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拉康的名句
1、主体与其欲望的根本性关联说到底就是人的欲望总是他者的欲望,人总是欲望成为他者的欲望对象,总是欲望他者所欲望的,而这个他者的欲望,在人类的道德实践中,恰恰就是由道德法则标示出来的,后者总是以抽象的禁令或律令的形式把主体抛到一个牺牲品的位置,让庸常的主体在“向死之在”的内在循环中沦入“恨、罪疚和恐惧的三角地带”。
2、歇斯底里的女人是一个实在的女人,一个处在象征秩序之外、在象征秩序的边缘挑战菲勒斯 能指的权威的女人,她以一种夸张或戏仿的方式把自己的欠缺彻底地暴露出来:“你看吧,我就是这样,你能把我怎么的!”所以,在女人的种种装扮或伪装中,歇斯底里最能体现这一运作功能的喜剧性。
3、在此存在着菲勒斯能指的一种不对称性运作。男人也要经受象征性的阉割,但与女人被剥夺且是被双重剥夺不同,他不需要像女人那样以“不拥有”作为象征地“拥有”的一种形式。他被阉割,但同时他也“拥 有”,他的欠缺是象征性的,也正是因为这一欠缺,他才可以作为一个男人去欲望,即他已经从对想象的菲勒斯的认同中脱离出来,不再被母亲的欲望固定其中,他可以在父亲身上找到欲望的锚定点,找到与其性别相同的男性认同。
4、当主体向他的同类言说时,他使用的是日常语言,这种语言将想象的自我固持为不只是“去绽存”(ex-sisting)的东西,而且是真实的东西。他不知道在具体的对话被维系的领域有什么,他应付的是a′、a′这类的众多角色。由于主体把它们带入了同他自己的形象的关系中,他对其言说的对象也就是他所认同的对象。
5、对象a是悬置在主体与他者之间的东西,它既属于主体和他者,但也不属于这两者。它是内部与外部的悖论性结合,其与主体是一种外密性关系,即它既在主体之内,是主体自身最隐秘的一部分,但又不属于主体,它总是出现在主体以外的他处,总是躲避主体对它的捕捉。
6、与实在界相遇的失败对于主体而言意味着什么?依照拉康的理解,这一失败的意义就在主体的分裂,或者说我们在这一相遇的失败中可以看到主体的分裂。
7、什么是主体被剥夺了的那个东西呢?是菲勒斯,正是从菲勒斯那里对象获得了它在幻象中的功能,进而,从菲勒斯那里,欲望由作为欲望指向的幻象所构成。
8、正是由于男人和女人的功能的象征化,正是由于那一功能真正地脱除了想象的领域而进入了象征的领域,任何正常的和完整的性别位置才得以实现。
9、“物”并不就是实在界,“物”只是处于实在界之中,它是象征侵入实在界之后所呈现出来的实在界的一角。但从这个一角已足以让我们看出实在界的特征。
10、主体性的认同中,既涉及主体(自我)的想象性认同(理想自我),也涉及主体的象征性认同(自我理想)
11、本质上,我们认为有效验的移情其实是言语行为。每当一个人以诚恳]充实的方式向另一个人言说时,就会有真正意义上的移情-象征的移情,在那里所发生的事将改变两个在场存在的性质。
12、爱的关系或对象的在场即打开了主体内部的裂口,让主体为自身的存在或存在之欠缺深感羞愧,但也以其珍贵奇妙的品质令爱的主体心醉神迷,帮助缝合他的裂口。
13、被菲勒斯能指禁止的原乐和通过拥有菲勒斯能指而获得的原乐。
14、所谓的意义效果当然就是指主体的分裂,它源自于一基本的事实,即无意识的主体决是言说的主体,同时也是欲望的主体,在言说中,主体的需要以要求的形式在言语中得到表达,这一表达因为能指的作用而不可能是完整的,总是会有一些东西从表达中滑脱,构成为一种剩余,并因为这剩余,主体滑向下一个要求,如此往复,主体在言语的链条中不断朝向不可抵达的剩余,言说的主体因此而呈现为一个欲望的主体。
15、无意识的主体说到底也是欲望的主体,只是这两种说法的切入角度稍有不同,前者更多地是从无意识的语言构成来讨论主体的结构化,后者更侧重于从无意识的驱力机制来揭示主体的命运,前者是构成论的,后者是动力学的,就是说,对无意识主体的动力学阐述根本上就是对欲望的阐述,由此可以想见,欲望理论在拉康的精神分析学中必将占据核心地位,就像埃文斯说的:“如果说有一个概念堪称是拉康思想的核心,那就是欲望概念。……欲望既是人类存在的中心,也是精神分析学的核心。”
16、无意识的这种不连贯性在主体身上就体现为主体的分裂,体现为症状的多元决定,体现为日常语言的意义滑脱。
17、所谓人的欲望就是他人的欲望,既指主体的欲望只有通过语言或言语在他人那里得到确认,也指主体只能在这个异于自身的场所来辩论自已的欲望。
18、实在客体的精确定义:一个本身并不存在的原因-它只能呈现于一系列的结果之中,但总是以某种扭曲的、位移的方式呈现出来。如果实在界是不可能的,那么,要借助于其结果去把握的,恰恰就是这种不可能性。
19、就像那个玩线轴游戏的儿童,他通过将母亲的缺席象征化,使母亲这个欲望对象成为自己可操控的对象,然后在不断发出“Fort/Da”这个牙牙之语的过程中实现自己 的角色转换,以舒缓自己的欲望煎逼。但这也仅仅是“舒缓”而已,对不在场的物的命名固然可以使主体随意地将其召唤到面前,使不在场转换为一种在场,可这一象征性的转换也使得那真实的不在场更加难以忍受,使得主体不得不在不断的象征化重复中承受着欲望的煎熬。
20、这一切[指上面说的矛盾的效果]的出现乃是由于一个貌似(a seeming)的介入。这个貌似对拥有的取代在一方那里是为了保护它,在另一方那里则是为了以此掩饰其欠缺,而其效果只会是把两性行为——包括交媾行为本身——的每一方的理想形象或典型表现投射到一个喜剧场景中。
21、一般等价形式是价值的一种形式。因此,它可以属于任何一种商品。另一方面,一种商品处于一般的等价形式(第三种形式),是因为而且只是因为它被其他一切商品当作等价物排挤出来。这种排挤最终限制在一种特殊的商品止,从这个时候起,商品世界的统一的相对价值形式才获得客观的固定性和一般的社会效力。
22、从欲望的角度说,自恋的想象性认同是为了从他人那里获得对自身的辨认,在这里,他人并不是作为一个独立的欲望主体而存在的,在想象层面,自他人的关系是一种想象关系,它们之间并非如各尔和科耶夫所说的一个独立的自我与另一个独立的自我之间的关系,就是说,不是一个欲望与另一 个欲望之间的关系,而是欲望与欲望对象之间的关系,自我欲望从他人那里辨认自己的理想形象,它想占据直到取代他人的位置,因此,自我对他人的想象性认同实际上是一种你死我活的斗争,换句话说,在想象的层面,所谓人类共存的局面根本上是一种不可能性。
23、移情不再只是一种临床现象,而被看作是主体的欲望借助能指在象征界的坚持以表征自身的一种形式。
24、能指的差异作为“标记”首先标记的是主体位置的差异,是主体在意指链条中所占据的位置的不同,就像那两个相向而坐的小孩,因各自对自身所居位置的完全认同而使他或她看不到单一能指本身的空洞和不完整性,从而“把能指的位置和所指混为一谈” ----《雅克·拉康:阅读你的症状》
25、重要的不在于儿童说出Fort/Da这两个词-在其母语中,它们相当于“不见了/出现了”-而在于自一开始我们就有了语言的第一种表现。在这个音素对立中,儿童超越了在场与缺席的现象,进入了象征的界面。
26、问题的根本就在于“言说的我”和“陈述的我”不是同一的:“我在说谎”中的“我”只是一个陈述的“我”,而说“我在说谎”的那个我则是一个言说的“我”
27、因此我将把“精神病”视为对能指的“除权”。在父之名被召唤的那个地点……一个纯粹而简单的洞将在他者中回应这个召唤;但由于隐喻效果的缺乏,这个洞将会在菲勒斯意义的位置上引起一个相应的洞。
28、但这个他人也是一个欲望主体,他也欲望被承认或被认可,同时,人要真正地成为人,就必须超越保存生命的单纯动物式的关注,甘愿为了他作为人的欲望而冒付出生命的危险,这就导致了主体之间为获得对方的耳鬓厮磨代号确认而进行的生死之战:谈论自我意识的“起源”,就必须谈论为了得到“承认”的生死斗争。
29、Man's desires must be satisfied by negation.
人的欲望必须通过否定而得到满足。
30、用,结构着婴儿的原初认同。当然,镜像中的这个小他并非现实母亲的物理镜像,它是原初的性欲力比多投注到对象身上形成的一个对体、一个意象,因而,按照拉康的逻辑,婴儿对这个镜像的认同是一种自恋的想象性认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