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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有的相遇都是久别重逢

2015-05-13 作者:木熙 来源:木熙原创 阅读:载入中…

所有的相遇都是久别重逢

  九月的风从校园穿行,带来些微的凉意,路边的大树上,黄叶们在枝头摇曳,或随风起舞,调皮的跳到同学头上。 第一次见他的时候是在军训,他穿着白色的校服,高高瘦瘦站在队伍的排头,像一面充满正能量的锦旗。一个女生在台上唱歌,他被周围的人怂恿上台拥抱。这个年龄的同学们总是喜欢胡闹,开些无伤大雅的玩笑,总喜欢把帅帅的男孩子和出众的女孩子凑在一起,享受着青春的肆无忌惮。

   可是他礼貌地拒绝了,笑得有些腼腆,那个时候,我远远望着,似乎被他蛊惑了,觉得他笑起来是我见过的最好看的,我的心里,在我不明白的时候,悄悄地记住了这么一个人,不知道名字,没有任何交际,就像石子不小心落入了湖里,流水一生铭记。

  第一次近距离接触是在一次思修课,那个时候我们互相都不认识,他坐在我的后面,他给旁边的人介绍自己:“我叫李鲲鹏”。李鲲鹏,李鲲鹏,这原来是他的名字。我默默念到,唇齿似乎染上了诗意清香。后来就开始慢慢注意到这个不怎么爱说话,不怎么喜欢笑也不怎么闹的高高的男孩子。

   我喜欢低着头走路,但就算惧怕拥挤的人群 ,也会抬起头在视线范围内搜寻他的身影,食堂,教学楼,操场,自习室。 他很高,很高很高,视力不好的我却也可以轻易的在人群里发现他的身影,是不是他的高就是为了方便我寻找?哈哈,自作多情一下啦。

   这大概是喜欢吧,有人说,喜欢一个人,就会把他的优点放大,把缺点缩小,可我怎么看,都觉得他完美无缺,就算有所谓的缺点,也是那般可爱。我知道,我除了学习,多了一个世界,这个世界与任何人无关,我像固藏宝贝的守才奴,暗自窃喜,为他悲欢,山有木兮木有枝,心悦君兮君不知。

   有一天在合班上碰见,竟发现自己穿着和他一样的牛仔衬衣,内心暗自窃喜,他的鞋子和脸给人一种干净的感觉,他不喜欢坐前面听课,他喜欢用大拇指向上滑手机,他喜欢用手抓头发,他也爱喝牛奶,看到他笑露出酒窝时心跳漏了一拍。经常听到我和他共同的朋友聊到他,一起喝酒耍酒疯,水瓶子炸了,误入女厕所,觉得这个人也太可爱了。

   他是女篮的教练,我是女篮的负责人,那个时候只要一有机会我就跑去看着他们训练,每场比赛我都在,朋友们不懂,说一个女孩子,怎么这么热衷男孩子喜欢的运动,我就笑笑不说话,独自品尝着小小的秘密。他是美好的存在,每一面都是我不能错过幸福馈赠,我的要求其实不高,只希望,一抬头,就能看见他,偶尔他抬头,也能看见我,从我眼中看见独一无二优秀的他,看见我的欢呼和鼓励

   后来有了我们第一张合照,没人知道,我是多么快活啊,照片清洗出来后,我看了又看,摸了又摸,放在心口,感受着心为他跳动的喜悦。他以前聊天的时候喜欢叫我“领导”,可现实生活中就算我们所有课都在一起上,能打招呼说几句话的机会却很少,但那也足够了。

   大晚上拉着室友参加他们班的班会,太害羞了,都没有说上几句话。后来收到他的短信 “在风雨操场有彝族新年的表演快来看啊!” 我匆匆赶到,可是看他提前离场的背影觉得心突然很空。

   叫他出来上晚自习的那天晚上,我在寝室里扎了好几遍头发,纠结着要不要刷干净白色板鞋上的泥点点,又怕被他看出我的刻意和慎重。随着越来越多的相处,上自习,献血,知识竞赛,去解剖楼蹭课,参加舞台剧,手机里慢慢多了偷拍他的照片,好像有好多好多他的照片,朋友打笑的问:“这是不是你男朋友?”啊!男朋友!那是一种很奇异的感觉,他无意中说出的喜好,想实现的梦想,甚至他说的每一个字都会清晰印在脑海,然后恨不得都换成惊喜送给他,最想把美好打包,都交到他手上。

   把真正想说的话统统藏进玩笑里,刚说完就紧张的好像等待成绩公布的学生,呼吸都慢大半拍,一边期待他发现后能给我一个肯定,一边害怕被看穿之后会形同陌路,这种纠结的心情原来就是喜欢。

   也有过并不害人的小阴谋,就是让他注意到我,准备鼓起勇气告白的时候,他居然提前说喜欢我,这可能是我能够想象的最好的事情了。

   有时候,被发现也是一件简单的事,生活哪来那么多浪漫啊,不知谁开了玩笑,说我们真像一对,于是,就那样,渐渐越来越近。

  2013年11月24日,是在一起的日子。他是AB型血,他是耐心善良的摩羯座,属猪但他怕狗,他193的个子,70kg的体重,只穿43码的鞋,是内江的脑残粉,他右边鼻梁上面有一块紫青色的胎记,他的球服是12号,他打篮球很帅,他不怎么会打游戏,他喜欢吃飞醋和保宁醋,他冬天会穿很多衣服就像他人一样温暖,他有起床气,他喝完牛奶要把盒子挤扁 ,他喜欢刷鞋子,他生气的时候不爱说话,睡觉之前一定要喝水,他手机打字是九宫格的拼音,一吃糖他的牙就会蛀掉所以他不爱吃糖,他和我一样有着很多格子衬衣,他不会系鞋带,他一激动嗓门就会变大,但是却特别讨厌别人朝他吼,他爱德芙胜过费列罗,他吃冒菜要加香豆腐豆浆皮还有两串骨肉相连,还有他有左右耳机一定要分清楚的强迫症。

  第一次接吻是12月9号,他从老区赶回来,给我带了夜宵,叫我下楼拿吃的,周围是高大的树和晕黄的路灯,当时心跳至少有130,路灯把我们的影子融为了一体,我敢肯定,照下来,会是怎样完美啊,蹦蹦跳跳的回了寝室,一晚上都高兴的没好好睡觉。和他一起去阆中玩的两天两夜,是我在13年过的最开心的日子,那是人生中第一场说走就走的旅行。

  后来那是寒假,第一次觉得放假40天对那么爱玩的我来说是煎熬,我说不清楚那时候想念的感觉。我只知道,他不在我身边的日子里,我品尝过的每一道美食,看过的每一片风景,听过的每一首好歌,都不会立即告诉他,只会在心底暗自记下,想待到有他在身边的日子,沉默的 ,害羞的 ,不露声色的 ,一一把它们带给他。 (伤感爱情语录 www.wenzhangba.com)

   在计算机课听他说起以前的事,说什么我都觉得奇妙,思索着他的过去和现在的他的联系——他是怎样变成了如此美好的人,他是因为什么来到了我的身边,他为什么喜欢这般不完美的我,想着想着,便渐渐听不见他在说什么,不过我并不担心,我知道未来还有很长时间 让我能不厌其烦地听他说起从前。

   一起穿着白大褂研究人的颅骨肋骨上皮组织细胞胸大肌腹斜肌肱二头肌,对着骨头说部位名称,会讨论人体最长的肌肉最坚硬的骨头,也一起被福尔马林的气味熏酸过鼻子,不过偷偷看身旁认真专注的男朋友,竟然脑补以后一起做手术的场景。

  两个人都是路痴,方向感差又记不住位置,带错路坐返公交,自己闷闷生着气,看到一样闷闷生着气的男朋友,突然笑出声,一下子就没有气了。

   在西装店他穿西装出来的一个瞬间,怎么来形容当时的感觉呢,就像大地期待着阳光一样 ,我无比期望时间永远永远不要走向下一秒, 那个时候希望全宇宙都可以看到我有一个这么帅气的男朋友 ,但是又想把他小心翼翼的放在自己口袋里留着自己看就好。

   我现在不讨厌春天的荨麻疹,夏天的后背湿哒哒,秋天开学综合症,冬天发福长膘,我热爱和他在一起的每一天的生活,他让我对这个世界都没有一点怨言。就像他认识我的朋友们一样,我也知道他的朋友们,听他说起往事,好像曾一起经历,这种感觉其实很奇妙。

   帮他选香皂牙膏还有用来洗脚的水桶,暂时想不到有什么比两个人一起逛超市更能感觉彼此的生活紧密相连的事情了。

   和他一起参加辅导员的婚礼,我是伴娘他是伴郎,看着婚礼结束之后我们那张很像婚纱照的照片,当时恍恍惚惚觉得嫁给他也许是一件很不错的事情。

   当他说话的语气与我类似,当他喜欢吃的食物与我雷同,当我们越来越频繁的异口同声,我都暗自窃喜,我的存在,多多少少在影响他的生活。

   曾有那么一段时间白天满课,晚上自习,回寝室过后还对着电脑打策划,开会总结,学业繁重,被朋友误解,和家人闹矛盾,被小人挑拨,心情很低落,彼此陪伴着度过一段不是那么顺利的日子,在描述恋人中的话语中最喜欢那句“在黑暗中并肩行走”,不管怎样 ,就知道有他在就好,He was always with me。不敢每天都很喜欢他,深知日子平淡,只得把那些喜欢的心情一点点分给平凡的日子里。

   骑自行车看飞机,在搽耳被没有桃花的桃树坑过,三楼的图书馆读尼泊尔的旅游攻略,窝在学校放映厅最后一排看电影,车上晃晃悠悠一小时去西华师大喝两块钱一杯的豆浆,往彼此的老麻抄手使命倒醋,牵着手等待校门口49秒的红绿灯,他看我看过的书,我看他看过的电影,会眉飞色舞的描述其实记不太清的梦。 在22路公交车上笑手里带着仓鼠的初中生,蹲在操场上找我掉的衬衣扣子,我用吹风吹干过他的头发,他帮我带过耳钉,以前认为最无聊的科技馆动物园西山图书馆自习室放风筝,真的瞬间就变得有趣起来!在203的自习室里面喷完了大半瓶花露水,夏天的风里有我们的心跳 想亲他的时候说:你不要踮脚,我弯腰就好,我认为这就是我最爱的生活了。

  我想要和他在一起,不是心血来潮,我想透过他的生活进入生命,虽然这感觉不可思议,但却实实在在的存在。

  当然故事和所有人想象的一样,没有永远的幸福美满,在我信心满满的时候,我们分开了。

   2014年8月2号 那可能是我人生中为数不多的黑暗日子,从此软肋依旧在,但再也没有了铠甲。

  “我们还是做朋友吧” 故事好像划上了句点,这也许就是生命中过客道别时说的客套话吧。我从没想过的,那么突如其来,我不知道出了什么错,我想,是不是我的爱太重,吓到了他,就这样吧,往事随风。

   我在被十几场夏雨浸湿的闷热的季节里,过着每晚2点钟醒一次,4点钟醒一次,6点钟醒一次, 兵荒马乱的生活。

   我坚信他在跟我赌气,我坚信他有天会重回到我的身边,我坚信他和我一样,强颜欢笑撑过白昼,泪流满面熬过失眠,坚信的时间一长,我就产生幻觉了,我以为他会通过我的朋友来打听我的近况,所以我跟他认识的每个人都开始熟络起来,我以为他会给我发消息,所以我每晚都握着手机睡觉,我以为他会给我打电话,所以我充了很多很多的话费怕停机,我把手机放在家里信号最好的地方,开着最大最大的媒体音量,在等待着手机左上角绿光闪烁中度过了一个一个又一个夜晚。但是他没有,他什么都没有做。

   于是我明白了一个道理,没有人会一直陪着我,没有人会一直陪着我,大家都有要去的地方,有自己的难处和理想,即使再舍不得,也要拍拍远方人的肩,“你要好好保重喔。”只是脑袋里有个小声音悄悄的说:“他再也不会回来了!”终究还是没能忍住眼泪

   终归还是哭了一场,要不然爱了那么久,还显得没有分量,想来和他的这一路,只有些小坑小洼,没有什么大风大浪,有时候我甚至抱怨这样的生活太安稳,没有多少机会去为感情见证,轰轰烈烈的,刻骨铭心的,终究只存在我们的青春和幻想里,而这两段时光我们再也无法经历了

   我决定不再颓废,于是练琴看电视剧练字看书占满了我所有的时间,我很少再有多余的心思去想那些不着边际的事,偶尔点开他的一切网络聊天工具,也曾记起不谙世事的日子里他给过的温暖和心动,但是好像已经隔得太远了,我呆在家这个密室里碰撞着,他享受单身的绚烂多姿,我内心挤压的苦痛和再也收不到他时时刻刻给我发的消息,幻化成我想象中我与他之间的隔膜,也许我就要和我那么用力喜欢的男孩子随着时间的错层而渐行渐远了。

   这是我一个朋友爱情故事,我由她的日记写成稍微连贯的小说,有两部分,这是第一部分,我得等有时间再整理,现在作业太多。文中的男主在现实中是学校比较出名的帅哥,女主是个长相可爱的女孩子,挺配的一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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