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由的伦理读后感1000字
《自由的伦理》是一本由[美] 穆瑞·罗斯巴德著作,复旦大学出版社出版的平装图书,本书定价:45.00元,页数:349,特精心从网络上整理的一些读者的读后感,希望对大家能有帮助。
《自由的伦理》精选点评:
●对罗斯巴德无爱
●好像看的是不全的pdf版
●若不是第三部分写的比较好,最多给两星。另一个号给的两星,算平衡吧2.5星算我对本书的真实评价,不建议阅读。
●雄辩。
●真的挺好,推荐,还有30%就结束了。然后看到第一个评论,我只想说我国最不缺的就是SB键盘侠,书名不会看嘛?还是显摆自己能耐?罗斯巴德只是在这个自由主义这个大框框下对社会伦理的探讨和逻辑辩证,乌托邦知道嘛?很明显,各种主义都不可能以绝对的方式存在于任何一社会国家~
●其实重新思量一下罗斯巴德的理论,他更多是简化了演绎过程和个案讨论,导致什么是自然义务,什么是道德义务的界限被中断和模糊,总体思路还是有其正确性的,只是有很多地方需要补充讨论,毕竟这书只是对许多可以单独成书的命题做了归纲
●翻译不好
●我还会再看的书…
●自由主义千头万绪,归根到底一句话:政府要小!
●有个疑问,关于自然法的论述中说汉娜阿伦特属于实证主义法学派;然而阿伦特认为平庸之恶是缺乏对现实法律是否合理的理性思考而造成的,这不就是一种自然法思想么?
《自由的伦理》读后感(一):自由主义与市场干预
罗斯巴德的自由主义并不是说不要干预市场,而是说干预者不是国家,是“竞争性的保护机构”。国家实际上就是行政权利的垄断。根据市场的原则,行政权利也应该市场化,被很多“竞争性的保护机构”所分享。
《自由的伦理》读后感(二):罗斯巴德如是说
这本书不错,如果便宜一点就更好了,为什么这么说呢?这本书是我看的所有关于自由的理论书籍中把自由阐述的最直接最精确最完全的一本,我这么说你可能会不屑,且听我细细说来:
作者罗斯巴德何许人也,堂堂奥地利学派大家,哈耶克同门,诺奇克战友,此书完全能和无政府国家和乌托邦相提并论,都属于政治哲学类,也可以当作历史大散文看,书中极力建构了一个人人基于自我所有的财产权上的社会模式,不但是可行的而且是传统的,试着列举几个核心观点:作为财产权的人权,你看看,多么振聋发聩啊。
作者还有一本权力与市场,和此书对照着看,双星闪耀,能帮助读者跟好的理解罗斯巴德全部思想。
本书45元,加上另一本书,不超过100元就能掌握自由的真谛,就是有政治见解的人了,扫了盲,装了B,真值。
《自由的伦理》读后感(三):罗斯巴德批判#1~#30
http://headsalon.org/archives/4666.html
罗斯巴德批判#1:自然法与上帝
罗斯巴德批判#2:自然法与“人的本质”
罗斯巴德批判#3:理性?谁的理性?
罗斯巴德批判#4:虚构的进步,分裂的本质
罗斯巴德批判#5:就你科学,就你客观
罗斯巴德批判#6:鲁滨逊的自由和权利
罗斯巴德批判#7:和谐乌托邦
罗斯巴德批判#8:制度在哪里?家庭在哪里?
罗斯巴德批判#9:革命!挖你十八代祖坟!
罗斯巴德批判#10:我说很容易,那就很容易
罗斯巴德批判#11:外国资本家统统滚粗!
罗斯巴德批判#12:封建主义和专制主义一样坏?
罗斯巴德批判#13:警察和法庭是用来帮嫌犯逃跑的
罗斯巴德批判#14:自愿为奴不行,债务奴隶可以
罗斯巴德批判#15:来我岛上做客吧,然后把你扔进海里
罗斯巴德批判#16:要有光,就有了光
罗斯巴德批判#17:承诺无效,单方面禁令有效
罗斯巴德批判#18:用真实奴役避免莫须有的奴役
罗斯巴德批判#19:司马光,赔我缸!
罗斯巴德批判#20:滑回自然主义
罗斯巴德批判#21:哈密瓜无政府主义
罗斯巴德批判#22:你们都活在乌托邦里
罗斯巴德批判#23:天堂不远,就在索马里
罗斯巴德批判#24:走,抢铁轨去
罗斯巴德批判#25:犯罪边界神圣不可侵犯
罗斯巴德批判#26:罗粉快来看,某人被表扬了
罗斯巴德批判#27:伯林与哈耶克
罗斯巴德批判#28:诺齐克论证了什么?
罗斯巴德批判#29:诺齐克你伤害了我们的感情,赔!
罗斯巴德批判#30:来,挥起你的红宝书
《自由的伦理》读后感(四):怎样的自由才是道德的
自由与道德,是人类价值选择的两个重要维度,然而,让人烦恼的是,它们彼此间有冲突。
怎样的自由才是道德的?我们应偏重自由还是应偏重道德?打个简单的比方:一个人在街上晕倒,我们该不该帮助?出于道德天性,我们应帮助他,但这却减少了我们自由选择的空间。
其实,这里面包含了一个流行的误解,即将自由主义误会为自由,自由只是一种状态,并不构成价值判断,真正构成价值判断的是自由主义,而任何自由主义都有道德诉求,都需要底线。
自由主义者应努力救助他人,但他有不救助的自由。因为可能有具体原因,比如他身体状态不好,自顾不暇,或者他考虑到自己非专业人员,反而会使事态恶化。总之,他如何考虑与选择是他的自由,不应强制他如何去做,因为我们不知道他是怎么考虑的,也许,他有更道德、更理性的理由,如果强制,则可能既伤害了他,同时把事情弄糟。
这样的误会经常发生,比如黄万里当年反对修三门峡水库,被理解为破坏社会主义建设,但事实告诉我们,他是正确的。我们是人,我们无法马上得出全面的理性认识,所以必须为异议留下空间。否则,就可能沦入“多数人的暴政”。
为自由预留底线,就是说作为人,总有一片领地属于他自己,为了整体的福祉,法律与道德应护佑这个领地,只有当隐私权、生活的选择、私权利、话语权等得到充分保护时,一个社会才会更安全。正如波茨坦的小磨坊,风能进,雨能进,但国王不能进。这一步,就是文明的尺度,谁护佑了它,谁就会得到文明的报偿。我们需要救助者,但只有发自内心的救助者,才是有道德的人。
经常能听到这样的批评:每个人都自由了,这世界岂不乱了?这依然是将自由主义误会为自由,但也反映了一个现实:法律为自由留出底线容易,而道德为自由留出底线难,道德具有利他性,天然对自由有反感。
那么,自由主义是不是可以用不同的方式来公平分配资源呢?是不是可以和道德达成某种妥协呢?本书作为当代社会学名著,为我们拓展了全新的思想路径。
《自由的伦理》读后感(五):这的确是神学
把任何东西抬到绝对的、神圣的地位,都是神学,都必然会产生荒谬
正如书中写的:某地发生传染病,唯一的医生不愿意治疗或要收取高价,这是合理的,当地居民强迫医生留下或以低价治病,则是不合理的,因为这等于奴役
在这个例子里,“避免奴役出现”成了至高无上的理由,如果医生避免“被奴役”的代价是当地居民大批死亡,则是可以接受的,甚至是理所当然的
当然,他对哈耶克清泉案例的回复也是这样:即使所有人都会渴死,清泉的所有者只要愿意,也可以不给他们水,因为他拥有免于“被奴役”的自由
归根结底,任何一个人也不能保证自己不会因犯错而损失财产,甚至落到生活无着的境地,对于这种人,罗斯巴德的回答是:“生活总是充满不确定性,总是充满风险”、“正是恰当的风险所在…遭受惩罚”,也就是绕着弯说,【他们活该】
假设一下:在有如上面两个案例的情况下,一个公司用医疗服务或给水承诺收购了某地人不可或缺的资源,这绝对符合自由的标准,而该地人为了继续从公司那里换取资源,只能遵从这个公司(确切地说是这个公司的所有者)的交易条件。如果这种情况发生,我们会说这个地区的人陷入了奴役状态,但按照罗斯巴德的理论,这并不算奴役,反过来,该地人不遵从交易条件而偷/抢资源,才是对公司所有者的偷窃(奴役)。那该地人怎么办呢?很简单,【他们活该】
再假设一下:世界只是一个小岛,在小岛上发生了清泉案例,那么按照罗斯巴德的理论,清泉的所有者可以用泉水和岛民交换任何东西,也就是“在事实上”奴役岛民,但这不叫奴役,只有相反的情况才叫奴役——这比哈耶克还过分,哈耶克至少还承认如果岛民有死亡危险,则有权夺取泉水呢
以此类推,如果这种理论真的付诸实践,到最后只会产生一小撮“绝对自由”的黑帮头子,以及绝大多数“事实上的”奴隶
这还不是最荒谬的,最荒谬的在于,如果这些黑帮头子的名字叫“政府”,那这就是奴役,但如果他们的名字叫“私人”或“私人拥有的公司”,那这就是避免了奴役的自由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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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由是什么?自由不是上帝的代名词,因为根本不存在上帝
就好比一个人从来都完全遵从上帝的教导,有一天他发现自己处于如果遵从上帝的教导就要死的状况,结果他选择了活
我们能谴责他或者嘲笑他吗?当然不能,因为说到底,他根本没有任何义务遵从上帝的教导
罗斯巴德最大的错误在于,人根本不是为了【让这个世界保持绝对自由的状态】或者其它什么狗屁倒灶的【意识形态】理由而活的,如果一种意识形态的代价是如此荒谬,那它就是错的,不管用任何词藻装点,它就是错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