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革命之路读后感摘抄

2020-10-17 12:05:02 来源:文章吧 阅读:载入中…

革命之路读后感摘抄

  《革命之路》是一本由[美]理查德·耶茨著作,上海译文出版社出版的精装图书,本书定价:58.00,页数:2019-8-1,特精心从网络上整理的一些读者的读后感,希望对大家能有帮助。

  《革命之路》精选点评:

  ●对这种美式中产生活困境的作品无法relate

  ●如果一个人想要做一件真正忠于自己内心的事情,那么往往只能一个人独自去做。

  ●有时候看这类关于婚姻和家庭生活的小说,我会觉得我根本没长大过。

  ●更喜欢他的《十一种孤独》

  ●把美国中产家庭和精神分析两个我特别厌烦的题目裹在一起,真真难以下咽。不过这应该够网络心理学家兴奋好一阵子了。

  ●买了精装本新版,又重读了一遍。绝对牛逼。每一个内心有过逃离眼前生活的人都该一读。

  ●【9.0】<纸质书>完美的,惊人的处女作

  ●描写的不仅仅是夫妻之间的婚姻,还有中产阶级的社会关系,追求脱俗的生活,成了就是刀锋里的拉里,败了自然弗兰克和爱波。

  ●「他关掉了他的助听器」最后结束的有点妙。不知道爱波是想借着流产自杀还是只是想流产。她再也不需要更多的建议和指导。她现在平和、冷静,她清楚地意识到一件很久以来她就知道的事实,一个无论是她父母还是克莱尔姨妈或弗兰克都没有教过她的真理:如果一个人想要做一件真正忠于自己内心的事情,那么往往只能一个人独自去做。

  ●无情,是这本小说最基本的调性。耶兹不爱也不恨这本书里的任何人,只是把他们制造出来,扔在生活里,观察他们,看着他们的虚伪,挣扎,痛苦,然后被生活归驯。

  《革命之路》读后感(一):革命的归途,不是发疯便是死去。

  

其实无论是惠勒夫妇,还是坎贝尔夫妇,亦或者是吉文斯夫妇,每一个人都是在自言自语活在自己的世界里。谢普反感米莉却不能说不,至少他还有一个能陪在他身边为他做饭照顾家的妻子,而米莉却似乎像个旁观者一样无情地给旁人讲述那个悲伤的故事;吉文斯太太即便常常与丈夫沟通,而他的助听器也时常是关着的,自己也不以为然地活在工作中,只有努力工作才会治愈伤痛,至始至终她都无法面对她那个意识到空虚似乎发疯的儿子。他们都是旁观者,内心充满恐惧,极其渴望安定,不愿触及伤痛,却最后也都埋没在虚伪的生活中。唯一具有反叛革命精神的是吉文斯太太的儿子约翰以及爱波,约翰极有可能意识到空虚生活的虚伪,才会被认为不正常,也正是如此他看到爱波时说她是第一流的女人,他其实才是唯一清醒着的人。约翰在别人眼里看来的不正常,发疯的命运,却也动摇了惠勒夫妇的决心。即便如此,爱波在最后与谢普的酒后沉沦中,可以说是彻底失去了自我,也在约翰的斥骂中彻底觉醒了,但一切都太迟了。唯一能做的,便是继续坚定自己的想法,我想她应该意识到了自己会死去。弗兰克,成天活在自己男人气概梦里的自欺者,自打他在父亲去世时就注定要活在他渴望拥有的那双父亲的大手的命运之下,活在这虚伪生活的桎梏中,最终成为革命的背叛者。革命的归途,不是发疯便是死去,也只有如此,革命才称之为革命。

  《革命之路》读后感(二):革命之路

  1776年7月4日,《独立宣言》的通过意味着北美13个殖民地正式脱离英国,成为一个独立的国家,即美利坚合众国,象征着从此开启了革命成功的辉煌和梦想,它使一大批美国人深信不疑,只要经过努力不懈的奋斗便能获得自身价值的实现。

  在《独立宣言》的开篇里宣称:“人人生而平等,造物者赋予他们若干不可剥夺的权利,其中包括生命权、自由权和追求幸福的权利......”

  但此书的背景是二十世纪五十年代,那时候的美国社会稳定,经济逐步繁荣,科技遥遥领先,中产阶级大量涌现,人们开始追求安逸生活,而一旦社会稳定,人们就必须遵守社会秩序,不能再把突出个性放在首位。

  理查德·耶茨解释本书的时候说:“二十世纪五十年代,人们对循规蹈矩有着普遍的渴望——一种盲目的、不惜代价的对安稳的依恋——这不只发生在郊区而已。艾森豪威尔的执政和麦卡锡主义就是这种渴望在政治上的体现。然而,许多美国人对这一切感到不安,认为这是对象征美好与勇气的革命精神的亳无疑义的背叛——这种精神就是我试图注入爱波这个人物的。这个书名想要说的是,1776年的革命之路,到了二十世纪五十年代仿佛走到了尽头。”

  小说一开始,话剧团的演出失败就预言了往后所有的失败。爱波毕业于高等戏剧学院,希望自己的人生独特而精彩,可是却被迫在郊区一个草台班子里演一出愚蠢可笑的戏剧,这让她更加迫切的要逃离这个无望空虚的“一潭死水”,转而投奔“革命圣地”巴黎展开新的人生,哪怕毫无章法穷困潦倒。

  爱波不甘于平庸却对现实没有正确认识,她以为弗兰克幽默风趣有才华有担当,但其实这些品质只是她一厢情愿的强加给外表华丽内心自私且安于现状的弗兰克。当夫妻追求不同,又没有足够爱来支撑的时候,悲剧往往接踵而至。

  具有嘲讽意义的是最能理解爱波和洞察现实的是疯子约翰,他毫不客气的指出弗兰克他们拖儿带女投奔巴黎是天真和幻想,是不肯承认自己的空虚无望,找各种借口塑造自己的“人设”,从而引发了爱波和弗兰克那场激烈争吵,最终使爱波极端失望而自杀。

  人生的意义是什么?《革命之路》引发我们思考如何平衡现实和理想的冲撞。“生存还是毁灭,这是一个值得考虑的问题。是默然忍受命运的暴虐的毒箭,或是挺身反抗人世的无涯的苦难,通过斗争把它们扫清,这两种行为,哪一种更高贵?”对于绝大多数人来说这是亘古不变的徘徊无解......

  《革命之路》读后感(三):关于革命之路第一章浅谈

  小说开头描绘了一场失败的话剧表演。开篇第一句【最后一次带妆彩排结束了】似乎有一种冥冥之中的暗示——仿佛主人公弗兰克和爱波的为冲破中产阶级困境所做的努力已经结束了,迎接他们的就如同这场话剧的结果一样——以失败告终。

  小说的第一章及其有意思,看完全书之后你会发现在第一章早已预示了后面的结局,正如一场失败的话剧一样,小说的结局也已悲剧性的收场告终。

  【革命之路】的主题是【中产阶级困境】,小说背景是1955年的美国,1950年代西方世界全所未有的富足和繁荣(文中说这是春天第一个暖和的夜晚也暗示了这点),当然工作还是一如既往的令人厌烦,但几乎不必再担心失业。而一些具有反叛精神的人也开始冒了出来,我们的女主爱波就是这样的人。

  爱波的出场很有意思,女主人公以话剧女主角的身份出场而出场,构成了一种戏中戏的效果。而这部戏也是整本小说的缩影。爱波一出场便集万千宠爱在一身。她的第一句台词便一语成谶,交代了之后的命运——她要做一些疯狂不可想象的事情。

  弗兰克出场是以观众的角度出场。本质上弗兰克其人在精神层面离爱波很远,故此他以一个旁观者角度出场放佛不在戏中。而其实,弗兰克的角色在这场戏中可谓【一气化三清】,除了旁观者角色外,导演和戏中男主角也都分别代表了弗兰克不同的人格。先说戏中男主,正如他们计划去欧洲一样,计划真正开始后前面一直饰演爱波【心灵层面上的爱人】的弗兰克突然因为爱波怀孕而放弃了这个决定。戏中男主在开场前呕吐,呕吐则正是怀孕的前兆。男主无法演出,则代表着弗兰克的这一层人格退出,转而代之的则是类似导演的这层人格。某种意义上弗兰克正是这部戏的导演,是他让爱波怀孕造成了意外,不得已他只能来救火。可惜他是个【蹙脚的导演】【徒有其表的空壳】。后面我们会发现弗兰克与该导演不乏相似之处,一样的空有宏图大志但其实本领平平,习惯掩饰自己的窘迫,可以在朋友间引发骚乱,以及在爱波怀孕后的手足无措和那拙劣但自以为是的表演。

  这一个意外打乱的整个戏的节奏,以至于爱波最后也是孤掌难鸣,被带的跑偏了,正应了小说里最击中人心的这句话【如果一个人想要真正做一件忠于内心的事情,那么往往只能一个人独自去做】。最后幕布落下,称其为仁慈之举,一方面是讽刺,另一方面也说明中产阶级想脱离困境最终的结果不过是以身试法罢了。

  这里还提到了两个配角,一个是谢普,他最后的开枪【也可以理解为生殖器,因为他曾经和怀着孕的爱波做爱】结束了一切,他确实也在医院里见证的爱波的死亡(某种意义上是他梦想的死亡),他结束后的暴怒正如爱波死后他的痛苦一样。还有一个则是吉文斯太太,她不断重复着很不错,的确,爱波死后她的生活甚至没受什么影响,的确很不错。

  最后演员们匆匆退出,正如小说中的人物一样,脱离中产阶级生活是不可想象的,他们平静有序的逃离这种幻想,回归平庸的生活,因为只有在黑夜中,他们才是活的。

  《革命之路》读后感(四):我们到底向往的是什么样的生活?

  “二十世纪五十年代,人们对循规蹈矩有着普遍的渴望–一种盲目的、不惜代价的对安全安稳的依恋–这不只是发生在郊区而已。艾森豪威尔的执政和麦卡锡主义就是这种渴望在政治上的体现。然而,许多美国人对这一切感到不安,认为这是对象征美好与勇气的革命精神的毫无疑义的背叛–这种精神就是我注入爱波这个人物的。这个书名想要说的是,1776年的革命之路,到了二十世纪五十年代仿佛走到了尽头。”–理查德.耶茨

  第二次看完这本书后,我一直在思考我们到底需要的是什么样的生活。或者更确切的说,我们心中渴望的到底是什么样的生活?我们想要的是一个稳定的、沉闷的、但是不会有大危机的生活,还是一个处在不断变化、需要有勇气来不断克服困难、可能需要不断重来、不断开始的生活。

  故事由桂冠剧社表演的失败开始,爱波要求弗兰克回绝了坎贝尔夫妇的邀请,并且在回家的公路上发生了故事中的第一次争吵。在这次争吵过后,爱波提出了离开美国前往欧洲的计划,并且说服了弗兰克同意前往法国。在这期间,两人渡过了一段平缓的时期。但是,计划还是被打乱了。先是弗兰克阴差阳错之下获得了上级的赏识有了升职加薪的机会。接着,爱波发现自己意外的再次怀了孕。之后,弗兰克想尽办法劝说爱波留下这个孩子,放弃前往法国前往法国的计划。这时,故事又出现了我认为一个至关重要的角色–吉文斯夫妇的儿子,被认为是“精神病人”的约翰.吉文斯。在他的第一次出现后,爱波放弃了流产和前往巴黎的计划。(而这导致了后来她的流产死亡)在这之后,弗兰克再次出轨了公司的职员莫琳.格鲁布,而爱波则是和坎贝尔在酒吧外的汽车后座上做了爱。这段之后,夫妻二人分居。而在一次谈话中,弗兰克坦白了自己出轨的事实,使得这段婚姻降到了冰点。这时,约翰.吉文斯第三次出现使得故事走向了结局。他无情的揭穿了弗兰克的面目,使得最后爱波在打胎中死亡、弗兰克则失去了灵魂。

  在这段故事中,爱波扮演着作者给予她的角色,她心中喜欢这她的父母那样的生活,也许家庭生活不美满,但是她们无拘无束。她象征着“革命精神”,象征着有勇气去改变。她一心一意的是想要摆脱这种一成不变的生活,她想要通过去法国,即使她自己去艰辛的工作也不在乎,来摆脱这种生活和挽救这段婚姻。她亲自去办护照、买法语书做了很多准备。但是,她最终还是失败了。她的死亡是由弗兰克、是由米莉.坎贝尔和吉文斯太太为象征的“社会”所造成的。

  也许弗兰克还是有过梦想的,他厌恶过他父亲供职过的诺克斯公司。但是,社会最终还是把他给同化了。在结婚之后,他已经习惯了这家沉闷的公司,也已经离不开这家公司。他的心理虽然在一段时间内被爱波给说服同意去欧洲的计划,但是其实他的内心深处也是不认同的。他只是沉溺于幻想,一旦脱离了幻想又感到不寒而栗。他敢于做的最多也就是婚内出轨。因此,他才会千方百计的想要说服爱波放弃计划、留下孩子(虽然他自己也不想要这个孩子)。最后,当爱波死去之后,他彻底的沦为了社会中的一员。

  再说坎贝尔夫妇。坎贝尔是一个反叛社会“失败”的典范,他一心想到摆脱父母为他安排好的道路。他不顾父母意见去参军,不去安排好的大学,而是上了一所州立理工大学。但是他最后还是失败了,他没有成功的摆脱。

  最后是吉文斯太太和他的儿子。吉文斯太太的第一次出现是来送那盒子蝎子草的(文章最后也是在她念叨蝎子草中结束的),她自以为是,其实是这个社会的捍卫者,看不得别人反叛这个社会,在她内心深处其实看不清像坎贝尔夫妇和惠勒夫妇,但是在表面上她又与邻居笑脸相迎。更为讽刺的是,正是她生出了约翰.吉文斯。我想在一定程度上,约翰.吉文斯就是作者的化身,他不容于社会、被当做精神病。但是,我们谁能说他就一定是“疯子”呢?

  最后,还是回归那个问题。我们到底需要什么样的生活,我想这是这本书带给我们的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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