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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路上》读后感锦集

2022-06-23 09:15:02 来源:文章吧 阅读:载入中…

《在路上》读后感锦集

  《在路上》是一本由[美] 杰克·凯鲁亚克著作,台海出版社出版的平装图书,本书定价:49.8,页数:316,特精心收集的读后感,希望对大家能有帮助。

  《在路上》读后感(一):一点感受

  终于读完了在路上,这本书一开始读的时候感觉很费劲,对就是很费劲,语句不通顺,结构很乱,而且这个版本翻译的本身就有点问题,我看了别的几个版本大家好像都有这种感觉,想想也是作者一口气写完了这本书,也是很累。

  在路上,就一直在路上,垮掉的一代没有定所,为什么看不懂,是因为时代背景,是因为国情,是因为自己已经不是无所顾忌的年纪。

  迪恩和塞尔应该只属于那个时代吧,祝你们一直在路上!

  《在路上》读后感(二):中年人旁观在路上

  终于看了这本鼎鼎大名的《在路上》

  翻了下豆瓣,2019年读了作者的《达摩流浪者》,给出的评价颇高。

  达摩流浪者

  8.5

  [美] 杰克·凯鲁亚克 / 2008 / 上海译文出版社

  大年三十(29)和大年初一,两天三次拾卷,跟着作者的节奏,像坐着迪恩Dean的狂野汽车一样,风卷残云般看完了《在路上》。外子表示惊呆,一口气看完了?我说,不,三口气。

  这般阅读速度方衬得上作者一星期的初稿书写速度。

  大概是年纪上来了,看着作者在美洲大陆上一次次地启程,又一次次地返回原点,一次次地探寻,,没有读出想要出发的冲动。倒是有几个点印象颇深,特记录如下:

  1. 闻名已久的应许之地

  关于这个典故不甚了解,后面要跟垮掉的一代的历史背景一起研究下

  2. 墨西哥姑娘泰莉的哥哥的口头禅“明天,明天一定”。

  不禁莞尔,这不就是芸芸众生的你和我,立大志,却常常停留在口头上,说的太多,想的太多,行动太少。总有路上的金苹果让你忘了你找寻的目标,让你停下来沉迷于多巴胺的满足。

  3. 赛尔与墨西哥姑娘共度的那段日子,摘棉花的1.5美元/天

  何其类似每天下班后身体和灵魂都被掏空的社畜。精力已经耗用在生存目标上,没有力气和时间思考,一天又一天。如果麻木了,臣服了,那肉眼可见你的余生将如何一天天的重复。除非挣脱出来,跳出来这个怪圈。正如爱因斯坦所说,你永远不可能在发现问题的高度去解决问题。当你发现你已经疲于应对,陷入僵化和重复时,告诉自己,是时候离开了,虽有爱,但它不适合你了

  4. 有一段,读了2遍,心一动

  另,没看到其他译本,但这个译本觉得也颇为不错,对于风景的描写传递,很到位。对于音乐的理解,应该也有独到之处,只是本人对波普音乐没什么研究,读的囫囵吞枣。

  《在路上》读后感(三):《在路上》译后记

  田伟华 2021-04-06 08:33:38

  读原版小说始于一年级下半年。入学的新鲜感消退后便去校园周围转转,西安巷子多,多数不宽,里面有小饭馆、小卖部、旧书摊,我最爱逛的便是旧书摊。学校后面有几家,没事就去看看。里头乱七八糟,有教材、参考书,原版书自然也有。我不看别的,就找小说看。高中起我就爱看,这个习惯延续到了大学。多半还是因为无聊吧,时间多得是,还不用为衣食发愁,读小说再合适不过了。

  我只读原版小说,价格也便宜,不知为何,我的同学大半不爱读,整天啃那几本教科书,用他们的话说这是荒废学业。我不管,我就爱读。虽说是原版,价格却便宜得很,五元一本,厚的,品相好的,六元、八元。一堆书放在角落里,没什么人看,倒成了我眼中的珍宝。也不知它们都是从哪里收来的,我想应该是外教不要的吧。好多书页都泛黄了,闻上去有股古老的香味,我喜欢这种气味,它让我感觉到了古老。小说多是古典名著,几乎没有硬装,当然现代作家的也有,纸张新得多,起初读着还算有意思,后来也不大看,总感觉通俗小说总差些劲道。

  校园生活不紧不慢,我逛着旧书摊,吃着巷子里的面食,日子就过去了。我记得那一年涅槃主唱柯本去世不久,校园中时常见些打扮得很不一样的人,长发、破牛仔短裤、背着吉他、脚上穿滑板鞋或者很厚的那种靴子,当时总在想天这么热,他们不觉得捂脚吗?后来才知道这叫酷。

  受阿峦(湖北的一个小伙儿,在我眼中早属异类,因为他不大上课,也是一头长发,总哼些怪怪的英文歌,要知道那时候我身上的摇滚乐冲动还处于蛰伏状态,没喷发出来)的影响。一天,他对我说,别总听那些没劲的歌了。我听的是什么呢?无外乎Beyond、潘劲东、张雨生、黑豹这类歌,还听得有滋有味。说完他就从包里掏出一盘烂磁带(那个年代都是听磁带,CD是后几年的事),喂,试试这个。我一听,乱糟糟的,什么玩意儿!听不下去。他说多听就是了,还声称这是美国原版磁带。看那烂烂的样子,怎么也想不到美国人听这种东西。后来才明白这是打口磁带。

  我从完全拒绝到接受西方摇滚乐,再到无法自拔,前后也就一个月。我当时就觉得一扇窗在我眼前哗啦打开了。透过这扇窗,我看到了一个不同的世界,那个世界无比新鲜,就像我读原本小说,另一些人的生活在我面前展开。哇,原来还有这样的一个世界!

  校园生活没有太多色彩,书和磁带填补了我的空虚,让我青春的冲动的释放有了出口。从此以后,我不再局限于逛旧书摊,学校内外各个音像店也常见我的身影。西安是老的,文化丰厚,美院、外院的学生乐于接受新奇的东西,总引领校园潮流。我最初什么都不懂,看别人听什么,说好,我也去买。买来,不好听,怎么办?硬着头皮听下去,慢慢也喜欢了,最初无法接受的,甚至觉得很垃圾的,最后倒成了最爱。

  我不只听摇滚乐,西方的古典音乐也喜欢。那个年代互联网不发达,要不是学校开了微机课,我甚至都不会上网。我每天包里带着随身听,选上一盘喜欢的带子,上完课就去草坪上躺下,一边看小说,一边听音乐。现在回想起来,那时候的生活好丰富、好放松,无忧无虑的年代,任由体内的“艺术”潜能散发。人真的好奇怪,什么样的东西,只要习惯了,都能接受。自此,我不再听国内的音乐,只听外国的。学的是外语,近少半数的磁带里面也有歌词,我就整天歪着头读。其实好多读不懂,但偶尔碰到懂的,总会欢喜好久。也就是在扒拉垃圾磁带的那几年我第一次听倒了凯鲁亚克的声音。

  那是一盘怪异的磁带,音乐上没有太多的躁动和疯狂,只是一个小型爵士乐队演奏,有个人有气无力地读着什么东西。我听不大懂,只是觉得新鲜、有趣。咦,怎么还有这种东西?这也算是音乐吗?跟我听过的大不一样啊。

  这种不一样的音乐便是爵士乐。现在数来,我听摇滚乐二十多年,爵士乐也差不多这么久。爵士乐是黑人的,黑人演奏才有味道。当时我不大喜欢,只听那个男人在嘟嘟囔囔。内页上有演奏者的名字,我打开一看,才知道这个人叫凯鲁亚克,于是赶紧收拾东西,去网吧,在网上查了查,原来这个家伙这么牛逼的。什么东西听多了都会厌,我听了好多的民谣、金属、古典,真的需要一些新鲜的刺激了。

  后来我去外文书店找凯鲁亚克的小说,记得书店在东大街,坐603过去,花几十块钱买了《在路上》。坐车回来的时候不敢打开看,只是一遍遍盯着封皮,想着里面讲的多精彩。回到学校寝室,先冲个凉,别的人没回来,只我一个,趴在床上慢慢读。第一个句子就让我狂喜。天底下竟然有这么写小说的,句子好长,让我喘不过气来,句子长倒还罢了,最让我疯狂的是书中描述的生活正是我渴望的,在——路——上,好让我疯狂的三个字。因为年轻、青春,谁不渴望在路上呢?谁愿意过这无聊的大学生活,不去外面好好看看呢?在——路——上,脚步是轻松的,心是轻盈的,哪个不渴望?

  于是我如饥似渴地读,读得昏天黑地,其实里面有好多词我并不懂,却不妨碍我横冲直撞地一路狂奔。我爱这生猛的生活,我爱里面说到的爵士乐,我爱那些肮脏、汗流浃背的年轻人,并渴望变成他们那样。

  《在路上》成为我的圣经,我崇拜它,像敬畏神灵那样,哪里想到十几年后会亲手将它翻译成中文。一本书翻久了,弄的都是指印,有些脏,段落记得滚瓜烂熟,好的句子用笔标注。摇滚乐,在路上,多么美妙的生活。如果时光能倒流,我还愿意再过一遍。

  《在路上》与我感情很深,但几年前动手翻译时,我对它的看法彻底改变。年轻时觉得它像神,像毒品,吸引我、召唤我,此时再看却觉得无比荒唐、幼稚。书没有变,我变了。书中的生活是我熟悉的,因为我体验过那样的生活,那样的疯狂。如今我有家有业,虽说心依旧冲动,但更愿意理性看待一些事。

  说真的,《在路上》的语言并不新鲜,完全是流水账式的写法,剔除了怪异、创新性的结构,它根本不入流。它的价值主要体现在文化上,而不是创作上。凯鲁亚克不是写作的天才,只是将一些半生不熟的句子,用波普爵士乐的结构,堆到了一起。它的语言平淡无奇,所以有读者说不美。它跟所谓的美没有关系,除了一些身体上的表面刺激,它无法给人更多的东西。读过了,再不想读。读过了,只有空虚。

  那年仲夏,天气热得厉害,我不开空调,桌旁放一瓶冰镇啤酒,一边听狂躁的摇滚乐,一边流着汗疯狂敲打键盘,让自己陷入癫狂。小说不到二十万字,我不足两个月就搞定。除了偶尔碰到一些闪光的句子,多数时候在逼迫自己卖苦力。年代变了,年纪大了,感受当然也会变。如今再让我看它,说真的,我不大愿意。

  再说内容,几个疯狂的家伙,不愿过循规蹈矩的生活,正常的日子,整天瞎胡闹。这倒也罢了,瞎胡闹、胡混,不伤害别人也行,但实际情况往往相反。人不是独立的个体,总要同别人相处、相交,一方不负责任,另一方就要受伤害。书中的人物并非木石,并非冷酷的东西,意识到了这个问题,却像一辆失控的汽车,由惯性驱使着,疯狂地撞下去。迪恩是可悲的,也是可鄙的,他像一面镜子,警醒着各位读者。

  到底要不要做这样的人?到底什么样的生活才有意义?年轻,是不是就可以不管不顾?这种疯狂的生活,如果一直下去,尽头是不是毁灭?这种毁灭到底是不是自找的?如果每个人都这样,我们的生活、社会还会存在吗?

  在路上,没错,谁不是在人生的路上终日行走呢?成长总要有个过程。我疯狂过、堕落过,却不会一直疯狂、堕落下去。我深爱过那样的生活,如今不再爱了。

  说到此书的翻译,原文是直白的,我要不要给它添枝加叶,把它打扮得漂亮一些?原文有些句子疯狂的长,我要不要把它断开,让它好读一些?原文写爵士乐的即兴演奏,描述的语言不合规矩,虽然曲子都是我熟悉的,我要不要顾及读着的感受,删掉它们,或者改变风格?不,这些我都不要做,原文是什么样的,我的译文也要什么样。人读过了,说这是什么垃圾玩意儿,便是对我最大的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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