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盏灯
当房间里杂乱无章的东西快要堆积如山时,我和老婆终于下定决心,要进行一次会集突击,还家一个明窗净几,简练舒适。
通过一整天汗流浃背,整理战果时,赫然发现,最乱、最多、最占空间的是各式各样的书。
新的、旧的、过期的,还有未开封的。有文史哲、诗歌散文小说、专业类的,还有许多心灵鸡汤,林林总总一大堆。
细心想想,这些书大多是我出差途中的收成。从事出售作业东奔西走十余年,最固执的一个坚持,就是买书和看书。
车站、机场、陌生城市偶遇的某个书店,顺手翻翻,眼前一亮就收入了囊中。铢积寸累下来家里开个小书店都捉襟见肘。
每次买的时分兴味盎然,拿回家后却可贵有心境再翻开,所以买得勤,真实仔细看完的少。
老婆常常拿这一点来诟病我,由于老婆与我是彻底不同两种做法。老婆买书要沉着许多,一般只会买有用的书。
我是爱看书也爱买书,但是看着这些随意堆积,乃至有的还布满灰尘的书本,我又茫然了。
我对书的这份爱其实是要打许多折扣的,若干年前我对书的情绪与今天天壤之别。
特别是年轻时想看某本书能够到达翻来覆去夜不能寐的地步。拿到手后,也是喜爱万分爱不释手。
更早的小时分,那时正在读小学四五年级。乡村的家买不起书,听说村里有人保藏了一本《红楼梦》,尽管那时的我是一百个看不懂,但念在心里了,就挥之不去,猫爪挠心相同。
几次放牛时在人家屋门前后曲折踌躇,被那家女主人问出原由,当然最后得偿所愿,宝物似的借到了手。囫囵吞枣看了两个礼拜,那份高兴至今浮光掠影。
那时长我九岁的大哥,在家里遗落了一本《青山青》。讲的是东南亚某个国家的故事,厚厚的一本,现在想来枯燥无味得很,但被我半懂不懂的当成宝物翻了十几遍。
小时分找不出书来看,就把哥哥们初中高中的语文书、历史书全当成课外书,看得津津乐道。
可能是一种补偿心理吧。今后有条件买得到也买得起书了,只要心动总想着往家里搬。
买得最多的一次是在双流机场,遇上许多新书上架,拿了这本舍不得那本,其间还有一个北大修改的系列著作,爽性发狠邮递回家两纸箱,后来也没看完,几年今后还有未撕掉密封薄膜的。
就这事老婆常常讪笑我不是真的喜爱看书,只能算个彻里彻外的书店搬运工。
跟着年岁日长,作业日子压力日积月累,日子节奏越来越快,能够给我看书的时刻也越来越少。
但好在有书。尽管只要不多的空隙时刻,如车站候车的时分,机场待机的时分,如忙完应付回到宾馆的时分。
是书本,让时刻慢了下来。是阅览,让我的国际慢了下来。远离喧嚣的顷刻宁静里,册页翻动沙沙的声响,伴跟着我的心跳,让我一次次沉浸在日子的美好里。
这也是我偏心纸质书的原因,轻轻的翻动,似乎灵魂的触碰、沟通,感觉无与伦比。
但老婆的责怪也是对的。俗话说得好,饭要一口一口的吃,书要一本一本的读,贪多反而嚼不乱,也会失去一些读书的趣味。
理解是理解了,但无论如何,我与书之间,有着无法舍弃的情缘。这份情平平、真实、柔软,触手可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