喜欢男孩子吗?
事实证明,flag这种东西千万不能乱立,昨天刚说完今年不见麦麦了,晚上就屁颠屁颠跑去赴了约。不过我的心已经死了,心死了什么表现,就是去赴约不化妆了,也不打扮,随便套了件毛衣就出门,以保暖为主,风骚已经不在我的考虑范围之内了。
年前我又一次见到了麦麦,还是在纯素的状态下,局上一个朋友见到纯素的我略微惊讶,问我最近怎么了,跟野人似的。还能怎么的,心死了呗。
麦麦坐在我的正对面,这个位子也是大家礼让的结果,不仅仅麦麦看过我的文章,局上的各位都看过我的文章,我对麦麦的感情已经是司马昭之心,这样也好。心死之后的我彻底活开了,从素颜这件事上就可以看出来我活得有多开,破罐有多破摔。
以前我都没有好好观察过麦麦,因为我喜欢他,所以我害羞,看他的时候都不敢将目光停留在他身上超过三秒。今次不同,今次的我异常粗鄙,眼神直勾勾。我直勾勾地盯着他的脸,他的脸不大,皮肤很白,不过没有白里透红,看起来是生病的苍白,但他看起来也不像是生了病的样子,所以我怀疑他偷偷化了妆。他的眼睛很大,桃花眼,笑起来的时候鱼尾纹很重,感觉比我都重。传说大眼睛的人都容易长皱纹,估计是真的。他的双眼皮也很双,我看得很清楚,这副双眼皮是天然的。不过,我没见过什么人能把双眼皮做得自然的,假如有人向我咨询要不要去做个双眼皮,我的建议是不要,不灵。再来是鼻子,这个鼻子没什么特别的,不多说。嘴巴,嘴巴不太大,嘴唇略薄。听说薄唇薄情,我知道这件事后偷偷观察了许多薄唇的人,说不上来是不是薄情,但是mean的蛮多的。Here comes the ears,这是重点,我头一回知道人的耳朵可以这么巨大,简直就是大耳朵图图他。我猜他听东西一定特别清楚,这两个耳朵像是两个雷达,也不知道过去的他有没有通过这双巨耳听到过我的心声,恐怕没有,这双巨耳一直在听一些别的,比如游戏解说。
我的直勾勾也引起了他的注意,中途几次都向我看来,跟我四目相交,交不过两秒又立刻转头败下阵来。向死而生不知道是不是这么用的,总而言之,我觉得现在的我简直就是一个冲锋战士,不惧一切牛鬼蛇神。就这么盯着他看了好久好久,久到我都快不认识眼前这个人了,突然觉得这张脸长得可真是古怪,像是精心挑选拼装出来的,零件都精致,但装在一起以后就特别奇怪,不像个人类。倒也不是不好看,我只能说,颇有韵味。
得出这个“颇有韵味”的结论之后,我开口说道,我头一回觉得你长得很奇特。
麦麦正跟人聊天呢,听到我突然发话,于是安静下来,估计是想听我的分析,但我没有继续往下说我的论据,一个朋友说,你又不是第一天见到他,怎么突然得出了这样的结论。我说,就突然发现。我自然不能当着大家的面说我以前看他都不敢仔细看,心慌的一逼。以前看一眼就有触电的感觉,心里麻麻的酥酥的,现在,呵呵,现在的我就是直接把手指插到了电源插孔里面,哪还有什么小欢喜。
除了直勾勾地看他,我还直勾勾地跟他说话,不仅直勾勾地跟他说话,还跑过去直勾勾地用手勾住他的脖子问他隔壁桌的姑娘是不是他的菜。怪不得总有人说饿死胆小撑死胆大,我以前就是太矜持,放开了活的确舒坦。
吃完饭,按照流程就是该去喝点小酒。喝小酒的时候我又想起来似乎没有见过他喝醉,我问旁边的人他喝醉什么样子,朋友说他喝醉就是睡觉,我当然不信这种鬼话,我的目标就是让他喝出原形。
这回喝酒不在KTV而是在酒吧,于是喝点小酒就是真的喝点小酒,小酒喝了一个小时,周围的人开始群魔乱舞,麦麦端坐在凳子上神情淡然,我就说这厮都是装的,在躲酒。旁边的人歪七扭八的时候,我主持着大局,怂恿他们将喝不完的酒都灌到他那边。我说,你看他都没怎么喝!
“都没怎么喝”这句话可以在酒局上大杀一片!
酒鬼们已经喝得神魂颠倒,听完这一句就跟僵尸见了活人似的,一拥而上。很快麦麦在我的计谋之下逐渐喝多,只不过朋友说的是真的,他喝多了真的屁事不搞就是睡觉,无聊透了。
酒桌上的人接二连三地离开座位冲去厕所,我看着人走得差不多了,便坐到麦麦旁边,再次直勾勾地勾住他的脖子直勾勾地揩油。
我说,你喝多了吗?
他点点头。
我说,喜欢男孩子吗?
他摇摇头。
我说,你喜欢的。
他摇摇头。
我说,你这个强(jiàng)骨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