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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锻炼锻炼》读后感1000字

2022-04-13 03:31:37 来源:文章吧 阅读:载入中…

《锻炼锻炼》读后感1000字

  《锻炼锻炼》是一本由赵树理 / 张怀信 插图著作,山西人民出版社出版的平装图书,本书定价:一角二分,页数:34,特精心从网络上整理的一些读者的读后感,希望对大家能有帮助。

  《锻炼锻炼》精选点评:

  ●这篇倒相比前面读的两篇要真实多了,两位老太太的塑造也蛮有意思,大字报的描写也很真实。

  ●需要锻炼锻炼的不是杨小四,也不是主任,而是那些好吃懒做的妇女。

  ●这小说看似在批判“吃不饱”“小腿疼”这样的落后农民,其实在批判大跃进时期中国的政治制度。为什么农村会出现这样的"落后"农民,她们自私、狡猾、消极。实际上人性就是这样的,大家心里都有算盘,什么事情对自己有利,只是道德和纪律管束了自己的行为。大跃进时期的公家制度原本就压榨了农民,在自己吃穿都不能满足的条件下,拿“为国家……”“为共产主义事业”“毛主席语录……”对他们进行精神上的压制,迫使他们“思想进步”。这种弊端作者突出地在“吃不饱”“小腿疼”两位人物身上反映了出来。

  ●如果没有那么多事,赵树理至少是王朔那样的作家,可惜啊。时代对不起这些老作家

  ●小腿疼和吃不饱,杨小四和王聚海……

  ●意义的延伸触碰到了现代社会。

  ●这篇不算太"自上而下",还挺有意思的(尽量把自己融入当时的语境的话)

  ●复调小说。

  ●我真感觉太好笑了

  ●现实 真实

  《锻炼锻炼》读后感(一):现代文学史作业

  赵树理的《锻炼锻炼》反映了当时农村存在的一些现实问题。在作品中,争先社支书王镇海在了解到杨小四他们设计慑服“小腿疼”等人的情况后,说:“这些年轻人还是有办法!做法虽说有点开玩笑,可是也解决了问题!”但争先社的问题真的解决了吗?相比于老主任王聚海,杨小四的管理办法在根本理念上发生了变化。你认为两者的根本区别在哪里?在你看来,杨小四的办法真的能彻底解决问题吗?这种表面上看似有效的办法会不会带来一些负面影响?请围绕上述问题简要谈谈你的看法,字数最多不能超过3000字。

  1958年是共和国历史上的特殊时期,经济上正值“大跃进”运动的高潮时期,政治上刚经过以“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为主题、以反对“官僚主义、宗派主义和主观主义”为内容的“整风”运动,文艺界也刚经过反右斗争,一方面文学不断边缘化,而另一方面部分文艺界人士又处在风暴中心,面对现实中的两难环境,知识分子关于何去何从的思考如同迷雾般始终萦绕在他们心头,浓烈而又黏重。对赵树理来说,如何探寻国家主流话语体系和民间叙事逻辑之间的中庸成为影响他文学创作的关键因素。他饱受争议的短篇小说《锻炼锻炼》正是创作与这一时期。

  该小说主要塑造了当时农村中较为典型的三类人物形象,以集体劳动为背景,围绕争先社副主任杨小四和村民“小腿疼”、“吃不饱”之间的矛盾斗争展开一幅图景。虽然赵树理曾公开宣称创作该篇的目的是为了批评以村主任王聚海为代表的中农干部的“和事佬”思想以及对以杨小四为代表的新思想和新力量的压制。但是如果我们仔细阅读文本,会发现更值得探究的是潜藏于文本表征之下的民间隐性结构和隐含作者诉说的话语,能够鲜明地体现出赵树理作为文艺工作者地敏感和民间文学家的悲悯。

  面对“小腿疼”、“吃不饱”这样的群众中的落后分子,如何改正她们自私自利、好吃懒做的毛病,如何处理落后分子和普罗大众的集体之间的矛盾,所谓老人老办法,新人新办法。村主任王聚海主张“和事不表理”,要根据每个人的性格特征进行动员,“只要能摸得着人的性格,几句话就能说得她愿意听你的话”。对于秋收完不成,王聚海提出:“把定额减一减——把摘八斤籽棉定一个工,改成六斤定一个工,明天马上就能把大部分人动员起来。”这个办法看似具体问题具体分析,而且体现出人文关怀,尊重集体大环境下的个体差异性,但体现在王聚海身上则更多的是一种不作为和和事佬态度。变动定额标准,对于常年辛勤劳作的老实人来说是极为不公平的。落后的社员从事工分高的农活,比如摘棉花的收益大于割麦子,小腿疼、吃不饱等人更容易钻空子,而对割麦子的高秀兰等人来说,长此以往,无疑会损害她们的积极性。轻易更改标准,前后不一致,公平性没有落到实处,给了投机分子更大的空间。正如杨小四所说:“你们想想,平常活叫别人做,有了便宜你们讨,人家长年在地里劳动的人吃你们多少亏?“

  王聚海“和事佬“思想的形成,与他的出身背景密切相关。出身中农,经历抗日战争、解放战争、土地改革等一系列重大历史事件,特殊时代背景和乡土文化的浸淫让他深谙乱世生存之道和乡土哲学。中国传统伦理道德讲求”礼“,费孝通说”维持礼治秩序的理想手段是教化,而不是折狱“。传统乡土社会的延续依靠经验,从四时更替到政权迭代,中和方为常行之道。他庇护落后思想,压制新生力量,凡事讲求息事宁人,发挥着传统礼治社会满足各分子需要的功能,通常以道德手段而不是法律手段处理问题,一方面他要保证自己在道德上和政治上的独特地位,另一方面也要防止过多外来因素干扰乡间社会的平衡守序,所以”和事佬“自然成为必要选择。

  王聚海和杨小四的差别,文中形容为“内科”和“动手术”的差别,在一定程度上这种说法是正确的。内科和手术也正如费孝通说的同意权力和横暴权力,前者发生于社会合作,形成基础是社会契约;后者发生于社会冲突,更多表现为主从阶层见的权力支配。显然,“和事不表理”的王聚海更多采用合作的方式,上纲上线的杨小四更多采用权力及冲突的方式。关于这二者的形成机制,私以为要知人论世。王聚海的出身和生活于战争年代的经历使他相信在新时期合作之效力远大于冲突,冲突的年代已然过去,何况天性禀赋和乡土文化濡染使他在冲突的年代都不那么冲突。杨小四成长的年代,是新中国建设运动如火如荼开展的年代,革命理想主义的教育让他能自觉且光荣地走在时代洪流前面,也习惯了通用的行为模式和思维模式,故而“正确”地采用如今我们以后验的视角看起来生硬蛮横的处理方式。但很显然,无论是“内科”还是“手术”,都不是解决问题的良策,因为病在根里,而他们只是有偏差地治疗表征,更严重的是,治疗手段本身就已被病所侵蚀,所败坏。所以毫无疑问看似“解决问题”,实则埋下严重隐患。就事件本身而言,只是治好了小腿疼,还有千万的小腿疼们,或许不能称之为“治好”,只能称之为“治了”。至于小腿疼的病到底有没有好,已经不属于他们考虑的范畴。如果压制和压抑过于强制,甚至可能造成反弹,不可避免地产生副作用。从更加宏观的角度来考虑,会造成法律和政府的权威不断下降,形成集体无意识的局面,国家公权力不断被颠覆和破坏,“人”的主体地位不断贬损,与现代意识和民主意识不断决裂,最终造成难以挽回的后果。

  相较于史学的严谨,文学语境下的历史更加具有温度感。我们不必过分考虑温度的影响因素,只需要享受,然后思考。

  《锻炼锻炼》读后感(二):反讽与关于“玩笑”意象的整理分析

  现文史作业:争先社的问题真的解决了吗?相比于老主任王聚海,杨小四的管理办法在根本理念上发生了变化。你认为两者的根本区别在哪里?在你看来,杨小四的办法真的能彻底解决问题吗?这种表面上看似有效的办法会不会带来一些负面影响?请围绕上述问题简要谈谈你的看法

  我以为“争先社”的问题并没有得到根本上的解决,百姓仍然落后愚昧,饿肚子,缺草,缺粮,缺钱,“小腿疼”、“吃不饱”,争先社根本的问题是生产制度与生产状况不匹配的问题,也就是说现行的生产制度(人民公社)无法有效率地调动资源,进而导致人民积极性不高,主要是制度而非人的问题,但杨小四等人的做法皆是“治”标不“治”本,他们的整治方法更多是整人,而非治事。

  杨小四和王聚海之间根本的区别我以为在于对群众的态度和认知方面,杨小四把群众当作工具,否认群众是由有个性有情感有尊严的个体组成,从而他为了效率办事可以欺骗煽动群众,他不顾惜颜面只讲法律惩规,于是他贴大字报大搞批斗,煽动大部分群众孤立而王聚海,但王聚海太强调群众中的“人性”了,用人办事处处从人性出发,任人也不唯贤,全凭关系,烂和稀泥。于是对群众中人性存否的认知影响了他们与之产生联系的方法,否定人性的杨小四以法规惩处来联系法制关系下的人,而相信人性的王聚海用人情礼俗社会的那一套来联系公社中的乡亲办事。简单来说杨小四不把群众当“人”,不顾他们的“性格”,而王聚海太把群众当“人”了,处处按性格办事。

  我以为杨小四的办法不仅不能彻底解决问题,而相反他还会衍生出一些新的弊端:

  1.激化群众和干部之间的矛盾和不信任

  杨副主任在头一天晚上召开社员大会宣布第二天集中拾“自由花”,但是等到第二天本来不愿出工的妇女都上工了,他突然宣布改为集体摘棉花,并批评那些受骗上当的妇女是自私自利,是为了自己的利益才出工的,所以不但必须强迫参加劳动而且还要写检讨,这种引民入罪的对策在很大程度上是干部将群众当作了假想敌,他们作风粗暴无礼,将普通妇女当作劳改犯来对待,这会极大瓦解群众和干部之间的信任,使得两者间本来就不怎么太平的关系更加紧张,正如老生常谈的“狼来了”寓言,干部耍一两次小聪明还能蒙混得了群众,长此以往群众便根本不相信干部的宣布和安排,而群众出于自保的需求便会自发塑造像是“吃不饱”、“小腿疼”这样彼此袒护、声气相通的集团派系,与蛮横的官僚作斗争,而这会进一步加剧群众和干部之间的矛盾和冲突。

  2.挑拨民众内部的斗争和相残

  如文末高潮部分的这段对话——有人问她:“怎么‘算’你偷了?你究竟偷了没有?”“偷了!偷也是副主任叫我偷的!”主席杨小四说:“哪个副主任叫你偷的?”“就是你!昨天晚上在大会上说叫大家拾花,过了一夜怎么就不算了?你是说话呀还是放屁哩?”她一骂出来,没有等小四答话,群众就有一半以上的人“哗”地一下站起来:“你要造反!”“叫你坦白呀叫你骂人?”三队长张太和说:“我提议:想坦白也不让她坦白了!干脆送法院!”大家一起喊:“赞成”。

  这个场景并不陌生,在后来几年发生的“文化大革命”中,群众批斗会是变相的刑场,它使每一个参加批斗会的群众都失去人性,成了盲从暴力的帮凶,这是多数人的暴政。赵树理的这篇文章体现了他对于历史敏锐的预知和洞见,可惜大多数人都并没有听到他在文中预警的哨声。

  3.官僚集团的暴政与对人权的倾轧来解决问题的途径被允许

  正如题干给出的那样,争先社支书王镇海在了解到杨小四他们设计慑服“小腿疼”等人的情况后,说:“这些年轻人还是有办法!做法虽说有点开玩笑,可是也解决了问题!”若说杨小四等人的做法是“有点开玩笑”,那么这个笑话应当是黑色冰冷的,不仅毫不幽默,而且令人毛骨悚然,这种“开玩笑”的行为映照了下文的“捉弄”是赵树理温驯的反讽之表达,它们本质上正是对人尊严的侵犯和权力的无视。杨小四为代表的官僚干部用大字报整治群众,口口声声挂着“乡镇府”、“法院”甚至搬出“毛主席”,他们对群众的蛮横态度就是仗着国家机器的后盾来逼得农民无话可说,他们根本不屑于做耐心的思想工作,也不愿意像王聚海一样了解群众的个性,而是用大字报和大检讨来整治群众,像是对待阶级敌人那样“坦白从宽,抗拒从严”,不交待便要威胁送法院的的强行逼供,甚至在审讯过程中大家齐声赞成张太和的提议“想坦白也不让他坦白了,干脆送法院”……这些荒诞的事实令人想起文革中那些血淋淋的暴行,使得阅读的过程也带着某种残酷的痛楚。

  在写作过程中,我发现“玩笑”在《“锻炼锻炼”》中是一个值得深入研究探讨的意象,“玩笑”在文中出现了五次:

从这以后,每逢张信端着糊糊粥到门外来吃的时候,爱和他开玩笑的人常好夺过他的筷子来在他碗里找面条。大家都想和小腿疼她们开开玩笑,就都装作拾花的样子,一边在摘过的空花杆上拾着零花,一边往北边走。妇女队长悄悄和一个队员说:“这样一直开玩笑也不大好。”队长张太和更是个开玩笑大王。他一听说小腿疼和吃不饱那两个有名人物来了,好象有点幸灾乐祸的样子说:“来了才合理!”副支书走了,支书想了一想说:“这些年轻人还是有办法!做法虽说有点开玩笑,可是也解决了问题!”

  而这五个玩笑所代表的含义一层严肃过一层,从开头无伤大雅的戏谑到最后群体残酷的暴行,它们逐渐变得狰狞恐怖而不合时宜,正如杨小四从开头的畏手畏脚到大权在握后的面露凶相,赵树理在反讽的叙事表达中似乎一直都在提醒暗示我们这种玩笑式的游戏行为中包藏的危险性,恰恰是对于人权的无视和尊严的倾轧,而当这种不合理性被“玩笑”的理由遮藏包裹而成为一种看似合理的游戏,那么这种名曰玩笑的暴行便会在将来变本加厉地报应到每一个默许者身上,包括曾经玩笑的参与者和看客们,他们都将成为被孤立、被批斗的“小腿疼”,他们会被无形的大手捂住想要坦白发声的嘴巴,被疯狂的群众戏弄嘲讽甚至污名化,都将成为国家机器与被诱导的群众杀一儆百的祭品,这便是对于这个玩笑所有共谋者要付出的代价。

  就像爱斯基摩人布置在雪地中捕狼的刀子一样,上面沾染了动物的鲜血,于是狼闻嗅血的鲜味便上去用舌头舔舐,甘甜的刺激令他更加疯狂地舔血并用更多自己的血覆盖刀尖,直到血尽身死方止。杨小四等人用粗暴的手段“解决问题”便是爱斯基摩人敷于刀尖的鲜血,当官僚用牺牲人权、不把群众当人的方式尝到了短暂的甜头,追求效率的本能使得它将这种方法推广变本加厉地实行,而对这种暴行危险的感知恰恰是被玩笑的快感所麻痹(正如雪原上的狼被鲜血的快乐麻痹忘却了疼痛),于是整个社会便会在玩笑刺激的狂欢下一去不返地坠落了。

  人类社会理性的底线往往是脆弱而一触即崩的,按照上文我的解读,我愿意将赵树理的整篇《“锻炼锻炼”》非常主观地视作“食人魔的狂欢节”,而赵树理只是写到游戏开始的序章便草草收笔了,但是一切危险和恐怖的种子都已经埋好了:在那个饥饿而落后的时代里,“大跃进”使人们更加消极怠工而贫穷饥馑,人权和尊严成为了可以为玩笑牺牲放弃的祭品,为达目的无知的民众是可以被欺骗愚弄的,批斗会中失去人性的群众成为了盲目和暴力的帮凶,玩笑与游戏为野蛮荒诞的行为粉饰背书,民众被玩弄挑拨互相攻讦陷害,而武器都由干部发好了,大字报、批斗会、乡政府法院……而在这一切中最重要的是这个游戏的规则和程序已经大致确立了,剩下的只需要一阵全国学习推广的东风,野蛮凶残的人性便会借助盲目的热情势不可当地释放出来了,“文革”便是后效。

  说实话,我对左派文学不太有兴趣,但是赵树理的《“锻炼锻炼”》是其中尤其让我喜欢的一篇,因为它敢说真话,在“天聋地哑”放弃一切粉饰太平的虚伪而直面真实,并将它用反讽的智慧将其高明地表达出来,我以为这是现实主义的伟大精神,为民请愿者的声音与牺牲无论在哪个时代都是可贵而令人动容的。

  《锻炼锻炼》读后感(三):主体再造的难题

  现文史小作业,没修改的原版,闲着无聊放一下

  王聚海的工作方法最为显著的是其“和事佬”的色彩,面对农村集体化工作中的矛盾和问题,他的出发点并非如何有效地动员、改造群众,克服他们的局限性,而是无原则地依循群众的“性格”——“他给人们平息争端,主张‘和事不表理’,只求得‘了事’就算”,然而却不懂得“有些坏性格一定得改造过来”。这样的做法实际上是为群众中的落后分子打开了方便之门,而且可能引发更深层次的问题。正像高秀兰在大字报上讽刺的那样:“只求说个八面圈,谁是谁非不评断,有的没理沾了光,感谢主任多照看,有的有理受了屈,只把苦水往下咽。”这种和稀泥式的工作方法不仅会遮蔽正常的是非之“理”,打击群众中“有理”的先进分子的积极性,甚至可能动摇更深层次的“理”——集体化运动的意识形态正当性与合法性。“正气碰了墙,邪气遮了天,有力没处使,谁还肯争先?”

  由此可以看出,王聚海的工作理念其实是出于对传统乡村伦理秩序的维护,“摸性格”的做法源自于乡村共同体内部的伦理默契与价值共识,以及具体、复杂而微妙的人际经验。这也是维系共同体生活的重要道德基石。但这一伦理秩序却成为可能推进集体化运动的阻碍,与改造群众思想的任务发生冲突,也违背了集体和国家利益。“吃不饱”与“小腿疼”正是借助于与村主任等人的裙带关系和王聚海囿于人情伦理的工作思维,屡屡有恃无恐,阻碍了集体化工作的正常开展。

  与王聚海形成鲜明对比的则是杨小四工作的“不摸秉性”。面对“吃不饱”“小腿疼”和其他懒惰的妇女,她一视同仁,先是以“摘自由花”为名“引蛇出洞”,然后揭穿并批判她们的利己主义实质,再让“小腿疼”“吃不饱”等人在与群众的争辩中丧失话语优势,最后召开整风辩论会,使其在群众的道义压力与外在法律的威慑下交待并认清自身的错误实质,最终达到“以理服人”的效果。而在这个过程中,人们对杨小四的评价也发生了变化,从最初对其“不摸秉性”的疑虑和不以为然,到结尾的赞叹与佩服:“我看人家几个年轻同志非常摸得着人的‘性格’。正因为摸透了她们这种性格,才把她们都调动出来。人家不止‘摸得着’这种性格,还能‘改变’这种性格。”

  然而,杨小四的“摸性格”却与王聚海有着本质的不同。后者的“摸性格”是基于旧的乡村伦理秩序与意识形态,对群众落后思想、性格的无原则退让与顺从,前者则是设法使群众的落后性暴露之后,动员群众对其进行思想批判与改造。这一批判与改造必然会动摇传统的现存伦理秩序,并塑造出新的集体化意识形态。而这一转型折射出的是更深层次的结构性变迁。

  农业集体化导向的不仅是与传统个体小农经济截然不同的社会化大生产与集体劳作方式,还意味着国家对基层乡村的全新的动员与控制形式,更将带来一种全新的社会关系、伦理秩序与人际交往方式。正如蔡翔指出的:“‘农业合作化’运动的实际结果之一,是将农民个人从‘地方’——这一‘地方’既暗指传统的‘以血缘和本地士绅为基础的非正式地方权力机制’,也实际指涉某种‘文化权力场域’(家庭、亲缘、社区,等等)——中解放出来,这一解放的方式乃是通过将个人甚至家庭卷入国家政治的方式而得以实现,从而为个人的发展创造了新的社会空间。”因此,对“吃不饱”“小腿疼”们便不能再采取某种前现代的“摸清性格”的情感体认方式,而必须采用统一规定的理性化方式(思想改造、群众动员,甚至司法强制),将其无差别地纳入现代民族国家的工业化动员与“再造新人”的社会主义改造中去。个人从具体的“地方性知识”中脱离出来,进入国家规划的“普遍性”工程,这是社会化集体生产与社会主义政治的内在逻辑与必然要求。因此,王聚海与杨小四的工作理念反映的不仅是意识形态分歧,更折射出深层次的结构性差异。

  但,问题真的如此轻松地解决了吗?

  回顾文本,王聚海与杨小四等人的分歧很大程度上围绕着“性格”而展开,能否“摸清”并“改造”性格,也成了工作能否顺利推进的关键。支书所说的“资本主义思想”“偷懒”“取巧”,杨小四责备妇女们时所说的“自私自利”“只顾自己不顾社”都是对其“性格”的描述。但值得注意的是,这些“性格”并不是某些“经济学分析”所阐释的“理性人”的抽象本质,而是具有丰富的历史意蕴和内在复杂性。正如罗岗所分析的,“占小便宜”“偷懒取巧”想法产生的前提是集体化、理性化的劳作与管理方式与个体小农经济的断裂,“事实上,‘吃不饱’和‘小腿疼’这类农民并不是天生好吃懒做,而是基于新的公私关系进行的计算。”集体劳动的“工分制”与“计件制”不仅带来了“公”“私”的分裂,也使其通过理性计算实现偷懒成为可能,因此才会出现“刚到定额不去,超过定额三分不去,超过定额一倍才去”这种现象。因此,“性格”的背后蕴含的仍然是结构性矛盾。

  但问题在于,这一结构性矛盾远非王聚海、杨小四等基层干部所能解决,甚至在很大程度上还是某种“历史的必然”。五十年代的农业集体化自有其深刻的历史语境,而当时中国落后的总体生产力与重工业水平、恶劣的地缘政治与国际环境、粮食危机等状况决定了中国的集体化不得不在落后分散的小农经济基础上展开。这势必会突破传统的“生产力决定生产关系,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逻辑,而如何通过农民主体的改造与重塑,克服作为农业小生产者的“小资产阶级思想”,跨越小农经济与集体生产的断裂就成为了一个关键问题。“教科书在很多地方都是这样强调机器对社会主义改造的作用,但是,如果不提高农民的觉悟,不改造人的思想,只靠机器,怎么能行?两条道路斗争的问题,用社会主义思想训练人和改造人的问题,在我国是个大问题。”毛泽东的话可谓一语中的。

  那么,杨小四真的解决了“主体再造”的问题吗?

  细读文本,落后分子中最顽固的“小腿疼”始终一直试图抓住机会诡辩或依仗人情为自己开脱。最后在群众的强大压力和“法院”的震慑下,她才“交代”了自身的错误。也正因此,有些研究者才将其与杨小四之间类似“引蛇出洞”的工作方式联系起来,批评杨小四这样的干部“作风专横粗暴”“为了整人不惜诱民入罪”“把普通的农村妇女当做劳改犯来对待”。但很难说杨小四的做法有故意压制群众之嫌,整风会也并非完全缺失民主要素。但无论是批判自私自利思想还是发动群众,乃至以法律威吓,都属于外在施压,并没有说清参与集体劳动之“理”的正当性,也无法使“小腿疼”等人认清自身的错误实质。借用竹内好的术语,杨小四只是通过外部施压使“小腿疼”等人发生了“转向”,而并未借助适当的媒介促使其走向“回心”——即通过主体的内在自我否定达到自我觉醒,充分认识到集体劳动的意义,从而“洗心革面”走向重生。

  实际上,这一转变依然存在着可能。文初杨小四、高秀兰张贴的“大字报”就是一个颇有象征意蕴的元素。“大字报”在社会主义中国的出场,总是与理论辩论、文化民主、思想改造紧密相连,具有浓厚的“文化政治”意蕴。而当时中央有关农业集体化的指示中也强调要以大辩论、大争鸣、摆事实、讲道理的方式开展群众教育运动。但问题在于,文中的“大字报”却未能导向一种理想的群众参与和思想改造方式,从而未能发挥其应用的作用,反倒被小腿疼等人认为是“骂人”。而在杨小四之后开展的工作中,“大字报”代表的文化民主方案也基本缺席。整风会上的群众辩论多少显得有些粗糙,落后分子也未能真正参与其中,从自我表达走向自我改造。这一方面与杨小四的工作方式有关,另一方面也与“小腿疼”等人的文化主体性有关。基本文化素养的缺失加上杨小四粗糙的工作作风,排除了他们借助论理、论辩等方式进行自我改造的可能。正如朱康注意到的:“‘小腿疼’当面对杨小四的质问尤其刻画出了这种快板所面对的沟通的困境:‘你又是副主任,你又会写,还有我这不识字的老百姓活的哩?’——‘会写’和‘不识字’之间的沟堑如何才能真正地弭平?”

  因此,关键问题不在于这种文化主体性改造的失败,而是在“快板大字报”和“群众动员会”都未能理想生效的状况下,如何找到一种真正有效的方式,使得文化素养和思想先进性上都处于弱势的农民群众获得自我表达和与他人交流沟通,进而在思想碰撞中实现自我改造、把握真正主体性的机会?“农民说理”究竟如何可能?这是杨小四未能回答,也是我们必须严肃思考的问题。而这并非是单单属于“吃不饱”“小腿疼”的问题。当杨小四讲话的时候,那些“想到偷偷溜走”的妇女不是在队长们的监管下才服从集体劳动的吗?而偷花的事情“有些妇女队长”不是也做过吗?之后的群众动员会,这部分人究竟是真正实现了思想转变,还是迫于集体压力才加入对“小腿疼”等人的批判,也不得而知。而这些潜伏的问题在作家笔下却被有意无意地忽略了。

  与此相勾连的一个问题是,当杨小四批判王聚海无原则地迁就每个人的具体性格,他是否也忽视了工作可能面临的各种社会情境与关系的潜在复杂性?人们的“性格”真的就完全不用顾及了吗?正如有论者指出,农业集体化运动并非完全是同小农经济的断裂,某种程度上还是对小农社会“相互扶持”的互助传统的继承与发扬。而在文本中,这一文化逻辑几乎并未得到展开。“她一骂出来,没有等小四答话,群众就有一半以上的人‘哗’地一下站起来:‘你要起反!’‘叫你坦白呀叫你骂人?’……”面对交流的困境,“群众”在作家的笔下并未呈现为具体情境中有血有肉的个体,切实与“小腿疼”等人进行情理的互动、磋磨与沟通,而是表现为高度抽象化、匿名化、同质化的权力总体,向其进行施压,因而也错过了更加深入细致交流和撑开话语空间的机会,反而可能拉开隔阂。而到了文末,群众似乎更是已经彻底丧失了耐心,准备直接诉诸外力制裁:“大家就不让她再交代,只讨论了对另外三个人的处分问题,留下她准备往法院送。”而只是看在孩子的情面上,才重新给予“小腿疼”交代的机会——这也是“人情伦理”元素在整风会中唯一的显现。但这是否也体现出赵树理写作的某种罅隙与游移?为何看似最有效的“法律”最后仍然勉为其难地让位给了“人情”?但“人情”的作用仅仅在于为犯错的个体争取一个“交代”的机会吗?这样的“人情”与“交代”,真的解决了所有问题吗?……

  那么,面对某种主体再造的“悬空”式的困境,传统的伦理秩序与文化想象是否能够提供一些解决问题的资源?例如,当群众与群众、干群之间的文化隔膜阻碍了思想改造运动的有效开展,乡村伦理与政治话语的结合是否能够催生某种独特的“劝诫”“自省”方式,从而以一种善意而润物细无声的方式促进主体意识的自我转化?进一步说,这不仅涉及抽象的“普遍性”与“具体性”如何结合,更涉及新的乡村“文化领导权”如何建立的问题。正如威廉斯所言,文化领导权“总是一种过程,而不是一种系统或结构。它是一种由经验、关系和活动构成的现实复合体,带有特定的、变化着的压力和限制……它的内在结构极其复杂”。换言之,文化领导权并非某种孤立静止的实体或抽象的理论,而是一个开放的、动态的复合体,处在“主导文化”“残余文化”与“新兴文化”的复杂互动与持续建构之中。而杨小四对群众个性及其背后代表的乡村伦理秩序、传统文化的忽略,也就阻碍了其深入主体内部精神世界,也未能为文化领导权的建立提供足够坚实的根基。

  因此我们看到,杨小四的工作方式实际上未能将文化民主充分落实,撑开论辩的空间,也未能给予“小腿疼”“吃不饱”这样的群众经由自我表达和交流沟通建立主体性的机会。这一“文化政治”辩证法的缺位,也同样使得杨小四失去了在与群众论争中反思自身工作不足的机会。主体改造的长期性、艰巨性、复杂性在群众动员与司法威慑的形式下被遮蔽了。我们固然不能否定杨小四的智慧与诚意,也无法完全否认“小腿疼”“吃不饱”悔过的真诚性。然而主体自觉性的缺失,是否有滑向官僚主义的粗暴划界与打击的危险?正如汪晖所言“持续的理论辩论与政治实践之间的密切关系是20世纪中国革命和变革的一个极为突出的特点,正是这种政党体制内部的理论辩论和政治斗争使得政党政治保持内在的活力,它使得政党不致在相对稳定的权力构架下变成‘去政治化的’政治组织。”而与理论辩论相关的“文化政治”缺位,是否会产生政治能动性的丧失、乃至“去政治化”的危险?类似的焦虑与疑难,似乎在其后的历史中得到了深远的回应。而《锻炼锻炼》中的书写,似乎已经潜伏着类似的张力、

  《锻炼锻炼》读后感(四):罗岗:“文学式结构”、“伦理性法律”和“赵树理难题” ——重读《“锻炼锻炼”》 兼及“农业社会主义”问题

  

一、新颖的“赵树理文学”:一种“具体”的“抽象性”

   1959年7月,《文艺报》发表了一篇措辞激烈的批评赵树理小说《“锻炼锻炼”》[1]的文章,文章称《“锻炼锻炼”》是“一篇歪曲现实的小说”,所谓“歪曲现实”,主要是指小说描写的如“小腿疼”、“吃不饱”这样典型的落后、自私和懒惰的妇女,“不是占农村妇女的大多数”,“1957年秋季,农村虽然刮起了妖风,资本主义自发势力大大抬头,为了搞各种个人经营而损害集体利益的社员纵使会有,但并不是像赵树理同志所说的:‘大半妇女不上地,棉花摘不下。’‘摘头遍花能超过定额一倍的时候,大家也是这样来得整齐。’‘一听自由拾棉花时,就什么事也没有了。’而拾二三遍花时,却是‘说来说去,来的还是那几个人’。”在作家的笔下,“除了高秀兰这个理想的进步妇女外,读者看不到农村贫农和下中农阶层的劳动妇女的形象,所看到的只是一大群不分阶层的、落后的、自私到干小偷的懒婆娘……退一步来说,即使争先社的确有这样的情况,作者把它写到纸上要达到什么样的目的呢?如果说是为了通过这样的描写把这个社的资本主义自发势力衬托得更逼真,通过批判达到教育群众特别是‘利己主义者’的目的,那么,这一‘大半妇女’的本身除了被捉弄以外,又何曾受到了什么样的教育呢?”因此,文章发出了严厉的责问:“难道这就符合农村现实吗?”“难道这就是农村妇女的真实写照吗?”[2]

   面对这多少显得有点简单粗暴的批评,尽管当时有人站出来表示愿意“充当一名保卫《锻炼锻炼》的战士”,由此在《文艺报》上展开了关于这部小说的争鸣,进而对文学作品如何反映人民内部矛盾进行了更深入的讨论,[3]但赵树理却没有发表任何为自己辩护的文字。[4]而是在两年后的1961年9月,借着给长春电影制片厂电影剧作讲习班上课的机会,在如何处理“深入生活”与“业余写作”的关系的语境中,回应了当年围绕着《“锻炼锻炼”》开展的争论:“关于《‘锻炼锻炼’》的争论,基本观点有两种,一种是实事求是,一种是用概念。从概念出发,他就会提出‘这像社会主义的新农村吗?’这样的问题。其实,这不是像不像的问题,你跑去看一看吧,你跟我到一个大队去住几个月吧,你就不会这样提问题了。如果凭空在想:既然合作化这么久了,农村还有这种情况?这就没法说了,因为从概念出发和从事实出发,结论不常是一样的。1955年以前,农村一半还是单干户,合作化到今天,才五年多时间,怎么会没有小腿疼、吃不饱呢?所以,这种争论首先得有根据,没有根据就是瞎说。”[5]

   不过,赵树理的这篇讲话没有止于将“批评”斥之为“瞎说”就了事,他更在意的是自己“写作”的“根据”,也即《“锻炼锻炼”》中的“小腿疼”、“吃不饱”只不过是一种症候,赵树理希望揭示出这种“症候”背后更深刻的因素:“合作化”作为一种与传统“个体”和“家庭”劳动形式不同的“新生产形式”——也即“集体劳动方式”——如何改变了千百年来中国农民和农村的旧习惯?在这“新”与“旧”之间,“概念”和“事实”怎样产生矛盾,“生活所以复杂,就因为人的思想复杂。就说对公家和集体的态度吧,在集体地里干好,自留地里也干好,这当然好;有的人在公家地里干得只要像一个样子,能记上工分就行。”[6]为什么常常会出现这种情况?一个重要的原因就是“集体劳动方式”重新创造出“公”与“私”的界限以及如何对待“公”与“私”的态度。当时的情况是给公家干活,农民没有实体感,觉得不像在自留地中干活那么实在:“四十岁以上的农民,都当过个体农民,社会制度变了,变成什么样子,以后会怎么样,没有现成的架子。农民不是光要几个政治口号,他是希望具体化的。在个体生产时,他和富人比,说某人过去是一个小中农,后来发了财,起了家;某人省吃俭用,每年买五、六亩地,二十来年买了几顷地。这些他都很清楚。他想向他们学。”因为目标具体,所以农民“为了买地,可以几年几十年穿一件衣服,系一根腰带,干活还很卖劲。”[7]相比之下,“土改后他们思想上很明确:分了地就能发家,合作化就不太明确了,地入了社怎么办?又不准买卖,什么现代化等等,他不清楚,叫他去参观现代化农场,他不一定和自己联系起来,他只看见自己的村子,自己的家。”如此一来,“概念”和“现实”的矛盾,就变成了如何处理“抽象”与“具体”的关系:“农民的前途缺乏具体化;我们做思想工作的,讲抽象也讲不清楚,更别说具体的了……现在能用什么办法进行教育,使他们直接和生产的劲儿结合起来呢?总觉得缺少具体的东西。”[8]按照赵树理写给陈伯达的信中的说法,农业合作化之后农村的问题,“总不外‘个体与集体’、‘集体问题与国家’的两类矛盾。”[9]仅就“个体”与“集体”的关系而言,具体到“农民”,问题的复杂性就显现出来了:作为“小私有者”和“小生产者”的的“农民”一方面依然保有长期“小农经济”遗留下来的风俗习惯[10],另一方面又由于中国社会的“半殖民地化”而被纳入到“资本主义经济体系”中,因此,赵树理在把“农民”拿来与“工人”对比时,特别强调农村这种“新旧杂糅”的情况:“旧的东西总好捉摸,新的东西就不大好捉摸。旧的是几十年甚至几百年形成的,而新的是十几年形成的。一般说,无产阶级的私有观念不大,自从这个阶级产生起就是这样。铁路工人不会产生分火车头、分铁路的想法,不会想分上一个车头、分上一段铁路回家自己开,而农民就想把地分回去自己种。农村中新和旧的斗争非常激烈,封建的、资产阶级的和无产阶级的新的东西,常常微妙地绞合在一起,应该注意到这一点,否则就不会是真实的。”[11]

   从这儿不难看出,农业合作化不仅仅是一种“集体化”的诉求,同时也显然包含了“现代化”的追求,对处于“小农经济”和“资本主义经济”双重束缚下的“农民”来说,这是双重意义上的“解放”:一是从“小农经济”中“解放”出来,获得某种“现代经济”分工合作的社会化大生产意识;二是从“资本主义经济”(也即“私有经济”)中“解放”出来,从“集体经济”中获得前所未有的平等和公正。在这个意义上“严重的问题是教育农民”,不仅仅指简单地批评农民“老婆孩子热炕头”、“顾小家不顾大家和国家”的旧思想,更重要的是如何教育农民从“集体化”和“集体劳动方式”中体会到一种新的自豪感和尊严感。[12]但问题在于,“集体化”和“集体劳动方式”极大地改变了农村基层社会的状态和农民的生活状态。一方面合作化之后,“集体经济”的“公家”和“工分”确实比“自留地”更“抽象化”了;可另一方面农民对于“生产劳动”的感受却依然是“具体化”的。如何处理这两者的关系?怎么在不同层面上发挥“抽象”和“具体”的作用?赵树理是用“现实主义文学”来思考如此重大的改变中国农民千百年来命运的问题,在他那儿,“现实主义文学”首先是“具体”的,“只要真正到生活中去,就能发现每个人都是具体的,千万不要在具体人身上加上概念。每个地方存在的问题也不一样,产生问题的原因,有的在于人,有的在于物,有的在于制度”;[13]但“现实主义文学”的“具体化”并不等同于“琐碎化”和“细节化”,反而因为“形象化”和“典型性”的要求,通过所谓“形象思维”来感知与把握现实生活,具有了一种将“具体”和“抽象”、“特殊”与“普遍”结合起来的功能,最终创造出新的“具体”的“抽象性”或“具体”的“普遍性”。正如日本学者竹内好发现“赵树理的文学”的“新颖”之处在于:“在创造典型的同时,还原于全体的意志。这并非从一般的事物中找出个别的事物,而是让个别的事物原封不动地以其本来的面貌溶化在一般的规律性的事物之中。这样,个体与整体既不对立,也不是整体中的一个部分,而是以个体就是整体这一形式出现。采取的是先选出来,再使其还原的这样一种两重性的手法。而且在这中间,经历了生活的时间,也就是经历了斗争。因此,虽称之为还原,但并不是回到固定的出发点上,而是回到比原来的基点更高的新的起点上去。作品的世界并不固定,而是以作品情节的展开为转移的。这样的文学观、人生观,不就是新颖的吗?”[14]竹内好是从如何克服现代主体危机的角度来讨论赵树理小说中的“个体”的“整体性”,他认为,当西欧现代性所建构的那种现代主体已濒临崩溃时,个人的“自我完成”便首先要直面个人与整体的关系,以及“整体中个人的自由问题” ,“如果不用某种方法来调和与整体的关系的话,就很难完成自我。这一问题确实是存在的。” 在他看来,赵树理的文学提供了“对这一问题的处理办法”,从而使个体有可能摆脱现代的束缚和现代主体的幽闭状态。[15]然而,有论者已经指出,这种表述一方面确实传达了某种共通的阅读感觉,但另一方面,也将赵树理的创作实践抽象化了。毋庸置疑,赵树理的创作起点是务实的。用他自己的话来说:“老百姓喜欢看,政治上起作用”,他要求自己的创作应对实际工作中所遇到的问题,并及时地配合政治宣传的任务。[16]而从困扰赵树理的问题来看,可以进一步指出,这种“新颖性”对应的就是他作品中的“具体的普遍性”。这种“具体的普遍性”更多地来自于赵树理感受到的“农民”问题,而非竹内好所想像的“主体”问题,不过其效果却具有一致性,借用竹内好的说法,就是“新颖的赵树理文学”恢复了世界的“文学性结构”。[17]

   值得注意的是,武养的那篇批评《“锻炼锻炼”》的文章除了指责赵树理没有真实地描写农村妇女,批评的重点更是落在小说对杨小四这个农村干部形象的塑造上,认为“杨小四”并不是时代政治所要求表现的干部形象,而是“作风恶劣的蛮汉”,他对待“小腿疼”和“吃不饱”两个落后妇女的态度,也“不是社干部与社员的关系,而是民警和劳改犯的关系,所不同的只是这些社干部没有武器罢了。”面对这样的批评,王西彦以小说完全可以塑造“有缺点的干部”以显示现实主义的真实性,予以回应和辩护;唐弢更是从小说内部的“焦点”问题出发,揭示赵树理在刻画杨小四时,运用了中国小说传统塑造人物的一种特殊手法,“作者描写杨小四的偏急,同时也更加刻划了王聚海的‘八面圆”,后者的性格,是促成小说里许多人物行动的焦点。”[18]一般人大体上都会认为武养的批评过于粗暴,而或多或少认同王西彦或唐弢基于不同理由的辩护,认为赵树理运用了较为复杂的方式来表现当时农村——既包括落后妇女,也涵盖有缺点的干部——所面临的问题。然而,到了1990年代,随着所谓“民间立场”对“政治立场”的克服,另一种同样带有简单化倾向的评价方式变相地肯定了武养的粗暴论述,陈思和在《民间的浮沉》一文中认为《“锻炼锻炼”》“这是一篇赵树理的晚年绝唱,他正话反说,反话正说,明眼人都能看出,他揭露的仍然是农村基层干部中的‘坏人’。那些为了强化集体劳动和割资本主义尾巴的基层干部,不但作风粗暴专横,无视法律与人权,而且为了整人不惜诱民入罪,把普通的农村妇女当作劳改犯来对待。‘小腿疼’‘吃不饱’这些可怜的农村妇女形象,即使用丑化的白粉涂在她们脸上,仍然挡不住读者对她们真正遭遇的同情。这篇小说从表面文本上看,等于把西门庆写成英雄,把武大郎写成自私者,但从文本潜在的话语里,真实的流露了民间艺人赵树理悲愤的心理。”[19]这样的解读是否契合了赵树理的真实心理,我们姑且不论。如果按照这样的思路进一步发挥,那就不是悲愤同情的“心理”问题了,完全可以进一步套用斯科特(James C. Scott)所谓“弱者的武器”,也即农民受到那些索取超额食物、租金和税收的剥削时,会利用各种日常生活的方式进行抵抗,这些方式往往包括:偷懒、装糊涂、开小差、假装顺从、偷窃、诽谤和怠工等等。[20]如此一来,“吃不饱”和“小腿疼”不仅不是赵树理批评的对象,反而有可能成了实现农民生存伦理和民间正义的表率。也确实有社会学者、历史学者去研究农村的这类现象,称之为“农民的反行为”。[21]然而,仅仅从这个看似激进的角度能够穷尽赵树理这篇小说的复杂性吗?会不会导致另一种简单化呢?更何况,将当时“干部”和“农民”的关系,在某种程度上理解为“民警”与“劳改犯”的关系,也许有一点夸张,但从历史角度来看,农业社会主义改造的基本治理逻辑是要消灭私有财产的制度形态以及与之相关的观念、心理乃至情感,国家的司法自然要配合过渡时期总路线这一中心任务。强世功认为这一时期的法律关系由此呈现了刑事扩张、民事萎缩的趋势,私法的空间几乎彻底消失,这意味着“惩罚社会”的兴起。[22]从治理的角度看,这种解释有一定的道理,但实际上正如赵树理小说所描写的那样,抽象的司法力量、惩罚性的法律实践和国家的其它行政管理方式一样,在实施的过程中也要受到民间传统、日常生活的关系网络甚至是“革命”自身传统——如减租减息、土改以来农村工作所形成的某些习惯于经验——的制约与影响。譬如司法调查的权力和技术有时也不得不受群众意见的左右,人品、人缘之类等日常生活的关系网络也会渗透进阶级话语而作用于司法实践。“照顾群众生产和生活习惯”既作为党的群众路线的一种体现和表达,也成为了治理和司法实践中与民众的新旧传统、日常生活以及关系网络冲突、协商和妥协的实践性结果。只有这样来看,才不会从一种“简单化”转化为另一种“简单化”,才有可能更深地理解赵树理思考的“难题性”。

   赵树理谈到自己的作品,常常用“问题小说”来概括:“我的作品,我自己常常叫它是‘问题小说’。为什么叫这个名字,就是因为我写的小说,都是我下乡工作中所碰到的问题,感到那个问题不解决会妨碍我们工作的进展,应该把它提出来。”[23]如果结合对农村“具体问题”的“普遍性”的理解,就能发现“问题小说”并不如赵树理自己说得那样简单,也不像某些研究者批评得那样仅仅“来自于对政策叙事的被动摹仿”。[24]从《小二黑结婚》开始,赵树理的小说一直纠缠在“具体”和“抽象”之间,当他找到将两者“融合”的方式时——如《邪不压正》通过对不同“时间”(公元纪年、民国纪年和民俗纪年)之间并置、冲突与融合状态的把握,展示出“土改”所带来的“时势”变化以及这种变化所包含的危机和新的可能性——就鲜明地表现出“文学”之于“现实”的某种“构造性”;当赵树理意识到两者的“矛盾”难以克服时,他的小说则力图将“矛盾”本身加以“文本化”,让读者从小说文本中似乎无时不在的“紧张”来体会他对“危机”的表达。倪文尖在讨论赵树理小说的“读法”时,一直强调他对“危机”认识。[25]在我看来,赵树理对“危机”的把握首先要从“文本”入手。譬如《“锻炼锻炼”》对农村普遍存在有的“集体”与“个人”、“公”与“私”的矛盾着相当清醒的认识,按照赵树理小说的一贯写法,即使面临“矛盾”也应该是贴着农民来写,但这部小说中却相当触目地出现了如“资产阶级思想”之类的抽象概念;小说表面上看是以“整风”为主题,以前他处理干部作风问题都愿意强调“对症下药”,但在《“锻炼锻炼”》中年轻干部却强调政策的统一性,并不以考虑个人特殊性为前提……之所以在“写法”上有所反常,是因为赵树理意识到这个故事背后更大的“难题”:“小腿疼”和“吃不饱”形象与现象包含着更为深刻的矛盾和危机,他觉得光靠自己无法找到一个正确答案。这就是为什么赵树理在写完这部小说不久就给各级领导频频写信,给《红旗》杂志写似乎与小说家身份大相径庭的《公社应该如何领导农业生产之我见》……他想通过与决策者或政策执行者直接对话的方式来找到答案,即使一时找不到全部答案,至少也能部分地揭示出问题关键之所在。明白了这点,我们就不会对赵树理这样来理解“大跃进”感到奇怪:“我们的农业生产,在机电化尚未占到一定比例以前,劳动力的多寡、出勤率与劳动生产率的高低,对每年农产品的总产量多寡这是主要的决定因素……劳动力有一个就是一个,劳动出勤率与劳动生产率虽然有它的伸缩幅度,但是在一定的时间内都有个最高限度。能把每个人的劳动出勤率与劳动生产率在一定时间内都发挥到最高限度,就是大跃进”。[26]在某种意义上,“小腿疼”和“吃不饱”的形象与现象,涉及的就是农村“集体化”之后“劳动出勤率”和“劳动生产率”的关系问题,而且这种关系较为鲜明地体现出从“小农经济”向“集体经济”转换的连续和断裂:“远在小农经济时期,包括经营地主在内的每个农业生产单位(户),都是按它掌握的或可能掌握的(如靠一部分短工)劳动力来计划它的生产的。在合作化初期,有些社在一个短时期内,因为生产规模的扩大,马上掌握不住这一规律,在生产上吃过一些亏,但它们自负盈亏的分红单位,吃了亏不要等到收获期间就能觉察出来,所以不几年就多走上按劳动力安排生产的常规。不过它们是这样做了而没有当成道理去讲,以致乡一级行政领导方面对劳动力的决定作用感觉不太深”。[27]

二、“生产”对“劳动”的塑造:《“锻炼锻炼”》的两面性

   从故事上看,《“锻炼锻炼”》似乎也像《邪不压正》那样,描写的是农村变革中的“正”“邪”关系,用小说中妇女队长高秀兰的话来说,是“正气碰了墙,邪气遮了天。”但是,这儿的“正”“邪”关系已经不再能如《邪不压正》中那样可以靠“时间”的推移和替代——也就是“不断革命”——来解决了。《“锻炼锻炼”》中的“正”“邪”关系已演变成一个“空间性”问题,就像赵树理在讨论“劳动出勤率”时指出的,“争先农业社”这个“社队空间”和“集体空间”既联系着具体的“人”和“户”等“个体空间”,又挂搭在“乡一级”的“行政空间”上,并且通过“乡”或“公社”等“行政空间”与更广大的“国家空间”成为了“空间连续体”:既有公社、法院等实体性空间,也有粮食统购统销等制度性空间,还有“整风”和“大跃进”等运动性空间……如何从与“人”、“户”等“个体空间”打交道开始,一直到和各类“国家空间”发生关系,作为“社队一级”的“集体空间”所面临的难题,也即赵树理所说的两种矛盾:“个体与集体”和“集体问题与国家”的“两类矛盾”。这类矛盾作为“空间连续体”的展开显然具有高度的结构性,不可能简单地随着时间的推移而解决,而“社队空间”作为“矛盾”的纽结点,一方面既要处理“具体”的“人”和“户”的问题,另一方面又要沟通“抽象”的国家行政要求,对应的恰恰是赵树理一直关注并试图以“文学”去再现和把握的“具体”的“抽象性”。在这个意义上,甚至可以说“社队空间”也是一种“文学性结构”,赵树理在作品中对这一“空间”的重视和他对“文学性结构”的追求具有某种同构性,他对“危机”的“空间性”把握使得小说的“空间意识”与现实的“危机意识”也具有了某种同构性。

   在赵树理眼中,农村的“国家与集体”矛盾的主要方面“不在于物质利益的冲突(也有冲突之处),而在于‘生产品及生产过程决定权与所有权的冲突”,实质上也是一种“抽象性”(“生产品及生产过程决定权”)和“具体性”(“生产品及生产过程所有权”)之间的冲突。具体而言,“在局部所有权尚未基本变动之前,集体所有制仍是他们集体内部生产、生活的最后负责者。在这时候,国家只要掌握国家及市场所需要的产品,而不必也不可能连集体内部自给的部分及其生产、生活的全面安排掌握起来。农业合作化以来,国家工作人员(区、乡干部)对农村工作逐渐深入是好事,但管得过多过死也是工作中的毛病——会使直接生产者感到处处有人掣肘,无法充分发挥其集体生产力。例如为每个社员具体规定每种作物的详细亩数(谷子、玉米、高粱、豆子、小麦、花生、芝麻……无所不定)。规定下种斤数、定苗尺寸、规定积肥、翻地等具体的时间,规定每种作物的产量等等,都会使直接生产者为难——因为情况千差万别”,如何协调“直接生产者”的具体情况与“国家计划”的抽象要求,怎样保证“作生产的全面布置才能得到最多的产量”,“队干部”要比“区乡干部”知道得多,他们身上承受着必须将“具体性”和“抽象性”结合起来的压力,也更能体现出“国家”与“集体”矛盾的症结之所在。[28]由此不难看出,《“锻炼锻炼”》运用唐弢所谓“焦点”描写法,着眼于塑造杨小四、王聚海和王镇海等一系列“村干部”形象,并在这一“形象系列”而非“单个人物”上体现出矛盾的深刻性和复杂性,自然与赵树理对“社队集体”和“社队干部”所面临困难的深入思考密切相关。[29]而在考虑“个体与集体矛盾”时,赵树理更大胆地构想了某种“伦理性法律”:“我认为农村现在急需要一种伦理性的法律,对一个家的生产、生活诸种方面都作出规定。如男女成丁,原则上就分家;分家不一定完全另过,只是另外分一户,对外出面;当然可以在一起起灶。子女对父母的供养也有规定。成丁的男女自立户口,结婚后就可以合并户口。首先从经济上明确,这对老人也有好处;婆婆也不会有意见,因为这是国家法律。灶可以在一起,但可以计算钱。这样一处理,关系会好得多……”[30]这种听起来颇有点奇怪“构想”——按照一般的思路,“法律”无需担负“伦理”的责任——还是源于在“个体”(的“人”和“户”)和“集体”(的“社”和“队”)之间深刻地感受到“普遍性”和“具体性”的冲突,并希望借助一种新型的、打通“法律”和“伦理”界限的“普遍性法律”来解决“具体性伦理”问题。不过,这儿的“法律”和“伦理”不能仅仅限于字面上的理解,就像赵树理颇为生动描述得那样,“法律”代表着一种抽象的“普遍性”,或来自“国家”的规划,或由于“现代”的要求,但如果不能贯穿由具体化的“乡风民俗”和“日常生活”所构成的“伦理世界”,有可能徒有强制性却难以深入改造农村基层社会,因此需要一种重新沟通“普遍性”和“具体性”的治理策略,这才是所谓“伦理性法律”的关键所在。《“锻炼锻炼”》描写了两位落后的农村妇女“小腿疼”和“吃不饱”,对这两个人物,赵树理没有做简单化、概念化的处理,与用“焦点描写法”塑造“村社干部”形象系列不同的是,他将这两位落后的农村妇女“镶嵌”在具体的家庭关系和村社的人际关系中——“小腿疼是五十来岁一个老太婆,家里有一个儿子一个儿媳,还有个小孙孙。本来她瞧着孙孙做做饭媳妇是可以上地的,可是她不,她一定要让媳妇照着她当日伺候婆婆那个样子伺候她”,而且她还仗着是“正主任王聚海、支书王镇海、第一队队长王盈海的本家嫂子,有理没理常常敢到社房去闹”;“吃不饱”“才三十来岁,论人材在‘争先社’是数一数二的”,“她的丈夫叫张信,和她也算是自由结婚”,但在“吃不饱”看来,“她这位丈夫也不能算最满意的人……所以只把他作为个‘过渡时期’的丈夫,等什么时候找下了最理想的人再和他离婚”——就是为了不把她们当作“社队空间”中的“个别人物”,而是集体化过程中的“某种现象”,进而在“抽象”和“具体”之间更深入地揭示出什么是落后的根源,并且进一步探究这一根源仅仅扎根在农民的身上,还是萌发于农民身上自发性要求和新的社会经济结构的紧张关系中?

   在《“锻炼锻炼”》中,农民自发性要求与新的社会经济结构之间紧张关系表现在“劳动”与“生产”矛盾上,更具体地说,是集中地体现为“劳动计量方式”的变化所带来的“劳动”与“生产”的矛盾。按照政治经济学的观点,在人必须征用大自然的种种资源才能生存的前提下,“劳动”(Labor)是必要的现实条件,然而人透过“劳动”与“自然”建立起来的关系,在绝大多数状况下,都是以“工具”的使用作为媒介的,而且不同“工具”的使用也将作用于“劳动”中人与人的关系。这样一来,“劳动”关系就转化为一种“生产”关系,也即以“生产”的形式来展现“劳动”,乃是一种最典型的社会形式。具体而言,所谓“生产”(Production)关涉的是劳动产品和生产工具的归属——尤指所有权与财产权——以及分配的正义性和合理性。“劳动”固然是人类共同具有的一种普遍且根本的社会现象,但以怎样的“生产”(关系)来呈现“劳动”,却总是随着历史条件的不同而有所差别。[31]不妨说“劳动”是人的需要,而“生产”则将这种“需要”“社会化”了,并且随着“生产”方式的改变,即使看上去同样的“劳动”也会具备不同的含义。就像马克思在《资本论》中讽刺古典经济学家将流落孤岛的鲁滨逊的“生产方式”误以为是处在“原始状态”那样:“不管他生来怎样简朴,他终究要满足各种需要,因而要从事各种有用劳动,如做工具,制家具,养羊驼,捕鱼,打猎等等……经验告诉他这些,而我们这位从破船上抢救出表、账簿、墨水和笔的鲁滨逊,马上就作为一个道地的英国人开始记起帐来。他的账本记载着他所有的各种使用物品,生产这些物品所必需的各种活动,最后还记载着他制造这种种一定量产品平均耗费的劳动时间”。[32]鲁滨孙即使在“劳动”形态上已经处于“孤岛”的“原始状态”,但由于深受英国“市民社会”——也即“资本主义”——“生产关系”的影响,“原始状态”的、仅仅为了维持温饱的“劳动”也被他用“记账”的方式纳入到新的“生产关系”中。如果仅仅为了维持温饱而劳动,根本无需记账。“记账”既标志着一种新型的劳动计量方式出现,也意味着一种新的“生产关系”对“劳动”的规划与制约。马克思用鲁滨逊的例子是为了说明不能抽象化来理解“劳动”,而要时刻将这种“劳动”和制约、规划“劳动”的“生产关系”联系起来考察,才能把握住“劳动”与“生产”之间的关系。与此类似而效果相反的是,常年置身在自给自足、以家庭为单位的“小农经济”传统中的农民,虽然“合作化”使之进入到以“集体化”为特征的“生产关系”中,可正如鲁滨逊身处孤岛却难忘“记账”一样,“集体化”了的农民同样在很大程度上习惯于用“小农经济”的方式来理解“劳动”,而对新的“生产关系”之于“劳动”的规划与塑造还难以适应甚至有所抵制和抗拒:“农业合作化虽然经过了七八年之久,个体(以家为单位)和集体(以现在的管理区为单位)矛盾依然不太小。我们自然作了些思想教育工作,但年岁大的农民受我们党政的教育才几年或十几年,而受小生产者个体主义教育(姑且这么说)则有几十年,所以这些人在集体劳动中,光凭已有的政治觉悟来指导他们的行动是很难符合生产要求的。集体生活的互相鼓舞、互相监督,这是推动他们只能前进不许倒退的主要力量,什么时候落了空子,什么地方落了空子,他们都会回头看一下:留块自留地本来是为了给他们吃菜和养猪造成一点方便,可是限制不当他便会把几百石肥料用在他那几分地里;在不妨害集体生产条件下编织个小器具赶个另花钱也是利己利人的事,可是不加限制,他会每夜编到鸡叫,第二天在田里锄着苗打瞌睡……”[33]

   尽管赵树理在给中央领导的信中只是提出用“思想政治工作”来“克服农民那种小私有者的残余”,但他的确地把握住了“劳动”(你很难说农民为自留地拼命干活不算是“劳动”)与“生产”(但这种“劳动”很有可能极大地影响“集体生产”的出勤率和生产率)之间的矛盾,并且在小说《“锻炼锻炼”》中把两者之间的紧张更集中表现为围绕“劳动计量方式”的变化所带来冲突。在“集体化”之前,农村基本上是一家一户、自给自足的小农经济,根据各自土地的收成来衡量劳动的价值,一般情况下,劳动投入越多收成回报也越多,因此,在家庭内部,劳动不需要以理性化的方式来计量;“集体化”之后,不再以家庭为单位来安排劳动,“生产队组织劳动的一个基本方法是,根据社员的性别、年龄、体力及劳动技能,把他们分为不同的劳动等级,并且根据每个人劳动的时间或完成的数量记一定的工分(因此有所谓的计时工分和计件工分)”。[34]根据“工分”对劳动进行计量,这是一种理性化、抽象化甚至直接表现为“货币化”的劳动计量方式,使得农民和劳动之间的关系发生了深刻的转变,导致了公私关系、公私观念的一系列变化。劳动积极性问题的出现和这一背景的转换密切相关,农民开始有了损公肥私、占“集体”便宜的想法和做法,也是在这一过程中产生的。赵树理曾形象化地描述了这种变化:“就说对公家和集体的态度吧,在集体地里干好,自留地里也干好,这当然好;有的人在公家地里干得只要像个样子,能记上工分就行。比如锄草,有一棵草没锄掉,用土一盖就过去了,谁也没有见到,完全能把人哄过去,隔几步埋几棵草是看不出来的;但他在自留地里就绝不会这样干。”[35]产生“占小便宜”想法的前提是“集体经济”与“小农经济”之间的转换与断裂,农民缺乏劳动积极性也同样与“劳动计量方式”发生变化有关。事实上,“吃不饱”和“小腿疼”这类农民并不是天生好吃懒做,而是基于新的公私关系进行精明的算计。譬如小腿疼“要是地里有点便宜活的话也不放过机会。例如夏天拾麦子,在麦子没有割完的时候她可去,一到割完了她就不去了。按她的说法是‘拾东西全凭偷,光凭拾能有多大出息’。后来社里发现了这个秘密,又规定拾的麦子归社,按斤给她计工她就不干了。又如摘棉花,在棉桃盛开每天摘的能超过定额的一倍的时候,她也能出动好几天,不用说刚能做到定额她不去,就是只超过定额三分她也不去。”

   赵树理了不起之处在于,他虽然只是描绘“小腿疼”参加集体劳动的个别情形,却通过这个个案显示了对“工分制”下农民劳动以及相应管理策略的深刻把握。如果从改革开放以后所形成的简单地将“集体劳动”视为“大锅饭”的角度来看,“小腿疼”的遭遇恰恰可以证明集体化农业失败的原因,“即集体化下劳动与报酬的脱钩,导致农民在集体生产劳动时普遍‘开小差’,只图混工分,不讲究农活质量”。而这种看法成立的前提则是假设“中国农民”只是“自私、理性的小农,只对物质刺激有兴趣,且根据不同的劳动报酬形式,调整自己的劳动收入”。[36]不过,细读赵树理的描述,却不难发现上述整全式判断难免粗糙浮表,他通过“小腿疼”展示了一个集体化劳动与劳动管理的动态过程:首先是如何处理“拾”和“偷”的关系,“拾”遗落在地上的“麦子”是劳动应得,但“偷”还没有收割的“麦子”则是“化公为私,“小腿疼”参加劳动表面上是“拾”,实际上想“偷”,公私关系之所以出问题,核心就在这儿;紧接着为了避免这种明“拾”暗“偷”的行为,“社里发现了这个秘密,又规定拾的麦子归社,按斤给她计工”,也就是使用“计件工分制”,但“小腿疼”却不干了;最后她形成了对付所有“定额”也即“计件工分制”的策略:“能超过定额的一倍的时候,她也能出动好几天,不用说刚能做到定额她不去,就是只超过定额三分她也不去”……“小腿疼”在算计“工分”上不可谓不精明,但也正是这种爱占“集体”便宜的心理,使得她最后中杨小四的“计”。这里的关键显然不是集体劳动的计量方式究竟该使用“计件制”还是“计时制”的问题,即使使用了劳动与报酬似乎更密切挂钩的“计件制”,也难以避免如“小腿疼”现象。况且就像李怀印以“秦村“为个案对集体化劳动的“计件工分制”研究所显示的,“计件制”也可能鼓励人们用不正当的手法增加自己的件数和工分。如果没有生产队干部得力的管理,它并不一定带来理想的公平和效率。而且,“计件制”尽管有刺激劳动者积极性的功能,可也不是适合于所有农活。只有在具备了这样一些条件才能实行,如该农活可以由个人而非集体来完成;农活本身可以被精确计数;农活只有在使用计件制才可能有效地提高劳动效率……之所以要强调这些条件,是因为对于社队的劳动管理而言,计件制大大增加了干部的工作量,上工前先要考虑好“定额”也即工分标准,说服社员接受标准,标准订高了,社员不愿意干,标准订低了,社员又可能像“小腿疼”那样占集体的“便宜”,对于其他每天参加劳动的农民来说,很不公平;而且收工时,干部还要给每人计算工作量,虽然是按件算工分,但也不能不光看数量而不兼顾质量,有人会钻计件制的空子,为了追求数量把活做得很粗。无论是订标准还是算工分,在这个过程中,干部和农民任何一方若有异议,彼此就会发生争执,所以要在农村完全推行“计件制工分”的成本太高,有很多实际的困难需要克服。况且,社队还有大量的并不那么费力的农活,如手工选棉种、用锄头除草、用钉耙碎地、剪除棉花公枝、摘瓜果等,农民通常可以在规定时间内毫无困难地完成这些劳动,干部也觉得没有必要使用计件制,他只需要告诉农民在何时何地完成这项农活可以拿到多少工分就行了,也就是使用“计时工分制”。[37]《“锻炼锻炼”》的重点不在讨论“工分制”内部“计件”或是“计时”的优劣,而是牢牢把握住“工分制”这种抽象化的“劳动计量方式”是如何带来了农民公私观念的变化。在小说中,杨小四有针对性的“设计”并没有从根本上解决问题——这天劳动时人来的齐是因为有便宜可占,那些平时不参加劳动的人也来了,再加上队长守住了回村的路,所以想不干也不行——反而显示出赵树理更多的困惑:以后这套还有用吗?知道没便宜可占,来参加劳动的人会不会越来越少呢?况且最终处罚的只是“偷花”的行为,对于不参加集体劳动的人,能起什么作用呢?

   不过,与那种简单地将“集体化”等同于“大锅饭”、把“中国农民”比附于理性自私的“小农”不同,赵树理的“困惑”更多地表现为“前进”中的“问题”。即使没有任何性别研究的训练,也不难发现《“锻炼锻炼”》的核心问题是如何让更多的农村妇女参加集体生产。那么,为什么农村妇女的劳动问题会成为整部作品的焦点之一?是什么样的制度安排使得农村妇女参加集体劳动成为可能?就是那种“占便宜”的行为本身不也折射出农村妇女在集体劳动中获得较大回报的可能吗?尽管从更激进的性别理论来看,集体化农业实行的“工分制”还无法完全覆盖农村妇女的劳动付出(如繁重的家务劳动就从未计算在内),但新的劳动计量方式也显示出巨大的进步性,最集中的体现就是农村男女劳动的“同工同酬”,使得之前不能参与生产或不完全承认其劳动价值的农村妇女的地位发生了显著改变。在以“家”或“户”为单位的“小农经济”中,妇女是不算劳力的,农村集体化改变了这种状况,最初在互助组里,妇女参加劳动只能算三分之一、二分之一的“工”,最多算到三分之二的“工”,也就是一个女劳力最多只能等于三分之二个男劳力,始终没有做到“同工同酬”。只有随着集体化规模的扩大,男女“同工同酬”才在合作化过程中得以实现。事实上,山西省平顺县西沟村最早成立村民互助组,也最早实行男女“同工同酬”,原因就在于此。[38]而文学则更关注这一变化引发的社会、家庭和妇女自身主体性的转变。当时有一部引起轰动的小说《李双双小传》[39],作者李准为什么要给“李双双”这样的普通农村妇女做传,一个重要的原因就是她从“家庭”走向了“生产队”,成为了一名生产能手。在改编成电影时,李准更是将主要事件由办食堂改成了农村为了发挥妇女劳动积极性,围绕“工分制”,正确开展“评工记分”运动。电影或许为了和小说区别开来,原来拟定的名字叫《喜旺嫂子》,但后来又改回成《李双双》,这一来回改动,把小说为“李双双”做“小传”隐含的意蕴也表现了出来。就像小说开头描绘的:“李双双是我们人民公社孙庄大队孙喜旺的爱人,今年二十七岁年纪。在人民公社化和大跃进以前,村里很少有人知道她叫‘双双’,因为她年纪轻轻的就拉巴了两三个孩子。在高级社的时候,很少能上地做几回活,逢上麦秋忙天,就是做上几十个劳动日,也都上在喜旺的工折上。村里街坊邻居,老一辈人提起她,都管她叫‘喜旺家’,或者‘喜旺媳妇’;年轻人只管她叫‘喜旺嫂子’。至于喜旺本人,前些年在人前提起她,就只说‘俺那个屋里人’,近几年双双有了小孩子,他改叫作‘俺小菊她妈’。另外,他还有个不大好听的叫法,那就是‘俺做饭的’”。原来作为农村家庭妇女的“李双双”是没有姓名的,只能依附于丈夫孙喜旺,叫“喜旺家的”,或者尊敬一点称为“喜旺嫂子”,或者干脆就被丈夫叫做‘俺做饭的’,彻底成为了一个“无名者”。只有在成为公社社员,成为劳动能手之后,她才获得自己的姓名并得到了做“传”的资格,小说结尾用喜剧性的手法显示出意味深长的变化:“喜旺说:‘进叔,你去报喜时再捎上一条,就说李双双那个爱人,如今也有点变化了!’他这么一说,大家都乐得轰轰地笑起来。”“孙喜旺”成了“李双双那个爱人”,这不能不让人体会到在“工分制”特别是“男女同工同酬”的制度下,农村妇女因为劳动、因为被社会承认且可以计量化的劳动而获得了某种新的“主体性”。

   这种“主体性”还表现在,妇女由于经济地位的改变在家庭中所担负的责任和所扮演的角色也会发生相应的变化,赵树理称之为“经济的内容”带来了“家庭的冲突”:“一个家,七口八口,孩子大了,娶了媳妇,经济由父亲控制,还是大儿子控制呢?媳妇要做件衣服,但婆婆公公不同意,媳妇说,我在外边干活挣一二百工分,做件衣服也不行?一个家都不好组织呢,吃大锅饭能解决问题?其实,吃好小锅饭也不容易。比如说,婆婆总愿意媳妇的形象是按自己的希望来塑造的,上炕下灶或出地,媳妇应该是她的工具。但媳妇还有自己的社会活动,因此就有冲突。发生冲突时,丈夫站在哪一边呢?他可能是团员。要是站在媳妇一边,娘就要闹;站在娘一边呢,媳妇也不饶他。他还有点封建意识,所以在外人面前,对媳妇就不大客气,因为他怕外人笑话,怕娘生气;晚上只能对媳妇说好话。媳妇在外面有社会活动,要做个好团员;回到家里,婆婆要求的是另一码事,和丈夫又谈不在一起,自己满肚子苦衷。这时候,要是外边有思想进步而没有成家的青年给她支持,媳妇自然而然就要倾向外人,旁人再借此起哄,婆婆就有了借口,说媳妇和某人好,等等。这样,自然而然地叫媳妇和别人在感情上有了接近。这类事不属于生产,却是档子要紧事。又如媳妇是整劳动,公婆是半劳动,但当家;小姑上学,很爱穿戴;媳妇就说自己侍候一家人,可花半个钱的自由也没有;人家小姑念书,自己外出开会也要受人管。这样的冲突里又加进了经济内容。”[40]

   于是,从劳动计量方式的变化所带来的家庭矛盾以及相互关系的变化,我们可以看到问题的两面性:“工分制”一方面确实唤起农民尤其是农村妇女的积极性[41],根据李怀印的研究,男女在集体劳动中往往表现出不同的态度:男性计较的是工分报酬的高低,在计件制下常常敷衍了事;女性则会尽可能地寻找工作机会,增加劳动收入,以期获得高工分。因此集体生产中女性发挥的一点也不少于男性劳动力。据秦村一位前生产队队长估计,当时该队“至少有70%以上的农活”都是由妇女完成的。用他的话说:“要不是有妇女支撑,生产队早就完蛋了”。[42]但另一方面也不能不注意到劳动计量方式的理性化和数目字化,其目的是为了将集体化劳动转化为可控制与可计量的生产的一部分,同时,这也是一个普遍化和抽象化的过程,使得农村的“礼俗”在劳动理性化管理面前显得不那么重要了,人的具体差别也被降低了,劳动的计量化方式和传统礼俗社会必然要产生矛盾和冲突。王聚海错在没有意识到矛盾和冲突的不可避免,他既要维持生产的理性化管理,又要保持农村各种亲疏远近的关系,只好采取“和稀泥”的方式:不断地修改“定额”,但“改定额”毕竟有限,也不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最终的结果必然是两边不讨好。而且农村的集体化劳动在某种程度上是高度封闭的,几乎没有劳动力流动的可能,只能在本村解决劳力的问题;同时,绝大多数农活是靠天吃饭,“农时”的要求非常迫切,就像《“锻炼锻炼”》中写道“棉花三遍花不摘,棉花杆不能拔,不拔就不能犁地,不能犁地过几天地就冻了,明年的收成就会受影响”……这表明农村集体化劳动是一个环环紧扣的生产过程,需要赶时间抢速度。赵树理很懂“农活”,但不是就“农活”写“农活”,而是把“农活”问题化了,把“问题”具体到生产劳动过程中,对于自给自足的个体农民来说——正如他另一部小说《地板》描写的地主堂兄那样——不会干活或不及时干活也只损失自己一家;但集体化以后,生产中一个环节出问题则会涉及到整个村子。“吃不饱”、“小腿疼” 按照原来的方式算计,参与劳动是为了占集体的便宜,就和村里集体生产之间产生了矛盾。很显然,假如她们还是个体农民,只为自己的家庭干活,根本就不会出现类似的矛盾。

三、“伦理性法律”的可能与不可能

   这样看来,《“锻炼锻炼》所表现出来的冲突就不能简单地化约为农民的落后思想和集体化劳动之间的矛盾,而应该意识到这是一种结构性的矛盾。《“锻炼锻炼”》不完全是着眼于落后思想,而是做出了更深广观察和思考。譬如小说写道:“一谈起布置生产来,支书又说:‘生产和整风是分不开的’”。“支书”这个形象很有趣,在这里有点像一个外来者,但实际上他一直在争先社,可是支书在又发挥了什么作用呢?为什么没有解决这个矛盾呢?赵树理的写法很微妙,在他笔下,支书做总结发言:“够了够了,只要克服资本主义思想,什么性格的人都能动员出来”。可是读者马上有疑问了,你说的那么容易,但为什么要等“杨小四”出来才能解决问题呢?我们当然不能把赵树理等同于杨小四和支书,毋宁说赵树理透过王聚海、杨小四和支书之间的差别、矛盾和冲突来表达自己的看法:“生产和整风是分不开的。现在快上冻了,妇女大半不上地,棉花摘不下来,花杆拔不了,牲口闲站着,地不能犁,要不整风,怎么能把这种情况变过来呢?主任王聚海说:‘整风是个慢功夫,一天两天也不能转变个什么样子;最救急的办法,还是根据去年的经验,把定额减一减——把摘八斤籽棉顶一个工,改成六斤一个工,明天马上就能把大部分人动员起来!’支书说:‘事情就坏到去年那个经验上!现在一天摘十斤也摘得够,可是你去年改过那么一下,把那些自私自利的人改得心高了,老在家里等那个便宜。’”只有对集体化劳动进行理性化管理,才产生出“公”和“私”的区别,而“公私区别”之后也才有“自私自利”的想法与做法。“这种落后思想照顾不得!去年改成六斤,今年她们会要求改成五斤,明年会要求改成四斤!”这又还带出了另一个原则,“公家”也即“集体”的存在如何保证“公平”的问题,理性化的劳动计量方式是否能够贯彻“公平”原则?。“杨小四说:‘那样也就对不住人家进步的妇女!明天要减了定额,这几天的工分你怎么给人家算?’”尽管他们的态度有所不同,但面临的问题却是同样的,也即理性化的劳动计量方式带来的难题:“一个多月以前定额是二十斤,实际能摘到四十斤,落后的抢着摘棉花,叫人家进步的去割谷,就已经亏了人家;如今摘三遍棉花,人家又按八斤定额摘了十来天了,你再把定额改小了让落后的来抢,那像话吗?”这就涉及到公平的原则,如果要落实这个原则,那就关系到如何把这个原则贯彻到每一个人,并且注重每个人的特殊性和具体性:“王聚海说:‘不改定额也行,那就得个别动员。会动员的话,不论哪一个都能动员出来,可惜大家在作动员工作方面都没有‘锻炼’,我一个人又只有一张嘴,所以工作不好作……接着他就举出好多例子,说哪个媳妇爱听人夸她的手快,哪个老婆爱听人说她干净……只要摸得着人的‘性格’,几句话就能说得她愿意听你的话。他正唠唠叨叨举着例子。”可是王聚海这种拘泥于特殊性和具体性的工作方式,从根本上与理性化劳动计量方式是相矛盾的。难怪“支书打断他的话说:‘够了够了!只要克服了资本主义思想,什么‘性格’的人都能动员出来!’”但实际上,这也不是什么解决之道,支书的话多少也显得有点空洞无力。

   通过上述这段描写,“矛盾”得以清晰地呈现出来,并且明确地面临了一个“难题”,即赵树理一直关注的农民面临“具体”与“抽象”、“特殊性”与“普遍性”之间的关系如何处理的问题。在《“锻炼锻炼”》中,农民的“具体性”和“特殊性”可以追溯到土改时要根据每个农民的特点做思想工作,实行动员。王聚海的“老经验”就是从土改中来的,为什么如今不够用了呢?因为有“集体化农业”这个新的“普遍性”原则出现,使得光看到“具体”情形没法解决根本问题。这就回到赵树理所设想“伦理性法律”:普遍性的原则(法律)是否可以与具体的生活方式(伦理)结合在一起呢?在他的构想体现出一种对“具体”的“普遍性”的追求,如果真能实现,那就既能兼顾普遍性的原则,又不损害具体化的个人。王聚海的“不改定额也行,那就得个别动员”,只考虑具体的问题,没有办法上升到普遍性;而支书的“够了够了!只要克服了资本主义思想,什么‘性格’的人都能动员出来”,只是一种抽象的“克服”,根本不顾及具体的状况如何。杨小四制服了“小腿疼”和“吃不饱”,实际上是抓住了她们贪图小便宜的特点加以利用。但这种方式同样有问题,因为“小腿疼”和“吃不饱”问题的最终解决,并不是依靠杨小四个人或者是农业社集体的权威,而是动用了来自“法院”的权威。在斗争会上,群众提议“想坦白也不让她坦白了,干脆送法院!”两人一下子就吓坏了,马上交代错误,“因为怕进法院,恨不得把她那些对不起大家的事都说出来,所以坦白得很彻底。”借“群众”之口说出“法院”,很有可能是赵树理有意为之,他要表明“小腿疼”和“吃不饱”其实是被两种不同的匿名力量——即法院和群众——所制服。对于农民来说,“法院”作为国家权力的象征,其抽象性不言而喻,而“群众”本来是由乡里乡亲构成的,但在“批斗会”这个特定的意识形态空间中,却也被高度抽象化了,变成了一种匿名的权力。不过《“锻炼锻炼”》特别之处在于赵树理在关键时刻笔锋一转,让“小腿疼”的儿子出场,把人们重新拉回到农村传统的“礼俗”关系中,他替母亲求情后,情形马上改变。赵树理用抽象的“法院”、“群众”与具体的母子关系之间的对比,来表达他所感受到的困境。当一切都必须以“工分”来衡量,包括对“小腿疼”的处罚,“大家决定也按一斤籽棉五个劳动日处理,不过也跟给吃不饱规定的条件一样,说这工一定得她做,不许用孩子的工分来顶”,那么一般意义上的思想工作能否解决农村社会面对劳动理性化或货币化管理时的问题呢?“你们真是想‘拾’花吗?一个人一天拾不到一斤籽棉,值上两三毛钱。五天也赚不够一个劳动日,谁有那么傻瓜?老实说:愿意拾花的根本就是想偷花!”“拾花”本来是勤俭节约的表现,但在这里迅速被转化为钱、工分和工作日的考量,“值上两三毛钱,五天也赚不够一个劳动日”,于是只能“偷”花,这才是真正的结构性问题。

   赵树理从来不否认“新意识”的产生有可能克服“落后思想”,但他的清醒之处在于,他更深刻地认识到“落后思想”并不能完全靠“思想”来克服,需要的是整个社会结构的转变。《“锻炼锻炼”》触及到当时农村新的情况和新问题,《三里湾》描述的是怎么合作化的问题,而这部小说却涉及到合作化和集体化之后所产生的问题:农村中由自给自足的小农经济培养出来的农民积极性为什么在集体化之后发生变化了,一些农民变懒了、自私自利了、偷工减料了?赵树理看到的原因在很大程度上与劳动的理性化管理与计量有关,但这又是集体化必然的结果。如何克服这两者之间的矛盾?这比土地改革、合作化中出现的问题更加严峻,在这个意义上,中国农村的问题与民族国家的问题构成了某种同构关系,既要求集体化,又追求现代化,两者之间的矛盾至今还没有完全得到解决。

   正如蔡翔所指出的:“在一些根本的问题上,赵树理的立场并未产生动摇,在赵树理描述‘集体劳动’所存在的问题的时候,仍然有一个根本前提:那就是集体劳动‘停止了土改后农村阶级的重新分化’。赵树理和那些浅薄的浪漫主义者的区别在于,他在坚持社会主义的正当性的同时,却在思考这一正当性如何生产出了它的无理性;而和那些所谓的经验主义者的区别则在于,他在批评这一无理性的时候,并未彻底驱逐社会主义的正当性。尽管他的具体思考在今天看来,未必非常的深刻,但却是深入讨论社会主义的重要路径。”[43]但我以为对赵树理也许还可以继续追问下去,既然他已经意识到社会主义的“正当性”如何生产出它的“无理性”,那么他必须回答的问题就是,仅仅批判这种无理性就够了吗?做所谓“永远的批判者”是他的目的吗?如果不是,那就需要进一步思考怎么才能用“正当性”来克服“无理性”,或者至少要保证对“无理性”的批判有助于“正当性”的确立和发展。因此,赵树理的“难题”就卡在这种“正当性”与“无理性”之间,而非仅仅关注“无理性”。关键还在于我所说的“赵树理文学”的“新颖之处”,即他对“具体普遍性”的深刻把握。这种“具体普遍性”倘若从宏大叙述着眼,或许大家都意识到了,无外乎“马克思主义的普遍真理与中国的具体实践相结合”或者“现代国家如何改造、主宰传统社会”,但落实到中国农村的微观历史,情形就要复杂得多了:“国家深受传统中国社会的影响,而社会亦被国家所改造。国家和社会都不是西方模式‘现代’政治组织或‘传统’乡村社区。但两者都极具中国特性,是一种独特的、不断变化的、包含昨日和今日的中国文化的各种成分的混合体。”[44]赵文词(Richard Madsen)通过广州附近的“陈村”自1950年代以来历史的研究,发现尽管乡村文化中存在着多样性和不统一状态,但一种共同文化毕竟存在。在不同具体历史条件下,所有这些文化构件的互动发展出各种影响到每个干部和群众的行动方式,这一图景因此展现出了国家与社会之间的相互渗透;[45]黄树民则通过对厦门附近的“林村”历史的研究,发现1949年以后中国农村的一个重要特征是一种全国性文化明显抬头,传统上小型、半自治而独立的农村社区,慢慢被以中央政府为主的“大众文化”所取代,行政系统通过高度的组织化网络渗透到基层社会的各个角落,但与此相应的是,某些传统信仰和价值观虽然受到压制和抑制,却依然存在于农民的日常生活中。[46]

   这种状况用赵树理话来说,就是“国家与集体”、“集体与个体”之间的关系问题,如何才能够将“国家”的“普遍性”与“村庄”、“农户”的“具体性”联系起来,症结在于“集体”——往往又体现在“干部”身上——是否能够发挥“纽带”的作用。因为“年岁较大的农民受我们党政的教育才几年或十几年,而受小生产者个体主义教育(姑且这么说)则有几十年,所以这些人在集体生产中,光凭已有的政治觉悟来领导他们的行动是很难符合生产要求的。集体生活的相互鼓舞、相互监督,这是推动他们只能前进不能后退的主要力量”,但由于“国家”对“集体”的计划日益细密,甚至直接决定“集体”的行动,“规定下种斤数、定苗尺寸、规定积肥、翻地等具体时间,规定每种作物的产量等等……什么也规定,好像是都纳入了国家规范了”,这就必然带来“所有者与决定者”的矛盾,当这样的矛盾出现以后,“社干的主要精力便放在对付这种矛盾上,而把克服农民那种小私有者的残余思想工作放在次要地位,甚至还会和一部分有那种思想的人结合起来共同对付上级领导。”[47]看到这点,我们就很容易理解《锻炼锻炼》为什么聚焦于“干部”,套用唐弢的说法,不是西洋油画式的“聚焦”,而是中国小说传统的“聚焦”:“作者掌握了人物描写上的焦点,通过焦点来展开各个人物的行动,这是中国古典小说在人物描写上一个优秀传统。焦点的作用在于突出人物之间的关系,使情节的舒卷产生有机的联系,这样一来,人物形象的独立性不仅不会削弱,而且可以更丰满,更多变化,更容易深入到主题的核心。”[48]运用这样的手法来建立人物之间的“关系”,焦点就不在哪一个具体干部身上,而是将深陷“具体性”的王聚海、只懂“抽象化”的村支书和敢想敢干却使之鲁莽的杨小四联系成一个“干部”谱系,从不同的方面折射出“国家”与“集体”、“集体”与“个人”之间的互动与矛盾。

四、“赵树理难题”与“农业社会主义”问题

   引人注目的是,《“锻炼锻炼”》处理“干部”之间的关系具有一种“历史性”眼光,具体表现为“老经验”与“新情况”之间的“矛盾”。历史地看这个“矛盾”,当然不应该局限在“争先社”,而是处于农村集体化的进程中:从互助组到合作社,从高级社到人民公社……每一个阶段既是阶级话语、集体主义等社会主义“新传统”改造农村基层社会的结果,也是传统乡村共同体和农民日常生活实践与之冲突、妥协并有可能转化、重返的结果,两者的共同作用所形成的“经验”有一部分可以适应于下一个阶段,但也可能由于“改造”的最终目标在于消灭私有财产制度和传统的基层市场体系,使得之前行之有效的“经验”完全失效。赵文词就认为:“中国农村的社会主义改造并没有从根本上改变农民的家庭结构,或者说没有分解家庭生活的传统组织。在社会主义改造时期,当政府紧密围绕农村的传统社会生态体系而建立新的组织进行集体农业劳动时,共产主义的意图便明显获得了巨大的成功。但是当政府试图打破某些基本的传统社会生活方式,尤其是组织起了高级农业生产合作社和人民公社时,结果则造成了经济和政治上的混乱。所以到最后,这种传统的社会生活方式便基本上完好无损地保存下来。”[49]按照他的看法,自然是“老经验”没问题,“新情况”出状况了。就像越来越多的研究者指出的,互助组是中国共产党早在老解放区就已经发明了的传统,在互助合作合作运动的初期,由于同民间传统冲突较小,重叠较大,“发家致富”的口号作为政治话语与农民家户私有的观念相契合,所以不像后来合作社阶段那样遭遇到激烈的“退社风潮”。经济学家林毅夫在研究1959年至1961年的中国农业危机时,甚至用“博弈论”的方法将1958年秋合作社成员退出权的被剥夺看做是俗称“三年自然灾害”的发生根源,“在1958年以前的合作化运动中,社员退社自由的权利还受到相当的尊重,但自1958年的公社化运动以后,退社自由的权利就被剥夺了,因此,‘自我实施’的契约无法维持,劳动的积极性下降,生产率大幅滑坡,由此造成了这场危机”,而自然灾害、政策失误和管理不良以及公社规模过大只是这场危机的第二位原因。[50]其中隐含的意思就是认为对农村进行社会主义改造的“公社化”过于激进,不合当时的“国情”——“国情”在这儿被解释为农民“种田万万年”的小私有观念和农村经济的“小生产性质”,在这种经济基础上如果设想建设社会主义,那就难免是带有乌托邦气息和民粹主义色彩的“农业社会主义”了——这就是为什么另一位经济学家周其仁在研究合作化以来中国农村所有权关系的变迁史时,按照“制度经济学”的方式,提出了所谓“所有权悖论”:“一方面,所有权不能完全不要国家而得到有效执行;另一方面,国家的引入又非常容易导致所有权的残缺”。为解决这一悖论,他在“国家”与“社会”二元对立的基础上构想了一个理论假设:“只有当社会与国家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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