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雷切尔文件读后感1000字

2021-05-05 01:17:32 来源:文章吧 阅读:载入中…

雷切尔文件读后感1000字

  《雷切尔文件》是一本由[英] 马丁·艾米斯著作,上海译文出版社出版的精装图书,本书定价:48.00,页数:225,特精心从网络上整理的一些读者的读后感,希望对大家能有帮助。

  《雷切尔文件》读后感(一):plotless的小说

  艾米斯在巴黎评论的访谈中曾经说过,他的小说不追求情节,他想写的是一种plotless的小说,这本书做到了。看完之后完全不记得写了什么……海威对雷切尔的感情是不是真的爱还很难说,感觉更像青少年为了酷而在心中假想的一段感情。一些外国读者觉得读起来和塞林格的《麦田里的守望者》一样,我觉得海威甚至比 Holden Caulfield更靡颓,让人生厌。

  《雷切尔文件》读后感(二):1

  艾米斯文风犀利,翻译差点点。读的每刻想到自己的恋爱。他就像一艘船自负的独木舟,偶尔载乘一两个人,时间久觉得重就把她们抛下,偶遇激流,抛的就更快。而无论有没有人在这艘舟上,他始终都是独自漂流,因为他接纳的不是另一艘舟。到最终也是独自漂流,结尾落在严寒的墨绿色树丛里。我上了这艘舟,又落水。好在水流平稳,来日可期,但总有尽头,我始终要上岸。苦涩的,但颜色美丽至极的果子落地的过程的时刻,一段初恋。总体挺过瘾!

  《雷切尔文件》读后感(三):这个“毛姆文学奖”不是白得的

  整本书的节奏紧凑活泼,完全以分钟计量的时间来推进,在瞬息万变的青春期,在命运行进的交叉口,几个小时足可以让一个青少年的一生发生极大的扭转。通书的文字顺畅好读,活分中带点轻佻,压抑里泻出些冷思,不经历过此情此景怕是难能吐出此言此语,生动到像是自传,又巧合到好似幻景。比《你好,忧愁!》更嬉皮,却不失《麦田里的守望者》的精髓与升华。整本书的留白与渲染拿捏得当,所以艾米斯的这部被惊为“文学天才”的处女作真不是盖的,“毛姆文学奖”也不是白得的,有料!

  《雷切尔文件》读后感(四):每个人都有雷切尔文件,却不会这么拔吊绝情

  作者的天才处女成名作,风格近似于【麦田里的守望者】,折桂毛姆文学奖

  青春期的少年,查尔斯.海威(Highway),敏感博学,为了记录初恋,专门写了一个【雷切尔文件 】,暗恋的焦灼,追到手的快慰和放纵,到最后无聊的空虚与抛弃,这个过程中他煎熬和疯狂,最后却是冷漠和平静地和青春分手,步入成年的暗夜。

  这个所有的过程发生了几年,却在一个夜晚,通过倒叙、闪回,阅读雷切尔papers的叙述,各种蒙太奇的手法交织,全部叙述完毕,

  寓意就是过去的时光,不论当时怎么样享受或者煎熬,在现在的记忆,都是短暂的可怜。

  作者借由主角的视角,看待各种生活和社会中的人物和事物,经常有出人意料的精彩评论和灵光一现的说法。充满才华和黑色的幽默。符合青春期有才华的年轻人的视角。

  每个人都有雷切尔文件,有人珍视一辈子,有人在荷尔蒙消退后就想销毁它,却不会想主角这么拔吊绝情。

  《雷切尔文件》读后感(五):雷切尔文件

  读书笔记1444:雷切尔文件

  去上海古籍书店的时候,看到他的四本文集打五折,不认识这个作家,但是看看没什么买的,抱着不空跑的心态就全部扫货了。

  马丁的第一部小说,就得了个大奖,比肩麦田里的守望者我觉得谈不上,到不是质量问题,主要还是题材,它更像是发条橙和猜火车,青春期少年,充斥了大量的性和大麻,夹杂了音乐,书籍,校园暴力,父母出轨等等。我不得不服气现在上译的尺度,那么多的情色描写居然没删节,我一度还去孔网查它的售价,估计知名度不高,卖的不行,同样是大尺度的裂舌就贵了不少。

  马丁显然借鉴了乔伊斯的手法,用一个晚上的时间通过回忆的方式记录几年的青春期,又加了点黑色幽默,主角得淋病的那回,他死党胡诌的淋病手术笑死个人。他大段的谈论文学,布莱克,弥尔顿等等,最终被牛津的教授定性为哗众取宠,他有一本性爱手册,事无巨细的记录了抠女的每一个步骤,他有过十多个炮友,直到遇见雷切尔,他把她定义为初恋,但在面试结束,生日到来时写了一份分手信,也算是拔吊无情了。

  马丁·艾米斯的这本书读起来并不顺畅,时间线混乱,现在和过去时态在每一个小时交错,如果没有耐心,读起来就太累了。好在黑色幽默弥补了一些。我觉得可以把他的文集买齐。

  《雷切尔文件》读后感(六):插在迷药水里的“恶之花”

  (刊于《晶报》2016年4月16日深港书评·壹周,发表时标题有改动,内容有删节)

  文/俞耕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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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马丁·艾米斯,在当代英国文坛早已成为话题明星、文坛巨头,即使其父金斯利·艾米斯——这位老牌“愤怒的青年”也难压儿子的盛名。想当一名卓越的文二代,需要才华、情怀和名爹三位一体。马丁·艾米斯恰具这样的“极佳配置”:眼花缭乱的怪招数,价值颠覆的冲击力,极具快感的爆发力,搭配令人瞠目的重口味。从出道时的“坏小子”到如今的“怪爷爷”,马丁·艾米斯虽放荡不羁却有自己的主题坚守:在颓废欲望中写照人性,从恶浊龌龊中挖掘喜剧。性、暴力、死亡和罪行成为他小说的“百搭元素”。然而,你却不能说他就是一个博人眼球,刺激感官的通俗作家。事实上,马丁·艾米斯不过是以游戏的姿态干批判的事业:核战争、性革命、价值危机、性别种族等领域都成为他大肆笔伐的“战场”。然而,这位受人推崇,被人模仿的作家,却始终未获布克奖。这也许恰好说明作家令人极度不适的批判,每每刺痛着英国社会的紧张神经。   

  马丁·艾米斯幼年随父生活,在继母小说家伊莉莎白·豪的熏陶下,显示出在文学上的敏感早慧。1973年,他以处女作《雷切尔文件》一举夺得毛姆文学奖,走上文学创作的星途。这部小说可谓作家的“致青春”,作品时间跨度不过一夜,人物情节纯一而简淡,即使把它改为一部剧本也未尝不可。然而,它却很是难得,写性的骚动却映透人物的清纯,写放纵的狂野又流溢失落的迷惘。它是艾米斯创作中一闪即逝的那抹唯美,处处荡漾作家青春期的倾诉衷肠。

  主人公查尔斯·海威无疑与艾米斯一样,伶俐博学,是个不折不扣的文学青年。在即将步入牛津,度过二十岁生日时,通过一个笔记本慰藉缅怀了自己逝去的初恋。海威在聚会上被成熟性感、老道内敛的雷切尔深深吸引,产生难以抑制的性幻想,经过巧妙布局,终使雷切尔坠入情网。在经历身体的激情酣畅、纵欲狂欢后,却发现青春之爱始终被残忍丑陋惊醒,在成人的庸俗现实里无以安放。

  表面看,他不过写了一个男生的性感邂逅,一场精心设计的逐爱之旅,一段勾引撩妹的无良岁月。然而,作家却运用穿梭闪回,极大拓展了情感容量,不仅写出欲望浮动的柔腻微颤,甚至让你在文字中也能抚触人物身体的肌理和高潮。甚至,连老艾米斯也觉得儿子写得“太顽皮、太矫饰”。“坏小子”作为艾米斯创作的典型形象,在海威身上虽并不突出,但同性、吸毒、手淫、滥交俯拾即是,耽于肉欲,空虚乖戾,颓废阴郁却已触目惊心。《雷切尔文件》很像是作家以写作祭悼青春的“仪式”,却开启了颓靡怪谲、放浪戏谑的审美风格。   

  2

  如果说《雷切尔文件》不过是艾米斯青春狂想的序曲,《金钱——绝命书》则是他个人突破的新乐章。它则将金钱与死亡联系起来,钱无所不能,无孔不入的主题也许太过老套。艾米斯的独特在于,他利用金钱将所有罪恶串联起来,集于男主人公一身。约翰·塞尔夫,为垃圾食品、裸体杂志做广告的制片人,拍色情片的淫棍,奔命于伦敦、纽约之间,演绎疯狂捞金的“双城记”。艾米斯讽刺了“金钱的动力学”,它既是搭建世界的原材料,又是运转生命的内燃机。塞尔夫做着滥淫的皮肉生意,为了更多的金钱,有了钱他继续酗酒、赌博和性乱。他选择妓女塞琳娜,只因她喜欢做爱时谈论钱。艾米斯的讽刺暗示:两性不过是金钱关系,金钱已腐蚀到最私密的生活,可取代性高潮的愉悦。塞尔夫就是1980年代的精神产物,是物质主义、功利主义语境下,垃圾文化与庸俗消费的代言人。

  《伦敦场地》的设置则显得别有意味。作家在1980年代预设小说发生于1999年指涉了千年交替的末世浩劫,London Fields也具有后现代“荒野”的强烈双关。这是一则匪夷所思的故事,是怪诞、疯狂、色情与罪恶的杂烩。女主人公西克斯精心策划引诱两位男性(基思、盖伊)奸杀自己。更为意外的是,小说叙述者,这个蹩脚的作家,不仅讲述、评点故事,更是小说的参演人物。女主人公竟可以色诱叙述者,让他改写故事,最终被他所杀。叙事者不仅成为罪恶的合谋,更一举僭越成为作者,也“谋杀”了艾米斯。这种元小说架构,不仅在表述作家已死、人物已死、叙事已死的小说观念,更预示了核战争威胁下、价值崩溃后的末世情结。因为你很难弄清西克斯渴望被奸杀的动机和因果,艾米斯只是告诉你:死亡无处不在,它无需理由;死亡是全面的,它是肉体和精神的双重自杀,人类终结与世界价值荒芜同步。

  《怀孕的寡妇》则被认为是“艾米斯近十五年来最优秀的作品”。作家重新回望了1970年代风起云涌的性革命,20岁的文学系学生基思与女友丽丽应山鲁佐德邀请来意大利度假。在充斥性解放骚动的夏日,山鲁佐德从保守淑女,到纵欲引诱;基思从中规中矩,到耽于肉欲。色情改造了人性。性革命的泛滥,并非女权的觉醒,它不过是女性对男性的模仿;女性性自由将再次沦为男性的欲望客体。在这次“解放”中,两性都不能全身而退,留下的只有身体和情感的荒漠:性功能障碍、不育和夭亡。相爱不如色诱,快感埋葬责任,爱与性分裂殆尽。“在一个死去和另一个降生之间,会度过混乱、孤寂的长夜”。空洞的性革命正是混乱遗留下的“怀孕寡妇”,它无力生产后嗣,只能残留痛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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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从成名处女作《雷切尔文件》到近年长篇《怀孕的寡妇》,我们也许惯于认为作家的成功因其路数的天花乱坠,语言的别开生面,题材的夺人眼球。他善于将前现代的小说传统与后现代的技巧实验结合,让你看到一个效仿杂糅,兼得众美的集大成者。你很难想象一个如简·奥斯丁一样细致的罗伯·格里耶,像狄更斯一样叙事的乔伊斯何种模样,艾米斯尝试了,且做得精彩。然而,这绝非全部,因为即使吸收纳博科夫、索尔·贝娄、冯内古特等大师的小说神髓,也不过成为英伦风嫁接美国范儿的杰出案例而已。

  那么,马丁·艾米斯自己跳脱“刺目”的独特风格是什么?我认为是他写作上令人叹为观止的偏执、快感和成瘾症。走入他的小说,你很快就沦陷在文字经营的“欲望之都”,成为“罪恶之城”的观光客。他很像《神曲》中带我们游历罪恶的向导,只不过他不会像维吉尔一样道德训诫。作家“坏”得彻底,人物“恶”得精彩,似乎形成完美的同谋。他似乎对一切恶之源泉都抱有难以抑制的兴趣,醉心于恶棍、无赖、色情狂等声名狼藉,恶贯满盈之人。死亡与纵欲是作品的主题,吸毒与施虐是人物的心瘾。小说仿佛被弗洛伊德式的性本能与死本能所“挟持”驱动,疯狂得难以遏制。人物又形成施虐与受虐欲望的双向吸引:自恋狂妄的罪行者与无助惨白的受害人,同落罪恶之网,难以自拔,这些都更像萨德侯爵的欲望附体。

  马丁·艾米斯自言无法摆脱施虐冲动。从塑造形象角度看,作家书写上的偏执性瘾,施虐欲望确实难免造成人物关系的套版化、极端化。然而,作家却乐意如此。因为他的人物就是要体现戏剧的对冲效果:凶悍的强劲,粗野的滑稽,恶心的愉悦。他从暴行中挖喜剧,在污秽中写人性。虽然,作家对正面的道德价值,情感训诫丝毫没有兴趣,强调小说只是游戏文字。但是,他或许只对我们说了反话,真相是:肮脏罪恶、龌龊暴行和贪婪纵欲就是最大的社会现实。马丁·艾米斯正是一个最坚定的“写实派”,表露出“迷恋”姿态不过是对现实的最强反讽。初读作品,读者大多难以忍受他的审美颠覆,感官刺激与价值冲击。然而,这些却成就了作家强硬的书写风格:他将色情早已置于人性深处,巧妙完成了色情向情色的“偷渡”。马丁·艾米斯轻松做到情色经验的“日常化”,他从未特意撩拨,我们就被乖乖捕获。因为,他这朵妖冶的“恶之花”一直就泡在迷情药水里。

  http://jb.sznews.com/html/2016-04/16/content_3504537.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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