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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代戒律的弘传及受戒

2021-12-16 08:45:44 作者:真如妙心 来源:真如妙心推荐 阅读:载入中…

近代戒律的弘传及受戒

  近代戒律的弘传及受戒

  近代以后的中国佛教,已失却其健全渐趋于危险的状态,其原因是多方面的,但主要在于律风之不振。昔十诵宏盛于关中,四分光大于隋唐,都已成为过去的历史,只能令人追慕而已。其实,自南宋以后,戒律的弘扬,就已经趋于式微了。《南海寄归传》卷三,义净律师云:“且欲受戒之时,非常劳倦,不披律典虚沾法伍,自损损他,若此之流成灭法者。”到了元代蒙人入宋以后,中国的佛教,已是强弩之末的时期,律宗更是显得门庭冷落。同时,由于禅宗一度盛行,对唐宋之间律学的撰述,无人问津,许多重要的律学典籍也就遂渐散失殆尽。明朝末叶,弘律的大德,又相续而起,如莲池、智旭、弘赞、元贤等均有律学著述存世。与莲池大师同时的古心律师,专弘戒法。另寂光三昧律师有著名的弟子香雪及见月二律师,亦极力弘扬戒律。此一时期,戒律的振兴又显出了一线希望的曙光。可是,自香雪与见月二律师之后,弘扬戒律的法师又廖若晨星。

  民国初年,弘一大师慨然以弘扬南山律为己任,他在《学南山律誓愿文》中写道:“弟子演音,敬于佛前发弘誓愿,愿从今日,尽未来际,誓舍身命,愿护宏扬南山律宗,愿以今生尽此形寿,悉心竭诚,熟读穷研《南山律钞》及《灵芝记》,誓求贯通,编述《表记》流传后代,冀以上报三宝恩,速证无上正觉。”弘一大师为了履践他的誓愿,点校《南山钞记》、《东瀛四分律行事钞资持记释》、《四分律删繁补阙行事钞》等律部要典,并著有《南山道宣律师弘传佛教年谱》、《四分律比丘戒相表记》、《南山律在家备览略编》、《随机羯磨随讲别录》等三十二种。尤其《四分律比丘戒相表记》一书,是精简古人繁琐的律典而成的一部律学方面“经典性”的力作,对戒律的弘扬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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