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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代知识产权法的演进》经典读后感有感

2020-11-06 02:07:05 来源:文章吧 阅读:载入中…

《现代知识产权法的演进》经典读后感有感

  《现代知识产权法的演进》是一本由[澳]布拉德•谢尔曼 [英]莱昂内尔•本特利著作,北京大学出版社出版的平装图书,本书定价:36.00元,页数:301,特精心从网络上整理的一些读者的读后感,希望对大家能有帮助。

  《现代知识产权法的演进》精选点评:

  ●目的单纯,毫无“东拉西扯”。。。 看得出,金教授翻译的相当忠于原文,但同时,也是基于此,使本书阅读起来颇感费力。。。 注:这本书的豆瓣笔记 是 零散 同时 是 连贯的!。。。 此外,作为英国史,可以和 美国史 对比看,《私权、公法——知识产权的全球化》http://book.douban.com/subject/3029205/

  ●最具有智识启示的无疑是第七章;但提醒所有法律人的是,一部权利的历史和流变,不啻是一部预兆未来的福音书。

  ●经典。一种从抽象闭合具体的构造物,一种从国际迂回国内的构造物。颠倒的,要颠倒过来。

  ●19世纪中后期,随着现代法的成形,对待知识财产的方法论从古典法理学式转向法律实证主义与政治经济学式,法律争议焦点从知识财产的本质讨论转向效用原则。与此同时,辉格式的历史解释影响了知识产权法的历史书写,其表现为将著作权法与专利法的“谱系”追溯到议会的制定法,而非王室的垄断特许状。全书围绕着“前现代法”与“现代法”两个阶段叙述了英国知识产权法的制度变迁与思辨历程。法律史书写的任务在于了解法律的变迁,展现立法的思维变化,并警惕那些法律史的辉格解释。

  ●易老师课上曾说:每一项权利和制度都要清楚它的来源是什么,历史的研究方法很重要,否则你永远无法知道为什么它会是今天这样又应当如何解释它。

  ●如果法律的目的在于满足我们对它的需求,那么,不仅有必要承认各种叙述对于该法律所产生的影响,而且,我们着手创造出新的叙述也具有重要意义。

  ●澄清启发蛮多的,思路也很精准清晰。现在再读,感觉翻译可以更好吧……

  ●作者反对将经济学依据、人格权理论、自然法或实证法纳入到知识产权法的价值立场中,只考虑历史形成中的规范法学要素。就,我正反思自己一直以来跌入神秘化诱惑中时下面就引用了《恋人絮语》....以及在出版地出版社年份代替书名的惯例下,金海军老师就不知道这位“巴特思”Barthes是谁了。。

  ●学术史是所有学科的成年礼。

  ●原文很啰嗦翻译更是糟糕,译完有没有从头到尾通读过啊

  《现代知识产权法的演进》读后感(一):理论演进的 机遇 和 挑战。。。

  参考P27占有、劳动,与财产权的基础

  对有体财产所有权 理论基础的阐发,

  恰恰得益于有体财产所有权的理论基础、体系构造受到冲击之时——无体财产 在财产体系中 无法有效归类。。。

  这表明了理论创新,也是机遇和挑战并存的:

  当理论对现实解释不清时,就是理论需要进化+突破之刻

  《现代知识产权法的演进》读后感(二):法律的现实性 与 前瞻性

  参考P19

  法律的前瞻性/超前性?

  来源于抽象、一般范畴

  ——通过抽象化 适用于 新对象

  ——比如德国民法典,再如本书作者所说的 现代知识产权法

  体现了一种 以不变应万变的思路。。。

  V.S.

  法律的现实性

  来源于类型化、具体化

  ——以反应性 适用于 具体化的对象

  ——比如法国民法典,再如本书作者所说的 前现代知识产权法

  体现了一种 变 的思路。。。

  这是两种不同的立法理念、立法技术

  然而,抽象必须建立在对现存具体的反思基础上,方得以成型

  在毫无具体细节之时,抽象“腾”一下自己凭空冒出来,是不可理解的。。。

  《现代知识产权法的演进》读后感(三):思想 v. 表达 两分法。。。

  21-39

  一、产生历史

  文学财产的支持者,如同反对者一样,

  也认为文学财产的保护范围应当受限

  但是,范围在哪里,合理的划定范围,

  应当建立在弄清楚文学财产/作品的本质特征的基础上

  图书的构成部分复杂:

  包括了

  a.图书有思想、知识、情感组成

  .图书在所印刷出来的书页上包含了物质性标记或描述

  c.作品还包含文学财产的专有领域——作者用以表达思想情感的体裁或风格——由于持续发挥心智能力而产生的一系列思想和表达

  当文学财产的支持者主张把一本书划分为:

  a.公共领域——原理、知识、思想——一经发表而可为任何人自由使用

  .私人领域——体裁、风格、表达——即使发表,仍属于作者或受让人

  之时,思想 v. 表达 两分法就出现了。。。

  二、作用

  1.主要作为划分关于作品的:

  a.公共领域

  .私人领域

  的标准存在

  2.反驳了 反对者认为 承认永久性文学财产将给文学创作、天才进步造成不利影响。。。

  因为,思想、情感属于公共领域,公众有使用的自由。。。

  《现代知识产权法的演进》读后感(四):历史梳理与逻辑梳理(无情节透露)

  要考试了,白天看的心急。本书对诸多要点的清理、考古般的挖掘已经足以对现代知识产权的诸多默认观念起到还原性的作用。前现代的知识产权法正是本书的着眼点。

  知识史、技术史、立法例、关于版权、财产权的历史与哲学的多重分析协同并进,这正是真实考察复杂的全面因素的好方法,我也一直渴望这样负责任地梳理问题。非体系化正是笃定的要超越体系化的发展方向。可毕竟语言间的思维总体有异。除却一般的信息提取外,构建脑中映像的复杂结构时,这种差异性分外明显到起到了阻拦的作用。非一句一句的笺注、体系化转述则无法明晰本书的重要价值。考虑到现代中国无所不在的断裂性,更对于本书这种技术于哲学性反思的主题而言,寻找并详读本书的脚注文献,极为必要。

  当然要敬畏技术的专业教育,但搞不清理论的前世姻缘则面向未来就会一头雾水。我开课的话,以一学期的课时疏读这本书。本书既非旨在提供信息,也非平面的仅为现代知识产权提供注脚的理论教科书。理解习惯中暴露的断裂性,正是本书在教会我们重新思考的过程中所修复的地方。所以本书不应仅是参考书,也绝非短期可最大化利用。

  知识产权法,更严格地说是著作权法,是第一个让我体会到知识史、学术史、艺术史、技术史、理念主义或观念主义哲学、存在论、象征主义、现在及未来的生活乃至命运方式产生如此混沌性关联的部门法。混乱到任务繁重难以把握,混乱到我也跟着混乱,但又有趣得令人兴奋。见过古文献学相关从业人士将版权局理解为光腚总局一样的可恶机构,更觉得市场经济大潮里,大家对现代知识产权的观念既是自觉接受为权利又是根本上陌生。总觉得呼吁知识产权法走向终结的伪圣经学者Peter Feng应该修正描述为梅汝敖讲席忽悠。

  本想接着写书评(假)反思好平静下接着读书,但就像眼看着心爱的姑娘要远走自己却跟不上一样更心急。自己先挖坑,考完试一句一句注疏吧。(没脸)

  知产的书明显出版增多(废话),各种丛书拿博论凑数。可近来的书,包括今年八月熊文聪的《事实与价值二分》的小册子,虽是体系化建构,可暗含性上不见得有这本旧书丰满。不得不说相比我们断裂带环境、断裂带思维和断裂带价值,西方学者的问题意识好得多。等着交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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