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礼物读后感10篇

2017-11-23 22:06:16 来源:文章吧 阅读:载入中…

礼物读后感10篇

  《礼物》是一本由[法] 马塞尔·莫斯著作,上海人民出版社出版的平装图书,本书定价:13.80元,页数:232,文章吧小编精心整理的一些读者的读后感,希望对大家能有帮助。

  《礼物》读后感(一):中国传统语境下的“礼物”

在前不久的一次考试中,我引用了莫斯在《礼物》中所引导出的交换价值来解释当下的一些关于送礼的社会问题,中国传统语境下的礼物所具有的价值基础其实脱离不出莫斯在礼物中所概括的关于礼物的几个社会功能。毕竟莫斯在写作该论文时对中国传统社会下的礼物也曾做过调查,正如作者在提纲理所论述“交换和契约总是以礼物的形式达成,表面上这是自愿的,但实质上,送礼和回礼都是义务性的”,在整篇的论文中,作者从礼物的视角诠释了交换和契约的原初本质,这也正像马林诺夫斯基在《西太平洋上的航海者》中对库拉的研究(莫斯在《礼物》中也曾述及),这种借助礼物礼物来完成的交换,是基于社会关系比较单一的原初状态,不同社会群体之间互通有无,传递信息的一种重要方式。只有深刻理解了一个部落、种族中对交换和契约的基础形式,才能够融入那个社会中,并实现和该种族的进一步交流,说到底,礼物就是原始社会,准确地说应该是原住民社会实现交流的媒介。如果著名的库克船长能够对此有所了解,也不至于在夏威夷的基拉凯卡湾命丧黄泉。
当然,限于作者对民族了解终究存在局限,而每一个民族对于礼物的作用往往不同,虽然宏观意义上基本一致,但在细微环节的理解,总是存在着偏差,这就好像布吕尔在后期否定了自己的《原始思维》一样,终究会因为理解的加深而修正自己的社会学理论。举例来说,作者从礼物所引申出的契约精神,以及作者认为民法中赠与合同是古代礼物价值在现代法上的残留。而中国法律体系几乎全部是舶来品,法律中所遗留下来的法律碎片和中国传统社会学语境下的礼物并不能直接划等号。
中国传统语境下的礼物的含义是什么,和西方社会会语境有何区别?根据葛洪《抱朴子·诘鲍》:“夫服章无殊,则威重不著;名位不同,则礼物异数。”主要是指品行修养能够根据外在有所区别,对于典礼文物的的理解,各人又各有不同。这里的礼物和赠礼和交换没有任何关系。根据宋时蔡沉对于尚书的训诂,礼物的含义便是典礼文物。关于《礼记·曲礼上》 “礼尚往来,往而不来,非礼也,来而不往,亦非礼也。”这里的礼是否属于礼物,我认为不能过于武断。古代汉语中字的组合往往是各有其含义,在后来的使用中逐渐演变成一个名词。礼记中的礼主要是一种交往的礼仪,不能够就理解成礼物。虽然礼物形成一个名词后具有来来往往的这种公用,但就当时来讲,很难说礼物就具有了交换的作用。但话说回来《周礼.地官.牧人》:"掌牧六牲﹐而阜蕃其物﹐以共祭祀之牲牷。这里关于六牲的记载应当是一种礼物,郑玄对此应该有注解,但想不起是在哪里做的解释。在上古时期的祭祀活动,人们除了用规范的动作、虔诚的态度向神表示崇敬和敬畏外,还将自己最有价值、最能体现对神敬意的物品(即牺牲)奉献于神灵。前者称为礼,后者则为物。礼和物的组合便是祭献神灵所用之食品。在中国古代,普通食品是可以用来作为礼物奉献给神明的。夏威夷群岛的原住民所用之奉献神明的礼物于此有相似之处,但不同的是奉献的物品是无实际使用价值的固定之物,故而库克船长不明就里,而引发冲突。在中国作为奉献神明礼物的物基本上是可食用之物,只是在祭祀祖先时才将无实际使用价值的祭品涵括到礼物中。
另外的一层含义,礼物源于古代战争中由于部落兼并而产生的“纳贡”,也就是被征服者定期向征服者送去食物、奴隶等,以表示对被征服者的服从和乞求征服者的庇护。这层含义应当是起源于两汉时期。这主要是因为在之前并不存在纳贡。征服者主要是通过掠夺从战争中获益,到了汉朝少数民族才和中原王朝建立比较稳定的关系,纳贡体系才在中原建立起来。基于这样的理解,礼物往往是失败者胜利者的馈赠。这层含义逐渐演变为臣子对君王的奉献,再而衍化为晚辈对长者的赠礼,再而化为两人之间的馈赠。这样的一种礼物的演化过程和南太平洋岛国原住民的礼物——夸克,又有了本质的区别。莫斯在研究礼物的过程中,主要是基于当时欧洲研究南太平洋岛国原住民的社会学家的著作中去考察,中国关于礼物的衍化过程并不在莫斯的视野中,故而莫斯不能够对中国传统语境下的礼物有一个全面的理解,也就不足为怪了。
那么中国传统语境下的礼物有什么现实意义呢?莫斯在《礼物》中写到的,“礼物及当中的自由与义务,慷慨施舍以及给予将来利益等主题,作为一种久被遗忘了的支配性动机再次出现,又重新回到我们当中。”并据此莫斯认为社会保险的立法,就是对这种原始法律的回归——富有的人拿出自己的资产,给为他工作的人,除工资以外的一定的物质保障。这不仅是物质利益,更大地表现了道德利益,这是完全符合社会法学派所强调的法律的力量与权威都是来自其所保障的社会利益的。还有便是赠与合同关系,是礼物的原始作用在当代法律关系中的遗留。如上文所述,中国的法律制度几乎全部都是舶来品,礼物的最初含义是神明的献礼,这种献礼本身并不具有实际的功用价值。故而不能完全体现出现代的法律精神。但中国传统语境下的礼物仍然具有现代意义。
一方面,当今浮躁的社会中需要一种精神寄托。对于古代礼物的研究,其实除了亲友间的馈赠之外,礼物体现了一种精神寄托。礼物是这种精神寄托的重要媒介。说得大些,礼物可以重塑我们的信仰体系。中国古代礼物的一个重要内涵是献礼和祭品,对神灵的崇拜和祖先崇拜,是中国最传统的宗教因子。当前各地在举行祭礼,但现在的祭礼往往是从旅游的角度,说到底是一种秀,这种秀也需要礼物,只不过礼物的作用已经完全灭失。既然这种秀已经普遍存在,且大都是官方主持,民众又没有加以反对,通过对礼物的深层次理解,可以借助这种“秀”,重塑中国人的价值体系,当前我们在礼的方便重塑很多,但对于物仍然没有发现他的价值,足以让人叹息。
另一方面,礼物作为交流的媒介,应该回到他的最初意义。当然这里的最初意义不是指他的原始意义,而是通过原初意义引申出来的馈赠的价值。中国古代馈赠的礼物不在于是否贵重,而在于他的使用价值和精神寄托含义,古代关于送行的诗词不少,离别诗中所使用的礼物往往是方便旅途,遥寄思念的东西,而恰恰就是这些东西最能打动人心。当今社会的发展,礼物不断走向奢华,甚至称为了人际交往中的一种压力,社会关系因礼物的变质而变的更加复杂。我们只有剥离了礼物的浮华,去体会礼物应当传达的原初含义,我们才能够不断增进人际交往关系,也只有这样,社会太能够回归常态。礼物的价值也才得到真正的体现。
其实读完莫斯的《礼物》已经很久,因为早已慵懒自我,失去记录读书心得的动力,多次提笔而又怅恨的抛弃。昨儿忽然发现自己不能再书写任何的东西,一时间汗流浃背。我深知道思维必须通过书写来锻炼,虽然东西写出来并不会有几个人去看,然而写的目的不过是增加自己的心路历程,与别人又有何干。当书写都成为了负担,当书写不再是锻炼思维的方式,被功利所掩盖,那自己也就走进了危险的荆途。我虽然不会羡慕哪些专业作家或者书评人的出口成章,毕竟我只是一个小人物,我生活在自己的世界阅读,我曾经非常的享受这样的过程,然而今日的我,却失去了坚持。今天,我重新上路,前方有诸多的欢欣还会等待我,但我知道我还必须约束自己,让自己走在阅读的道路上,不能懈怠。
今天的记录,便是一个重新的开始,在心理默默许下诺言……
二零一三年六月十七日 岐下周原记于寓所。

  《礼物》读后感(二):以礼为镜

 女人之间赠送礼物的习俗大概从小学就开始了,懂窍门的男人自然也会送女人礼物,好像很少听到哪个男人说哎呀我哥们儿快过生日了我送什么礼物好呢,男人之间可能今天钓到一条鱼说你拿一条去吃,明天得了一瓶好酒说你拿去喝,便不像女人这么程式化地互赠礼物。
       但是人人都爱一见倾心的礼物,不是吗。依我来看,完美的礼物应该具备这三个基本条件:第一对方喜欢,第二对方需要,第三不易获取,当然更精彩的礼物是对方甚至不知道有这样自己既喜欢又需要的东西存在。这些条件其实很高,不过它们可以毫不重要,如果这份礼物花费了大量心思。比如高中时丘丘去华西校园用满地的金色银杏叶摆出一个大大的空心桃心图形然后拍成一张照片贴在硬纸上做成圣诞卡片送给我,堆了整整一个下午因为风总是把树叶刮跑,所以银杏叶心有点七歪八倒。
       有人说,不能以礼物来判断送礼物的人。说这话的人在说这话的当儿送我的礼物包括一串旅游纪念品项链,一串劣质塑料链子,可疑的各种航空免费赠品,1000日元8对的耳洞贴粒,以及其他来历不明的垃圾,面对那堆破烂货,让我觉得这人很Cheap,而我很受辱。我心慈手软没有当面全部扔进垃圾箱,分开以后才扔的。后来的事实证明,这确实是一个很Cheap的人,那堆礼物在第一时间就暴露了他。
       当导游的时候由于深受各国游客喜爱,他们临别时往往以各种礼物相赠。有个美国老太太把她在每个城市酒店房间卫生间收罗的香皂、牙刷、圆珠笔包了一大包给我,我说您还要去那么多地方,这些东西您老自个儿留着慢慢用,她吃惊地说:“怎么,小鬼,你竟然不要这些东西?我80年代来中国的时候小鬼们都跟我抢圆珠笔呢!”我说:“那您大概已经很久没有来中国了。”一个漂亮的意大利姑娘在机场抱着我流眼泪,摸出一个钱包来,说:“我希望把这个送给你,希望你别介意它是我用过的,我非常喜欢它。”现在我车上工具箱里装零钱的就是这只绿色格子的帆布钱包,非常别致,暗扣上还有一个熊猫的水印,熊猫上方印着Made in Italy。看到这个钱包我就想起那个可爱的意大利美女,我表扬她漂亮的时候,她调皮地说:“都是因为浓妆。”她男朋友在旁边说:“卸了妆可丑了!”最感动的礼物是一个加拿大团集体赠送的,他们离开那天是我生日,他们神神秘秘地捣腾了一天,最后去机场时抢过我话筒,说我们集全体之力为你谱写了一只生日歌,我们自己作词作曲,现在我们要一起唱给你听!唱完他们把歌词写在小费信封上送给了我。
       有人如果不是天生就懂怎么选择礼物,那就是他们在选择礼物的时候动了很多心思,不然怎么会臻送给我的黑色羊毛连衣裙不仅让我无比倾心,而且比我自己买的还合身,她甚至连尺码都没有问过一声,而我们已经20年没有见面了,是不是很神奇。有人的礼物虽然显得笨拙,但是很明显他们已经尽了力希望你喜欢,有人的心思甚至动过了头,比如我就质问婷婷为什么红格子衬衣大得可以再塞条大腿进去,她回答说:总觉得你的胸爆大本来还想买XL。有人明显在敷衍你,哪怕礼物很昂贵也很扫兴。好比你送一瓶高级香水给一个对香味过敏的人,或者一条钻石项链给一个锁骨有疤痕的姑娘。
       所以我的看法是,通过礼物来判断送礼物的人不仅靠谱,而且准确率很高。奇妙的是,早就有先贤做过这样的研究并得出过类似的结论。这也自然,无论我们在思考什么问题,前面自有先贤高人已经思考过,而且已经找到过答案。20世纪法国民族学之父马塞尔.莫斯从人类学的角度研究过这个问题并且写了一本书就叫《礼物》。
       根据莫斯对太平洋诸社会赠礼制度的研究发现,先民们相信,万物中皆存在灵力,事物本身即有灵魂而且出自灵魂,因此馈赠某物给某人,即是呈现某种自我。“在给予别人礼物的同时,也是把自己给了别人”。更有趣的是,莫斯发现,远古先民相信,礼物的灵力会一直追随着它最初的主人,没有还礼的人会受礼物之灵的压迫,直至他回礼,向对方同样施加自己的物灵,两者似乎才能相抗衡相抵,最终确保的是双方关系的确立,形成一种契约或盟约的关系。比如接受酋长项链的人,相当于接受并肯定了了酋长的精神实质,接受了他整一个人的存在。当接受者回礼时,便说明他与酋长的灵魂相互认可,结成了某种社会关系。先民们认为,如果不还礼,物灵会招致巫术带来灾祸,因为接受了某人的某物,就是接受了他的某些精神本质,接受了他的一部分灵魂,保留这些事物会有致命的危险。
       这下就容易理解为什么人们总在无休止地互赠礼物了,因为谁也不愿意招来杀身之祸。

  《礼物》读后感(三):一点感想


《论馈赠》是莫斯最出名的作品,没看书之前经常听到的名字是“礼物”,馈赠这个名字一开始总觉得怪怪的,读完全书,才觉得礼物并不能完全表达本书想要表达的概念。礼物强调无偿送走的东西,而这本书里想说的是既不是无偿赠送不求回报、也不是交换交易的中间情况,类似“夸富宴”这样的以更贵重的东西作为回赠等情况。这些馈赠制度和行为中,实用物品的交换这一经济行为本身并不是最重要的,而物品交换背后的社会、政治意义才是最要紧的。物品交换为什么会有这样的作用?
一开始作者就说,夸富宴包含两个特点:财富所代表的名誉、威望和权力;回礼的义务。财富为什么会包含这些东西?回礼的义务又从何而来?夸富宴在作者的讨论中,似乎和馈赠交换等价,夸富宴既是一个经济行为,又有其道德效应,同时也是一个法律现象,包含给予、收受和回报三种义务。给予和收受的义务作者用结构性的需要进行解释,如书中所言“受礼者对送礼者的东西拥有所有权”。就是说你之所以送给我这个东西,是因为这个本来就是要给我的,因为这是被注定的。这当中有社会人际交往的原因,比如不被邀请就会有严重后果、拒绝收受就是害怕回报;也有物品本身性质的解释,用很卑微的馈赠换取神灵慷慨无比的恩泽等等。而回报的义务,作者则采用了一个完全不同的角度来解释,认为这是由物品本身的灵性所造成的,人将灵与物相互混淆,物品具有灵性和原主人的特性,具有要回到原处的特点。相互交换多给予道德理由,而非经济实用的原因。
第三章中讲到很多民族志资料是具有社会史意义的,是社会演化发展的一个阶段,并用这样的理念结合词源学和民族资料分析了一些相关概念的演变。“将物视为自己的家庭成员”,“物具有固有的力量和精神联系”,“送出去的东西会带来回报”,“承认物与原主人之间不可分割的联系”,在对日耳曼法律的分析中,作者说到,馈赠制度形成经济上、道德上超于家庭之外的交换圈。这些都在说明一个概念,那就是“全面给予”,不是个人与个人的交换,而是群体与个人、群体与群体之间。个人认为,这种固有的精神力量和联系并不是物品本身的自然属性,是我们将物品视为群体的一部分或者说一个联系群体之间的代表而产生的社会属性。正是这种社会属性带给了馈赠交换以单纯经济利益之外的社会政治意义。其实这句话是不是反过来讲也一样?正是馈赠交换拥有这样的社会政治意义,民族志中所描写的社会观念中才将馈赠赋予灵性和精神观念?好像一个鸡生蛋蛋生鸡 的命题?
前三章作者通过丰富的民族学实例介绍了传统社会的交换、馈赠,第四章结论则从过去的社会移到我们自身 的社会。从道德、政治经济(不只是经济利益)和社会学制度三个方面提出结论,提出传统社会的“全面给予制度”既是产生馈赠交换道德的基础,也是我们今后社会的发展方向。社会的各种交换、个人对利益的追求也不同于我们惯常的理解,完全无私利和纯利益经济之间存在着两者之间的经济形态和制度。一方面,这里的利益并不只是经济利益,更多的是政治地位、社会稳定等利益。另一方面,也并非完全无偿的不求回报的馈赠,寻求的回报除了偿还酬谢外,还包括维系一种无法拒绝的联盟,确立地位,从而使财富转换为政治地位、指挥他人的工具。这种非完全功利非完全慷慨的交换,成为社会团结稳定的基础,结盟、馈赠、贸易取代战争、孤立,互惠互利,是社会团结经久的根本,是现代社会财富分享机制的基本原则。
《宗教的基本原则》中,社会是宗教的本质,是宗教力量的源泉,《论馈赠》 从馈赠交换这一行为当中告诉我们社会的本质和维持的力量,像教徒践行宗教根本信念一样,践行馈赠的基本原则,用不同类型的交换实现着社会再生产而创造社会。需要注意的是,作者所说的“全面给予”即财富交换从未以个体为单位进行,财富交换的来源不是个人而是群体,是社会,即社会之间、社会内部的交换实现着社会再生产而创造社会。在阅读社会学、人类学的书籍时,我时常遇见这样循环的解释或者现象 。比如在分析实践的时候,布迪厄(?)所讲的人是自己创造物的产物,人创造了实践,而实践又使人成为人。这只是偶然还是有什么原因,比如人和社会的特点等等?
作者在本书的末尾谈到社会整体的研究这一方法,将社会作为整体分析、对社会进行细致观察,全面考察各类制度的内容,真实反映人及其动机在自身环境和情感中的行为,避免社会学过于将事实抽象分离,借鉴历史学和心理学的研究方法。个人认为,还有一半没有讲出,这种方法也可以克服过于陷入事实现象,而忽视建构理论和提出整体结论的研究。

  《礼物》读后感(四):礼物

一般人,包括一些人类学家,特别是列维布留尔,往往对土著有一种智力上的优越感。埃文斯和钻石,或许还有Lowie,都不这么认为。我也以为,新石器时代之前的人类,跟我们现在的primitive intelligence的是一样的。我们都有一样的本能和智力水平。因此,在土著人当中,我们可以看到一些高级的“文明”元素,比如猎集社会的原始共产关系,人们从中看到了平等的实现,分享食物的高级道德,所以很多人表示称赞,并以此抨击现在社会人剥削人、物欲横流的堕落,比如鲍德里亚。我以为这是非常幼稚的一种看法。莫斯以为,澳大利亚松山部落的人和问那八个部落的人在赠与别人礼物和接受别人礼物时,表现出很高的奉献精神和谦逊感恩的心态(P193),因此他认为,“从人类进化的一端到另一端,并没有什么不同的智慧”。我认为他的这个看法跟鲍德里亚在同一个性质的问题上犯了错误。鲍德里亚没有看到,原始共产社会的人,跟现在消费社会的人,都是同一群人,两者的差别在于外在环境的差别,内在还是一样的。因此,这些人最终的表现之所以不同,是因为外在环境的不同导致的。所以他的这种对比批判没有意义。莫斯的问题在于,一方面澳大利亚部落里的人跟都市里的现代人,都是同一群人,因此在社会的发展上出现convergence是一种自然的结果。但是,他误以为这就是人类文明的根本,没有注意到,人类大部分的所谓“文明成就”,都是一种以interest为动力或目标而获得的结果,在这个意义上,就不能称之为文明。否则就会出现在他盛赞人类社会中发展出“文明”,比如各种经济、艺术成就的同时,也会有鲍德里亚所看到的各种腐化、堕落、暴力和自私现象,比如物欲、种族歧视、犯罪、国家之间的争利等。我以为应该区分出两种动力,其一是人的本能动力,以intuitive intelligence为主;一种是真理动力,以人类历史上的少数知识精英的rational intelligence为主。在人的身上,存在多种低级本能,比如见到东西就想吃,见到财产就想占有。但是,人的初级智力能够超越这种本能,比如知识分子在(专制)社会中往往在经济、文化、道德领域进行批评,但是却很少在政治领域进行批评(贝尔?),这就是初级智力在起作用,因为知道批评了政治很可能没有好果子吃。但是,当苏格拉底在监狱中,认为自己不应该逃走而应该为了维护城邦的法律而去死时,他就为高级智力做出了一个展示。而人类真正的文明,就隐藏在这个高级智力背后。
     莫斯提到两个问题,其一是礼物,其二是炫富。莫斯的结论之一就是,在现代社会中,假如按照当前资本主义精神的发展,社会就会变成一个买卖计算的社会,人们都会变成计算功利的机器。如果我们也能而且应该回归古式的、基本的道德(P191),富人甘作公民的财源(P190),打造文明社会。我以为他的这两个想法比弗洛姆在《健全的社会》表现出的空想理想主义还空,跟贝尔所谓“公共家庭”的空想一样空。一则应该把买卖归于经济领域,而土著人的礼物或spotlatch行为却如莫斯自己所注意到的那样,包括了政治、宗教、审美、社交等各种领域。经济领域即时在人们生活中在所有领域内占据龙头老大的地位,也不可能取代或控制其他领域。所以,现代人或许会变得更加功利,但是绝不可能变成计算功利的机器。至少在许多领域内,比如爱情、亲情,不可能纯功利化。二则正如莫斯自己所注意到的,这些土著社会或原始社会中所表现出来的各种“高级道德”,并非是人们出于一种纯粹的道德,而同样夹杂甚至就是从自私自利出发所导致的这样一种“道德”行为。从自私自利导致出道德行为(和文明成就),正是我所谓的人类的primitive intellgence所能达到的一种结果。事实上,智力在低级阶段已经表现出一些令人赞叹的文明特征,比如老鼠和松鼠知道未雨绸缪,长远打算,从而不是在秋天好吃懒做大吃大喝,而是勤劳为冬天存储粮食。埃利亚斯以为,这种长远打算或“理性化”正是16世纪以后欧洲社会开始文明化的起因之一(另一个是心理化),我以为恐怕他这么说的时候没有想到松鼠。人类同样在用合作不用暴力、用头脑而不冲动、得到好处就给予回报上并不傻,知道全局着眼、牺牲小利益获得大利益等等策略,但都是以获利为目的的。即使是战争中的炮灰,如果不是被迫,多半也是为了获得某种利益,不管是真实的还是被画的大饼,而做出愚蠢行为的。这种以利益为诱惑的行为,无论是许诺“一个一个女学生”,还是跟古兰经一样许诺“真主有更丰厚的报酬”(P206),都是一样的。
     这些原初社会赋予了物品一种宗教或魔力的色彩,这种魔力性或宗教性,对应于原始人认识世界的cognition发展。正如在他们最初的认知中,赋予所有会动的对象以一种属性,或者赋予器皿一种包括形状和功能的一种属性一样,他们也赋予这些物品一些属性。这些属性都是一种含混而笼统的概念,可能包含几个范畴。比如称这种万有属性为mana(注意本文莫斯反对这种理解)。这是人类的智力在尝试理解自然的时候最初所进行的努力。过于笼统和含混,同时采用一种figurative的神秘化和人格化的方式,是其两大特征。所以这些非必需品上所被赋予的属性,比如hau,都是一些所谓财产权、信誉这些概念的在实用主义意义上的混杂。
    文中谈到许多关于吃饭和送礼的习俗。这些习俗显然一直到现在都存在。人们在结婚生子这种事情上,依然要把亲人朋友都聚拢到一起来吃饭,而且依然要送贺礼。这些行为都是在行使各自的功能,可能是随着环境的变化,有些也跟着发生了变化。公司聚餐假如总是不参加,那么就有被同事关系疏远的可能,因为同在一桌上吃饭无论对原始人还是现代人,同样有一种关系亲密的错觉(渐渐变成感觉)。至于送礼,恐怕人们在摆放前辈或上级的时候,或请人帮忙的时候,还不得不采用这样一种社交策略。变化也有,比如现代社会人群变大关系变疏,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变得简单,因此更容易功利化、交易化,因此礼物不再有捆绑行为,构成长期来往的纽带。而且人与人之间由于社会富足,也不再看重礼物,只是成了一种表面的象征。

  《礼物》读后感(五):礼物

1.送出礼物是为了得到更好的回礼,之所以要回礼,是因为波利尼西亚人认为礼物作为实体存在时,其中含有灵气,而这种灵气是属于赠礼者的。如果不回礼的话,这种灵气会对受礼者受到伤害。

2.很多地方都有“夸富宴”,通过举办宴会及赠送礼物来显示自己的财富,举办到最后已经发展成一种竞争性的破坏性的宴会。(中国的古话说的不是富不外漏吗...中国的古话又说“富贵不还乡,如锦衣夜行”)可是如果不这样的话第二年就不会被邀请去别的宴会,就不能收回今年的成本。想起来明朝时期的朝贡贸易,也是为了向其它国家炫耀自己的财富,但其却不求回报。

3.后两章提到可以在现代社会沿用古印度的关于法律的规定(富人必须将自己的财富分给别人),我觉得没有可操作性。授人以鱼不如授人以渔,而且我辛辛苦苦赚到的钱为什么要给一些不劳而获的人呢。想起昨晚看的复兴集团的CEO被家乡政府所挟持,要求其投资家乡,为家乡做贡献。这算作是他送给家乡的“礼物”。现在社会与古代社会不同的是,以前“礼物”是一种义务,现在“礼物”是一种手段。我可以选择向你送礼物或者不送,但是我不一定非要向你送礼物。

4.对于我个人而言,收到礼物当然是很开心的,不管收到的是有用的还是没用的。但是回礼的这个过程很痛苦,要选价位相当的,要照顾到对方的喜好...所以轻易不送别人礼物,也不轻易接受别人的礼物。但是很熟的亲人间帮忙付钱的这种行为算不算一种小“礼物”呢?

5.送礼本身就是具有目的性的,不管对象是谁,不管送礼的借口有多么伟岸,什么表达谢意啊巴拉巴拉,你还是想继续和这个人发生联系。

  《礼物》读后感(六):《礼物》读书报告

section*{摘要}
        subsection*{导论 赠礼,特别是回礼的义务}
        引用斯堪的纳维亚古诗《埃达》引入礼物交换的观念和事实,提出总观点:看似自愿的礼物交换实际是义务或经济利益驱使的,本书旨在探索导致接收馈赠就有义务回报的权利与权益规则。并试图回答两个问题:1)人类交易的本质是什么?市场不具有现代契约形式或销售形式而无记名货币时如何运作?2)这样的的交易基于怎样的道德与经济?它们能解答我们的法律危机和经济危机问题吗?
        阐述研究方法。介绍呈献、礼物与夸富宴等基本概念。夸富宴,某些部落中一种竞技式的总体呈现。
        subsection*{第一章 用于交换的礼物与回礼的义务(波利尼西亚)}
        财产-护符观念在整个太平洋地区的普遍性:被赠物具有某种赠与者的精神本质,保留这些事物具有致命危险。各氏族、个体间,存在一种既关涉物也关涉人的精神方面的持续交换。人-人,人-神之间的契约与交换的演进,说明人们最早具有契约关系的存在首先是亡灵和诸神。
        subsection*{第二章 总体呈献体系的延伸:慷慨,荣誉与货币}
        详细介绍拉美尼西亚库拉圈的交换形式以及其他地区的交换形式,认为他们的生活贯穿一条兼融由于义务或利益,出自慷慨或希图,用作挑战或抵押的送礼、收礼和还礼的持续之流。对西北美洲社会和道德文明的介绍,展示该地区更为发展的信用,期限和荣誉的观念,否定了传统的经济和司法史观点。
        继续介绍了三种义务:给予,接收和回报。介绍了给予、邀请、接收和回报的义务。进一步说明夸富宴交换宝物的精神特性。
        subsection*{第三章 这些原则在古代法律与古代经济中的遗存}
        作者旨在鉴于以上的结果对西方社会做出历史的解释,说明当前个人权力与无权截然分离的社会由人物融合交换社会嬗变而来。
        作者通过拉丁语言学、词源学和古罗马法的解释,试图证实上面的观点。同时分析了印度社会的古典印度法,印度史诗,日耳曼社会的语言学,“gaben”制度,简略分析中国社会的情况旨在说明该观点是普遍性的。
        subsection*{第四章 结论}
        道德的结论:我们的生活并未完全被商人的道德所支配,前文所讨论的道德在现今仍有诸多残余的形式。作者所提倡的是回归“从前的风尚”,将区分物权和个人权利的抽象从法律中清除。
        经济社会学与政治经济学的结论:我们所得到的视角有助于深入分析各种经济事实,进而有助于发现更好的管理方法。作者考察了无私和利益两个观念,分析了西方社会使人向“经济动物”的异化。
        一般社会学的结论与道德的结论:作者强调了本次研究的对象:总体的社会事实,即我们试图描述其功能的各种社会体系的全部,在动态的、整体的视角下研究它。作者提倡了社会之间联盟、赠礼和贸易的社会实践。作者认为我们可以研究总体的人类行为,研究完整的社会生活,并以此审视、估量和权衡各种审美的、道德的、宗教的和经济的冬季以及各种物质的人口的因素。
section*{评论}
        本书试图说明这样的观点:信用不是货币和自由市场产生之后、现代化的产物,而是早就蕴含在早期社会人“礼物”的精神里,并对这种观点的经济,道德结果进行了分析。本书一大特点是结合了大量的民族志结果,并相当有野心地试图得到一个囊括西方,大洋洲,印度乃至中国的“general”结论。并且作者没有止步如此,而是对该观点所意味着的结论进行了深入的分析。
        本书的行文方式是自然科学学生所熟悉的归纳法,并得到埃文斯普里查德在英译版序中所大加赞赏的结果:“整体性的社会事实”这一概念。宗教、法律、道德和经济等方面在“礼物”这一论题下不是割裂,分立的,而是作为同一社会性的不同体现。这种观念显然是人类学史上的一大进步。
        就我个人而言,这本书解决了我们第一次讨论课的问题:人类学是在寻找真理吗?显然是的。我们在高中政治课上接受的“以物易物-货币-自由市场-信用契约”经济史在这里被彻底推翻。我们尚不能完全接受作者的观点,但我们知道我们已开始远离我们那些想当然的结论,向真理又迈进一步,这正是学者研究和我们学习的意义,我们感受“纯粹”的兴奋的地方。另外,阅读时可以体会到作者对冰冷资本主义社会的反思,尝试寻找经济理性和商人道德以外的价值观的努力,这和阅读韦伯的《新教伦理和资本主义精神》是一种类似的体验。
    
    
section*{问题}
一、作者是否仍然在进化论框架内?认为这些地区的社会事实是罗马-希腊社会的情况的前身?
p66否定通行经济和司法史 p74罗马语言呼应 p80初步结论 p137
二、P160中国社会的分析让人??????????
民族志需要內源的审视吗?这样的审视在多大程度上是有效的?
        
end{docume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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