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匹马走进酒吧》读后感1000字
《一匹马走进酒吧》是一本由[以] 大卫·格罗斯曼著作,人民文学出版社出版的精装图书,本书定价:42.00元,页数:2018-3,特精心从网络上整理的一些读者的读后感,希望对大家能有帮助。
《一匹马走进酒吧》读后感(一):一匹马走进酒吧一杯接一杯喝了许多酒就走了
1、虽然第一人称加第三人称的双视角叙述方式更利于事件背景和内心感受的双向描述表达,但个人觉得这本书的以“我”来做第三视角的方式没处理好,有些生硬。
2、虽然以一场脱口秀把故事的讲述放在了酒吧里短短的几个小时内展开,间或插播笑话缓解,但读者和台下的观众一样都很疲累,外加尴尬。
3、另,插播的笑话和梗由于文化差异很难 get,何况这种笑话和悲惨故事搭档的方式有弄巧成拙之嫌。
4、苦难,关于苦难人们究竟该如何面对和在其中自处,过后又该怀着怎样的心态想起,而文学中作家们又该如何描述处理,以及传达什么样的思想?
也许是我没有更好的理解这本书,也许是上述处理方式不太完美的问题,觉得作者立意和格局尚待提升,一个好题材好构思没有被最大限度发挥出来,总觉得到不了那个点令人提作者捉急……(自己讲的好自大的样子,其实也不知道怎么表达)
5、哦,最后,不要被书名欺骗,只是故事里的一个“笑话”,依然是个没 get到点的笑话,甚至一直觉得没讲完……当然,是我没懂这个书名含义也是有可能的……
《一匹马走进酒吧》读后感(二):为什么一定要写标题
非常巧合的重复,“格罗斯曼”这个名字听着超耳熟,查了一下才发现俄罗斯那位是瓦西里格罗斯曼,老师还讨论过这个姓氏可能暗示他并不是世代西伯利亚人;而书的内容本身,脱口秀、以母亲的死亡为结尾、种族歧视的背景,简直是《天生有罪》的翻版。所以就更适合用来研究我很喜欢的这几个地域文学之间的差别与大卫格罗斯曼形式上的特殊性。劣势则是全程在地铁上看完的,跟小说中写到的体验一样——脑袋在车窗上磕磕磕磕磕磕,装进去一点,抖出来更多。
情节太简单了,即使只是一个中篇小说又且要模仿脱口秀大量的口水话,三百页只传达两段词不达意强颜欢笑的旅途、唯一悬念是主人公究竟去参加谁的葬礼,真的很不够勾人(是啊我就是在酒吧里喝倒彩不耐烦的人)。但这确实是一种对话,看崔娃的时候我就在想,一个曾经被侮辱并且仍然被侮辱的民族,讲述的唯一方式就是插科打诨,我经历了那一切但我走过来了,所以没什么大不了的我仍然是你的黑人兄弟,这种自渎自嘲、竭尽全力挽留听众时的狼狈和吃力本身,就是在还原受难者在主流话语面前的狼狈,你读着尴尬、枯燥、左顾右盼,那就对了,那就是这种对话存在的常态,就是你平日忽视他们困境的报偿。拉美有他们的丛林,美国黑人与犹太人没有,他们必须在酒吧里,而且没有祖辈的故事可讲。
但是犹太人重要的只是这种困境吗,我还是很想念奥兹的闪光。
《一匹马走进酒吧》读后感(三):威士忌,龙舌兰,伏特加然后一杯啤酒
路上听书解读:
最后我实在是忍不住了,我告诉这个司机我需要安静。可是呢,发生了什么,这个司机用非常同情的眼神看着我,哦,孩子,我以为你需要笑话来调整一下心情呢。毕竟发生了这么悲惨的事情,也许你需要换个方式放松一下。
哦?笑话?我为什么需要放松心情。好像在那个时刻,迟钝的感官逐渐苏醒,我终于逐渐意识到,我要去参加一个葬礼,因为我妈因为一场意外去世了……
原来是我妈去世了。突然,我觉得我需要听一个笑话。
当我告诉司机,让他给我讲个笑话的时候,他用一种看怪物的眼神看着我。真是奇怪啊,当他不停地给我讲笑话的时候,我觉得他好烦。可是,当我要求他给我讲笑话的时候,他居然觉得我很奇怪。不过他还是给我讲了一个笑话。一个冷笑话。
他说,一匹马走进酒吧,先问酒保要了一杯啤酒,喝完啤酒他又叫了一杯威士忌,然后他又点了一杯龙舌兰酒,之后他又喝了伏特加,喝完伏特加呢,他又点了一杯啤酒。好吧,伙计们,我得承认,这个司机的笑话简直就是胡说八道,一点都不好笑。听完这个笑话,我大笑起来,笑着笑着终于又痛哭出声。
车终于停下来了。但是目的地还没有到。原来司机顺路去见了他的姐姐。那是一个很美好的姑娘,怀里抱着婴儿,她为我准备了食物,她心疼地看着我,她用拥抱孩子的手温柔地抚摸着我的头。在很久以后我才明白,我对这个姑娘产生的美好感情,都是因为她散发着的母性气质,像极了我的妈妈。哦,妈妈,从此以后,我再也见不到你了。我忍不住对这个陌生的姑娘倾诉了关于我妈妈的一切……
《一匹马走进酒吧》读后感(四):糟糕的单口喜剧对每个参与其中的人来说,都是一种地狱
如果看过Standup comedy的话,应该了解它充满了过度的咒骂和粗俗低级的笑话。表演者稍微侮辱一下观众,再奉承一下观众,说几句俏皮话,高明的再加一些反思,观众乐了,满意而归,是一场成功的秀。而杜瓦雷的这场谢幕之作就是一场极其糟糕的表演:他狂热的喋喋不休和神经质的笑话像轰隆的汽笛;他一股脑倒出的悲惨经历像是苦艾水;夹杂着的民族自嘲是观众历史苦痛的回放。有人咒骂倒彩,有人无聊离席,仅有三人留到了最后,他们的脑中又在想着什么呢?
我在看过这场秀之后想的是:真难看,但我会记住这么一个悲剧的喜剧人,尽管我并不喜欢他。 悲剧的造就原因何其多,历史,战争,社会,家庭。但在杜瓦雷的讲述中,没有内省,只有自我憎恶,就算对他的经历有着共情,却无法理解他,无法接纳他,更无法喜欢上他。 他就像错误地进入了酒吧的那匹马,突兀,并让人感到不适,没有比一名喜剧演员在观众面前焦躁不安并且不断出丑更尴尬的了。我在读这本书的时候,也觉得十分难受(或许这是作者想要得到的效果),因此实在不知道该如何评价。
说到标题,可能大多数人也是被这个标题吸引过来的。 一匹马走进酒吧,大概是这本书中唯一一个还没讲到笑点就被打断的笑话。我们不会知道它的笑点,如同我们无法理解杜瓦雷。一匹马不该进入酒吧,一个喜剧人却可以,但他不应该讲述自己的人生悲剧。但世界就是如此荒诞,在最后一场表演里,请来自己的朋友,见证自己的痛苦,又有什么问题呢?没有那么多应不应该,人生也许是个沉重的笑话,结局并不是人为的幸福,但也不是没有希望。
《一匹马走进酒吧》读后感(五):他不属于这里
“一匹马走进酒吧”,来自于书中主角讲的一个笑话,而我看到的第一感觉是一个踏进了异己之地的人,手足无措,进退无门。这或多或少也是杜瓦雷的一生写照——虽然那场脱口秀中只讲到他的少年期,后来的时光我想也大致如此,不然他怎么会在此时此地。他的所有情绪饱满得都要溢出纸面,不管是在讲笑话还是在嘲弄他人,那悲伤的底色都浓重得抹不去。每当有人公开表演搞笑但确实不好笑的时候,作为观众的我都觉得尴尬甚至难受。这也正是我在读这本书的感觉。虽然作者不是想写一个诙谐剧,杜瓦雷的本意也不是搞笑——他想分享过去那不幸,倾诉以获得某种慰藉。可是旁人,那些经历了太多不幸和离别的以色列人,却在听到真实故事时纷纷离场,他们的情感早已被磨损。”怜悯的匮乏,让人们不再理解他人“,作者这么说的。于是杜瓦雷在过去的创伤一直留到现在,关于被排挤、失去至亲、和所有人隔阂的痛苦。最终借着这场脱口秀的宣泄也证实是自言自语,把心挖出来他人却转身离去,这样的谢幕你能不哭出来吗?
故事里面对少年杜瓦雷展现了最多善意的是那个载他去葬礼的司机,对如何安慰失去至亲的少年不知所措,只好一个接一个地讲笑话,带着少年穿越漫漫长夜,生与死的中阴界。不知道杜瓦雷是不是那个时候发现了笑话的力量,不合时宜但却能短暂地转移对悲伤的集中度。那个马的笑话就是在这里出现的。
小说别致地呈现了一场完整的脱口秀,类似于独白,但是带着些许舞台效果的歇斯底里情绪。同时插入作为观众的另一个”我“作为他少年时期的旧识,插入部分旁观者的回忆,这两部分构成整本书的叙述。而“我”是最后也没有离开酒吧的那个人,至少不是彻底绝望的最后一夜吧。
《一匹马走进酒吧》读后感(六):一匹马走进酒吧|冒险戏码过后,孤独才是永恒谜题
在阅读以色列作家大卫.格罗斯曼的《一匹马走进酒吧》之前,有幸阅读了他的另一部难度颇高的中篇小说:《她的身体明白》,就像书的扉页上“迷宫般的叙事,迷宫般的情感”说的那样,《她的身体明白》于我而言,更像是一次阅读的修行。这部中篇小说关于一位母亲——一个患有抑郁的瑜伽师和被她所训练的男孩的故事。大段大段的个人独白和内心自省,中间穿插着瑜伽师的作家女儿为母亲所写的故事,用母亲听故事的方式娓娓道来。女儿的声音与母亲的故事在分别的时空中互为映照,她与他的身体通过瑜伽达到交融,她与她的灵魂凭借故事达成和解。如此简单的人物关系却如纺锤一般延伸至无穷尽。
《一匹马走进酒吧》是大卫.格罗斯曼荣获2017年国际布克奖的最新力作。虽然没有了当时阅读《她的身体明白》的云里雾里之感,但不得不说,这样的写作尝试其实是冒着极大风险的。格罗斯曼在这部小说里,以奇绝独特的叙述结构,通过主人公杜瓦雷,一个过气的喜剧演员在酒吧里的一次脱口秀表演,将民族、个人、历史与国家融入其中。而作为旁观者的“我”也不自觉的被牵引出一段段深入彼此的蒙尘往事。在杜瓦雷的整个表演中,不时穿插着台下观众对表演者荒谬而离奇叙述的各异反应,在源源不断的荒唐情境的层层推进下,故事逐渐达至高潮,演出也随着最后一位观众的离去而黯然落幕。
小说所刻画的主人公——脱口秀表演者杜瓦雷,无论是他的外貌、举止、还是讲话的方式、内容,都让台下的观众们倍感荒谬,小说的巨大张力也就在于:通过荒诞而离奇的现实表象揭示人类生存的困境。
正像格罗斯曼自己所言:“‘一匹马走进酒吧’就是千万个‘一匹马走进酒吧’的故事的开端,由一个著名的笑话起头,接着唤醒了故事里许许多多的笑话。”在这部有着奇特怪诞风格的题目的小说里,关于“马”的叙述大概也只有两处,一处是一匹马走进酒吧,便开始尝试不同口味的酒,喝了这个喝那个;而另外一处则是杜瓦雷自己关于儿时的记忆——倒立着以象棋中的马的步法走路。在这个令人意兴阑珊的酒吧之夜,杜瓦雷虽然激情四射,口中不断涌出各种荤段子,但在座的每一位观众显然不买他的账,他没完没了的满足观众的需求,但没有一个人在乎他需要什么。杜瓦雷一生最美妙的记忆都融化在了这场看似荒诞实则悲情的戏码里,他一个人的独角戏,却诉说了整个民族的悲凉。
耶路撒冷——这个从公元前就被称为“圣地”的城市,战争与恐怖的硝烟时常盘踞在城市的角落,作为一位以色列作家,出生在耶路撒冷意味着荣耀与苦难并存。大卫.格罗斯曼希冀凭借自己的写作唤起人们对以色列现实的关注。他也的确做到了这一点。
人类在本质意义上都一样,分担着同样的历史文化记忆,有着相似的亲情友情爱情体验,欢乐喜忧交织并存,时而在荒诞中大笑,时而在悲凉中流泪。或者我们也可以这样认为:这部小说的创作就是一次马匹走入酒吧的冒险:它会引起怎样的震动与不安?震动与不安之后又会有什么?在酩酊大醉与狂欢宴饮之后,人们是否感到虚幻与现实的交织带来的眩晕?
倘若对以色列的历史纷争不甚了解,那么进入此书会有些许的困难,好在作者格罗斯曼以脱口秀的形式讲述的整个故事虽然光怪陆离,但也妙趣横生,在表达自我的同时发出了对犹太民族现状的隐忧。
任何想要界定此书的做法不仅无意义,而且也有损此书的整体基调,我们或可把它看成是一次作者本人借喜剧演员杜瓦雷之口的情感宣泄和对世界的某种宣告,当一切“演绎”退场,真实的当下生活仍将继续,在享受过感官的快感之后,也许只有孤独才是永恒的无解之题。
《一匹马走进酒吧》读后感(七):做了一辈子脱口秀表演,这一次他想诉说自己
《一匹马走进酒吧》,最初吸引我的就是这个书名,它完全可以归类到所谓“书名清奇”之列。这本书的作者是以色列作家大卫·格罗斯曼,其代表作《到大地尽头》曾多次获奖,《一匹马走进酒吧》也获得了2017年国际布克奖。
“一匹马走进酒吧”,这个奇特的标题,实际上是书中的一个笑话:一匹马走进酒吧,便开始不断尝试不同口味的酒……去酒吧自然是去喝酒的。可是,除此之外,没有人关注它在想什么,没有人知道它经历了什么。这匹马正如书中的男主角,脱口秀演员杜瓦雷。他做了一辈子脱口秀表演,他的职责就是满足观众的要求,用笑话、夸张滑稽的肢体表演给观众们带去欢乐。可是没人关心他心情如何,没人问过他曾经历了什么。
书中叙述了杜瓦雷整整一晚上的表演。只有杜瓦雷知道,这次的表演与以往完全不同。这一次,他想要诉说自己,诉说自己的童年,诉说自己的母亲。这是一场迟到的诉说,触及他内心深处最隐秘悲伤的角落。这是一场他不忍启齿、却又不吐不快的诉说。这是他的最后一场表演,是他拼尽全力对世界做出的最后一次抗争,是他对自己、对妈妈和所有那些未能诉说的人们的一个交代。
不出意外,他的表演遭到了那些买门票求快乐的观众的反感。杜瓦雷努力地迎合观众,满足他们的要求,只希求观众能够多停留片刻,多听听他的故事。他知道他的努力几乎是徒劳,他从未低估观众的冷漠,那份冷漠是他从小就熟悉的。哪怕只有少数几位观众坚持听到了最后,他也心满意足了。毕竟,他的声音终于被听到了。
书中采用双线穿插叙事的手法,杜瓦雷在台上的表演,同杜瓦雷儿时伙伴、如今的退休大法官“我”的回忆和现场观察,互相交错和补充,谨慎而缓慢地把杜瓦雷的童年遭遇和对母亲的回忆展开。作者的叙述非常克制,只“吝啬地”给我们些许片段,这更让我们体会到,对于大屠杀、战争、欺凌、人们相互间冷漠的回忆,是如此深沉地烙印在以色列整代人的内心,同时又如此地难以言说。
大屠杀的遭遇折磨着杜瓦雷的母亲,她沉默、她疯癫,这一切又传导给杜瓦雷。杜瓦雷同情并守护着母亲,讲笑话、做表演、倒立行走,用一个孩子能做出的所有努力给母亲带来些许安抚。他自己何尝不是忍受着同龄人的欺凌呢,弱小的他无力反抗,只能用各种古怪的行为来表达自己。他为何要倒立行走?因为“终于在空中世界找到了独属于自己的位置”。
他遭遇的一切如同他“个人的切尔诺贝利”,污染着他的一切,追随了他一生,而他只能默默忍受着痛苦的腐蚀。他渴望着他人的一点点友善和回应,然而外界依然冷漠如铁。没有人关心他母亲的遭遇,也没有人关注他遭受的欺凌,更没有人对他们伸出援手。人们不仅冷漠,而且善于遗忘,痛苦的过去随着沉默的人们消失,好似从未发生过,没人提起,没人诉说,没人倾听。
讽刺的是,长大后的杜瓦雷居然成为一名脱口秀演员,用各种好的、坏的、拆强人意的笑话取悦观众。过去所有的一切他都只能封存在内心深处。然而他不忍心,不甘心,他不想像所有经历过那些痛苦的人那样全部沉默失声,他想要说出来,在最后一场表演中,告诉这个世界:他们存在过,那些也都曾经发生过。
杜瓦雷的勇气值得喝彩。沉默、遗忘和逃避无法解决任何问题。只有正视战争,才更懂得珍惜和平。这不但是杜瓦雷的勇气,同时也是作为和平主义者的作者大卫·格罗斯曼的勇气和呐喊。
“In the end, we will remember not the words of our enemies ,but the silence of our friends. 最大的悲剧不是坏人的嚣张,而是好人的沉默。——马丁·路德·金”2018.04.30雾凇
《一匹马走进酒吧》读后感(八):一匹马在系鞋带
卡尔维诺在谈及速度时曾指出,整个文学史上马作为速度甚至心智速度的象征反复出现在不同的文本中,我们不妨以相似的角度来考察一番大卫·格罗斯曼在《一匹马走进酒吧》里提到的那个笑话。这个笑话的内容实质上简练得不可思议:
“一匹马走进了一家酒吧,问酒吧招待要了一杯金星牌啤酒,招待就给它倒了一品脱,马喝完酒,又要喝威士忌,再喝完,它说要龙舌兰,然后又喝了。它再喝伏特加,接着是啤酒……”当然,我们无意借此考据马男波杰克的酒单,在这个笑话里,酒的形象不过是马路上的一系列里程碑。这种简练的荒诞使得消费行为成为了故事的主体,而那匹马则隐藏到了酒杯后面,如同一个借酒浇愁的客人将荒诞淹死在酒杯里。一匹马走进了酒吧却没有停下,实际上,整个笑话的节奏仍然在延续一种速度,一种一千零一夜式的前进方式,昼夜交替,觥筹交错,步履不停。当我们意识到故事讲述的方式——由一个司机,踩着油门,笑得像驴叫一样给坐在副驾驶位的倒霉男孩讲这个笑话——一个马不停蹄的故事嵌在另一个马不停蹄的故事里,并且它们都发生在一场马不停蹄(喋喋不休)的脱口秀中——这些有关速度的尝试便无一例外地进入了相对论的范畴。
提到相对论,这里不妨再举一个例子,即脱口秀表演者杜瓦雷的“鞋带标准”:
“……比如说一群孩子放学步行回家,一边走,一边说话,说个不停,大喊大叫的,你们也知道,孩子嘛。其中一人蹲下来系鞋带。好了,如果大伙儿都马上停下来,我指的是每个人都这样,甚至包括那些朝其他方向看、没留意到他蹲下的人,如果他们都停在原地,等着他,那他就是有人气,很不错,是受欢迎的。但如果没有一个人注意到他……那个家伙,就是我。”在杜瓦雷这里,速度显而易见地转变为了关注度的问题,并最终实现了位移:“我看着他们渐渐远去,心里明白是我在渐行渐远,但是归根结底是:我和他们彼此相隔遥远。”速度的本质再次彰显出来:对另一方向、另一真相、另一种生活的逃离。
在“鞋带标准”的延长线上,是校园霸凌、童年阴影和民族创伤。格罗斯曼刻意地把这些信息隐藏在杜瓦雷的脱口秀里,其本意也是通过这种“秀”的方式,探讨人类的生存困境。舞台下鼓掌欢呼的人们与舞台上起劲地扮鬼脸讲笑话的脱口秀艺人借此“秀”逃入了荒诞喧闹、与外界隔离的空间——即一匹马走进酒吧的叙事空间。相反地,当作为个体的脱口秀表演者凭借事实回忆从他的表演中脱身而出,我意识到整个由观众和舞台构成的场景实际上代表着一种缺席,一种当下乃至记忆的缺席,这种缺席、这种抽离既是笑话的本质,某种意义上亦是真实生活的写照——当人们专注于生活琐事,生存的真相便遭到了无视,如同一个观察邻座酒杯却忽略了邻座是匹马的客人。
纳博科夫在《爱达》里描绘了一种惊人怪异的马戏表演,倒立的马斯科达伽马里藏着一个直立的凡,这种倒置构建出一个刺激而粗俗的隐喻,格罗斯曼的脱口秀亦属于同样的范畴。倒立行走是一种显而易见的对自然规律、亦即上帝的反叛,在这个把戏里,倒立的杜瓦雷宣称“我这样子你可啥都做不了,而且这样还避免思考,我的脑袋充血,失去思维,谁都不怕”。他在表演中亦曾称上帝为“大基佬”,然而,这种倒立、这些表演,终究只是无能为力的形式主义。意识到这种荒诞性的杜瓦雷试图将真相置于荒诞的核心进行表达,却遭到了嘘声。观众们不要听大屠杀,他们要节目单上的葬礼是个单纯的笑话,他们要表演,不要现实——他们要离心力加速度,不要这个“停下来系鞋带”的小丑。
如同一匹失去速度的马遭到遗弃。马戏的本质在于运动,正如脱口秀的诀窍在于连珠炮般的语气词、关键时刻的抖包袱和喋喋不休的气势,格罗斯曼正是由此巧妙地把握了小说的节奏。不仅如此,双线交错叙事的结构使得这场脱口秀更显饱满,穿插、跳跃、闪回、填补,故事从起初的混乱渐入佳境,变得理智而深情。而当观众们陆续从这个不再好笑的表演现场愤然离开,表演者坚持着他的真相,却像是这个一千零一夜一般的故事里,一匹倒立行走的马停下来系鞋带。“等一下,别急,再坐一会儿,再多当我一秒钟的观众。”
《一匹马走进酒吧》读后感(九):世界以痛吻我
“一匹马走进酒吧,他便是杜瓦雷。一匹马若走进电视,他便是波杰克...”
——《新京报·书评周刊》
言归正传,这场“表演”是年迈的杜瓦雷精心策划的、或者说想有意演砸的一场脱口秀,虽然开场仍是以往迎合观众的荤段子,但在后面,渐渐显露了他这次作为告别演出的真实目的——诉说那些痛苦的历史以及悼念他的妈妈。
“小杜瓦雷从小受到排斥,经常被同龄人恶意捉弄,他只能通过各种自创的游戏来消解这种伤害。他也一直在玩游戏。趁父亲(他的名字叫哈茨科尔·格林斯坦,侥幸错过了那次大屠杀。)不在家,小杜瓦雷为他的妈妈(她的名字叫莎拉·格林斯坦,经历了大屠杀并幸存下来,特别讽刺的是,此后她一直在兵工厂从事分拣子弹的工作,直到去世。愿她安息。)在家里表演节目,逗她开心。小杜瓦雷的妈妈很少笑,显得忧郁、悲伤,甚至疯癫,因为她有过一段骇人听闻不忍回顾的经历。”
“二十岁时她经历了大屠杀,连续六个月一直待在同一节火车车厢里,真的。他们把她藏了半年,三个波兰火车技师把她藏在一节小车厢里,车子来来回回地在同一条轨道上行驶。他们轮流看着她;这事她对我讲过一次,当时她露出扭曲的笑容,我还是第一次看到。我当时肯定在十二岁上下,家里就我和她两个人,我给她表演,她突然制止我,一口气对我讲述了这整件事情,她的嘴角扭曲着,好几秒钟都恢复不过来,整个脸部都拧到了一边。六个月后他们觉得折腾够了,也不知怎么的,不知发生了什么。某个晴朗的日子,当他们抵达最后一站后,这些卑鄙的家伙就把她直接丢在了门房那里。”“在老杜瓦雷用语言倾泻而出的泥石流滚滚大潮中,漾着一具尸体。那是死去的妈妈。”
就像《羊脂球》中的妓女一样,杜瓦雷的母亲在二十岁就遭遇了非人的对待,这是怎样的世界?
小杜瓦雷在葬礼上突然倒立着冲出了人群。倒立!面对这个给予他伤痛的世界,杜瓦雷也曾反抗过,就像他惯用的方式——倒立。他以自己异样的方式与世界作着无声的抗争,就像他以戏谑周遭、调侃生活的态度来讲脱口秀一样,几乎所有人都认为他是个疯子,并可以避开他,仅有皮茨(那个小个子“灵媒”)认为他是个好人,并在台下一直与他“唱反调”。
那些所有善良对待被这个世界以痛相待的人的身上,都散发着人性的光芒。就像载着杜瓦雷参加母亲葬礼的司机和他姐姐,不断用荒诞方式为杜瓦雷缓解痛苦和绝望的人,最终会让观众和读者在笑声中流泪感动。
不过,至此如果你认为故事仅仅是在讲述一段不堪回首的往事,那么你便错了。格罗斯曼有意借助一场脱口秀来讲故事,并不只是为了不同于寻常的叙述方式,而是为了在另一面多方位展现了不同人物的视角以及心理。一段沉重的历史(大屠杀)经历后,新一代的人往往表现出与伤痕相反的一面,他们不愿回忆历史,甚至选择性遗忘。
“每个晚上我都坐在妈妈身旁,她手里拿着针和尼龙线干活,我做作业,一边看他拿着锯子忙着。我记得他的动作,记得他的眼睛圆睁着,黑洞洞的,知道他抬头凝望妈妈,瞬间从方才的专注里缓过神来,又恢复了常人的神态,还有妈妈,嗨,妈妈,听着,内坦亚......”突然,全场爆发,大家站起身,椅子都被推到了身后,一只烟灰缸哐当一下跌落在地板上。咕哝声、嘟嚷声、叹气声,接着是不同于内场的声音从外面传进来,是狂放的笑声、车门被甩上的声音、引擎的轰鸣和轮胎摩擦的尖叫声。当杜瓦雷沉浸在自己曾经伤怀的回忆中时,台下的观众却表现得极为不满,花钱来听脱口秀却演变成了一场诉苦。沉重的历史与来看热闹的人的麻木、浮夸形成强烈的对比,浓缩了现代以色列社会各界人士的真实缩影。
《一匹马走进酒吧》读后感(十):尴尬且不相称
我呢始终都想要写和小丑相关的文章,这是从初中便有的欲望。再准确点说,是从想到「别人都会看着小丑发笑,谁知道小丑自己的痛苦」开始。也尝试过许多次,我以为是有独特创意的。这次看到的小说让我发现,竟然真的有作家同我想到相似的题材,这令我很开心。而且在这个滑稽脱口秀演员表演时,观众只会关心他说的笑话,滑稽的行为,却仅有很少观众能够对演员的痛苦感到「共情」,包括他的粉丝都做不到。观众是一批批离去的,当意识到以后不会改变主题,说些令人开心的话后,就不再想听下去了。叫人失望,却不得不承认生活本就如此残忍。
对于以色列与巴基斯坦那些矛盾,大屠杀的伤痛这些,我实际完全不了解,因而也没有什么感悟。他对母亲充满意识流的回忆,我能感受到他是在表达些什么,有深刻的立意,但自身能力受限导致我没有被触及心灵。所谓人的悲欢本不相通,有所无知不需要感到自责:至少不似《雪国》那样不知所云,是一种如果我能够耐心下来多了解这个世界的过往,那我还是有机会更加理解作者的情绪。而这本小说的精彩亦源于有更丰富的内容。对于名族的创伤是很重要的组成部分,我尚且不懂;童年所受的痛苦则是很易体味的。霸凌、长辈的不理解、自身的孤独、强迫自己融入环境、突如其来的厄运这些,我以为大家都会有所认知。
我在想人的寂寞感是由多少种因素共同构成的。在童年就不得不忍受孤独,又无从消解的孩子,长大之后也会被囚禁在孤单里吧。朋友说起来是很平常的词,拥有与否又关系到能否健康成长:回忆过去小学并没有好朋友,的确对我有极其大的影响。类似会很在意同好朋友的关系,又会乐于独处,觉得不同人交往、不同人说话的生活也蛮开心。只是我想其实那个时候也是有好朋友的,至少是我单方面认为的朋友。究竟是没人与我相处呢、还是自己内心总存在被背叛的感受呢,我其实分不清楚。我只知道我也不想追忆小学时光,就如喜剧演员只在最后一次演出才说起自己的故事。或许未来我也能把这样的故事分享出去,但我恐怕不能用伪装的笑着的状态说。
尽管多数父母都很爱自己的孩子,能够用适当的方式与之相处、并且能够很好的理解自己孩子的父母始终不能算多。我在读书的时候也在想,父亲爱他么?应该是爱的。为什么孩子却不那么爱父亲呢?之前同妈妈聊天,谈到孩子会不会原谅自己的父母时,我认为绝大多数情况下,只要不是非常重要的、自己无法退让的事情,那么都是可以原谅的。但是绝对不是所有事情都可以原谅。也许父母对孩子也是如此。这份阈值因人而异,却绝对不可以引用“无缘无故的爱”,就把这份可能性看清。初中时候好像我亦有过自尊心受到重创的感受,那时离家出走的念头应该是认真的。后来如何权衡利弊又看开此事并不清楚,却不得不说有时候感情是可以被过度消耗的,不论是什么样的感情。就像他的父亲再未与他说过话一样。
可是会有,为什么死去的是母亲、为什么不是父亲替代母亲故去,这样的感情有错么?这只是最深切、最真实的感受吧。成长道路上只有一个朋友,每天收到的都是屈辱,这样的日子里仅有他的母亲给予了他光明。他的父亲并非不爱他,却不会表达,这也许不是什么过失,对于困境里的少年而言也不是值得夸赞的优点。并不是每一份关心都能被感激,并非所有善意都通往喜剧。人都是偏激、自私、又狭隘的。在本就很折磨的人生里,目光所及的才是可以信赖的,而不那么易于被发现的,绝大多数最终都没有什么意义的。又不是连续剧,没有上帝视角,只是处于本心的对别人好,我猜很多时候唯一的作用就是感激自己吧。
或许这边是所谓的,人与人之间是不可能相互理解的。费劲千般努力,心灵上能接近多少呢。连试图了解自己都很困难。如果这位演员真的清楚童年阴影给他造成了多么巨大的影响,他还回去尝试建立家庭,养育孩子么。很经常看到有些年轻人说,在拥有自己的孩子后才能明白父母当年有多么不容易。可是时间过去如此之久,这个时候的理解到底是怪罪自己不懂事,还是在安慰如今的自己,即便是稍微做错些什么,也都是无可避免的过失呢?
从任何角度来看,人都是脆弱的。即便是强大坚韧的个性,始终是存在一个底线的。当事情真的坏到这样的程度,便会彻底的对一切都感到失望吧。从哪儿之后,所谓的伤悲、欣喜,这种种感情都变的不那么重要了。麻木的生活下去,原谅一切并憎恨一切,同时淡漠一切就是所能做的事情。也许这样想也并不精确吧,书很好看,未来有机会再认真体会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