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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都需要一个地坛 | 写作100天

2020-07-30 19:46:53 作者:趁早星人 来源:趁早SHAPEYOURLIFE 阅读:载入中…

我们都需要一个地坛 | 写作100天

  大姐曾在微博上说,“是初写下的字,依然在照耀我们自己,走过这么多年。”

  在和潇洒写作100天中,趁早星人们文字方式交汇精神世界,在每个暗夜照耀自己,也互相照耀。

  本周为大家选取的优秀投稿,一起来吧!

  01

  地坛,我们的精神家园

  训练5营 Faith

  启蒙我换个角度看世界的,是史铁生的《我与地坛》。

  每次一翻开,悠远浑厚纯朴之气扑面而来。这本书充满挣扎后的平静沉淀后的深邃,充满对世间苦难万事万物深沉感恩语言矫饰布局刻意,却字字扎实地落到里去。

  我们都渴望晴空朗日、水静风平,可万一上帝重重地关上了门,只愿我们有勇气智慧去推开那一扇同样准备好的窗,清醒地认命,并找到另一种可能性永远放弃

  “上帝为锤炼生命,将布设下一个残酷谜语。因为这园子,我常感恩于自己的命运。”

  在最狂妄的二十岁上忽地残废了双脚,这是命运跟史铁生开的玩笑。对一个失魂落魄,甚至绝望透顶的青年人来说,找不到工作,找不到去路,一天下午无意中闯入地坛,像是找到上帝把门关上留的一扇窗,像是找到逃避一个世界的另一个世界,像是找到可以抓住的唯一稻草

  他说:“在人口密集的城市里,有这样一个宁静去处,像是上帝的苦心安排。”

  十五年,他总是到地坛去,去老树下或荒草边或墙旁,去默坐,去呆想,去推开耳边的嘈杂与远处的喧嚣,理一理纷乱思绪,去窥看自己的心魂。在满园弥漫的沉静光芒中,他托着失去健美躯体得到一个了悟人生意义灵魂

  “这园中不单是处处都有过我的车辙,有过我的车辙的地方也都有过母亲脚印。”

  母爱总是比想象的更厚更深,儿子不幸在母亲那里总是要加倍的。她理解儿子的苦闷,看着他摇车拐出小院,来找他又不让他发现,只要见着他好好的就悄悄转身回去。

  在那些空落的天后的黑夜,在那些不的黑夜后的白天,她心神不定坐卧难宁,兼着痛苦惊恐与一个母亲最低限度祈求,在看不见的地方偷偷听着他的动静,而全然顾不上自己岌岌可危病痛

  史铁生专心致志地想过死,想过不负责任地放弃,但是最终他没有。他没有选择逃避的道路,他要在轮椅上撞开一条路,尊重母亲给予他的只此一次的生命。

  “寂静的墙和寂静的我之间,野花膨胀着花蕾,不尽的路途在不尽的墙间延展,有很多事慢慢对它谈,随手记下谓之写作。”

  命定的局限尽可永在,不屈的挑战却不可须臾或缺。有绝境就有救赎,人活着的每一天都不该白活。

  史铁生用纸笔报刊碰撞开了一条路,条条绝路之后的一条路。他中了魔似的人山人海里寻找小说,慢慢地有了活的兴致和价值感。他说,写作之终于的寻求,即灵魂最初的眺望。

  回想最初写小说的动机,很大部分是为了让母亲骄傲。可惜小说发表与获奖的每一个光彩时刻,母亲都看不到了,她克服了太多的挣扎,承担了太重的苦难,却等不到儿子的报答,看不到儿子活得好好的,并赢得了敬重。

  “生命的意义就在于你能创造这过程的美好与精彩,生命的价值就在于你能够镇静而又激动地欣赏这过程的美丽与悲壮。”

  感触太多无从说起,讲个故事吧。

  高二下学期我有过一次车祸,左脚踝粉碎性骨折。那时的我竟然一点也不怕痛,只怕哪怕一丁点的残。我想过无数次若是命运带给我残疾,我倒不如自我了断。

  危卧病榻,难有无神论者。我夜夜祈祷,只求健全。白天我不敢坦露软弱,因为每次我望向母亲,她眼里都是通红。医生告诉我们没问题的,可事到临头,每一次风吹草动都草木皆兵。

  打了几颗螺丝钉,和几个月的石膏,出院后的每天,父亲背我去教室,母亲送饭兼扶我去厕所,好几次我看到搁在座位旁边小板凳上的我的腿,不禁有“都这样了我还在这里干嘛呀”的念头,但每次看见母亲在我面前说笑而后背过头去偷偷抹眼泪,父亲挺拔的背脊开始微驼却给我全然的信心与鼓励的时候,我就一个念想:我要好起来,为了父母。

  后来当然是好了,螺丝钉拔出来了,骨头长好,肌肉恢复,又可以活蹦跳了,还一路跳进了大学,浅浅的一条疤,不说谁也注意不到。

  后来每次我遇到挫折拔不出脚、找不到路的时候,我都不怕了。父亲用他的背,母亲用她的手,他们用全部的爱将我托起的一片天空,是不会再轻易塌下去了。我会身心健康,让他们欣慰与心安

  “但是太阳,它每时每刻都是夕阳也都是旭日。当它熄灭着走下山去收尽苍凉残照之际,正是它在另一面燃烧着爬山山巅布散烈烈朝晖之时。那一天,我也将沉静着走下山去,扶着我的拐杖。有一天,在某一处山洼里,势必会跑上来一个欢蹦的孩子,抱着他的玩具。

  宇宙以其不息的欲望将一个歌舞炼为永恒。”

  世界太浮夸。我们用财富、权利、无尽的欲望、别人的眼光给自己织了张厚厚的网,挤破了头、鼓红了眼地急着去追去要,却常常忘了,我们丢下了什么。

  社会太复杂。攀炎附势者有之,自暴自弃者有之,为蝇头小利搞得身败名裂者有之,我们希望后失望、试炼后叹息,却常常忘了,生活可以很温暖,幸福可以很简单。

  参差多态是幸福的本源。

  无论上帝安排了什么,无论路途坦顺或折远,忠于内心、永不放弃,去体验,去磨砺,去自省,去实现真正的人生价值,才不算辜负生命的美意,才不会等到失去才顿悟该珍惜,才悔恨来不及。

  我们都需要一个地坛。

  02

  我也曾是养狗的小孩

  写作2营 番茄GoGo

  

  每次孩子可怜巴巴地说:“妈妈,我好想有一个自己的宠物”时,我内心能接受的是一条一周只需投喂两粒饲料而且不会掉毛的鱼,因为实在无法接受小狗小猫肆无忌惮往被窝钻,更不想在换毛季节除了捡自己头发还要去寻它们的细毛。

  但是,我也曾养过狗,两只,都叫“丑丑”。

  第一个丑丑是我小学时养的——五姑姑给我的礼物,当箱子被打开,一个浅咖色斑点的小毛球就从里面滚了出来,还未站定,就急急地迈脚要走,果然一扭摔倒了,我赶紧去扶,像摸到了一团温软的肉,这团肉又颤颤起来,扭着屁股往前一步一步居然走稳了,看着它那丑丑的背影,我当即决定了它的名字:丑丑。

  丑丑是只土狗,农村养土狗就一个目的:看。我家老房子是两层,丑丑被拴在一楼屋檐的窗户铁栏上。早上它还未被栓住,所以一看到我背着书包,就开始形影不离地跟着,一直走过小路,到了公路便不能再让它跟了,我便呵斥它回去,它不甘心地一步一回头,恐怕想去我学校看看。

  每每看到我下午放学回家,它便两眼放光,不顾绳子的牵扯,朝我奔过来,那股子蛮劲让我给它解铁扣都有些怕它太兴奋给我来一口。一感觉到自由,这只哈狗像箭一样飞到了院子那一头,突然转头发现我没有跟去,又折回来蹭我腿,见我挪步了,又往外冲,就这样一路跑到屋后小山顶。

  我最喜欢和它一起在山顶看日落,总让我想起:那人,那山,那狗。这急吼吼的狗一般会安静一会,然后就嚷着要去逛山,托他的福,我后来短跑是我们班女生最快的。

  小学的日子在奔跑中结束了,我上了初中,骑自行车走读,于是丑丑每天只能自己去爬山,跑步,依然像一个健美先生。我每天晚上八点多放学,天已经黑了,但是一听到我自行车在坑洼的泥巴路上哐啷哐啷,丑丑便沿着小路来迎我。至今让我捧腹的是那一次:它一边跑一边回头看我,速度飞快,只听砰一声,它撞在了门口的那笼竹子上,我甚至能看到他有些许晕眩,停顿片刻,又奔过来蹭我手寻求安慰。

  每天有它的陪伴,我已经离不开它了。但是,有一天它突然不见了,我和爸爸找了好几天,都没有踪迹,听说附近有人在打狗吃,很可能在它独自爬山的时候被活捉了去,它总是经不起食物的诱惑!

  我难过了很久,比我养的兔子被小偷偷走那刻还要难过十倍。我家再也没有养过狗。

  我是在大学遇到的第二个丑丑,那时候和男朋友住的地方刚好有个像个小院子一样的阳台,我们突然想养狗,可能因为童年的我们都很喜欢但是也都失去了最爱的小狗吧,我们学校配套小动医专业有一个动物医院,听说收养了许多流浪犬。我们刚好碰到这只小京巴打好疫苗,听说是全院最听话的,很受同学欢迎,于是我们买了宠物用品,抱回了它。

  第一件事就是给它洗澡,它的毛已经凝固在了一起,我几乎无法忍受它的气味,它一定是被遗弃了很久,听说她已经很老了。在阵阵嚎叫和顽强反抗中我和他终于把它清理干净,闻起来一股洗发水的味道。

  丑丑是只训练有素的狗,从不疯咬东西,也不上床,尿尿都要下楼,平时就在阳台安静地呆着。看它就像一个懂事过头的小孩:它曾受过多少伤,才会如此担心被丢弃,而表现得如此趁人意。所以它很黏人,于是我们几乎走哪就会把它带到哪里。它最喜欢逛学校的农场,我们在水泥道上散步,它便在菜地里撒丫子跑,我们一喊:丑丑!它便回过头奔过来,兴奋得像个小伙子,它也聪明地适应了它的新名字。

  但是我们总有不得已去不能带狗的地方,我们只能悄悄地从阳台门看一眼:嗯,睡着了,然后尽量安静地下楼,还未到一楼,只听得:汪呜汪呜……我们只得硬着头皮回去安慰一番,看它似懂非懂地未再叫,我们又出发,结果还是一阵悲鸣,我们只好忍痛离开,一声声吠叫仿佛扎在了我的心里。

  也是因为它老是扰民,房东下了驱逐令,我们一气之下就搬走了,新去的出租房不带阳台,房主也是不同意养狗,我们当时看着丑丑好无奈,终究连一只狗都保不住,只得再次把它送回了动医院,让它有个地方住,离别的时候它的眼神让人愧疚,我别过头没有再看,却觉得它流了一滴泪在我心底。

  后来,全院照毕业照合影时,我远远地看到第一排的一个女生抱着一只白色京巴,好像丑丑,但我却不敢再出现在它面前,就这样,我又失去了第二只丑丑。

  最后,我也变成了不养狗的大人。

  03

  百香果、青芒和菠萝

  写作9营 雅贼

  有灵气的橙汁

  当时,百香果还没有这么“大街小巷,也没有被椰果冰块簇拥着。

  它就是一个平平凡凡的南方水果,大家也还没有养成购买的习惯。我对于百香果最初的印象是察理王子的王子水果茶,这家奶茶店以外卖接线员独有的口音而流行,“你好这里是擦理王自”。

  王子水果茶配色十分的《小王子》,百香果和绿茶打底甜香中,又夹杂着橘皮带来的微苦麻舌头。瓶身由于过冰包着一层水雾,透过去就是青桔百香果好像还夹带着两块西瓜的模糊色块。

  作为一种南方的特色水果,为了给同学分享,上了大学之后,老爸给我寄百香果的频率仅次于菠萝蜜果干。它耐留,吃着也方便。当带着青色细斑的紫色外皮有些凹凸发皱时,果肉最甜,是下手的最好时机。破开后简单的泡水加些蜂蜜,一搅动,那些金黄的“孔雀羽毛”上下浮动,也很是养眼。

  当然也有空口吃的勇士。

  高中的自习课上,在笔触和纸张的簌簌声中,毫无顾忌的翘起椅子,向百香果开战。

  百香果被随意装袋放在椅子下,A弯下腰拾起一个,流利的对半切,一手叼着不知道从哪里掏出的勺子,轻巧的放进嘴里。我的下巴和脖子都好像在为她捏把气,梗在一起害怕酸到了。

  整个过程十分轻巧随意,流畅得像流水线作业。她并没有专心于此,微微仰起头目视前方,眼神放松,头发梳得干净,顺直黑亮的的马尾和肩背的弧度刚刚好。连夕阳都帮忙,在鼻尖打了个耀眼的亮钩。不说好看的脸庞和练舞多年的艺术生气质,这份在课堂上吃果肆意就让我们带着厚重眼镜低头刷题的孩子十分向往。

  不仅是一种“形式”之美,这样一位“毫无自律或牺牲概念的美丽孩子”,是乏味无趣的高中生活难有的活力。

  像是一只昂头的花枝,百香果是风,摇动的是生命力。就像芳华中萧穗子看着板报,端着饭盒吃西红柿的模样一样,如此的鲜活。

  以至于后来别人问我百香果是什么味道的时候,我都答道“是有灵气的橙汁”。

  礼貌的青芒

  芒果可以说是我最熟悉的水果,在我们大院里,迎宾路上,哪哪都是一排排整齐的芒果树,它的密集程度已然成为了这一片的------“主要农作物”。

  芒果结果有大年小年,我每年都在祈祷台风暴雨来的轻柔一点,不要打掉橙烘烘的花蕊,让夏天能有个好收成。丰收的时候,是整个大院的盛况,宅家的老年人也有了活力,组队用自制的竹钩来摘芒果,一番战斗之后,外婆家的阳台上可以摞上两麻袋。铺平盖上布等熟成,就是一段最甜蜜的等待。

  嫩的脆口,可以切条后拌白糖。糖粒吸收芒果的水分,半化不化,在表面形成一层“糖油”,嚼起来保留着略略的颗粒感。熟的放冰箱冰一下,到不了晚上,下午就分了吃。

  因为是无人护理的芒果树,口感和长相都有些“野生”,个头大核也大,果肉口感没有那么甜腻,有时牙齿也会被纤维给绊倒。虽说算不上完美,但就像过节一样,成为一种夏日的习俗与回忆。

  对比这种黄灿灿的品种,青芒更为优雅与独特。相比一般芒果的软糯,它更为“脆口不流连”,香气也更清新。

  我每次买青芒,总是“上当受骗”,翠绿的外皮,略硬色手感,很难同生的区分开来。

  我第一次吃青芒,是别人送我的。

  说是书友,更像是介于“同学”与"朋友”间,互相不尴尬也不亲昵。怎么形容他呢,他是一种“事迹与里程碑”一样的存在。

  他的库存丰富,买书的品味也很好,找他借书,总能淘到很多好的。在大多数人只看作文素材知音漫客和看天下的“娱乐”氛围中,默默“阅读”有些高傲与出挑。

  作为一个借书界的活菩萨,他的“藏书”也经常惹得人们争相抢阅,“《深夜食堂》第三本现在在谁手里啊?”“你快点看!下一个是我,记得把书给我哦”,在班级里流传广泛。

  在闹哄哄的南方班级里,他一眼看上去,就像一个学术型人才。我们是啃大部头的同好,所以也算半个战友。他或许是基于由衷热爱,我的目的就单纯的多,我很挑剔并且有些执着。

  大部头更能爬上我的鄙视链。对于艰深的东西,我好像天生就有一种义务,仿佛有kpl要完成,一定要克服它。日常的乏力与情感,以及适度的想象,更是我的软肋与渡口,也是我很爱伊恩的原因。我就这样成为了一个“软硬通吃”的人。

  我们之间的书籍交流,就像是一种贸易往来上的常客,只需要提前预约一声就好。

  书籍交换真的可以做到“倾囊相助”吗,我可能常常做不到。

  对于阅读,我更多的把它看做一种塑造独特气质的方式?或是专属于我的一间小屋,是我自得其乐的地方。于是,分享就更像是一种袒露,一种淡化,有些书成为了我的专藏与禁忌。

  有些书的分享很容易给人越界的感觉,但是我们在这样的壁垒间,曾经有一条这样的隧道。“所以,如果说文明有什么好,那就是它帮助我们忘记自己的肉体,然后时光就在我们不知不觉中快乐地流逝。

  我们算不上男子汉,女人也算不上女人。我们不过是理性的暂时现象,是机械和精神的试验品罢了。”这句话出自《查泰莱夫人的情人》,在他借给我的时候,这本书的“颜色”并没有让我怀疑其间动机的纯粹性。一些礼貌范围外的描写,反而打破了一种“恭敬”,让书籍交换的范围也越来越宽广。

  我们并不熟悉,也没有特别具体的交流阅读感受,所以回想起来总我有种君子之交淡如水的感觉,是以后见到,也要抱拳致敬一下的关系。

  那天下午,我吃了他给我的青芒。

  和他一样,青芒总是给人礼貌的感觉,口感甜味都是利落的,香气也是收敛的。

  路边的菠萝

  贵高路口,总是有卖菠萝的小摊贩,再往里走一走,是叫做“金福蝶”的面包店。

  我和老爸都很爱吃那里的红豆吐司,没有切片用手撕开就能看到里面堆叠的蜜红豆。周日中午放课后,买一袋回家成为了一种习惯,就当是一周努力学习的奖励。再搭上四路公交车,享受仅仅一个下午的假期。

  她不总是与我同行,因为家不在市区里,回去需要转车耗时长,所以偶尔才能见到她。她有一个独特的名字。我有时觉得她的名字不配她,但有时又觉得这个看上去有些“土气”生发着一些她独有的气质。

  相比一些怯懦的乡下孩子,她大方并坦然,说话流畅处事泰然,头发梳着光洁的马尾辫,偏棕色的发质和淡红的雀斑搭上温柔的眼神,仿佛冲破了衣服的朴素,散发着一种“温室”的气质。和她交谈,总是聆听并适当给予反馈,像一位优雅的语文老师,“一种令人眷恋的亲昵的微笑,仿佛时隔好久从某个抽屉深处掏出来的”。

  自洽,这个我好几年以后才明白的词语,后知后觉才发现宝贵的存在于她的身上。

  我们一起走过贵高路口,在那个卖菠萝的小摊贩那停了下来,她说要给爱吃的弟弟稍个回去。不同于常见的重男轻女的苦情戏码,我能从她的举动中看到一种和谐的家庭氛围,互相友爱的姐弟俩,时常给予并明示的爱与踏实感。

  初听她的名字,可能会疑惑或者发笑,不同于琴、秀、雅等的滥用,而是过分接地气的“土梅”。可以从衣着上看出她并不是那么富裕,但是熟知后,我便对这两个字产生了无比的敬意。这两个字正好表现了她身上的独立与自信,一种带着无限的可能性,不愿意被定义的气质。

  她坚韧而不失温柔,高一的时候学校组织徒步去郊区的青牛谷,往返二十几公里,就是一场对于意志的拉练。出发时我和她一起走,匀速又大步,一直保持在队伍的前头,也不忘和其他同学一起说笑。穿过小区,逛过田地,走过火车桥底,迈向深山的途中。她能敏锐的察觉我的士气,稍有低落,就又调动起来。

  一时有兴头走得快,或是感觉太累哭爹喊娘都情有可原。想起来很惊讶,她总是保持适度的昂扬,享受这种消耗,又不给人以压迫的感觉。是我看过的最“好看”的努力的样子。虽然最后晚上回来的时候,脚上起了水泡,一步一步的挪上楼梯。我还是时常会想起她的安慰与鼓励,小声的,突突的,融融的,让河水破了冰。

  春天正在降临,所以并不觉得冬意寒冷。

  再后来的后来,翻书的时候,“像树木似得成熟,不勉强挤它的汁液,满怀信心的立在春日的暴风雨中,也不担心后边有没有夏天到来。好好地忍耐,不要沮丧,你想,如果春天要来,大地就使他一点点的完成。”

  我一看到这句话就想起了她。

  虽然摊上的菠萝无论是手法还是包装都有些朴素,但并不能掩映菠萝的明晃晃,人们也不能拒绝它的脆甜,放了盐水泡更显得鲜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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