过是过了许多个这一天。不是因为懒,只是想忘记。不想有朝一日对着翻开的从前,看着那些字字甜蜜化成字字血泪,我没有强大到记忆跟着时间面目全非,不想用那些字来证明来过的爱,或是时过境迁后用来对质。不想与记忆兵戎相见,不想对着往事默哀,看嘲讽拂过悲哀,看痛苦蔓延进骨头。

  一年前今天,当目光触及那些文字,便再也不能挪开视线。猝不及防被掀开的堤坝,往事一泻千里。

  一直一直,我只看见别人,看不见自己,那些文字,字字生根生拉硬扯绵延不断,潜回逝去的时间,溯回到那个有着阳光明媚,有着梦想和幻灭的夏天。那些寂静无声的悲伤就那样一直开在落满尘灰的角落。

  一年后的今天,生活还是他本来的样子。

  那些不同化作相同,沉默在时间的河流里。

  人们越来越不耐烦长长的故事,高潮一过,就急着寻一个结尾。而我只是看客,看着过往的剧情,不喜不悲。

  遇见终极,仿佛遭遇一场狂欢,我却不能逃开,让那些画面不再触目惊心。

  有的人属于家,有的人属于大海,你我的差别,只剩了经纬。时间里无处不在的喧嚣成全了自己的孤独,无法温暖,不能溶解。

  这一年,我用终极记录我的孤单。随着J走进夜色,陪着J质问星斗,忽然之间会莞尔,忽然之间会泪流。

  树一定是个理想主义着,谁会用一个和谐的结局成全一个残缺的命运。J要的不过是自由,遗忘的旅程却比寻找漫长许多。在我们洞悉的伦理世界,不过是一场沦陷一场救赎。

  我的白天,你的黑夜

  我们作息时间不同,彼此却不肯妥协。

  不知不觉陪着我走了那么久,而我却感觉到终极在远离

  那些心痛的感觉,那些界定的华年。

  只是在告别时,好想抱抱你。

  《终极往事》读后感(三):《终极往事》要出个人志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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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终极往事》读后感(四):沉迷 沦陷 不可自拔

  其实只是没事找来随便看看的耽美小说而已

  听说是欧美风,就很想看看到底怎么样

  因为无数人打着在欧美混的旗号写着中国人的名字中国人的黑帮中国人的那些小算盘,早就看过好多。腻了

  觉得这部无非也就是这样。不见的真能好到什么程度

  但是看了之后我惊了

  真正的外国人的故事。中间没有穿插东方人没有中国的那些扭扭咧咧。没有大段大段的黑帮如何如何强大的描写,有的知识从警察的嘴里分析形势,不是单纯的浮夸。让人感觉是非常真实的故事

  我不是外国人也无法体会外国人的思想外国人的特殊政治环境

  警察。纽约警察。不是以前常见的FBI,CIA,国际刑警,就是州警

  然后顺带这欧美人魁梧的身材,还有身上浓密的毛发,以及在ML时特有的暴躁和疯狂

  很多人写耽美。男主无非是纤细的身材,但是脱了衣服肌肉匀称,最多就是在稍微壮实一点,不会直接来个大猩猩似地肌肉男

  但是ANTON就是。魁梧,结实,肌肉发达,身材高大,欲望强烈,没有一般同性恋的细腻心思,只注重身体的反应。其实他没认为自己是同。

  JIMMY,虽然文章中RENE貌似使用的频率更高。不过喜欢叫他JIMMY,感觉就真的是一直是个男孩不是一个36岁的老男人的感觉,不是嫌弃他的年龄。是这样才能把他的敏感。脆弱。胆小表现的淋漓尽致。

  那个神经跟丝线一样细的笨蛋,居然会有人把让人崩溃的心理压力转换成自己坚持下去的动力,那根纤细却坚韧的神经就像一条鞭子一样抽打着每个读者的心。痛却在反思以及无限的沉溺在JIMMY的世界里,是不是该同情他呢?

  啊。写不出了。。!!

  当然不得不提那个极度夸张以及写实的欧美风的ML场景描写

  天!!作者到底是多么强大的心理构造。可以把场面写的那么血脉喷张欲罢不能!!

  《终极往事》读后感(五):肆意的精彩 -- 终极往事记

  如果说公子恒写的是高山流水文艺片,那香龙血树君写的就是好莱坞商业大片。故事刚开始就tension十足,一夜情的对象变成针锋相对的上司,两人调查案件的相对立场,穿插着黑白两道的恩义情仇,男妓,连环杀手,卧底,黑手党,警察精英,黑色经济,高层腐败,无不给故事树立靓丽羽毛,引人入胜。故事很适合电影剧本,或者现在很多美剧的标准。对话很多,伏笔不断,场面感很强,无论是Rene和罪犯斗智斗勇,枪战现场,追杀逃离,还是Jimmy和不同情人在床上大战三百回合,并且感情戏份生动饱满。写三分,留白七分,堪称荡气回肠。

  终极往事,顾名思义,写的是往事。将往事情节打散穿插到正在进行的案件发展当中,一步步揭开Jimmy的过往经历,以及文章的最大伏笔,Jimmy的身世之谜,进而以Jimmy之身份抒发大树君人生三观以及美好向往,最后的最后,一切tension都要归零,所有高潮都要平息,凝聚力量准备下一轮回。故事其实很简单,又复杂。简单可以看为这是一个人的故事。复杂正是因为这个人的成长,使得无数人活,无数人死,众多人物多方利益的争斗,不同阶层在政治,经济,犯罪在社会层次上的角逐,都和这一人有关。怎么做到的。因为这是一个成长的故事,每个成长的故事,即使故事不是第一人陈叙述,故事的自我视角始终是最大化开启。这是一个人的世界。

  Jimmy是个怎样的人。他说,如果你是我,没有父母,家人,亲戚,同学,老师,很熟的朋友,有过几个情人,他们又大都死了,你会怎么样。所能做的,也仅仅是习惯了,习惯这个世界每个人都有自己的生活,那生活都跟他没关系。如果你是我,该怎样面对那真空一样的孤独。如果是真的JimmyPerrty,那就会这么冷漠生存下去,孤老终身。但是Jimmy,是内心柔软,对情感敏感,极其有人文关怀,想要靠近光明汲取温暖的Jimmy。人的吸引力不仅仅是身材和脸蛋,更重要的是表情,眼神,肢体,言语。而这样一个聪明漂亮善良温情的Jimmy,当年轻生命中拥有的所有都不复存在的时候,当幼时所教导非黑即白的价值观面对现实的考验时,生存,是成长的第一步。

  在Dallas的岁月,19岁落魄的Jimmy开始了残酷的第一课,一个流浪汉的生活。在差点饿死的时候,终于遇到毕生好友Alex,才有了故事的开端。Sam其实不能算是好人。他为Jimmy 倾倒,把Jimmy圈在自己的势力范围内,防止其受希金斯的骚扰,但同时他的要求也很明确,就是希望Jimmy跟自己。发展到发生了关系还不够,他还要Jimmy的心,仅仅因为自己也动心了。说白了,就是没有受过大挫折的热血青年追求爱情的过程。不停的质问,试探,直到不明真相的离开,还认为是自己受到了伤害付出的爱没有得到回报。Jimmy怎能不爱Sam,面对这位护他怜他爱他的骑士,他只是以自己的方式付出,更疯狂的性爱,更卑微的姿态,直到最后,为了救Sam把自己卖给恶魔希金斯做筹码。误解,不善表达的情绪,说不出的爱意,年轻cp犯下的错,他们都犯下了,而这,就是人生过往的一段时光而已。所以面对十五年后Sam的挽留,Jimmy毅然决然的离开,就算是为这一段往事画上了一个句号。

  在希金斯那里的人生,是黑暗里不堪入目的生不如死的挣扎。如果说之前的Jimmy在Sam面前是有点自卑的年轻人,在经历了数不清的强奸虐待之后,从开始的想不开自杀到后来视之如家常便饭,自卑变成了自贱。尊严,人格,在生存面前是如此不堪一击。也不难理解之后Jimmy在Anton面前表现异常低贱,这只是他争取生存的一种方式。Owen说Jimmy是隐藏的强者,说的也不错,Jimmy的强体现在无数的侮辱诋毁,无数的肢体摧残迫害之后,依然保持纯粹的心志。在见证了如此残酷的生活之后,我们总要相信一些光明,才能继续走下去。

  莱恩的设定,是Jimmy走上正路的开端。无论是当莱恩的线人扳到希金斯,还是在康州小镇当了三个月的乡警,直到最后迫于形势进入猎鹰。Jimmy的成长再一次体现了人的潜力是可以无穷挖掘的。在猎鹰,面对长官的刁难,队友的冷漠,25岁的Jimmy第一次意识到只有变得强大,才能站得稳,才能出拳反击。而在自己会被退回小镇的强大精神压力下,不断地学习,不断的钻研,让Jimmy成长成了真正的在猎鹰工作的精英。在这里,他有亲爱的恋人莱恩,有亲密的队友,有虽然冷面但公正的上司哈罗德,并且,重要的是,他热爱自己的工作。“他知道自己对人的关注,远大于对案子本身的关注。”“他就那样偷偷地、不易察觉地在他们的案卷里,在他们过往的人生片段里,搜寻着那些支离破碎的灵魂在生命里背弃大义的那一刻。”“然而更多的时候,他看见的是绝望,跟他自己一样的无助和绝望,于是只剩下杀戮。于是,每一桩罪恶的背后,他都依稀看见自己的影子。每一桩罪恶,都是人自己的罪恶。也是他自己的罪恶。”莱恩的死,让32岁的Jimmy好不容易建立相对正常人生划上了句号。“跟生命本身的重量比起来,荣誉、奖励,猎鹰和他所有的一切都变得如此次要。生和死竟终究是刹那间那么轻薄的一件事。”莱恩是Jimmy重建生活的向导,依赖和主心骨。人越老越脆弱,或者说,得到美好后再失去,才是最残酷的事。不同于身体上的折磨,咬牙坚守可以挺过去,心理上的折磨 ,却难逃一劫。以牙还牙,以血还血,复仇从来都是为了平复空虚心里那点不平。

  故事的开端,沉静下来的Jimmy终于遇上了Anton。Anton和Jimmy的感情是故事的主线。两人激情相遇,而在工作中却误解矛盾不断。直到随着了解的深入,经历出生入死的相随,相爱已成定局。 Anton始终占据着道德制高点,强烈的社会责任感让他始终做“正确”的事情,抓捕罪犯,娶妻,生子,但是,偶尔,和男人的性爱可以让他更兴奋更尽兴,这种事在他的理念中绝不会成为生活的主线,但是Jimmy,就是那个意外情况。婚后的Anton,仍然无法抵制Jimmy的诱惑,这就是宿命。Anton爱Jimmy而不自知,直到他的好友恋人妻子Susan点醒他。没有结婚的人当中,绝大大数都不能接受伴侣出轨,而结婚的人当中,这个比例却变成了五十五十。婚姻是世俗的约成,人们为各种理由结婚,一但礼成,便有非常多成规驾驭着,除非心甘情愿,否则,不断地消耗将是感情的终点。Susan是个好人,她看得清,比男人要勇敢,宁愿撕开了漂亮的肤壳,直面感情的本质,即便那是她不希望的结果。时间像个卑鄙的贼,偷走了他们曾经最珍贵的东西。而我们随时保有调转航向的权利。而释然的Anton,终究回到了Jimmy身边。

  看到有些作者评论说终极往事看起来有些吃力,这其实涉及到一个篇章结构的问题。大树君规划的其实很好,第一卷开头,Jimmy和Anton相遇,介绍两人的矛盾冲突,往事集中在Jimmy和Sam的故事。第二卷发展,Jimmy和Anton感情分分合合,案件不断发展,往事回顾了Jimmy和希金斯,斯特林奇的纠缠,主要写了Jimmy进猎鹰的生活以及和莱恩的感情。第三卷是重点,写的是高潮,将前两章纷杂的小案件全部统一,纷纷指向Jimmy的身世之谜。所以前两章的案件线索非常有限,指向模糊,不容易印象深刻,而文章主要篇幅又集中在往事,所以当第三章开始加速剧情时,提及的有些人物案件就不太清楚怎么回事。并且第三卷发展极为迅速,旧的案件模糊不清,很快又有产生大量新的问题,所以一时间感觉迷雾蒙蒙。前两章是正常的美剧节奏,但是第三章,就进入电影主题了,各种暗线,情绪,Roger之死,Alex之死,将故事推向难以置信的终极往事,Jimmy的另一个身份的故事。

  活着的,要死去。

  死了的,会复活。

  相爱的,反目成仇。

  背弃的,重回家园。

  荣耀的,要蒙上尘土。

  低贱的,要登上王座。

  今夜的,需在明晨前遗忘.

  明天的,却永不来临。

  Mclaren和斯科林奇还有Jimmy外祖父Grant是三大北美黑道殖民者家族。作为Elisa最爱的小儿子,Roderick亲爱的弟弟Jimmy成长的环境可谓是无忧无忧,跟Elisa度假旅游,和Thomas,Edward到全球各地ML分点谈生意。Jimmy得到Elisa全部的宠爱,并且他也对Elisa无比的倾心爱恋。Thomas和Jimmy之间的矛盾在于情感的嫉妒,Jimmy霸占了他的亲亲老婆,亲近刚看上眼的小老婆,不知廉耻勾引家庭医生,甚至叔叔Edward,但这些都是用Thomas之眼看Jimmy,只会导致信任破裂和鄙夷,真正的利益之争,Jimmy的外祖父要将手里的产业给Jimmy继承,Jimmy日渐越长的才能,这才让Thomas感到威胁,是起杀心的祸源。Thomas和Elisa是利益共同体,Thomas虽爱Elisa,却不断和年轻女人胡作非为。 Elisa和Jimmy的矛盾是伏笔的重点,Jimmy是Elisa全部的希望,而 Elisa却误认为Jimmy站到Thomas私生子(就是肖恩)还有情妇Meggy一边,伤透了心,Edward之死,Jimmy好友谋杀Thomas,两大家族利益的焦灼,让她最终做出放弃Jimmy的最终决定,而这个决定,将Jimmy从天堂推向了地狱。

  Edward之死是导火索,所有的案件,从这里开始。Edward嫉妒和Jimmy在一起聊天的Angel,强迫他上自己的床,Angel 知道自己只是Jimmy的替代品,终于决定和新男友Johnson杀了Edward,但是没有杀成Jimmy。后来Angel变成了变性人Miranda,Johnson去了澳大利亚,参加了杀手莫组织。斯特林奇为了瓦解科林斯和Mclaren的合作,雇佣莫抢了ML的核技术,Johnson想要重新追回Miranda,杀了科林斯手下俱乐部老板昆汀,和Miranda接触的男妓们,最后自杀。Miranda也在大火中丧生,并且死前承认自己杀了Edward。斯特林奇为了进一步瓦解科林斯,怂恿郑(Sam现男友)回纽约对付科林斯手下毒枭Michael。斯特林奇还劫持了Mclaren家的杀手尼奥,并怂恿尼奥说服自己同伴火狐,先知反水Mclaren。尼奥的作用是排除ML障碍,包括解决Anton的好友Yong,这个案件就是文章的开端。Jimmy认为自己和Anton走进死路,自己去解决了尼奥三人组。文章前两卷还好,第三卷开始噼里啪啦死人,Alex,Roger,科林斯,好人坏人都死的差不多了,整个篇幅,充满了不可控的宿命感。

  Jack是Jimmy苦闷生活的亮光,所以他追随着Jack,进入Jack的生活,到最后回应Jack的爱,这是一段身为Mclaren朦胧的美梦。Jack之死,紧接着,Mclaren的身份连被最爱的母亲抹杀,美好的一切纷纷离去,他充分意识到,没有不可背叛的感情,没有永恒不变的美好,想要生存,永远不要付出真心。在这利益纠纷的污浊环境中,终究有Jack这样的人,这样的光明,加上后来的莱恩,Anton,让他忍不住靠近,却最后因各种原因纷纷离开,所有的一切让Jimmy更加坚定自己才是一切的罪恶,所有才有了后来Jimmy在教堂为Anton祷告的一段,大树君将人性面对未知的绝望感描绘的十分精彩。宗教,神,看上去高大,实际上,理念全部都是用来为人服务。当权者用之驾驭劳苦众人,引领齐心协作,安稳盛世;具体到个人,无关虔诚与否,有些时候,我们需要一个寄托,一个向往,一份无私的爱,帮助我们稳定内心的冲击,协调我们的行动,已达成我们的终极目标。人,终究是感情的动物。越是说不相信感情的人,越是在心底越是渴望那纯真质朴的爱恋,无一例外。

  Jimmy有个信仰,那就是斯科林奇。斯科林奇说起来都算不上Jimmy的情人,顶多是一个Sex partner。仅仅为了Jimmy的一声Lorry,斯特里科和希金斯达成了交易协议,解救了Jimmy。但是直到Jimmy进了猎鹰,才意识到为了救他,巨大的代价已经付出。“希金斯成为西南最大的毒品供应商,更多的赌场、娱乐场所、俱乐部、色情酒吧,与之相伴随的,是更多的暴力、犯罪,然后是更多的火并、械斗,抢劫、犯罪、色情、地下金融、洗钱犯罪、杀手雇佣、清洗异己、国际有组织犯罪、各类走私、更多的腐败、收买贿赂——更多的黑色经济。三年之间升高了百二十,迅速超过芝加哥,成了全国犯罪率最高的城市。”所以Jimmy领悟之后觉得自己还不如死了好。多少人间悲剧,多少家破人亡,仅仅为了他不再受希金斯的折磨。所以Jimmy对斯科林奇说,你的罪就是我的罪,你的仇恨就是我的仇恨。我会替你承担所有的罪。斯科林奇的戏份很少,却十分重要,他再一次占用篇幅,是向Jimmy揭露了Mclaren家族的丑恶真相,让Jimmy直视自己一直回避的现实。斯科林奇和Mclaren的斗争,是所有案件的背后推手。政治向来就是权利势力的斗争,无论怎么样的体制下,占有资源的一方永远会为了更多资源而发动战争。斯科林奇无意中救了对手的关键人物,并且还爱上了他,尽管如此,与Mclaren的抗衡却是不能终止。而最后的最后,因为Jimmy,斯科林奇终于直面Roderick,两大战役的主方从某种程度上暂时达成了共识,谁又能知道,这仅仅是紧绷的弹簧短暂的松懈,还是更大战役的伏笔。无论怎样,Jimmy永远是所有人最关注的一环,最关键的解锁之匙。

  其实写到这里,大树君想要表达的东西基本上都出现了。正义与黑暗,绝对与相对,希望与绝望。故事构架的好,人物性格鲜明,但是很遗憾,人物却不够饱满,比如Jimmy的父母,描写太单一,Anton的经历太薄弱,给人的感觉就像是Jimmy生活在真空中。虽然美剧中,每个角色之间都要做一遍情侣,但是很多时候,特别是和斯科林奇,其实没有必要总是发展床上关系。还有就是重要人物的死亡推动情节发展,但是太多人物不断的死亡,很多和主线无关,也不表达什么主题思想,其实没什么描写的必要,并且让Jimmy更像生活在真空中,因为没人了(马丁叔后遗症?参见Game of Thones)。所以说还是有许多细节需要再推敲,让故事更紧凑好看。其实故事是完结了的,已经挺好了,但是,大树君还要留点小悬念,这都快十年过去了,还不填上,有个词,叫狗尾续貂,不知道见好就收,这一点更算是败笔。

  这是纪念成长的故事,从懵懂无知,到生存的挣扎绝望,再从绝望中寻找光明,最后生活趋于平和

  的故事。虽然Jimmy的经历看起来架空,但是感受的情感,考虑的疑惑,确是每一个人离开父母的羽翼之后自己打拼的毕竟之路。但是更多的人,只是在顺大流学习工作,结婚生子,忙于杂事而已。感受生存,感受安全感不再的恐惧,感受世界只剩下一人的孤寂感,这些,才会让人真正思考,真正成长,真正决定究竟要什么样的人生。

  《终极往事》读后感(六):那些岁月里峥嵘的风声

  偶尔看贴吧的时候,看到一个名为“我差点忘了我有多爱这个男孩”的贴,恍然惊觉,多久没再想起他。但是那一瞬间,Rene,Jimmy,Anton,Lorry,Sam等一个个鲜活的人,达拉斯,纽约,旧金山,双子座。他们一并涌入我的脑海,那么多的Rene渐次浮现,我从没发现我有那么爱他。爱那个卑贱的,毫无尊严的他;爱那个冷静的,面无表情的他;爱那个胆小的,懦弱的他;爱那个坚强的,温柔的他。爱那个小心翼翼的他,爱那个义无返顾的他,爱那个在夜晚孤独得哭泣的他,爱那个生死关头杀伐决断的他。你无法想象这么多面会出现在同一个人身上,可这就是Rene。

  但无论是达拉斯肮脏不堪的他,小镇上四面楚歌的他,猎鹰里孑然无助的他,那些他痛苦绝望,黑暗的不见光明的时刻,他的善意从来没有失去。他曾在那些黑夜里战栗哭泣,耻辱的烙印遍布他的身体,那些潮湿腥臭的空气腐蚀着他的身体,他难道不应该恨这个世界,恨所有日光之下光明的东西?可他依然可以对陌生人付出善意,近乎于一种本能。

  但是不可否认的,你看着他,心中又有些恨。他整个人就像个巨大的伤口,他不爱自己。他是残缺的,从达拉斯开始,或者他更早的十七岁,他就已经不完整了。并且随着二十年时光的流逝,这个伤口越来越大。“我爱的人都会离我而去”,Rene的心是悲哀的。

  可是最后Anton为他离婚了啊。他爱过那么多人,那么多人爱过他,他跟Anton在一起时最快乐吧。或许是因为他们相遇在了对的时间,不像和Sam那样“那时相爱,但却年轻”吧。Anton能给他生活在日光之下的真正的幸福,这是Rene最想要,却是以前的他想都不敢想的。

  有的时候我会想,他或许真的生活在大洋彼岸的那个地方。如果有一天,你站在他的办公室前,想象着他的样子,心里突然就会变得安宁。你轻轻推开门,如你所想,他穿着藏青色的西服,黑色的发梢微微挡到眼睛,坐姿笔直,神情认真。然后他慢慢地抬起头,脸上带着不够明显却足够温和的笑意。你会感到时光忽然静止,你会分不清眼前究竟是二十年后的Rene,还是二十年前的Jimmy。但是,那有什么所谓呢?他们同样美好,你同样爱他们。你会对他说:“Rene,多么幸运,此生能够认识你,这让我感到骄傲。你知道吗,永远年轻的你。”

  是的,我很骄傲。今生有幸遇见你,然后便知道“金风玉露一相逢,便胜却人间无数”,便知道“曾经沧海难为水,除却巫山不是云。”

  《终极往事》读后感(七):往事推向未来

  看文很多。难得必须来个长吐槽。。。

  jimmy在许多年对身边事情懵懂,但是又有自己清晰的看法。从王子到mb。一次次被不信任推下深渊。再怎么浓厚的,密不可分的爱也可以被瓦解。所以父母叔叔sam斯科林都是把他不断推开。莱恩,jack.走近他心中,把他带到世界面前。世界曾经那样扭曲给他看,却也能把伤害层层掩盖下。但是jimmy还是什么都不说。。。知道他们都离开,世界重新从盒子里出来,张牙舞爪剜开他血肉。他只能一次次疑惑自己到底有什么错误,神如何能原谅他。一直到最后他只能默认自己就是罪孽深重,任何幸福都是偷来,他战战兢兢,小心翼翼,卑微得不可思议。其实最后困扰我的也是:他到底有什么罪?假造的过往,可笑人们更愿意相信一纸档案也不愿意相信近在眼前的真人。所以他到底是谁?“他”已经死了,虚伪的死亡却无可挽回。一直下去,成不了自己,成不了“人”。

  一直以来他只会默默忍让,人不予之信任,他也并不真信任他人。但是不信任却可以彻彻底底毁灭一个人。从此他永远成不了自己。哪怕到最后。

  只有anton试图去了解他,一点点得到过去的拼图。

  「忍辱负重,必有大仇」一开始那句暗示就是拼图的线索,我们猜测jimmy到底是怎么样的人,是为了谁而蛰伏等待?

  比较令人觉得辛酸的是,二十年前死去的,是他自己。王子陨落,世界的爪牙撕扯开他,他却一步步走了过来。从一开始他就完全可能死去,每一次致命的打击都伤痕累累地挺了下来,成长得更为强大。在「猎鹰」中的经历令人动容。特别是最后rene回忆起来觉得每次磨砺都是为了日后他能对抗更多。他得到人们的尊重,重新成为了人。

  往事的网铺展开,伏笔从二十多年前一一埋下,指向唯一的未来。

  这本书看时憋屈看完还是憋屈。虽然jimmy确实也不知道应向谁复仇,父亲叔叔已经死去,不可能向母亲和哥哥下手,于是这一切算什么呢。当时的所承受的误解也似乎没能打开。。。虽然一切已经成为往事,构筑成今天的rene,伤口也依然在。

  《终极往事》读后感(八):往事不堪回首,前路茫茫雾色

  按照惯例也得说一句,这不是书评,这只是将近崩溃的人得一点胡言乱语,常理来说,我不喜欢写评论,看见好的小说的话,觉得写了会辱没了它,不好的小说又懒得写,可是这一篇,我一直放不下,总觉得这篇小说有着宿命般得魔力,我无法抗拒。

  昨天在微博上逛的时候看见一句话,瞬间就难过起来,“你不是我,怎知我走过的路,心中的乐与苦。”我一直有这样的认识,只是昨天分外难过,一直以来我都不习惯说出心中的想法,很少表达自己,总是没有好的机会,或者不耐烦吧。。。看见这句话的时候我想到的就是Rene,我没有走过他走的道路,不知道他心中的乐与苦。

  开始看这个小说前还在网络上看了一些评论,当我看到形容词用的是史诗般的耽美小说时还犹豫了一下,最后完全是冲着前几章去的,带着猎奇般的心理,想看看传说中的香艳激情戏码,却是越看越入迷,中间虐得我深更半夜一个人哭个不停,我知道它虐,不知道它这么虐,当结局到来的时候我还是吓了一大跳,可以说作者设置的太巧妙了,看着得时候不觉得,但真相来临的时候,再回头看其实一切早就已经丝丝入扣(啊呸。。。好恶俗的词。。。)

  可以说我是一个非常敏感的人,听见悲伤的歌曲,甚至连意思也不明白就可以听得眼泪掉下来,看小说到是虐点越来越高了,只是还是架不住终极往事这么虐法,Rene这个角色可以说完全把我镇住了,这样曲折离奇的人生,放在平常的作者那里,绝对是狗血又不讨巧的,可是作者开始就沉重的笔触,不留一丝光明的基调告诉你:怎样的悲伤离奇在Rene身上都是合理的,他的人生早在很久以前就注定不会有幸福,他在十几年被从这个世界上抹杀,对于正常社会他是不存在的,他存在于自己的存在,只有努力去证明自己活着,他才是真的活着,证明自己的生存有意义才是他的生活方式,只是生活一次次剥夺他的机会,可是他终究没有放弃,这样的Rene每每让我心疼。。。

  Rene和Sam:那时相爱,却年轻

  Rene是那样纯粹的人,为了让自己不后悔赌上了自己的一切,只是终究年轻,当西蒙斯知道真相后,特么一起回忆当初分开的情景,他一项项的说出来,说一项我哭一项,当时的场景和十几年的场景重合在一起,他已经完全准备了去死,他什么都没说,没有求饶,只是疲惫,那时候我就想,既然活得这么痛苦,那么就去吧,只是那时候西蒙斯已经知道真相了,他震惊的是Rene到死也不告诉他真相,其实看到这里的时候我还想作者会不会让他们互诉衷肠,从此相守,他们明明相爱,还好,Rene没有停留,或者说他已经向前走了很久,因为他知道一切,早就有了背负到底的觉悟,所以他不需要停留,不需要踌躇,哪些曾经的伤害已经结痂,再也阻止不了他。怪只怪时光让他们相遇的时候都太过年轻。Rene走出那个别墅的时候,晨光刚起,一切仿若重生,他那么眷恋,那是他一直以来渴望拥有的,可是他还是决绝的走了,走上了宿命的道路。帮派之仇至此完结,而我早已心碎神伤。

  Rene和斯特林奇 命运的玩笑

  斯特林奇在文里是一个奇特的角色,也是我除了Rene外最喜欢的角色,完全符合我对黑道教父的要求,果敢决绝加说一不二,简直是一个完美的男人,所以私心来说,我希望这俩能在一起,斯特林奇救了Rene的命,在知道斯特林奇竟然是麦克拉伦加的头号敌人的时候,这样机缘巧合的命运让我忍不住哆嗦了一下,有时候你真的不知道前路有什么样的玩笑在等待着你,对于Rene来说一切都是悲剧,没有尽头的悲剧,因为他对社会一直没有绝望,所以活得彷徨,活得跌跌撞撞,他完全没有一个弃子该有的觉悟,他以为他能求得幸福,但是他也许一直没有想到斯特林奇竟是爱着他的,如果他知道,一切会不会不一样呢,不,不会不一样,命运的轨道不会改变,因为这是注定了的,他的存在只能成空。我有一直想,他为什么不跟着斯特林奇,一直在他身边,但是最后我明白了,斯特林奇和SAM是一样的,他们是老大,而他在别人眼里终究是出来卖的,他随时会被抛弃,在经历过一次后他怎么允许自己继续犯这个愚蠢的错误,他们救了他并不是要给他幸福,给他存在感,都不是,所以终究要靠自己,在这个茫茫血海的世界自己披荆斩棘,没有人是自己的助力。这样Rene让我心疼得不能自已,可是,你不能抗拒。所以Rene和斯特林奇终究不能相守,他们的相识仅仅只是命运的一个玩笑罢了。

  Rene和莱恩 情深不寿

  他们一直相爱,可惜,情深不寿。

  刚相遇的时候的rene才刚刚从希金斯那个恶魔的手中死里逃生,却又要往里闯,那里看得我心惊肉跳,难过不已,可是他终究还是成功的闯了过来,这里的情节也是坐着一直想要传达的思想之一,人不能只顾着自己,你的同伴死了,那你也活不长,Rene就是一直抱着这样的信念才能一次次化险为夷,如果他那时候不是那么明白的话,他也活不到今天,这样的信念一直到他进了猎鹰,也一直支撑着他,所以才一步步走了过来,所以有时候人真的不能自私。

  Rene可以说是背负太多,也可以说是一无所有,他没有家人,没有朋友,没有未来,唯一有的就是过去,那噩梦般的回忆,他应该一次次祈祷过自己从来没有活过吧。。。。他曾经是麦克拉伦家的小儿子,深得母亲宠爱,自幼聪明,却终成弃子,从天之骄子成为渣滓,从天堂到地狱,不过是一瞬间的事情。

  当他备受折磨,被所有人抛弃,一无所有的时候,莱恩来到了他的身边,并且需要他,或者正是这种需要救了他,终于有了重新开始的理由,或者说终于有了名正言顺去死的理由,当要再回到希金斯那里的时候他应该就有了一去不回的心理准备,不得不说,这样的决绝一直让他在各种赌局中脱险,Rene也不再坚持不去北方,真正的相依为命这才开始,只可惜,当命运对你露出笑脸的时候很可能是嘲笑,康州的肮脏的事已经早就在等待,除了对Rene造成的伤害外也不算什么坏事,毕竟就是这个契机让他进了猎鹰,他受的伤害已经无法计算,在我看来也不差这一项,只是还是那据话,我没有走过他走的路,不知道他心理苦,他那时的心情应该是死不足以弥补那时的伤害吧,对于看故事的人总是期盼着更加猎奇的剧情,所以那时候我虽然难过,却坚定的认为他在未来会得到幸福,现在的一切都只是铺垫,而主人公的心情我不想也没空去揣度。

  现在想来,在Rene开始走进苦难的时候起,只有莱恩没有狠狠的伤害他,刚开始的伤害只是人群趋利避害的结果,后来的照顾才是值得一生回味的幸福,这是Rene从达拉斯到纽约得到唯一赤忱的感情,只是人世的浮沉,终于禁不住情深,仇恨、犯罪、职业这些因素一直在左右人们的生活,不能挣脱,莱恩的死也在开始就已经注定。Rene三个月不归队,最后开枪击毙已经投降的仇人,斯仇得报,斯人已逝,那时候的他想必心如死灰。三年内如同不存在。不爱任何人。只是想念。

  Rene和Anton “他有多少,我背负多少”

  不过是一夜情的对象,对Rene来说,是对温暖的渴望,是孤独太久的人寻找安慰;而对Anton,不过是一夜寻欢,再平淡不过,誰曾想,后半生已经紧紧交缠。人海茫茫,偏偏是你啊。Rene有多爱,Anton的伤害就有多深,他是执行正义的警察,是受过伤害的警察,发誓要惩恶扬善的警察,却偏偏遇见Rene,这个谜一样的男人,档案恶心到令人发指的男孩,他究竟有着怎样的过去,为什么会和黑道教父纠缠不清?他是正是邪,这些问题都扔给了Anton,这个曾经在猎鹰的男人究竟是怎样的存在,他三番几次救了自己的命,当真相一点点铺开,当一次次的彼此伤害,一次次互相谅解,一起慢慢的往前走,前路迷雾重重,Rene也终于一点点解开当年得真相,Anton渐渐走近Rene禁忌的生命,豁然发现他的身份,那时候才算是明白了前面的种种,可是这时候的Rene已经千疮百孔,到了现在他已经没有了继续前行的勇气,而Anton已经爱上Rene,这个伤痕累累的男孩,一路走来,岁月让他的心千疮百孔,却没有抹杀他的容颜,这也一直是他的负累,只是走到今天,已经没有力气,没有力气去抱怨,这一切的因果到底是从何而起,又将终于何处,Rene已经不想知道。

  Rene:我讨厌自己是同性恋。

  这句话,包含着他半生的幸与不幸。

  看见这句话的时候,我算是泪流满面了,我知道,这真的是他最真实的心情,一切的开始不过是因为身为贵公子的不羁而已,他没有招惹誰,只是身份决定了他的一切动作都有意义,那时候的他跟着艾丽莎。寸步不离,他什么也不会,完全按照自己的心思去对待这个世界,或者那时候的他什么都懂,只是认为那和自己没有关系,可是他的天真没有人愿意换啊,只愿意抹杀,他单纯的想要交朋友,想要帮助弱者,结果往往在意料之外。他的一生前十几年就已经预示着后十几年的悲剧,当我看到他的真实身份时,我才算是理解了终级往事的意思,果真是够终极的。一路为他心疼,在看见这句话的时候达到巅峰,Rene的前半生,正是整个美国风起云涌的时候,他被家族抛弃才是人性最真实的一面,他的父亲恼恨他抢了自己看上的演员并害怕他联合自己的妻子抢了麦克拉伦家的一切,自己弟弟的死也直接指向Rene,母亲恼恨他的疏离,又要澄清丈夫的嫉恨,所以说这一切都是不得已的,大家考虑的都是大局,没有人考虑Rene的心情,他会在怎么想,他最亲爱的母亲抛弃了他,他最依赖的家族抛弃了他,从此不再是这个世界上的人,在我看来,这一切都是来自社会的倾轧,他反抗不了。他在黑暗里行走很多年努力找出真相,可惜真相并不重要,没有什么是重要的对于他来说,宿命的车轮早就已经碾死了他,他并不存在,这个绝望的现状,他已经无法超越。

  所幸他凭借自己的努力,终于在多年后冲出了黑暗,他是警察,已经站在阳光下,他还得到了Anton的爱,这是多么值得庆幸的事情啊。

  未来,斯特林奇和罗德里克将走向何方,这已经不是他要考虑的事了。就让过去尘封,未来自己走。只要他好好的活着,享受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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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写得语无伦次,都是因为我太爱主角了。

  向作者致敬!!!请加油写完续集吧。。。。

  《终极往事》读后感(九):报不了 许多仇

  报不了 许多仇

  小时候看剧,总是沦陷在报仇里。

  剧中人临终总要说一句“一定为我报仇”,于是轰轰烈烈下去便是各种各样的复仇。这些新仇旧恨太过香浓可口,战场,职场,家里,家外,爱情,友情,正义,非正义统统不曾放过,但凡一点过节便睚眦必报。戏里人浸淫其中,戏外人痛快淋漓。这样的对撞我们乐此不疲。戏里不放过主角,戏外不放过自己。

  初看终极,以为不过是出快意恩仇的剧。一路跌跌撞撞,到猎鹰总算长出口气。憋屈的太久为自己也为J。

  只是当R替莱恩替我们痛快淋漓的打出那一发时,我们竟没有快意?R此后陷入的空洞竟带着我们的苦涩印迹。那种种失落,那种种塌陷我们竟找不到填补。明明报过仇了,明明恨意终了。

  为什么?

  不会想有一天与仇恨妥协,又有多少仇恨等着兑现的日期。

  am一直耿耿于J的背叛,其实质是耿耿于自己的信念,当执信的输给现实,怎么都不甘。有时候我设想,假如没有那张碟,sam会kill 了J吗? 会?不会?答案显而易见。如果真的决绝,15年前就可以痛断。15年的恨有多么刻骨,15年的爱就有多么铭心。人生有多少15年可以执着的找一个答案。Sam对J的复仇15年前就已放手,他不想承认,一直靠着恨来取暖。Sam带着欣慰而归,原来自己并没有输,自己以为捂不热的心原来是自己的误读。只是我们看着这样的报复,伤痕累累满目酸楚。原本可以不这样,原本可以很幸福。放过自己真的有那么难?

  莱恩站的高度我们只能仰望。对职责的忠于更源于信仰的高尚。

  一个人可以放下生死怎么会放不下爱恨。

  所谓正义不是简单的惩恶扬善。

  莱恩说“我到过你的家乡”“不要报仇”。不要。

  不要让昨天的鲜血沾染每一个今天,不要带着仇恨毁掉每一个原谅,不要带着绝望毁掉心底的希望。

  因为你很坚强,命运对你就格外的苦。无论曾经怎样的沉沦和不羁,怎样的失去,千万不要放弃理想,放弃希望。

  许多仇,报不了。

  必须学会宽恕,宽恕他人,宽恕自己。

  曼德拉曾说“当我走出囚室,迈出通往自由的大门时,我就已经清楚,自己若不能把悲痛与怨恨留在身后,那么我其实仍在狱中”

  许三多说“这没意义”。

  那些让你难过的事,总有一天你会笑着说出来。

  全面回忆

  也许就在第一眼的相识中,心的城门不敌他眼神的侵蚀,轰然倒塌,就那么轻易的投降了。如同热水里抽着的蚕茧,烫着疼着,一根一根剥离,谁也不知道爱的锦帛,曾有这样的滚烫的痛楚。

  原来眼神可以如此舞蹈

  一场慌乱的相遇,我还没准备好入场,戏就席天幕地开场。手指可以缠绕,眼神可以交错,烟雾氤氲中我知道有你可以依靠。只是那些声音,我总在听你却听不见的声音,总是缠绕我的步履,不能向你靠近。

  我们曾经靠近过吗。或许从未。

  我们曾有过选择,不是彼此。

  当能靠近的只剩彼此呼吸的空气。

  当能看清的只剩走远的距离。

  当我们走成平行线,道路以后不会有交集。

  当我们只剩相反的方向,我不知道是你还是心成了碎片。

  拂过每一场清晰的邂逅,掐断每一寸清醒的想念,如果不再回忆,如果不再想念。

  我做不到。

  我们已融为一体,我们是双胞胎兄弟。

  那些我们从未得到的东西 叫爱情

  在我们一步步走向爱情时,却走成绝望。

  跳着舞时,你也一样心喜吧,不靠近也不远离。我看不见你嘴角流露的一丝笑意,你也看不见被你推离时,我的黯然。我时时讨好着你,我以为你知道,但总被你推离。

  我们之间究竟发生了什么?你为什么不说,却要我猜。而我总是猜错。你说你听见那些声音,你不知道我们是生死相依的兄弟,没有你,我如何过得下去,为你,死也愿意。

  只是没有了你,我的脚步无从着落,我这样信步走着,走着,漫无目的,无处可依。这样的沉重和忧伤,你懂吗?

  往事终于定格成那些瞬间,相遇,相识,误解,非难,戛然了断。

  你终是我想戒却戒不掉的烟。

  一步步靠近,一步步远离。

  那么深深的眼神,躲不过口是心非的利剑。

  一次拒绝一次伤。

  有时候我真想没在你的笑容里,就是永远了。那种包容,那种溺宠,那种担当,那种肆意,这些都是我想依靠的,都是我无需设防的,也是我唯一可依靠的。在一起,不用说,不用想,这是多么惬意而美好啊。我想,爱一个人,不过如此了,无论有多少烦心的过不去的事,一见他就没了,只有笑,从心底开出的笑。

  当心比天还冷。

  你的爱是太奢侈的词。我从未奢望过。太遥远,太飘渺。我只要现在。我不想放了你的手,我沉溺那种味道。像星星,像大海,像火。

  你不知道,我多喜欢看你,看你孩子般的笑,看你心事重重心不在焉,看你平静下的汹涌。

  看你愤怒时的咆哮,我只是不喜欢那些声音,他们总是阻止我靠前,不过我还是纵容了那些声音,一如我纵容了你的的习惯。我习惯了纵容。

  从未想过心心相印还会有这多羁绊,那一刻,当信仰成为对手,我还怎么把你拉回我身边,我恨不得把心掏出来给你看,我的愿望这般渺小卑贱。我诅咒那信念。

  你还是说了再见。是不是每一个深爱的结局都以离散收场。然后以落寞的眼神送走过往。以后,只剩了遗忘。仿佛那纸上不真实的字迹,在爱情面前,曾有人用一个孩子般的天真,和一段艰难的坚持,去试图证明过。

  要不就相忘于江湖吧,只留最美的印象,永不再见。

  只是还没不见就开始思念。

  世界依旧真实,我们不过是无数悲欢中的一个,只是对现实的又一次低头,只是两个人分手。只是我宁要相欠,不要两清。

  你终于将我推离你的视线。

  不想将伤口敞开了给人看

  你我一样 谁有比谁伤的浅

  让我忘了你吧,就一小会儿

  年初,他病中,与同事一起去探视,推开门,他母亲也在。寒暄一会儿,起身告辞,走到门口,他母亲突然道“孩子,你来过的,我家”我一怔“是,这么久了,伯母,您还记着”他母亲郑重点点头,我努力微笑眼泪差点落荒而逃。后来打电话给他,他迟疑良久“我妈说“你喜欢的那么明显,怎么会看不见,怎么会不记得””

  爱的代价

  仿佛没有任何征兆,所有变故都在一念之间,地覆天翻。

  不过,J后来一遍遍回想过来,那些细小扎人的暗示,其实一直都在,如花丛里的荆棘,被刻意忽视,等花都谢了,利齿显露,疼痛才那样钻心。

  心痛不只是因为现实变了,而是被自己信任过以为长久的东西骗了。我们都打不过时间,我们都输给了现实。

  J一直以为母亲是最爱他的。

  世上只有母爱是最无私的,为你,她倾尽所有,尽心竭力;为你,她赴汤蹈火,在所不辞。Eliza对J如此,对M也如此。

  贾母说“人心都是长在肋骨边的”,世上的父母都是偏心的,果真。

  只是现在看来,这份爱太过沉重,沉重到负担,沉重的窒息,沉重到逃离。

  J的聪敏乖巧,善解人意深得母亲喜欢,渐进成变态的爱恋。利益的联姻无法点燃Eliza对Thomas的爱恋,所以全部转嫁到J的身上,J的一举一动,一颦一笑都是Eliza的希望和甘泉,却不想有一天变成鹤顶红,自酿自饮。

  J是Eliza小心捧着的一杯开水,越是在意越是洒出来烫伤自己。

  J总要成长,成长终究是要分道扬镳的。这样的逃离对Eliza显得那样的迫不及待。曾经那么近,现在那么远。

  那些细小扎人的刺一点点堆积起来,终于变成利刃生生割断母子情怀。爱终成伤害。

  做出那样的决定该有多大的绝望和决绝,放弃J放弃自己。

  这一刻,仿佛上帝真的错了,这样的惩罚残酷却真实,为家族,为利益,一切都是祭品。从来都是强者活下去。只是被选择被放弃的滋味太难承受

  真的该长大了,一夜之间。19岁的J已经死了。以后种种只能靠自己,实实在在的一步一步走下去。

  这其中的艰辛和无奈,没有经历过的怎会了解,了解的怎会有机会和勇气讲出来。“活着”二字真实而沉重,一切都不必再谈。

  20年后,R再次踏入家园,才发现,离开不过是另一种方式的抵达。

  蝶恋花 往事

  骤雨疾风新晴后,爱恨情仇,都付轻舟酒。落寞欢颜非你有,烟波故里谁等久。

  往事尘沙枉凝眸,散散离离,满目人消瘦。待把终极藏玉藕,从今留取心魂守。

  如同你我之间

  只剩了 清场

  你问

  我答

  如同你我之间

  只余了 了断

  你问

  我答

  你想知道的

  我随你所愿

  所有答案

  然后 那下面

  你忽略过的悲伤

  刻意过的伪装

  全都和你说了

  不见

  “今天晚点去吧。”他们吃完了,Jimmy轻手轻脚把俩人的盘子移到了旁边的桌子上。

  “?”Anton一愣。

  “我们……”Jimmy重新在Anton对面坐下来,他低头迟疑了一下,Anton看见Jimmy的喉结微微抖了一下。

  “我们做个游戏吧。”终于Jimmy轻声说,抬头看向Anton,再次露出了微笑。

  “什么?”Anton诧异了。

  “你问我答。”Jimmy说,嘴角边似乎笑了一下,低下了头。

  花开花谢

  家族利益的联姻使Eliza成为最大的祭品,对于这样的婚姻,个人的喜好无关紧要,服从即可。所以Thomas远比Eliza接受现实看的更开,爱情并不重要,情人也可以找,总有双全法。只是Eliza 不甘接受,眼睁睁看着爱的人咫尺天涯,却相思相望不相亲。痛苦的释放口便是J。Thomas是了解Eliza的,但又能怎样,除却利益别无其他,相敬如宾的生活令人窒息,生与死的区别不过是有口气而已。Eliza的每一步都由不得自己。仅有的一次选择却是将延续生命的微光亲手掐灭。什么样的悲哀比得上亲自对最爱的人下了诛杀令。豪门内的屈辱与风霜如此见不得光。

  终极里,我最喜欢的女性角色是Minna,美丽,独立,清醒。

  Mina无疑是漂亮的,不然J和哥哥都会喜欢上她,Mina又是清醒的,巨大的身份落差,并没有使她丧失判断力,她没有心存侥幸,没有因为J的喜欢就一厢情愿的认为可以高攀,她知道“"而他不会娶一个唱歌的作妻子。我甚至想过,有一天就算他们家会接受,他也不会。更何况还有她妈妈......她妈妈,虽然看起来一切都很周到,但其实......很不一般。"

  quot;所以那时候我就已经知道,不管我多么努力,我也只是他中学毕业舞会的舞伴而已,如此而已!不会再多了!"

  ”

  虽然她爱J,但她从不奢望得不到的东西。她懂得抓住属于自己的机会,她奋斗,她成功。属于自己的成功。即使如此,她还是清醒着,她不可能做家的女人,她坦然顺从命运,安心抚养孩子,她过得平和,快乐。

  同时,她是聪明的。J的死,她隐隐猜得透原因,但她不去追究,因为毫无意义。她从未相信J的离去,在内心深处,她从未让J离开过。

  那一场相逢,毫无征兆,但她立刻认出了他,如果不是在这二十年里的每一天都细细描绘过他的容颜,怎么可能。

  上帝!Jimmy!是你吗?”那女人吃惊地张口道

  两个人在半明半暗的灯下对视着。

  quot;你认错人了。"Rene听见自己的声音,异常冷静。

  女人听见Rene冰冷的声音,诧异地愣了一下。

  quot;就算我认错人了,我的狗也不会。"多么聪明的女人。那么肯定。

  即使他不承认,即使他拒绝,不管他有怎样的苦衷,都没关系,我认,我在心里有过你的。

  usan是典型的女强人。一如她的职业。强辩,看透,永不言输。

  一场官司的失败丝毫不影响她转身下一场诉讼。职业里带来的自信贯穿了她的思维。她有足够的自信。青梅竹马的爱人使她一开始就认定这份感情的稳固,随意放手着爱情,她以自己的不变认定着对方的忠诚,可爱情从不在原地等,只不过匆匆转个身,那些不变已全然不见。时过境迁,万水千山。

  后知后觉的背叛让她对着A一通发泄,这样的结果是直接将爱人推向情敌的怀抱。想想,好傻的一个人,看透不必说透,许多婚姻不都是将就。Susan的眼里容不得沙,她从不会让自己委屈。Susan同时也是让人尊敬的,A遇见她也是一种幸运。

  黑帮风云

  J的人生际遇与黑道白道有着剪不断理还乱的联系,能有这样复杂的关系真不知是幸还是不幸,或兼而有之。

  那天看到J到猎鹰后第一次见lorry的那章,突然萌生一个念想,忍不住拿出黑帮来比一比。

  比起sam。希金斯,路易斯之流的小打小闹,lorry家族是教父级别的。

  同是杀人放火,贩赌卖毒,还是有很大差别的。

  am之流不过是一州之主,而lorry则统治半个美国。不仅仅是地盘上的差异。目标,理想,能力都有高下。

  人品与用人

  am的手下对sam对J的态度,绝对看出忠诚维系的难度。所以sam才心心念念需要忠诚,他想以心换心,却总是走到反面。J的忠诚遭到误解,郑的忠诚遭遇隔膜,误解可以化解,隔膜永难消除。所以郑哪怕撇清关系也要复仇,跟了他15年也得不到他的爱情。Sam从不给人他的心。他的保镖peter,和chad对他似近实远,随时准备背叛。J的处境艰难,随时成为排挤的对象。J想赢得sam信任很难。

  Lorry这里就完全不一样。索尔的忠诚我们有目共睹,对J的态度友善,其实源于对lorry的无限信任和对于自己的自信。索尔是有信仰的,他忠于lorry忠于自己,不会因lorry对J的喜爱而争风吃醋,他清楚自己的责任,这是一份信任,对lorry,对J,对自己的信任。能有这样的手下,他主人的心胸无疑更多一份高阔一份坦荡。

  对J的态度

  都是在J最潦倒的时候。

  am看上J,只是当J是出来卖的MB,只想完全占有,无论是心还是身。在他同J做爱时候完全看不到怜惜,就是本能的发泄。

  Lorry遇见J,只有震惊,他清楚看见J灵魂里的不屈服,能在希金斯那里呆那么久不发疯不死掉,看不到哀求,这种非常人的品质震撼到lorry,所以才花那么大的代价赎买J,并给他自由。就像一块看似普通的石头,lorry却看到那里面发出的璀璨的光芒

  正是基于这点认同,Lorry毫不犹豫救下J,那场谈判尤为精彩,希金斯几乎没有还价的余地,是啊,以lorry的身份能跟谁人谈判,谁够得上。

  am爱J,只是对心仪物品的狂热渴望,一旦拥有,便不再珍惜。郑就是例子。没有理由拿对J的不得惩罚郑的全意。

  Lorry爱J,希望留一份尊严和尊重,留一份完美和完整,他不强求。在他与J做爱时完全体现出来。

  利用与报答

  J对sam,对帮过他的每一个人都是记在心头,涌泉相报的。

  am15年后找J为了救郑,J甘心被其利用。在这里,J更多的是报答,而不是清算。深层次方面,各个方面利益的权衡比单纯的冤冤相报要好。J早已跳出个人的恩怨,这是莱恩送给他的最珍贵的礼物。

  Lorry从未出口要J还什么,但是J还也是迟早的。比如出卖roger。当仇杀上升到政治的层面,也就没有谁冤谁不冤。

  谁家没有一场血泪史,谁家没有一本算不清的帐。

  最终不过利益二字。

  如果让复仇成为毫无意义的杀戮,让仇恨得不到救赎,这才是真正的悲剧。

  这点上,lorry和J站的高度非sam和郑所及。

  黑帮有底线,人品无下限

  希金斯就是极品。正因为他人格上的偏执,我们才记住了他。有时我想其实希金斯也是有渴望的,渴望有人忠诚有人爱。只不过过于相信残暴带来的权利,才更加灭绝人性。他也爱过J吧。不然会设定三年的限期,不然在J自杀时还送他去医院。每天在惶惶中逃命,他从未想过长远,他清醒看到结局,最终会像路易斯,会像sam,或者被警方干掉,不外乎如此,他没有选择,所以连一点点的人性也丢掉,对他来说那是多余的。他看上J,不仅仅因为J的漂亮,J的不屈也是打动他的,他不愿说出,他知道征服不了J的内心,他渴望看到J的崩溃,那样他更有成就感,所以一方面折磨J,一方面又欣赏和艳羡。还记得他被干掉是的眼神么,那掩饰不了的恐惧和无助,原来他也会害怕的。

  这一路比下去,到长岛协定,到lorry面对着J一番是非正义的慷慨陈词,到最后,lorry与mike面对面。突然有一种楚汉传奇的感觉,原来树不是在说黑帮,而在给我们讲历史啊。生与死,血脉与纲常,忠诚与背叛,复仇与救赎……

  从角色到角色的内心,我们经由这往事的世界所产生的强大“带入感”,在不知不觉中与他们彼此靠近,以息相通、以气相投,于心戚戚然 而终无以释怀

  《终极往事》读后感(十):不算什么书评

  也许作者只是在讲一个故事。

  但我觉得和小波的似水柔情有些相近的地方。最近重新翻看小波的似水柔情,就想起这部小说来。

  很难描述这种感觉,我并没有看过作者的其他作品,就此部而言,我觉得设定,叙述,情节的展开都是不错的,心里感受的描写,气氛的营造真的很不错。情节的发展很符合人物的性格。而且可见作者对美国的背景是有一定了解的。很虐,但是作者借由这样惨烈的一种方式来表现很恰如其分。只是看到后来实在是审美疲劳。

  引用几段别人评似水柔情的文字吧,那是一个警察和一个公园里的同性恋的故事,也许不算恰当,姑且看看吧:

  在王小波的笔下,他就是这样来理解一个同性恋男子的爱欲的,这种爱欲给常人的感觉是热爱受虐,但在故事主人公那里则是唯一可能的爱与被爱的方式,所以这个场面不免凄美。

  作为异性恋者,我们大多数读者或许在这里要想一想,何至于因为有一部分人的性别取向不同,就一定要领受一种贱民的身份,就只有在认贱的情况下才能享受爱情。

  他当然记得这些人,还有绝望。这就如经过一个站满了人的长廊,站在你面前的人一声不吭地闪开了,一切议论都来自身后。这就如赤身睡在底下爬满了臭虫的被单上。这是来自身后的绝望。

  这个故事的结局是小警察被单位里的同事认为是最贱的人了。要把他调走,但麻烦在于,“让你管男队,你老婆不答应,可也不能让你去管女队啊。”作者说:“从这些话里,我们知道了同性恋者为什么不堪信任:既不能把他们当男人来用,又不能把他们当女人来用。”

  :我果然始终只能拙劣的引用别人的文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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