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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人读后感精选10篇

2017-11-12 21:58:02 来源:文章吧 阅读:载入中…

情人读后感精选10篇

  《情人》是一本由[法] 玛格丽特·杜拉斯著作,上海译文出版社出版的平装图书,本书定价:25.00,页数:146,文章吧小编精心整理的一些读者的读后感,希望对大家能有帮助。

  《情人》读后感(一):美丽悲伤故事

有关一个白人小女孩中国二世祖的故事。
杜拉斯写了一个很美的关于爱与死亡的故事,语言并不是十分华丽,但是整体叙述富有张力。
不知为何,这本书的气质我觉得与《挪威的森林很相似,都是带有一点点颓唐的氛围。书里大大小小的人物都刻画的有血有肉,对于女主角母亲的描写中,印象最深的是她坚持要穿袜子,单这一个细节,就可以窥探到她母亲性格中偏执,还有描写女疯子的篇幅,同样写的很精彩,作者的文字很有生命力
书中有关中国二世祖的篇幅是很有趣的,刻画出一个有钱但又十分迷茫、只知道混日子的瘦小男人,他所作所为很典型,是当下一些人的生活缩影。
对于女主两个哥哥的叙述在书里是断断续续的,连不成篇,但却完整写出了两个人的经历、特点以及给他人的固有印象。
文中描述一个出身不好的白人女孩与家境富裕的中国男孩之间的爱情,动人、浪漫、美丽,但又悲伤、绝望、因为他们之间的关系只能是“情人”,永远无法更进一步。但这样的关系却也让他们之间的爱情平添几分趣味,这也是为什么两人在分开多年之后,还能够记得这段往事,记得对方,因为他们彼此都是彼此的特殊的“情人”。
很不错的一本爱情小说,篇幅并不长,但叙述了一个美丽而悲伤的故事。

  《情人》读后感(二):重读《情人》

重读《情人》,是因为重读《万寿寺》。
王二在《万寿寺》的“序:我的师承”中写道“查先生和王先生对我的帮助,比中国近代一切著作家对我的帮助总和还要大”;“最好的作者在搞翻译。这是我们的不传之秘”;“不把这个秘密说出来,对现在的年轻人是不公道的。没有人告诉他们这些,只按声名来理解文学,就会不知道什么是坏,什么是好”。
此处省略对王二的爱,一亿字。
在“序:我的师承”中王小波引入《情人》开头的一段:
我已经老了。有一天,在一处公共场所的大厅里,有一个男人向我走来,他主动介绍自己,他对我说:“我认识你,我永远记得你。那时候,你还很年轻,人人都说你美,现在,我是特为来告诉你,对我来说,我觉得现在你比年轻的时候更美,那时你是年轻女人,与你那时的面貌相比,我更爱你现在备受摧残的面容。”
借以说明,小说可以达到什么样的文字境界。并将他最爱的一部小说推广给爱他的读者,或是所有想真正读到好作品的读者。
王小波是一株智慧的藤蔓。
这或许是我第三遍读《情人》。依旧不知道如何下笔。第一遍是在大三,在图书馆借到的上海译文出版社2005出版的那个硬纸壳版本,当时觉得晦涩难懂,几乎是硬着头皮读完的,没留下什么印象。木心说过,读书应该从能看懂的书入手,否则年轻时读过的书,后来以为自己读过,不愿重读,很可能错过好作品。(大致此意)彼时还未读过王小波,只是懵懂的想找几本书看,真正觉得文字的精彩是在读了《1984》和《飘》后,前者老大哥无处不在的脊背凉意,略带嘲弄的正经讽刺,揭示表象背后的虚伪事实,有点像萨宾娜那幅画——表面是清晰明了的谎言,背后是晦涩难懂的真相。虽然最后通过体罚的方式“制服”了温斯特史密斯,但也正是这样看似恶人取胜的结尾,反映出乌托邦控制公民思想的罪恶意图。后者1200页长篇小说,对于本没读过几本书的我,像长征,又像鏖战——长距离的激烈对抗。现在回想起来,《飘》似乎是一口气读完的,竟能把故事冲突、人物性格的矛盾、对立、统一写的如此收放自如,丝毫没觉得有哪一处描写是多余凑字的,读来酣畅淋漓。第一遍读《情人》时,没有这样的感受。近期读了第二遍、第三遍,薄薄的100多页,上海译文出版社杜拉斯百年诞辰纪念版,小说的内容,如同封面一般,简约,不简单,句式简短有力,没写成文字的文字、情感似乎比写在纸上的多得多得多。杜拉斯自己也说,这本书大部分是由过去已经说过的话组成的。想了解这本小说,就需要了解她过去都说过哪些话,这就是一个作者、一本书的魅力,将你引向一扇扇通往无穷魅力的门,你则要走进去,不在意走多远,不能在意走多远,达到什么样的深度。兴趣使然。
回归正题,谈谈这本小说。
每当一个人问我,一本书讲了什么时,初中高中阅读题的第一题就像滚滚天雷滚进我的大脑——这篇文章的中心思想是什么?条件反射似的惧怕这样的问答,不懂也得装懂,要得分啊;像快餐一样舀起勺就吃,缺少一种剥水果那样闻到清香再尝到甘美的过程。说白了就是自己概括能力不强,也不知道怎么强化这样的技能,就像读名著梗概一样愚蠢的应试技能。但少年总要应试,挤在名校的巷子里,旁边卖臭豆腐、麻辣烫、开网吧、礼品店的什么都有。少年怎能不动心?就像我现在在写重读《情人》,顾左右而言他,不知道在说什么东西,大概都是做阅读题留下的阴影。说到底,自己对语言的领悟能力,将领悟的东西表达的能力太差。太差。因为做的不好而不去、不敢去做,是不是更蠢?
去说,去写,去探讨,去尝试,去失败白岩松说,他最喜欢的运动是跳高,因为它总以最后一跳的失败来宣告自己的成功。所以啊,不要怕自己做的不好,怕的是不做。
“我已经老了。”——被王小波誉为“无尽沧桑尽在其中”的开头。大二一个夏天的晚上,在操场上驴打挺闪了脖子,是我第一次觉得,我开始变老了,再不是那个体力充沛敢跟樱木花道叫板的少年。从生下来,我们需要面对的一个主题就是死亡,对死亡的正视要好过避而不谈,对性的正视要好过避而不谈,不是避而不谈这种现象就从来没有过。我生在了一个惯于避而不谈的国家,我的身上多多少少有这种避而不谈的影子。我只能这样假设,这个泱泱大国是怕公开讨论后无法控制局面,为了社会安定团结、人类和平发展,减缓宇宙大爆炸到来的时间,用避而不谈的方式去避免。但真相总要浮出水面。
我在变老,老了之前还能做很多事。
一顶平檐男帽,玫瑰木色的,有黑色宽饰带的呢帽,一双带镶金条带的高跟鞋,手臂支在渡船的舷墙上,正是这样一个形象,让这个十五岁半的白人少女显得如此遗世独立,深深吸引着利穆新汽车里的中国男人。他在看她,她知道他在看她,别人看她对于她来说已经习以为常。她是特别的,不仅仅在于她十五岁半就已有的好看的面容,还在于因她生活的环境形成的个性,她说过这样的话:“我么,我说,不顾廉耻,清白又怎样?”一个彻头彻尾的与众不同的白人少女,让这个中国男人为之倾倒。
这是他们相遇时的情景,残酷的是,离别时,也是一模一样的画面,那部《绝对的形象》影集里独独缺少的那幅居于中心地位的画。
他们相爱,不是“只是因为在人群中多看了你一眼”那样简单,富有诗意。他有钱,她要搞到钱,那辆黑色的利穆新汽车就是媒人。如果不是这样,她也不知道该怎么办。这个中国男人是她遇到的第一个男人,她只好和他相处了。一个不情愿的故事的开始方式。她不在意学校的规定,夜不归宿。他们在堤岸的公寓里敦伦,让肉体按照他的意愿那样去做,去寻求,去找,去拿,去取,很好,都好,没有多余的渣滓,无可比拟,像无形的大海,简单极了,简单极乐;他们在堤岸的公寓里倾诉、哭泣,他们谈他们周围的事物,从来不谈自己,自始就知道两个人共同的未来不可预料。自始一切就和悲情相连。他从一开始就爱上她,她知道他爱她,那么他只能听她的了;她不知道自己是否爱他,她就这么跟他说了。他是她的第一个男人,她不知道和别的男人在一起会怎样。他早就知道,她爱的是爱情,或许随便哪个人都可以,这一度让他陷入绝望,陷入疯狂。他就疯也似地爱她。他们度过一段尚可称为美妙的时光,最终拗不过他爹,那个躺在蓝色琉璃瓦房屋里吸大烟的中国土豪。他的老子,不允许他同那个白人小娼妇结婚。他的英雄气概,是她;他的奴性,是他老子的金钱。那么,最终的分别在一开始他们相遇时便已写好,在他的怯懦中便已写好。她早就知道的。但她还是选择了上利穆新汽车,真该大哭一场。
她的手臂支在舷墙上,和第一次在渡船上一样。
在船上,她听到一个故事,一个年轻人,一言不发,纵身一跃跳下海去,第二天,太阳升起,大海茫茫,船竟自远去,放弃搜寻。永远的离弃,分离。
中国男人,她的爱情,在那一刻,意味着永远的离弃。分离。
她直挺挺地站在船舷上,她哭了,她回想起堤岸的那个中国男人,回想自己是否用她所未见过的爱情去爱他。她一向面无表情,她一家人都如此,可是此刻,她站在船舷上,眼泪洒向汹涌的湄公河,在那个投向大海的乐声中,她才发现他,找到他。他深藏在她心底。自从她离开他以后,整整两年没有接触任何男人。她说,这神秘的忠贞应该只有她知道。
那么,她是从何时起爱上他的呢?或许是从他的怯懦中发现他不自知的优雅,或许从他无法了解她这一事实,或许就像后来她想象他奉旨成婚后,中国女人有没有在他哭泣时给他安慰时说的那句话,“哭过之后,爱情也就随之来临。”
“这个白人少女对这一件件一桩桩一无所知。”我本以为这句话可以作为《情人》的结局。这个白人少女,虽然对这一桩桩一无所知,可在她怀念他的无数个日日夜夜,所有他可能发生的情形,都在她的脑海里导演了一幕又一幕的电影,一无所知,胜似所知,她用无数种可能,怀念他。
战后多年,他打来电话,她猛然在那颤抖的语音中听到那中国口音。作为小说的结尾。杜拉斯说,这是已经发生的事,何必掩盖。
最喜欢王老先生后记中评杜拉斯写《情人》的一句话,“文笔偏于枯冷,激情潜于其下”。就像她,面无表情,深情潜于其下。又让我想起卡尔维诺的那句话——我假装无情,其实是痛恨自己的深情。她如此。
第二遍第三遍看《情人》,就体会到文字下的处处悲情和深情。唯一的一处暖色调,是母亲领着全家的孩子大扫除那一段,她的大哥不在家,她差点忘记,她也曾那么美好微笑过。她说,这就是生活
以上的关于《情人》的读后感(就叫读后感吧,不然叫什么呢),很多文字摘自原文,理在一起。原文写的最好,一句句简短的叙述,铿锵有力,不能用粗陋的话替代。
摘一段他们离别时的描写。
“风已经停了,树下的雨丝发出奇幻的闪光。鸟雀在拼命鸣叫,发疯似的,把喙磨的尖利以刺穿冷冷的空气,让空气在尽大的幅度上发出震耳欲聋的鸣响。”
“这时,轮船还要再一次告别,再次发出那可怕的叫声,那么凄厉,让人觉得神秘难测,催人泪下,不仅旅人下泪,使动身远去的人哭泣,而且使走来看看的人以及没有明确目的来到这里的人,没有什么可思念的人听了也落下泪来。”
这是他们离别的分量,感染所有人都为他们落下泪来。
《万寿寺》还要继续读,《情人》也是。
为你,千千万万遍。

  《情人》读后感(三):有些小姑娘,像枚小妖精。

记忆中不是第一次看这本小说,以前潦草的看过一遍,但不够静心。私以为这本书要有一定的阅读品味才能认真的看完,我尽量克制自己不刷网文了,因为网文刷多了的确会影响阅读品味。这本书以后应该还会再看。

很喜欢这本书叙事的时间线和结构、 时空打乱,回忆、插叙、倒叙混在一起,维系它们的是爱情,而爱情是用电影一样的语言,镜头般的画面感来表现。写《情人》的时候杜拉斯已经70岁了, 都说她生活中的情人与她演绎的爱情故事比她的小说更传奇、更有戏剧性。而那个时候,她文笔纯熟,想要如何表达任她信手拈来

很喜欢情人这个词,像是融在黄昏时分,懒洋洋的光线里的一种若隐若现的罗曼蒂克,宝贝,你越是抓不住呀,它越是挠人心尖儿。杜拉斯不愧是写电影剧本的,我在想,她在写这本小说的时候,在构造这个故事的时候,就在想象中用电影该如何表现每一帧画面了吧。

情人,这两个字轻声读来,是绵长的缠绵。其实不同年纪的女人,都有其独特的味道。而十几岁的少女,带有青春时独有的青草香味,她们是清晨里玫瑰花上剔透的露,是山谷里悬崖上等待开放的桃花,她们不需要做太多,只是不经意的一颦一笑,对一些人来说便是让人欲罢不能的毒药。

“我已经老了。在一处公共场所的大厅里,有一个男人向我走来。他主动介绍自己,他对我说:“我认识你,永远记得你。那时候,你还很年轻,人人都说你美。现在,我是特为来告诉你,对我来说,我觉得现在你比年轻的时候更美,那时你是年轻女人,与你那时的面貌相比,我更爱你现在备受摧残的面容。”

这个经典的开头我读过无数遍。有时看她的文,料想,我要是男人,我也会无可救药般爱上她。毁灭又如何,如果有人,让你愿意爱她,爱得咬牙切齿,融进每一寸彼此触摸过的肌肤,每一声耳旁轻语过的叹息,每一缕夜晚倾诉过的灵魂,幸与不幸又如何,自此老去又如何,不痛快不罢休。

有些小姑娘呀,像枚小妖精。

  《情人》读后感(四):印象里的情人

昨天二月十四日,恰好是情人节。于是,我在昨天写了首诗。今天,情人节过后的第二天,我突然回忆起自己看过的一本叫做《情人》书,于是,我有了将其付诸笔端的想法。我为它的故事着迷,也着迷于它的叙事手法。

我想这样一个句子,应该是许多读书的朋友都能够耳熟能详的——我已经老了,有一天,在一处公共场所的大厅里,有一个男人向我走来。他主动介绍自己,他对我说:“我认识你,永远记得你。那时候,你还很年轻,人人都说你美,现在,我是特为来告诉你,对我来说,我觉得现在你比年轻的时候更美,那时你是年轻女人,与你那时的面貌相比,我更爱你现在备受摧残的面容。”

有多少人曾为了这样一句话而颠倒,我不知道,起码,我是彻底地爱上了这样一句话。这句可以看作是情人节时的深情告白的句子。

应该用怎样的语言来形容呢?我想不出来。或许只能借用杜拉斯自己的话来表达吧——我遇见你,我记得你,这座城市天生酒适合恋爱,你天生酒适合我的灵魂。

曾有一位五十六岁的心理学家说这部小说“由于这种完全独特的手法,在语法范围内的这种简练,对于形象的这种选择”,简直使他为之入迷。一位工程师发表感想说:把一些违反传统、不合常规的感情写得这样自然,“必是出于大作家之手”,“如果作者缺乏才气,那种感情看起来就未免太可怕了”。

我读这部小说之时,曾因为不习惯其行文、叙述的方式,导致理不出头绪而放弃。后又拾起重读,愈发能够感受到那种浓烈、丰富,富有力量和激情的情感。虽然,行文上,十分简洁,可内容却十分丰满。我找不出什么理由不去爱着本小说。

小说处理的主题大体仍然是关于爱情、死、希望这些观念。如讲到没有爱的爱情,爱的对象便变成了“物”,等等。

《情人》可能是一个通俗的小说,是一个年老女人的回忆,是一个发生在法国殖民地越南,贫穷的白人姑娘和富有的中国男子绝望的爱情。因为无法逾越世俗的种族观念、伦理道德和双方家庭的极力反对而失败,最后白人姑娘离开越南到巴黎定居,中国男子则遵从中国千年封建礼法娶了一个未曾谋面的中国姑娘的悲剧故事。但是事实上不是这么简单,出版小说《情人》的出版家热罗姆・兰东曾说:“有些人曾劝她删去某些段落,我曾鼓励她保留不动,特别是关于贝蒂・费尔南代斯的一节,这是这本书最有意趣的一段,因为这一部分表明这本书的主题决非一个少女与一个中国人的故事而已。在我看来,这是玛格丽特・杜拉斯和作为她全部的作品的源泉的那种东西之间的爱的历史。情人代表着许许多多人物……”

《情人》的结构类型可以是自传体小说的类型,自传体小说介于自传与小说之间,它因其主人公与作者之间存在隐秘而又命运攸关的关联而具有自传的特性,从而自成一支。《情人》则正是这类小说。作者与主人公之间隐秘的关联,使自传体小说变得神秘:作者一边讲自己的故事,一边对读者说“这并不是我”。于是,在“像”与“不像”之间,造成一种极具张力的叙述空间,使小说不仅具有了“警世”与“自省”的功能,而且拥有艺术的吸引力。小说中“我的生命力历史并不存在”、“人们总是要你相信在那些地方曾经有过怎样的一个人”等这样模糊的语言使得小说扑朔迷离,结构随着杜拉斯的情绪与回忆曲折缓慢的前进。看似随心所欲,却有是杜拉斯精心安排,从开始的“我已经老了”到最后的“她爱他将一直爱到死”,始终带着绝望的悲凉感,中间的离离合合,不光打乱时空秩序,而且还在很多人物之间转换,却一直在作者的回忆安排之中游刃有余,一直有一个逻辑线索牵引着读者。

王小波在《沉默的大多数》中曾对杜拉斯《情人》评价颇高:我喜欢过不少小说,比方说,乔治.奥威尔的《1984》,还有些别的书。但这些小说对我的意义都不能和《情人》相比。《1984》这样的书对我有帮助,是帮我解决人生中的一些疑惑,而《情人》解决的是有关小说自身的疑惑。这本书的绝顶美好之处在于,它写出一种人生的韵律。书中的性爱和生活中别的事件,都按一种韵律来组织,使我完全满意了。

人们的记忆往往是杂乱无章的,杜拉斯的情节描述似乎也是杂乱无章的,但是作者的情节其实一直都没有离开她的记忆,而且重点是,作者的记忆其实非常的明确,只是故意把情节支离开。《情人》总是会让人感觉情节总是被打断、打乱,有种支离破碎之感,会突然之间穿插进另一件不相干的事,例如作者她在讲与情人的邂逅时,本来应该描述完自己的穿着,接着描述情人的车,再描述情人的样子,然后描写情人与自己的对话,这些事其实是发生在很短的一段时间里的,正常的记忆绝不会把如此紧密联系的情节分开来,但作者却有意为之,穿插自己的联想。杜拉斯有时会将一件非常重要的事毫无征兆的透露给读者,显得极其随意,却在读来又是极其震惊的,例如她在讲到小哥哥的死时,给人一种随意为之的感觉,但是对于她来说却是极其痛苦的事情,但是这样的情节的安排却一直有其逻辑和内在联系的,这个逻辑便是作者本人的记忆,这个内在联系就是她的情人。有的时候,作者会故意不把在脑海里接下来呼之欲出的情节描绘出,而是生生地把记忆引领到别处,但是这个记忆最终会完整的保留并回归到作者的笔下。原本以为的支离破碎其实是可以拼接起来的,由于其他故事的插入反而使情人的故事更加丰富完整,情节在被中断打乱的同时,却也因环境背景等其他因素的补充而不断地完整融洽起来,而其他情节的插入,也更加彰显了情人故事本身的精确性,这种打乱后依旧精确的描述,更加表明了作者对情人的深刻记忆是多么的坚不可摧。

王道乾先生在译本的后记中写到:“小说中对于现实生活中这样一些普遍现象既置之于具体的时间于空间条件下加以描绘,又常常从绝对的角度按不同层次给以测度,由此引出极度的痛苦、深刻悲戚的情景,而运笔又偏于枯冷,激情潜于其下,悲剧内容既十分沉重又弥漫全篇,很是低沉悲伤。”从中可以知道,杜拉斯情绪的力量隐藏在文字的背后,这种模糊而尖锐的表达却是最有力量的。比如这句:“我自以为我在写作,但事实上我从来就不曾写过,我以为我在爱,但我从来也不曾爱过,我什么也没有做,不过是站在那紧闭的门前等待罢了。”普通的表述后面是一种莫名的悲戚情绪,这样的文笔在书中有很多处,包括很多广为流传的,也都是如此隐忍的文笔。有言是,由俭入奢易,由奢入简难,那么,这样隐忍的文笔是难能可贵的了,此为让我觉得堪称经典的原因之一。

参考:

1.情人杜拉斯

2.杜拉斯《情人》的叙事艺术评析

  《情人》读后感(五):情人

今天读完了法国作家玛格丽特.杜拉斯所写的小说《情人》。当初读这本书,是因为王小波在《一只特令独行的猪》中反复推崇王道乾先生翻译的《情人》。于是我就找来了这本王先生的译本读了读。

我想我还会再读这本书,因为我觉得我没完全看懂,大概是阅历尚欠,或者是不够认真,再者是阅读时间间隔太久……我只记得故事发生在印度支那,大概就是现在的越南吧。男女主人公是在湄公河相遇的,法国少女乘船渡河与渡船上拥有高级新汽车的瘦弱中国富二代相遇。法国少女因为窘迫的家境成了富有的中国男人的情人,而中国男人却深爱着她。他们之间因为种族不同,女方家人虽然需要中国男人的钱,但却保持着白种人的优越感,并不打算把自家的女儿嫁给对方。中国男人的父亲是个传统中国富商,自然也不会同意名声不好的法国少女嫁给自己的儿子。所以,他们之间从开始的时候就已经预见了分开的结局。作者把情人之间的激情、爱慕、绝望刻画的淋漓尽致,尤其是少女渐渐爱上这个瘦弱的中国男人的过程,以及少女对母亲、哥哥及贝蒂.费尔南斯、海伦.拉法奈尔的描写。我虽然读的一知半解,但是对作者这种简洁、理智、冷静、独特、逻辑性强的表达风格还是很喜欢的。我喜欢小说的开头:’我已经老了,有一天,在一处公共场所的大厅里,有一个男人向我走来,他主动介绍自己,他对我说:“我认识你,永远记得你。那时候,你还很年轻,人人都说你美,现在,我是特为来告诉你,对我来说,我觉得现在你比年轻的时候更美,那时候你是年轻女人,与你那时的面貌相比,我更爱你现在备受摧残的面容。‘“这段文字打动了我,也勾起了我读这本书的欲望,似乎也预示着小说的结局。杜拉斯曾说,这本书,小说的开端就把全书关闭起来了。真的是很妙的开头。我也喜欢女主乘船回法国,目视男主在汽车里目送她离开的描写,”车子离法国邮船公司专用停车场稍远一点,孤零零地停在那里。车子的那些特征她是熟知的。他一向坐在后面,他那模样依稀可见,一动不动,沮丧颓唐。她的手臂支在㯀墙上,和第一次在渡船上一样。她知道他在看她。她也在看他;她是再也看不到他了,但是她看着那辆黑色汽车急速驶去。最后汽车也不见了。港口消失了,接着,陆地也消失了”。王道乾先生在“翻译后记“中写道这本小说包含了作者杜拉斯自己的经历,比如出生在印度支那、爱写作及家人的描写。她的小说向来没有结尾,而这本却有。这些都是这本小说同杜拉斯其他小说的不同之处。

让我来评价这本书,似乎有点难,还是借用王先生的评论概括这本小说吧。小说处理的题目大体仍是关于爱情、死、希望这些观念。如讲到没有爱的爱情,爱的对象便变成了”物“,等等。小说中对于现实生活中这样一些普遍现象即置之于具体的时间与空间条件下加以描绘,又常常从绝对的角度按不同层次给以测度,由此引出极度的痛苦、深可悲戚的情景,而运笔又偏于枯冷,激情潜于其下,悲剧内容即十分沉重又弥漫全篇,很是低沉悲伤。

  《情人》读后感(六):分别即是永恒

杜拉斯的一生是坎坷的,不过也正是因为其独特的经历才造就了她。
  父亲的早逝让她的家庭陷入困境,大哥的霸道,二哥的懦弱,加上母亲对大哥无限的,过分的爱伴随了她的整个童年,这也使她逐渐开始厌恶这个家庭,厌恶这样的环境。
  正当这时,一个风度翩翩,富有的中国男子与她偶遇了,这或许是命中注定吧,他与她陷入了热恋之中。
  她明白,这样的关系是不纯洁的,母亲也是反对的,甚至会遭到世人的唾弃,后来也的确如此。她却还是很享受这样的关系,享受这样的爱恋,享受他对她无尽的索取。在我看来,或许正是因为她独特的童年,缺爱的童年。才会让她如此的享受这般爱恋。
  然而这样的关系的确是难以修成正果的,她遭到了他父亲的反对,白人情妇怎能娶其为妻?
  其母更狠自己的女儿成了他人的情妇。
  她明白,事已至此,无力挽回,她只能选择离开,或许这也是最佳选择,一种能让彼此依然爱恋的选择。
  “曾经沧海难为水,除却巫山不是云”,后来他娶了妻子,但他爱她至死,还怎能爱上其他人呢?

  《情人》读后感(七):对逝去年岁的拥抱

初读此书,翻开第一页就看到了经典的句子,对于一个女人来说,在年岁老去,容颜备受摧残之际,能够听到一个男人这样诚挚的话语,该是多么的感动呢?

说实话,读完此书我是一脸茫然的,不知道作者在讲述什么,是自传?还是虚拟人物小说?后来在网上搜了大量资料才大致的了解了此书,所以我想告诉想看这本书的朋友们,最好是在读书前了解下作者,大致看看此书的体裁,不然很容易半路弃读……

事实上,作为一个以法语为二外的学生,我表示对法式浪漫,法式文化很是费解,所以对于本书的故事情节,我实在是说不出个所以然,我也不想牛逼哄哄的瞎卖弄自己的见解。不过,我要说的是,关于这本书中文译本的选择,真心安利王道乾老师的译本,可以说是他的译文让我能坚持将此书读下去,翻译的很好,有些句子很唯美,灵动,精炼,直戳内心,印象最深的就是书的135页,对于那个跳海自杀的男孩事故的处理。永远的离弃,分离!描写的很真实,写出了世间事的真相:有些事,我们真的是无能为力的,有的时候,我们竟是那么苍白无力!

Anyway,我相信每本经典读物都有它存在于世上供世人阅读的理由,愿所有读过此书的人身边都有一人与你相伴到老,说情话到老(^_^)

  《情人》读后感(八):我们的爱情只是她的温饱

第四十三周《情人》玛格丽特·杜拉斯 这本小书有着非常多的短句。“她看着他。她问他,他是谁。他说他从巴黎回来,他在巴黎读书,他也住在沙沥,正好在河岸上,有一幢大宅,还有带蓝瓷栏杆的平台。她问他,他是什么人。他说他是中国人,他家原在中国北方抚顺。”和影响阅读的“你她我、那个人”这般的人称代词。更不消说上下无关的段落结构了。我非常怀疑的看着译者“王道乾”这三个字,打算在网络上找到一堆差评解气。可惜了知乎上有人放了三个译本作对比,得出,王道乾的翻译是诗一样美丽的语言。还不够,我还在书的末尾看到一位老心理学家赞美英文原著“由于这种完全独特的写法,在语法范围内的这种简练,对于形象的这种选择”,简直使他着迷。我一直深信自己是大多数人,所以我放慢速度看。
        1984年,自传式的富家少爷爱上我,总会联想到当前网络上的玛丽苏小说。它们主要有两点区别。一是都如读者所料因为家境悬殊遭到反对,但那些剧情全都省略,只有男主请求至少能多继续一年,他父亲淡淡的可以看着他去死,白人少女的若无其事。离异贫困争执不休的家庭给了少女疏离的面容,但她会在男人结婚之后想,他那个和她同岁的妻子,会不会从仆人的口中知道他们的事情,她会不会难过一生,就如同白人少女深埋在心中的感情,倾泻成全是细节的文字。二则是这个女主好像没什么优点,她美丽却“戴着男士呢帽和穿镶金条带的鞋”,她愤恨自己的兄长并冷眼旁观自己的母亲。这本小说的独到之处大概是浓墨重彩的描写了感情纠葛而略过了事情发生的历史背景和具体的生存环境。我想起了棉棉的《糖》,一本吸毒女子边缘小说。都是绝望老故事,去掉与情字无关的部分更显真实,《情人》并不是一本纯爱情小说,是白人少女对母女之间,兄妹之间不抱期待,但仍在新鲜的情感体验中挥霍的记叙,享受了一个男人对她说爱你到死。很怀疑除了这样激烈的感情她的眼里是否还有其他。
        最后绕不开的那句“我更爱你倍受摧残的容颜”,这句话对于一个75岁的老太太足够美好了,或者说在生命的最后还谈论到爱简直是生活的仁慈。但他为什么要这么说呢?“更”字从何而来?因为你耸拉的眼圈斑驳的皮肤只烫热了我的眼底,我希望只有我来爱你。这就是爱情。

  《情人》读后感(九):初读经典

       近年,很多文学前辈都出来推崇重读经典的想法。很惭愧,我以前读的都是畅销书甚多。开始尝试另一个领域,其实挺有趣味的。这也是我第一次读玛格丽特.杜拉斯。
       知道这位名人是在一些和女权主义相关的演说上听到的,两个“玛格丽特”,一个是桑格,另一个就是杜拉斯了。她们都曾被人推为女权运动的领袖,说起来她俩的主张还是有些关联的。杜拉斯通过写作来表达人的欲望应该回归于本原,即使是女性,也不该被道德禁忌。桑格是妇女节育运动的先驱,“计划生育”一词是她所创。很多女生觉得,“女权”一词太强势,她们就想安分守己相夫教子。那是因为她们不知道,今天妳之所以能这么与世无争的享受生活,那是因为过去那些“不安分”的女斗士,是“玛格丽特们”为你争取得来的。如果没有这些革命,妳现在还在裹着小脚,和一群女人争宠一个男人,不停的生孩子,靠自己的儿子争夺家产来博地位......
        说到这本《情人》,人们堪称它为杜拉斯的经典之最。梁文道在评论这本书的时候,他称赞写得最好的,迄今无人超越的,是开头第一段话:
         有一天,在一处公共场所的大厅里,有一个男人向我走来,他主动介绍自己,他对我说:“我认识你,我永远记得你。那时候,你还很年轻,人人都说你美,现在,我是特为来告诉你,对我来说,我觉得现在你比年轻的时候更美,那时你是年轻女人,与你那时的面貌相比,我更爱你现在备受摧残的面容。”
         这是一个女人对自己的极度自恋。她在暗示自己我现在很美,老了更美。年轻时人人赞誉我的外形动人,当我老了,岁月留给我的痕迹比年轻的身躯更迷人。这是对自己内在及外在的双肯定,也是在说,接下来我要说的发生在我人生里的故事可以令我更美。
         以前,我对“老少恋”有误解,我总觉得是新时代泡沫言情的产物。直到读过一些“旧文”,我才知道过去很多文学作品就比比皆是这样的虐恋。例如,这本小说。一个十五六岁的法国白人女学生,和比自己大十二岁的中国男人。在那个年代,如果被人发现,男人是要被抓起来关入大牢的吧。
         这本小说之所以沦为经典,在于杜拉斯奇特的写作风格。在这本书诞生之前,她大部分的作品都被人贬低过。这本小说,读起来更像一本自传,以至于,我分不清里面的故事是虚构的还是达拉斯本人真实发生的。
         杜拉斯觉得女性应该知道自己身体的美妙,她也觉得女性应该是自由的。在书里她就提到,因为她是白人,也因为她的成绩很好。所以她可以想什么时候回宿舍就什么时候回宿舍,即使她是从那辆黑色轿车走下来,也不会有人说她。她很享受那份自由。
          她知道那个中国男人不会娶她,他们从不主动问对方的事,只说自己想说的话。但是她觉得,这就是爱!

  《情人》读后感(十):情人:湄公河上的姑娘和中国北方的情人

或许是因为过了容易被感动的年纪,阅读一本书的时候,得到的情感往往是复杂的。年幼的时候,难过就哭,开心就笑,而现在,情绪这个东西,似乎不仅仅是用哭或者笑,就能表达出来的。大约已经有三年,没有姐妹哭着告诉我,她再也不相信爱情了。其实,关于爱情,到底是什么,没有人能知道答案。好在,年岁越长,就越明白自己在慢慢接近生命的真相,而爱情是什么,这样的问题,似乎毫无意义。
朋友在20岁的时候说过,爱情是一种让人措手不及的情感,是那种不计后果的想去粉身碎骨。那种炽烈而极端的爱情,恐怕我此生无福消受。我不是一个喜欢太大变故的人,亦不是喜欢激烈的人。生命中有太多的定数,在未曾预料的时候,结果就是注定的,所以,最有意义的生活便是将生命中的每一天都当成最后一天来活。
第一次阅读杜拉斯的《情人》是在三年前,那时候刚刚大学毕业,算不上不幸,当然,也并不幸运,在那样的境况下阅读这本书,并不是最好的选择。不过,偶然的邂逅自是缘分使然,出现了,就接受。依然在苟且的求生中阅读完了这个并不浪漫,充满悲戚的爱情故事。好在,我没有没机会去湄公河坐渡船。
“我已经老了,有一天,在一处公共场所的大厅里,有一个男人向我走来。他主动介绍自己,他对我说:“我认识你,永远记得你。那时候,你还很年轻,人人都说你美,现在,我是特为来告诉你,对我说,我觉得现在你比年轻的时候更美,那时你是年轻的女人,与你那时的面貌相比,我更爱你现在备受摧残的面容。”
故事,从回忆开始,在这些支离破碎的回忆中,悲戚犹如看不见的鬼混,在字里行间穿梭。桀骜不驯的女子,在年轻的时候,经过些许风霜和不甘,内心就会渐渐明朗,其实,自己不过是一个平凡的相夫教子的女人,就算是对过往仍然心存眷恋,可是,最好的方式仍是静默无言。那种沉默,就像经历无数坎坷之后,生命毅然决然的到达某处,而后发现,那里是平静的,与自己的桀骜是不相称的,然而,这就是生活。
几十年的生命想来是很快的,倏忽过完大半生,只是弹指一瞬,那些经历过的苦难,不过是人生中的二三插曲,如果一种生命的流转,循环,不过,那并不无大碍,旧的事罢了。
中国北方的情人在书中是一个特别的存在,懦弱的爱情,带着浓烈的宿命感。或许,中国人天生就不适合这种激烈的爱情。
“人行道上,人群杂沓,十分拥挤,人流或急或缓向四面八方涌去,有几股人流推挤出几条通道,就像无家可归的野狗那样肮脏可厌,像乞丐那样盲目又无理性,这里是一群中国人,在当今那繁荣兴旺的景象中我又看到了他们,他们走路的方式从容不迫,在人群嘈杂中,孤身自立,可以说,既不幸福,也不悲戚,更无好奇之心,向前走去又像是没有往前走,没有前去的意念,不过是不往那边走而从这里过就是了,他们即是单一孤立的,处在人群之中对他们说又从来不是孤立的,他们身在众人之间又永远都是孑然自处。”
我不知道这样的描述是中肯的评价,还是某种感觉,理性的评价一向是不浪漫的。关于中国男人的懦弱,我不知道该如何举例来说明。中国人所尊崇的礼教,是懦弱的根源,在曾经的年月里,有很多人因了礼教两个字搭上了自己的所有。中国是一个信奉土地的国家,炊烟伴随着牧歌的旋律慢慢沸腾,那种腾空而起的空虚是土地深处发泄出来的怨气,那怨气日复一日,年复一年的,悄无声息的蔓延在人间,在某些角落,隐藏着的并不是穷苦的人家,而是穷苦的窝巢。
中国人不管在什么时候都是理智的,哪怕是去死,都希望死的理智,死的体面。当人认清自我的局限和身份时,一种无力感就会在身体里扎下根基,此时此刻,生命和希望将会岌岌可危,分崩离析。这是一种个体生命和命运秩序相互接应的荒诞。
木心在《竹秀》这篇文章中说,生活是安于人的奴性和物的奴性的交织,现在想来,也的确是如此。人害怕寂寞,害怕到无耻的程度,人的某些可耻的行径是由于害怕寂寞而作出来的。这样尖利的形容,我并不觉得有所不妥,相反,很多时候,坚硬才是保全最好的方式。
就如湄公河上的姑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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