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远远地抱着手肘,只站在外头……”
前两天跟98年女同事喝酒,well,我觉得她们其实也不怎么想跟我喝酒,勉强答应主要是知道我会买单所以可以挑贵的喝。我自以为很懂地问她,你们是不是会蹦那种素颜迪,就是不化妆,戴着大口罩,然后回家倒头睡觉。
她说怎么会,我们要认识小哥哥呢(小哥哥这个词现实中我也只会在她们口中听到)。
我说那你蹦到凌晨两点,回家还有力气卸妆吗?
她说不卸啊。
我说你好歹也是写过那么多篇强调不卸妆会对皮肤有多大危害的人……
她说是的。但是那些话只能吓唬住你,吓不住我。
后来我见大学同学,说起这个事,她说这算什么,你忘了吗,我刚跟我男朋友大一在一起的时候,我怕他看到我素颜,何止是不卸妆,还不摘美瞳呢。有次实在忍不住摘了,但没带冲洗液,就拿矿泉水泡眼镜。现在想起来没瞎真是幸运。
真的是……
年纪增长会有很多细微的变化,比如天气好的傍晚,我会有半个小时什么也不做,就趴在窗台上看云。手机里有许许多多的晚霞。深蓝色的,绯红色的,镶了金边的云朵。又比如会格外讨厌身边人的变动,我的健身教练跟我说她因为身体原因不能带我了,我扎扎实实地难受了一个晚上。
……知道会解决的,知道我会换新的教练……就更难受。
我在微博上写过一句话,我说,就是太知道时间能够抚平一切,才不舍得把你变成时间能抚平的那一部分的。
这句话当然是写给前任的。
也不算太久前的事情,但因为年轻人生活密度太高,一边活一边忘,所以没法跟任何人梳理清楚情节,只会闪过一些片段。
比如我们刚认识,正在微信上彼此试探的时候,我发了条微博说,可能暗恋才是一段感情里最自在的阶段。
对方不玩微博。我也不好意思问他微博账号是什么。花了好久,才顺着共同好友的关注翻出他的账号,几乎是个三无用户,非常浪费我的一片苦心。唯一的动态就是点了一条赞,点赞的内容是我发的那句,“可能暗恋才是一段感情里最自在的阶段”。
真是一语成谶。
但是我记得,我翻到这个点赞记录的时候,一副中了八百万头奖的开心模样。
又比如到了后期,我们见面只剩吵架了,吵着吵着我对着他的冲锋衣外套翻白眼,说太丑了吧。
第二天我们又见面吵架,我看到他穿了件我难得的肯定过的套头衫。当时天很冷,他说这个不丑吧。
现在想起来,我大概可以问一句,你单穿这么一件冷不冷,或者至少笑一笑,但我没有。我只顾着生气了。
是要到彻底不联系了以后,我有天突然跟朋友说,我那时候总觉得我们俩无论如何都要分了,索性破罐子破摔,但也许不是的,也许在我没注意的时候有过无数的转机——但我都没有抓住。
我刚分手的时候,我朋友给我说了句话,他说别人对不起自己的地方是心上长刺,当时就能看清,自己对不起别人的地方是心里的坑,要日子久了才能摸出来。
当时当然是觉得“我呸”。我还能有错???
但之后的小半年里,我经历了很多个,扪心自问,然后于心有愧的时刻。这种煎熬并不比被劈腿、被冷暴力分手更好过,比人间不值得更难受的是你怀疑自己不值得。全是人家的错就好了,你等伤好了,换一个,但自己的错会让你接下来跟其他人相处的时候战战兢兢,你怀疑自己就是那么一个自私自大的,根本不擅长爱与被爱的人。
——有次我跟朋友喝酒,聊人生中说过的蠢话有哪些。
我想了想说,有次前任跟我说发烧了难受。
我脱口而出,哇,你们大人也会发烧啊。我以为就我照顾不好自己呢。
朋友集体站立鼓掌,牛逼。
那时真的满心满眼都是“我”。觉得他人的喜怒哀乐不值一提,哪怕面前的人,我自以为爱他。
这些事情留给一个人的阴影魔障,并不比一个简单粗暴的渣男前任轻松。
我不觉得我有必要研读《蔡康永的说话之道》,我并不是一个不擅表达的人,那答案只有一个,我真的并不懂得怎么爱人,很长时间里也并没有什么耐心学——到底年轻,总能换着法子安慰自己说,他当然应该让着你的。
我花了很久去学着道歉。去融入一些我并不感兴趣的话题。终于也在别人说生病的时候学会了问你需要药吗我帮你送过来。
后来让我觉得我终于从自我厌恶的深渊里跑出来的,是一个梦。
我跟前任在一起的时候,我有天做了个梦,急着想跟他说,想了想,又说我先吃个早饭吧。
他说你干嘛要吃早饭再说。
我说你不知道吗?一定要吃了早饭再说梦的内容,不然梦会成真的。
他说这是大人为了哄你吃早饭才这么说的啊。
这个段子被我发过微博,用的是“朋友”,但真正的朋友们还是一眼看出了端倪,他们说这么无聊的段子你肯定是因为很喜欢那个“朋友”才觉得好好笑屁颠颠记下来……
在今年上半年的时候,我有天做梦,梦到他询问一对老夫妇说,有没有见过我,他形容我说,脾气不太好,但人不坏。她没有坏心的。
我醒来,把这个梦告诉了朋友。当然,是赶在吃早饭前。
我说,我就当他是原谅我了。
听起来如此的唯心,但我就是从那时开始,决定不再诘问自己,是不是真的配不上爱与被爱。我们之间的恩怨早就结束了,剩下的是我跟自己的拉扯,但那一刻是真实地觉得,我不要再在自我厌恶的情绪里沉沦,我想学着爱人,是真实地爱人,不止是研读《蔡康永的说话之道》,而是允许对方看清我,给对方充足的信任感,甚至给予对方伤害我的能力。
我有个朋友说,爱人就是献祭。我以前经常嗤笑她。我不太允许自己在恋爱里做太多蠢事,我的家乡有句谚语说“踩到尾巴头会摇”,形容一个人太灵敏,我以前就是那种一旦闻到风向不对就想着要体体面面地告别的人,我总觉得被留下的那个人很可怜。
因为老想着要走……想着总是要走的,于是对方都常常“看不到”我。
前任有次跟我说过个事,他说他的车在高速上抛锚了。他在车里最紧张的时候,想过给我打电话,但又怕我会不知道要说什么,怕我尴尬。
他说对了,按照我当时的素质,保不齐会说什么。
可能今天我也不知道要说什么。
但我至少知道了“我一定要说什么”。
曼仔(@TheCommonReader)说,“其实做一个自私的、自怜的、缺乏信念感的人,对于他人的伤害总归是有时限的,别人在你这里碰够了壁、攒够了失望,总会离开的,但是对自己的心灵伤害却是持续的,会让你变成一个怯懦而封闭的人,想要不敢要,想给不能给。我宁愿相信是我运气不好,也不愿意做一个“不信”的人。希望在曲曲折折跌跌撞撞里能换得心明眼亮,然后依然是一个有温度和爱心的人。”
我很同意。过去大半年里如果你一直follow我微博的话,会发现我不怎么提到感情,也不是故意要转型,而是生活确实越来越开阔,好玩的头疼的事情越来越多,学会了去欣赏物质,也在地图上插了很多小旗帜并且想插更多的小旗帜。但我并不打算成为觉得感情无用的成年人。
太多人在一旦度过青春期后格外鄙薄年少时的热情,打压曾经的自己好像也是成长的一部分,但我现在反倒觉得,就像人需要的几种维生素缺一不可,感情上的摸索也并不能因为“工作”、“物质”而荒废。其实我见过一些跟我相似的年轻人,因为在爱人这件事上不具备天分,又不愿意承认自己的不擅长,索性轻佻地表态“看不懂爱到底是什么东西,也不需要,有钱就行”。这种表态听起来很轻,很酷,但一辈子跟所有人的交往都停留在很浅的层面也没什么意思,你太害怕受到伤害,或者暴露自己的无能,就很容易错过一些真正震撼的、感动的、永恒的东西。
好些年前,我记住了一句歌词,叫“你远远地抱着手肘,只站在外头”。李焯雄真是被低估的词作者。
但愿我们留给爱人的印象不止是这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