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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大屠杀纪念日

2014-12-15 作者:国手张 来源:国手张投稿 阅读:载入中…

南京大屠杀纪念日

  南京大屠杀纪念日 编辑词。南京大屠杀纪念日为每年的12月13日。1937年12月13日,日军进占南京城,在华中方面军司令官松井石根和第6师团师团长谷寿夫等法西斯分子的指挥下,对我手无寸铁的同胞进行了长达6周惨绝人寰的大规模屠杀,造成30多万人遇难。勿忘国耻,吾辈自强,多年来每到这一天,我国多数城市、尤其是南京都会举行相关纪念活动。2014年2月27日下午,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表决通过,将12月13日设立为南京大屠杀死难者国家公祭日。

  2014年12月13日,南京在首个国家公祭日鸣响警报1分钟。上午10时,国家公祭仪式在侵华日军南京大屠杀遇难同胞纪念馆举行。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习近平出席仪式。

  历史背景 编辑本段

  南京大屠杀纪念日1937年,日军占领上海后,直逼南京。国民党军队在南京外围与日军多次进行激战,但未能阻挡日军的多路猛烈攻击。

  1937年12月13日,南京在一片混乱中被日军占领。日军在华中方面军司令官松井石根指挥下,在南京地区烧杀淫掠无所不为。

  12月15日,日军将中国军警人员2000多名,解赴汉中门外,用机枪扫射,焚尸灭迹。同日夜,又有市民和士兵9000余人,被日军押往海军鱼雷营,除9人逃出外,其余全部被杀害。

  16日傍晚,中国士兵和难民5000余人,被日军押往中山码头江边,先用机枪射死,抛尸江中,只有数人幸免。

  17日,日军将从各处搜捕来的军民和南京电厂工人3000余人,在煤岸港至上元门江边用机枪射毙,一部分用木柴活活烧死。

  18日,日军将从南京逃出被拘囚于幕府山下的难民和被俘军人5.7万余人,以铅丝捆绑,驱至下关草鞋峡,先用机枪扫射,又用刺刀乱戳,最后浇以煤油,纵火焚烧,残余骸骨投入长江。令人发寒。这是日军少尉向井和野田在紫金山下进行砍杀百人的比赛,野田杀了105人,向井杀了106人,但不知谁先杀到100人,所以胜负难分,重新再赌谁先杀满150名中国人。

  后来发表的《远东国际法庭判决书》中写道:“日本兵完全像一群被放纵野蛮人似的来污辱这个城市”,他们“单独的或者二、三人为一小集团在全市游荡,实行杀人、强奸、抢劫、放火”,终至在大街小巷都横陈被害者的尸体。“江边流水尽为之赤,城内外所有河渠、沟壑无不填满尸体”。

  据1946年2月中国南京军事法庭查证:日军集体大屠杀28案,19万人,零散屠杀858案,15万人。日军在南京进行了长达6个星期的大屠杀,中国军民被枪杀和活埋者达30多万人。[1]

  分散屠杀 1937年12月13日

  南京大屠杀油画,《东京日日新闻》(即现在《每日新闻》)报道两名日本军官的“杀人竞赛”。日军第十六师团中岛部队两个少尉军官向井敏明和野田毅在其长官鼓励下,彼此相约“杀人竞赛”,商定在占领南京时,谁先杀满100人为胜者。他们从句容杀到汤山,向井敏明杀了89人,野田毅杀了78人,因皆未满100,“竞赛”继续进行。12月10日中午,两人在紫金山下相遇,彼此军刀已砍缺了口。野田谓杀了105人,向井谓杀了106人。又因确定不了是谁先达到杀100人之数,决定这次比赛不分胜负,重新比赛谁杀满150名中国人。这些暴行都一直在报纸上图文并茂连载,被称为“皇军的英雄”。日本投降后,这两个战犯终以在作战期间,共同连续屠杀俘虏及非战中人员“实为人类蟊贼,文明公敌”的罪名在南京执行枪决。

  奸淫 幸存者李

  图为被日军轮奸后的南京妇女的惨状。这张照片是从被俘日军手中缴获的。秀英趟在鼓楼医院的病床上。1937年12月,当时18岁的孕妇李秀英躲藏在南京安全区的一个地下室内。19日,日军士兵闯入地下室企图强奸这里的妇女,李秀英在反抗中被刺伤三十多刀,胎儿流产!

  据估计,在日军占领南京之后一至两个月内,约有2万至8万名中国妇女遭到日军强奸。日军不分昼夜并在受害妇女的家人面前施行强暴,被强奸的妇女甚至包括12岁的幼女、60岁的老妇,乃至孕妇。很多妇女受到了轮奸,有些妇女甚至会被日军强奸数次,类似的事件往往导致有妇女受不住日军的折磨而死。受害人或是试图保护她的亲属如果稍有反抗,往往就被日军杀死,母亲身边的孩子因为哭闹也经常被日军一并杀害。此外,日军还强迫乱伦行为,不从就加以杀害。日军对妇女的大规模强奸和虐杀直到1938年2月才有所收敛。

  约翰·马吉牧师详细记录了一起典型的强奸灭门惨案。12月13日,30个日兵闯入夏淑琴一家与房东居住的门东新路口5号,他们先杀死了房东夫妻和夏淑琴的父亲,用刺刀杀死了夏淑琴母亲怀里的1岁婴儿,之后轮奸了母亲和另一个房间里16岁、14岁的两个姐姐,她的祖父母在试图保护孙女的时候被杀死。之后日兵杀死了惨遭奸淫的母女,并且在她们的阴道里插进瓶子和木棍。当时7岁的夏淑琴和她4岁的妹妹被刺刀扎伤,她们因为昏死过去而幸存下来。最后,日兵杀死了房东的两个孩子,4岁孩子被刺死,2岁孩子被用军刀劈开脑壳。

  日军在南京期间对女性的奸淫恶行是在军官默认、纵容、鼓动下的集团性暴力。日军发现女性就加以奸淫的现象非常普遍,而日军军官通常不会将其作为违纪行为加以处理。不仅如此,日军军官还把放纵士兵强奸作为鼓舞士气的工具。为了让部下发泄在上海战场上几个月的苦战中积郁的不满情绪并且鼓动部下进攻南京,日军军官向士兵宣传只要攻入南京“就可以拥有漂亮的姑娘”、“杀人、放火、强盗、强奸都可以”。日军举行入城仪式后,数万日军闯入城内,一周之内就有8000以上中国女性遭到奸淫。魏特琳在金陵女子文理学院设立的收容所是日本士兵搜索“花姑娘”的主要目标之一。日军占领南京十几天后,罪行累累的各部陆续离开,而留在南京执行“警备”的第16师团仍然在长期进行强奸作案。1938年1月下旬,天谷支队接替16师团之后,强奸案件进一步增加了。

  劫掠与纵火 照片后方的日本士兵用手推车搬运从商店里抢到的赃物。照片前方是大约五十具被害中国军人和平民的尸体。1938年1月10日 Life杂志,第50页。

  南京沦陷之后的六个星期之内,日军几乎侵入了城内所有的建筑物。据统计,城内外23.8%的建筑被纵火焚毁,63.0%的建筑遭到劫掠,因各种原因遭到破坏的建筑合计88.5%,这些破坏绝大多数都是日军在占领南京后造成的。(经典美文 www.wenzhangba.com)

  日军占领南京初期,5万日本士兵从中国难民那里抢夺了大量生活用品和食物。此后的几个星期,日军闯入市内的建筑进行了大规模的抢掠,有的时候他们在军官的组织下将住宅、商店、机关、仓库等建筑洗劫一空,再用军用车辆把赃物运走,即使各国使馆也未能完全幸免。在占领南京后的一两年内,日军、日本宪兵还强占了大量中国人的店铺、住宅和建筑,有的直接由日军占用,有的则无偿交给来到南京的日本平民。除了日本军人,少数日本随军记者也加入到抢掠的行径当中。

  从12月19日或20日开始,日军开始在市内纵火。日军在洗劫商店之后,经常将其付之一炬。市区南部从中华门到内桥、从太平路到新街口以及夫子庙一带是南京主要的商业区,几乎全被烧光,整个市区约三分之一的建筑物被焚毁。

  中国文化珍品也遭到了大掠夺。据统计,南京市共损失古物26584件,计商代青铜器、玉器等珍贵文物,字画7720幅、书籍45979册。

  中国受害者叙述 李秀英,怀着7个月身孕,与3个日本兵搏斗身中33刀,在鼓楼医院收治并留下了影像资料。她并赴日本进行对日索赔诉讼。于2004年12月4日6点10分在南京鼓楼医院逝世,享年86岁。

  夏淑琴,全家9口人被杀7口,她被刺伤后从死人堆里爬出。

  姜根福(1929年12月20日-),弟弟被日本兵摔死,母亲因为反抗强奸而被开枪打死,父亲被抓走,二姐因反抗强奸被刀劈死。

  崔金贵,亲眼见慈善团体崇善堂的收尸埋尸过程,并确定崇善堂在埋尸时有计数。

  尚德义,1937年12月6日上午11时被日军抓获,同时与1000名以上的中国男子一起被机枪扫射,绝大多数当场死亡。他由于被尸体压住晕倒而幸免于难。

  伍正禧,在南京新华巷62号避难时,其二哥伍正保、大表哥云馆、三表哥三云、表叔老王被抓走并枪杀。祖父被刀捅死,30岁的表娘被强奸。

  邵翰珍,父亲邵锦晴、祖父邵才潮和舅舅任发和被日军枪杀。

  皇甫泽生,保卫南京的一个士兵。被日军俘获后与几百人一起,在板桥镇一个山沟里集体被日军用机枪射杀。日军在射杀后再用刺刀捅死幸存者。他和另一个重伤难友为仅存者。

  孟宪梅,在淌水沟接水时,亲眼看到日军用多辆卡车把老百姓押到现在的汉中门新桥桥口下面用机枪射死。

  陈光秀,在南京汤山镇许巷村,父亲被枪杀,包括弟弟在内的村里100多个年轻人被刺刀刺死。艾家四兄弟被扔到天空摔死。多名女性被强奸。母亲因为父亲和弟弟被杀导致忧郁而死。

  刘文静,大方巷广场集体屠杀(一百多人)见证人。

  天津工商银行退休职工、南京大屠杀幸存者刘钟铭当年在南京一家商铺当学徒,说道:“日本鬼子进城后见人就杀,城里到处都是尸体,载着日本兵的汽车就从尸体上开过去。那个惨景,我一辈子也忘不了。”

  2007年,侵华日军南京大屠杀遇难同胞纪念馆开始建立历史证人个性化档案。共新建立档案12425份,包括39名外籍人士、103名原侵华日军老兵、2663名大屠杀幸存者和9620名大屠杀遇难者。

  2012年8月3日,南京大屠杀幸存者赵斌因病医治无效逝世,享年75岁。赵斌生于1937年11月27日,出生17天即遭遇南京大屠杀,是年龄最小的大屠杀幸存者。

  战后审判 远东国际

  战后审判法庭的判决书上写道:“在日军占领后最初六个星期内,南京及其附近被屠杀的平民和俘虏,总数达20万以上。这种估计并不夸张,这由掩埋队及其他团体所埋尸体达十五万五千人的事实就可以证明了(由红十字会掩埋的是43071人,由崇善堂收埋的是112266人,这些数字是由这两个团体的负责人根据各该团体当时的记录和档案向远东法庭郑重提出的)。”法官之一的梅汝璈指出,对于南京大屠杀一案“花了差不多三个星期的工夫专事听取来自中国、亲历目睹的中外证人(人数在十名以上)的口头证言,及检查和被告律师双方的对质辩难,接受了一百件以上的书面证词和有关文件,并且鞫讯了松井石根本人”,“审理是特别严肃认真的”。松井石根听取了法庭宣布的罪状和科刑后,表示“南京事件,可耻之极”。法庭判决书中遂有郑重声明:“这个数字还没有将被日军所烧毁了的尸体,以及投入到长江或以其他方法处死的人们计算在内。”值得注意的是:远东国际法庭认定被杀害者为二十万人以上,未包括尸体被日军消灭了的被害者在内,而且这个数字仅是“在日军占领后六个星期内”的。

  东京审判中,因为南京大屠杀而判罪者仅有身为乙丙级战犯的松井石根,罪状是未阻止南京大屠杀的进行;不过在南京军事法庭方面的审判则起诉了包括百人斩见报的向井敏明、野田毅以及南京大屠杀时期担任第六师团师团长的谷寿夫等人并判决死刑。

  纪念馆 编辑本段 侵华日军南京大屠杀遇难同胞纪念馆是中国南京市人民政府为铭记1937年12月13日日军攻占南京后制造的南京大屠杀事件而筹建。位于中国南京城西江东门茶亭东街原日军大屠杀遗址之一的万人坑。1985年8月15日落成开放。

  侵华日军南京大屠杀遇难同胞纪念馆,座落在中国南京江东门街418号。该馆的所在地,是侵华日军南侵华日军南大屠杀江东门集体屠杀遗址和遇难者丛葬地。侵华日军南京大屠杀遇难同胞纪念馆

  为悼念遇

  馆内雕塑

  侵华日军南京大屠杀遇难同胞纪念馆难者,南京人民政府于1985年建成这座纪念馆,1995年又进行了扩建。纪念馆占地面积3万平方米,建筑面积5千平方米。建筑物采用灰白色大理石垒砌而成,气势恢宏,庄严肃穆,是一处以史料、文物、建筑、雕塑、影视等综合手法,全面展示“南京大屠杀”特大惨案的专史陈列馆。该馆正大门左侧镌刻着邓小平手书的“侵华日军南京大屠杀遇难同胞纪念馆”馆名。陈列分广场陈列、遗骨陈列、史料陈列三大部分。广场陈列由悼念广场、祭奠广场、墓地广场等3个外景陈列场所组成。其中悼念广场内有外形如十字架,上部刻南京大屠杀事件发生的时间的标志碑、“倒下的300000人”的抽象雕塑、“古城的灾难”大型组合雕塑及和平鸽等部分组成。祭奠广场有刻有馆名的纪念石壁、郁郁葱葱的松柏和用中英日三国文字镌刻的“遇难者300000”的石壁。墓地广场有鹅卵石、枯树和沿院断垣残壁上的三组大型灰色石刻浮雕及院内道路两旁的17块小型碑雕,部分地记载着南京大屠杀的主要遗址、史实,这是全市各处集体屠杀所立遇难者纪念碑缩影和集中陈列,还有大型石雕母亲像、遇难者名单墙、赎罪碑、绿树、草坪等诸多景观,构成了生与死、悲与愤为主题的纪念性墓地的凄惨景象。

  万人坑遗址遗骨陈列有外形为棺椁状的遗骨陈列室,这里陈列着该馆1985年建馆时,从纪念馆所在地的江东门“万人坑”中挖出的部分遇难者遗骨。1998年4月以后,又从该馆所在地的江东门“万人坑”内新发掘出208具遇难者遗骨(表层土层中),这批万人坑遗骨经过法医学、医学、考古学、历史学者的严格鉴定,被确认为南京大屠杀遇难者遗骨,是侵华日军南京大屠杀暴行的铁证。[2]

  前事不忘,后事之师,以史为鉴,开创未来。该馆现在已成为国际间祈祷和平与历史文化交流的重要场所;同时也是“全国中小学爱国主义教育基地” 、“全国青少年教育基地”和“全国爱国主义教育示范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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