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过蜻蜓》读后感1000字
《路过蜻蜓》是一本由唐蜜著作,人民文学出版社出版的平装图书,本书定价:19.0,页数:231,特精心从网络上整理的一些读者的读后感,希望对大家能有帮助。
《路过蜻蜓》精选点评:
●突然想起来有这么一本书,时隔六年,恶心不减
●新安晚报经常连载的小说都很恶心。
●是否真实,我不知道。但是,我有被感动到
●高中时候最爱的一部小说,看起来很真实的娱乐圈。。
●犹如无人敢碰,秘密现在被揭晓, 明日想起,我们其实承受不了。 欢乐今宵,虚无飘渺, 再没余地继续缠绕。 谈情一世,发现愿望极渺小, 留下一点。距离回味犹自心跳。 欢乐今宵,虚无飘渺, 那样动摇,不如罢了。
●其实挺引人入胜。虽然里面有些对话实在读得我蛋疼。这个故事告诉我们,崇拜,是距离真相最遥远的东西。
●以哥哥为原形的男猪脚吖
●启蒙
●越看越恶心了……
●分明是影射,又明显不可能
《路过蜻蜓》读后感(一):让我做只路过蜻蜓 留下能被怀念过程
路过蜻蜓
2008年7月,
本来要去宜家的
看着五点就亮天的外面
放弃
36度是什么样的感觉?
我不知道
在家里看书,路过蜻蜓
看完了,只觉得很凉
或许是看开着空调吧
蜻蜓当时够傻
以为自己和别人不一样
人生会有例外
当sam说这一生就爱她一个时
她没想过他当年也曾对莎伦说过的吧
在同一个男人面前,每个女人都是一样的命运和下场
这句话说得真好
还好,她最后走了
am跳楼了
am不是张哥哥
也不是谭校长
这种小说真真假假的
挺好玩
只是谁会幸福
谁都不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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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部书讨巧的地方在于
好像在影射谭校长
可是性情、容貌、歌曲却都是张哥哥
可大家都知道张哥哥不会这样子
八卦写成这样才能不被告又有料吧
2006年11月就想买这本书
一直拖到2007年末
前些天开始看
当作床头书
每天看一些
在这个炎热的上午看完了
http://www.douban.com/note/14328209/
《路过蜻蜓》读后感(二):路过
飞蛾扑火的爱情.即便悲壮,惨烈,如果再一次重新选择.依旧如此······
当华美的叶片落尽,生命的脉络才历历可见...
有如蜻蜓点水式的爱情水是点了,可是最终却是不能够留在水上面生活的
蜻蜓的世界永远不属于水面
年少时谁都曾爱过一个星星,朱嘉华爱的是Sam,我爱的是我心中的SSam。他的每一个动作、眼神、微笑都会牵动我心底深处的喜怒。不过我没有蜻蜓与Sam的那种缘分。但我不好说蜻蜓与Sam的缘分是喜剧还是悲剧,也许在别人看来这场爱情是段孽缘。但我个人认为这一切是个美丽的梦,如果让我选择,我还是想重温这场“美”梦。或许这个梦充满了悲伤和痛彻心扉的结局,但过程中仍无处不存在美丽和幸福,时刻被他的爱包围着。
我喜欢前面的内容,够单纯,后面的太现实了,影响我的心情,我也是追星族,不喜欢看到这样的娱乐圈更不想看到这样的偶像。可能是真的,但我依然愿意让自己活在幻想中,也许 追星的人都喜欢做梦。
我愿意相信这是一个来源于真实的故事,人只有真正用过情,经历过,才能感染周围的人,是谁并不重要了,爱过,痛过,幸福过,伤心过,快乐过,也恨过,这已经很美丽了,人生 不就是一个过程吗?这永远是“蜻蜓”人生的一部童话,也并不是每个人都有机会经历这样一场童话的,至少我认为“蜻蜓”是幸运的。纵使一直没有名分,可是至少他们真心爱过,有那么多美好的回忆可以追忆。在歌迷与偶像几乎是生活在两个世界的人居 然能够产生了交集,真是不可思议的事。我很敬佩蜻蜓的勇气,可是却为Sam的结局感到惋惜,他本可以放弃一切去寻找自己真正爱的人,却为了自己的名和利......其实,又有几个人能 做到“淡泊名利”呢.....
至于写谁都无所谓,我觉得感情还是很真实的。没有那种爱之深又何来伤之深。很真实。只是我想,这个明星大哥还活着,结尾只是想对死有种释然,孩子也未必生,只是明星不是凡 人,缘已到,也该分离了。谁都有个年少轻狂,任性放逐的年代,很贴近生活中的感情和明星的“不自由”,我觉得很真实。可能面临如此,每个人都会这样选择,其实明星没死,这无非是对爱 的一种释然。
其实不过是曾喜欢过一个梦中的人而已,而这个人从未曾存在过。当梦醒时,也会泪流慢面。
“蜻蜓,如今我们都已经成了他人妇……也幸好,我们的青春,也曾那样疯狂过。”
我的青春也一样疯狂过,所以从不后悔,曾经能那样疯狂地去爱一个人,哪怕他不真实活在现实中,也好,偶像让我们相信这个世界上是有爱的。
心中有痛,痛在爱情。
原来她和Sam的爱情也终究不过如此。脱去了光华朦胧的外衣,这样的日子甚至还抵不过夕阳下一对平凡的身影。
错在Sam吗?何必如此真切的处处留情呢?
错在蜻蜓吗?早就该明白能轻易爱上她的Sam一定也会再次同样轻易的爱上另一个女人。
错在爱情吗?相恋的时候盲目的以致忘了自己的世界,爱到可以抛弃一切的执着。爱过才发现,一切不过是镜中花,水中月,以为可以托付一生…
女人总是被爱左右,是伟大还是悲哀?
《路过蜻蜓》读后感(三):我们时代最王道的粉丝
文/晓玮
张宗子在《陶庵梦忆》里说:“人无癖不可与交,以其无深情也。”粉丝有追人癖,所以这些都是大有深情的人。我非深情之人,做事又往往量入为出,在个人历史上,我只为名人写过一篇节制的崇拜文,名为《和曹燕华在一起的日子里》,被我爸抢去通宵达旦地狂改一气,领了个区小学生五届全运会征文比赛二等奖,我事后有点后悔,如果他老不搅局,可能也就一等奖了;我采集到的唯一一个名人签名,是那时代的跳水王子李孔政,当年我拖在大队辅导员后面去市少年宫,走到门口,一辆大巴士载着陈肖霞、李孔政等一车人民运动家缓缓驶离,大队辅导员当即沉声喝道:“赶紧给我追!”我“腾,腾,腾,腾”轻舒猿背跳将过去,领得一个签名归,还未及仔细端详呢,小纸张就给辅导员劈手夺去了;高三时最想考的是体院体育新闻系,那是我做出过的和明星靠拢的最大努力,可是后来有某国际金融专业给我直升,我便发足奔向那里了。
所以,当我看到这本新上市的叫做《路过蜻蜓》的书时,第一感觉就是大开眼界。在这本讲述一个超级粉丝对偶像倾心追逐的娱乐圈爱情小说里,一位化名为唐蜜的资深娱乐记者以娱记的真实工作状态为背景,讲述了一个娱记粉丝和偶像明星的倾城之恋,一段偶像纪里的长恨歌。书中的小粉丝蜻蜓为了素手摘星,卧薪尝胆做起了娱记,然后用这个特殊的身份和她情迷对象发生了诸如情变、猝死、未婚产子、生老病死等惊天动地的大事件,把粉丝人生那拖拖落落的痛苦直截了当地演出来,然后天皇男主角坠楼后,大戏落幕,才发现这个粉丝人生其实也就是普通人生拖拖拉拉的痛苦。
在这个后超女年代,该书可算是粉丝的福音书,它描绘了一个空前利好粉丝的蓬勃牛市,它含蓄地指引着你,粉丝的路有千万条。你甚至可以焚身以火地做一名娱记,弄得唇红齿白地上场,就此在偶像战场最前线舞绸弄缎。这种行动派粉丝身份固然高调,却很可能让你发现一些有关偶像的令人失望的现实,甚至被偶像饱以老拳,但是艳遇级别的回报也极可能横空出世,比如《哈佛商业评论》的前主编苏茜·韦尔奇在采访中移花接木地搞定了通用电器前CEO老杰克,比如《路过蜻蜓》中,那个女娱记和香港某天皇巨星半虚构半真实的倾城恋,《南方都市报》的首席娱记袁蕾在该书的序言中直言不讳地表明了这个意思:“除了粉丝,我倒是建议报社老板可以把这本书当成福利发给员工———让手下的记者跟大大小小的明星谈恋爱,总比被明星泼可乐强吧;也可以给新记者以努力的动力和慢些升工资的理由。”因为这些渺茫可能的毕竟存在,所以加盟娱记便是漫漫粉丝路中的上策。
最最王道的粉丝路是什么呢?如果你万一没有赶上和偶像亲自零距离接触的班车,恭喜你了,这便意味着你把你的女儿甚至孙女继续嫁给那个明星的可能性便顿时无限增加了!到那时,你就是你偶像的丈母娘甚至老外婆,比如当万千众撕心裂肺呼喊着周杰伦的名字时,你往下风口一站,嘴角一吊,细声道:“杰伦,我孙女婿。”
来源:新闻晨报
《路过蜻蜓》读后感(四):那曾经尖叫和沉迷的年代
“——那一年,我只有18岁。所以,所有人都应该原谅我的一切行止,因为我只有18岁,一切都值得原谅。他们说,其实我已经有些老,这个年纪如果没有经历过尖叫和沉迷,似个症状般发作过,那么属于少年的时光,已经遗憾了一半。”
很偶然的在网上看到了上面的一段文字。早已经过了尖叫的年龄,却还是不由自主的被它牵动了那根许久不曾拨动过的心弦。是啊,谁不曾年少过呢?
作为一个70年代的人,在那个青春年少的时代,一切都是干净的,没有受到过一丝的污染。流行歌曲也不过是刚刚兴起的吧,当那些从香港远泊而来的磁带里奔放出或优雅、或激昂的旋律的时候,真的是被那声音震撼得惊呆了,对那个苍白的年代来讲,张国荣、谭咏麟……他们的声音,竟宛如天籁了……
然后顺藤摸瓜地找到了这本书——《路过蜻蜓》,哥哥的歌啊。:)
“——如果你也是个将20世纪80年代和90年代统统狂热过的人,如果你也是在90年代初完成成人仪式的女孩,你一定知道他,知道我。
没有人会将他遗忘,没有人舍得抹杀他的一切。如果他能够一直如一颗可望不可及的星般,始终闪耀在我头顶的话。即使在今天,已经31岁的我,依然无法否定他在歌坛上的一切丰功伟绩。”
一个歌迷,如你如我,在80、90年代里,有几个不为哥哥、为谭校长痴迷呢?是他们的伴随了几代人的长大,真的,“如果你也是个将20世纪80年代和90年代统统狂热过的人,没有人会将他遗忘,没有人舍得抹杀他的一切”。即使到了现在,他们的那些老歌,仍然是让人百听不厌的吧?于是很自然的,我们为自己的偶像做剪报、收集海报、买下他的每盒磁带、追逐着他每一场来之不易的演唱会(香港人在大陆开演唱会那时候是很有难度的),甚至不惜远赴外地、露宿在体育场外……如果能够和偶像说句话、握握手,那简直是不敢想像的幸福了啊。但是我相信有、也一定有,有那么几个幸运儿,他们不仅能够和他说话、握手,甚至可以和他通信、电话……成为私下里的朋友。而“蜻蜓”,书里的女主角,也是我们每一个粉丝的代表,偶像的忠实拥趸、歌迷会的会长,幸运的在演唱会后的一个偶然机遇里,和偶像邂逅,面对面的凝视。她幸运的和他结识,然后她为了他-SAM,成为一个记者,追随着他的足迹。
看书的时候,想起了很多人很多事。小说的情节推进中,与香港娱乐圈的纷纷扰扰暗合节拍,仿如一个真实的梦境。岁月悠悠而过,他们从开始通过歌迷会的一张张海报和卡片的传递,到慢慢的鸿雁往来,渐渐的相知、相爱……
看着看着,想起了谭校长和他的红颜知己朱咏婷,同样是歌迷和偶像的组合,而蜻蜓和SAM,也终于如愿以偿的结合,以地下情人的身份,和他在一起。
“——偶像真的是神话,是传奇。却不是人间烟火。 ”
是的,偶想是神话、是传奇,却永远不会是人间烟火。一旦偶像落入凡间的时候,对于身边的人来讲,所有的光环都不再想梦花水月的舞台上那样光芒耀目了,当你靠近他,靠得太近的时候,他,也终究不过一个凡人……
恋人之间,总有种种甜蜜与种种心酸。如烟尘般的滚滚红尘里他们一起跌宕起伏,却终究逃不过命运的安排。尽管仍然相爱,却又黯然分离——“人世间最执拗的蜻蜓”,尽管不甘心在梦想与爱的面前,只是个过客,却终究,只是路过。
我愿变成童话里
你爱的那个天使
张开双手变成翅膀守护你
你要相信
相信我们会像童话故事里
幸福和快乐是结局
……
宛如童话般,故事以光良的一曲《童话》终结。一个女子在熙熙攘攘的人流中,呆呆的凝视着音像店里巨幅的海报上曾经的他——偶像、知心的兄长、恋人……回想着彼此的恩恩怨怨,仿佛近在眼前,待要触摸是方惊省斯人已逝,想要微笑,却终究忍不住泪水滚滚而落……
当同一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