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芳华》读后感精选10篇
《芳华》是一本由严歌苓著作,人民文学出版社出版的平装图书,本书定价:39.00元,页数:215,文章吧小编精心整理的一些读者的读后感,希望对大家能有帮助。
合上《芳华》,眼里依然有泪,是为刘峰而流。那么好的一个人,最后竟有这样的结局。不是好人有好报吗?是时代造就的?还是人性造就的?或说是时代造就的人性的弱点造就的? 初读《芳华》,觉得写的太平淡了,语言、情节都是,和《陆犯焉识》没法比。读到最后,却发现《芳华》揭示的人性更深刻,刘峰没有弱点就是他最大的弱点。他不是普通人,他是一个神化了的人。他不可以说爱,因为神是不需要爱的,这是对神的亵渎。或说我们每个人都有太多的弱点,我们不需要一个没有弱点的人显出我们的弱点,刘峰就这样成了人性弱点的牺牲品。 听说冯小刚导演把这部小说拍成了电影,希望刘峰的结局会好一些,好人可以流血,但至少不要他流泪,希望好人有好报!
《芳华》读后感(二):一点收敛后的小家子气
熟读严歌苓的人,对于这本《芳华》一定是会有些失望的,故事一如既往的能读出来还是严歌苓笔下写出来的故事,只是写《芳华》的严歌苓好像比以前变得小家子气了一点,没有了《床畔》中用生命在讲述纯情的魄力,没有了《一个女人的史诗》里从平凡淘出来的菁华与乐章,没有了《扶桑》中那样令人折服的绵实曲腻,也没有了《第九个寡妇》里造物主一样阅世的胸怀。
故事同样仍是严歌苓的故事,只是笔力有些脱了劲,也因而脱了劲的笔力没有像往常一样从平凡的故事中激发出可以恒久闪烁的深邃。《芳华》的笔力会给人一种脱了劲的感觉,或许有这样的原因:就是严歌苓在这本小说中冰雪聪明得过了头,她把从前小说中为人称道的小优点、也是从前小说中的调味品,拿在这本书中做了主食,不加节制的放大,放大后的语言上的幽默不但喧宾夺主了,甚至还将“主”的生命色彩也给荡涤掉了大多,只残留下了些影子,让熟读严歌苓的读者一点也不过瘾。这是小家子气在行文、笔力、语言上的表现。
还有一点小家子气的感觉是从创作者的叙述情调上来感受到的。以往严歌苓的小说,无论时空跨度是长是短、无论故事是传奇还是平淡、无论人物是美是丑是善是恶,都能从严歌苓的叙述情调中读出一种大悲悯、大慈悲的温和。但这本书和她的第一本散文集《非洲手记》一样,都让人觉得这种慈悲与悲悯的温和被大大的收敛起来了,无论是有意还是无意,这种收敛无疑都会影响到全书的整体格调。
但无论如何,出自真正的写者严歌苓之手的《芳华》仍是一部较不错的小说,通过跨越四十年的时间和天南海北的空间的叙述,展现出了一代从军服中走出来的少男少女曾经恣意绽放的华年,与对生命最无悔的告白和期待,以及在人生流转中,期待的幻灭、尘世的牵扯、回首的歌哭与最终的洒脱和释怀。在这一切的纠结中呈现出谦卑平凡的生命背后的意义。
《芳华》这本书的封面设计一定要说一下,曼妙的芭蕾舞姿和洁白的一双芭蕾舞鞋必然会会诱使与严歌苓心有灵犀的读者满怀期待这本书中严歌苓对于芭蕾细腻丰厚满是人情味儿的全新解读,就像对扶桑的那件大红绣袍一样,然而书中并没有。
《芳华》读后感(三):已逝
浑浑噩噩考完试,拖着沉重的身体和已经被榨干的脑子,只想好好放纵一晚上,找一本消磨时间的书,只是没想到这么短,三个小时,对我来说有点短了,不过也刚好看完洗个澡好好睡一觉。 刘峰的形象似乎是太单薄了,一个完完全全的好人,可能就是这么无趣,所以很少女人爱上他,只有一个缺乏关爱的小曼,才会珍惜这种好。 处处能感受到对那个时代集体中种种现象的讽刺,那种被裹挟,被压抑的人性的小恶,化成的大虚伪,反而对真正的善不以为然。有忆苦思甜的作用,珍惜今天难得的局限的自由。 每个人的结局都那么无奈,可能这是生活的真相吧,可是宁愿不知道,如王安石的一首诗所说:“知世如梦无所求,无所求心普定寂,还似梦中随梦境,成就河沙梦功德。”即使是梦,也要好好做,即使是戏,也要好好去演。
《芳华》读后感(四):“假如我在战斗中光荣牺牲,你会看到盛开的山茶花”
“人的命运与时代最终无法分割,个体发言需要付出极大的勇气,他也许会被审判和牺牲”
其实不知道要说什么的,很快的将这个故事读完,只是没有想到如此的悲伤和绝望。创业课老师在讲文革时期的故事,与书中那个司令家女儿和下海的二流子男朋友的故事如出一辙。
”现实”远比电影要精彩得多。书中爱情比重的描述,是所有爱情故事里,我读过的,美化程度最低的。总觉得严歌苓的故事中人物的爱欲比纯粹的爱情多得多。对于“文革” 对于我们这一代,它更多的像历史事件,毕竟对于如今周遭生存环境的精神追求,于我来说没有爱豆的最新动态来得重要。
这本书几乎断送了我对于过去“纯真年代”的想法,也不似创业老师讲的那个如今发家致富的学长是如何在第二日要调回城市的时刻,发生火灾,舍命救下了一个农村姑娘那般,拥有如此伟大的情怀和献身精神。其实我还在不断地安慰自己,其实那些过去的事情,都会以不同的视角再次呈现出来,不是历久弥新、记忆也是任人打扮的小姑娘,随着时光的流逝不断地改变。
“我们当时怎么那么爱背叛别人?怎么不觉得背叛无耻?反而觉得正义,我们那时候可真的够操蛋的,把背叛当正义,那就是背叛的时代,时代操蛋”。现在还有空间和余地来指摘这个时代么?毕竟不论从穗子、丁丁,性感的女人、领导都腐坏到无以复加。人性的扭曲是放下尊严和基本的善良,从别人的缺陷中达到自我认可和满足。
一直期待着穗子可以和刘峰发生什么,可能是叙事角度带给我的错觉,穗子与刘峰同病相怜的同时,她还没有丧失人性中最基础的良知。那座“红楼”里,人们的物质、精神已经逼仄到将人性最丑恶的一面展现出来。红红绿绿,不能粉饰太平,命运,作为平凡人的宿命由时代缔造,由时代结束。
之前看《老师很美》 还是初中的时候,词汇的贫乏,可以描述的滋味太少。爱情在任何缝隙中都必不可少,欲望不会停歇下来,架构在故事之上的永远不止是生的希望。何小曼和母亲的故事是整段故事中最能吃进去的部分,母亲的病态与凛冽的冷漠,命途多舛,亲情作为唯一的慰藉,可以给予人唯一的慰藉,也彻底将它彻底摧毁。
这是剧本?还是小说?算不上喜欢这本书,这里面每个人物,我都爱不起来,恨不起来。刘峰的不幸,是时代的不幸。
现在,我们是否都有,做好平凡人的权利?
“人们需要被黑暗牺牲的行者,就如同读者需要被黑暗牺牲的作者。他们不愿意去做而渴望做到的事,需要特定的人替他们实践和完成”
《芳华》读后感(五):行至不惊处 回看皆芳华
2015年年末,北京的冬天,医院里刘峰的灵堂前零星地站着几个人,灵堂外乌央乌央的家属焦躁地等待着冲进去置换遗照。一个一生谦让的人,离开之后也谦让着别人。世界翻天覆地地变,时间越走越快,曾经少年转眼半百,只有遗像旁的几株冬青还是当年红楼里的样子,像些青葱岁月里的人,坚毅挺拔,无论冬夏,无论旱涝。
曾经那个锣鼓喧天,热闹非常的集体,在时代的变迁中被瓦解。那些唱歌跳舞的一脸稚气的军旅中人,现在与生活为伍,与苦难斡旋。结过婚离过婚的女人们,残疾重病的男人,时间最后都把每个人打磨成饱经世事的模样,经历最后给予每个人与过往和解的勇气。但爱恨纠葛的意气风发的日子,怀揣无限可能向未来进军的日子,都像红楼里的冬青,伫立在每个人的脑里不曾枯萎,肆意又倔强。
那是一个盛产英雄的年代,那个年代的人拥有更多关于英雄的想象与成为英雄的可能。他们裹挟在时代汹涌的大浪里,用一身少年意气翻腾着,前行着,即使他们可能并不真正理解英雄意味着什么。年少的憧憬总是大胆、炙热,国家一声集结的号角,他们便从大江南北风尘仆仆而来。
那是一个整齐划一的年代,那个年代的人拥有整齐划一的模范梦想,那个年代的人拥有整齐划一的思想,那个年代的人拥有整齐划一的青春热血。即使他们经常在一夜天翻地覆之后醒来。青春的绳索牢牢拴在家国命运的石碑之上,他们有整齐划一的关于梦想的栖息地。
那是一个热血沸腾的年代,那个年代的人拥有热血沸腾的青春,那个年代的人拥有热血沸腾的人生使命,那个年代的人拥有热血沸腾的青春碰撞。即使他们偶尔抱怨动荡的年代,他们还是愿意为了这个年代挺身而出,献出一身热血。
那是一个赤裸相对的年代,那是一个互相猜忌的年代,那是一个血气方刚的年代,那是一个思虑再三的年代,那是一个复杂的大时代,那是一群复杂中挣扎的年轻人,他们慷慨激昂,他们一身斗志,他们有青春初生的蠢蠢欲动,他们有少年未褪的任性恣意,他们最终都流落于生活的角落,他们最终都没能忘记那段岁月印记。
那是最好的时代,也是最坏的。
一栋老旧的红楼就是一个世界,容纳了所有新生的情愫,容纳了所有青春的样子。爱情可以简单成一个甜品,爱情可以复杂成两块手表中间的抉择。英雄可以简单成一个老实人,英雄可以复杂成一种束缚。背叛可以简单成当面的痛斥,背叛可以复杂成权衡的选择。故事可以简单成青春的故事,故事可以复杂成人生的纠葛。
时代的内涵越是单一,人的定义就越是狭窄,但人性如水,汹涌或平静都是选择,不是全部。
时代的口号逃离了切实的文本就会飘渺,一个国家的选择需要有范例去印证它的正确。每个时代都会有人碰巧与上者重叠,于是被举国之力送上万人敬仰的神坛,在崇拜雷锋的那个年代,刘峰恰如其分地诠释了社会的主流观,所以他奔走于各个表彰大会,向世人印证时代的号召不只是一纸空文且恰有其实。一个人作为人最本真的善意被无限放大,大到他自己成为至善的化身之后,就少有人将他当做一个肉体凡胎。于是所有别人不愿承担的在他人眼里他都有义务去承担,所有别人所拥有的根植于人性的情绪与欲念与他来说都是不可得。老实人发自内心的好被刻意神化之后,便少有人能觉出那是一种好了。人们理所当然地认为他得到了时代的尊重就理应付出更多,也理所当然地把他奉为墙上的口号与虚无的旗帜,也就理所当然地忽视了他本身作为凡人的特质。
刘峰的那双手为文工团付出了太多,如果没有“活雷锋”的吹嘘,这仅是一个吃过苦头且愿意帮助他人的老实人,但时代偏偏给予他太多,也剥夺了他太多。这双手带来过每一个女兵家人的包裹,修补过文工团的每一处破损,做出过战友新婚家庭的沙发,举起过何小曼对于善意与爱的希望。但这双手所做过无数的好事都在那一次“触摸”之后被清空。而那触摸,本是人发于心而落实于行动的真情,是每一个血性少年青春里该有的冲动。
当最平凡的善意被放大成“英雄事迹”,他便没有了其他“不凡”的权利。
战争的炮火中刘峰失去了右臂,支撑他扛起所有善意的右臂,拥抱过心仪的姑娘的右臂。而他模范人生的转折就在于这一次真性情的“拥抱”,在于被其他人看做是污点的“触摸”。他太好了,好到所有人忘了他还是一个人,也好到所有人都想从他身上找出一丝与大家的“世俗”相等的特质来平衡自己的内心。所以当他鼓起勇气拥抱林丁丁的那一瞬间,像一个久居神坛的圣人走向人间并且觊觎女色那般让那个姑娘不解,惊恐,甚至作呕,让众人惊诧、怒目。所以他心仪的姑娘让医生抱得,让摄影师抱得,偏偏让他不得。这就是那些奖章所带来的枷锁,将他困于时代所画的牢笼里,动弹不得。
所有不幸皆有庆幸,纵然那场灾难过后他又被再次抬上神坛,但往后的日子里,失去那条曾经做了无数好事的右臂,或许是他平凡人生的开始,他可以被当做一个普通的好人,他的善意于外人仅是一个老实人的古道热肠。他也可以为了生计去贩卖盗版书,也可以离婚,也可以和发廊女一起生活,活成一个干什么都能被理解的人的模样。
他丢失在战场的右臂,换回了他本该有的人的德性。没有英雄迟暮的叹息,只有走下神坛的畅快。
不被善待的人更能察觉出人的善意,在困境里纠葛的感情更为长久。二八年华的何小曼对于自己的认可和对于感情的憧憬都寄托在了刘峰的身上,他的善意支撑她走过了最为困顿的青春岁月,她也将这一份感情延续到岁月时过境迁的那头。
被命运边缘的人,也许得幸于不被关注,所以才能滋养自己的真情而不去应付虚伪的周遭。她会开始学会承受,她会认命不再挣扎,她会选择自我放逐,但她唯独受不了众目睽睽。所以突然变成模范的何小曼精神出了问题。她没有在命运的最低谷疯掉,没有在战火连天的战场上溃逃,反而在看似有转机的时候倒下。一个在恶意里生活过的人,怎么能不知道这些突如其来的好意有多么虚无。如果说是往日的种种压垮了她,倒不如说是这是一种明智的选择。虽然她也曾经幻想成为备受大家关注的对象,她也需要周围人的善意让她发觉自己存在的可能,但是命运的落差太大,大到她手足无措,大到她无法面对,所以她选择了逃避,她宁愿活在过去的唯唯诺诺中也承受不了这巨大的关怀,尤其她目睹了刘峰人生的起伏,她从刘峰的生命轨迹里看到了被神化背后的无助,她看明白了世事变迁,所以她早已不再强求那个“集体”的认可。在这种动荡里,一夜之间的天壤之别她见的太多了。所以与其说她害怕,不如说她选择放弃。一个角落里的人才有资格做真正的自己,被太多的恶意攻击,才能真正区分于善恶。让她与这个时代同流,才是真正让她疯狂的事情。
故事里还有太多的人,有太多的情绪,有太多的岁月,有太多的冲突,有些已经随着年月远去,有些是笔者一厢情愿的创作,但读者会相信,动荡年月里的感情是真,动荡年月里的背叛是真,动荡年月里的善意是真,动荡年月里不知所以的恶意也是真。他们的感情在青春里播下一生的种,他们的青春在战火连天里盛大绽放。
把故事从1973年四月七号有雾的成都拉回到2015年隆冬的北京。这一代被时代的选择反复教导要平凡的人最终也如时代所愿落到平凡的网里,平凡磨掉了他们青春岁月里太多的选择,他们也在平凡的岁月里挣扎着做不凡的选择。
这是一个“平凡”的时代,这是一群不凡的人。
记忆里的磕磕碰碰爱恨情仇,最后都化作经年之后再相逢的释怀。那些翻腾着不甘的年月,那些倔强任性的青春,都化作那株冬青,杵在每个人的回忆里,扎眼的绿。
命运相逢,一场芳华。
纠葛不休,便是人间。
《芳华》读后感(六):超越爱情的感情,被善良抚慰。
今天看完了芳华,唯一的感觉就是沉重。
一个不被人原谅的好人,一个从小到大缺爱的女孩子。她们超越爱情与友情的感情成为了不朽成为了一些人永远无法弥补的羞愧,那些背叛都云淡风轻的被时间掩盖,然而时间不会给任何人机会,也不会给任何人原谅。
好人就不能有爱的人,好人就要对谁都好,“我”和一众旁观者享受着刘峰的好,却还在寻找着刘峰的缺点,我们对坏人坐视不理,满是包容和接纳、甚至忍让,却不给好人任何机会。那个时代人心虽然没那么坏,但是却更是一个随波逐流的时代,把批斗与批判当为神圣与正义。总要在所细微之处一定要把人分出等级,谁都是小心翼翼,小心翼翼的触犯着所谓的道德底线享受着叛逆的、偷偷的快感与快乐。
是啊!女孩哭是因为有人疼有人爱才哭的。没人疼没人爱的女孩只能把眼泪憋回去让它流到心里。沉默不语……悄悄的、慢慢的、渐渐的使自己的外壳无坚不摧。小曼它遭受了无尽的黑暗和痛苦,但是只有她没有背叛善良。她爱他正像她维护着善良,他维护她,是因为他背叛了大众给一个小女孩的黑暗。
人也许是一下子就死了的,然后躯壳带着受伤的灵魂独自游走。也许刘峰早就“死了”,或许他还是没看透他爱的女孩,或许都不是。劳碌了一辈子,心伤了半辈子,被别人误解被判了半辈子。但他还是那样的好,无论对待什么人。
两个被伤的人的惺惺相惜,让人觉得心疼,为什么好人没有好报?为什么总是要随波逐流?为什么总要那么的冷漠?如果总是善良的人被辜负,那么这世界就丝毫没有温暖。
我做不到像她们那样坦诚,正是因为我做不到像她们那样轻易原谅别人,可能是岁数不够经历太少。
是吗?生活真的像小说里那样无常吗?真正经历了到底会怎样?
但愿我的执着,我的克制,也希望能有一个好结果。
虽然结局还是忧愁,但我已经闻到了不朽的味道。
我还要再读一遍,可能需要很大的勇气再读一遍。再来补充,真的,有些感受真的说不出来,也没有勇气说出来,但给我些时间我会坦然。
《芳华》读后感(七):从来没读过这么不要脸这么膈应的书
这个书真的是把我膈应到了。我下面肯定会说一些不理智的难听的话,读完这个书评你肯定会跟我一样觉得膈应。现在走还来得及。前方剧透预警。前方吐槽预警。 先说说作者的文风。比方说以胆结石作为礼物送人,当然写也可以写。但是您用蚌病成珠来类比就太说不过去了。更何况还带着一种夸张而且恶心的赞美语调。您是对小曼怀着恶意,还是对读者怀着恶意?还有刘峰目击姨妈巾这个事件。事件发生的时候,您说林丁丁怎么踢腿,怎么越踢越低,这东西又怎么飞出去被看见了,这都行。这个场面也不难想象。但是吧,第二天刘峰看见林丁丁的时候觉得很不好意思。然后作者就肆无忌惮地开始了她的想象力。您这么写,冯小刚导演要怎么拍?导演要是想如实地展现这“深红色飞行物”的运动轨迹,是不是还要用CG动画模拟一遍? 还有一个地方。后来写小曼的成长经历,写到她母亲再嫁,然后小曼偷听她母亲的牺牲经过。原文写到:「她常常偷听母亲是怎样“牺牲”的,夜晚紧闭的大睡房门外,她赤脚站在黑暗里,从房内的每一丝响动估价母亲牺牲的惨烈度。」这么写就太可恶了。要么你就干脆直接描写得了,也让咱们读者跟着高兴高兴。想必风韵犹存的上海女人身材一定不错。要么你就别整这些有的没的。后来小曼的妈妈生了俩孩子,咱都不会惊讶于这孩子是从哪儿来的。还有个地方,写小曼如何抬不起头,因为她父亲名声不好,她又是她父亲的女儿。书中写到「六岁的女儿历史污点更大,因为这污点始于她出生之前,始于她“右倾”父亲往她母亲体内注入他全部人格密码的夜晚,她的生命由此不可逆转流淌着父亲的命运走向。」这样写也太过分了。人是怎么来的,用不着每次都提醒吧。更何况还动不动就说让小曼回到母亲的肚子里回炉。至少可以稍微换个说法吧。看来为污而污不是某些男性作者的专利。 当然,很多人可能觉得,你这样也太大惊小怪了。甚至可能用“卫道士”这样的称呼来指责我。可是问题不在于我要有意去在这方面指责作者,而是作者有意要把原本很平常地事情故意往这方面写。 当然,别人可能会说,并不是作者要故意这样写。这毕竟是以萧穗子的口吻来写的,这些都是她这样一个女孩子喜欢的写作方式。严歌苓写小说不都是这样的,你去读一读就知道了。 我等的就是这句话。很多小说,叙述者不是主角,他只是一个叙述者而已。可是,至少叙述者要忠实一点吧。至少叙述者应该尽量避免把自己许多的主观猜测加在故事当中吧。作者写到:「作为一个小说家,一般我不写小说人物的对话,只转述他们的对话,因为我怕自己编造或部分编造的话放进引号里,万一作为我小说人物原型的真人对号入座,跟我抗议:“那不是我说的话!”他们的抗议应该成立,明明是我编造的话,一放进引号人家就要负责了。所以我现在写到这段的时刻,把刘峰的话回忆了再回忆,尽量不编造地放到一对儿引号之间。」我想,您既然这样说了,那我姑且相信你对写作的真实程度是很在意的。 可是,不添加在引号当中的话,就可以随便乱说了吗?当你自暴自弃甚至得意忘形地以恶意去揣测刘峰的内心的时候,有没有想过,你的揣测会影响读者的判断? 有一个关键的地方我必须引用一下:「注意到了吧,刘峰成功地把林丁丁诱进了这个相对封闭的二人空间。舞美库房兼做车间,跟营房相隔一百多米的距离,距离小排练室最近,但也相隔八九十米,最初将它设在这里,就是嫌它吵闹,做布景和道具不是榔头就是电锯,谁都不愿和它挨着。一旦进了这里,关上门,即便林丁丁呼救也未必有人听得见。」 您这么写,自始至终都是认为这是一件强奸未遂的案子咯?否则,啥叫“即便林丁丁呼救也未必有人听得见”?告白,接受就是接受,不接受就是不接受,咋地非得呼救一声让别人都知道?另外,啥叫“诱进”?您说这话良心不会痛吗?刘峰多老实的一个人,他会有这智商? 更何况,前面你自己都说了林丁丁不是啥好人。林丁丁不就是爱调情吗?不就是显得自己有魅力吗?对呀,林丁丁还对刘峰撒娇放电啥的。这事儿,您敢说她就没一点责任?我觉得事情的关键在于,她作为一个调情高手,不可能刘峰稍微有点举动就大脑空白不知所措。更何况,这个事儿一开始也是没讲清楚,如果你知道这里面毕竟有点误会,作为当事人稍微挽救一下也可以啊。 既然少年时期你觉得刘峰也不过是一个和普通男人一样的家伙,说白了还是贪恋女色。那么在小说的结尾为何又要说刘峰的平凡误了他一生的挚爱,林丁丁不可能会爱上平凡的他。好吧,林丁丁爱哪一个,我不关心。可是,你作为作者前后这两种立场,要不要稍微解释一下?问题是,很多爱情故事,确实是从身体的爱走向灵魂的爱,但至少这两个人要一直有联系,才会给出这样的发展进程。刘峰自从出了这个事之后,也总是躲着林丁丁,甚至是躲着这一伙人。他既然躲着,肯定是不好的回忆。这深沉的爱是从哪儿看出来的?我印象中刘峰也没收藏啥信物,还是我读的时候不仔细? 另外呢,其实w我很不喜欢那种写了六七十年代之后再写八九十年代的小说。因为,但凡是这样的小说,百分之百都要写小人得志君子落魄的故事。不是说这样的年代百分之百这样的事情一定发生。而是这样不合常理的事放在别的年代里基本上是不可能发生的。我实在是恨透了萧穗子和她的几个女性同伴。当然小曼是例外的。小曼疯掉了。这样她就清白了。不然的话,也只有死掉才会让人觉得清白。我读到八九十年代这部分时,甚至有一种错觉,还以为自己是在读《致青春》呢。但是《致青春》里面的这几个女孩子就算不一定让人喜欢,倒也不像这个小说里面这几个女的那样,那么让人讨厌。 刘峰是参加过越战的,自己失去了一条胳膊不说,人命如草芥的事情见得太多了。在他以后的人生当中,如果说是有心理阴影的话,这个心理阴影会来自于一次告白失败?你们这几个人是不是太拿自己当回事了。当年那么无聊,现在还那么无聊。还动不动就主动在他面前说起当年的伤心事。好意思。你们也是帮凶。更何况人家不愿意见你们有意躲着你们,你们心里也是知道的。还总是追着不放。是希望刘峰报警吗?要不要刘峰死后,你们也赶紧自杀到阴曹地府继续八卦? 「“我们那时候可真够操蛋的,把背叛当正义。”她说。“那就是背叛的时代。时代操蛋。”“我背叛你的时候,真觉着满腔正义!”」 哎哟。说这话还要不要脸了。明明是你们自己是坏人,咋地还怨时代怨社会了?你们后来过上了好日子可做过一件好事说过一句好话?可是你们当然做的那些事,从来都没有忏悔过啊。你们就像看热闹一样去看后来失去胳膊的落魄的刘峰。这种人让我说什么好? 严歌苓写得这个书真是让我无话可说。你明知道当年的那个时代是疯狂的,你写的时候可以稍微节制一些吧。你这样添油加醋,我读的时候感觉很难承受。我很想知道事情到底是怎么样的。可是你写的东西太失真了。本来萧穗子眼中的看到的东西离事实就差了一步。然后萧穗子还是怀着某种不纯的动机来写的,这里面有她的偏见,也有许多她的怀着恶意的想象。如果你让我透着这一层一层的对事实的错误描述去回顾事实到底是怎样的,那就太难做到了。 就是这些吧。还有一些其他想说的。但是连不成文章。不写出来我觉得有点可惜。 关于雷锋这样的好人和孔子这样的圣人:孔子是结了婚的,而且他有个儿子,而且直到我们这个时代,还有孔子的后人。雷锋如果是性无能的话,是不是会觉得这有损他的光辉形象(我不想黑雷锋)。 关于小曼的妈妈:这辈子这女人别想洗白。害死了自己的老公,说明她不爱自己的丈夫。改嫁后生了俩孩子说明她不爱自己的大女儿。她的想法我会看不出来?只要女儿在家中地位最低,她就是安全的,更何况传宗接代有功,还有啥可担心的。对呀,也可以守寡啊。而且我觉得其实作者对小曼妈妈形象的塑造挺失败的。比方说,她在吃不到排骨和带鱼的时候有没有想到在当年那个家里不必如此低三下四。 关于妈妈和山茶花:原文:「“假如我在战斗中光荣牺牲,你会看到盛开的茶花。”什么伦理?什么逻辑?假如茶花盛开就意味着儿子没了,亲妈们宁愿天下没有山茶树!」人家上战场的小战士爱唱啥唱啥,这是人家认可的伦理和逻辑。你又没抛头颅撒热血,有资格在这儿说三道四的? 我有两个担心。 一个是担心有了这个小说做例子,以后再有人写六七八九十年代多了越战可写。 一个是有人读了这篇书评之后说,你说的这些太显而易见了,作者本来就是想这样安排的,我们都读出来了,就你一个人傻呵呵地像那么回事似的大张旗鼓地写下来。这样我就伤心了。
《芳华》读后感(八):严歌苓谈《芳华》:应该说何小曼才是主人公
中华读书报:《床畔》中万红对英雄的坚守,我理解为是价值观的一种坚守;而《芳华》中小曼对好人刘峰的爱,也是一种高尚的价值观的追寻和坚守。您对英雄的书写带给我们很多的思考。比如《床畔》中女护士万红对张谷雨的守护,小说中许多人对陷入昏迷的张谷雨连长从崇拜到视为累赘,渐渐开始遗忘,甚至连他的亲人也准备放弃。但是,万红没有放弃,在几十年的坚守中使自己同样也成为了英雄。您如此反复书写这种坚守,是不是也有英雄情结?不同的时代,是否您看待“英雄”的眼光也有所不同?
严歌苓:写军队题材的小说,大概总是离不开英雄情结,《床畔》和《芳华》都是如此。其实刘峰这个主人公并不是真正的主人公,他是一个貌似主人公的映照物,就是说通过对他的态度,以他引起的行为,围绕他产生的故事,产生的人物命运变迁映照出时代变迁导致的人性、价值观变迁。刘峰在小说中的功用,大致等同于《床畔》里的植物人英雄张谷雨。尽管我们被“平凡即伟大”的价值观误导,我们对人性,尤其女性的人性是从来没有信服过的。女性的心理基础,集体潜意识,是百万年的进化史决定的,那就是雌性生物永远选取群落里最有力量、最凶猛、最有权威的雄性作为她后代的雄性基因。
我读过一本影响了国外很多科学家和知识分子的书,叫做《道德动物》(The Moral Animal),就是讲人类和动物界进化进程中形成的心理学。它激发了我对女性、雌性的心理和行为的推测,就是雌性生物,人类女性对于雄性中的强者(也就是经典意义上的英雄)的追求的集体潜意识——这是关乎与通过自身生育而永远延续自己物种的生与灭的本能意识。《芳华》中的女兵们尽管对刘峰这个老好人都是在品行上赞赏和拥戴的,但作为择偶,她们只会屈从雌性集体潜意识;刘峰在群体里无论再“伟大”,但这平凡的伟大,反过来说是伟大的平凡,在女性本能认识中仍然是个弱者。
无论社会赋予这样的好人怎样的英雄定义,但这种定义不可能推翻百万年来女性潜意识里的对于雄性的价值判断。所以《芳华》中的独唱女演员林丁丁不可能爱刘峰这样的平凡英雄,从而造成整个一场悲剧。应该说,《芳华》主人公是何小曼。何由于自身独特的身世,选择了悖逆雌性集体潜意识的情感归宿。《芳华》也是讲述了人性的迫害本能;何小曼是这种负面人性的牺牲品,只有这种牺牲品才能对于刘峰的善良产生强于一切的饥渴。
中华读书报:刘峰有超乎常人的心灵手巧、超越自我本能的善良和利他心,他以“模范标兵”的姿态在被需要中活得心满意足,却因一次“触摸事件”遭遇人生巨大转折。他的一生大起大落,令人伤感。
严歌苓:是的,假如我们把雌性集体潜意识里对于雄性的伟大分为:凶猛(群落中与同性角斗的胜出者,以及捕杀猎物的机智和力量)、残酷(对于敌手的残酷杀灭)、霸气、勇敢(挑战更强者,如大卫挑战巨人)。对立于这些强者素质的善良是一种宗教理想,在强者素质面前,善良看起来是多么柔弱!女性必须要为自己的儿女们寻求最安全、最富足的出生和养育环境,善良这项素质是多么文不对题;善良甚至是有害于女性的儿女们的生存安全的。所以原始社会“骏马和美女都是酋长的”,中国过去和当今都存在明或暗的外室就说明了这种集体潜意识。
那是个混账的年龄,你心里身体里都是爱,爱浑身满心乱窜,给谁是不重要的
中华读书报:《芳华》中几个女兵的命运,令人唏嘘,让人心痛。虽然明明知道是小说,但还是想知道,小说的几个主人公,是有原型的吗?
严歌苓:我从军十三年,人生中塑造价值观和世界观的最重要年代,我都在军营里度过,那也是青春时代最敏感,感情最丰富的年代,因此身边所有的战友,都为我提供了生动的细节,不用原型我也有足够的原材料去虚构人物。我总是强调,细节的储存和运用是写活人物的关键。《芳华》里只有刘峰、林丁丁和何小曼是有一点原型的。萧穗子作为故事的叙述者,表述出的所有反思和忏悔,当然跟我本人的真实感情紧紧关联。其他就都是虚构。
中华读书报:尽管小曼有各种各样的缺点,但最让人心疼的还是小曼。小说中叙述者“我”不停地跳出来发表议论,您觉得这是叙述的需要吗?
严歌苓:假如说《芳华》这本小说的一切都不重要,那么叙述者本人的诠释是最重要的。这不是有关青春爱情的故事,而是一个过来人对青春爱情诠释的故事。这是我现在还存在的良知对我所见证的青春爱情的认识和发现。人对自己过去的认识和发现永远不应该停止。人的当今经历和阅世都会重启对自己和民族历史的发现和认识。所以我的这份发现和认识要比被发现和认识的事情本身重要的多。
这是我第三次书写,这一次算我写得最透彻的一次。我为小曼的行为着迷,为她许多不可理喻的行为感到难为情,但更为形成她那些行为的社会和我们这个集体感到难为情。我痛恨把小曼扭曲成那种畸形人格的社会和集体的偏见和成见,正是这些偏见和成见升温成了迫害。人群迫害别人是免除自己被迫害,是延缓自己被迫害的时限,从而建立一个短暂的安全期,所以从众去迫害一个可迫害的对象,是人性中寻求安全的本能。所以我在故事中感叹:我们那群可怜虫。
严歌苓是作品被改编成影视剧最多的作家。已经或将要合作的导演包括:李安、张艾嘉、陈冲、陈凯歌、张艺谋、李少红、姜文、冯小刚等。第一部《少女小渔》囊括了台湾电影金马奖导演、编剧、女主角等几项大奖。
中华读书报:您看了电影《芳华》有何感受?
严歌苓:电影《芳华》我看了,很感动,有时形象表现的东西,文字是望洋兴叹的。我曾经用了画家陈川(陈冲的哥哥)的一句话,解释我的这种感觉:图像诞生之际就是语言哑然之时。
中华读书报:这次电影是您做编剧吗?
严歌苓:是的,《芳华》电影是由我自己做编剧的。在做导演台本的时候,冯小刚导演又做了一些修改。
中华读书报:可否谈谈您一路写到今天,是否觉得越写越好,几乎不存在什么写作的瓶颈或障碍?
严歌苓:写作一本较长的小说,自我质疑、否定、低迷的创作状态,都是会出现的。人的健康状态都不可控,何况创作状态。但我不相信瓶颈,不顺利是顺利的铺垫,必须经过这些铺垫达到神来之笔。
中华读书报:这么勤奋的写作,但我想并非所有的作品您都满意吧?您衡量“好作品”的标准是什么?
严歌苓:不可能所有作品都让自己满意。我很少完全满意自己任何一部作品。这就是为什么我一再写何小曼的故事。我衡量好作品的第一标准是诚实。诚实的作家才有心灵和精神的自由,而任何一种精神不自由的状态都不会给我神来之笔。神来之笔就是让自己的创作反过来“surprise”我——给我惊喜——这种Surprise越多,创作就会越自由,反过来也就越诚实。
中华读书报:您的文学观是什么?您希望自己成为怎样的作家?
严歌苓:我希望自己成为一个百分之百的诚实的作家,就是只忠实于自己的审美价值、道德审美、心灵感受。任何故弄玄虚,哗众取宠的语言,造句,不能诚实表达出最准确意思的写作,都是我不想要的。写得美,写得震撼,假如百分之百的“达意”,那么我宁可不要“传神”,传神是锦上添花,达意是雪中送炭。首先雪中送炭了,再升华为锦上添花。中国很多作家都不先求“达意”,写得很“飞”,但落不了地。先求达意,就是我所追求的诚实的一部分。
中华读书报:您觉得军旅生活对自己有怎样的影响?
严歌苓:军人经历是我最重要的经历之一,其次是留学经历。这两段生活奠定了我之所以为我。这两段经历都需要坚强、纪律、坚持。所以我的军旅经历帮助了我在美国留学时代的生活,没有军人的坚韧不拔,我不可能在一年零七个月里考过托福,拿到577分的成绩,用这个成绩保住了我的全额奖学金。
必须给自己限制,否则生活和思考都会失去自由
中华读书报:您是在《陆犯焉识》中才用电脑写作的,感觉如何?为什么那么晚才用电脑?现在早已习惯用电脑了吧?
严歌苓:我同时感到电脑书写的优越和弊端,手写的情绪,手写的动脑勤于动手的感觉,换作电脑写作都牺牲了。但现在我手写一部小说,都找不到称职的打字员。有时候打出字来,我还要猜,那是什么意思,因为打字员看不懂我的手写体,就乱打,还要找来原稿逐页逐行地对照,更麻烦。长期用电脑写作,我怕很多字都会忘掉。
中华读书报:情书在您的小说中是一个特别的存在,现在您还有机会写情书吗?
严歌苓:手写的情书肯定和电脑写出来的感觉大不相同。“情”这个东西是非常有机的,手写才能保持它的有机性。白纸黑字,把你对对方的感情一笔一划地书写出来,是一种定案,笔墨落在纸面上,本身就是仪式,就是结盟,是笔和纸,黑与白,思想、感情跟载体的结盟,是精神实体化的实现。所以,不用笔墨写的情书,我不真正把它们看做情书。一种可以最后一分钟写,下一分钟删除的东西,会在心灵上留下多少痕迹呢?
中华读书报:网络、微信等新媒体在您的生活中占用的时间多吗?您如何看待新媒体的传播?
严歌苓:现在我每天花一个小时专门处理微信和邮件,阅读微信和网络信息。必须给自己限制,否则生活和思考都会失去自由。这些杂七杂八的信息不可能不在潜意识里影响一个人的思考独立性。我住在海外,四海为家,就是想保持这种独立和清醒的思考。
中华读书报:您的写作状态一直特别好,是否与受到写作训练有关?如此看来,国内很多大学开设的写作课,是有必要的吗?能否传授一下国际写作课的经验?
严歌苓:因为居住在海外,生活单纯,时间充裕,所以想写的东西就把它们写出来了。没什么秘诀,只为了自己每天可以有一种有尊严的生活状态——工作。不工作,我的生活就缺乏结构,缺乏浓烈度,就像你不去长跑,不去剧烈锻炼,就不会有锻炼后的松弛和愉悦。所以,完成一天的写作之后,我变得比较容易跟人相处,跟自己相处。所有人都可以不喜欢我,但可怕的是自己不喜欢自己,写作之后,我比较容易喜欢自己。
《芳华》读后感(九):不是我的芳华但却又无比向往
看完了《芳华》,原打算看完电影在写评但想想冯小刚应该不能拍出全貌,电影还是会和小说有很大的区别。 但是却又不知道从何说起,是该去说刘峰还是林丁丁或者小何等等,不知从何说起。 看完这本书的时候,我在想严歌苓写完盖上本子度时候,是否会感慨一句这就是我的芳华啊,这就是我的青春啊。 之前朗读者里冯小刚说自己为什么想去拍芳华的时候,他说那也是他的青春那是一代人的记忆。 看完之后每一个人物都那么的深刻和充满着生命力,我不知道该说刘峰是个烂好人,但他却没有任何做的不恰当的地方,不能怪他也不能怪林丁丁,应该怪的是那个吃人连骨头都不剩的时代吧! 书的前半部分一直在说文工团的生活,后半部分一些人兜兜转转绕了半辈子最后又绕到一起,有些东西放下了而有一些却永远也放不下,就像我喜欢你我整个人和心都是你的,在那之后再也没有一个人能得到全部只能是你。 抛开小说,我总会去想那个时代是什么样的,可无论你怎么用力的去想去感受也无法得到那个时代的全貌,但却为此无比向往憧憬,(题外话,和前女友认识因为一本书,喜欢她的时候应该是因为她的文字,如果当初她写的是一些俗套的青春爱情小说故事大概我也不会喜欢,但她写的东西都是属于那个时代的文字,我总会去想,是什么让她这样一个小姑凉写出这样的文字,至今也未曾想明白可我自己也对那个时代有种一种说不出的味道。 不要又说什么放不下之类的话,因为当所有故事都能够轻描淡写的说出来那就是早已放下了。 就像刘峰至死也未曾放下过林丁丁是一样的,因为他从未愿意提起也不敢再去触碰。)
《芳华》读后感(十):生命里最美好的年华
看小说《芳华》用了三天,这种长度的小说如果吸引我,我应该一天就看完,顶多两天,现在用了三天,因为开头真的不吸引我!直到触摸事件出现我依然没觉得小说有什么好看,而这时215页的小说已经写到62页了。直到何小曼这个人物出现,我才觉得小说好看 。
这部小说的主角其实就是何小曼和刘峰,丁丁,郝淑雯,作者本人都不是,其他人更不是。为什么写其他人?就是要告诉读者:何小曼爱上刘峰是必然的,刘峰爱上小曼是不可能的!
小曼是个拖油瓶,饱尝人间冷暖,对爱和尊重极度渴望。刘峰是个来自山东只有1.69米只会翻跟斗的山东大汉,其貌不扬,只有像雷锋一样乐于助人才博得存在感的文艺兵,被那些娇弱的文艺兵一手捧上先进劳模标兵的神坛。
所以当所有人都嫌弃小曼,只有刘峰真诚地站出来做她的舞伴,一次次托举她时,小曼一定会义无反顾的爱上他!
刘峰的情况就比较复杂,他为什么会喜欢丁丁?除了丁丁歌唱的好,会撒娇,会卖萌之外,一个活雷锋对一个娇滴滴的体弱多病的美女的关心和爱护是顺理成章的。问题是他觉得顺理成章的事别人压根不是这么认为的。触摸事件发生后,丁丁的反应,大家的反应都是认为刘峰是超越凡人的神,是活着的雷锋,而他竟然对漂亮的女兵有非分之想,所有人都认为他是伪君子,只有把他清理出文工团才能解心头之恨!
当然这是作者写的,我不这么认为!作者利用文革这个特殊的年代做掩护,掩盖了触摸事件背后真实的男女之间的千古不变的审美标准。
刘峰来自农村,只会翻跟斗,没有背景,只有1.69米(作者反复提及),但是善良正直,对美女的追求都是一个正常男人的正常举动,但我怎么看小说中大家的意思就是他癞蛤蟆想吃天鹅肉,作者说大家都认为他是神,不该有凡人凡思,尤其是丁丁的大喊救命,这个一边在两个男人之间周旋一边还在做着首长儿媳梦的浅薄女子,居然对一个真心爱他的好人的告白和拥抱大喊救命,如果这个男人1.89米,相貌堂堂,还会是这样吗?
所以男女之间会不看颜吗?还是要看看的吧!作者没好意思承认!其他写的我都认可,对中越自卫反击战之后的叙述,对刘峰的南漂北漂以及对丁丁海外来信的谎言都让我觉得这真的是一个好男人!在其貌不扬的外表下有着高贵的灵魂和干净的心!
而神秘沈姓女子的出现,我第一时间就猜到是何小曼,只有被侮辱与被损害的人才会为爱赴汤蹈火。
我爱你,你爱她,而她不爱你,但你依然对她念念不忘,因为默默爱她的时候是你人生中最美的年华!所以小说起名芳华,就是这个意思吧。
冯小刚的电影用的男主角是黄轩,我觉得有点太英俊了,会让人少了悲凉的感觉。
看小说也长知识,我知道了小曼的头发叫纱发,我身边也有有这种头发的朋友,让我羡慕不已!我也知道了上了年纪的人骨折一次老五岁,我今年骨折两次,一下子老了十岁,这可如何是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