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终将遗忘一个人
总有一个人,路过你的青春,惊艳你的年华,却在最后,你们成为了两个陌生人。
最初的遇见总是情投意合,离别的时候总是频频回头、多次逗留。无法否认两个人的爱情,就像是无法否认两人美好的过去。但你们终究输在了有缘无分四个字。
《前任三》不知道看哭了多少人,不知道多少人从里面看到了自己在爱情的模样。有一段话记忆深刻:
我以为孟云带上紧箍咒是为了挽留,没想到,是在放手。我以为林佳吃芒果是舍不得,却没有想到,是让自己真正死心。
桃子喜欢李木这件事,在我很小的时候就知道了。小学开学的第一天,这个不到六岁的小姑娘站在讲台上大声的说了一句,“我是李木的娘子!”
矮矮的个子,甚至连话都说不太清,可这几个字从她的口中说出来可谓是抑扬顿挫,掷地有声。
那个小小的桃子总是追着李木。她将自己的零食儿全部给了李木。
李木吃着她给的零食,却不准桃子追着自己。
那般的小身体里坚韧的可怕,她依旧每天跟在李木的后面。因为两个人是邻居,父母关系也不错,倒也不怕他们知道。
时时听见桃子对李木说,“伯母昨儿说,等我长大了就让你娶我。”
李木只冷哼一声,双眼都是不屑。
他说的最多的几句话就是,“桃子,帮我做值日!”,“桃子,帮我写作业!”“桃子,我渴了,去买瓶水!”
我是猛地发现很久没有听见桃子提起李木,不免好奇了一点。问了几个同学,才知道李木已经和高二年纪的某位学姐在一起了。
“桃子怎么办?”
“她当然不愿意,又哭又闹。后来,两个人争吵视频都在贴吧上传了。”
“后来呢?”
那人耸耸肩,摇摇头,他也不知道。
这件事也就埋葬在了心底。
“你还记得李木吗?”
此时的桃子早已不是当初那个小小的家伙,她又高又瘦,面容精致,只一件衬衣搭配了条浅色牛仔裤,清新风的却像是深秋的小雏菊。
她稍微抿嘴笑笑,“李木,记得,我喜欢过他十年。”
桃子没有遮掩,甚至连喜欢过他的这个事实都没有反驳。
“那你还喜欢他吗?”
“喜欢过,不过现在已经快忘了。”
我不知道她是如何忘记李木的,想必一定经过了很多很多。
这个傻丫头,她花了十年去爱那个男人,只花了两年遗忘了那个男人。
不是她不痴情,若不痴情,不会爱一个人就是十年。只是当两个人的爱情到了穷途末路,除了忘记竟然真的没有其他的选择。
我喜欢一个人,很久很久了。但他是不能陪我走余生的人,我也得忘记他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