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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朋友偶尔还会想前任。

2019-08-24 22:00:41 作者:desertchen 来源:storybook 阅读:载入中…

男朋友偶尔还会想前任。

  发布故事之前,我和作者聊了下。关于这篇文章,作者是这么说的:“即便这段爱情的某个节点让她失落,让她委屈,让她不再相信纯粹的爱,但她仍是一往无前的。愿意一往无前的人,不是很勇敢吗?所以比起觉得自己替代品,她应该会有一些更复杂甚至是积极起来的想法吧。祝福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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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宋先生

  文丨 

  1

  等我和宋先生在一起的时候,他已经是个很好的恋人了。

  成熟稳重事业有成,做饭的时候会围上围裙,尽量不错过每一场约会,生日或者情人节会备上礼物,不乱发脾气,总是温柔而自持,会把失落的我搂进怀里安慰疲惫的时候就一个人在家整理情绪,他的生活井然有序,也把我稳稳当当地安排在了他的未来里。我几乎笃定,他会是一位好丈夫、好父亲,我们不怎么吵架,但会沉默没什么跌宕,就这样组建一个平静和谐家庭,看起来有多幸福就有多幸福。

  那天情人节晚上,宋先生向我求婚,房间被他布置温馨浪漫餐桌上插着粉色蜡烛花瓶里是热烈玫瑰牛排是他自己煎的,红酒也是他买的,那枚简单大方的菱形钻戒我喜欢的。气氛恰到好处,他淡淡地笑着,从容简洁地向我求婚,问我说,你看,我们两个人也都快三十了,你愿不愿意作为太太和我一起生活?

  他当然从容,因为他知道我不会拒绝。确实,我也没有什么理由可拒绝他。我喜欢他,也想和他一起生活。人生短短几十年,找个喜欢的人一起浪费该是件多浪漫的事情

  那天晚上,我们这儿的月亮悬在深蓝的夜空中,像一块橘子味儿橡皮糖,望着甜腻腻,怪温柔的,宋先生没有单膝下跪,但他弯下身,为我戴上了戒指

  他说,想不到,我们就要结婚了啊。

  我说,对啊,真想不到。

  2

  我遇见宋先生那会儿,他刚刚失恋

  也不知道是不是跟《重庆森林》里的便衣探员223学的,每晚我总能看见他在那儿跑步,那儿有一大片空出来的地,种满了四叶草,周围的办公楼建得高大,夜里就兀自流光溢彩起来,绕着那片地,总有些人散步。我也去,不过是稍晚一些的时候。夜里九点,那儿的人渐渐少了,也清净下来,我便抽支烟,绕着草地走,看远处的办公楼从红色变成蓝色,像一只巨大水母浮游在城市上空。

  宋先生也是踩着那个点儿跑步的,穿一身白色运动衣,耳朵里塞着耳机,不顾左右,就这么专心致志地跑着。他身形挺拔,高高瘦瘦,跑步的时候一脸认真,偶尔累了,停下来,弯了半截腰,两手扶着腿,粗粗地喘两口气,有时他连着跑六圈,有时跑七圈,然后走一走,又跑起来。他每天就这么放一个小时的风,到了十点就回家。

  有次散步到末尾,路上已经没什么人了,突然下起雨来,我往边上一间小亭子里去,夏日的雨来得猛烈,不时便稀里哗啦地落了起来,我在亭子里点了支烟,发现他还在雨里跑,跑了两圈,也见他不消停,于是忍不住多嘴。

  喂,下雨了。我朝他喊。

  他定住,朝我这儿望了望,犹豫了一会儿,才跑进亭子里。

  我们静了一会儿。这一会儿的功夫,让我后悔起来,但又不甘就这么沉默着,于是我试探着问他,抽烟吗?

  他接过我手里的烟盒打火机指尖冰凉。他说,谢谢

  我笑了笑,听着这夏日里的暴雨,心里顿时开阔起来,放松了许多。

  3

  后来一次次再遇到,好歹一起躲过一场雨,抽了几支烟,也能相互打个招呼聊几句。

  那些日子里宋先生是个失意的人,常常显得沉默,有时晚上他跑得累了,我们就一起并肩走一会儿。

  所以说啊,干嘛要陷在失恋里,这是个坏习惯,得改。我两根手指拎着小半瓶汽水,晃了两下,二氧化碳胸口冲撞着,嘴里很甜,漫不经心地安慰他。

  他刚才跑了七圈,这会儿平复下来,跟我并肩散了会儿步,闷闷地嗯了一声,像是被这样的话语关切过太多次,说,大家是不是都这样想的?

  对啊,全人类都这样想,这个人不能喜欢了,就去喜欢另外一个呗,你说要是都像你这样,大家就没法儿活了啊。我说。

  他又闷闷应了一声,说,我再去跑两圈。

  接着,他又小跑起来,远远地消失在拐角处。我喝了口汽水,肚子里胀胀的,把易拉罐扔进了垃圾桶,慢悠悠地往前晃着。

  我以为他已经跑了很远,结果刚过拐角,就看见他在静静地站在那儿,手里拿着一支烟,有打火机吗?他问。

  我将手里的烟头递给他,他接过,挨着他那只烟靠了一会儿,猩红的光便亮了起来。我隔着路灯下那层纤细薄雾看向他,车声远了,办公楼五颜六色灯光远了,这里四下寂静,我的心早有预兆似地动了动。

  再后来与他恋爱,其实也不算意外。

  大家都会再去喜欢其他人的,我就是他的那位其他人。

  4

  见到宋先生那位前任,是我们恋爱一年后的事情了。

  那天,宋先生带我和他的朋友们聚餐,他前任也去了,中长的卷发,穿长裙左手无名指上戴着一颗戒指,在人群恬静地笑着。

  大家都是有心人,闭口不提曾经,只闲谈一些趣事,因此倒也显得相安无事。她跟宋先生的朋友都是旧识,自然聊得开。我在一旁喝酒,漫不经心地听来,他那位前任很喜欢Stratovarius,还说以前买过一台唱片机,专门用来听Stratovarius。

  那台唱片机呢?我不适时地插了句话。

  她怔了怔,看了眼宋先生,低头说,搬家的时候丢了。

  宋先生喝着酒,若无其事地与旁座的人聊天,嘴角挂着淡淡的笑,对我们这场对话全然不理。

  太巧了。

  宋先生家里也有一台唱片机,可唱片只有那么一张,Stratovarius的forever。我几次在他家吃饭,都听着他在放那张唱片,跟听不厌似的。

  那天聚会后,我去宋先生家里,便再没有看到过那台唱片机了,就连唱片也不在,此后,那个位置一直空荡荡的,像一句尽量体面回答,也像默默应许了一些什么似的。

  宋先生知进退,明事理。我不擅长争吵,默然几天,日子便又像从前那样过。

  5

  宋先生向我求婚的前两天,我去他家里吃饭,第二天他到公司加班,我闲在他家,想着替他把家里好好打扫一番,结果将一堆用处不大的物品移到杂物间的时候,我在那儿发现了那台唱片机。

  tratovarius的那张唱片就放在唱片机一旁,边上还摆着一张灰色的原木椅,稍微落了些灰。我坐在那儿,把唱片放进唱片机里,打开,就这么听着那首歌。

  我想像着,这三年来,宋先生是不是也这样,坐在这张椅子上听歌,偶尔抽支烟,他会想些什么呢,会后悔吗,会怀念吗,会不会觉得人生漫长而他已经什么都无所谓了,因此才向我求了婚。

  我和宋先生认识那会儿,他总显得垂头丧气。后来我出现了,我们恋爱,他便收敛起来。我以为是我带他走出了那片失意,现在我回头看看,他好像还陷在那儿。或许,于他而言,我只是在一个恰好的时间出现了而已。

  这么一个人,哪怕不是我,其实也无碍,对不对

  以前年轻,我跟朋友们讨论过不止一次,说会选择一个爱自己的人还是一个自己爱的人过一辈子。那时候的我多坚定聪明啊,一心想着,如果不能两全,那么一定要选择爱自己的那个人。努力自己喜欢一个人,总比努力让别人喜欢自己来得容易

  而如今呢,我想,我到底还是笨了点。

  编辑:kai

  配图:《革命之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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