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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予立案!政府职员与15岁少女发生关系,愿林奕含式的悲剧不再发

2018-07-01 18:15:52 作者:苏希西 阅读:载入中…

不予立案!政府职员与15岁少女发生关系,愿林奕含式的悲剧不再发

  作者 | 苏希西

  来源 | 苏希西(bysunxixi)

  愿林奕含式的悲剧

  永不再发生

  近日,网上爆出陕西华阴县某镇政府公职人员雷某,长期与一名15岁的少女发生性关系,被女孩父母知晓后,在当地派出所报案,警方调查后认为两人属于男女朋友关系,虽然确认发生性关系,但不存在强奸犯罪嫌疑,故不予立案。

  据悉,女孩出生于2003年6月16日,报案时刚满15周岁,在当地一家幼儿园工作,雷某现年28岁,已婚,因孩子幼儿园上学,接送期间认识了女孩,据其称“长期与妻子感情不和”,所以开始追求当时年仅14岁半的报案少女。

  在今年春节前后,雷某邀女孩赴宾馆开房,并初次发生性关系,此后,雷某经常来到女孩家中,多次留宿过夜。

  女孩父母在得知上述情形后立即报警,但是据警方调查,“两人初次发生性关系时女孩已经年满14周岁”,且“没有证据表明报案人叙述的,雷某曾用刀架在少女脖子上,威胁不许分手的情形发生”,所以根据现行律法,不予立案。

  当地镇政府领导声称,雷某在个人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与她人发生不正当男女关系,作为镇政府职工,违反了生活纪律,但因其不是党员,所以“只能给于政纪处分”。

  上述情节来源陕西官媒,看到这里,我不禁要呵呵了。

  没错,根据《刑法》第236条规定,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

  所以与雷某发生性关系的女孩的年龄关键不足14岁,强奸罪,且从重处罚,已满14岁,无罪不予立案。

  好吧,也许从法律上来说,我们真的无法对雷某做出惩处。

  可是据我所知,国家人社部、监察部发布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其第21条写的明明白白,对于严重违反公共秩序社会公德的行为,给予警告或者记过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降低岗位等级或者撤职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处分。

  我不明白,一个年近三十的已婚已育男,长期与比自己几乎小一半的未成年少女发生性关系,持续长达近半年时间,难道不算情节严重吗?

  如果发生这样的事真的仅是接受一个小小的“记过处分”,就此作罢,那么那些因为婚外情,被配偶状告“重婚罪”而被开除公职的公务员们,岂不是要大呼冤枉?

  我不明白在这位镇纪委负责人看来,什么才算情节严重?

  14岁半到刚满15岁的少女,按照正常情况,应该还只是就读于初二初三稚气未脱的孩子。

  对于普通老百姓来说,一个小姑娘辛苦苦养到豆蔻年华,她的人生还不曾正式开始,她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还懵懵懂懂,就被色欲熏心的油腻男哄上床,做了免费的长达半年的床伴。

  这其间,很难想象有没有诱奸,女孩有没有过反抗,有没有过挣扎,有没有过叫天天不应叫地地不灵绝望

  因为官媒发布的声明有限,我们不知道为何小姑娘的父母在半年之后才知晓这件事情,也许是她是留守儿童,也许父母离异,也许有种种我们想象不到的隐情,但是,无论如何,这个色胆包天的所谓政府公职人员,不该被如此轻描淡写的一句“记过处分”,就轻松翻篇。

  我自己也是为人父母,我的孩子也在上初二,我无法想象自己的孩子遭遇这样的事情我会不会直接崩溃,会不会心痛得像被剜出血窟窿,永生无法愈合……

  不知为什么,看到这样的新闻,我总是会想起那个自杀的天才女作家林奕含。

  她从幼年就被年长自己十多岁的已婚老师胁迫性侵,她自我麻痹那是出于感情,是因为所谓的“爱情”,可是真相只有她自己知道,那道横亘在她生命中阴影直到她成年婚嫁亦无法彻底消除,将她一生桎梏无穷无尽的暗黑中。

  她也曾左冲右突过,也曾尝试自我救赎,她看过数不清的心理医生,做过数不清的心理疏导,可是在成年之后,她还是无法逾越那道深如天堑的阴影沟壑

  她死了,悬梁自尽于自家卧室,可是勒死她的,真的只是一根尼龙绳,而不是那个如今已年过50,却依然住豪宅,开豪车,在台湾生活得风生水起的“补课名师”吗?

  我们呼吁,女孩子学会保护自己,做家长的也要做好青春期的引导关心,与此同时利用花言巧语和小恩小惠,诱奸心智成熟的未成年少女的这种行为,国家在律法方面,能否做一些调整

  与14岁少女发生性关系属于强奸,那么14-16岁的少女呢?按照国家现行法律规定,不满8岁的未成年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8-16岁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也就是说14-16岁的少女仍然是限制民事行为人,她们被异性诱奸,能否也受到法律的保护?

  2015年8月29日,我国刑法修正案删除了嫖宿幼女罪的规定,并入强奸罪,举国相庆。

  2018年的7月,期待国家能够出台更多保护未成年少女的律法。

  让我们拭目以待

  愿林奕含式的悲剧,在我们的国家,永不再发生。

   END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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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苏希西,儿科医生,专栏作家,最喜胡侃海聊的洁癖处女座代表作《我为什么要拼命爬出底层社会》,微博遇见苏希西,个人公众号:苏希西(id:bysunxixi)后台树洞,等你来撩。

  — 苏 希 西 —

  儿科医生,专栏作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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