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ude the Obscure》读后感100字
《Jude the Obscure》是一本由Thomas Hardy著作,Wordsworth Editions Ltd出版的Paperback图书,本书定价:GBP 1.99,页数:416,特精心从网络上整理的一些读者的读后感,希望对大家能有帮助。
《Jude the Obscure》精选点评:
●人物性格刻画有点欠缺啊..特别是Sue这个人..让读者猜不透她不停变化的动机是什么。整本书还是黑暗系的,hardy的一贯风格?
●前半部写Jude的性格真好看,后半部有点学究气了
●Hardy最后的作品,也被评论界公认为最好的作品。其中有诸多思想与D.H.Lawrance相近。
●渐入佳境
●毕业论文写它
●Love will tear us apart.
●讀過其它版本(也是英文原版)。書寫得很好,但是太鬱悶。看完之後好幾個禮拜緩不過來。所以并不推薦人看。想看讓人懊惱的書,讀對現實世界的分析就夠樂。
●完全是一群精神病人导致了一个正常人的悲剧。
●This novel has brought me a heartquake, and it lasted for more than ten years by now. I will find my own Westminster Abbey and delcare my dreams to all the passers-by, just like what Jude did...
●读到结尾sue回归宗教的那一段我这一口狗血实在是难以把持啊!和平凡的世界一样,人为安排剧情的痕迹有些过重,主人公思想性情的转变也说不上水到渠成,更何况主角的悲剧命运很大程度上都是作茧自缚。看的纠结的很,唯一的惊喜是作者对那个面容苍白的、鬼魂一样孩子的形象塑造。有一点不错的就是作者能够对结尾部分那段尤其狗血的桥段进行自圆其说,并且承认sue所做出的一切的的确确是由于在多年的道德斗争中丧失了理智,而不是什么真正高尚的行为。那样就太假了! 总之,读罢感慨:西方道德体系在几十年内究竟经历了怎样的颠覆啊!
《Jude the Obscure》读后感(一):Jude the Obscure
这本有注释和插图的,Signet的版本没有注释,看起来很吃力。
又是一部斯蒂芬·金非常喜爱的小说
同样是一部可怕的震撼人心的作品
困苦的挣扎与抗争,最终还是消逝在了波流中
托马斯·哈代的小说封笔之作,一本摄人魂魄的书
一发行便被当权者和教会强烈抨击
导致作者心灰意冷放弃写小说而转为诗人。有人问他为何要写诗而不写小说。他回答:我一直在纳闷当初为何写小说,而不写诗。
托马斯·哈代说:任何文学作品中的人物都只不过是一袋子骨头而已
斯蒂芬·金说:即使你不去写,这具骷髅也会自行生长出血肉
张昊果说:作者就是去控制其生长
《Jude the Obscure》读后感(二):一本震撼人心,感同身受的巨著
角色环境较为简单,基本上是心理刻画。
读得很艰难,不是语言上的问题,而是那种触动人心的打不破的天花板,穷人即使再有才华也无法上行的困境,常常不觉泪水盈眶,读不下去,断断续续地读了半个月才完成。
最让人心碎的是两人带着三个孩子去某市(忘记了名称)租房的情形,风雨交加之夜却因为带着孩子而租不到房子。长子问妈妈(其实是继母),是不是如果没有孩子爸爸就不会那么困苦了,妈妈无意中认可了这一说法导致悲剧的产生,长子把两个小的孩子吊死后自己也在门后吊死了,真的是令世界塌陷,透彻心底的剧痛,读得几无头皮发麻两手发颤,泪眼朦胧,悲情不能自抑。
常将国人身境,特别是不属于任何一种二代的普通人的身境相比,何其相似。
《Jude the Obscure》读后感(三):无
看完第一部分,不喜欢作者把结婚的过错全部推给女方,怎么会有非要搭上jude的女人?一个不爱他的女人,是图他钱还是图他貌,至于诱惑他婚前上床么。想突出主题可以,但至少编的可信一点啊。jude的善良和用功很动人,所以作者要把他塑造成男版tess?
第二部分告诉我们,能否给弱者上升渠道,是衡量一个制度好坏的一项重要标准。jude踏上梦想之地,和魂灵对话那里好浪漫。
第三部分,不理解sue的反覆无常,自己有病自己治好么。jude也活该,当舔狗把自己的理想和原则都忘了。
第四部分,sue想让jude和老男人像爱女神一样崇敬她,简直了!!!明明知道别人馋的是你的身子,还要去享用别人的爱。nb!好吧好吧,我相信sue是天真无邪,无性繁殖,堕落凡间的小仙女还不行么。
翻开这本书前我看了一下简介,不明白sue恐婚的原因。我理解选择单身,或者结婚都是个人自由。但已有夫妻之实了,孩子都一堆了,就是吊着不结婚就匪夷所思。目的是啥?显示自己反对封建礼教?是个革命斗士?
第五部分终于有点明白他们抗争婚姻制度的点了。他们认为人要主动的去寻求爱,如果加上法律枷锁爱就会变质。他们的爱是自发的纯洁的,婚姻制度正相反。
就是说喜新厌旧才是人性,想要从一而终反而需要永远不把对方当“一”喽?这什么拧巴的思维方法。难道成为丈夫之后jude就不爱sue了?那咋可能,他没见面之前就把sue供养成女神了,见了面之后更是喜欢的不得了。成了妻子之后sue倒是有可能不爱jude,因为这作者把sue描绘成一个反复无常,钻牛角尖,使小性子,说一套做一套,完全不知道自己做什么的作死女人。就算不结婚也会有各种诱惑啊,你怎么保证男友/女友不劈腿?而且书里面sue这么美貌,没有其他的爱慕者也不现实吧。
jude和sue之前的失败婚姻也跟他们所害怕的,婚姻制度带来的厌倦无关啊。jude是被骗,在婚前他就想甩了女方了。sue是单纯到觉得like就是love。只能说他们都是对世俗屈服,选择结婚做为自己的人生出路吧。
无论如何,看到俩人相爱的点滴还是心甜的。
这邻里间也太爱管闲事了,对老男人的苛责简直不可理喻。当然我们不能以现在的道德观去要求100多年前的人。还有他俩这么亲亲我我的就不顾及一下身边的电灯泡么,既然小jude已经明确表示了对两人关系的困扰,那么作为大人,至少要负责任一些吧,就算是性格问题不愿意跟邻里解释,那么至少也要和小jude说明一下,不要让孩子承担压力啊。然而书里我只看到jude酸溜溜地说“我们没处可去是因为世人容不下我们,而我们没做任何对不起别人的事”。
能看出作者觉得自己的思想特超前,特伟大。不止一次说,很多人都像书中主角一样心里暗戳戳地反婚姻制度,而且百年之后会有更多的反婚姻制度斗士。妈呀作者看到现在的女权主义会不会有点点欣慰?我到不认为完全是强制性婚姻制度造成俩人悲剧,我觉得是sue和jude的性格问题,太钻牛角尖了,太敏感了。或者这样说,是他们性格和婚姻制度八字不合,造成了他们的悲剧。但就像sue说的,适合婚姻的人去结婚,像他们这种不适合的就让他们爱干嘛干嘛。不能大部分人觉得好的,就逼迫所有人去做。就算理解不了,也要尊重和你不同的选择。不去评价,不去打扰。(哎呀,我前一段是不是批判他们来着??!)
作者写宿命感我不以为然,祖爷爷那辈婚姻不幸福,孩子就一定受诅咒么,都啥玩意儿。
第六部分
说实话,小jude说的没错,把更多的孩子带到这个世界跟着他们吃苦就是一种不负责任。他俩像儿童传达的观点就是生活是痛苦的,生不如死。然后又怀孕三次,说自己无法控制怀孕,因为是自然规律。就很讽刺。
走投无路的时候,没有好心的陌生人伸出援手,那真的是要逼死人了。
我有点本末倒置了,是残酷的社会制度导致他们活不下去,sue是受害者,我不应该苛责受害者为什么怯懦软弱。孩子死了之后sue的转变虽然莫名(她这个人的行为在书中就一直很莫名),但也算是合理。就是太伤心了,变态了,然后想让自己心安,但找不到自己的良心在哪儿,就把宗教当成归宿。她觉得孩子们因为非婚生,死得其所就是应该go to hell也是她极度自私,极度神经质的表现。但我可以理解,如果她不这么做,她自己就活不下去了。要么疯要么死要么自私的活。一个从头到尾搅和别人也搅和了自己的可悲的人。为什么作者升华sue这个角色,认为她代表着nature,代表着人性自由的星星之火。我看到的却更多是她的神经质和逻辑不能自洽。其实我很看不上作者对两位女性角色的展现。一个肉欲横流,一个神经病。真正的女性,不是这样的。多写写jude的求学经历不好么?他好好学习天天向上的篇幅那么少,后面就是冗长的sue一时对他笑了,一时不理他了,到sue挣脱老男人的时候我以为这俩能修成正果了,然而还tm磨磨叽叽的腻乎不完!其实这种观点鲜明的文章作者还不如直接写议论文,写个小说至少要让人同情主人公吧。我同情他们因为没结婚找不到工作,找不到住处的艰难,同情三个小孩子的遭遇,但我不同情他俩的性格和处事方式。一个间断性抽风,不知道自己要的是什么还一直作死;一个即懦弱得爱做缩头乌龟,又耳根软到总被别人影响。如果在顺境,也许这些性格弱点都不算什么。但问题是他俩又处在与之不兼容的时代。
sue去同房的过程写得也太恶心了。结尾作者故意把节日的欢乐和jude的窘迫夹在一起写,想突出人物的悲凉,让读者唾弃不去照顾他的女人么?可别忘了jude是抱着自杀的心情在风雨天出去的,后来死不了又濑活了几个月。写远处学者进行着greek或者latin的讲演,jude尸体旁边的书架上还放着已经翻烂的自学成才书籍,这个对比更恰当。作者说,在遇到重大灾难事件时,男人都会更加深沉睿智,女人却会失心疯,这tm什么玩意儿。
总之还是文字通顺,部分感人的一本书。理解作者对婚姻制度和人情冷漠的批判。不喜欢男女主的性格,可能我看书的时候本身自己心情也不好(溃疡病发,跟别人吵架,再加上娃们的吵闹),所以对某些内容不满吧。
《Jude the Obscure》读后感(四):性格决定命运?
如果说有哪本书曾经给我那敏感脆弱的小心灵留下无法磨灭的创伤,《无名的裘德》那绝对是榜上有名且名在前列的。真不知道自己当时到底怎么想的,手边有哈代两本书,另一本是《德伯家的苔丝》,我上来就选了这本《无名的裘德》,结果读完后手被哈代给虐得捂着胸口把两本书都撇地远远的从此眼不见为净。
之所以又突发奇想关于这本书写点什么,是因为近来发现自己随着年龄越来越大,越偏向相信宿命论。而说起关于宿命论的小说,第一个跳入脑海的便是《无名的裘德》。
我们小时候经常会被问到一个问题:“长大后想要做什么?”那个时候我们都会大言不惭地喊出一些高大上的职业理想:“医生!教师!警察!科学家!”反正吹牛又不要钱。我印象中自己最后一次被问到这个问题好像是初一,是多少有了一点心智的年龄,那时自己的答案是“作家或律师”(一下说俩,比一般小屁孩还要来得贪心)。那时我的好朋友听完我的梦想后还偷偷传来一张纸条,写着“我相信你成为作家或律师的梦想一定会实现!”接下来的人生轨迹借马尔克斯的语气来说就是:多年以后当我成为一名默默无闻的社畜,深夜里依旧像个老鼠一般蜷缩在千万个办公楼的某个小格子间噼里啪啦敲着键盘,捶捶酸痛的后背起身拉开百叶窗,望着霓虹灯光中钢筋水泥的世界,既看不到星光也看不到月亮的时候,我总会想起自己13岁那年在座位上站起来挺直了腰板对着大家大声说:“长大以后我想成为一名作家或者律师!”
父母双亡的孤儿裘德在他11岁的时候,梦想是长大后能去一个叫Christminister的城市,因为他最崇敬的校长就搬去了那里。他那时和大龄未婚的姑姑一起生活在小农庄,每天除了做农活、被姑姑骂以外,还会忙里偷闲自学一下拉丁文和希腊文,去教会蹭一点原版圣经来读,还在给邻居砖瓦匠打零工的时候学会了这门手艺。不知不觉他到了19岁,而这些年来他片刻没有忘记Christminister。这个金光闪闪的名字成了他生命中的全部,也给他指明了人生的方向。这些年来他靠刻苦自学,虽算不得满腹经纶,也算是学有所成,达到了普通学生的标准。到了Christminister,他要继续努力,他想要上大学,想成为一位牧师。
如果那天在河边洗猪肠的女孩没有故意往他脸上扔了一块死猪肉,不知他这个梦想是否会实现,我们无从知道(这语气也很马尔克斯)。我们知道的是这个腤臜龌龊的相遇让他生命中出现了一个叫Arabella的女人,他没有爱她却稀里糊涂地爬上她的床,稀里糊涂地同她结了婚,开始了养猪的生活,书也好久不看了。于是Christminister再度变得遥不可及。
虽然同样出身贫寒,但裘德和妻子并不是一路人。和粗野残忍的妻子相比,裘德有一颗异于常人的善良柔软的心,他年少时在看粮食的时候看鸟儿没东西吃可怜,就放任鸟去吃粮食结果被炒鱿鱼;结婚后不得不杀猪时,不忍看到自己一手喂大的猪饿了两天还要被慢慢放血而死,哪怕染血的猪肉卖不了好价钱也要违背妻子的“旨意”要给猪痛快安乐死。因此二人最后分道扬镳也是命中注定。
对于裘德而言,命中注定的事情太多太多。妻子离开他后,他终于来到了梦想中的城市Christminister,然而无论怎样努力,贫穷卑微的他也没能进入大学,更没有可能成为牧师。他只是大城市里到处修修补补的砖瓦匠,他离大学最近的时候,就是他给大学修缮建筑物的时候;他离牧师最近的时候,就是在小酒馆里面向烂醉如泥的食客用拉丁文背诵圣经的时候,然后悲怆地感慨自己奋斗一生依旧只能混迹于这群无知的底层人物之间。
如果说成年后的裘德人生中有一丝慰藉,那无疑是他深爱的表妹Sue回应了他的爱情,二人破除种种阻碍,虽然未婚同居,虽然依旧贫穷窘迫,虽然受尽外界白眼,但他们有了子女,有了属于自己的小家。是啊,哪怕事业上无法取得成功,理想无法实现,至少能经历体验尘世间最普通最真切的最温暖的家庭幸福,也是不枉此生。但就是这么一点点微小平凡的幸福,也被无情地夺走。裘德最终家破人亡,而且是以那样一个惨烈又意外的方式。我不愿在这里对那个方式和结局多做描述,简言之就是一个家庭的分崩离析,但造成这个结果的“原因”是那样叫人痛彻心扉,让读过此书多年后的自己每每回想都脊背发凉,胸口发闷。
造成裘德的悲剧的最大原因想必是女人-所谓的英雄难过美人关,毕竟第一章开头就引用了《圣经》里这样一段话:
“Yea, many there be that have run out of their wits for women, and become servants for their sakes. Many also have perished, have erred, and sinned, for women…O ye men, how can it be but women should be strong, seeing they do thus? ”
(粗糙自译:“是啊,很多男人被女人迷得乱了心智,成为她们的奴隶。很多男人为了女人命丧黄泉,离经叛道,罪孽深重…哦,男人啊,女人真该有多强大,才能眼睁睁看男人这样?”)
但裘德看女人的眼光怪不得别人,除了用“性格决定命运”这样的说辞外甚至都不能归咎于命运。仅仅为了一个养猪的粗俗女孩,为了一时躁动的情欲,他就放弃了毕生所念的Christminister,也丢掉了自己辛辛苦苦自学的知识。后来同表妹Sue的相恋更是最终将他的命运推向无尽深渊,而他对Sue爱的死去活来归根结底不过是贪恋美色,毕竟一开始看了Sue的照片他就已经一见钟情、魂不守舍了,根本也没想到什么亲戚身份、自己有个婚姻状态不明的老婆在国外,对爱情的盲目也让他根本看不透Sue性格中的偏执、迷信、固执和冷漠。
然而仅仅因为色字当头,他就要被命运的滚滚洪流卷走,在一个风和日丽的天气,在外面音乐会热闹嘈杂的气氛里,在前妻的嘲笑声里,在思念心爱的人的煎熬里死去,终生默默无名吗?
尽管他曾经有过很多伟大美好的梦想,他也朝向梦想扎扎实实地奋斗拼搏过,但远处的Christminister还是无法战胜眼前人的诱惑。退一步说,即便没有女人的诱惑,他的出身和经历或许也无法让他实现当初的梦想,毕竟刚来Christminister的时候他不是没有尝试过。这才是所谓的宿命。唯一可惜的是,他没有继续抗争,就认命了。从这个意义上而言,他的悲剧的根本原因与其说是命运,不如说是性格。
作为社畜的我,一边为裘德的命运扼腕叹息,一边回想起自己年少时的豪言壮志,又看了看横亘在梦想和现实之间那湍急的滚滚河流。那些被命运捉弄依旧初心不改,满怀热情地在现实这道南墙上撞了又撞的勇士们啊,请收下我们最深的敬意。这才是可以同命运对抗的性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