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品味制服》读后感摘抄
《品味制服》是一本由(美)富塞尔著作,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出版的248图书,本书定价:16.80元,页数:2005-12,特精心从网络上整理的一些读者的读后感,希望对大家能有帮助。
《品味制服》精选点评:
●这本书里一张插图也没有 大部分制服的样子都想象不出来 尤其是细节部分 印象最深的几个地方都是八卦 和制服没什么关系:①作者专门写了一章来嘲笑海明威的“军人虚夸症”(不至于吧?) ②艾森豪威尔和巴顿的审美差距主要在于铜纽扣(作者老是称呼五星上将的昵称艾克 这样合适吗?) ③E.M.福斯特是基佬 ④ 弗吉尼亚伍尔夫发表文章反驳过D.H.劳伦斯的制服论 其实作者挺八卦的
●蛮有趣的一本书,看完之后,我也开始留意电影里,以及身边出现的各种各样的制服了。不过由于主要讨论的是美国制服,作者对其他国家的制服描述,有些地方有明显的失误,以及国家意识形态的偏好。比如对二战时德国军服的讽刺。二战德军的军服,上至元帅,下至士兵,都有一种浓重的浪漫主义效果,非常漂亮而且充满力量,堪称制服史上的奇观!相比起来,美国军服在二战时期,真是丑得可观……
●看到制服就萌了
●翻译的一般
●服装文化。。。
●这货损人忒狠了。。。
●20160502-0505翻译糟糕到让这本书的风格和之前读的《格调》、《恶俗》差太远,作者惯有的讽刺犀利笔调完全没翻译出来,读起来很坳。内容上也是介绍多于分析,且时间空间限制在20C的欧美,因此读起来共鸣就少了点。不过其中一些观点还是一语中的【。中大图书馆】
●纯粹睡前刊物,有点意思。国外制服控都是有讲究的。
●前几年因为机缘巧合,或者说因为鬼使神差的原因,对服装开始有些兴趣。至于这本书,看得明白就可以了,翻译不是什么大问题。尤其是意大利那篇,从此连见到戴Panerai的人都会想起,想起就会觉得乐不可支。
●just can't go on,the title is attracting,but the style of word is a little boring,and most important,there isn't much knowledge in it.
《品味制服》读后感(一):UPS很性感?
书里最好玩的一段就是讲尼克松的可笑WH制服事件。尼克松出访一圈君主制国家,之后就感叹,我们白宫的衣服怎么这么平庸。于是就搞了双排扣粉色羽毛礼服,上面写着WH(White House)。这件制服不出所料遭到了嘲笑。书中最后写道,这几十件衣服的下落有较可靠的称是在某中学的军乐队里。
我就想起来了我们学校管乐队的衣服,那被我们成为脑白金的可爱制服。
《品味制服》读后感(二):制服诱惑
在我还小的时候,人们的职业都可以通过着装一目了然:工人戴套袖,干部穿中山装,警察头顶大盖帽,流氓通通是喇叭裤和蛤蟆镜,连幼儿园的孩子们也都身穿白色的小褂,胸前绣着红色的“小朋友”。那时我的理想是做一名消防队员,穿戴整齐的防火服和头盔面罩,手持高压水枪,趴在拉响警报的消防车上。不过,文明进步的一大特点就是社会分工的细化,随着我们一天天长大,着装与职业的界限也变得越来越模糊。现如今满大街都是黑西裤白衬衣,可能是基金经理,也可能是房屋中介;可能是饭店跑堂,也可能是卖保险的。像我那样渴望得到一套帅气制服的孩子,估计也越来越少了。
上大学时我逛新浪的军事论坛,曾见过几个军迷对士兵钢盔的讨论。覆着迷彩帆布的钢盔上,往往缝有一圈一寸长、小指粗的窄袋,至于这东西究竟做何之用,就令他们很是不解。有人说,那是为了减弱流弹对头部的冲击力;有人则说,那该用来填放备用的子弹,直到后来有解放军叔叔回帖,真相才得以大白:防弹仅凭钢盔足矣,放子弹则有被击中引爆的危险,正确的用途,乃是野战士兵在丛林中潜伏和行进时,能顺便往钢盔上的小袋里插些树枝树叶,作为伪装。读至此处,我拍案叫绝,又联想起自己在影楼打工、拿宽大的摄影背心买大米的兄弟,不禁开始对这种物尽其用的把戏佩服得五体投地。
其实,实用型服装的任何设计细节,往往都存在对功能的周到考虑。几年后,我在LG电子领到了自己的第一件工作服,胸前的布扣可以挂胸卡,衬里的窄袋用来插签字笔,黑色细格布的衣领还更加耐磨和耐脏——对制服的这些简单改良,需要的却是对管理的长期推进与反复揣摩——当然啦,去食堂排队,没戴胸卡可能端不到饭吃,去生产线做样机,不拿笔作标记会引起混乱,而忙得满头大汗去开会,汗津津的领子也确实不雅。你们从这种微观的角度来理解,我的工作服就比我爸厂里发的那种蓝色大褂强,咱们工厂的管理,也肯定比我爸他们那种国企的好。
对工厂而言,略显紧身、有拉链和多个口袋的夹克当然是制服的最佳选择。除了实现基本的用眼管理,制服最大的用途,在于使组织结构呈现视觉上的节奏感和效率感;当我发现公司在全球的员工都身着同样的工作服时,一种群体归属感和安全感也油然而生。相对于革新学校的草绿色T恤、05版的短袖绿色制服以及06版的灰色无领夹克,我更喜欢的还是03年发的那套绿色长袖夹克,看起来挺括而精神。DA本部今年在首尔举行“Skill Olympics”颁奖典礼,公司高层人手一件类似摩托车手比赛服的夹克,也看得我分外眼热。
尽管如此,制服也往往因其样式的固定统一,穿着规定的半强制性,成为束缚组织成员个性的代表。在一本名为《品味制服》的小册子里,美国文学家保罗·富塞尔就曾这样写道:“……我们处于某种两难的境地,陷入尴尬的局面。人人都必须穿着某种制服,但都必须否认自己穿着制服,除非他无价的个性和独特的身份受到威胁。”写到这里,我又回忆起刚上初中时的情形。那时我们还没发校服,新生军训阅兵式又需要统一服装,除了白衬衣,全班同学中竟找不出一条颜色相同的裤子,还是我灵机一动,号召大家回家翻条牛仔裤出来……那次是大家穿统一服装最心甘情愿和神气活现的一次,当然也成为我心中一套个性制服的经典范本,呵呵。
《品味制服》读后感(三):所谓制服
制服是人关于社会地位的象征,是人的社会身份认可和自我身份认知的工具。同时,制服也是不同社会所具有的不同社会文化的体现之一。
美国孩子的童年记忆中会有童子军服,而中国孩子的童年记忆更多的是和小伙伴品味一致的便服或是学校统一购买的作为“级服”或“校服”的运动服。这种童年记忆(其实也是真实的童年生活)是对中美两国不同社会文化和相应教育理念的折射:美国更重视孩子的全面发展,特别是性格塑造;而中国更重视孩子的归属感教育和课堂学习。
这只是制服作用的一个体现。
制服让人的身份一目了然。例如,在高档写字楼里穿着黑白高级西装,又称熊猫装,的白领们彼此之间很有归属感。这种装扮将这些高级脑力劳动者,如投资银行职员、咨询公司顾问等,与较低层级的脑力劳动者、半体力劳动者和彻底的体力劳动者区分开来,让他们产生一种优雅和不知从何处油然而生的身份优越感。至于能在上班时间跻拉着拖鞋,穿着阿童木Tee,海滩大短裤的,那十有八九是某新兴互联网公司或者web 2.0企业的员工。当然,如果此人跻拉拖鞋的地点不是办公室而是大马路,那么其身份很有可能是二流子。
制服让人产生归属感。例如在一个新兴互联网公司,一新人着笔挺西装三件套端坐在电脑前,十有八九会被当成是神经病,当然,人们也许也会宽容地想:“哦,他是新来的。”所以,加入某一组织的新成员通常都会非常低调地观察周围人,尤其是自己的上司的衣着配饰、着装品味,以期在最快时间融入组织,并其他组织成员当作自己人。这种情况即使是在学校里也非常常见。通常,穿整套校服(即使如云大附中女生校服的水手制服)的女生通常不会和只穿半套——只穿外套,内搭自己的Tee和牛仔裤、裙子——的女生成为密友,点头打个照面是最多,背后搞不好还会悄悄讲对方的坏话。女生的朋友通常都是和自己在校服穿着意见上一致的女生,更有甚者,还会在头天晚上睡前电话联络第二天的穿着打扮,以明确地表示:嘿,我们是一伙的。
制服引发的归属感还使组织中各团体泾渭分明。比如在各种体育竞赛里,不同国家运动员的穿着打扮都是不同的。特别是在悉尼奥运会的游泳比赛里尤其突出,穷国的男游泳运动员还穿着传统的三角裤,而G8等发达国家男游泳运动员则穿着仿生连体长衣长裤游泳衣,乍一看,就像是X档案里的小绿人在世。至于今年的奥运会,从目前公布的各国领奖服看,华人是最热爱穿着国旗的民族。中国代表团的红黄色和加拿大代表团的红白枫叶装(据说是特别请一位华裔设计师设计的)都是国旗色,也从一个侧面反应了华人强烈的群体归属意识。
在某咨询公司里,正式职员和咨询顾问通常都是黑白熊猫装,或者香槟色丝质衬衫和鱼尾裙的组合;但对实习生的着装要求却是business casual,尽管大部分实习生在接受一轮轮面试时都是像其正式员工一样穿着黑白熊猫装到场。所以在公司里,一眼便能看出谁是正式的,谁是临时的;更可以看出谁是公司的红人,谁是新丁。
一次午饭后,和一群实习生闲侃。说到刚听到着装要求时的第一反应,都是business casual到底是怎么个穿法啊,到底多business才配称得上casual,到底多casual才又不冲突了business的庄重感。思来想去,要么上身西装革履,下身短裤拖鞋,搞得像要去海滩参加西装广告上半身摄影;要么上身T恤,下身西裤西裙,搞得像不懂西装穿着要领的泥脚杆。最后,第一天上班时,人人都上身白色polo衫,下身熨烫的笔挺的咔叽裤,外加软底羊皮鞋到场,多亏了百度知道。自此,也确定了实习生标准装扮一号。
一日,午饭后回公司,在电梯里看到一实习生标准装扮一号打扮的外籍老头,几个人会心一笑:哟,活到老,intern到老啊。谁知人家和我们同一层抵达后,进入玻璃门便直奔楼上的par级办公室,遂领悟:有两种人可以business casual,一种是公司里的nobody,一种是公司里的big potato。
富人穿business casual是为了让自己在人群中鹤立鸡群,体现自己能把工作当娱乐,在娱乐中赚钱,在工作中享受生活,至于大把的闲暇时间,则是挥霍在红酒品酒会、高级派对和高尔夫球场上;穷人穿suit,则是处处融入职业世界,向富人证明,我很专业,我能够handle您的理财、家政、汽车保养等等生活高品质必备服务,以高标准的专业技能和职业道德为您提供专业服务。
至于身为nobody的实习生面试时穿suit,是证明自己已经不是乳臭未干的小毛头,已经做好了承担被公司食物链顶端压榨的一切思想准备;真正开始实习的时候却穿business casual,我只好有些阿Q地想:这是我们为了说明我们对自己人生所确定的伟大追求。这么想着想着,腰杆也不由自主地挺直了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