远行和故乡
故乡是一个小村庄。二十户左右的人家,四面环山。一条水泥公路穿过全村,一活两半死不活的水井是全村的主要水源。全村的住房区域大致分为三个区域,近些年因为年轻一代的努力,逐渐消亡成两个。
故乡的土是黄褐色的,因为我们地处云贵高原,提高土壤肥力我想除了化肥就没有什么丰收这个说法了。而且吧,故乡的土地大多都是屋前屋后的,离家太远的不算太多。
故乡的水,一活两半死不活的水井是全村的主要水源,其余都是看老天爷赏水喝。每当大雨倾盆时候,就是家门前的水沟发大水的时候,也是稻子秧苗最开心的时候。水沟的水不大,但颇有一江东去再无归时的气势。其实是流进了全村最低哇处的一个大洞。
故乡的狗大多都是自家养的土狗,不是什么名贵货。无数个夜里一曲土狗连吠,不知是吓了主人,还是惊了梁上君子?
故乡的人,朴实、小心眼、见不得别人好、喜欢嚼舌根、东长西短。我不明白好好过日子恰巧不是他们最擅长的事,最擅长的可能是嫉妒吧。
小学六年,我就在这个小村庄周围的山坡上放了六年的牛。漫山遍野我都跑遍了,可以说没有我不知道的地儿。玩腻了以后,我就想着什么时候我能够沿着那条穿过全村的公路去远方?这个愿望在三年前的九月份变成了现实。
我考上了大学,在三千公里外的黑龙江念本科教育,也就有了长这么大以来第一次一个人出这么远的门。在报道的日子里,搭乘北上的飞机,就这么离开了。离开了那些土,那些水,那些人,我告诉自己:从此以后只有秋冬,再无春夏。很奇怪,每一年回家一次,但我还是觉得故乡之于我,我再也回不去了。仿佛我和故乡之间,有了一层看不见的隔膜,阻断了我与故乡的紧密联系。明明触碰到了,却不能紧紧相拥。
著名天文学家,科普作家卡尔萨根评价过一张照片:“如果再看一眼那一个光点,那是我们的家园,我们的所有。你所爱所知的每一个人、所听说乃至所存在过的每一个人,都在这个小点上度过一生。欢乐与痛苦,宗教与学说,猎人与强盗,英雄与懦夫,文明的创造者与毁灭者,国王与农夫,情侣、父母、儿童,发明家与探险家,崇高的教师,腐败的政客,耀眼的明星,至高无上的领袖,历史上所有的圣人与罪犯,都住在这里——它仅仅是一粒悬浮在阳光中的微尘。”这段文字是形容地球的渺小,和光同尘。南归的航班上,舷窗外的家乡,也一样渺小,和光同尘。同样的,此心安处,只有故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