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惊艳一枪》的读后感大全
《惊艳一枪》是一本由温瑞安著作,广西人民出版社出版的平装图书,本书定价:38.0,页数:410,特精心从网络上整理的一些读者的读后感,希望对大家能有帮助。
《惊艳一枪》精选点评:
●老一辈的故事好看。
●适合便秘晚期读者
●是要成为王小石这样的人,还是白愁飞?
●温瑞安尊重女子,这确是极难得的,为这个,也该喜欢温侠。金庸这个大贱人,就会写香香公主这种漂亮的白痴。
●这个系列里最好看的一本,王小石啊王小石!
●《温柔一刀》中金风细雨楼和六分半堂之间的斗争还颇为有趣,本书中那师兄弟三人之间的斗智怎么就那么无聊呢。
●温氏武侠,真不错。
●与元限那场战斗写的有些冗繁了。
●喜欢温瑞安的一般都很喜欢 不喜欢的估计一眼都不看 style问题
●诸葛小花和天衣居士的过去也好精彩,织女在濛濛细雨中撑着伞翩然立于许笑一眼前,那俏生生的样子,伞边系着的铃铛,斜风细雨中脆生生的铃铛声,那样的画面即使是我也将毕生难忘。可是温瑞安还是不适合写复杂的爱情,诸葛小花、元十三限和小镜之间的纠葛实在有点无趣,而小镜最后竟然以出卖肉体换取武林秘籍,更是落入俗套。温老把元十三限过度妖魔化了,和许笑一一战显得有些无趣,许笑一的死也让人痛心。四大名捕对战六青龙比老林寺一战更为精彩,我真的好想看一看,无情的绝世丰姿!!!
《惊艳一枪》读后感(一):金古之后,始有瑞安
传统武侠看的最多的还是黄易的作品,因为他的作品够sexy。
金庸的只看过电视剧,没看过书。古龙的随手瞄过几页,对他那种短句成段风格印象深刻。
温瑞安的文字比古龙稍柔一点,没有那么决绝凌厉。但总体来说,遣词造句的风格是古派的。
这书买来一直没看过。这次看了半本,觉得还可以,传统武侠就这样了。
《惊艳一枪》读后感(二):惊艳一枪
虽说有点写成了伤心小箭,但相信伤心小箭更好看。书中主人公王小石基本上没怎么登场,他一直在逃亡,但这本书确实是为了他的逃亡而写的,为了他的逃亡,大嵩阳手温晚,天衣居士无一不倾尽全力,天衣居士和元十三限的决斗更是精彩,门下弟子分开的决斗,各种局,各种击,最后天衣还是死在了元十三的手下,幸好诸葛小花及时赶到给予元十三限重创,但师兄弟三人间的隔阂却早早就有了,关键还是因为小镜,书中对小李的看法倒还是第一次看到,也有些道理,为了不让好朋友伤心把自己心爱的女子送给兄弟,这确实伟大,但这也伤了三个人的心,女子,朋友,他自己,女人难道只是礼物说送就送吗,诸葛深知这一点但还是选择了和小李一样的方式。里面对伤心小箭的描写真可谓出神入化,个人感觉这小箭完胜小李飞刀,小李的飞刀是凭精神发出来的,而小箭确实霸道异常,可以任凭意识控制,但惊艳一枪,更惊艳。
《惊艳一枪》读后感(三):惊艳一枪
虽说有点写成了伤心小箭,但相信伤心小箭更好看。书中主人公王小石基本上没怎么登场,他一直在逃亡,但这本书确实是为了他的逃亡而写的,为了他的逃亡,大嵩阳手温晚,天衣居士无一不倾尽全力,天衣居士和元十三限的决斗更是精彩,门下弟子分开的决斗,各种局,各种击,最后天衣还是死在了元十三的手下,幸好诸葛小花及时赶到给予元十三限重创,但师兄弟三人间的隔阂却早早就有了,关键还是因为小镜,书中对小李的看法倒还是第一次看到,也有些道理,为了不让好朋友伤心把自己心爱的女子送给兄弟,这确实伟大,但这也伤了三个人的心,女子,朋友,他自己,女人难道只是礼物说送就送吗,诸葛深知这一点但还是选择了和小李一样的方式。里面对伤心小箭的描写真可谓出神入化,个人感觉这小箭完胜小李飞刀,小李的飞刀是凭精神发出来的,而小箭确实霸道异常,可以任凭意识控制,但惊艳一枪,更惊艳。
《惊艳一枪》读后感(四):幼稚化的改编和欠揍的温瑞安
好久没写文章,最近魔兽打的有点多,港剧看的有点少。
温瑞安的书难读,尤其是网上错字连篇的版本,看着看着就产生那种不知道是书上印错了还是他就是这么写的纠缠微妙感觉,读多了累,而且要疯。更BT的是温的书大多是七八本为一个系列,你要看其中一本必须从第一本看起,不然你可能看了半本书之后,迷惘的问自己一句:“XXX(男主角名)到底干嘛的?”
我看温瑞安的书,缘起于看港剧《惊艳一枪》。我深信一点:改编后的武侠剧比起原著要差三个档次(金庸剧改编次数众多,经验丰富,差距缩小为两档)。因此我总是要看一遍原著,以免被电视剧左右我对书的看法。《惊艳一枪》电视剧与其他tvb武侠剧一样充满了低俗化的情节改编,而营造的数男数女的情感纠葛和个人性格又极为幼稚和牵强。只有陈锦鸿所饰天衣居士一角尚好,与文颂娴的纠葛也最有趣些(认为有趣可能是我被港剧毒害到习惯了)。我决定看原著,再错字连篇再不知所谓也要看。
书中首先出来的人叫王小石,王小石干嘛的,不知道。(注:电视剧里没有这个人)他整整出现了一卷,应该是主角。然后出现了一大串人名,温瑞安照例没有一个介绍的,我也照例没有一个认识的。撑到第二卷,终于出现了小镜,出现时照例没有介绍,就直截了当轻描淡写像和我认识了八辈子一样地出来了。正当我一面看一面对到底是我漏看了某些文字还是小镜在其他书中出现过抑或这就是温瑞安的风格犹豫不决时,终于在N段之后看到了对小镜的一些简介,照例没有详细的容貌描写,照例的一句话一段。但看到这些文字时,我竟有一种莫名的喜悦感。书中的小镜纯净,聪明,内敛,但不天真,不做作,看着很舒服,很得体。我这里还是有点佩服温瑞安,毫无一句描写,完全叙述性的语言,竟比电视剧里佘诗曼演的更立体。电视剧的台词和原著的语言差距实在太大,幼儿园与研究生的差距(这就是幼稚化低俗化改编的一个方面)。但温瑞安始终是温瑞安,他终于又一次兽性大发,先让小镜嫁给元十三限,再让她主动献身于三鞭道人,最后让她被元十三限所杀。情节匪夷所思暴力血腥跳跃飞快我也忍了,但这些情节这些内容竟在一页纸内轻描淡写一笔带过,毫无感情因素,报新闻一样眼睛不眨一下。温瑞安,你是不是人啊?!如果我看的是纸质的书,即刻撕掉不带眨眼的。
还是看回电视剧吧,就算俗套、牵强、幼稚到令人作呕也罢。
附注:刚刚知道这部电视剧拍完之后直接被TVB仓了,从来没放过。一本欠揍的书TVB改编了最欠揍的部分,还一面尽量要插科打诨,冲淡些温瑞安的火药味;而另一面又一本正经的说不着边际的政治斗争,但斗争冲突又十分幼稚和白痴。仓了活该!而这样一部被仓了的剧央视竟然引进过,而且在cctv-1放过,央视这种透着霸气的无厘头精神又一次让我折服。
《惊艳一枪》读后感(五):惊艳一枪评论·同人
【惊艳一枪评论】
2015年11月9日
昨天读到的,被老一辈的故事迷住了。
人都会得偿所愿。元十叁限想要的是痛苦。诸葛小花想要的是家国大业。天衣居士想要的是孤寂。织女想要的是平静。小镜想要的是纠结。
小镜想要的是三角恋和暧昧,两段三角关系,她更喜欢的可能是暗的那一段,所以天衣反倒是她的真爱,只是可能连她自己都不晓得。不晓得才更沉迷。所以织女的直觉是对的。他们也都各自得到了自己想要的。
织女想要的是什么呢?想超越男子,在江湖中获得地位。爱情和野心之间的紧张其实是自我脆弱和要强的一面的紧张,与其说她不幸被侮辱、被爱情背叛,不如说她渴望被侮辱、被爱情背叛。认识到一切外在力量的不可恃,她才终于从紧张中解脱出来,不再争强好胜反而让她的武功更上一层楼。她先前努力建构的自我毁了。天衣是个好男人,男人越好她就越不能解脱,正如江湖越诱人就越让她害怕。最后好了,所有的鞋都掉下来了,她的人生也终于圆满。速老真是个浪漫的想象。就像一夜白头,只有文学中才有这样的想象,将情绪心理具象化、外化出来。
诸葛有了自己的风云人生。
元十三限一辈子的真爱可能是诸葛,一辈子较着劲,真正的对手都是真爱。
小镜即便嫁了人也还在享受三角关系,没有三角和无法说出口的恋爱,她的爱恨、她的自我也就不存在了。
诸葛显然一直在打压和培养元十三限,既然他想要的是风云人生,就不能没有对手。天衣居士没有野心,不可能当他的对手,剩下只有四师弟。他像对待小狗一样对待四师弟,他也没有叫他失望。诸葛是真正的天才,天才寂寞,没有对手比没有朋友还要折磨。元十三限不幸遇到他,也有幸遇到他。只是在这段关系开始的时候,他们自己都没有意识到。诸葛以为自己悲天悯人,元十三限以为自己不得志。傻孩子呀,人生这才刚刚开始呢,自在门不分崩离析,不各奔前路,你们一辈子会有出息么?相亲相爱除魔卫道?别开玩笑了。
天衣居士反倒是个乏味的人,没有棱角,太泛泛,对什么都是如此。爱之不专,爱之不深,顾影自怜的人生倒也配他。可是既然有诸葛和元十三限那样的人,也就有他这样的人。
【元十三限同人文·找狗的故事】
2015年11月15日
【幕起】
元限。
他的名字叫元限。
他住的地方叫邮局。
一个名叫邮局的小镇。
很久很久以后他会有一个名动武林的名字,元十三限。但现在,他叫元限。
邮局的人不做梦,只有元限做。
邮局的人吃狗,元限也吃。
然而镇上没有一只活着的狗,谁家都不养。到处也听不到狗吠。然而狗肉还是源源不断地供应而来。
他要查清这是怎么回事。在小小的元限心里面,不解开这个谜,他就不能安然入睡。
他一直梦见狗。
有一天他梦中的狗开始变形,先是拉伸,变长,接着被揉搓成一团,像个肉球,然后越变越抽象,变成三角、不规则、变成一条绳。这根绳扑过来缠在他脖子上,越勒越紧,几乎要把他勒死。他挣扎着醒了过来,突然感觉那只狗也醒了过来。它活了,就在他身上!
他恐慌。
他不能输给一条狗!
可是那只绳子样的狗还缠在他脖子上,随时随地打算勒死他,然后自己变成他的主人。
他吐了出来,喉咙像塞进了一整个拳头。
邮局的人日出而作,日落而息,偏偏元限自打那以后昼夜颠倒,他白天睡觉,晚上夜游,镇上的人管他叫猫头鹰。他不管,他一直是个煞星。
七岁的时候他被收养他的瘸子李满镇子追着打,没有一个人帮他说话,无论大人小孩,全都在笑着看瘸子李管教自己的孩子。然而他没有笑,也没有哭,他只是下定了决心。
当晚,瘸子李另一条腿也废了,被他。
他说,你这种人是不配有腿走路的,你有几条腿我废你几条,哪怕你是蜘蛛,或者蜈蚣。
瘸子李破口大骂了三天三夜,后来不骂了,他还得仰仗这煞星照料他。
元限没有离开他,瘸子李两条腿都废了,他照料起来更艰难,可是他乐意。
没有人能管束他!没人!他畅快地想。
小镇的残月红色微光下,只有少年一个人孤伶伶的身影。
邮局进入无梦时间。没有梦,连一点碎梦残影都没有,是不是说明他们已死?在此一段时间内,他们并不存在于世上,造物给他们的魂魄,只在白天那段时候有效,此时无梦无魂,他们就等于是一个个死人。
就算在熟睡中割走他们的人头他们也不会晓得的,因为他们被“设定”成了这样。
元限在整个镇子逡巡,他太孤独了,以至于他有时自己都怀疑自己是在做梦,在梦中梦游,还是真的清醒着在找狗?
狗,狗,狗。
他要找到它们,然后亲手杀死它们,看着自己沾满鲜血的手,他体内那只狗也该感到害怕了吧?
他快要走出镇子了。
红色的月光下,他看到一个人。一个骑着马的人,奇怪,他的马却是无声的。
再走近些,他看清了,来人骑着的并不是马,也不是驴,骆驼,骡子,也不是猪,狗,猫。来人骑的是一副骨架,一个骷髅,似马非马,似驴非驴。
元限迷惑了,他又一次问自己是不是在做梦。
很快他知道不是了,他脸上着了一鞭。
轻轻的一鞭,宛如春风春水的一鞭。
柳条做的马鞭子,然而轻轻轻轻地拂在他面上,连他乱蓬蓬的额发都没有惊起一丝。
来人轻笑:“小孩儿,这里可是无梦村?”
元限还在回味那如梦似幻的一鞭,怔忡地抬头,点点头,又摇头。
“这里是邮局。”
“噢,那就对了。”
接着,她(是的,是“她”)俯下身,面纱下一双秋水般的眼睛定定瞧着他:“我们是来打劫的。——你怕不怕?”
她说“我们”。她一说完我们,就听得巨雷般的马蹄声马嘶声和人的呼喝声突然大作,好像天兵天将突然从云层降临,数百骑飞袭而至,而这不过发生在一眨眼的工夫。
好似这骑骷髅怪马的女子是魔法师,撒豆成兵,纸符纸马,瞬间立至。
数百支火把照得小镇如同白昼,那红月顿时变成萤火。
“这个小孩,留着,我要。”
“你们要干什么?”元限歪着头问,他脸上还是带着做梦般的神情。这个梦越做越怪了,他本来是找狗的,为什么招来了劫匪?
“快滚开!”
不等女子说话,她身后一人不耐烦了。
“什么?!”元限也提高了声调,他恼了。虽然是做梦,梦中有人敢对他这样说话,那也是万万不能容忍的!
“嘿,小逼崽子……”
“住口!”
后一声是那领头的女子呵斥的,但已经晚了,她看到面前的少年一张脸变为通红,接着他拔出刀来!
虽然只是约三寸长的小刀。
但这个动作就意味着……
“髑大姐,您看到啦,这可不是哥几个不给你这个面子,这小兔崽子——呀!”他话还没说完,喉间突然爆出了惊呼。因为元限已经跃起,直朝骷髅女子身后扑来,直朝他扑来。
那汉子还想骂人,他还没骂够,区区一个毛都还没长齐的小狗崽子——忽然他喉头一凉。
周围火光都暗了一暗,因为雪亮的刀光和暗褐的血光同时飞起,仿佛天上的血月在一瞬来到了地面,不由自主,被那连柄尺来长的小刀牵引而来!
百十来人都在这一瞬陷入了静默。
元限依然立在原地,彷如他从来没有动过,刚刚飞身杀人于刹那的是别人。
领头的女子——“粉髑髅”刚刚本来想阻止他的,她手中的柳条鞭微动了一动,周围的人都没有觉察到,然而她自己内心雪亮。
她轻轻叹了口气,也是她率先从震惊和沉默中清醒过来,她心里突然感到很难过,因为这下她不得不杀这个看上去很有几分可爱的小男孩了。
这孩子眉清目秀,一身仙骨,她行走江湖以来从没见过这样的好苗子,虽然他衣衫褴褛,头发蓬乱,像刚在猪圈马厩里打过滚。
他竟然有这样的武功!
“为什么?”她轻轻地,一边叹气一边问。
“我要保卫镇子。”
这句话又大出她意料之外。她原以为这桀骜不驯的孩子是因为“一丈青”言语冒犯才出手的。
“你接我三招,三招之内如果我的柳枝儿没打中你,你就赶紧回头,跑,一口气跑出镇子,无论发生什么都不要回头,我保你万全。”
四周一片哗然,“大姐!”“这怎么……”“剁了他!”
不理周围鼓噪,粉髑髅只居高临下,又诚心诚意地看着小元限。
元限知道自己一招都接不住。
他开始后退。
他后退比常人正着跑还要快。
他干什么都与众不同,不走寻常路。走路也是。
他就在众目睽睽之下一溜烟遁走了。
一面跑一面大喊:“快起来啊!来强盗了!***都醒醒!醒醒!来强盗了!杀人放火了!”
【幕落】
元限满头大汗,他已经绕着镇子跑了一圈,正着跑反着跑,敌人抓不住他,然而镇子还是寂然一片,没有一个人醒来。
因为这是无梦村啊!这里的人天生被“设定”成了只有半天在人间,熟睡的他们是没有灵魂的,他们连梦都不做,他们此刻是不是置身于鬼界?
“啊哈哈哈,小屁孩,你叫吧,叫破喉咙也没用。”
破喉咙破喉咙破喉咙。
他越来越确信自己身处噩梦当中了。
不然为什么只有自己一个人醒着?
强盗开始破门而入了。
元限嗓子喊哑了,他绝望了,定了定神,返身回到自己家,把熟睡的瘸子李负在背上,拣没有火把的地方跑。
黑暗中有个身影阻住了去路。
血月,面纱,秋水双瞳。
面纱轻轻被解下,那是一张只有在噩梦中才会出现的脸。
元限惊呼出声。
“行走江湖二十年,我得到了一切我想得到的,但也付出了代价,这张脸就是代价之一。
“那时我被人凌辱,下了药,武功尽失,目不能视,口不能言,然而痛觉却没有失去,他们割开我的皮肉,又把我扔火堆里烤,以为我必死无疑。而我原本也跟他们没有任何深仇大恨,我不过是个过路的女子,他们见我配着刀剑,一时兴起想作弄作弄我。
“后来我找到他们,一一杀死,用尽酷刑折磨。你问我是如何找到他们?呵呵,因为他们的体味。这群人身上有一股让人作呕的牲畜味道,你以为他们是什么了不得的武林高手么?不,他们只是一群穷苦的马贩,千里迢迢从边城把马贩到中原,只有一人会些粗浅的武功。我找到他们的时候,他们正在家过年,每个人都是风尘仆仆,一脸老实巴交。
“你知道我为什么告诉你这些?”
远处传来凄厉的惨叫,而元限面不改色:“为什么?”
“因为我要你信我。”
“我为什么要信你?”
女子定定望着他:“你是块精金美玉,不该埋没在这地方,遭一群臭强盗毒手,死得默默无闻。”她似乎忘了自己也是“臭强盗”的一员。元限想。
“我不一样,”仿佛看透他心思似的,女子道,“我是来给他们压阵的,以防有什么不测,有意外的高手冒出来管闲事的话,就该我出手了。我欠他们老大一个人情,勉强走这一趟,没想到会给我遇见你!”
元限沉默,他给她的话说得有些心动,他早就对这个破镇子厌恶透顶,他早就在渴望有一个世外高人带他逃离这里,去更广阔的江湖见识见识。她说得对,他元限不是池中之物,他迟早是要飞上天的!他要成龙,成王,成神!他要做天下第一!
女子手中的柳条儿轻轻摆动着,骷髅坐骑微微踱着步。
“你错了,你不该来的。”元限背后发出了声音。
是瘸子李。
元限吓了一跳,粉髑髅也感到意外:“咦,怎么醒了?”
接着她感到很不对劲,一种不祥的征兆突然自她心头泛起,令她微微生起惧意,很像那次大劫之前的感觉。
瘸子李突然飞了起来。
他双腿残废,不能走路,但竟然可以飞,而且身法美妙。
速度奇快!
遇敌!粉髑髅大骇。她胯下的马腹嗑噔一声大张,机簧响动声中射出一串密集箭雨。她已顾不得会不会伤那少年了。
手中柳枝真气贯注,化作匕首,她全力掷出,朝着瘸子李心脏疾射。
她用上了拼命的招数,只因她看清敌人身手非如此不能取胜!
不,是保命。
骷髅马掉头疾奔,屁股喷出一大股烟雾,这烟雾竟是带辛辣的,呛得元限眼都睁不开了。
然而没有用。
瘸子李出腿。
他突然不瘸了。
两条腿都好好的。不,不是两条腿,是十条、百条、千条腿!
漫天腿影。
粉髑髅连人带马被这百十条腿影笼罩。
元限想起曾经骂过他的话,突然浑身发热,又发冷。
江湖“十大奇巧”之一的骷髅马突然散了,碎成了一坨一坨,飞矢流星一样四面炸开。
粉髑髅仆倒在地,呕出鲜血。
那一腿的力道不但着在骷髅马身上,也着在她身上。他踢散了骷髅马,也踢碎了粉髑髅的心脏。
人在江湖飘,哪能不挨刀?粉髑髅也早知有这么一天。只是她没料到,会是在这个看上去废物似的镇子上。
“你……你是何方人士?”她勉力撑起身体,问瘸子李。
瘸子李鄙夷地看着她:“这点本事,就敢给蟊贼们压阵了。还敢忽悠我孩儿,你的江湖,不过是片茅坑。”他蹲下身来,脸上神色突然一变为混合着残忍和有趣的复杂表情,悄声道,“不过——你应该很好吃。”
粉髑髅已经碎裂的心脏突然又被恐惧攫住,她忽然醒悟了:“你,你们……”她没能说下去。
瘸子李站起身,负手而立。
他的背后,红月夺目。
镇里确实在发生屠杀,四处惨叫,不过这回元限听清了,那不是镇民们在惨叫,而是外来的江湖人。
火把一个一个熄灭,红月的微光再次笼罩邮局,这个“无梦村”。
江湖上的情报没有错,这里的人的确不做梦,因为他们本身就是梦,噩梦。
它像一张张好的网,悄然放出诱人的甜香,引诱嗜血的盗贼、江湖人光顾,再吞掉他们。
【尾声】
元限在跑。
跑着跑着,他就从元限变成了元十三限。
他跑出镇子,在镇外的河边灌了一肚子河水,然后开始呕吐。
泪眼迷蒙中,他感觉自己好像把那条绳子一样的狗吐出来了,它在地上,在沙里,像蚯蚓一样痛苦地翻滚。他狠狠地踏了上去,一脚,又一脚。
他什么都想起来了。
若干年前,他的父母,带着他闯入了这个镇子。
他们一去不回,像丢进邮筒的信,再也没有被人收到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