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成年人,摸一下怎么了?” | 防止性侵的6个有效方法
文 | 壹心理主笔团
触角 碗仔 张真Derek JK 四叔
真的太让人生气了,某些人模狗样的所谓公益人、媒体人,恨不得他们立马原地爆炸!
这两天,无论是新闻还是社交媒体上的个人发声,都在围绕中着“性侵”二字发酵,一场Metoo反性侵运动,在微博、朋友圈、豆瓣等平台,声势浩大地传播开来。
7月23日,著名公益人士雷闯被指控性侵,随后承认事实;
同一天,网剧导演林淑贞自曝险遭海航飞机师性侵,报案无果;
7月25日凌晨,资深媒体人章文被举报强奸醉酒女子,随后作家蒋方舟、易小荷、王嫣芸等7名女性站出来一起指控章文......
截止7月26日,被曝光可能进行性侵的有新周刊创始人孙冕,环保公益人冯永锋,作家张驰,中传教授谢伦灿,央视某知名主持人等10多个名人。
在此同时,无论是施暴者、施暴者周围的领导 / 朋友,甚至网上的那些恶心评论,都让人气不打一处来:
这些话一遍遍地在告诉我们,尽管我们已经处于21世纪的互联网新时代,但大众对于性的认知,还停留在大清朝,似乎从来没有开放过。
今天的这篇文章,是壹心理主笔团成员们强压着愤怒写出来的,我们想把这些常见的恶心借口一条条列出来,再用心理学的知识一条条怼回去。
借口一
“我摸一下你怎么了”
今年7月13日,就在不到半个月前,在杭州一家超市中,19岁女店员小红在柜台上被喝醉酒的店长当着顾客的面摸胸、摸屁股。被摸后小虹急忙挣扎躲开并报警。而面对警察,店长却否认并称:“改革开放那么多年了,我摸一下肩膀怎么了?”
改革开放这么多年,第一次听到有人把它当做挡箭牌,试图把性骚扰带来的后果简单化。而在章文的声明中也有相似的说辞:一般聚会喝酒之后会做搂亲抱等亲密状,蒋方舟和易小荷便是在酒后才会有的情况。言下之意就是,酒后摸摸而已,这很正常。
但事实上施害者认为的摸摸而已,对于受害者而言,真的只是“被摸一下”那么简单么?
首先,我想说,别小瞧“摸一摸”,它或许就是你通往犯罪的第一步。
多国数据和调查走访显示,许多从 “只是摸摸女生没什么大不了” 开始的男性,慢慢摸多了,就开始觉得 “那去摸其他地方”、“脱衣服”、“性辱骂和粗口” 也没问题,进而越陷越深,一步步带领他们走向性侵的犯罪道路。
其次,哪怕 “只是被摸了摸”,这种身体上的侵犯也会给女性带来莫大的伤害,甚至是生命的剥夺。而且,是以自杀的方式殒命。
加拿大在 1997 年曾进行过一项全国性的调查研究,未被“摸过”的高中女生自伤率是 2%,但那些被“摸过”的女生,有 15% 尝试过自杀行为。
“我就只是摸了摸她而已”,但是把自杀比率从 2% 提高到了 15%,你还觉得 “只是摸、了、摸、而、已” 吗???这样看,摸摸而已可以算是一种变相杀人了。
借口二
“她男朋友那么多,也不是什么好女人”
看过《嘉年华》的人知道,剧中的两个女孩被性侵后,一个被母亲打了一巴掌,剪掉长发,说她整天穿得不三不四才会被性侵;另一个女孩父母知道后,认为“家丑不可外扬”,选择私下解决。
这两个做法,恰恰是当今社会对性侵事件和受害者最典型的2种解读:
当一个人被性侵后,大家会审视他 / 她自身是否有问题,例如爱喝酒、有过多次情感经历或性经历等;同时,很多人会觉得他/她不再纯洁,不是好女孩了,掉价了。
例如资深媒体人章文的好文笔:某某人一直单身,交了很多男朋友;某某人离过婚,经常出现在酒局上,其潜台词是:我摸大腿、我性骚扰,是因为对方本来就不是什么好女人。
这个有毒的行为叫做荡妇羞辱(slut shaming)—— 用性经历、性欲等来贬低和羞辱他人,尤其是女性,让人因为自己的某种性行为或性欲感到羞耻或低人一等。
醒醒啊,男人们!都21世纪了!有性经验就不是好女人?你怎么不穿越回大清朝呢?那个朝代比较适合你!
最严重的是,这种行为本质上是把羞耻感强加到受害者身上,甚至让这种“我错了”“我不再珍贵”的观点内化到受害者的内心,因此不仅不敢站出来指控,反而过得非常压抑。
我在此告诫各位,千万不要助长了这种施害行为,那只会造成社会的更不安定,害人害己。
借口三
“你穿得那么少,不就是出来勾引男人的吗?”
今年3月,微博网友@孟婆讲述了自己侥幸脱险的经历:
晚上10点半,她准备打车回酒店。中途,司机对她说:“咱也别说破,心里明白就得了,做一个多少钱?” 无论她怎么解释,司机不信,开始拽手、拉扯,连行驶方向都不对。她投诉到该打车软件,客服问:“是不是给过他暗示?”,还夹着几分笑声,她一再强调自己穿的是职业装。
每当新闻报道女生遭遇性侵,总有人跳出来指责“穿那么少,穿得跟ji一样”“女孩子大晚上不回家,难道不是自己就有问题?”“正经家的姑娘,怎么可能自己独自出去旅行”......
这种“受害者有罪论”,强调被害者本身的行为是错误的才会引来麻烦。一个受害者居然变成“有罪的人”,而本该有罪的却是无罪者,这是哪国的道理?
事实上,在任何时候,无论人打扮成什么样,都有可能遭到性侵。比利时布鲁塞尔的小镇,曾举办了一个名为 “这是我的错吗?”(Is it my fault?)的展览,内容是女性惨遭性侵时穿的衣服。展览中有长裤、T恤、运动装,每一件衣服看上去平凡且普通,跟情欲没什么联系。
对于受害者来说,他们被问“错在什么地方”时,痛苦不仅来自于受害这件事本身,更来自于事件发生后,身边人的眼光和质疑。
这种二次伤害的心理,比很多犯罪分子还要恶毒。
所以,当性侵案件出现后,不要质问受害者,一定一定告诉她“这不是你的错!”
电视剧《汉谟拉比小姐》
借口四
“都结婚了还谈什么强奸”
很多人以为,只要结婚了,所有性行为都是合法的,因为我们是夫妻啊!
错!
上个月,BBC推出一部剧《她说:女性人生瞬间》,总共8集,每集都是一个场景,一位女性,一段独白。
其中有一集讲述了“婚内强奸”:艾薇的丈夫觉得,艾薇作为妻子,只要他想做爱,妻子就应该满足自己的需求,无论什么时候,一天做多少次。
艾薇无法忍受,她找到警察想寻找公正,但警察说只能根据她身上的受伤情况处理,性行为无法过问。由于这个事情发生在1991年,当时在英格兰,丈夫强迫妻子做爱还是合法行为。艾薇没办法,甚至自我欺骗,将丈夫视为一头猪,觉得他的行为只是兽性。一周后,法律被改写,这样的事情才被定性为“婚内强奸”。
这种情况并不只存在于西方国家。中国社会科学院人口学调查显示,在20~54岁已婚夫妇中,主张妻子不可以拒绝丈夫性要求的,城市男子占 19.84%,农村男子占 27.39%。
为什么如此多的男性坚持认为妻子没有权利拒绝性要求?因为在封建社会,妻子是丈夫的私有财产,丈夫用“彩礼”做首付,用生活费做“每月按揭”,购入了妻子的劳动、子宫、性服务等“不动产”。而在现代社会,女性终于可以从“男人的私有财产”变成拥有独立人格的自然人。
女人首先是人,然后才是妻子,人不被侵犯的自然权利大于身为妻子的任务。与你结婚,并不等于我就属于你,也不表示我把对自己身体和生活的主宰权拱手相送,成为你为所欲为的工具。
即使是夫妻,如果是在对方不同意的状况下强行与之发生性行为,就是非法的,属于“婚内强奸”,不!该!容!忍!你永远都有对违背自身意愿的行为说“不”的权利 。
借口五
“你又没挣扎,那你一定是自愿的”
7月23日,一篇实名举报知名公益人、亿友公益发起人雷闯性侵女性的文章在朋友圈刷屏。
2015年7月,亿友公益组织的“益行去北京”的徒步活动中,当她得知雷闯订的是大床房,表示不合适。
雷闯却说:“做公益的人都很穷的,大家都是这样混着开房一起睡”。她很不想和雷闯翻脸,也不知道怎么拒绝,只能勉强接受。
天知道,雷闯进了房间就抱住她,她请求他放开,但雷闯并没有停下,索性拿出避孕套,以女孩所称的“痛苦的方式”发生了关系。
23日中午,雷闯在个人朋友圈发布声明,承认该女生的指控。同日下午,他说对当事人确实产生了好感,也有主动示好的举动,当事人并没有直接拒绝。
可笑至极!“没有说 no” 就等于 “说了 yes” 吗?甚至,美国出现过因性侵被告的男性,在法庭上他居然堂而皇之地表示:“她确实说过一次 NO,但是她 NO 得还不够彻底(didn't say no enough),所以我觉得她是 OK 的。”
还有可能更严重的事情:我们所处的文化背景下,多多少少有种 “男生要主动,女生则不能太主动” 的潜规则。
“男生在主动一点的时候,女生表面上也难免要推推搡搡一点,不能直接表现得太直接说 ‘嗯嗯我想要’,这样太不淑女了”……
所以这话反过来说是否就变成了:“女生就算是说了一次 NO,也其实是在欲扬先抑”?
尼玛,写到这里我们脑瓜仁都疼。
在这里我们要强调一下,进行任何性活动之前,都需要双方作出明确的同意!!!
不说 YES,你就是不能做。如果人家说了 NO,你明确也就是要当个 NO 来对待,赶紧停手。
如果真的是觉得对方在迟疑、在 “欲扬先抑”,也要问清楚对方是否是这个意思。搞清楚对方的心意,如果对方真的愿意,你才可以开始搞事情,不然就是强奸!
好了,说了这么多,在面对衣冠禽兽们的侵犯,女性该如何保护自己?我们给你提供了“六步法”,请务必收藏好或者转发给需要的人们!
第一步:观察 | 什么样的人更有可能性侵他人?
无数国内外的案例和数据都反复指出,绝大多熟的性侵都发生在熟人之间,比率高达 70% 以上,这些人很可能是我们的朋友、老师、上司,从外貌和身份上难以辨别,因此,预防性侵的第一步,就是要认识到“熟人性侵”的严重性,即使熟人也不要掉以轻心。
其次,可以重点防范一下这6类特征的人:
有“强暴迷思”,例如:认为“说不要”是女人变相的“同意”;
高度认同传统性别角色,例如:认为男性是征服的一方,而女性应该是顺从的;
以自我为中心;
对社交方面无能、自卑、严重压抑自我;
对女性抱有敌视态度、不尊重女性、或憎恨女性
早年曾遭受过被父母长期忽视,或(性)虐待经历
当发现对方拥有以上任何一项的特征时,我们就要更加留心和注意了。
第二步:警觉 | 提防危险的信号和预兆
超过八成的性侵或强奸案,都是在有预谋或事先安排的情况下发生的,我们可以从一些典型的事情和细节中察觉到危险的信号。
酒精:
大量的性侵案件中都涉及到酒精。因此不要轻易喝酒,控制喝酒的量,不要让杯子离开自己,以免被人下药。
密闭空间:
案发最普遍的场景是受害者或强奸者的家中、宿舍、和车里,这都是相对封闭的、且便于施暴者主导、“好下手”的场景,记住:只要是和异性独处在房间,门是一定不能关上的。
第三步:识别 | 只要是你不愿意的接触,那就是性侵犯
在心理学的语境中,性侵犯(sexual assualt)的含义是:在违背他人意愿的情况下,对他人作出与性有关的行为)。
简单来说,只要是违背你意愿的性接触(unwanted touch),都算性侵。
因此哪怕对方再熟悉、或是权威再高,你只需要知道这简单的3点:
你永远有权利说“不”,永远有权利在过程中的任何时刻改变主意。
如果你只同意对方亲吻,不代表允许对方有进一步动作;你这次允许了,不代表下次也默认生效。
相信你的直觉,如果对方让你感到不舒服,或你觉得这个地方不安全,请马上离开。
第四步:反抗 | 尽量坚决反抗,而不是回避冲突
犯罪学家通过总结1000多例强奸及性侵的案件发现:
绝大部分形式的反抗(言语或肢体反抗)都没有明显增加受害者额外受伤的风险,反而能够降低强奸或性侵完成的可能性。面对反抗时,对方通常会选择妥协、谈判、或者直接离开。
因此,你可以通过言语,如大声说出自己的想法、坚定拒绝;行动,如推开对方、离开现场;或大吵大闹,引起旁观者注意;来进行反抗,保护自己。
第五步:取证 | 保留证据,使自己不陷入被动之中
性侵案件之所以难以为受害者伸张正义,其中最主要的原因之一便是有效证据不足。
关于如何取证和保留证据,我们整理出了一系列的建议如下:
不要洗澡,不要擅自整理案发现场,不要随便扔东西。
在72小时内,尽可能快地前往医院做取样及检查;最好是有人体损伤司法鉴定机构挂靠的三甲医院。(可通过网上搜索“所在地+司法鉴定机构查询”,或拨打114查询鉴定机构的电话和登记地址)
如果皮肤、衣物、毛巾、床单、卫生纸、避孕套等沾上精液,尽可能保留;这是可以作为日后DNA检测的证据(干燥条件下可以保存很久)。
录音或监控摄像头的记录也是非常有力的证据。
如果施暴者是熟人,不要删除TA的联系方式和通话聊天记录
其他要注意的地方:找值得信任朋友商量对策,尽量不要找与施暴者有利害关系的人(包括TA的伴侣)
有效的取证和保留证据,能大大提高施暴者被惩治的可能性。别让禽兽轻易逃掉责任,甚至继续祸害他人。
电视剧《汉谟拉比小姐》
最后但也最重要的是,不要自责 !!!
请记住,如果你不幸遭遇性侵却没有成功逃跑或反抗,这并不是你的错。
当一个人不幸遭遇性侵后,身边很多朋友、家人的第一反应都是:“你为什么不逃跑?你为什么不尖叫?你为什么不反抗?”
连受害者自己也很可能会陷入过度自责的境地,觉得这是一件很丢脸的事,怪责自己为何当时无力反抗等。
但事实上,这是非常普遍的现象。2005年的一项研究指出,在性侵犯的经历中,至多有 88% 的受害者会出现短暂麻痹。
这是因为人们在极度害怕的时候,如果无论是逃跑或是反抗(fight or flight)都无法确保自己的安全的时候,那么身体会进入第三重机制:僵硬。
在这个时候,身体会变得僵硬,双手无力,如同残废,说不出话,哭不出声。这种反应被叫做紧张性不动(tonicim mobility),也就是为什么很多女性会在被性侵时僵硬不动的原因。
因此请不要怪责自己,你什么都没有做错,这不是你的错。那些愧疚、羞耻和失败感仅仅属于性侵犯,不要让他赢了你。
如果长期无法原谅自己,并严重影响情绪及日常生活,建议寻找专业靠谱的咨询师进行倾诉。
写在最后
其实在找资料时,主笔团已经无力吐槽了,明明是施暴者做错事,是他们有坏想法,为什么要我们费劲精力学那么多防范的措施,出了事还要跟自己内心的羞耻感过不去,还要面对各种社会的压力。
但是,在当下,我们只能尽可能地给予大家保护自己的方法,毕竟社会的进步还需一段时日。
想起小时候,父母总是教育女孩:“你们要保护好自己”。此时,我也希望父母教育所有的孩子:
“不要伤害别人,做个好人。”
以上。
- The End -
- 作者简介 -
壹心理主笔团
一群与弗洛伊德抬杠的年轻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