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暗格里的秘密经典读后感有感

2020-02-05 23:12:03 来源:文章吧 阅读:载入中…

暗格里的秘密经典读后感有感

  《暗格里的秘密》是一本由耳东兔子著作百花文艺出版社出版的平装图书,本书定价:59.80元,页数:584,特精心网络整理的一些读者读后感希望大家能有帮助

  《暗格里的秘密》精选点评

  ●好喜欢周斯越啊啊啊啊啊!!!!!丁羡是小天使啊,幸福9999999!!!

  ●这作者写文猛c男主苏度,这本倒是好一些,流水账校园文笔不很流畅,两星半吧(书名还是挺重要的,这个取得萎+俗)

  ●“彼方尚有荣光在”

  ●彼方尚有荣光在~

  ●彼方尚有荣光在

  ●暗恋 想起八月长安 想起洛枳 想起耿耿

  ●岁月说,你们是未来的神。

  ●我们世相逢,依旧少年如风。等了太久,终于出版了!我真的太喜欢周斯越了,很少能看见这么有少年感的男主,有过荣誉,也被命运击垮过,却依旧带着前行,因为他说彼方尚有荣光在。周斯越,好久不见~

  ●【7】三星半 甜甜的校园文 基本无虐 感情细腻女主人设都不崩 槽点:就是感觉开篇女主的感情线展开的太快了。文中有一些鸡汤话被角色说出来有点尬。。

  ●从这本书在微博推书里的火爆程度就可以看出近些年BG市场是真的很不景气 情节撞梗太严重,前半本是《最好的我们》,后半本是《打火机公主裙》。传说中的“周斯越”人设很好,可是小说塑造人设的过程全靠什么“反而是那些小伙子们纷纷在朋友圈感慨”这种类似的话,所以男主到底有没有这么好我不好断言,但是作者文笔功力之差倒是一目了然了。 而且我看小说其实有一点很不喜欢,这也不是这本小说自己问题了,但实在是不吐不快,为什么现在小说为了情节的转折都让女主自带“诅咒”啊,好好的男主,小说刚开头一个个都是天之骄子结果遇到女主了可好,不是里出事,就是自己出事,而且女主往往没啥用,读者看着都心疼

  《暗格里的秘密》读后感(一):莎迪,想遇见你

  曾经我的高中也遇到过莎迪这样的女孩,我几乎一下就喜欢她了。

  “夜晚的街角烧烤烟气弥漫在空气里,将要穿过街道广场上的行人脚步匆忙经过她时都疑惑的看一眼这个停在这里不动的姑娘。 她想起自己那时是怎么跟周周好起来的。 高二分班后,周周坐她前面,因为天气转凉,她感冒,鼻涕流个不停,自己带的纸用完了,只好四处借。 开始写个小纸条往周周桌子上一扔,一会就一大团卫生纸扔回来,她感激涕零。 一来二去,借纸的小纸条上有了玩笑,有了吐槽还有求教的数学题。 某天她放学回家时竟然发现周周也同路,于是,两个人上学也能作伴。 友情时候很像爱情,短时间迅速发酵,两个人无话不谈,八卦老师同学分享苹果味的棒棒糖巧克力,攒钱送彼此最喜欢的书和专辑,能及时捕捉另一个人和别的男生之间的暧昧气息,还有一种吾家有女初长成的感叹。 后来,大学分开,她和周周互相拜访彼此的学校、宿舍,闺蜜群里一定有对方。 再后来,工作了,她受了委屈躲在卫生间里跟周周抱怨,一面还得听着同事的脚步声,她前一句说着老板真傻逼,听见脚步声,下一句硬坳成:一定要注意身体啊奶奶,不能做重活了!周周那边还装着咳嗽两声说,好孩子我不耽误你了,你快上班吧。就这么被周周占了便宜。晚上俩人视频,周周说实在不行回家吧,我也回家,咱俩作伴。 周周没回来,而是去了父母安排的城市,城市里有亲戚,可以给周周安排最好的工作。 那个城市离她们家并不近,工作了,平常没时间,放长假忙着旅游,从一开始的三天一联系,到五天到一个月到半年,朋友圈里全是工作,因为换了手机,之前QQ和微信里那些翻也翻不到头聊天记录就消失了,还不如当年她们传的那些小纸条牢靠。 清明前,周周请假回来,约烧烤,两个许久没见的朋友,洗了头化了妆,挑了时下最流行色号的口红,赴约。对比起几年前的那个少女,两个人隔着烟火气看彼此都有点陌生。 聊还是能聊的。 临走,她问周周,明天有事吗,再约去逛街啊,周周说不行,一共回来三天,要见五个朋友。她说那我都认识,我跟你一起去,周周说,下次吧。 好,下次吧。 她们最好的时候,一年估计有一半的时间在一起,后来三分之一,后来一百分之一,到现在三百六十五分之一。 她看着周周从饭店的台阶走下去,拐进隔壁超市买了两瓶水,出来递给她一瓶,然后两个人拥抱,告别。 她一直在分别的街角没动,夜晚的街道行人如织,她看着周周骑车的背影来回闪动,直到拐进小区不见,她想起一句话:多年以后,我再把你好好的归还于人海。 ”

  《暗格里的秘密》读后感(二):彼方尚有荣光在

  我想,丁羡教我怎么谈恋爱,告诉我,暗恋,表白,付出,脾气,相处和陪伴。

  “你不在时,白天和黑夜,时分秒不差二十四小时,你在时,有时少些,有时多些。”

  “如曾见过那墙角展开的艳红海棠火烧一般蔓延的是我对他无法遮掩的爱意。”

  “谁说,喜欢一个人,就一定要低到尘埃里,开出花。老子不开了。”

  丁羡和周斯越在一起,是最令我期许的爱情。

  “他说,彼方尚有荣光在。”

  “所有似是而非的情绪,都掩藏在岁月的眉眼中。他说,那我以后找女朋友都经过你同意好了。”

  “他说,有些事,看破不说破,丁羡,你跟着我,我不会让你受委屈的。”

  “日光满头,爱的人在头,再也没有比这更圆满的了。”

  因为言情入的坑,可是最后却被完全立体的周斯越打动,冷静,坚守,成熟和分寸感。看完白日梦我后接着看了这本,我想,在我心中周斯越比倦爷形象更立体的原因大概在于,二者都聪明,细节在于,倦爷完全诠释了倦字,上课一直在睡觉……回家迅速做作业,还拥有自己的副业,然后还有富二代的金光环,仍然轻松校一,然后女主刚好校二。

  可是,我看到了周斯越火速刷卷子,翻看内容广泛的课外书,会去张哑巴家喂猫,参加冬令营,奥赛班,熬到凌晨一两点地学习,凌晨两点多还在打代码……

  番外里问过周斯越对于过于会有遗憾吗?他说,没有,在每个时间段做你最该做的事就不会有遗憾。

  周斯越的付出,努力,那强大的分寸感,在字里行间展现,我看到了,所以觉得,他值得。好的东西,应该属于这种人。

  “我守护的就是这脚下的寸寸土地,神挡杀神,佛挡杀佛。滚滚热血在胸膛滚动。”

  “曾有段时间很迷茫,后来有人跟我说,她认为勇敢的人,是即使收到了挫折也仍然带着梦想前行,她就像个小太阳,身上总是散发着热量。我受过挫折,也曾坠下过深渊,被命运打趴过,也曾迷失过,但她总嬉皮笑脸地说,我相信你啊,这话说反了,其实她才是我唯一一只坚持并且视之为真理的人。”

  丁羡曾经想过,如果,她没有复读,没有考入跟他一样的大学,如果,她去了巴黎,他会怎样呢?我想,如果真的有答案,可能很甜蜜,也可能,会有一丝心酸吧。

  说真的,他们在一起的初始,大概是丁羡拼了命争取来的,“有一阵,特别想他的时候,脑子乱,静不下心,有人告诉她,倒立背一篇课文就好了,结果发现还真挺有效,这么个习惯就一直保留下来,知道高考前几天,高中三年的语文课本已经被她练得倒背如流了。”

  如果丁羡没有复读,或许后来他们还是会在一起,又或许,再也不会了。所以丁羡拼命努力考进了同所学校,其实是为自己带来了份确定。

  周斯越很好,丁羡很好,真的。

  分寸感,热血,努力和坚守,我很想成为周斯越的那样的人。

  或者,我很想遇见周斯越那般的人,所以,我也得拼命,去成为复读时期那样熠熠生辉的丁羡啊。

图片来源微博雨其蒙蒙

  所以,考研去个好学校吧。

  相信未来,因为我还没遇见未来。

  彼方尚有荣光在。

  《暗格里的秘密》读后感(三):谨以此篇长评献给我最爱的兔子和小少爷

  我将喜欢你这个秘密藏匿于内心深处,待我足矣站在你身边时,待我足矣护你再无忧愁时,再将它取出来,和你一起分享那时关于暗恋的一些事。 早恋在那个年代,是很多人想做却不敢做的事。丁羡又偏偏生在那样一个家庭里,母亲偏心市侩,弟弟恃宠而骄,让丁羡不得不贪恋当时周斯越带给她的温暖。 如果说别人的叛逆期起始于青春,那丁羡的叛逆期就是起始于周斯越。 丁羡的努力和懂事更多的是让我心疼。她所经历的所承受的是我们所无法想象的,她是那个除了沈轲之外,唯一一个从延平镇考到燕三的人,这也是她后来为什么可以做到复读一年,去追寻他的脚步。 在学校丁羡听老师的话,在家听叶婉娴的话,她从不敢忤逆叶婉娴的意思,尽管心里早已经对她的势利和虚伪深恶痛疾了。听着蒋沉他们充满恶意的嘲讽,让丁羡更期盼着自己能长大能叛逆一点,尝试去反驳那些不好的声音。 经过在周家的那件事之后,丁羡对周斯越他们始终是抱着抵触情绪的,只认为这次相遇是巧合所致,是很快就会分开的露水同桌,并不想跟他有过多的接触,也不知将来彼此之间会生出多少牵绊。 丁羡来到这座城市,周斯越是第一个维护她的人,“你哄哄我同桌儿”这么一句话就足以让丁羡将她满满的一颗心交给他。 高中时的丁羡经常容易害羞脸红,周斯越总喜欢那样去逗她,看到她被逗得满脸通红气急败坏的样子,又忍不住觉得好笑。 在别人看来,周斯越是数学大神,高冷禁欲,其实他一点架子都没有,整个人随和得很,不管是胡同口的老大爷还是寺庙前的小僧都能聊得来,他不会主动去和别的女生聊天,也不会特意避着谁,让那些女生没面子。 年少的周斯越,每天就跟没睡醒一样懒洋洋的,开玩笑时吊儿郎当的没正形。他总是这样,自由散漫,肆意洒脱,可就是这样一个人,护着心爱的女孩,罩着身边的兄弟,重情重义,为他们抗下一片天。 他有时也会很傲娇,明明很在意身边女孩的想法,看到她就那样主动的给别的女生让座位,却还是赌气给了她一句“换了就别回来了”,但周斯越心里的不爽已经出卖了他,溢到了笔上,划破了试卷。 周斯越没有去挽回丁羡,那是她的选择,他就算心里再不适,也认了。他明明可以不去和邓婉婉他们一起玩但还是为她去了,不是不满她的离开,只是不忍看她宁愿坐在那里受委屈也不会为自己辩驳。 尽管在护着丁羡的时候,他也是这样表面上不动声色,私下还是会主动地去帮她,因为没有人能比周斯越更在乎丁羡了。这个少年有着自己的骄傲,对于喜欢这件事太青涩太懵懂,只擅长用自己熟悉的方式——直接用行动去帮她解决一切问题。 丁羡喜欢他给她讲题,喜欢他年少如风的样子。丁羡曾以为她的暗恋会像那烟火一样稍纵即逝,以为她和他根本就是两个世界的人,将来走向不同的方向之后再无交集,过去的一切都只会成为回忆以供她怀念而已。 兔子就是能把暗恋中的那种少女心事描写得淋漓尽致,嘴上说着有多不在意,但还是会忍不住去想他看他关心他。接受不了这样憋屈难言的自己时,总想着就那样凭着一股冲动,直接问问他“你到底喜不喜欢我!!”,却又在冷静后,知道她没法那么做。 对你的喜欢就像一道无解的应用题,做了无数遍都还是错,你告诉我,只要找到对的方法就好了,所以,我找到了你。 周斯越对丁羡一直有着他难以想象的占有欲。丁羡因为英语带有口音的事情,跑去求助老乡许轲,这件事情被周斯越记了好久,几次拿出来说丁羡。甚至连孔莎迪的醋也吃,丁羡孔莎迪随便使一个眼神,都赏一个爆栗。和丁羡一起去看电影,吃烤鸭,被中途出现的许轲打断,他愣是气闷地把剩下的烤鸭都给吃了,一点不留给丁羡。 那是他们的第一次“约会”,周斯越和丁羡一起去看电影。那也是她的生日,她八岁以后过的第一个生日,有他陪着。家里的长辈都抱着重男轻女的封建思想在看待丁羡,就像看一个外人,对她的管教也只与学习相关。 在这个时候,他给了她一个信念——这个社会会改变。其实对于丁羡来说,她只有那么一个念想,有一天,男女的地位能改变,她不用再去承受那些不公的待遇。 丁羡就好像是这个世界上每一个平凡女孩的人生写照,但其实谁也不可能活成她的样子。丁羡不那么好,自卑又好强,总在羡慕着别人,羡慕别的女孩可以那样毫不掩饰的去喜欢周斯越,羡慕别的家庭可以那样其乐融融的生活。可她也拥有别人所没有的,坚定的选择一个人的勇气,她一直是我心中最勇敢坚毅的女孩!这个真正的她值得被周斯越宠爱着,呵护着。 有时候她以为他不懂,其实丁羡从来不知道,周斯越有多了解她。丁羡知道他待她好,“请她看电影,帮她换座位,帮她怼宋子琪,现在蒋沉看见她也不敢说些乱七八糟的话。”周斯越为了她,什么没做过。 若说丁羡是因为社会对她不公,让她过得这般辛苦,那对于周斯越来说,就是命运待他不公。谁都以为他是那个被上帝眷顾的天之骄子,却又谁也不知他正在面对些什么。聪明如他,却也曾这样落寞地度过时光,迷茫地寻找出路,有时候简直像个没糖吃闹脾气的小孩子一样,想要得到在乎的人的一点关心和疼爱。 其实她是真的,比谁都关心他。不过丁羡不会问他考几分,不会旁敲侧击问他晚上学到几点,不会用题目试探他到底学到哪儿了,也不会告诉他参加竞赛其实很浪费时间。她只在意他学得累不累,只在乎他过得好不好。 “暗恋是在一个人的世界里,过完了你俩的一生。” 在暗恋这件小事上,我们总是容易那样矫情做作不懂事,像个神经病,丁羡也不例外。看到别的女生围着周斯越问问题,就忍不住去吃醋,迫不及待地想逃离那里。在无法劝自己承认喜欢他之前,接受不了身边人一句说你们暧昧的话,怕他多想又只顾着自己多想。 在燕三,有两个,是丁羡最喜欢的人,最在乎也最害怕失去。她会去在意别人对她的看法,她没有孔莎迪的直率,也不希望被周斯越施舍。在喜欢的人面前,你我都是脆弱的,平时受了再多委屈也不觉得什么,一见到他却忍不住地流泪。面对他,就是那样受不得一点委屈。周斯越不明白丁羡的想法,他也会生气,气她的疏离,气她的不想靠近自己。 那封情书的出现似乎是改变了些什么,又好像什么都没变。丁羡和孔莎迪不一样,无法那样放肆地去表达自己的情绪,她有她所坚持的原则。所以,她将那封被撕毁的情书原封不动地抄了一遍,让周斯越自己决定。 丁羡经常会埋怨这样的自己,连清清楚楚地说句我喜欢你都做不到,明明喜欢却还要帮着“情敌”抄情书。如果把撕碎了的情书就那样给周斯越,他也许会觉得她是因为吃醋才故意这么做。她害怕,怕他知道自己的小秘密。这样的小心思让丁羡觉得很对不起尤可可。 直到丁羡去了上海,周斯越才终于把那封在他桌子里放了许久的信拿出来看。周斯越一早就认出那是她的字迹,“她的信”,看完后却获得了和他所有收到过的情书一样的结局——进了垃圾桶。 这次丁羡去上海也是作为男配的苏柏从的第一次出场。他是一个浑身铜臭的商人,将人性当作借口,放纵自己在贪念里不肯回头。他们第一次见面,苏柏从就给了丁羡他的名片,方便她联系自己。在丁羡复读的时候,他们才开始有了更深的接触,起初他对丁羡的关注可能来自于好奇,但之后对她的照料更多是因为在她身上看到的自己的影子。 周斯越向来脾气好不记仇,少有那样对着别人一本正经的发火,即使面对的是何星文那种人,周斯越也不见得跟他动怒。可发生了那样的事,他就算再镇定,说出口的话也忍不住带着刺。她该是有多不在意自己,才会愿意帮别人给他送情书,这个想法让周斯越很心痛。 喜欢有什么错,其实一切都只是来源于丁羡的不自信而已。 丁羡是周斯越捧在手心里宠着的女孩,明白对她的心意后,既然否认不了,就把丁羡护在自己的羽翼下,谁也碰不得,伤不得,甚至包括他自己。周斯越对丁羡的无限宠爱更始于是他要求一定跟她同桌,每次吵架后,他也愿意先妥协来哄她,却受不了她说那些划清界限的话。 说起情书事件,让丁羡收获最大的,就是多了个新朋友,尤可可,她也是我在文中相当喜爱的一个人物。说她换男朋友如换衣服,并不代表她轻浮不自好,其实她洒脱又直接,胜过不知道多少只敢躲在背后议论她的人。 女孩之间友情复杂却也简单,就如丁羡和孔莎迪,她们友谊的开端只是一句“你笔记写的好快呀”,就迅速发展成了最好的朋友。吵了架,闹冷战,孔莎迪任性却也清楚自己有错,所以就算是简单的打闹也能让她们和好如初。 在与她们的友谊中,丁羡往往是处于被动的,她不高冷却也不爱与生人打交道,她内向,做不到主动去接触不熟悉的人。但她就是那样好的一个女孩,她珍惜那些属于她的友情,不管是孔莎迪,尤可可,甚至是许轲。 丁羡曾无数次幻想过,周斯越的女朋友会是什么样的,周斯越谈了恋爱会是怎么样的,却从没想过那个人会是自己。其实,对于周斯越来说,丁羡是他会做的唯一选择。 我们对一个人的喜欢,往往起始于,他长得好看。有时候我们不愿意去承认,但心里却还是相信了这个说法。 作为周斯越身边与他最熟稔的朋友,宋子琪怎会不知道自己的老友喜欢他的小怪兽同桌。说着为丁羡让三个球,就真那么让了。宋子琪第一次目睹了自己哥们那做作的掩饰和刘小锋丁羡的互动的时候,他就看出了些端倪,只想提醒周斯越,别只顾着自己别扭,让她落入了别人之手。 刘小锋是个很单纯的傻小子,他视周斯越为男神,和丁羡一样将他当作自己的榜样,前进的目标。而对于丁羡,他们之间有一种奇怪的认同感,他们花去比别人更多的时间,有着更不一样的坚定,去向着那个方向。丁羡也是刘小锋的小女神,刘小锋欣赏丁羡的勇气和努力,让她变成了完全不同的样子,更外向更自信更开朗。 “你喜欢的是一个凡人,你的喜欢为他镀上金身。” 丁羡有时候真的很心疼周斯越,冲动时想为他干架,冷静时也能看着他流泪。有人说他,丁羡第一个不愿意,她比他还气,最后还要周斯越来哄她劝她,才能不去在意,她多希望每个人都能知道他有多好有多努力。 这样向着阳光的少年,让她想拼尽全力去维护。只是丁羡不会知道,在她站出来护着周斯越的时候,那个被维护的少年内心里有多高兴。 丁羡的眼睛被球砸到,周斯越陪她去医院,看着他如此疲惫的在门诊的长椅上就睡着了,丁羡不知道有多心疼他这个样子,她目睹了他的努力,知道他身上背负的压力,她不希望他再因为她的事情分心。 而这件事对于周斯越又是另一种想法,当听到丁羡说出的话时,他的心还是忍不住一颤。如果他选择去专注学习完成梦想,就没办法照顾到他的小姑娘,那时的他也许真的认为他是可以做到均衡两者之间关系的。 几年之后,长大了的周斯越才会明白,没了丁羡,他也就失去了追逐梦想的动力,那过程中没她是有多么的空虚。有她在,再难也还有她陪着;没了她,再容易也只是一种滋味,她才是那个能将他一举击溃的存在。 他们有专属于两个人的小默契,周斯越有时候嘴巴损却也只对丁羡,丁羡脾气好也从不跟他计较。他们都在用着自己的方式,想让对方多看自己一眼,想让他多关注自己一点,想让她多疼爱自己一点。就像周斯越帮丁羡抄笔记,他刷卷子时丁羡就帮他盯着老师有没有过来;周斯越准备竞赛的时候,水杯空了也没注意,丁羡都会顺手帮他打好;周斯越要数学国赛了,丁羡就帮他阻挡着同学的闲聊;丁羡宁愿自己看不到黑板,学习下降,也不肯换座位,周斯越宁愿自己帮她抄笔记,也不让她离开身边一样。 青春期的我们总是很喜欢——“自作多情”,只要是他送的,一杯奶茶也能抱着喝上一个下午,脑海里浮想联翩;他给的一个眼神,就足够在被窝里傻呵呵地乐上一个晚上。 在暗恋的故事里,我们往往就是这样,和他的一个对视都能让我放在心里高兴上一整天,一天见不到他却又是那般刻骨的思念,每天来学校的期待不过就是能见上你一面或是和你有一场所谓惊心动魄的偶遇。 周斯越对丁羡从来都是独一份的宠爱,何星文当着全班人的面挑破邓婉婉对周斯越的那点小心思,所有人都在关注着周斯越的反应,甚至包括丁羡。只有周斯越下意识去看丁羡,仿佛担心她会误会一样;只有他会关注到考完试离开的丁羡被去往食堂的人群撞到了;只有他顾忌她的情绪,担心她卷子做得不好,不想听到讨论答案的声音,带她去外面吃。 我们总在不知不觉中长大,他们也一样;我们都会慢慢地老去,和他们一起。只希望十年二十年以后,我们还能记得那个少年曾多真挚地爱过,爱过他身边的那个女孩。 周斯越每天刷题21个小时,不是他不努力,而是他的努力没让别人看见。周斯越低调随性,从不恃才傲物,也不在乎别人是否认可自己。 他不心疼自己的身体,他身边的宋子琪丁羡可关心得紧,生怕打扰了他休息。但他倒不是很在意,带着丁羡去吃饭,中途遇到宋子琪孔莎迪,宋子琪心直口快,心里又很清楚周斯越对丁羡的想法,随便一句话出口,反而让丁羡和周斯越措不及防。本就是敏感的话题,对他/她也终归是喜欢的,还是会下意识去关注对方的反应。被和喜欢的人当作谈资时的羞涩是我们青春时期最真实,不带修饰的感情了。 如果说周斯越是成熟得不像个青春期的少年,那丁羡就是懂事得不像个叛逆期的少女。丁羡剪了刘海去和周斯越打台球,被叶婉娴大骂了一通,一气之下丁羡从家里跑了出来,不知不觉就去了周斯越家的楼下,他可能是这个时候唯一能给她安全感的人了,她其实也一直在羡慕着他有那样一个温馨的家庭。 要是说那时候的周斯越不喜欢丁羡,我是一定不会信的。洗澡后看到自己的小姑娘蹲在楼下,甚至还哭了,那还有什么可以磨蹭的,一反应过来就马上冲出去找她。周斯越一直是那个不耐烦没定性的少年,只是对着丁羡,他愿意宠愿意哄。 叶婉娴待丁羡不好,经常打她骂她,有时也会感到一丝愧疚。那些愿意给予的善待,却会被丁羡珍藏,当作对这个家的眷恋,她太渴望这种温暖。 周斯越准备竞赛时,丁羡从不会为自己的事去打扰他,但这并不妨碍丁羡的事影响到周斯越。他知道刘小锋是什么想法,所以他会去在意去计较。就凭那是他的女孩,他心心念念护着的女孩。周斯越向来宽容处事,很少在人前显露自己的情绪,可一碰上丁羡的事,他是怎么也冷静不下来了。 正值青春期的他们不懂,为什么有个人能那样牵动自己全部的情绪,为什么满脑子都想着她会躲起来哭的样子,为什么见不得她一点不属于自己的地方。丁羡看着周斯越那样对待刘小锋这个单纯憨厚,很崇拜他的小迷弟,心里不停地为他鸣着不平,也气这些天周斯越对她的态度,坚持不住就跑了出去。 两个人也是倔得很,没有一个愿意先认个错讨个饶的。那天丁羡也是借着酒胆,靠着新年的名号,第一次为他的骄傲服软。其实那段时间周斯越怕是一直抱着想动手掐死丁羡的心思,总是会不知不觉地想起她,总是因为她做题都心不在焉的,明明没出现的人却总出现在脑海里,跟个烦人精似的。 周斯越就为了一张丁羡和刘小锋走在一起的照片,大半夜就从训练营爬墙出来找她,甚至还挨了处分,但他没后悔过,因为那个“贴面礼”。至那之后,周斯越开始不过多掩饰对丁羡的喜欢,甚至任由自己眼里的深情暴露在她的面前,仿佛也确定了她的心意一般。 文理分班对丁羡和孔莎迪来说是个很没悬念的事情,她们只有一个也只会做那一个决定。分班后杨纯子就离开了,对丁羡来说,杨纯子还是她心里那根刺,甚至到了大学丁羡还是会对她和周斯越的关系耿耿于怀着。 “不知道你在生什么气,不管我错没错,行吧,我都说一句对不起,好了,你可以回来了。” 这是全文中我印象最深刻的一段,每次看到都让我禁不住地想要落泪,更何况是真的收到了这样一张纸条的丁羡了。传小纸条这本就是我们正值青春的最好的证明。 很多人的青春都与校园里那么一张小纸条有关,也只有在校园里我们可以离得这么近,做着这么幼稚的事,脸上挂着浅浅的笑和淡淡的泪。我的青春就和他们一样,永驻在那校园里了,有时候我还是会忍不住地羡慕,羡慕这样的青春,真的太美好了。 丁羡明明在老师那里受尽了委屈,被说要注意与男生的关系,却因为他一句话这些好像又都不存在了一样。她的世界里有了他,她还有什么好怕的。 这也是我非常喜欢周斯越的一点,他面对心爱的女孩就是往骨子里宠。她愿意把那份感情和自己的未来付诸于他,他能给的就是好好待她,不让她再受一点委屈。 “你们相信我,他在数学方面是个天才!” 在周斯越的人生中,还有一个很重要的人,就是燕三的数学老师杨为涛,最开始给了周斯越竞赛机会的就是他。杨为涛挑人的眼光很好,对周斯越抱着的期望也不是一般的大。周斯越冬令营翻墙出去差点被赶走,也是杨为涛求情,一定留下周斯越。周斯越在国赛一试上被告作弊,发现是个乌龙后,也是杨为涛坚持要为周斯越讨个公道,状告有人捣乱,故意影响他。 杨为涛一直对周斯越严格要求,但在关键时刻一定会坚决地护着他。他是第一个认可周斯越的,也是他成就了获得清华保送的周斯越。 周斯越心情不好就喜欢闷着头打球,明明竞赛上的那些琐事让他心里很不痛快,在丁羡面前却还是强装着无所谓。他不会在她面前哭,也不会在她面前失落,因为他是个男人,他要做的只有让她快乐让她幸福,而不是让她来心疼自己的。 周斯越并不等同于丁羡所以为的那种顺风顺水心理承受力弱的人,也不仅仅是因为他把这世界看得透彻,更是因为他并不像他表面生活得那般幸福顺意,只是他不说,便不会有人知道,他过得不好。 不和周斯越同桌了的丁羡,数学也是以肉眼可见的速度下滑,直接把丁羡给逼哭了。又听到周斯越要和杨纯子去吃饭,硬生生哭到了七点才回家去。 回到燕三胡同才知道,某人已经在那里等候多时了。对周斯越来说,这个世界上最无解的无疑就是丁羡的眼泪了。他不懂怎么哄女孩,可让他这样愣是看着她哭,又心疼到不行。如果能让她开心,被她骂两句,也不会觉得怎么。就好像她受了委屈憋了气,都可以向他发泄,他也愿意迁就她。 说周斯越不会早恋,其实也不然,他只是不能接受和除她之外的人早恋而已。 看着叶婉娴在外婆临死之际为了房子特地赶回老家照顾的行为,让丁羡实在是不理解。在丁羡的认知里,明明是一家人,怎么都不该是这样相处的,从未经受过什么家庭温暖的丁羡却一直坚定着这样的想法,期盼着有一天他们家也会出现那样其乐融融的场面,“但大人的世界是不允许小孩申辩的”。 丁羡担心她将来会不会也成为这样的人,但那天之后,丁羡再没害怕过自己会变得是非不分,因为有他在。丁羡不喜欢寄人篱下的那种生活,更何况还是周斯越家,可周斯越的存在还是会让她觉得安心,仿佛跟着他,什么事都不会有了。 周斯越可能是第一个那样坚定相信她不会变坏的人,他从不没把握地去说些话,他了解她,相信她,支持她,不仅仅是因为那是他喜欢的女孩,更因为她是丁羡。 听到他说找女朋友会经过她同意的丁羡,心里更多的其实是低落和失意,就好像才意识到,他将来也是要找女朋友的,他的身边还会出现别的不是自己的人,也许那时候她连靠近他都变得困难了,可惜周斯越并不知道丁羡心里竟是这样的想法。 “你可得保持初心啊,我无法想象,你变坏了是什么样子。” 那个女孩当时还不知道,她的一句话,真的让那个人永保着初心,不被这世间万物,社会贪妄所玷污。 何星文是很令人讨厌,他嫉妒周斯越,举报他作弊举报他恋爱,背后说尽他的坏话。他曾经的样子就像一只高傲的孔雀,却始终要低下头颅,为出事的家里向自己曾欺侮过的人寻求善款。也幸好,那是周斯越,他会为何星文的所作所为而感到烦躁,却也不会为过去的事而去积怨于他人。 丁羡喜欢那样自称男人的周斯越,那个意气风发的少年,让她无所畏惧。 周斯越什么都可以纵着丁羡的来,除了学习。丁羡每次提到要考去杭州,周斯越都是百般暗示她,嘴上说着劝她考清华,要志向远大些,试试之后考不上也可以。心里却又是另一种想法,就算她考不上清华,也一定想要留她在北京读书,普本也好,起码,在他身边。 在丁羡心里,清华和周斯越一样难以企及。她只盼着能远离北京,到南方去生活。她一直认为可能去南方才是她的宿命。但在周斯越面前,她好像总是会受他诱惑,鬼使神差地做出一些她曾经想也不敢想的决定,比如那时的她是真的想为他试一试考清华。 你说,最浪漫的事情是什么?你在考场里奋笔疾书,我在寺庙里为你祈愿。 一周后周斯越的国赛成绩就公布了,以数学一等奖拿下清华的保送名额。这本就是一件值得骄傲的事,他的为人处事却总不会让人觉得他有因为这件事改变什么,也借此让杨为涛帮他换回了和丁羡同桌。 这是兔子描写的一个有关梦想,热血,青春,信仰的故事,即将迎来毕业的他们,蒋沉无疑是第一个激起大家逐梦向往的人。而周斯越则是第一个站出来支持他的人,其实他比谁都不舍兄弟离去,但他也比谁都了解他兄弟的坚持和志向。 他们一个个都不是什么甘愿趋于平凡的人,他们要做就要做最惊天动地的事,让整个世界都能看见,为之响应! 打小便是一起长大的人离开了,周斯越怎会不难受。他含蓄,将情绪藏的隐匿,却躲不过丁羡的眼睛。她愿意给他鼓励,可她放手的那一刻也就再无法感知到他内心的悲痛,这就好似在告诉他,终有一天她也会这样离开,让他怎么也抓不住她。 “舍不得他放弃梦想,舍不得放弃他,那就让他放弃自己吧。” 其实丁羡和孔莎迪还是那两个不懂事的小女孩,却少有人比她们爱得真爱得深。谁都以为,错过他,我一定会遇见更好的,只可惜拿这理由来安慰自己的人,往往都是这段感情中放不下的那个。 在一起相处了三年,孔莎迪平时再怎么闹脾气,都有宋子琪纵着宠着。他要离开的时候,孔莎迪那一句劝他别走的话却是怎么也说不出口,这时候的她心里有多不舍可能只有丁羡懂了。 孔莎迪爱得本就是宋子琪骨子里含存的热血,她是怎么都狠不下心来让他为了自己,放弃梦想放弃他自己。然而对孔莎迪来说,让宋子琪放弃她也许都比让她放弃宋子琪来得容易。 高考将近,丁羡被她和周斯越的关系扰了心神,周斯越不知道该怎么对待女生,看着丁羡现在的成绩与清华还有那么大的差距,心里急到不行,说出来的话也没了轻重。丁羡不满他给别的女孩讲题态度客气温和,却对自己如此,也是她不知道周斯越对她是有要求的,而其他女生讲真也是与他无关。 好像都明白彼此的心意,但丁羡还是会顾虑周斯越到了清华会遇上更好的,周斯越也担忧丁羡不在身边会被人拐跑,两人各怀心思,到了真的要面对现实的时候又只剩下气急败坏了。 如果说丁羡会介意周斯越和杨纯子的关系,那能让周斯越觉着别扭的肯定是沈轲了。被周斯越那样凶多了,丁羡也受不了了。趁着要回家过年,更是壮起胆子来挑衅周斯越,说是不愿意去考清华就想着去杭州读普本。之前又有在浙大就读的许轲送来了信,无疑是真的刺激到了周斯越,眼前的小姑娘执意要去杭州,还有那么一个老朋友在那儿,怎么想怎么让他不爽。那丫头又好像全然不知他在生气,收了书包赌气说着不考了就要走。终是激出了他那时的那个吻。 那一刻的亲密,也算是他们高中时期和彼此距离最近的一次了。 丁羡高考考砸了,周斯越连夜从南京赶回北京去安慰她,还送了丁羡他亲手制作的独一无二的“小四月”给她。那时的丁羡怕是一定想不到,那天那么开心,却是她高中时期最后一次见到周斯越。 都说回不去的才叫做青春,谢谢他们,让我看到了青春该有的样子。 苏柏从的第二次到来也是悄无声息的,他愿意资助丁羡去法国学画画。丁羡虽年纪小,却也多少有些识人的能力,不相信苏柏从会那样无条件的资助她出国,也不愿意借助他的力量来完成学业。 不知道是苏柏从的到来引起的,还是那本就是个不详的八月,台风过境,房屋坍塌,巷子里全都是来讨伐周斯越父亲周宗棠的业主和对他们一家满满的控诉声。那时丁羡才知道因为这件事,叶婉娴把她和周斯越的娃娃亲也给退了,她很清楚在这个节骨眼上提退婚,对周斯越无疑是一个巨大的打击。 不知道是心疼那时的周斯越还是不甘于与他的关系就因为这些误会而匆匆了断,丁羡终于下定决心要复读,要去找他! 如果当年周斯越遇到的不是丁羡,可能就真的没有后来的故事了。 周斯越没再回去过,丁羡也没停止过对他的思念,她不停地回想着与他之间的过往,总是抱着小四月坐在窗前发呆,期盼着他能再次出现,再次从她的生命里经过,却始终没等到他回来的那一天。 丁羡没有想到她会比她想象的还要害怕失去他。那时候的丁羡只有一个想法,就是一定要考上清华,一定要再见到他。不管是为了向他要一个关于他们关系的答案,还是质问他为什么不告而别,这些都不及想见到他这个念头的迫切。 时光催人老,我只愿他依旧如年少模样。 那个他,会说她笨,会带她作弊,会吃醋不爽和她冷战,他也会为了她教训别人,会翻墙只为见她,会在她受委屈后第一时间出现来安慰她。 他是丁羡的周斯越,一直是! 丁羡复读的那一年我难以想象她是怎么走过来的。她或许任性娇纵不讨喜,其实她又何尝不是有那诸多的无奈。她说想他的时候,会去倒立背课文,然后高中三年的语文课本就那么被她倒背如流。她到底是有多想念他无人知晓,那时候的丁羡,心里满满的都是无法言说的痛苦和无处发泄的思念。 短短的一年,在丁羡这里却过成了一辈子,而且那里面,没有周斯越。 “为爱考清华,想想都伟大。” 她来找他,告诉他,她是为他而来,她的执着只为他。那时的丁羡依旧坚定,而那时的周斯越已经不再和以前一样喜欢带着痞痞的笑逗她调侃她了。但当他再次见到丁羡时,还是会有当年那个男孩的样子。看着曾经的女孩已逐渐长大,成为眼前这个亭亭玉立的小姑娘,他的眼角眉梢都仿佛含了笑意一般。 现在的周斯越连真正的自己都没认清,连下一刻都是飘渺不定的,他又怎么敢去爱一个人护一个人,怎么敢纵容这个跟混蛋一样的自己就这样跟她在一起。 可若说这个世界上,会不会有比你自己更爱你的人,或是比你自己更相信你的人。丁羡就是,在她的眼中,周斯越是最好的,是天才,是她一直追逐的光芒。轻易被那点小挫折所打倒,就不是周斯越了。 很多人不懂她为什么要那么做,为什么那么爱他,可是,她知道,他懂。 丁羡来到清华后的所有事都与周斯越有关,在网吧与元放结识,加入计算机动漫社。一年未见,现在的周斯越让丁羡觉得陌生,他很抗拒身边任何人的靠近,丁羡也不着急,她现在想做的只有陪着他,慢慢弥补他们之间缺失的那一年。 那个时候的周斯越将自己囚禁了起来,不停地陷入那个自我否定的怪圈里,她愿意用自己的温暖尝试去再次打开他的心扉。 时隔一年,周斯越终究还是眼睁睁看着自己最担心的事情成真了,丁羡和别的男人一起出现在了他的面前,那个男人改变了她,甚至同时还爱慕着她。周斯越表面伪装得很好,心里的不爽却以破竹之势快要将他吞没了。 自零六年八月的事情之后再见到周斯越,丁羡才发现他早已褪去了曾经年少轻狂的样子。看到他现在这样,丁羡气他自甘堕落,又心疼他过得不好。但丁羡没想到周斯越会那样怀疑她对他的真心,他根本不知道复读的那一年里她有多想念他。她拽着所有与他有关的回忆,劝自己坚持下去,不管是小四月还是张哑巴。 当年是周斯越带丁羡认识的张哑巴,是周斯越让她明白,他们和我们一样,生而为人,都值得被尊重被善待。我们要学会去看这个世界,不再只把眼前的一切当作全部,尽全力活成自己想要的样子。 不管过去多久,丁羡都愿他依旧满怀热枕又充满抱负,这才是她见过他最好的模样。 说实话,我不喜欢邢露菲这姑娘,虽然是嵇航一厢情愿的陪伴,但那并不代表她就可以那样践踏他付出的感情。邢露菲大大咧咧,也不在乎别人的看法,她从来不明白爱情是两个人的事,仅凭自己的喜好去决定一段关系的成败是不会有好结果的。 苏柏从欣赏周斯越的聪明和能力,甚至有点羡慕他所拥有的那一切,他的干净,他的清高,他的学历。苏柏从的存在让我仿佛看到了,很多时候的我们面对人生的抉择是有多么的无奈。 “愿你付出甘之如饴,所得归于欢喜。” 之前在哪里看到这句话的时候,我第一反应是想用这句话送给丁羡的,但当我去找来这句话出自的文章,仔细阅读后才发现,这句也许更适合周斯越。 他本不该如此颓废地活着,是周斯越让我看到了,原来不止太阳可以这样发光发热。我始终希望他付出和得到时都一样高兴,每一天都心情愉悦。 至少在丁羡面前,周斯越还是会显露出平时谁也没见过的年少时的稚气。这个时候的周斯越太敏感,迫切地想向她要一个结果,想从她那里得到一点安全感。其实苏柏从说的那些话让他一点不动摇肯定是假的,他不可能让他的小姑娘陪他一起吃苦,面对失败的后果。 李锦荟告诉周斯越当年和丁羡一起去上香时的事,那时的周斯越一定不愿相信丁羡是那种他家出了事就弃他于不顾的人,但他也无法说服自己再相信她一点。他曾眼睁睁地看着丁羡家人在他家出事后来家里退婚,那种心如刀割的感觉近似是要把他最后一点希望都泯灭掉。他不相信那是丁羡的决定,可他却也无法改变这个结果。 对一年前的周斯越来说,选择离开丁羡离开燕三胡同,和那个他想一辈子在一起的人,那个与她一起成长极其熟悉的地方分开,想必他也在痛苦地挣扎着。 现在的周斯越不知道,再次遇见丁羡,是福是祸。既然忘不了她,那就抓住这次与她相爱的机会。从他再见到她的第一面,他就已经决定再不放手,再不弄丢她。 和周斯越在一起,绝对是丁羡最可遇不可求的事,但她太了解他,她怕这只是他冲动之下的草率决定。丁羡想给自己一些时间,也给他一些时间去思考是否改变两人之间的关系。 大学的周斯越比高中时,成熟稳重了许多,没变得是对丁羡时刻的关怀和宠爱,在周斯越这里,丁羡可以做任意她想做的。不管她愿不愿意在一起,他喜欢她,护着她就是他该做和必须要做的。周斯越知道她在担心什么,他想让她知道,他绝非一时兴起。 他们的爱情从来不是完美的,也不是孔莎迪口中所谓的势均力敌。对于周斯越,丁羡崇拜他依赖他,却不妨碍她的不服输,坚持自我的态度。对于丁羡,周斯越宠她护她,却也不影响他去追梦,寻找真正的自我。 他会为她喷发胶,她会为他剪刘海,爱的卑微又如何,爱的艰难又如何,只要最后能得到对方同等的回应,一切都算不了什么。他们的爱情大概就是看着彼此时,眼底永远满含着那独有的温柔和宠溺。 处理恋人与朋友之间的关系,是个巨大的难题,对丁羡也是。孔莎迪这次看到周斯越,也是气到了,忍不住将这些年对宋子琪积淀已久的感情和不怨一股脑地往他身上倒。本就在临界点的情绪,听到宋子琪在北京的消息更是彻底爆发了出来。周斯越这些年收到的无故恶意多了也就没那么顾忌了,丁羡脾气好,却也是情绪上来说了句重话。孔莎迪也自知是冲动了,主动向周斯越道了歉。但那时候的周斯越哪还有什么心思再在孔莎迪的事情上浪费时间,满心想着的都是眼前拼命护着他的小姑娘。 宋子琪孔莎迪和周斯越丁羡不太一样,他们的爱情掺着心酸含着苦含着泪。孔莎迪要强,在见到宋子琪之前,连她都以为,自己一定会忍不住冲上去打他一顿,质问他为什么走得那么决绝。当真的见到宋子琪的时候,到嘴边的话却只剩下了那一遍遍的“我很想你”。 他们之间的命运就像春天校园里轻轻吹过的两阵微风,纠缠在一起很久,终究一起飞向远方。 周斯越来到清华,定下了他之后所有的计划,里面既然不会再出现丁羡的身影,那么他也没有再安排所谓谈恋爱的时间,或许那时的他真就认为自己此生不会再爱了,或许他还需要很长很长,长到自己都无法预料的时间去尝试忘记记忆里的那个女孩。 岁月啊,请你善待这个少年吧!也让他身后的女孩可以不用再苦苦等待了。 暗恋这种看似隐匿的情愫,谁都不想让任何人知道,至少,她不能知道。但谁又能明白,爱是一样藏不住的东西,它会从你的细枝末节中流露出来。 在别人还忙着吵闹的时候,只有周斯越还顾着去拉丁羡起来;在校园里传遍与他们有关的流言蜚语时,周斯越在乎的只有丁羡的感受;在他受冤枉入了监狱的时候,周斯越只想着让丁羡别担心自己。 “你是无意穿堂风,偏偏引山洪。” 周斯越他不是那种让人一看就觉得特别喜欢的男主,但仔细去回想,慢慢去感受,才会发现真就谁也比不上他。他容易不耐烦,情绪变化快,急躁又易怒,可我无法去否认他的好。 高中时期,他对丁羡就那么几句口头禅,“好说”“客气”“我知道”“傻”,都是那么简单、不超过三个字的话,却总能让我真切的感受到他年少时是那样发着光的。 经常被他的小举动给戳中,明明嘴硬到不行,却总会第一个败下阵来,主动去哄她,给她卷子抄。大学时期,为她做事一句怨言也没有,也从来不邀功,只当那是他本该做的。不管手上拿了多少东西,也不忘腾出一只手去牵她,给她足够的安全感。 一定要珍惜陪你一起长大,一起共患难的人,能一生只爱一个人也是一种幸运。 每一个关于周斯越的小细节,丁羡都记得特别牢。他是她珍藏起来的秘密,遇见他爱上他是她这辈子最幸运的事。丁羡对周斯越的信心从来不是没来由的,他有多努力,她看在眼里,此刻的他,记忆中的他,每个样子的他,她都很爱。 丁羡很相信他,觉得就算出了事,他也会跟她说一声一起解决,至少让她知道。但她忘记了他是个男人,他永远不会将压力放置在她的身上,因为他是周斯越。 其实对于描写周斯越离开的那一年的部分我有诸多感触,却怎么也下不了笔,不知道还能用什么词汇去形容那段极致黑暗的日子。能让周斯越这样一个开朗积极的人变的那样清冷疏离,母亲有了抑郁倾向,父亲重病在床,亲戚避之不及。 不得不说周斯越真跟他父亲周宗棠如一个模子刻出来的一般,善以德报怨。周斯越当初不明白父亲为什么这么做,其实周宗棠也是在教他,要这样做人。周斯越告诉他交了女朋友,周宗棠第一个关心的却是,现在的周斯越能不能照顾好她。 周斯越是周宗棠留给这个世界最好的作品,有责任有担当,甚至比他还要更优秀一点,他认命,而周斯越,不惧命运。 我一直认为在周斯越的人生里,有两个很重要的关键字就是“初心”。还有很多人因为永保着那颗炽热的初心,才免于被这个社会的污秽所沾染,失去属于他的清澈,像刘小锋,像丁羡。 丁羡当然知道她在编程代码计算机上做得是很差的,但她更在意的是周斯越的态度,在叶教授面前,那么凶地骂她,她总归是觉得委屈的,丁羡也没有不顾忌周斯越的想法,看完了他的比赛,听着旁边女孩对他一通称赞,实在忍不了才离开了。周斯越也并没有不在意丁羡的感受,一下场没看到丁羡,整个人急得不行,满脑子只想着找她。 孔莎迪从小便是被大家捧在手心里的小公主,说她有公主病其实也不算,她做事从不娇气,丁羡受人欺负,孔莎迪都会第一个站出来护着她,一副为姐妹干架义不容辞的样子。 同学会上孔莎迪看着身边那一群旧日相熟的面孔,实在有一种这次不说就不知下一次聚齐是何时的感觉,一时没忍住,借着酒劲就把很多人不敢说的,那些虚伪的假面在众人面前狠狠地撕扯下来,大肆地吐露情绪,抒发不满,也为闺蜜打抱不平。直到一个两个接连着离场后,这酒桌上的事才算告一段落。 其实喜欢一个人的方式可以孑然不同,不管是“毫不掩饰”还是“遮遮掩掩”都有它自己的意味。 而苏柏从的到来似乎又打破了些什么,他带周斯越去饭局,遇见的那人叫赵震海,曾经在周斯越小时候来过周家和周宗棠一起喝酒,如今他已经顶替了周宗棠,成为新任的城建局局长,苏柏从无非就是想用他爸的例子来打击他一下。叶教授也同样知道,所以他一来便有意赶周斯越离开,却也耐不住苏柏从的刻意为之。 当周斯越看到来人时,就对苏柏从的目的猜到了七八分。赵震海本就不是什么好人,当年让周宗棠替他背了黑锅后,硬生生将他们一家赶去了南方。也是看不惯那人,忍不住讽刺他了两句,说他是什么都不做,就等着国家发钱的败类,比群众多拿钱,仗势欺人的渣滓。那人也是喝醺了愣是没听出来。 少年时期遇见的人,爱着的你,都是打开我沉封记忆的钥匙。 周斯越一直以来执着的梦想就是他的小机器人,他将对丁羡的情意寄之于小四月,而站在赛场上代表他而战的小机器人所寄托的就是他对于这个梦想的满腔热血。他理智成熟知世事,却也始终对未来充满着幻想。 很多人都觉得,爱情就像跷跷板一样,得两头的人相互靠近才能拥抱在一起。但在丁羡这里就不同,她愿意狂奔向周斯越,就算之后要和他一起下坠,她也想紧拥着他一起。 可能会认为这个时候的丁羡太傻,也不理解周斯越的行为,只希望他能多陪陪自己。其实是周斯越将她保护得太好,他不忍让她掺和进来,为他担忧。在丁羡心里,周斯越就是那个无所不能的大英雄,没有什么能难倒他。周斯越在外遇到难题,心情不爽,也还是可以回来,丁羡会一直在那里等他陪他。有她在,再难的问题他也能迎刃而解。 叶婉娴知道丁羡的男朋友是周斯越,心里多少有点别扭,当初是她看着周家没落了,硬要跟他家退婚,生生有种落井下石的感觉。周斯越知道叶婉娴是不认可现在的自己的,但他总不能容忍着叶婉娴给丁羡介绍对象安排相亲也不说些什么。进门前丁羡就很担心叶婉娴会说些让周斯越下不来台的话,但她怎么也没想到周斯越会主动妥协向叶婉娴表决心。 丁羡不忍心看到这样的他,她不需要周斯越为她做什么,更不想他为了她放下骄傲,为了她去改变自己,那就不是周斯越了。周斯越是个不常表达感情的人,丁羡有时候也会抱怨他很少吃醋,但她比谁都清楚他有多爱她。 丁父少有发脾气的时候,却为了周斯越跟叶婉娴大吼大叫;平时一直被宠着的丁俊聪,懂事了不少,却能因为周斯越主动跟丁羡道歉。 在丁羡眼里,周斯越是一个在哪儿都可以发光的男人。 李锦荟从小没吃过什么苦,不识这世态炎凉,人心不古,现在面对着即将离去的周宗棠,愣是什么话都说不出来只顾着哭了。周斯越心里也在抗拒着这个事实,不知道该怎么安慰此时已经哭得声嘶力竭的母亲。这个世界为何就独独对他们残忍,为何一切都在好转却还要将他的父亲夺走。他又何尝不在痛斥着命运的不公,可惜也是真的无能为力。 周斯越想带周宗棠回北京落叶归根,却还是被拒绝了。周宗棠不想让父母担心,也不想拖累儿子,明明他的时间已濒临结束,心中却还是在念着身边的妻子。 周斯越和叶教授去非洲的那一个月里,丁羡只要见到与他相似的身影就会想起他,可每次看久了,她都会发现,周斯越是多么独一无二的存在,在她心里,谁都不及他。 周斯越聪明正直有本事,是不可多得的人才,高中有杨为涛护着,到了大学,更是深得叶教授叶徐林的喜爱。叶徐林和周宗棠是多年的好友,对周斯越也是真心的疼爱有加。那一年周斯越心系丁羡怎么也不肯走,走了就不再回来。叶徐林劝他护他教导他,之后给周宗棠请护工的钱也帮他担,周斯越出了事,他放低姿态苦苦求着他的那位老友出面救周斯越。 此生,周斯越能够得到这几位导师的赏识和倾力相助是何其幸运的一件事。 再次见到李锦荟和周宗棠,她才算明白周斯越为何会生得那样好。李锦荟是丁羡见过这个世界上最温柔的女人,就算发生过那样的事也不曾真的怪到她头上,周斯越乐观豁达的性格和那股子对世界善良的态度跟她是如出一辙。周宗棠将那传家的镯子给了丁羡,周斯越有担当有气度,和周宗棠是一模一样。就是这样两个人,才创造出了这全世界最好的周斯越。 在周宗棠离世之际,丁羡代替周斯越守在他身边,不知他也是否感到了一丝欣慰,他的儿子很优秀,更有一个很爱很爱他的人会陪着他走过之后那段不算长也不算短的路。 看着周宗棠对李锦荟说的那段话,我就仿佛能看到百年之后,周斯越也会是这般交待丁羡。他们曾经也如同丁羡周斯越那般爱过,走之前,周宗棠最放不下的就是李锦荟。他自责这辈子让她过了苦日子,下辈子他还会在那里等她,若她还愿意嫁,他一定还会娶她,再不分开。 好想让他知道,他儿子把李锦荟照顾得很好,和丁羡在一起也过得很幸福,一切都在往好的方向发展,他什么都不用再担心了。希望他们都没有后悔生下了周斯越,他可能是他们这一生最值得骄傲的作品。 我们终会步入不同的世界,离开那个充溢着快乐和幸福的青春,迈向我们新的人生。我们都不再会是曾经那副小孩模样,经过生活的磨砺,我们都将会慢慢成为命运安排我们变成的样子,继续去前行。 他不再将事情浮于表面,更多的是将它沉于心间。我们终将跨过那扇称之为时光的大门,成为更完整的自己。 听到父亲离世的消息,周斯越第一反应是怀疑,在周斯越心里,他还是那个会躲起来偷偷吃药的金刚人。周斯越内心其实埋怨着父亲,只要在等一会儿,他们就能拨云见日,沉冤得雪,他却再没机会睁开眼看看这一幕了。 他知道父亲已经撑不了多久,急着离开了,所以每次见父亲,周斯越都觉得很害怕,可当这一天真的来临,他还是忍不住地难过。周宗棠将自己随意捡来偷懒的叶子都当作宝贝一样夹在书里,无不是因为他是他最疼爱的儿子。 丁羡本来还气着周斯越的不解风情,得知他已经知道了那个噩耗,又忍不住心疼他。丁羡了解他,遇到些不相关的人和事,他随和也不愿多去在意,但这次是他的父亲周宗棠,她知道他心里会有多难过,她也不愿多去打扰,就让她静静地再陪他会儿吧。 这个世界上,最无法预料的事是你什么时候会喜欢上一个人,最无法想象的事是你会有多爱一个人。 周斯越爱丁羡,入了骨,铭了心,坐着给她当四个小时的靠枕,尽管自己的半边肩膀早就麻木了也不说。她爱了他五年才能那样放肆坚定的跟他说声“我爱你”,却也不知他有多爱她,爱了她多少年。他活得通透,一切的一切都仿佛在他的意料之中,却也耐不住内心使然,让他栽在了丁羡身上。 “原来你这么喜欢我呀。”丁羡本是当一句玩笑话说了,周斯越却很认真地点了头,好像就在告诉她,是的,我真的很喜欢你。看到很多身边点滴小事,也会想起她。她说的每一句话,都会铭记在心。帮她做她想做的每一件事,都是自己应尽的使命。 时间教会我爱,教我去爱你,去爱那个,时光盗不走的爱人。 最后的最后却还是迎来了一个巨大的反转,原来那一切的一切都是王副总所为,制作假视频,贿赂董正飞,诬陷苏柏从。可有错的人即使想悔改,也必须得到他应有的制裁。苏柏从自首了,走之前跟周斯越道歉并坦白了他并非真的想把他拖下水。 苏柏从何尝不是个可怜人,他有心倾慕于丁羡,却只被丁羡当作亲近的长辈。他厌恶这个社会什么都得拿钱说话,却又深谙这个社会隐藏的规则。 苏柏从在丁羡最低落无助的时候遇见了她,在与她的相处中,苏柏从慢慢发现这个女孩和那个被藏匿在灵魂里的自卑的自己很像。她有想法够努力却不停地在被生活所打压。他没上过大学,经常被人所看不起,所以他也一样在期盼着变强,迫切地盼望着得到认可。 商圈就像是一张由欲念编织起来的大网,贪欲越盛,它就把你束缚得越紧,让你怎么都挣不开。苏柏从无疑就是这场战争的牺牲品,但也是他自作自受。他小学就被迫辍学,不知中途是拥有了多少次机遇,付出了多少的努力才得以走到今天这个位置。他却因为自卑从而放纵自己沉沦在这个无底的欲望当中,彻底堕入黑洞,不得善终。 “丁羡,你跟着我,我不会让你受委屈的。” 这从来不是一句简单的情话。这句话在全文中一共出现过两次,一次在丁羡得知周斯越并没有她想象中过得那么好的时候,一次在周斯越向丁羡求婚的时候。我想,这是一句承诺,有关他们一生的承诺。 他曾承诺付之一生,只为护她周全,而他也确确实实做到了。 过去了这么多年,爱了这么多年,始终看到身边的那个人是你,我就很满足。 周斯越,四月,人间四月芳菲尽。他真的就像他的名字那样,和四月的春光一样温暖,如四月的春风一般温柔。他是我见过最明媚的少年,承蒙他的出现,让我念念不忘了这么久。 时光划去了我世界里的很多阳光,但谢谢兔子还是把他带来了。愿我们都能如周斯越那样,趟过世俗的浑水,仍能不沾染那一身世故。 我一直认为这样的人存在已经足够我惦记好多年了。我还没遇上我的那个“周斯越”,但我愿我爱的那个少年,在另一个我们可能不知道的平行世界里前程似锦,平安喜乐。 我对你们的爱早已不言而喻。在经年后,感叹遇见你们,一个惊艳了时光,一个温柔了岁月,都是我命中不可缺少的存在。 “他说,彼方尚有荣光在。” 兔子,我一直在这里,从未离开。

  【为兔子打CALL@角落里的小烟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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