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弃儿汤姆·琼斯的历史(上、下)读后感1000字

2020-05-12 23:54:02 来源:文章吧 阅读:载入中…

弃儿汤姆·琼斯的历史(上、下)读后感1000字

  《弃儿汤姆·琼斯历史(上、下)》是一本由【英]】亨利·菲尔著作,上海译文出版社出版的精装图书,本书定价:158.00,页数:992,特精心网络整理的一些读者读后感希望大家能有帮助

  《弃儿汤姆·琼斯的历史(上、下)》精选点评

  ●英国式的浪漫、大团圆结局,结尾部分竟让我想起唐顿庄园——对每一个人物的命运都务求给出与他们的人品性情身份相称安排世道艰难,却还是要给出人世美好理由啊。

  ●巨匠杰作1/10。可能是手边只有一本书又没其他事可做才会的书吧?读完收获最大的是两页生词。

  ●有种话剧感觉,看到人性的各种摇摆不定。太长了,而且废话好多。为了成就一份伟大的爱情,又要凸显摇摆的人性,作者愣是让文中出现的所有女人都有各种不值得被缺点,然后不断歌颂苏菲亚的优点,以此推动琼斯的忠贞?太极端了,仿佛其他女人都不值得被爱似的,嘴上一直说着最爱,结果不断跟其他女人纠缠,他对苏菲亚到底是爱,还是白月光?2019.03.11

  ●造化可能弄人,命途也许多舛,而厄普顿客栈偏要把这俩副词就此去掉。

  ●故事不错,结局猜不到系列,然而........一个词,啰嗦

  ●终于读完了,现在读这种近千页的大部头,真的需要耐心体力。 菲尔丁一直在重申自己小说真实性历史性独特性,可读过三分之一,熟悉了他的风格大概了解了他这种写作套路后,还是会感觉的阅读疲惫结合毛姆《巨匠与杰作》第二篇章读,更香。

  ●看到了《帕尔马修道院》里男主人公影子以及欧洲工业革命之前的落后(与中国古代文明相比)~~

  ●76万字。fine。

  ●男主没有主角光环加成是假的,菲尔丁真的是个严格的傲娇……苏菲亚这个角色真的是天使了……能够塑造出一个放在现代来看仍然比较完美女性角色,谁能不爱她呢?

  ●难以卒读

  《弃儿汤姆·琼斯的历史(上、下)》读后感(一):除了啰嗦没毛病

  合上厚厚的上下两大本 我问自己如果我是苏菲娅我会愿意嫁给汤姆吗?于是 本我点了点头 超我摇了摇头 [偷笑]

  他是个绅士 彬彬有礼 性情友好 待人温和无所事事 身上绝没有一丝害人之意 人人喜欢他;时光推移 他娶了一位旧情人 有钱寡妇 安心于中年生活的他是个好丈夫 而只要他愿意 工作起来他可以十分勤奋 怀揣写作天赋 喜欢酒 也钟情女人;慷慨大度 欢欣愉快对待生命 充分享受生活:显然 菲尔丁把自己投射到了汤姆身上…

  因为其中的伦常和道德观见仁见智 故而不谈 除此我倒是很认同毛姆的观点 “一位庄重女士在婚前最好读读此书 非常详尽地告知世间万象 许多关于男人这个物种的事 在步入类似境遇前必十分有用”…因为其中的剧情令人如痴如狂 几乎没有时间去异议 而书中的人物又实在太像真实生活里遇见的人了 读完能让你想起若干部肥皂剧的片段集锦 巧妙又狗血得喷你一脸

  不喜之处在于菲尔丁对人的认知过于单薄 :非黑即 这一认知造成的结果便是本来自相矛盾 甚至互相排斥的特征完全可以在一个人身上和谐并存 …当然这也从侧面展现了贵族菲尔丁的世界里美好 善良 真善的单面

  不管舆论对他的评价几何 我挺喜欢他的 不单是文字扑面而来的真挚 更是因为长得太帅了[呲牙]…无论是人物汤姆还是作菲尔丁 我也深信:他所拥有过的幸福时光 比世上的一切王子还要多…

  《弃儿汤姆·琼斯的历史(上、下)》读后感(二):菲尔丁,欧洲文学的集大成者

  后人称菲尔丁为英国现实主义小说的创始人,的确有道理。但我更注意到的是菲尔丁作为一个欧洲文学的集大成者的身份。在这部小说中,在行文过程中引用了大量的前辈的原句以及典故,更重要的是融合了从古希腊神话以来的文学性作品所表现的各种母题,在母题的集合之下有所创造。如疑似恋母乱伦的情节与俄狄浦斯王的经历,如琼斯与其随从的关系是对唐吉诃德与桑丘关系的时代的发展,不管是琼斯行侠仗义的行为还是不昧金钱的操行,在随从看来只不过是愚蠢和固执而已,随从虽然爱钱,现实,但也无比地忠诚于他的主人,并在向善的一面上与琼斯同气相连,即使他身陷牢笼也对他不离不弃,尽管他这种忠诚在一开始只是为了钱和地位。还有流浪汉小说与骑士传奇等等的魅影也可以在小说中略见一斑。当然最为显著的当为是莎士比亚戏剧的影响。 对于小说夹叙夹议的形式(序章发表大篇的议论),可以发现这种形式受到了戏剧文学的影响,在某种程度上是“开场白”的变种,以引起读者对情节和内容的兴趣,与狄德罗在其文论中所强调的戏剧组织原则相一致。除此之外,作者对小说中大量的情节进行了戏剧化处理,如高潮部分改变主人公琼斯命运的“突转和发现”,先是写到琼斯入狱后发现自己可能与母亲有乱伦的性行为,作者却笔锋一转由此牵引出这位疑似母亲的太太来,正是她的坦白,才能让琼斯本是其养父的外甥的身份得以真相大白,只有通过对琼斯高贵身世的确认,才能使其养父(代表公正不阿的权威)和大众对琼斯善良正义者的身份进行认可,从而从根本上改变琼斯的命运。 难能可贵的是,这部小说塑造了苏菲亚这种一种敢爱敢恨敢于反抗父权制压迫的女性形象,尽管她的反抗也是有限度的。她最为动人的地方当如在最后说出,在婚烟大事上,谁也不能强迫我的宣言,即使这个人是自己极其深爱的爱人,她也绝不服从压迫。然而,她也深受贤妻良母的文化定势的制约。 整部小说的精神基调以启蒙理性为主,以公正不阿与人为善的养父为权威的代表,对琼斯身上的弱点进行不断的判断,促使其完善自身,达到作者心中理性的人物。

  《弃儿汤姆·琼斯的历史(上、下)》读后感(三):短评放不下之扯淡

  版权归作者所有,任何形式转载请联系作者。 作者:成浩(来自豆瓣) 来源:https://www.douban.com/doubanapp/dispatch?uri=/review/8866691/ 整体上这本《弃儿汤姆·琼斯的历史》的毛病不少,但这并不妨碍此书存在的意义和价值。 从头到尾读下来只在两处写了评语,而这两处我认为就能表达本书的主题。 第一处在687页琼斯见到了苏菲,祈求苏菲原谅他在厄普顿的风流事。我在旁边写下了“扯淡。” 琼斯向苏菲祈求原谅是琼斯认为苏菲对他的冷漠是因为他在厄普顿做的风流事,可真正让苏菲气愤的是苏菲以为琼斯对自己名誉的的败坏,琼斯这种对自己名誉的不屑一顾对极度爱惜自己名誉的苏菲这的却是是不可原谅的。如果琼斯最后没有解释清楚这误会,故事的结局也许会不同。 这是第一个主题:误会和阴差阳错。 生活中也存在这很多这种误会和阴差阳错,可惜生活中我们没有上帝视角所以察觉不到。琼斯被舅舅赶出来也是因为这种误会和阴差阳错。 这些误会和阴差阳错会让人生转向另一个方向。我们因为这些阴差阳错得到了些,然后在失去些。所思考的是我们怎样让所有的误会都得到澄清?怎样抓住这些阴差阳错让他把生活带到好的方向。 希望能如此。 第二处在688页琼斯向苏菲表白他的忠心和对自己的鄙视以及对沃尔特太太的只是逢场作戏。我记下了“真他娘的能扯。” 我相信琼斯在表白的时候所说的都是发自肺腑,而且不会去质疑琼斯对苏菲的爱,不过琼斯在表示要悔改之后好像并没有收敛一点。 虽然在结局时琼斯发誓会悔改,而且好像做到了,可我还是对琼斯的誓言表示怀疑。谁能保证琼斯以后会不会忘记自己的誓言?如果苏菲不在琼斯的身旁,琼斯面对诱惑的态度会怎样? 当然,琼斯作为故事的主角确实有着很多的优秀品德:忠诚、勇敢、豪爽还有、、和极度的善良宽厚。 但缺点也有很多:任性、轻率、还有风流成性和对欲望的放纵。整个故事里琼斯和出场的女角色们很多都有一段风流事,我们不能因为琼斯的优点而觉得缺点无可厚非,对爱情的忠诚和稳重必须是要有的。我们从琼斯的身上可以看出人的的矛盾和不同。 这是第二个主题。 人之所以为人就是多了一些人性,而人性从来就不是一个面,或者说人性是分层次的,每层都不同。比如说他就像是一个魔方,你所看到的只是你能看到的那一面。当魔方开始转动之后另外几面开始展现,也就是人到不同的环境下所应对方式的不同露出了人性的另一面。 最后,故事的结局很美满,希望生活也能如此。

  《弃儿汤姆·琼斯的历史(上、下)》读后感(四):西方文学最早的集跌宕起伏情节为一体的名著

  比《坎特伯雷故事》晚350多年,比随后的莎士比亚晚了约150年,然而比狄更斯、萨克雷的著作早约一百年,有了各国历史背景的我越来越看重文学经典所处的历史阶段,师承谁或者借鉴谁,然后又成为谁的先驱或导师。1740年代已经不算是非常久远的年代,然而若将其与同时期的《红楼梦》抑或更早的明清经典小说相比,还是显得单薄。

  故事性偏强,故事里套故事,很像狄更斯的《皮克威克外传》,不过相较之下现在看来老套的跌宕起伏悬疑紧张在这部经典中可谓集大成。考虑到系1750年前的著作,从当时的角度来看这一切都不能算是“老”掉牙:远方富有的亲戚、青年恋人私奔、跨阶级的恋爱受到封建家长的坚决抵制、流浪途中的遭遇、赶路的艰辛、歇脚客栈的种种、遭遇当兵的、浪子尚未回头前的风流(从农妇到贵妇)、纯粹为了穿插作者构思的吉普赛奇遇和林中独居人的片段以及数不清的强盗、偷窃、打猎、市井。

  本书的一大特点就是每章开头菲尔丁的评述文字,应该算是开先河了。再结合贯穿文中不计其数的短语评论,作者应该是以上帝视角自居了,不仅仅是对于剧中人物,对于当时的读者也是如此,这不免有些over了。虽说用前工业革命时代的标准来看,作者的情节构思及主题立意确实是有划时代的高度,但要知道那时候的大部头书的读者们,也都是非富即贵或者至少中产阶级多数,可不是地摊文学或街头小报的那种受众面,作者还能有如此自信扮演“上帝视角”一直说教该有多大的魄力。此外菲尔丁应该算是莎士比亚的忠实粉丝,文中所引皆出自莎翁作品典故,超过了第二位的圣经典故和第三位的古希腊罗马经典时期。不过想想也合情合理,1750年以前的普遍认同且有超高知名度的英文作家,撇开莎翁能有几位?相比之下19世纪以后的作家则要幸福得多,引经据典的资源愈加丰富。

  在那个前工业文明时期,这种大部头书更多为了满足中上层人民的精神愉悦和休闲需要,因此所有精彩纷呈的情节汇总在一起,要考虑到掏钱的读者有足够的玩味,我也就对故事本身不多加评述了。就说下整体印象吧,那就是浓烈的乡村风,主要场景和人物均来自于英国乡村,不过话说回来,大规模工业革命前,就算是伦敦又如何呢。其次就是资产阶级对贵族和朝廷的仇恨,从贝拉斯顿这位乡绅的口中表达了是他们吸干了我们和这个国家,这再次隐约透露出英国资产阶级率全球之先对自己这个阶级整体进行利益捍卫并产生一股无可撼动的政治力量,为何中国几次资本主义萌芽时期那些茶叶、丝绸、矿业等业主都给人感觉是朝廷政府赏我口饭吃,时刻如履薄冰,好像这些财富不是自己创造的,是当政给你的,自己给自己定位矮三分呢?

  几个鲜明人物也是不得不单独提到。奥尔华绥先生这个标准正派善良的英国老绅士,总仿佛是混乱现实里的一盏明灯,一股兼具威严和慈祥的正义力量,不同于索菲亚的那种出淤泥而不染的莲花形象,索菲亚的干净只是保持自我的本色,而奥尔华绥绅士是能够将正义扩散并付诸实施的人,更加难能可贵。而汤姆琼斯本人,尽管种种离奇遭遇明显是“小说式”的,但就其人性和行为特征来说真是再真实不过了,隔空两百多年远在中国的我读起来依然觉得很是如此,可见经典著作穿透时空的魔力。一边怀着对索菲亚的炽热圣洁的爱,一边在客栈和某夫人眉来眼去,前一刻还因为索菲亚而伤心,后一刻就能手握酒瓶和农家姑娘野合,真的是入木三分。作者反复强调自己取材于真实的自然和生活,如果为了讨好某种读者口味,大可以把汤姆琼斯描绘成“为伊消得人憔悴,弱水三千,我只取一瓢,纵使其他千百女子与我何干”的琼瑶式男主人公,这样一来或许能赚取女性粉丝的眼泪和钱囊甚至红极一时,但终究无法成为经典之作。懂得感恩、竭尽全力帮助困难的人、见义勇为、容易冲动、风流成性都是汤姆的标签,然而这个时代未免对小姐们太过苛刻(底层劳动人民的妇女那方面其实还是相对随意些的),感觉嫁人前要是失去贞操简直是灭顶之灾,而男人们只要浪子回头一句“我收心改正”就可万事大吉。这点还是开明现代的社会风气好,随你男人怎么风流,女性也拥有婚前性行为的正当权利以及自由离婚再婚的权利,女性也可以说“老娘玩腻了,睡了那么多男人还是收心嫁个好老公过安稳日子”,性别平等是如此可贵。

  1963年电影版的汤姆更是入木三分,那种潇洒的气质、正气的小年轻、面对各种女人的油腔滑调和暧昧风流居然能让演员完美地诠释在荧幕前,而索菲亚的演员选择丝毫不亚于汤姆,那种在乡村原始环境中培养出来的大家闺秀,那种纯洁的美多么让人赏心悦目,然而其为了爱而出逃面对风流汤姆的那种内心矛盾也让这位女演员给演活了。后来一查才发现失敬了,此片系该年度奥斯卡最佳电影,意外的收获!不过略难想象半个多世纪前的主流好莱坞就会接纳这样一部“玩世不恭”的影片。

  小说的结尾终究无法避免高度的局限性,当然也不排除作者为了讨好读者,无非是汤姆的真实身份发生了改变,从私生子变成了大乡绅的亲外甥和继承人,若非这一角色转换,所有的症结丝毫得不到缓解,作者通过这种取巧转瞬之间皆大欢喜结局,也属无奈。如果追问其避重就轻,如果就是私生子怎么了,就不能克服一切险阻抱得美人归吗,这对于1740年代来说,就有点把天聊死的感觉。

  《弃儿汤姆·琼斯的历史(上、下)》读后感(五):英国文学:亨利·菲尔丁《弃儿汤姆·琼斯的历史》

  

一、作者简介

亨利·菲尔丁(1707-1754),英国小说家、戏剧家,和丹尼尔·笛福、塞缪尔·理查逊并称为英国现代小说的三大奠基人。

  出生于英国萨默塞特郡的一个乡绅家庭。13岁就读于伊顿公学,21岁前往荷兰莱顿大学学习。一年半后,因父亲无力资助,回到伦敦谋生,进行戏剧创作。后因创作的政治讽刺剧得罪了首相,大批剧院被关闭,菲尔丁无奈终止戏剧创作,改学法律,同时进行小说创作。

  小说作品有《约瑟夫·安德鲁传》(1742)、《大伟人乔纳森.菲尔德传》(1743)、《弃儿汤姆·琼斯的历史》(1749)、《艾米莉亚》(1751)。

二、《弃儿汤姆·琼斯的历史》内容简介

  善良慷慨的乡绅奥尔华绥和妹妹白丽洁生活在自家庄园里。一天深夜,奥尔华绥外出归来后,发现自己床上躺着一个男婴,奥尔华绥收养了他。不久管家婆用她特殊的方式“查明”了弃婴的生父生母:私塾先生巴特里奇和琼斯姑娘。奥尔华绥赶走了他们,并给弃婴起名为汤姆·琼斯。

  不久,白丽洁小姐和布利非上尉结了婚,并生下一个儿子小布利非。从此,两个孩子一起成长起来。虽然奥尔华绥给了两个孩子同样的待遇,白丽洁甚至喜欢琼斯甚于自己的儿子,但管家婆和两位家庭教师仍然对汤姆·琼斯充满歧视,认为他生下来是注定上绞架的。两个孩子性格迥异,汤姆·琼斯活泼、坦率、对别人充满同情,而小布利非则循规蹈矩、老于世故。

  奥尔华绥有个邻居——粗鲁的乡绅魏斯顿先生,他有个女儿苏菲亚。苏菲亚从小和琼斯、布利非一起长大,但她喜欢琼斯,讨厌布利非。

  琼斯导致猎场看守的女儿毛丽怀了孕,受到奥尔华绥的切责。但有一次,琼斯瞒着奥尔华绥,和毛丽偷偷幽会,被布利非和家庭教师看到,双方大打出手。这次战斗被出外散步的魏斯顿一家人看到并制止。苏菲亚看到琼斯受伤,吓得昏了过去。而苏菲亚的姑姑魏斯顿小姐则误以为苏菲亚是为布利非担心,于是劝魏斯顿先生向奥尔华绥和布利非提亲。等到布利非要来向苏菲亚求婚之前,魏斯顿兄妹俩才知道了苏菲亚爱的是私生子琼斯。他们坚决不同意,逼着苏菲亚答应布利非的求婚。

  布利非得知苏菲亚爱的是琼斯,就在奥尔华绥面前诬陷琼斯趁着奥尔华绥生病时胡作非为。奥尔华绥大怒,将琼斯赶了出去。

  走投无路的琼斯打算去参军。路上,他遇到一位理发匠,原来就是被人们误认为他生父的巴特里奇。巴特里奇向琼斯解释了自己不是琼斯的生父,并说愿意跟随着琼斯,于是两人结伴而行。

  琼斯在路上搭救了一位沃特尔太太。当天晚上,当琼斯和沃特尔太太在旅馆里同床而眠时,从家里逃出来的苏菲亚也来到了这个旅店。她意外得知琼斯也在这里,并正和一位太太在一起。苏菲亚既生气又失望,把暖手筒放在琼斯的空床上,然后离去。琼斯看到暖手筒,得知苏菲亚来过,对自己的放荡非常懊悔。正在这时,魏斯顿先生追赶女儿也来到了这个旅馆,他见到琼斯后大吵一顿,随后双方各自出发去寻找苏菲亚。

  苏菲亚在路上遇到堂姐——遇人不淑的费兹帕特利太太,于是两人结伴到了伦敦。苏菲亚找到一位亲戚贝拉斯顿夫人,并在她家里住了下来。

  琼斯也到了伦敦,他找到了苏菲亚的堂姐,询问苏菲亚的去处。但费兹帕特利太太没有告诉他,也没有把琼斯到了伦敦的消息告诉苏菲亚,只告诉了贝拉斯顿夫人。贝拉斯顿夫人见到了琼斯,被他的英俊折服,不断资助他。琼斯为了报答贝拉斯顿夫人的恩情,甘愿做她的情人。

  一天,琼斯被贝拉斯顿夫人叫到府上幽会,但意外遇到了在此居住的苏菲亚。贝拉斯顿夫人担心苏菲亚会成为自己和琼斯的“爱情”之间的妨碍,于是极力怂恿一位爱慕苏菲亚的贵族强奸苏菲亚。幸亏维斯顿先生及时赶到,苏菲亚才没有失去贞操。魏斯顿写信给奥尔华绥和布利非,让他们到伦敦来,打算强令苏菲亚和布利非结婚。

  费兹帕特利先生追赶妻子来到伦敦,他误以为琼斯和费兹帕特利太太有私情,于是和琼斯决斗,被琼斯用剑刺成重伤。琼斯被抓进监狱。布利非派人收买目击者,让他们证明是琼斯先动的手,打算把琼斯置于死地。然而,费兹帕特利先生被抢救过来,也知道自己误会了琼斯,于是向法庭作证,证明了琼斯的无辜。

  奥尔华绥先生来到伦敦后,从旅店老板娘那里得知了琼斯助人为乐的事。沃特尔太太——她是当年被误认为是琼斯生母的琼斯小姐——找到奥尔华绥,说明了琼斯其实是白丽洁的儿子,布利非的同母哥哥,奥尔华绥的外甥。同时,布利非收买目击者的阴谋和他当初诬陷琼斯的事都暴露了,奥尔华绥将他赶了出去,并修改遗嘱,将主要遗产留给琼斯。

  琼斯就自己的放荡行为向苏菲亚认错,求得了原谅,二人结了婚。

三、读后感

  菲尔丁在书中说:“倘若你喜欢十全十美的人物,那么时下有的是可以满足你这种嗜好的作品;然而我们涉世以来从未遇到过那样的人,我们也就不想在本书里去写他。”

  因此,菲尔丁在塑造人物的品德时非常吝啬,放荡的上流人和为利益失去道德的下层人,构成了这部书的人物图。身为上流人的魏斯顿小姐和贝拉斯顿夫人仗着有钱,蓄养年轻的情人,而在人前却装得端庄不容侵犯。身为下层人的猎场看守背叛了和琼斯的友情,捡了他的钱不肯承认,旅店老板们为了自己的利益打听客人的私生活,苏菲亚的女仆因为换了主人,就毫无心理负担地做起了有损苏菲亚的勾当。

  即使主人公汤姆·琼斯,作者也无意把他塑造成完人。琼斯和布利非的区别是,前者缺点是轻率、放荡,后者缺点是奸诈邪恶。作者认为放荡的罪过比奸诈轻,所以最后奥尔华绥先生原谅了放荡的,赶走了奸诈的。

  奥尔华绥教导琼斯说:“由于轻举妄动而形成的过失和纯然出于奸诈邪恶的勾当之间是有很大区别的。前者也许更容易毁灭一个人,然而倘若他能改正的话,他最终就会被完全挽救过来;尽管世人不能立即对他谅解,到一定的时候是会谅解他的。在回顾自己所避免的覆辙时,他还一定会感到一些快慰。可是,孩子,奸诈邪恶的勾当一旦被揭发出来,那是不可救药的,它留下的污点,不管过多久也洗刷不掉。”

  不过,书中也有少数近乎完美的人,如奥尔华绥先生、苏菲亚、伦敦旅店的老板娘和她一家人。

  书中的奥尔华绥先生是以菲尔丁的保护人乔治·李特顿先生为原型的。在当时,文人生活毫无保障,不得已就在经济上依附一些显贵豪富,或充他们的幕僚食客,并尊之为保护人。书中的奥尔华绥先生不仅慷慨慈悲,还很理性、公平,其实是菲尔丁借角色颂扬他的保护人。

  在写到苏菲亚时,作者毫不吝啬溢美之词。他通过人物的口,赞美苏菲亚待人和蔼、宛如天使。

  伦敦旅店的老板娘密勒太太是一个正直严肃、知恩图报、同时很有人情味的人,她不仅自己作风正派,连房客的不检点行为都不能容忍。作者把她安排在书中,很可能是反衬上流社会的那些太太们。

四、知识点

1、私生子的地位

  英国的私生子不像婚内儿女那样有财产方面的保障。直到十九世纪中叶,英国法律还明文规定私生子既不能继承产业,也无权立遗嘱,甚至不能采用其生父的姓。教规里规定,私生子一概不得担任圣职。这些法律及宗教上的歧视待遇是终身的,即使孩子的父母补行婚礼,也不得改变。

  本书中,主人公汤姆·琼斯因为他的私生子身份,在家里受到家庭教师和管家的歧视。当苏菲亚和他相爱时,魏斯顿先生也因为他的私生子身份坚决不同意。当琼斯在外住店时,店主人起先把他当做上等人看待,等到得知了他的私生子身份后,态度随即也来了个大转弯。

2、战争背景

  本书的故事发生在1746年前后,当时的英国国王为汉诺威王朝的乔治二世,辉格党掌权。

  英国斯图亚特王朝最后一任国王——安妮女王去世之后,汉诺威王朝的第一任国王乔治一世即位。乔治一世是德国人,他的母亲索菲亚是斯图亚特王室的直系后裔,他是根据1701年的“王位继承法”继任英格兰国王的。

  但当时国内还有斯图亚特王室的后裔觊觎王位。安妮女王的弟弟詹姆斯·爱德华就曾自封为英王詹姆斯三世。他的儿子“小王子查理”于1745年,在罗马教皇和法国的支持下,侵入英国,试图复辟斯图尔特王朝。但他们家族信仰的是天主教,因此得不到国内人民的支持,最终失败。

  书中的叛党指的就是“小王子查理”率领的军队。许多人物对话中,有关于支持哪一方的讨论。

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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