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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人的“恐怖主义”

2018-09-17 17:30:08 作者:慧超 阅读:载入中…

一个人的“恐怖主义”

  这是思维补丁的第370篇文章

  那么,就让我们听一首平静的歌吧!

  头图基于CC0协议引用

  (一)

  湖南衡东县驾车恶意撞人、砍人案已进入司法程序等待阳赞云的结果不会出现第二种可能性

  很意外地,这起悲剧竟然没有引发民间规模性的热议,如今已然“冷却”,但我还是想谈一谈这件事,以及笼罩在你和我头顶上,那片共同的阴云

  阳赞云并非*的成员,但他所犯下的罪行,所造成的伤害,无疑堪称一起典型的“个人恐怖犯罪”。

  在我看来,类似阳赞云这样的“个体恐怖主义”,对公众造成的恐慌心理阴影,要远胜于真正意义上的*分子

  因为真正的*分子往往有组织、有预谋、有诉求、有目标,因而对于警方而言,相对更容易*、布防、打击和消灭。

  但阳赞云这样的“个体恐怖主义”,则往往呈现出“闹市地雷”的特征

  犯罪者无明确动机,无明确目标,无明确诉求,作案时无差别*,只求伤害最大化,且实施犯罪前,几乎无法预防

  阳赞云犯案前还开着路虎,带着女朋友沿贵州、四川、西藏等地自驾游玩呢,日常行为中没有任何反社会言行举止,因为是刑满释放人员,当地派出所村民警半年来5次上门走访,均未发现其有任何异常迹象

  直到他轰着油门冲向广场上的无辜民众

  (肇事车辆

  在新华社等媒体的还原下,阳赞云的人格图谱已经逐渐清晰

  他不是什么好人,可以说是监狱的“常客”,曾因故意伤害、贩毒、纵火和敲诈勒索等罪行,先后6次被判处有期徒刑

  他结过三次婚,身边女友不断,但均未生育子女。他没有固定职业,基本上什么赚钱就去做什么,案发前,他的主要收入来源是放高利贷

  他表面春光无限,但只有自己知道凛冬已至:他名下有千万注册资金公司,但一直未对外营业,他对外放高利贷,但自己早已经外债累累,他开着辆最便宜的路虎,还是通过“零首付”的方式贷款买的,案发时还有6万多车款未还清。他身体不好冠心病心肌梗塞之外,还在2016年被确诊为胃癌

  温州女孩被滴滴顺风车司机奸杀后,我写了一篇文章:《比骂滴滴更要紧的,是警惕人生破产”的贱民》。

  纵观阳赞云的人生图谱,不难发现,他亦已“人生破产”。

  6次入狱并没能改造好他丑恶灵魂,他不会审视和反省自己的悲哀过错,而是把自己悲凉处境,全部归罪于社会和法院的“戕害”,所以产生了“*”的念头

  这种人最可怖之处在于:他们早已对人生感到绝望,他们或人格破产,或经济破产,或人生呈现全方位的崩溃。

  所以,“死”对他们而言,反而具有了某种召唤性,而当“贱命一条”的心态遇见“不能就这么死了,得搞点什么”的傻逼思维时,就会激发起这样的动机:

  反正也不想活了,不如死之前糟蹋一个漂亮姑娘吧。

  反正也不想活了,不如死之前*的陪自己殉葬吧。

  (二)

  对于我们这些普通人而言,“个人恐怖犯罪”所造成的心理冲击和不安全感,其实并不在于罪犯行凶时杀人数量的多寡,而在于罪犯杀人根本没有目的

  阳赞云开车冲向广场前,本来是在法院门准备撞死几个法官的,但他一直没等到有人出来,于是几乎是临时起意地,他把车开上了休闲广场。

  当罪犯的*呈现出如此随意,不再是“冤有头,债有主”式的复仇时,那所有人都是一个整体,因为谁都有可能在下一秒出现在杀人犯眼前。

  这些人悲剧的源头,往往是因为某个问题得不到解决,于是愤而产生绝望的心境,而这种心境下,当他们再看到声色犬马富人生活幸福普通民众时,就会产生一种巨大愤恨感。

  最令人感到脊背发凉的是,在类似的案件中,剖析犯罪者的心理动机,很多“个人恐怖主义”,与其说他们的犯罪动机来自于“*”,更不如说是某种对自我的“证明”。

  2003年2月,清华大学荷园餐厅和北京大学农园餐厅相继发生爆炸案,归案后,罪犯策划整个案子的动机竟然只是为了“证明自己”,审判时,他说了这样一句话

  “我只想让别人以这样的方式永远记住我,记住我曾经这么受人瞩目地活过。”

  2004年,一手制造了长沙公交车爆炸案的阳进泉,作案动机,竟然只是为了“不让人瞧不起”。

  他作案时,丝毫没有紧张恐惧之感,甚至显得很兴奋根据媒体报道,一位王女士恰巧坐在他后面,爆炸后侥幸未死,王女士从医院醒来之后,告诉记者

  “凶手作案前,有点兴奋地环视了一下四周,竟然是一张笑脸。那张笑脸扭曲得很恐怖,我一辈子也忘不了”。

  凶手阳进泉(右下)及他的老家

  对于这种人而言,自杀式的*行为,竟然成了某种生命中辉煌仪式”。在常人眼中如此可怖的行为,在他们心中,却异化成为某种“召唤”。

  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孙东东对此评价道:“这些人在正常社会中显示不出自己的价值来。他想干一些事情干不了,只能通过不寻常的方式。”

  另一个典型的特征是,这些人“证明”自己的方式,往往是戕害女人和孩子。诚如鲁迅所言,怯者愤怒,却抽刃向更弱者

  今年另外两起“个人恐怖主义犯罪”,无论是米脂杀人案还是上海世外小学杀人案,凶手都是选择手无寸铁体格弱小学生下手。

  (米脂案主犯)

  纵观这些“个人恐怖主义犯罪”,凶手作案前,几乎都呈现出“人生破产”的状态,他们长期处于社会底层,生活往往贫贱卑微,“自认为”长期受到社会中上层的歧视,仇富心态严重

  他们在怨愤和贫穷泥潭里越陷越深,将自身的失败全部归咎于当下社会的不公平。他们的戾气如此炽烈,以至于心心念念的不再是努力工作改善自身窘境,而是“有钱人都是混蛋王八蛋,你们害我过不好,我便要整死你们的孩子”。

  驾驶劫来的出租车,在北京王府井大街疯狂冲撞行人的艾绪强,被问到为什么选择王府井作案时,他说:

  “因为那里是富人购物的天堂,他们的存在让我们穷人无法生存,所以我选择在那里和富人同归于尽”。

  当公诉人反问他,你撞死撞伤的也不一定都是富人啊?他说了这样一句话:

  “现在10个城里人有9个都是黑心的。”

  (三)

  对这种杀人无数的社会渣滓,法律当然会给出一份公正的裁决。

  但我想,就深层次而言,再严苛的律法,其实也无益于解决人们心中的恐惧。

  因为我知道,你也知道,这样的人,有这样恐怖想法的人,不仅仅是站在审判庭上的那一个,“他”很有可能,就在我们身边,就在孩子们放学的路上……

  “我只想法官判我死刑,立即执行。”这是艾绪强在法庭上说的最后一句话。

  如果你认真体会一下这句话,认真思考一下这个人的所作所为,我想你和我一样,会逐渐由绝望转至深深的无力:

  他不怕死,或者说,是他根本不想活了,可他在死之前,却不甘心一辈子就这么默默无闻,他想搞出点动静,他想让那些“看不起”他的人付出代价更有甚者,他仅仅是以自杀式的袭击,来“证明自己”,杀死更多的无辜同胞,仅仅只是为了“不让人瞧不起”。

  面对这种“个体恐怖主义”,很多时候警察和法律都是“无力”的,因为这些渣滓行凶前就已经抱了必死的决心

  这是你我共同的阴影,在这片阴云下,似乎没有人能够幸免于难。

  面对这样的“人生破产者”,面对这样的“人格障碍者的变态行为”,面对这些悄然埋在我们身边的“定时炸弹”,我们又能做什么呢?

  我给不出答案

  这里是思维补丁,谢谢你的阅读

  延伸阅读】

  当原本的“弱者”举起了杀人的屠刀,“社会结构暴力”正在掀起底层的戾气

  作者简介

  慧超,接客很贵的公关男一枚

  作者系网易新闻·网易号“各有态度”签约作者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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