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9封来信 | 这种情况,男人不能提离婚!
2018-03-06 20:30:42
作者:简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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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 者 来 信
我3年生俩小孩,儿子才7个月不到,他逼我离婚,已经3个多月没回家了。
小孩还太小,我不想离婚。
简 爱 回 信
01
“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
女方提出离婚的,或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不在此限。”
同时该法第21条还规定:
“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
现在,你的小儿子还没有满一岁,你丈夫不得提出离婚请求,而且他必须尽到抚养2个幼子的责任。
02
你说,你丈夫已经3个多月没回家,“他很爱小三”。
1、你丈夫为什么会“爱上”第三者?
2、他对两个孩子是什么态度,包括在生二胎这件事上,你们之前是否有过分歧?
3、你认为,这段婚姻是否有维持的必要?
如果婚姻当中的问题仍然搁置没有解决的话,就算他重新回归家庭,仍可能会去找第三者。
03
你现在的顾虑,可能更多的是为了2个年幼的孩子,这完全可以理解。
毕竟离婚对孩子的影响也是有的。
不过,爱情是婚姻的基础,凑合的婚姻不仅会伤害你,也会伤害到孩子。
离不离婚的关键,还是在于你们夫妻之间是否还有感情,两人想不想齐心协力把日子过好。
但因为个人能力有限,经济不独立,无法自由选择生活方式,一直忍气吞声下去。
所以,说到底,我们女人经济要独立,思想要理性,这样才不会被迫地因为孩子和生活,只能做单项选择。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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