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由主义基本理念》读后感锦集
《自由主义基本理念》是一本由顾肃著作,中央编译出版社出版的平装图书,本书定价:39.0,页数:334,特精心从网络上整理的一些读者的读后感,希望对大家能有帮助。
《自由主义基本理念》精选点评:
●让我开窍的第一本书
●扫盲读本
●了解自由必读书
●偏见太甚
●可以当教科书。。条分缕析
●简要的了解 前面的理论基础和源流可以看看 具体讲到相关的人物和代表思想 作者只是一带而过
●学习
●在当下中国的政治语境以及学术生态中推广普及自由主义,清晰简浅的讲述自由主义理念及其略史,可谓功不唐捐,用心可嘉,可惜未免有挂一漏万之失
●需要再读
●老顾的书,
《自由主义基本理念》读后感(一):顾肃抄书是个行家
顾肃基本上是抄,没有自己的理解.更不要说什么有力的评价了。
举例:在关于洛克和卢梭的部分数处抄袭徐大同编于八十年代的《西方政治思想史》。
在前半部分通论中,谈公民不服从时,本来为了说明罗尔斯的思想,可以好好引用,却径直抄罗尔斯的原文,而且断章取义。
至于理念上的浅薄就更可笑了。在关于积极自由与消极自由的问题上,他对积极自由的观点东摇西摆,没有任何清晰的看法。
如此学风,不读也罢。堪称可耻之尤!
《自由主义基本理念》读后感(二):很优秀的参考书。
我看不出有抄袭之嫌,
引用的材料范围广,行文流畅,同类题目中难得的参考书!
唯一缺点是作者没有自己鲜明的有个性评论。 重复太多。
另外,理论篇中正义一章很凑合,讨论罗尔斯的分配正义,却把它归到---程序正义的小标题下。
补充:
不如开始感觉的那样好。的确拼凑感较强,拖沓,重复,比比皆是。
后边部分,介绍现代作者,感觉当成书摘来阅读也不错! 仍维持三星的评价。
《自由主义基本理念》读后感(三):自由主义是个陷阱
这本书的优点在于覆盖面很大,基本上能涉及的人物都涉及到了,是不可多得的一本教科书。可是正如邓晓芒评价的,这本书缺乏形而上的讨论,不敢直面自由主义的内在矛盾,把黑格尔韦伯施密特施特劳斯等人的思想简单化、意识形态化。在论述当代自由主义者对于社群主义等批判所做回应的时候,语言组织和逻辑都极其混乱。
当然,有些问题不是作者的问题,而是自由主义自身的问题。从霍布斯到卢梭到边沁再到罗尔斯,划分自由主义阵营的标尺一直都在变动,这反而印证了施密特所言的政治概念,以及施特劳斯所言的哲学政治化。
《自由主义基本理念》读后感(四):断想(导言部分)
最近有在读《自由主义基本理念》,一天一章,算是生吞活剖,囫囵吞枣.
好歹每天将心得写下来,算是存照吧.日后也当成自己思想演化的一个纪录.
首先是导言.就像是推介语说的"无论持何种态度,情绪,评判之前,首先是要了解".导言也是描述了自由主义现在在世界上所处的地位,不客气的说,出去几个秉承马克思主义的国家之外.其他国家在不同程度上都可以看作是自由主义占据主流意识形态,不过是流派有不同而已.
同时,导言通过罗尔斯的话,给出了自由主义的定义.而且,对于一般容易发生误解的观念 比如,自由主义与个人主义,与平等主义,与文化多元论给出了粗线条的区分.而这些个概念,如果不读书,往往会被利用,误解了自由主义.
比如,认为自由主义就是自私自利,自己无所不做.岂止是可笑.自由主义的精髓的确是自由,但标榜的不是自我的自由,而是每个人的自由.你无所不做无所禁忌,的确"自由"了,可是却绝对不是个人主义,也不是自由主义,而是自我主义.因为个人主义的前提是尊重每一个人,认为每一个个人都是独立的个体;假如你的行为影响到了别人的自由,侵犯了别人的界限,显然就是忽视了别人作为一个个体的独立性.显然这种行为与自己的观念是矛盾的.这样绝对不是个人主义.同样的,自由主义也不是自己可以肆意妄为.同样的也要以尊重他人的独立自由为基本.因为不这样的话,没有任何借口你可以不让别人这么对待自己.如果人人这样, 就没有什么秩序了,同样也就谈不上了社会的安定,这样还有什么"主义"好说的呢?
所以,我们对于自由主义的认识往往是偏颇的.也就因为这样,往往被人所误导所迷惑.误解了自由主义的精髓,忽视了它背后的精髓.也就放弃了对它的坚持,从而,选择了与它相悖的道路.
版权声明:转载时请以超链接形式标明文章原始出处和作者信息及本声明
《自由主义基本理念》读后感(五):断想(第三章)
第三章的内容,是在自由主义的框架内讨论权利与正义的关系.
对于权利的一般的看法,都是源于自然权利的认识.无疑,这是一种先验的认识,带有理想色彩,但是,只有这样,才能避免纯粹经验或者先验带来的漏洞.因为社会中总是会存在少数族群,如果,从事实出发,很容易就会采取对这些人群的漠视和忽略甚至侵犯的行为.所以,只有从理论上承认权利的不可剥夺性,才能在实践上尊重每个人,甚至包括少数族群也不例外.犹太人,尤其是长期流落在欧洲的那些人,显然权利也是不容别人剥夺的,但是,如果从现实需要出发,却总会得出通过对他们的侵犯所获得多数族群更大权益的认识.因此,我们不得不坦承,不能基于功利的理由来判断自由权利的有无.
自然权利的构成也是包含多个层次,自由权要求权赦免权以及权力这四个方面.最常常谈论到的,一般就是在于前两者.自由权意味着,个人没有不履行某种行为的义务,而这个权利的获得,也与他人无涉.也就是,自己拥有了这种权利,既不会对别人的同种权利做出限制,反之,也不会受到别人拥有权力的限制.这是一种空洞的论述,但是自由权利的首要的基础.也因为这样,对这一点,大都是没有争议的.
至于要求权,则是拥有一种对他人自由做出限制的权利.在这一点上,往往牵扯国家的作用.国家首要的任务,是保证国民的权利,最基本的自由权,诸如自由生命财产的方面的权利.这一点是毫无疑问的.但是,进一步讲,国家有没有保证公民获得良好的福利的必要与权利.这就牵扯了积极权利方面的论述.必须要明确的一点,不管国家所标榜的前景多么美妙,但是都是一个虚无的标准,这个标准的设立没有任何的依据.所以,它的推行,在某种程度上,就会损害个人的基本自由.而且,如果一个作恶的政府,往往会借机扩大积极权利的行使的范围.而且,是否真的可以实施福利,还是一个未知之数.当然,在现实之中,还是会提供最基本的物质保障的,这并非是违背了自由的观念,相反,却是为了保证机会平等.试想一下,让一个幼童和一个拳击手最受一样的规则比赛,称得上是平等么?
这一章的另一个部分是关于正义的.正义主要是分为实质正义与程序正义.以我来看,根本不存在实质正义.因为我们尽管称这种正义为"实质正义",但是有一点,我们根本没有办法了解争议的实质是什么.德国人屠杀犹太人,当然也有一个漂亮的口号,甚至很多德国国民是赞成的.同样,美国的种族歧视,也有这种问题的存在.主流社会的人都不认为这不是正义的.因此,要真正的把握正义的实质是多么的困难.反观程序正义.我们所要做的,就是遵守一个规则,这个规则不涉及具体的事务,是一个抽象的规定.但是往往,这种程序正义的说辞被认为是冷酷的,不近人情的,没有实质正义那种蛊惑力.往往,为了眼前的说辞利诱,便舍弃了自由.这就是现实.
版权声明:转载时请以超链接形式标明文章原始出处和作者信息及本声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