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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不是归人,是个过客

2021-10-21 17:14:57 作者:陌忘芊 来源:陌忘芊推荐 阅读:载入中…

  “你要原谅中途离开、变卦说谎的人,

  原谅他们越来越少的出场,

你不是归人,是个过客

  原谅他们所剩不多的虚荣和时间;

  原谅爱、纪律和荣誉,

  不确定的开始,确定的结局;

  原谅漂浮的命运,衰竭的神经;

  黄莲和苦瓜,都要原谅。”

  上海今年的夏天没有像往常那样热,总是淅淅沥沥的雨下个不停。这个故事在我的草稿箱里已经保存了一年多,每次打开文件夹想把它写完的时候,总是觉得写不下去。

  在阿凯离开我的第五百四十一天的时候,我又重新坐在电脑前,写下了这个故事。我换了新的家,扔掉了他的打火机和照片,再也看不到与他一起牵手走过的路。当所有与他之间所有还能拉扯的点滴都消失了,也终于能平静地讲出他的故事了。

  我曾经有个很好的朋友,学生时期写的文章获奖无数,可她后来却很少写东西了。她说,写作是要把自己的思想和感受挖空剖析出来给大家看,她做不到。

  尽管我可以怀着记录人的心情去写下这个故事,但仍然试图去回想那些记忆的时候,还是会觉得心痛。

  有人说,爱的背面就是恨。后来,我才知道,那些最爱的人原来也是带给你眼泪最多的人。

  我们究竟要捱得过几次天崩地裂的折磨,才能抵达地老天荒的幸福?

  【一】

  当我记日记这个习惯丢失以后,我发现,我总是记不住一些东西。比如说,回家的时候会忘记钥匙在哪里。写字的时候,却找不到本子和笔。不知道哪天什么东西会丢失,也不知道哪天它们又会突然出现。

  所以现在回想起来,我竟然忘记与阿凯是什么时候相识的了。好像是在一个下雨天一起躲雨的屋檐下,又好像是在街角某个不知名的小店里。

  天气渐渐好转的时候,为了减肥,我在下班后的夜晚开始在小区周围的马路上跑步。阿凯就是这样闯入我原本平静的不起一点涟漪的世界。

  他刚搬来这座城市不久,问我去地铁站的路在哪里。出于好心,我给他指了指方向,然后便继续跑我的步。

  没想到,过了些许时候,他竟又出现在了我的面前,笑着说,我没找到,你带我去吧。

  我是第一次遇到比我还路痴的人。将他带到地铁站之后,他对我笑着说了声谢谢。

  但我没有想到我还能再遇到他。他跑到我面前说,我想知道你的名字。

  我笑着说,你都是这样搭讪女孩子的。

  他说,那应该怎样啊?

  我说,我饿了。

  后来当我们熟识的时候,已经是一桶米饭的交情了。阿凯说,肆月,你真的是我见过的女孩子里能吃最多饭的了。

  我笑着说,彼此彼此。

  【二】

  我记得跟阿凯第一次吃饭的时候,阿凯点了一桌子菜,服务员过来说,需要点主食吗?

  我说,来两碗米饭。

  阿凯拦住了服务员说,不,来一桶。

  服务员看了看我,又看了看阿凯说,你们只有两个人,确定要点一桶?

  阿凯说,我确定。

  说实话,我低估了阿凯的饭量。他实在是我见过吃饭最多的男孩子了。

  最后,一桶米饭,我吃了三分之一,阿凯吃了剩余的,所以我们之间就成了一桶饭的交情。

  阿凯给我看他从前的照片,真的是很瘦很俊朗的青年。再看看他现在,你真的会相信岁月不只是一把杀猪刀,还是一大把猪饲料。

  阿凯与我最喜欢吐槽前任。那段时间我刚失恋,曾经说要给我一个家的男朋友却劈腿了,所以一边骂着前任是渣男,阿凯则说他的前女友是烂女。

  于是一起举杯,两个备胎聚在一起也能产生一种惺惺相惜的感觉。

  那顿饭以后,阿凯就总是在那扇门前等我。我每天最开心的时候就是看到阿凯在那扇门前等我的身影。

  有天下雨,他淋着雨过来。他说,他下雨天从不打伞。我打了伞过来,他又立刻撑起来,说,总归你不能淋着。

  走到一半的时候,他换了个胳臂撑伞。后来很久以后我才知道,他打球胳臂受过伤。所以,不能举很久。

  后来阿凯走了以后,下雨天我也不再打伞,淋雨之后会清醒很多。有人说不喜欢打伞说人是在等有人为她撑伞,当然,我是等不到这个人了。

  【三】

  我虽然是个女孩子,可力气很大,阿凯搬家的时候,特意把我叫了过去。结果一大群男生却什么也没有让我搬,倒是他的朋友遇见我的时候,阿凯有点手足无措的介绍我说,这是我朋友。

  阿凯只在这座城市待两个月,我知道。所以我和他牢牢的谨守着朋友的界限。

  那天阿凯喝了很多酒过来找我。我们一起去大学校园里的操场上走了一圈又一圈,他跟我说起了好多他上学时候的故事,在异国读书的经历,被女友欺骗的过程。

  他说,他一直是个话不多的人,可遇见我,他不知道为什么,总想把过去的一切都说给我听。

  他还对我说,肆月,我真的好喜欢你,喜欢你的笑。

  喝醉酒的男孩子真的是太可爱了。我捏了捏他的脸,说,阿凯,你可真可爱。

  阿凯抓着我的手说,肆月,你撩到我了。你要负责。

  借着酒劲,我对阿凯说,阿凯,我们在一起吧,不管两个月之后是如何,现在在一起就好。

  他把我抱在怀里,那怀抱实在太温暖,而我又太贪恋这温暖的感觉了,所以,骗自己说,哪怕只有一小时一分钟也好。

  他和我工作都很忙,但是不管多晚,他下班之后都要坚持来看我一眼再走。我每天最开心的就是看到那扇门前他的身影。

  我去了阿凯新的家。带着我新买的花瓶和花,这样,他看到花,就会想到我。

  阿凯说,太懂事了不好,女孩子还是要会撒娇才可爱。

  我独立了太久,撒娇是什么早已忘了。

  但他对我的好,我也曾以为那都是爱。他喜欢静静看着我笑,好像是我想要的东西,没有他给不了的。

  但有一点,我忽略了,我想要的未来,他给不了。

  阿凯说,肆月,只要你说一句让我就在上海,我就留下来。

  可我不想他后悔。我知道他想去的地方不在这里。我听他讲过对于未来的规划,他的梦想,在天空,在远方,在遥远而又未知的地方,那是更广阔的一方天地。

  他不该为了我,一个出现在他生命仅仅几个月的人,就随意更换了图纸,改变了方向。

  我在长长的纸条上写下了在这两个月里我和阿凯要做的事情,要一起看场电影,看场话剧,看场音乐会,去一次游乐园……做完一件就划掉一件。

  以前总觉得时间过得慢。可是那两个月,却感觉过得好快,快到我伸出手来,仿佛什么都抓不住。

  【四】

  我没有想到的是,两个月的时间还没有过去,一个叫做落落的女孩儿出现了。她打电话给我约我出去喝酒。

  我在酒吧昏黄的灯光下第一次见到了这个女孩,她有着很大的眼睛,短短的头发。她跟我讲了她和阿凯的故事,是我错过阿凯的那些人生,他们一起读书的时候。

  我知道落落是个好姑娘,一个我比不了的好姑娘。我这个人像是一团乌云,总是把人拉到黑暗里淋雨,而落落像一束阳光,永远明媚,永远动人。

  我不是傻瓜。我看的出落落喜欢阿凯,也看得出阿凯不是对她没有感情。

  更可怕的是,这个女孩有着我所没有的爱的勇气。突然地,我似乎觉得自己像个小偷,偷走了原本属于她的阿凯。

  你知道的。这个世界有很多的结束不是轰轰烈烈,不是鱼死网破,不是老死不相往来。更多的是无声的告别。

  我跟阿凯最后一起吃饭的时候,他破天荒吃的很少,只顾着给我夹菜,连我最爱喝的牛油果奶昔都替我点了两杯。

  最后我们一起牵手等红绿灯,一共有15秒,就那15秒的时光,是他最后爱我的时光了。

  他送我坐上出租车回家,好像还是我第一次见到他的样子。我在那时忽然想到《喜剧之王》里的张柏芝坐在出租车上哭的撕心裂肺的样子。

  只是我没有哭,也没有回头。

  当然我也没有想到那是我最后一次再见到阿凯。从那以后,他便不再来找我。在那扇门前,我也看不到他的身影。

  很快的,他说他要离开这座城市了。我对他说,需要我去送你吗?

  其实,我还有很多话想跟他讲。其实,是我不想分开。其实,是我在他离开的时候,爱上了他。

  但他没有给我这样的机会去送他,便匆匆忙忙离开了这座城市,仿佛从来没有出现过一样,淹没在人海。

  阿凯曾经说,喜欢会放肆,但爱是克制。我们都不是小孩子了。

  【五】

  阿凯走了以后,我又交了新的男朋友。有次吃饭,爸爸忽然说,你跟他现在还联系吗?

  我说,谁?

  爸爸说,就是那个在树下抱着狗的男孩子。

  我说,已经不联系了。

  阿凯不知道,他有次不在家的时候,我一个人去了他的房子,密码我都知道。我坐在他经常坐的落地窗前抽烟,一根接一根。

  临走的时候,我在他房间盒子里的纸条上写了一句我爱你。我从不肯轻易说我爱你这三个字,说的多了总显得廉价。

  可我对他说了。他不知道这句话在我心里的分量,也不知道他在我心里已经占据了最重要的位置。

  然后拿走了那个带有印花的打火机和他的一张照片。

  他走以后,每次我走在通往门口的路上的时候,总会哭。再后来,我就学会了抽烟。

  “时间会走,刚失恋的我开始与旁人携着走。”再后来,我有了新的男朋友。那天我在微博里发,陪我一起去看电影《阿飞正传》的会是我下一个男朋友。

  《阿飞正传》重映那天,林寂买了两张票对我说,要不要一起去看。

  我说,好啊。

  有人说,忘记前任有两种方式,一个是时间,一个是新欢。

  林寂对我很好,无微不至的关爱,每日与我待在一起逗我开心。在那张单子上和阿凯没能一起完成的事情,林寂陪我一起完成了。

  可林寂对我越好,我就越愧疚。我对林寂的爱太不纯粹了,有时候,我竟然分不出来是我因为爱他才和他在一起,还是因为想忘掉阿凯才跟他在一起。

  我能感受到他对我小心翼翼的呵护,那是害怕失去一个人才会有的慌张与不安。

  我知道在爱里不能比较,每个人爱人的方式不同。可我却始终忘不了阿凯,我不愿意伤害任何人,所以用最快的方式说出了分手。

  林寂也默契地接受了,我们重新回到了陌生人的位置,再也没有联系过。

  如果感情里要有一个人来充当恶人,那么就由我来当好了。阿凯始终觉得对不起我,而我又觉得对不起他。你看,这个世界可真好笑。

  【后记】

  尽管阿凯离开我已经很久了,但我总想着去他所在的城市去看看。想去看他实现梦想的城市究竟是什么样子的。

  四月的时候,我买了机票,飞到了阿凯所在的城市,呆了三天,感受他所在城市的气息,去看他走过的路,看五颜六色的房子,看街上飞驰而过的摩托车,看路上行色匆匆的人们。

  有时候,我会莫名的发呆,我总想起在那个路口第一次遇见阿凯的时候,也幻想着,会不会在他的城市里遇见他。可这座城市太大,想遇见一个人实在是太难了。

  离开那座城市的时候,刚好遇上风雨大雾,航班延误。我在机场休息,一直在听queen乐队的《love of my life》,里面有一句歌词,when this is blown over and everything's all by the way. 当一切过后,所有的往事都将随风而逝。

  小说里那种错过即是一生的概念,在现实生活中往往没有那么深刻。大家分开就分开,转身各自都会有新的爱人。

  《蒂凡尼的早餐》里有这么一段话:大部分的生活都乏味得不值一提,根本就没有不乏味的时候。

  换另一种牌子的香烟也好,搬到一个新的地方去住也好,订阅别的报纸也好,坠入爱河又脱身出来也好,我们一直在以或轻浮或深沉的方式,来对抗日常生活那无法消逝的乏味成分。

  人总是要有点执念的,否则生活该有多乏味。

  从那以后,我又回到了一个人的生活,工作,健身,读书,看电影,把自己的生活安排的满满当当。我不知道落落和阿凯后来的故事是怎么样的。他们有没有在一起,有没有分开,那些都是与我无关的后话了。

  后来偶然听朋友提起,林寂有了新的女朋友,十分般配,彼此感情很好,我也很是为他高兴。

  那天,我在书店看书,对面来了一个高高瘦瘦的男孩子走过来问我,请问你看的是哪本书?可以借我看一下吗?

  我抬头,正对上他的目光。有那么一瞬间,我似乎看到了何遇,我曾经最初喜欢了那么久的人。他的故事,留到以后再讲吧。

  时光教会我们去爱人,也教会我们去遗忘。

  你终究不是归人,是个过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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