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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女子卖150碗扣肉遭举报,10倍赔付让其决定上诉:一个特殊职业

2022-04-30 05:59:10 作者:三两 来源:文章吧 阅读:载入中…

重庆女子卖150碗扣肉遭举报,10倍赔付让其决定上诉:一个特殊职业

  1

  人们常说,世界之上有两种东西不可直视,一种是阳光,一种是人心。

  下面这则新闻,让我深有体会。

  新闻出自重庆,一王姓女子在网上售卖他和婆婆做的家乡风味食品,颇受买家喜爱,看生意不错,又在其后推除了他婆婆拿手的梅菜扣肉,也是一直口碑不错,客户都说好吃。

  但最近有一位说好吃的客户的客户一脸买了150碗,这可是一宗大买卖,王女士很高兴,连夜精心制作,然后打包给客户。

  按照一般的逻辑思维,这件事情是不是一点问题都没有,然而谁也没有想到,祸事就从这里开始了,没过多长时间,王女士收到法院传票,说有一邹氏客户讲她起诉了,告她的商品属于三无,还要求商品价格10倍的赔付,各项算下来,要将近五万元,这对于王女士一家来说,可不是一笔小数目,而且,王女士自信她们家的商品没有问题,只是当时时间紧,没有来得及标注商品日期等相关项目。

  但有律师告诉她,商品包装上没有标注诸如商品名称、生产日期、保质期、地址等信息的,就是被认同为三无产品,并会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王女士一下子想起来,这个走行客户当时还对她说他们家的扣肉很好吃,要多买一些给员工吃,才一连下单150碗扣肉及其他商品、共计有4500元的东西。

  对自家商品信心十足的王女士怀疑自己被职业打假人盯上了。

  说起职业打假这一职业,真是一言难尽。

  社会学家夏学銮就曾经这些职业打假人作了这样的描述 ,说他们是:不良商业生活润宇出来的寄生虫。

  2

  回顾这几年的一些有关案例,也许,职业打假人这一特殊行业,从已经产生,便偏移了人们对他所赋予的那些美好的意义。

  有的人干脆一言以蔽之,那是一些以赚钱为目的的一群人。

  如果任何一个行业,只把赚钱放在首位,那这个行业就很可怕。一个职业,把欲望放在第一,也很可怕。

  客观上讲,职业打假人的出现,确实对市场的净化起到了一定的积极作用,但很多弊端也日益显现出来。

  由于很多职业打假人的目的性很强,就是要从中渔利,所以只要给钱就行,哪怕你商场假货横行,但你给钱了,那就下一家,下一家也给钱了,那就再下一家。

  欲望的大火烧着,你很难断定,他们是不是心里想到假货越多越好,唯如此,他们就可以和商家私下协商,把要挟的价位提到商家最大的那个耐受点。

  如果私下协商失败,他们就会诉诸法律,有律师表示,职业打假人的身份一点也不会影响他们索赔的合法性,只要索赔金额不超标。而这些人精通这一块的知识,绝不会超标的。但是的前提也只是建立在他们理性的前提下,如果已曝光等方式危害商家声誉,索要高于标准的金额,就会构成敲诈和勒索。

  而谁又能保证这帮家伙的理性呢?

  在各大商场逐渐走向正规后,他们开始把眼光定在了那些对这一块不太懂的弱势群体上,就比如我们以上的案件。

  在我们好多人的朴素观念里,可能认为,只要我的商品质量好,就没什么问题,如果按照这个逻辑往下走,是没什么问题。

  问题是,不是所有的商家都这么想呀!

  从这个意义上说,国家的一些职能部门,一些职能部门制定的法规制度,就很有必要。

  3

  最近贵州黔东南州的天柱县也发生了一件类似的事情。

  林先生在网上售卖父亲自制的酸菜,被买家投诉为三无产品,并向其索要1000元的赔偿,父亲难过流泪,好在最后卖家撤诉。

  但你觉得如果有下一次,撤诉的可能性有多大?

  那些专业的打假人,放过他们的几率有多大?

  反正,我不抱任何希望。

  反而是那些职业打假人会凭着以往多年的经验以及知识和被告人一缠到底。而作为这一类被告人,弱势是很明显的,可以说在这一认识上是一个完全空白的状态,在他们有限的认知里,只要是我的东西好,就能得到客户的认可。

  基于如此朴素的认知观,和那些职业打假人比起来,高下立见。

  再者,像王女士这类小作坊性质的自产自买的、小规模的商家,里里外外都是靠自己,没有销售团队,没有运作团队,更不会具备那些大商家的那些应对经验。

  唯一可以仰仗的,就是一腔热情,满腹自信。

  这就无形中给了哪些职业打假人可乘之机,从哪一个层面上来讲,我觉得,职业打家人的胜算要大,因为人家是专业的,专业的.

  说真的,写下这两个字,我自己都觉得很魔幻。本来这两个字是对从事某一行业人员的一个高度认可,像如今在这里用到,心里真是五味杂陈,心里有种悲哀的情绪。

  这些职业打假人以他的专业,打的假确实那些货真价实的、真正意义上的真货。

  只是这些匠人还不会、不太懂的用法律这件工具去维护自己、保护自己。

  也仅此而已。

  4

  我觉得,职业打假人这个职业,如果要继续存在,而且向着良性发展的话,是很有必要让我们的职能部门介入的。

  我们要打假,打的也是那些粗制滥造的、质量无任何保证的假货;而不是把矛头对准那些还在成长中的、需要去规范的、要用法律去要予以保护的那些货真价实的真货。

  也许在未来,他们中的其中之一,会在我们大家都予以爱护,关注下,成为我们自己的大品牌,因为它们虽然弱小,但他们良心在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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