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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差一年,女上司爱上我的未婚夫。

2018-05-21 11:30:50 作者:风萧蓝黛 来源:风萧蓝黛 阅读:载入中…

出差一年,女上司爱上我的未婚夫。

  风萧蓝黛故事|女性|爱情|婚姻点击上图即可关注风萧蓝黛

  图片来源:千图网

  是谁天天留言嚷嚷着要听歌的?我新学了这首,吉他练了一周,不好听不要怪我,反正就这水平啦。

  原唱:安来宁

  翻唱:风萧蓝黛

  吉他:风萧蓝黛 

   Chapter1 

  和赵志明分手后,我重新养了一只狗。

  是一只雪瑞纳,男性,银灰色,胡须偏白,像一个小老头,所以我叫它老头。

  我带它散步、帮它洗澡,在每一个清晨与黄昏,老头陪伴着我,但我们彼此都觉得孤独。我常常揪它的胡须,跟它说一些莫明其妙的话,可是,它听不懂。

  没有爱情的生活像坠入了寒冬,我很寂寞,我想适应一段时间就会好的。可赵志明三天两头地发微信给我,总是提一些过去的事情,很讨厌。终于有一天我忍无可忍,拉黑了他。

  虽然我的心很痛,但世界终于清静了。

   Chapter2 

  之前我是一个单身小公务员,我养过一只狗,它叫仔仔,是一只男贵宾,狗类智商排名第二,它能听懂我说话,能摸清我的脾气,能在我不开心的时候用舌头舔我的手心。

  仔仔三岁的时候,我认识了赵志明,我们在狗友会上第一次见面。作为一个资深爱狗女士,我一本正经地给他讲如何给狗狗挤肛门腺。赵志明张大嘴巴对我表示佩服,说:“看不出来,这么文雅的姑娘真下得去手。”

  我瞅他一眼,问:“你帮狗洗澡的时候从来不挤吗?”

  他一脸无辜地答:“我没有狗。”

  “没有狗你参加什么狗友会?”

  “谁规定有狗才能参加狗友会?”

  我一时语塞,竟没了反驳之词。他突然呵呵笑了:“我只是先来考察一下,我喜欢狗,但养狗是件慎重的事,就像结婚一样,养了就要负责到底的。”

  他的话深得我心,于是我和他并肩坐下来,我一时技痒,嘚瑟地叫过仔仔来表演装死,我把手比作手枪,“砰!”的一声,仔仔配合着突然倒地,一动不动。

  “哈哈哈,你的狗好聪明!”赵志明羡慕极了。

  那天狗友聚会的小山坡绿油油的,很多狗狗撒欢地狂奔,赵志明很喜欢仔仔,一整个下午他都把仔仔抱在怀里,很温柔地摸它的毛,把它棕黄色的卷毛都摸出了静电。我大体判断这是城市里众多男人中的一个,有点落寞,有点孤独,又有点清高。

  就这样结识了,外贸经理赵志明经常向我请教养狗的问题,包括他适合养什么品种的狗,什么品种的狗不掉毛等等。

  为了表示感谢,他送了很多罐头和玩具给仔仔,他约我去星巴克喝咖啡,或者去品尝老巷子里藏匿的美味,有时候我们坐在室外餐椅上晒着西下的太阳,絮絮叨叨地聊点家常话,仔仔安静地趴在我们脚边,看路过的狗友们,露出一副得意的高冷相。

   Chapter3 

  聊了很多关于狗狗的话题,可赵志明的狗一直没买回来。

  而我也无暇顾及他慎重的养狗问题,因为我不得不应付我妈我姨为我准备的一道又一道相亲大餐。她们觉得我28岁还不找男人,一定是脑子有毛病了。

  每一次我和赵志明在一起时,我就向他吐槽相亲男。A是直男癌,一见面就提出要求要我给他生两个儿子。B很骚包,喷的香水快把仔仔都熏昏了。C非常滑稽,快奔四的人了,一见仔仔就害怕,说小时候被狗咬过,心理有阴影。

  他们都不喜欢仔仔,或者说,仔仔都不喜欢他们。我总结。

  而赵志明就跟我吐槽狗。金毛乖是乖,但是太掉毛;萨摩耶精力太充沛,我HOLD不住;杜宾挺酷的,可是好凶猛。他在我总结的基础上总结:看来选狗和选男人一样困难。

  “肿么办?”我们异口同声地叹气,然后哈哈大笑。

  我问他:“你也29高龄了,怎么不急着找女朋友?”

  他说:“急什么,心急吃不了热豆腐。”

  “大哥,问题是豆腐你都没见到一块啊?”

  他看了看我:“呵呵呵,是啊,先得找到豆腐。”

  那年夏天很快结束了,秋天的雨水凉丝丝地落下来,赵志明在某一天买了菜去我家煮火锅,他在烟雾缭绕中对我说:“我决定了,不买狗了。”

  “为啥?”

  他看了一眼仔仔,说:“我怕买来会和仔仔打架。”

  我没转过弯来,塞了一颗鱼丸瞪着疑问的眼睛,他笑嘻嘻地说:“我找到豆腐了,只是不知道热不热。”

  “今天你没买豆腐啊?”

  “豆腐就是你啊。”他笑。

  啊啊。我差点被鱼丸封了吼,满脸憋得通红。在咕嘟嘟冒着气泡的火锅面前,我冷静地把赵志明和所有相亲男以及前男友都比较了一圈,我看他一边忐忑地等我回答,一边假装不在意地给仔仔喂香肠,突然觉得脸红心跳耳发烫。

  他又追问:“行不行,行不行?”

   Chapter4 

  当然行啊。

  后来,我们就在一起了,仔仔不止有妈妈,还有了爸爸。它对突然冒出来的这位爸爸很喜欢,因为他很宠它,像伺候祖宗一样给它买各种好吃好玩的,还排除万难虚心学习如何给它挤肛门腺和理发。

  身为一个女人,只要男人对她的儿子好,什么都好商量。于是我兴致勃勃地跟赵志明谈恋爱,我们腻歪得很可怕,打电话叫彼此的小名,走路时五个指头都要扣在一起,吃饭一定要你夹给我我夹给你。

  没多久,我们搬到一起住,仔仔被我赶出了房间,我说爸爸妈妈睡觉时少儿不宜哦。它可怜巴巴地看着我,我只得多给它增加了两袋鸡肉粒。食与色,皆性也。

  我们爱得风生水起,就连我妈我姨都从老家杀上门来视察,我说你们有啥可查的?我现在有男人了,我很正常。

  她们便追着跟赵志明聊天,有买房的打算吗?婚礼喜欢西式还是中式啊,啥时候约你父母喝个茶啊?

  我冲上去打断她们:“我有这么恨嫁吗?”

  她们点头说:“我们恨。”

  赵志明在她们走后也搂着我说:“苏楠,我也恨啊,想早点娶你,想正式成为仔仔的爸。”

  我甜腻地缩在他的怀里,而仔仔又甜腻地缩在我怀里,我们望着窗外城市的烟云,幸福生活触手可及。

   Chapter5 

  我和赵志明经常幻想结婚的场景,应该是在一个美丽的夏日黄昏,烟霞满天,日暮宁静,仔仔穿着小西服,帅气地站在我们脚边,一起迎接来参加婚礼的宾客们,他们说着恭喜,而我们说谢谢。

  可是,人生中有惊喜,也有意外。

  踏实工作又能干的赵志明被上司相中了,要外派他去上海分公司。这无疑是一个晋升和锻炼的大好机会,可他拒绝了。

  他拒绝完才跟我说的,我正在厨房熬一锅甜汤,我问他为什么,他说:“我舍不得你啊,两地分居,万一我被人拐跑怎么办?万一你也被人拐跑呢?”

  我不禁失声大笑:“赵志明,你能有点出息不?”

  “我没出息啊,我就想跟你在一起,从狗友会见面那天起,我就以各种养狗的借口跟你在一起。”

  我擦擦手,走上前抱住他,把脸埋在他的胸口,其实我感动极了,这个爱我的男人有时候真像一个粘人的小媳妇,我很幸福。

  我们开始计划着结婚,每到周末就满城跑,比较来比较去,想选个物美价廉的楼盘。

  这时候,我的单位下了通知,选派两名人员去支持新农村建设,离家500公里,为期一年。我和另一个男同事被提了名,因为我们都未婚,没家庭没孩子没负担。

  可我有赵志明啊,这明显是歧视嘛。我很沮丧,赵志明更沮丧,却又无可奈何。

  我说你等我一年,回来咱就结婚。他给我买了很多东西,千叮万嘱。临走时我狠狠拥抱了他和仔仔,我说儿子就交给你了。他说保证照顾好它,毛都不会少一根。我说行啊,回来我就数毛,少一根你就死定了。他呵呵笑着,凑过来亲吻我的嘴唇。

  赵志明送我上车,他抱着仔仔站在梧桐树下挥手,他穿的那件灰色衬衫挺好看的,惹得我的眼睛潮潮的,原来爱情,就是遇到了一个让你一秒钟都不想离开的人。

   Chapter6 

  我很想赵志明,也想仔仔。

  一有假期,我就撒欢似地回去看他们,有时候赵志明来看我,带着大包小包的东西,还有我能感受到的炽热的思念,在暖烘烘的阳光里,朝我奔来。

  我所在的乡镇宁静且美,食物也地道好吃,我忙碌地工作,长胖了好几斤。时间向前飞逝,感情好像也会沉淀,如沙尘在水中慢慢沉淀下来,变得安静。

  熬过了整个秋天和冬天,年底时赵志明赶项目成天加班,忙得快飞起来。月底是他的生日,我在乡镇的街市上给他买了别致的手工银坠,还给仔仔买了一个铜铃铛,我提前请了假回来,想给他一个惊喜。

  在家里等了好久,他还没回来,我忍不住发微信问他在哪,他没回,估计是带仔仔去加班了。

  我去公司找他,走到地铁站远远地看到他的车泊在宠物医院门口,我有了不好的预感,飞速跑过去。

  赵志明和一个女人坐在输液室的小格子间,因为地方狭小,他们挨得极近。仔仔虚弱地睡在小床上输液,身上盖着毛巾。

  这女人的妆容精致,涂着橙色口红,她正在说话:“对不起,志明,都怪我最近没好好照顾它,才让它生了病。”

  我看不见赵志明的脸,只听他幽幽地说:“不怪你,怪我。”

  女人又说:“你也别担心了。如果治不好了,我重新买一只给你啊,还有上次我跟你说的那个事,你考虑下,和我去上海吧。我真的,很欣赏你。”

  她居然一边说一边伸出细长的手,搭在赵志明的肩膀上,她看他的眼神带着复杂的内容,这内容我懂,有情有爱也有赤裸裸的勾引。

  我心里有团火,它在燃烧在发烫,我冲进去把他们挤开,我用颤抖的手轻抚仔仔的头,它微微睁开眼睛,看着我,想摇尾巴,挣扎着两下,却只能眨眨眼睛。

  我泪如雨下地吼他:“赵志明,你干了什么?!”

  他看到我,表情内疚,说不出话来。女人抢着说:“志明前阵子出差,仔仔是我帮他照顾的,不知道吃了什么东西,得了黄疸性肝炎......”

  我再听不下去,我推了那女人一把,我说你给我滚!志明是你叫的吗?你是谁啊你?

  我毫无形象地大吼大叫,赵志明抱住我,叫她走。我哭着跌在他怀里,声嘶力竭。

   Chapter7 

  仔仔没能坚持太久。

  它成天呕吐,身子蜷成一团,胸腔剧烈起伏,直到什么也吐不出来。在医院只拖了五日,便再也没醒过来。

  我不相信仔仔就这样不见了,那只聪明又善解人意的小狗,那只被我当作儿子的小狗,它会握手会转圈会装死会在我出门时一直趴在门边等我,可它真的就这样不见了。

  我们把它埋在滴翠山上,和它所有的玩具一起,还有喝水的小壶和盛口粮的碗,土一撮撮盖上去,我的心一点点灰了。

  下山的时候我哭着叫赵志明滚,我说我们有过约定的,你没照顾好它你就死定了,我们都死定了,我们结束了!

  他的眼泪落下来,像粗重的雨点,他说我爱你,我说我不爱你了,我跑下山,风声穿过山林,满山的松柏发出尖厉的呜咽。

   Chapter8 

  我和赵志明就这样完了。

  他不同意,我们在电话里吵架。

  “那个女人很欣赏你,你正好有机会换一个。”

  “那是我女上司,我跟她什么都没有。”

  “难怪你不敢去上海,是怕被她拐跑吧?你当时去上海就好了,我宁愿失去你,也不愿意仔仔死!”

  话讲得有点重了,那边突然没了声音,只有浊重的呼吸。我变得很刻薄,一个失去儿子的女人,除了刻薄又能怎样呢。

  初春我又回到了乡镇,开始了我忙碌的生活,乡镇也有很多狗,它们在马路上闲逛或者晒太阳,但都不是仔仔。

  后来我回来这个城市,我搬了新家,有了老头,可它也不是仔仔,它很木讷,不会打开我的小柜子偷零食,它经常趴在阳台上,看外面静止的风景。一个月后,我表妹带走了它,她说给我吧,我喜欢它。我说好。

   Chapter9 

  一年以后,仔仔的样子在我脑海里渐渐模糊。

  我还是一有空就去滴翠山,我背一大瓶水,带上一点干粮,把那只铜铃铛挂在背包上,我徒步爬山,去看仔仔,它的墓地有时会长满杂草,还有红色的蛇莓。但有时候又被人清理得干干净净,露出圆形的小土丘。我在那坐了很久,听铃铛在风里发出脆响,看看云看看天,然后下山回家去。

  过了30岁,我妈更怕我嫁不出去会孤独终老,天天打电话来逼婚。她说赵志明挺好啊,仔仔的死又不能怪他,是意外嘛,他也不想的呀。要怪就怪那个女上司,不会照顾狗逞什么强啊。

  我拗不过她,我说好吧妈,我去相亲。

  于是又去相了几次亲,见了几个男人,尬聊半天,索然无味。

  开春的时候我决定不能这样颓下去,我开始跑步,从地铁站跑到翠湖,再从翠湖跑回来。跑了半个月以后,我遇到了赵志明,他跟在我身后,气喘吁吁。

  我停下来,说你先跑。他说他跑不动。

  我跑起来,他又跟在后面,脚步声嗒嗒嗒的,一直跟到我家门口。

  我说:“你干嘛?不上你的班跟着我干嘛?”

  他说:“我早就辞职了。”

  “那你现在干什么?”我擦擦汗,看向他,一年多未见,他瘦了许多,汗涔涔的脸,眼睛里依旧透露着我熟悉的光亮。

  他说:“自己创业,开了个小公司。”

  “哦。再见。”

  我突然感到心酸,低了头,不敢再看他,朝楼道里走,光线暗下来,他跟上来拍了我的肩膀,嗓音低沉:“苏楠,我们可以重新开始吗?我爱你,不管你离开我还是拉黑我,我都爱你。”

  眼泪已经在沉默中流了下来,我没有回答,也不敢回头,蹬蹬跑上了楼。

  偷偷站在窗台看着赵志明落寞远去的背影,我沮丧地发现,我还爱着他。

   Ending 

  想仔仔了,那个周末我去了滴翠山。

  空气稀薄,早春天气还有些很寒冷,我的鼻子冻得通红。

  仔仔的墓地已经被清理过了,还种了一圈小雏菊,冒了白团团的花苞。

  除了赵志明,没有任何人知道这个地方。我知道,这一年多来,都是他在做这些。

  风里飘来春日的花香,山林里又凉又静,我觉得恍惚,回想起从前的时光,仿佛一场大梦醒来,每个细节都可触摸。其实我们都没有超能力,没办法预估意外啊。

  太阳落山之前,我回了家,刚下了公交车,一只狗冲过来,吓了我一跳。

  仔仔?!

  它和仔仔几乎没有区别,毛色、形体、大小,除了眼睛里的陌生。

  “苏楠!”赵志明走过来,“这是一岁的仔仔,它想重新认识你。”

  他吹了一声口哨,仔仔飞驰着跑到他面前撒欢,他抱起它站到我面前:“我寻遍了这个城市所有的贵宾犬才找到它的,我养了它一年,虽然它不是原来的仔仔,但它是新的仔仔。仔仔会的所有东西,我都教会它了。”

  我伸手摸摸它的头,它看着我,眨巴着眼睛。

  赵志明放下它,把手比作手枪指着它,“砰!”的一声,仔仔配合着突然倒地,一动不动。

  我的喉咙很痛,我忍不住哭起来,赵志明说:“你说,如果仔仔还在,它会希望它的爸爸妈妈分开吗?我那时候没能当上它的爸爸,今天希望你能当仔仔的妈。”

  他走上前,轻轻拉了拉我的手,我再也忍不住,抱住他大哭。我捶他:“赵志明你这个浑蛋。”

  “我是浑蛋。”

  “不过我原谅你了。如果仔仔在,我想它也会原谅你的,仔仔是天使。” 我在他怀里喃喃地说。我不想再恨了,不想因为一个意外,而错过一个我爱的人,我愿意给他,也给自己,一个重新开始的机会。

  夕阳坠入山边,春风吹过来,树上落下了细碎的花瓣,仔仔在我们脚边跑来跑去,它不停地嗅我的裤腿,我弯下腰抱起它,把铜铃铛挂在它脖子上。

  我摸摸它的头说:“仔仔,让我重新认识你吧。”

  它摇头晃脑地看着我,铃铛发出脆响,像从前的爱情,发出了召唤与回响。街角的咖啡店里,飘来一首歌:

  难得夜这样的深

  难得炉火这样的温

  趁青春还剩下一点点的余温

  温暖着你的眼泪

  我不怕寒冷

  迎着这岁月的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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