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喧哗与骚动读后感精选10篇

2017-12-06 21:44:01 来源:文章吧 阅读:载入中…

喧哗与骚动读后感精选10篇

  《喧哗与骚动》是一本由[美] 威廉·福克纳著作,上海译文出版社出版的精装图书,本书定价:35.00元,页数:340,文章吧小编精心整理的一些读者的读后感,希望对大家能有帮助。

  《喧哗与骚动》读后感(一):这是需要安静下来看的书

  喧哗与骚动啊。笑。这是娘亲大人唯一一次称赞过我的,如此晦涩无聊的书都能看下去真的很了不起。

  其实它并没有那么无聊,甚至可以说精彩。记得第一次看的时候是因为母亲断了我的网,无所事事开始看这本书。躺在床上,有些惊奇于第一次看到有书下注脚是为了解释故事单纯的内容和意向而不是所谓的法语单词之类。最后却是连班吉的部分都没有看完,就睡去了。然后便是整晚的梦魇。

  里面不断有人打球,然后朦胧中有人在叫CADDY.或者是大片大片被花枝缠绕的栅栏,和远处传来的钟声。

  次日惊醒的时候,窗外已经是白花花的一片。顺手摸过去发现放在枕边的书已经掉落到了地上。于是捡起来继续。

  昆丁,杰生,把钱偷走逃跑的凯蒂的小昆丁以及一些黑人。

  那已经蹦坏的世界,已经离析的家庭。一条又一条的枷锁将它捆紧。

  于是,一个家族破败了,生活还在继续。

  《喧哗与骚动》读后感(二):Faulkner's blues

  It is obvious that William Faulkner has a gloomy recollection of the past world, but he had no ideas about how to deal with all of these problems. Then we find chaos in this novel. Benjy, as the first major character we'd met, is an idiot. I guess, maybe one of the main reasons why Faulkner wanted to write this novel is that he wanted to explore the deepest consciousness of an idiot. Certainly the family's decline is the most important theme in Faulkner's novels, but as an ordinary reader, I think I now lack knowledge to notice the great significance of Faulkner's southern society of America. Furthermore, the decline of a family, in this novel, is not very distinct. We just see some strange people, they laugh, cry, love and die.

  I like the description of smells in this novel, especially in Benjy's memory. "Caddy smelled like trees." Although he is an idiot, we can read the very deep unhappiness on his mind. And most importantly, he didn't know what happened, the only thing he could do is crying. This is also the most sad part of this novel.

  It is never easy to get into Benjy's world, because we are very well. But I can not stop thinking about Ben's sadness, I also asked myself, "If I were an idiot, what would I feel? And what kind of sadness it is?"

  Maybe Benjy feels hurt too.

  Like a blues singer, Faulkner had sung a very sentimental song.

  《喧哗与骚动》读后感(三):大师作品的魅力——读《喧哗与骚动》有感

  1949年当福克纳与法国文学存在主义大师加缪,苏联最伟大的作家创作了《日瓦戈医生》的帕斯捷尔纳克,对美国西部文学影响巨大的斯坦贝克和20世纪最伟大的作家海明威的角逐中脱颖而出获得了这枚足以载入史册的诺贝尔奖章时,他注定将成为对整个20世纪,甚至对更远将来影响最巨大的作家。他伟大的作品《喧哗与骚动》也必将成为永恒经典

  事物的发展有客观规律,再兴旺的东西也会在历史与时光的打磨下走向毁灭,变成人类历史漫长文明中的一粒尘埃。一个家族也是如此,固然身处其中的人希望其永盛不衰,香火绵延,万世长存。然而这一主观要求却与客观规律相抵触,也就是恩格斯所说的悲剧矛盾的根源。因而无论是西方人还是东方人·,家族的衰亡都是作家悲剧创作的一个重要主题,与此有关的作品举不胜举。若要做到在这类作品中青史留名,必须有其独一无二的伟大之处。

  《喧哗与骚动》就是这样一部作品。福克纳这位被加缪称为“真正伟大的悲剧作家“有一双能够清楚洞察社会的眼睛。在与当时所有的悲剧作者一样发现了悲剧不再是命运性格的悲剧,而是像尼采所说的”人类社会的集体灾难“。但小说本质上又是个体的故事。因而如何让小说与时代相结合,如何用个体的故事反应时代的悲剧也就成为了一个悲剧作者所要解决的问题,同时也是小说创作的基石。福克纳在这个问题的解决上独树一帜,发明了”约克纳帕塔法县式“写法。

  约克纳帕塔法县是福克纳大部分作品故事的发生地。一个虚构的小小县城,它见证了几个世纪美国历史的进程,与人物命运的发展相互联系,它不仅是作者故乡密西西比州的缩影,甚至是美国社会的缩影。在这个小镇上人物的命运的发展牵动着一个家族的兴衰,一个家族的兴衰又牵动着整个小县城的历史进程,小县城的历史进程又是整个美国甚至是整个人类社会的发展的缩影。于是通过这一写法作者找到了人与社会,人与历史的关联,将人的悲剧上生成时代的悲剧。用一个小县城的故事抨击和控诉了社会的黑暗,区域的不公,对黑人的歧视,唯利是图,垄断与剥削这些美国二十世纪初叶的社会现象。也正是这些社会现象一定程度上造成康普森一家走向灭亡。

  “ 约克纳帕塔法县式”写法影响是十分深远的,在后福克纳时代,它被一代又一代的作者模仿。无论是马孔多还是高密,都是受其影响·所创作的。正如当代中国福克纳最伟大的模仿者莫言所说:“读了福克纳之后,我如梦初醒,原来小说可以这样的胡说八道,原来农村里发生的那些鸡毛蒜皮的小事也可以堂而皇之地写成小说。”

  然而一本小说光有其社会性是不行的。小说不是时事新闻,它也不仅要关注社会,更要关注人物。时代不能取代人物,塑造人物才是小说中心。

  在人物塑造上,福克纳采用了多重视角写作的方法。他对于人物性格及心理细致而敏感的把握,将读者真正带入了人物的内心世界。他游刃有余的用自叙手法写下了呆傻的班杰,抑郁的肯丁,刻薄的杰森眼中的世界。他的言语令人信服的伴随着视角的转化而转化。在描写班杰时,他的语言多为描述性的,少有内心的思考。他的头脑空白而迷茫时间在他的记忆中毫不存在,过去的事情是可能与现在一同发生。而在描写肯丁的内心世界时,他的笔触一下子变得敏感而脆弱了。对于死亡的热爱,时间流逝的变态敏感,压抑的过去记忆的幻影这些肯丁无力又柔软的心理角落被一一展现在读者的面前,不知不觉作者已让阅读者沦陷其中,理解肯丁在强烈的家族荣誉驱使下父亲承认自己“乱伦”的行为,甚至理解他因热爱死亡而自杀这种不可思议的心理。接着进入第三章,视角变成了杰森的,意识流成分少了很多。开头第一句话就是:“那些一出生就是贱人的家伙,一辈子都将是贱人。”作者的言语一下子变得自私又刻薄了。杰森可恶得嘴脸被完全展现出来。作者对于人物的细节把握也十分到位,换成杰森的视角后,黑人不再被叫成“黑人”了,而被称为“黑鬼”。这一切都与人物个性高度契合,让人物和故事真实可信。最后一章,作者不再用第一人称视角,而用客观性很强的第三人称视角来观察黑人仆人的生活。在这一视角下,作者言语冷静又平实,他扔弃了之前主观性很强的言语,用一种讲故事的语气还原了这群仆人的生活,深沉而客观的表达了作者的敬意与赞美。

  作为一个家族其中的人物个性是相异的,但又有相似的一部分,这是一个家族的内在精神。是每一个人降生至世界之初也随之到来的命运。因而要成为一个杰出的“约克纳帕塔法县式”作者不仅要塑造个性,也要找到以血缘为纽带的共性。

  在这里我们不妨将马尔克斯笔下的布尔迪诺一家与康普森一家比较。以便得出这两个家族不同的共性。

  布尔迪诺家的共性是孤独。这种孤独排除其背后的政治隐喻,来源于这家人从诞生之初就带有的隔阂,隔阂的本质是自我封闭与缺少沟通,虽然有人试图打破却均以失败告终。而康普森一家也存在着隔阂,但并不是完全来源于缺少沟通。的确康普森先生与太太之间确实存有冷漠,但也非沟通不够,而是相互的不理解。康普森先生所拥有的家族自豪感在太太看来是折磨他人的利器,是高人一等式的沾沾自喜。肯丁的不理解是两方面的,一方面他并不理解妹妹男人追求实为自知命运下的自我放逐与堕落;另一方面他不理解自己不爱妹妹,他所表现出来的爱实为恨。他脆弱的内心完全没要去爱他人的能力。于是这种不理解造成了深刻的家庭矛盾,并形成了这一家人共同的生活状态也就是所谓的共性——苦熬。生活对于康普森一家是一种煎熬,这家人缺少精神支柱,没要信仰,最后造成了压抑不得志的康普森先生酗酒而死;太太对于生活毫无信心,成了一个彻头彻尾的怨妇;肯丁自杀;凯蒂堕落;杰森冷酷;小肯丁离家出走。除了智障的班杰一家人包括黑人仆人都在心底认为日子很艰难,都在苦熬挣扎着,与生活抗争,最后在苦熬中走向彻底的毁灭。

  除了人物塑造的成功,小说的语言与流派也是其一大特色。

  语言上,福克纳是美国南方文学的代表,与美国北方文学代表海明威是完全不同的两面。

  海明威的语言简洁干练,对环境对人物的描写只用几笔便完成。而福克纳的语言却更欧洲化。有些类似于普鲁斯特,言语柔软,脆弱,甚至是敏感。带着南方贵族遗风式的浪漫主义。

  两位作家都爱用长篇人物自白。海明威式的人物自白有明确的中心,他们的思考围绕着信念展开,让人物显得坚毅又镇定。

  而福克纳却大为不同。

  《喧哗与骚动》一书,书名来源于莎翁剧《麦克白》中的台词:“人生如痴人说梦,充满喧哗与骚动,却没有任何意义。”这种痴人说梦的写作方式注定了福克纳的人物内心自白不会有固定的的中心。而福克纳的思想又深受心理学家詹姆士的影响,认为意识并不是片段的连接,而是不断流动的。于是这种意识流的思想使得福克纳的人物自白表面上支离破碎。作为世界文坛三大意识流代表作之一的《喧哗与骚动》就是以这种支离破碎的方式写成的。作者有意的忽略了故事的连贯性,肆意联想,不用标点,同一段中几个相互平行的不同年代又相互交错,形成了虚幻与现实,过去与现在,记忆与当下重叠的状态。

  因而没有想象力的人是无法读懂《喧哗与骚动》的,甚至不知道它讲了什么故事。然而仔细阅读后又会发现那些支离破碎的语段中又有相互的内在联系,或许是一株忍冬花的香味,或许是火炉暗淡的光线。作者正是通过这种方式,将扔弃了时间的画面又重新组合,将几个年代的事情交融后的新故事展现在读者面前。福克纳击碎了故事的时间性,却没有击碎这个故事本身。所以有书评家曾说:“福克纳的哲学是时间的哲学。”

  当然即使看懂了《喧哗与骚动》的故事情节,也很难懂作品富有哲理的深远含义。我才学尚浅,无法真正深入探究,不然必定会错误百出,只好在此歇笔。

  《喧哗与骚动》读后感(四):一个傻子,一个乱伦未遂投水自杀者,一个悭吝人与作者讲的故事

  对情节的总结

  -故事可以总结为,女儿凯蒂未婚先孕后被抛弃,对其怀有特殊情结的大儿子昆丁自杀,父亲亡故,留下虚弱而冷酷的母亲,智能低下的阉人小儿子班吉,老态龙钟的黑佣迪尔西,凯蒂轻浮的私生女小昆丁,以及被迫承担全家生活重担的杰生。而后小昆丁因不堪监护人杰生虐待式的管教,与人私奔,并偷走了杰生的全部私房钱。没有任何一个角色,曾对生活怀有过一点点儿希望,也没有任何一个角色能够反抗家族衰败的轨道。除了注定家族败落的命运,与对其听之任之的悲观(与愤怒,如果考虑到杰生这个角色),这家人再也不占有什么了。这命运如此强大,无论尝试什么改变、无论怎样奋斗,都无法将其逆转。

  为什么康普生家的败落命运甚至是不可逆转的

  -像所有伤痕作品一样,悲剧命运大多源自一种自哀自怜的自我关注。杰弗生的封闭加剧了这一点。对作者对杰弗生有一段充满电影感的描写:“尽管那儿也有种种不可理喻的激情、混乱、哀伤、愤怒与失望,可是在那儿,六点钟一到,你就可以用一幅布把这种种生活蒙起来来。即使是一个小孩也可以用他那双力气不大的手把这包东西放回到那只安静、永恒的架子上去,放回到他那些毫无特色的同类物品当中去,然后转动钥匙把它锁在贮藏室里,让自己可以安度没有梦到整整一夜。”

  -此类过于纤细的文艺气质在俺们这种充满务实精神的人眼里实在没啥高尚的。如果康普生先生也像他儿子杰生一样炒点棉花行情,估计他也不会比病恹恹的老婆早死。如果昆丁对在哈佛做学问有点热情,他八成也不会自杀了。这就是与文艺格格不入的社会真相,也是作者评价杰生为“康普生家第一个心智健全的人”的原因。

  不解的地方

  -即凯蒂堕落的理由。

  -以后的事,昆丁的自杀、父亲的逝世等等,没有一件不能用常理解释。唯有凯蒂的堕落让我不解,如果像作者那样解释为对命运的妥协,未免太含糊了。可以想到的直接动机有3个:

  -1.逃避昆丁对她特别的情感;

  -2.不愿成为像母亲那样冷酷不近人情的大家闺秀;

  -3.渴望脱离现状(沉闷的家庭、沉闷的杰弗生):疼爱他们的祖母去世,母亲冷酷,父亲酗酒、一事无成。这一点大概从可以从她谈的对象的身份——都是来镇上并会离开的推销员——上看出来。

  关于写作手法

  -喜欢悬念的人,最好找一本注释较少的书来看。对冲着意识流噱头来的人也是这个建议。

  -对低能人班吉,和决意自杀的昆丁来说,意识流的表达方法再恰当不过了。效果也十分惊艳,本人本打算只看两章,后来就这情节发展就全看完了。结尾对于关键人物凯蒂,以及小昆丁的归宿都是不得而知、草草交代,但对于这二人的命运预期,更增加了那种全书弥漫的厚重的悲观情绪。

  -个人非常喜欢这种信息量大、带点悬念的意识流。像普鲁斯特能用一页不分段的小字左右逢源地把一杯饮料的颜色写得很美,但这有什么意思呢?

  . 我下的电子版不知是谁写的序,我对他意见很大。这位作序者一味颂扬被压迫阶级的黑佣迪尔西,批判压迫阶级的杰生悭吝。这大概是时代所限,实则有失公允。附录里作者写到,正文故事以后约莫又过去了一些年,一位老小姐拿着凯蒂的照片去找迪尔西,请求她拯救凯蒂,迪尔西却推说眼睛看不清照片拒绝帮助。这个曾经是被杰生视为死敌的强大女人,也不愿再次面对康普生家的厄运了。她不是什么温暖的支柱,她正直,但终究不过是个普通人。至于杰生,不能为他的冷酷与虐待开脱,然而他不过是个被剥夺了一切中青年男人所该有的生活乐趣,以及一副好前程的可怜家伙。所幸上天还给他剩下了坚韧的个性,最后过上了单身汉的普通生活。

  《喧哗与骚动》读后感(五):一声“凯蒂姐姐”,终究归于遗忘

  之前看过笛安的小说《西诀》,里面有一段话,虽然我已经记不清说话的人是谁,但是那段话的内容至今难忘:自从我十七岁的时候看了威廉·福克纳的《喧哗与骚动》,不知不觉地,我就希望成为每一个我喜欢的男人的凯蒂姐姐。那时候,自己也刚好看完《喧哗与骚动》,很长一段时间沉迷其中,不知不觉地就会回到书里的场景里去,所以看到这段话的时候,不禁心有戚戚,从此,“凯蒂姐姐”这个词在我眼里便不再只是一个冷冰冰的称呼,而是变成了温暖、真挚的情感的代名词。

  第一次看《喧哗与骚动》的时候,一口气看完,过瘾而惊艳,意识流小说也能这么好看,福克纳的小说有这样的特点,如果你读的时候不在状态,可能会被那些时间和空间的任意转换和颠倒弄得眼花缭乱,一旦你跟上他的节奏,这种天马行空在时间和空间里来去自如的感觉就会让你大呼过瘾,更重要的一点就是,这些看似复杂的表象并不会影响故事的完整性。这本书的阅读体验比较特别,一般来说,第一次看一本书往往会把关注点集中在自己最感兴趣的某部分,第二遍才是全景式的,视野会更开阔,看到的东西也会更多。但是,《喧哗与骚动》却是反过来的,当时第一次看完的感受总结起来就是:恢弘而诗意,我看到了一个传统家族的的兴衰史,看到了康普生家几个孩子各自的人生历程,看到了黑人女佣迪尔西用她的厨房给几个年幼的孩子营造了一个温暖的避风港。时隔几年,第二遍看《喧哗与骚动》,感觉却大有不同,故事里众多的人物在我脑中渐渐隐去,只剩下两个人——小弟弟班吉和他的凯蒂姐姐,从来没有一部小说能把姐弟之间那种真挚的亲情写得如此哀婉动人,让人神往,这是最打动我的地方。

  班吉是一个天生的白痴,永远只有一个三岁小孩的智力。姐姐凯蒂是这个世界上对他最好的人,也是他最依恋的人。他每天都在门口等凯蒂放学,就算凯蒂已经离家多年,他依然保持这个习惯。他喜欢闻姐姐身上树的香味。他听到打球的人喊球童“caddie”,就会不自觉地想到凯蒂。他每经过一个与姐姐待过的地方,看到与之有关的事物,思绪都会被带回到小时候与姐姐在一起的日子。作为一个低能儿,他没有理性的思考能力,只有感觉,凯蒂成年后因为生下私生女被赶出家门,班吉失去了姐姐的关怀,非常可怜,从此他只能靠感觉,跟日渐消逝的记忆赛跑,从一段段碎片式的闪回中寻找那让他心安的温暖。

  虽然凯蒂在私生活上并不如人意,但是我却觉得她是这个家里的几个孩子当中最有人情味的一个。相比起昆丁悲观消极迷恋死亡,杰生刻薄冷酷贪婪成性,班吉懵懵懂懂不经世事,凯蒂是最正常的一个,包括她身上表现出来的情欲,她对生活的热情,她的调皮,她的执着,都是灵动的,是人之常情可以理解的,她身上的生命力更是与这个古板守旧、死气沉沉的南方旧式家庭形成鲜明的对比。尤其是她对小弟弟班吉那始终不渝的关爱与呵护,让人觉得就算她犯下再大的错,这一点都可以成为她被原谅的理由。

  悲剧就是把美好的东西打碎给人看,这话一点都没有说错。无论班吉和凯蒂姐姐之间的亲情多动人,多真挚,都逃不过生活的残忍。凯蒂出嫁后离开了家,并且从此被拒之门外。班吉永远地失去了姐姐的保护,只能生活在杰生的残暴之下。整本书里最让人难过的一段话是:一九一三年,他被做了去势手术。一九三三年,被送进杰克逊的精神病院。即使这时候,他仍然什么也没有失去,因为正如他不记得姐姐一样,他也不记得那片牧场了,仅仅是感到自己若有所失。至于炉火,它仍然是他昏昏欲睡时所见到的亮光。

  有时候想,对于班吉来说,遗忘或许是一种好的安排,他不记得自己之前有多么幸福,也就无所谓生活后来对他有多残酷。他不记得自己曾经拥有,也就无所谓失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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