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押沙龙,押沙龙!》读后感锦集
《押沙龙,押沙龙!》是一本由[美] 威廉·福克纳著作,北京燕山出版社出版的精装图书,本书定价:45.00元,页数:2017-11,特精心从网络上整理的一些读者的读后感,希望对大家能有帮助。
《押沙龙,押沙龙!》精选点评:
●读完唯有惊叹
●已收
●窒息
●这本书冲击我的倒不是那个类“押沙龙”的混乱的美国南方伦理故事,而是每个人滔滔不绝的说话方式,而且是非口语的、修饰性很强的语句。或许这意味着事件对每个当事人的伤害都非常大,以至于时隔多年,他们都能鲜明且夸张地加以表述,或也有出于各自立场的回忆篡改。孰是孰非?他们都是剧中人。
●我不敢打五星,因为我的阅读能力在阅读本文过程中,被证实简直就是个渣了
●适合一再重读福克纳的一本著作。
●真正使福克纳成为大师的是根植于整个南方的悲情
●萨德本的衰亡,也是南方的一曲挽歌
●我也很佩服把这本书看完的自己。
●10- 有人说,没读过押沙龙,世界文学阅历便不会完整;译者说,自己为了翻译这部作品而“拼了老命”。 晦涩诡异到令人窒息的超长句子,阅读难度爆表,部分段落简直读到绝望,若不借助篇首的人物谱系和年表,我根本无法拼凑出情节[捂脸],但是,即使是如此痛苦不堪,也不舍得中途放弃,因为倾泻而出的文字洪流之下有宏大的悲剧内核,内容凌乱却饱满,多视角叙述使得悬念迭生,咬牙坚持读下来,便是酣畅淋漓......福克纳的确是大神。 “一部真正有独创性的现代主义作品......它无可挑剔,是一部维系着美国所有重大主题的自始至终都精彩的作品......” 魔鬼一家的自戕,复仇与毁灭,阴郁又悲怆,史诗之作。
《押沙龙,押沙龙!》读后感(一):2020年的第一本
《押沙龙,押沙龙!》(大卫王的宠儿和逆子),撑到了最后一页,很自豪,可以说自己读的书不少了。但搞不明白书名为什么要用两次“Absalom”,是为了还没翻开书就开始意识流的效果吗?读起来昏昏欲睡,多视角讲故事跳来跳去,叫我搞不清谁是谁,一大段一大段的文字得不停切换思维、努力去理解,思维活跃期的年轻人(比如高中生)可以挑战一下。
这是一个南北战争期间的一个南方家族的悲剧,有点史诗感,说到史诗般的家族,是不是会想到最波澜壮阔的悲情家族——小镇马孔多上的布恩迪亚家族?我猜马尔克斯是读福克纳的,特意度娘了一下,马尔克斯讲福克纳是他的精神导师,没准《百年孤独》里藏着他向福克纳的致敬。
还有点哥特感,仇恨与愤怒、自杀与谋杀,多角度叙述还原的同时也是种窥探,在窥探里解谜,解谜时窥探,而且福克纳营造出来的背景是灰暗的、气氛是压抑的,汇集的一块就变成一种集体疯狂,最后用一把镰刀抹掉了恶魔的脖颈,一把火烧干净了恶魔盘踞过的领地。
《押沙龙,押沙龙!》读后感(二):家族的没落与时代的更迭:福克纳的批判与忧虑
一个多月的马拉松般的阅读终于读完了这本据说历史地位比《喧哗与骚动》更高的巨著,长吁一口气。
比起《喧哗》,这本书的意识流与时空转换要少很多,更偏向传统叙事,情感累加的时间更长。但是大量晦涩的长句与双关语(主要是宗教神话故事与现实的对应)导致我的阅读速度一慢再慢,阅读一度成为“苦熬”。
与《喧哗》对应来看,两本书都是从四个不同人的叙述角度来看待家族的悲剧,但是《喧哗》中四个人叙述者都是事情的亲历者,所以对于事情的客观描述更多,亲身感受占据上风。而《押沙龙》的四个叙述者只有一个人(罗莎)对事件有切身体会,另外三人则是道听途说甚至还原中还带有推测的成分(这也就不难解释许多句子显得暧昧不清并且“一步三回头”般的反复以及施里夫为什么多次弄错历史和人物活动发生的时间节点),通过外人的情感去观察这段南方往事中罪恶的滋生与传承,同时也对奴隶制以及重男轻女的思想进行了不觉痕迹的批判(萨德本以及亨利对于黑人的歧视以及他们为了血统的纯正不惜抛弃亲人)。
在书中,福克纳从四个人的角度对萨德本家族的兴衰进行了全面的阐释:罗沙小姐——对托马斯萨德本的憎恨与厌恶(托马斯萨德本忽悠了她的父亲,骗走了她的姐姐埃伦并使之成为自己的生育机器,对罗沙大不敬并且提出不生出男孩就不结婚的无理要求)、康普生先生——对南方的深沉的爱以及有意无意地为萨德本开脱(生于南方,长于南方,作为南方家庭的一家之主同时亦是奴隶制的受益人且其父亲康普生将军生前与托马斯萨德本有着密切往来)、施里夫——相对中立,单纯地对南方家族中的种种恶行感到好奇(出生于加拿大,对美国的政治观念没有既定立场,同昆丁聊天时总是不停催促昆丁继续讲述,当昆丁沉默时便自己开始发挥想象力)、昆丁——对南方既爱又恨,充满矛盾(土生土长的南方人,被南方水土滋养,又被南方的制度所害,目睹了萨德本家大宅的倾塌,耳闻了萨德本家族的覆灭,因妹妹丢失贞操而在次年自杀身亡(参见《喧哗与骚动》)却又为南方辩解“我不!我不恨它!”)。
总体来看《押沙龙》和《喧哗与骚动》所描写的两个南方家庭的悲剧都与古老的传统有关:萨德本家族的悲剧来源于对白人血统纯正以及家族血缘的传承的病态的执着,而康普生家族的悲剧则来源于美国南方传统观念对于人(尤其是女性)的压抑与束缚以及南方社会对家庭声誉好坏的过分关注。由此看来,福克纳对南方的未来忧心忡忡也在情理之中。他认为古老的土地会反噬并吞没那些试图挑战其权威的侵略者(托马斯萨德本),但过时的社会制度与陈旧的社会观念大大阻碍了这片土地的发展,一个新时代的来临已不可避免。社会秩序会重新洗牌,时代的巨浪已然排山倒海而来,而南方终未能幸免,只能迎接时代,接受浪潮的洗礼,光与暗将再次达成圆融。面对新的观念的侵袭,置身于夹缝中的福克纳也感到迷茫与无所适从:时代更迭,罪恶究竟是悄然离去还是长留人间?这又是否会是更好的新世界?记忆中的忍冬花会再次释放出“那明亮的寒冷”吗?
《押沙龙,押沙龙!》读后感(三):南方的罪恶
拿起这本书的第三次终于将它看完,经历了考研的磨练后,似乎鉴赏能力也提高了不少。
这个阴沉、固执、残酷,却又有点天真和坚韧的南方,实在太令人唏嘘与着迷了。萨德本凭双手挣来的一切终归付之一炬,可笑的是留下了他最深恶痛绝的事情——一个黑人后裔。受诅咒的南方终将因为给黑人带来的血而侵蚀自身正如我们最后看到的消失的不是黑人而是南方……
萨德本:福克纳就是牛逼,萨德本原来就是短篇《烧马棚》里那个小孩子。在贫穷白人家庭长大的萨德本少年时因为黑人的侮辱而觉醒了自己的恶魔之血从而立誓——书里并没有明确说明,但依我之见大概是凭借自己的双手成为有地位的黑人奴隶主并且让自己的后代继承自己的荣誉而不至于像自己少年那样被黑人侮辱。恶魔在海地奋斗数载因为黑人起义去了种植园老板的女儿——一个有黑人血统的女人并生下查尔斯·邦,这跟死了一样难受因为萨德本痛恨黑人嫉妒蔑视黑人。怀着天真的执著(没错,我们可以说他是天真的)他放弃一切财产只求与这个妻儿断绝一切关系,跑到密西西比建立了自己的萨德本百里地。但命运注定不会放过这个恶魔因为他对黑人的侮辱因为他给科德菲尔德一家带来的痛苦因为他把孩子也变成了恶魔,他的黑人儿子邦又出现在他的家庭中,抢走了他的儿子和女儿。他本来可以了解这事——只要他承认或拒绝邦作为他儿子,但南方古老血液中对黑人的鄙视让他根本不想与邦有任何瓜葛哪怕是拒绝他(因为这也首先得承认这确实是他儿子),为此他不惜把这份罪恶卸到儿子亨利身上让他来了解一切,或许也因为他知道如果是自己来的话他的儿女是无法原谅他的,这是他罪恶的命运的悲剧。同时战争也让他几乎失去了打拼到的一切(或许萨德本参加战争无关荣誉只是为了守护他的奴役黑人的权利),而他已风烛残年,只好不顾一切给自己留个种最终惨死那个下等人沃许·琼斯之手。
查尔斯·邦:我觉得这是书中最具有悲剧色彩的人物了。作为萨德本的弃儿,从小就感受着母亲的仇恨长大,沦为母亲复仇的工具;而律师也为了钱财和母亲一起将他往命运之悬崖推去。这个从小就看透了人生的宿命论者,轻易俘获了亨利和朱迪斯的心,也认识到了自己的人生轨迹。这个可怜的无所在乎的青年,唯一的仅仅需要的不过是萨德本的承认哪怕从此消失,但恶魔萨德本割断了两人之间的一切关系把他往悬崖推去。于是他什么也不在乎了也不知道自己究竟要做什么了,不过是顺着命运的河流向前漂去哪怕中途淹死了也无所谓:娶朱迪斯既非他的复仇也不是处于真心,不过是顺着命运给他铺好的道路走去。可笑的是,亨利杀死他既不是因为他和黑人女人结了婚,甚至不是因为他要和自己的妹妹乱伦,而是因为他体内流的黑人之血。最后的最后,他还是那么温柔,如果亨利原谅了他的黑人血统他会和朱迪斯在一起(或许并不会真的和妹妹结婚),而如果亨利阻止(杀死)了他,盒子里黑人情妇的照片也会让朱迪斯对他死心。这一幕几乎让我流泪。
罗莎:这个被父亲、姑姑、姐姐和萨德本等人夺走了人生的扭曲人老处女,从小只能以偷窥的方式看这个世界。从她对故事的叙事中能明显感到对萨德本的仇恨与自己的辩解,这一切都归结于——那个侮辱了她的恶魔。我想她本来是真心想和萨德本结婚的,那个从小在她眼中神秘、可怕、雄伟的恶魔,也是唯一她能托付的人,最终在结婚前侮辱了她(如果生了男孩再结婚),于是她把自己囚禁起来成了一个腐朽的老处女,并且始终在心里怀有对萨德本一家的仇恨之情。那么,最后她回到萨德本百里地去寻找亨利是为了什么?无法放下的仇恨?书中说的是“他还是做了让步,为了拯救他”,毕竟亨利是她姐姐的儿子,埃伦死前托付她:至少一个,救救她的孩子。朱迪斯死了,也许最后她真的是想拯救亨利。但终究不可能了,因为她——克莱蒂,她是个黑人,她不会相信白人,她的一生只是为了为了给萨德本一家人承担罪孽,她最后——一个黑人——将萨德本的一切付之一炬。
这是南方承受它自己的罪孽的故事……
押沙龙的叙事技巧比喧哗与骚动还要高太多,如果是现在不知道福克纳大名的话哪怕一个一般水平的编辑看到福克纳的文字可能都会认为写的什么狗屁不通,那种完全不符合规范的流氓般的风格对读者来说是个极大的挑战,同时也奠定了他不朽的稳态地位。
《押沙龙,押沙龙!》读后感(四):押沙龙,押沙龙!:一部绝望的史诗
一本很慢热的书。请务必撑过不知所云的第一章,然后会慢慢豁然开朗;直至读完,产生一种定会再读的宿命感。
我一直想不明白,福克纳——一个听起来这么温柔亲切的名字,为什么他写下的文字这么复杂难懂。去年第一次拿起《押沙龙,押沙龙!》的时候,只读了第一句话,就被劝退了:
在那个漫长安静炎热令人困倦死气沉沉的九月下午从两点刚过一直到太阳下山他们一直坐在科德菲尔德小姐仍然称之为办公室的那个房间里因为当初她父亲就是那样叫的----那是个昏暗炎热不通风的房间四十三个夏季以来几扇百叶窗都是关紧插上的因为她是小姑娘时有人说光照和流通的空气会把热气带进来幽暗却总是比较凉快,这房间里(随着房屋这一边太阳越晒越厉害)显现出一道道从百叶窗缝里漏进来的黄色光束其中充满了微尘在昆丁看来这是年久干枯的油漆本身的碎屑是从起了鳞片的百叶窗上刮进来的就好像是风把它们吹进来似的。没错这就是开篇第一句话;最初我还以为是翻译的锅(这也太反人类了吧!),于是找了原著:
From a little after two oclock until almost sundown of the long still hot weary dead September afternoon they sat in what Miss Coldfield still called the office because her father had called it that—a dim hot airless room with the blinds all closed and fastened for forty-three summers because when she was a girl someone had believed that light and moving air carried heat and that dark was always cooler, and which (as the sun shone fuller and fuller on that side of the house) became latticed with yellow slashes full of dust motes which Quentin thought of as being flecks of the dead old dried paint itself blown inward from the scaling blinds as wind might have blown them.一句句子,整整一百二十一个单词啊!于是我决定——还是回去看原著吧。
与融合多种语言的《尤利西斯》相比,《押》的难读性在于长句、括号修饰以及括号里面带括号的“写作特色”;以及采用多人物回忆的解释性叙述形式,分别从昆丁与父亲、施里夫以及罗沙·科德菲尔德三个人的对话展开,从时间和空间的维度将一个故事分成了多个碎片。
如果要说共同点的话,两部作品都用到了神话或是宗教色彩的隐喻。《尤利西斯》对应了《荷马史诗·奥德赛》的故事;而押沙龙则是《圣经·旧约》中的人物,他在圣经中是大卫王的第三个儿子。
押沙龙有一个妹妹,名叫他玛(这都什么名字),被异母哥哥、大卫的长子暗嫩强奸。押沙龙在等待了两年之后,邀请国王所有的儿子赴宴,派仆人杀死暗嫩复仇。 此后押沙龙逃到他的外公,基述王达买那里。 后来,他发动反抗父亲大卫的叛乱,占领耶路撒冷,但在以法莲树林中全军覆没。他的堂哥约押趁押沙龙的头发被橡树枝缠住时将他杀死。尽管押沙龙有叛乱之举,大卫并无杀死押沙龙之意。大卫对押沙龙的死十分伤痛,以至于说出希望自己代替儿子死掉1。
[1] https://zh.wikipedia.org/wiki/%E6%8A%BC%E6%B2%99%E9%BE%99
另外,《押》的历史背景是在南北战争前后的美国南部,鉴于福克纳本人已经为本书作了一份大事年表,读者只需要知道美国南北战争的时间是1861年4月至1865年4月,而了解战争发生的原因会帮助我们更好地理解本书——当然,《押》同时也是一份反映美国南北战争时期历史的绝好史料,两者相辅相成。
知道了宗教隐喻加上历史背景,不难猜出《押》讲述的是南北战争前后,一个发生在美国南方的家族冲突——父与子,兄与弟之间的爱恨情仇。
如果再要详细一点的话(剧透警告):一个出身穷白人家庭的男人(托马斯·萨德本),在海地娶第一任妻子并生下一个儿子(查尔斯·邦)之后,发现妻子有黑人血统,便将其休掉(这也是为什么这个儿子不跟萨德本姓);之后他来到约克纳帕塔法县,白手起家,建造了名叫萨德本百里地的庄园,娶了县里科德菲尔德家的姐姐埃伦,并生下一男(亨利·萨德本)一女(朱迪斯·萨德本)。在有心人的安排之下,兄弟在密西西比大学见面,成为至交(♂),同时查尔斯与朱迪斯定下婚约,兄弟二人随后参军。得知真相(此处真相可能不是大多数人想的那样)后的亨利在战争结束后将哥哥枪杀在庄园门口,随后逃亡。几十年之后(一九一零年),所有的一切化为一场大火,烟消云散。
对于第一遍读《押》的读者,第一章绝对是最痛苦的一章,云里雾里,根本不知道在讲什么——再配上恶魔般的长句与纷繁的括号,简直雪上加霜。但是相信我,撑过第一章,你会发现剧情越来越精彩。尽管福克纳的文字晦涩,但对于他想让读者关注的重要的点,在书中会重复出现——所以看似碎片化的情节,实际上有章可循,这可能就是大师吧。
关于《押》更加详细的介绍,可以参考其译者李文俊老师在本书译序。
《押沙龙,押沙龙!》读后感(五):解构主义(摘)
一
解构主义者从能指与所指的断裂出发, 深入探讨了语言表意和交际功能的局限性, 从而来否定和消解权威、中心及传统。笔者的兴趣并不在此, 笔者关心的是, 如果依照解构主义者所说, 能指与所指之间的关系断裂, 《押沙龙, 押沙龙!》中的塞德潘这个“语言符号”怎样找到它的意义? 围绕这个“语言符号”的一切怎样确立它们的存在和价值?
塞德潘是《押沙龙, 押沙龙!》里的中心人物和叙述焦点, 然而福克纳并未直接描写他在历史中的活动。塞德潘这个“语言符号”的全部意指依赖于洛莎小姐、康普生先生、昆丁以及施里夫的叙述而得以“实现”, 或者说根本没有实现——因为四个叙述人眼里的“塞德潘”及其悲剧具有不同的形态和构成, 因而它也处在一个“不断交换和循环的”网中, 它面对的也是一片“闪烁的能指星群” 。
小说中第一个出场的叙述人是洛莎小姐。在她眼里, 塞德潘是“恶魔”的化身, 他的所作所为不仅招至杀身之祸, 而且殃及子孙后代和整个家族。洛莎小姐对塞德潘的憎恨事出有因。首先, 塞德潘当年与她姐姐结婚曾受到全镇人的反对, 使其整个家族蒙羞, 她从小就被灌输了对塞德潘的憎恨。其次, 这位小姐与塞德潘有个人恩怨。她姐姐去世后, 塞德潘决定向她求婚, 但很快就改变了想法, 而代之以这样的建议: “咱们试着生个娃娃, 如果是个男孩, 而且活下来了, 再结婚也不迟”。洛莎小姐在经济状况极其拮据然而仍然保持极强自尊心的环境中长大, 尽管事事不顺, 却始终维持着一种自欺欺人的社会地位优越感。塞德潘的做法深深伤害了她, 以至于43年之后,她的内心依然燃烧着仇恨的火焰。再次, 作为终生失意的老处女, 她具有变态倾向。长期积累下来的内心痛苦和怒火无处发泄, 她便肆意歪曲塞德潘的形象。洛莎小姐的讲述中充满了语言的夸张和歇斯底里的气息, 赋予整个故事一种内在的紧张和压力, 使人倍感压抑和难受 。
小说中第二个出场的叙述人是康普生先生。康普生出身贵族, 是一个有知识、有水平、分析能力强而且似乎值得信任的人。但实际上, 随着南方社会的没落和原有种植园经济体系的解体, 他骨子里中早已渗入了一种颓败的情绪, 他的叙述也沾上了这种气息。他是宿命论的俘虏, 因而在他述及塞德潘悲剧时, 常提及“可怕多变的世间人事” 、“人人注定要湮没, 化为乌有”; 他没有将悲剧归因于塞德潘神鬼般的力量, 而是给予塞德潘一定的同情。在他看来, 塞德潘有着正常人的感情和行为方式, 塞德潘之所以不允许波恩与裘迪丝结婚, 是因为塞德潘知道波恩有一个“八分之一黑人血统的情妇”, 而塞德潘不能容忍“贵贱不配的婚姻”。康普生先生还继承了他父亲康普生将军的观点, 认为塞德潘悲剧的根源在于他的“天真无知”, 更在于他至死未能摆脱这种“天真无知”, 他所做的一 切都是他“宏大规划”的一部分。康普生先生的叙述与洛莎小姐的叙述一样, 带有很强的主观性, 读者很难完全信任他。
小说中第三个出场的叙述人是青年昆丁。昆丁的优势在于: 他从洛莎小姐和他父亲口中了解到塞德潘的不同侧面; 他本人并不与 塞德潘及其悲剧有任何直接联系; 他从祖父那里听说一些事情; 施里夫跟他一起作推理。昆丁的劣势在于: 南方的没落也在他的精神和心理上留下了不可泯灭的影响; 他不经意地将自己的某种病态心理附着在与塞德潘悲剧有关的人物身上; 他希望赋予故事以激情和传奇化色彩; 他自己沉迷于往事不能自拔。昆丁只是在去哈佛之前才听洛莎小姐和他父亲讲述塞德潘故事的, 然而这出自南方过去的“黑色遗产” 一旦触及了他, 便像鬼魂一样附在他身上, 使他走不出病态的想像和似隐似现的事实织就的怪圈。昆丁转述了由塞德潘本人告诉康普生将军, 又由康普生将军告诉昆丁的塞德潘故事, 由此读者知道早年豪门受辱曾深刻影响了塞德潘, 也知道塞德潘反对波恩与裘迪丝结婚的根本原因在于他要维护南方固有的“种族纯洁” ———然而事实上, 昆丁的叙述中夹杂着他自己的推测和想象。
小说中第四个出场的叙述人是施里夫。施里夫是加拿大人, 如果说昆丁与塞德潘其人其事虽然没有直接联系但仍间接相关的话, 那么施里夫与塞德潘其人其事便毫不相关; 如果说昆丁在叙述塞德潘其人其事时融进了自己的消极人生态度的话, 施里夫除了年轻人的好奇和一些浪漫主义色彩以外, 更多的是一种“正常人”的客观和超然态度。施里夫主要重述从昆丁那里听来的故事, 但他显然看 穿了昆丁与南方独特的关 系, 因而他对塞德潘悲剧的看法与昆丁并不相同。昆丁最终断定悲剧的直接根源在于波恩寻求认同而塞德潘拒绝认同, 施里夫并不否认这一点, 甚至还在昆丁的推断过程中起到一定的作用, 但他本人同情波恩而厌恶塞德潘的残忍、冷酷, 他比昆丁更多地看到了旧南方的弊端, 并从根本上认定塞德潘悲剧与南方历史文化紧密相关。施里夫的叙述方式与昆丁的叙述方式极不一样, 昆丁在叙述中融进了自己的情感, 严肃而认真, 施里夫却不时用点讥刺之辞, 显得不那么恭敬。然而, 并不能由此判断, 施里夫的叙述就比昆丁的叙述远离事实真相。
基于四个小说人物的不同叙述, 塞德潘及其悲剧很难让人有一种“本真”的把握, 它们的面目在不同的话语中, 显得摇曳不定, 闪烁多姿。读者是应该相信洛莎小姐, 还是应该相信其他人? 塞德潘这个“语言符号”, 在差异性的不断寻找中, 消失在“闪烁的能指星群”中, 似乎已从根本上接近虚无。
二
《押沙龙, 押沙龙!》里的塞德潘这个“语言符号”、这个“概念”虽然历经擦抹, 其本身的虚无性也似乎清晰可见, 然而其踪迹依然存在, 依然具有“即兴式的转瞬即逝的意义”。塞德潘对小说中四个叙述人的不同影响正说明了这一点, 其中他对昆丁的影响最为重要, 因为它可以说明“虚构的、想像的、人为拼凑的”一切怎样像一条蛇一样, 从历史的陈章旧册里探出头来, 给进行中的历史以致命一 “咬”, 并从而在某种程度上影响了历史的进程。
昆丁在福克纳的“约克纳帕塌法世系”中曾数度出现, 其间作为主要人物之一曾出现于《喧哗与骚动》。从写作时间上看,《喧哗与骚动》出现于前, 《押沙龙, 押沙龙!》面世于后, 而从小说故事的时间上看, 这一切颠倒过来了, 昆丁在《押沙龙, 押沙龙!》 中第一次接触到塞德潘故事是在 1909 年 9 月, 而他在《喧哗与骚动》中自杀于1910年6月。就像福克纳的许多小说总呈现出“前果后因” 的形态一样, 读者也可以在这两部小说中找到昆丁身上的因果联系。《喧哗与骚动》 里出现了昆丁的结局, 即他的自杀, 在那部小说里, 他的自杀与他对时间的困惑、他的清教徒式的贞洁观以及自我牺牲式的乱伦欲紧密相关。而在其后面世的《押沙龙, 押沙龙!》中, 可以找到形成昆丁的观念、欲望、困惑的根源。昆丁在《押沙龙 , 押沙龙 !》中之所以成为主要叙述人之一是出于偶然的因素: 洛莎小姐挑选了他作为自己的听众。但是这种偶然性中似乎包含着历史的必然, 因为只有深切体会到南方没落的精神性后果的昆丁才能真正进入塞德潘故事, 其后昆丁在塞德潘故事中的沉迷正说明了这一点。从某种程度上说, 昆丁根据自身的经历重构了塞德潘故事。他反复猜度在波恩———亨利———裘迪丝三人的关系之中是否存在着乱伦行为, 就是他在生活中交织着对妹妹凯 蒂的爱恨情感的投射; 他在小说中颠三倒四地叙述着不同时间里发生的事情之时, 也就是他在生活中对时间感到困惑和受到时间压迫之时; 他在最终之所以认定塞德潘悲剧的根源在于“认同与拒绝”、在于塞德潘从根本上要求“种族的纯洁”, 是因为他在生活中痛感南方在历史发展进程中迷失了方向、找不到自身、丢失了传统。换个角度看, 塞德潘故事的某些方面正适应了昆丁的需要、满足了昆丁寄托自己的感情和欲望的要求, 它对昆丁的内心世界起着认同、共鸣、某种程度上的培育以及一丁点儿的修正作用, 它 对昆丁这个自小生活在南方、承袭了南方社会精神性遗产的敏感而脆弱的青年的影响实际上无比巨大, 尽管这种影响近似潜移默化。福克纳在《押沙龙, 押沙龙!》中用了“声东击西”的战术, 看上去他的目的在于描写塞德潘以及塞德潘悲剧, 而 实际上他的根本目的在于描写昆丁的悲剧、描写进行着的历史的悲剧。读者眼前是这样一个昆丁———“人还年轻, 还不到应该做鬼的时候, 不过由于他出生长大在南方边远地区, 他仍然不得不做一个鬼。” 读者眼前还有一个躺在哈佛大学宿舍的床上不断痉挛的昆丁———一个从享利死人般的面目中看到自己不可改变的、走向死亡的惨痛命运的昆丁。而这一切都与塞德潘悲剧及其象征的南方悲剧、南方命运紧密相关———或许昆丁眼里的塞德潘悲剧只属于他个人的理解, 而众人眼里的塞德潘悲剧因不同的理解而显得虚无, 但是 在看似虚无的塞德潘悲剧后面, 福克纳呈现的是南方的过去、现在进行着的历史以及历史的内在情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