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葬我以风读后感10篇

2018-01-08 20:58:02 来源:文章吧 阅读:载入中…

葬我以风读后感10篇

  《葬我以风》是一本由消失宾妮著作,长江文艺出版社出版的平装图书,本书定价:28.8,页数:272,文章吧小编精心整理的一些读者的读后感,希望对大家能有帮助

  《葬我以风》读后感(一):给宾妮

  终于,今天读完了《葬我以风》。我很中肯地给了四颗星。按私心,是肯定给五星了,毕竟除了文字本身,还有某种感情在。说实话,开篇总觉得特别精炼和走心,我还做了不少摘抄。并且手打了一遍:

  1.这无垠世界的大风总能让我复活

  2.我遇见你,不过人海里遇见无须点明的知己,上辈子结的心知肚明,这辈子还能一路狂欢。

  3.我们都是温温的水,沸不起来,却又不是扎人的严寒

  可是刚好这种温度,因为太好下口,就时常被人遗忘。这世界还是欢迎醒目的玩伴。

  4.我要在海边拥抱着你流泪,可别人都不知道我们怎么就拿日常当山盟海誓的契约,用盛世遐想世界末日的预言。

  5.我小说里的人物都傻乎乎地孤独坚持着去拥抱自己那一点他人不懂的选择。就像我。

  6.来之前我们都憧憬过柬埔寨的星空,因为临近赤道,据说能见璀璨银河。而当夜,虽然已过夏季,星群仍云集。它们阵仗惊人却又气定神闲地盘踞在天幕,带着非常灿烂温柔——不知怎的,在那一瞬间,怀抱心事的我忽然觉得人世再凄苦也总归值得。

  假如天公造物与人间悲喜一同被我放在心中的天平上,那一刻,这世间万物稳妥地胜了晦暗人潮。

  只有那瞬间。

  7.我喜欢旅行,讨厌“商业化”,可不厌倦热闹。这一点我倒是跟朋友一样,我们都是“体验派”——主张人生的任何一种经历都值得体验,只有体验才能带来独立思考

  8.只有这一刻,我忽然觉得我不必回去。不必还希望人间还好心,还有一个地方收留我。如果世界破碎了,那就碎了。这个世界阻止我们前行的,正是与我们收于心内从不舍放弃的“期盼”与“安全感”。

  我不停地点头,嗯,正中红心。跟你同样喜欢水,海,还有风。可是你有勇气潜至水下二十米,我却因为儿时被水淹过几回,从此只在水边走,不敢往深里走。大海给了我海阔天空的意境,却也让我觉得很恐惧可能越美的事物也越危险吧,而喜欢与恐惧也是捆绑在了一起。你描写柬埔寨璀璨星空那一段,不免让我想起了去年辞职一个人去旅行,当然走得没你这么远,傍晚我坐在飞驰高速的大巴上,看着幽蓝色天边挂着的一弯明月,还有星星点点,特别迷人,那时候就觉得一个人的旅途再疲累,或者人世间有再多困苦纷扰都可以暂且抛开,活着的快乐感是存在的。即便就只是那一瞬间。

  关于孤独地坚持,我不敢妄谈懂你,真的。我只是觉得每个人都应该有所坚持,不管那是否被人所理解,那都是你抛弃不了的东西。有人曾说我,长久以来有所坚持,因而内心格外强大,除非自己下决心,否则别人都掰不动我。我知道人们是想说我固执,也罢。看到你说「孤独地拥抱自己那一点他人不懂的选择」,我突然很想拥抱你,这么一说显得矫情,但的确是真心

  说回旅行吧,看你贴的西哈努克海边的照片,正好是你后来寄过来的明信片,那是2011年11月。「吹小号的美国人说,看到太阳要热血起来啊!然后自唱,自乐。他让我看到一种舒适生活态度,也希望你看得见。」曾经无数次我觉得各种垮棚的时候就拿出你写的这张明信片,慢慢地就能奇迹般地获得力量。当然,并没有所谓的奇迹,不过是因为我尝试着去通过另一种方式来开导自己,愿意相信你让我感受到的我都试着感受到了。我也尤其赞同你说的每一个经历都值得体验,体验能带来独立思考。

  我不敢说你表达的所有我都懂,但至少有一半以上我是能够深刻感受到的。你在书里说跟十七八岁的孩子比较合得来,并且看你书的也是他们。我当下就觉得可能他们的确是很大一个读者群,我想辩驳说我二十四了我也一直看你的书,可是无从辩驳,我只代表我自己。我想,大概是你太真实,而成年人都擅长于将它们掩盖掉,久而心生间隙,一拍两散。也觉得你有时候的确就是一个孩子。这绝不是声讨,是疼惜。

  2012年初,我曾经喜欢过的男孩子来我所在城市,呆了大半个月,走时还顺带拿走了我书架上的《孤独书》和《悲观主义的花朵》,至今尚未归还。我常常想责问他,既然这么久了都还没看完其中哪怕一本,当初为什么要把我宝贝的东西拿走。似乎我所珍视的,对他而言就是寻常之物,好似我曾对他的用心良苦。当然,这个说法有点言过其实,毕竟万事不能强求。所以我寻思着我得自己再买《孤独书》,不指望他能还我,但希望别糟蹋了它。

  就像落落说的,也像大家附和的,我喜欢你的自我纠缠,也喜欢你的小情绪,那都是你最真实的表现,不做作,不伪装,不会因为谁而改变初衷改变价值观,有独立能力清醒乃至过于苛刻的自我认知,聪慧,细腻,你唯一对我来说觉得不够好的一点就是你太遥远,然而瞬间又会被另一种想法抵消掉——对萍水相逢认真,从你写给我们的明信片就可以看出来了,那一瞬你离我很近,仿佛触摸得到。不过话说爱是用心,也是给其自由,我当然不能将你捆绑在身边,也没有那个能力,只是希望能偶尔,有些时候,能离自己喜欢的人近一点,近一点。哈哈哈也不排除得寸进尺,不能这样!

  最后说一个比较沉重话题。不少人都希望你幸福,快乐,当然我也如此。我们总是跟别人说这样的话,或真诚,或敷衍,但是当我们长期处于不快乐,听到对方说「你要开心点」的时候往往都会觉得无奈,不知道怎么回答。就像大家心知肚明的,都是成年人了,那些纠缠困顿好的坏的都会简而言之「我很好」,就像别人问「how are you」你除了回答「fine」得到满分其他再不必多说。所以,我不敢妄想你能因为看到我写的这篇书评而稍微有些嘴角上扬,甚至不敢妄想你能在茫茫人海中发现我在试图跟你说这些话。日子还长,不管是二十几岁的你我,还是三十,四十,希望今日所坚持的往后不会后悔,能去到更多的地方,经历不同的生活体验,尽可能地去改善自己,即便现在还是不喜欢自己,但是我已经没办法回炉再造就只能今生祈求能自我修炼与自我和解。因此,不求幸福长久,但求我们能在人世间获得与我们所经历的困苦与磨难代价所相匹配的那么一点点轻松和自由。

  还有,宾妮,谢谢你。等着你。

  《葬我以风》读后感(二):绵绵渺渺

  终于到手新上市的书后,突然觉得,这辗转反复的到手路实在挺纠结的。。。想到去年《孤独书》上市的时候,一个人跑去书城落空。之后学校还在办校运会,当时投完铅球就拉上朋友去买书。对于喜欢的东西从不想错过心理,《葬》上市的当日同样一个人顶着烈日在茫茫书海里找寻。对于这种放肆的偏爱,好像很多人都无法理解,“为什么不再等一等”“为什么不找人同伴”。其实只有我知道,有些东西不想等待也不需要麻烦别人陪我做这些我热爱的事。当然很不幸,我好像老是碰不上它T T。

  好像长沙书城永远都是慢热的风。

  (以上都是吐槽了)

  《深深的晚安》这篇文,第一次看的时候有很多戳中死穴的地方。脑子里想起“十年茫茫我渺渺”的感喟。我也经历过对于我来说,从不懂事单纯到渐识人事后的彻悟。而那些发生在我过往里,消不掉的记忆却又日积薄发变成一种影响。能够相信但无法去坚信什么,也认为以后不一定会变“好”,只是随着时间走,按着心性而来。

  也遇到过最伤心事情。那是在毕业后上大学去找远方读书的朋友,当时正在组织春游,于是我也报了名。而那一次,我遇上了之前毕业的同学,以及我从朋友的口里听到了那个同学对我有很深的厌恶情绪。

  当时心情是什么了?好像是一大片的空白,以及无法用常理去理解为什么会让一个人对我如此的恶情绪。我只觉得糟糕透了。甚至还满心欢喜的看着那个人的时候的自己也许是个白痴。原来他的眼里写满了“我是个烂人”的信息,但我却看不见。

  这个列子发生在十年之间,而十年后我终于悉数放下所有。但我意识到,远离那些言辞凿凿,饱受诟病的现在,他们已与我之后的漫漫岁月无关。

  《被遗忘的,与被毁灭的》从始至终有一条不变得主线,那就是。所有真相之下带来的痛苦是存在的,我们骗不了自己。而不是真的觉得遗忘或者不去思考,做回乐观那么痛苦就真的不存在了。

  这是理智与清醒下留下的痕迹

  虽然多数情况下,都会被告之,太清醒不好失落感会加倍。

  可人各有失。

  世界有两类人。一种选择迷糊的生活法则,他们会在当事时享尽快乐,而在面临真相时陷入无尽的苦痛中。更甚无法自拔。

  反之,清醒的人事一路走来遍尝满怀痛苦,但在结尾的地方不会倒下,因为知道它是假的。

  看《ALONE》,会觉得这世界上没有陪伴与真的理解都不难受。每个人都是唯一的个体,我们被这个大社会圈住来彼此以一种固定的方式挟持。真的孤独的人即使在人群里也会有深深的孤独感。但想想这样才是自己,会在某个点觉得抑郁失落,人生苦乐都尝遍了,很圆满

  多数的时候,为了逃避这种恶性循环,会极力去乐观点。也会欺瞒自己现在的痛苦是假象,其实没什么过不了的。但如果去追究到底,其实我们多半的维持的乐观也是假象。

  但是,在这点上,欺骗不了自己是真实。可拥有一段自以为是的傻乐行为,才能在最尾知道。哦,原来我并不是真的快乐,但这有不重要了,因为我已经不觉得当初带来的痛苦有多痛了。

  《黑暗里》。起初看到这段题,我想到的是我有很深的夜盲症,在黑暗里我不敢大胆行路,认识的朋友会好心牵我下楼梯。可在黑暗里又无比安全兴奋。喜欢深夜,连城市里的深夜也喜爱。只不过因为,夜晚把我们都装饰一番,不像白日里剥开躯壳,把我们看得那么真实。这是自我保护的意识太强。

  宾妮的文总会留一篇给贝贝。《小将军》,你让我也想念起我养过的狗了。我养大过四只狗,都是在满月的时候被我这恶人从娘胎里抱出来带回家。它们会在我读书回家的时候很热情的大老远跑来迎接我。用摇尾巴代表欢迎,用舌头舔代表对我的喜爱。可最后,它们都死了。不是老死的,而是病死了。养得最酒的一只是一年半。于是,从那以后我不敢接触宠物,不想面对分离。

  这世界是用一半真心换另一半真心。而它们让我见识到了真心并未有交换的理由

  《一个人的二十二天》。一个人的旅途其实是能敞开心理去容纳的。对于热情的会回应,会想表达介绍自己的欲望,也会想去了解一个陌生人的世界。虽然到最后我们仍知道彼此不过萍水相逢。

  结尾,不再写祝好。祝好给予的力量太微小了。

  我相信一个人也能疗伤,瞧,正如写下这本厚厚随笔游的你。不是被治愈了嘛。所以,我想说的是即使那些碎片溶于血肉不能分离了,就让我们带着这些继续前行吧。也不去拼凑它,但痛苦与快乐,希望都只去记住美好的。

  小摘送:

  我从来不是那样的人,不能耐心地拾起一些碎片,

  把它们合在一起,然后对自己说这个修补好了的东西跟新的完全一样。

  一样东西破碎了就是破碎了,我宁愿记住它最好时的模样

  而不想把它修补好,然后终生看着那些碎了的地方。

  ——米切尔《飘》

  《葬我以风》读后感(三):你骄傲灵魂

  话说我长沙城书上架一直很快,这次居然拖到上市后两天才现身。忽略掉这莫名其妙的吐槽。。。但是等得太心急嘛。

  其实在之前,大概是《孤独书》上市的那段日子,我就曾在微博上@你,想要你出散文随笔的说,如今可谓是梦想成真。我最佩服你的,是你灵魂深处的那股骄傲,不被世俗所玷染。作家本就要靠卖字挣钱,可你却执拗地说道,若你不喜欢我任何一部作品,你就不要买这本书。。。亲,你是在卖书做宣传嘛你要赚钱嘛亲。。可是,这一切,我能明白。你写作,希望是懂你的人能通过你的作品交谈,然而,世界上总存在那么一批人,不能理解别人却要对别人妄加评论。我知道,你对网络上那些“诛心之论”的心悸。这时候我真心疼你。因为能懂你,至少懂一部分,所以无法容忍那些不懂你的人对你的诽谤。我也知道,你在意那些,因为一个作家掏心掏肺地写出文字,注入了那么多的感情和心血,特别是你,将你心中那些细腻,曲折,辗转的一切化成了文字,也许只为那份懂得,却总是受伤,因为世界不会对你像你对它那么好。

  《葬我以风》收录了几篇旧作,其中一篇是《深深地,晚安》。心里抽了一下,我记得,那是在放月假回家的公共汽车上,我在人群里,靠在一根杆子上,手里捧着《最小说》,读完它的,说实话,我几乎不买最小说,除非得知你有预告有新作将发表于《最小说》上,我就想通过你的文字靠近你,你的文字总能不动声色地让我在心里大呼:“这么细腻”“完全有相同感受”“原来还是有人能明白心里的这种感受啊”云云。当时我就在想,这个愿意为爱情奋不顾身的女孩子,这个美好的女孩子,她的爱人一定要好好待她,可是总是事与愿违,我难过。

  再说说纪念贝贝的《小将军》,其实我不想多说,因为那里面浓厚的感情真的是冲破纸面直戳我心,你得去看,去感受。ps,宾妮你文字功底越来越强,点个赞!!

  马来西亚仙本娜的潜水经历,颇有历史渊源的台湾岛,埃及,菲律宾,柬埔寨。。。。宾妮的自我放逐,继续用她那独一无二的视角看着这个世界。总之我很爱这种游记,没有种种旅游攻略的浮躁味。

  还有一点,算是一点题外话,这个夏天,我结束了我的高考,我不得不说的是,在高考前有段最痛苦绝望的时刻,我曾被这位作者的文字抚慰过,获得过宁静。

  《葬我以风》读后感(四):我们

  我们再好,比不上获得荣誉的先进人士;我们再差,也并非无药可救。就中不溜得带着自己的脑子做自己的事。我们最好的生活状态就是“普通”。所以,不光彩夺目,不引人注目,我们遇到不顺心的事会哭会抱怨会伤心,我们乐呵呵的迎接着新升起的太阳,夜晚伴着月色入睡;我们难过的时候抱在一起加油、鼓励,我们开心时也抱在一起,分享着喜悦。

  我们是都摆在桌子上的布艺花,成为不了花魁,却会有更长更平静的生命。

  暗黄色的照片在这个科技发达的信息时代已经不多见了。用鼠标在图片编辑上轻轻一点,就能把新拍出来的照片做出暗旧的感觉。照片存的是电子文件,什么时候打开都和最初的样子一模一样。干净得一尘不染。

  尘土里所当然地落在搁置已久的书案上,雨珠在情在理地浇湿屋顶。吹去尘土,理所当然的,书案干净了,晒干雨珠,在情在理的,屋顶干透了。

  花开花败,我不认为有什么是永恒不变的;落雨拂尘去,什么事情都会改变。

  你说,你的心不会变。我说,因为那年你十岁。

  你说,你的心在变。我说,因为那年你二十岁。

  你说,你的心没有什么特殊的感觉。我说,因为,你也在变。

  我不是温温的水,我不要被握在手里一点一点的干掉。我还有很长的旅程,很多场梦,很多次竞争。

  所有的机会不一定是留给有准备的人,而是有准备的人奋力争取来的。我比你优秀如何?我不比你优秀又如何?

  生活本来就是一场梦。梦醒了,少了醉生梦死。

  齐聚首,共争风。愿海阔天空。

  《葬我以风》读后感(五):《葬我以风》读后感——愿我一生逐风奔跑

  阅读的时候断断续续地也就这么读完了,着手写读后感的时候才发现这本书的内容这么多,不知从哪里开始讲。一连串的旅行从柬埔寨开始,到马来西亚算是告一段落,其中风景变换与人物故事的穿插叙述令人目不暇接,却始终有那么一种难以言喻的情绪贯穿其中,如同作者在后记里写的“虽然,它们都好像与旅途相关,可是我又不曾写单纯的游记”。关于宾妮情感方面的事我全然不知,也没有刻意打听的意愿,文章里那些一点一滴的诉说着的情结就像是半夜里两个密友喝醉了窝在沙发里,你一言我一语,不劝分也不劝和,就陪着你难过陪着你傻乐呵。

  对于旅游和旅行这两个词我并不想特别矫情地说“旅行”就比“旅游”来地怎样怎样,对于我来说它们都是出去玩,都是对自我的放逐——跑地越远越好,在外面待的时间越长越好,逃避掉所有不想面对的人和事。还有,想要抛弃掉过去。

  本想按文章逐篇解析,但每一篇章我都认为宾妮已经讲得十分透彻了,当然也不排除我到现在只对小说写过评和感想的因素。更多的是,当一个作者把内心的情感和思想毫无保留的用文字表达出来的时候,我真的觉得自己无法再有什么更好的方式去向别人解说它。至少对我来说。类似于“只可意会不可言传”。

  除去三篇过去,剩下几篇还是我还是稍稍来讲一讲。

  关于柬埔寨,唯一有过的接触就是上海举办世博会时,柬埔寨场馆里那些用泡沫板制作的寺庙和绞杀榕(那时只知道是树根),内心并没有多大的感触。看到宾妮爬到高塔寺最高处那段,眼前是大片的古遗迹和绿色雨林,塔顶四面来风,自己的脑子和冰水一样的清醒。喜欢那句“只是找一个舒服的姿势将自己顺其自然地舒展开”,我们刻意地做那么多事,追求一些东西,把自己弄地别扭地要死,最后还不是尘归尘土归土,化成大自然的一部分。

  西哈努克清晨的海滩在书中出现了两次,同样是安静空旷的海滩和不期而遇的那句“good morning”,第二次以穿插的方式出现在《alone》中。

  谈谈关于为什么一个人旅游这个话题。一群或两人相伴旅行当然是相对轻松惬意的,可有些事必须要让自己一个人去经历。之于我,更多的是性格独断孤僻,即使是与亲近的人也有无法调节、无法说明的东西,所以干脆落个自由随性,游玩的时间和地点全凭自己喜好。再者这么多年来,去哪里做什么事基本上都是自己一个人,出于习惯也就这么保持着。

  《黑暗里》相比《被遗忘的,与被毁灭的》更多地讲述了旅途中遇见的他人——胖导、阿杜、画家老先生、尼罗河上的舞娘、中年大叔……他们在台湾和印度之行的交叉叙述中一帧帧地翩然展现在异国他乡的画面里。

  “对本地毫不留情的戏谑与对来者的夸耀”这点对于即使只接触过一次导游的我来说也算是有所体会。而画家老先生讨论的话题的却是够争议,但人性并不是用性别就可以一分为二来概括的,若是我想必也会与之争执起来。

  关于灵魂的雌雄同体这个话题很吸引人。人群中表演的舞娘让我想到有人评论玛丽莲•梦露,说她站在战场般的舞台上接受所有人的眼光和评论,只以一条连衣裙作为战衣。

  喜欢人生的流水宴这个说法,好似所有的痛苦和牵绊都不过和欢愉一样过眼云烟,马不停蹄地奔向前方,一切尽兴就好,不必非得留下什么。出逃也好流放也罢,一群人在小小的岛屿上相遇,共同度过一段游玩时光,这样的假期着实值得珍惜。

  一路上坐飞机、大巴、乘出租车、快船、公船,加上步行和租车,宾妮独自跨越了两个国家,八个城市,于是便有了这篇《一个人的二十二天》。

  “漫长的一路呀,可我真正想去的只有那里——不是小镇,不是小岛,不是碧海蓝天与白沙滩,也不是宗教的居所,而是光线被水吸收,颜色变得灰白单纯,语言也失效的,大海之下,十八米的世界。”

  也许只要有过一次潜水的经验就真的会迷上潜水。有位友人今年开春时家携家人去长滩度假,并一起去体验了潜水;前几日聊天谈到旅行的计划时,她说丈夫的公司八月末组织去马来西亚旅游,正好她老公准备去考潜水的证,我猜想那就是Open Water Diver。

  想说的还有好多好多,如果要把它们表达出来也只是摘抄文章中的句子,除此以外再没有更好的表达方式。因此,那些没有讲到的部分不代表它们不深刻,它们都好好地待在我记忆的某一部分,等着日后好一遍遍地拿出来回味。

  最后,断断续续地写下了这些零零散散的文字,感谢阅读至此的你们。

  《葬我以风》读后感(六):我们曾经这么中二真的大丈夫么?——消失宾妮《葬我以风》

  其实我一点不喜欢风,每次在东北遇到春天的大风季,我绝对会死宅在家里不出门,然后听着外面鬼哭狼嚎的风声,担心父母工作时不会不会遭遇灰头土脸的待遇。偶尔不得已出门,遇到大风天,我总像个傻逼似的死命捂住耳朵,膝盖不自觉地弯曲下蹲,然后身边人诧异地望向我,我不管不顾依旧蜷缩,然后等待大风天过去。

  因为我觉得风有一种危机在里面,比如说,皮肤上肉眼可见的肮脏的灰尘,路过广告牌地下听着风把他们吹打的啪啪作响,有种奇异的畏惧,总觉得它会掉下来然后把我轧成两半,或者路过施工地,惧怕那摇摇欲坠的转头和钢条掉下来。‘

  没错,我就是那个二逼的杞人。

  所以,消失宾妮在暌违许久后依旧选择这样中二的名字一度让我有些不满,但是我还想说,好久不见。

  说来有一件非常有趣的事情,我之所以开始写书评,事实上是最初是源于她的一个中短篇《罪孽焚城》

  看这个故事的时候正在上大学里百无聊赖的古代汉语课,因为要点名不能逃,所以我每节课都会给自己找消遣,消失宾妮的中短篇正好和笛安的一个故事在一个小册子里,但是我看完这个,就已经再也不像看其他了。

  然后我回到寝室,觉得手指头痒,然后就在微博上发了一篇简短的评,只是令我觉得意外的是,某天打开博客,发现她居然有给我回复,那是我随意写的东西首次得到作者的肯定,欣喜若狂是有的,当然还有一种不知所措。(那篇博客地址如下,大家可以围观她的回复,虽然短,却是勋章一般的存在吧,挺胸:http://blog.sina.com.cn/s/blog_59b83dd90100j4s7.html)

  正是这个微笑的契机,让我决定在大二那年的暑假里,开始了写评的旅程,直到现在,十几万字的书评已经犹如浮水一般过去,当然也有许多作者,给予我或认同或否认的种种,可是当我写《馥鳞》想期待再一次的回应时,她却已不在了。

  不知什么时候起,她的博客被设为密码可见,她的微博被设为不可回复,可是在我逐渐成长的光阴里,消失宾妮是我为数不多的,从高中党到大学一直喜欢的作者,可是我却知道,我们最终要分别了,在读完这本书之后。

  我百度过她的一些相片,不可否认,我们对于作者的八卦欲望犹如对明星一样,总想探个究竟,印象中我觉得最美的一张依旧是在她博客里找到的,她穿着粉色的裙子,露出白皙的肩颈,只是在脖子后面打结,然后脸上带了一副大墨镜,面无表情地坐在沙滩椅上,下颚尖尖的,忽然有种我见犹怜的美,于是我就像个痴汉一样把这张照片洗出来贴在寝室桌子上,同学好奇问我这是谁,我笑着说这是我喜欢的女人。

  可是我大学毕业了,我喜欢的女人忽然变成我不认识的样子,好像依旧停留在原地。

  接下来的评,可能会有断层,因为我花了六个小时读完整本书,用铅笔在思考的地方写下密密麻麻的想说的话,一段一段的,被切割成片。

  她出去旅行了,其实我知道,看她写出《馥鳞》这个故事,我就知道或许她喜欢海,不然为什么去的都是一些海滨的城市,旅行与叛逃或许不应并列被叙述,可是我想,对于想要善待自己,修复自己的她来说,这是一种缓慢的疗伤。

  从前我一直认可她字里行间的自我纠结,可是现在我明白,其实那些纠结来说,不过是决绝地苛待自己,不肯妥协的方式。

  “真实的,永远是做出一个选择后的,你此时此刻的,感觉……这个感觉和现实世界想要洗脑你的那一套并不一致,你就会感到痛苦。”——就好比荡妇与圣女,这是一种永远在“成长”中青春式的虚幻。

  我不知道是不是作家都似乎必须要有与众不同的经历和沉重的压力以及有别于普通人的感情和视野,仿佛只有这样才能显得不同或者延宕深刻。可是渐进式的阅读中,她这种无差别的自虐式纠结让我看到她在推拒很多人的那种,直面内心的艰难成长,就像久病不愈的“中二病”,她孤独而热忱,像极了有着赤子之心的孩子,可是却也只是孩子而已。精神上的消极和困苦无差别地加重了这种悲观情绪,女生式的敏感纤细却又在自我抗争中思辨,像是一场荒芜的不会进步的成长仪式。

  酒精,旅行,文身,爱情…….我不知道为了体验生活的“终极”要把自己变成什么模样,当然我无权置喙别人的生活,只是我不认可,因为或许我已经走过了那个反叛的,让自己变得不同但是在所有上进人的眼中只是个混蛋的阶段。

  我不知道什么让自己变得更好,我死宅,干物,不恋爱,疯狂看各种书,偶尔写点恶俗的网络小说,或者灵感来了写写书评,我并不是在陈述我是上进的人,只是从15岁到23岁,走过弯路,藏匿过自卑过,可是依旧选择某种方式虽孤独却畅然的活着,不给太多让自己受伤的机会,防备心重,然后好好的,健康的过自己的日子,像个普通人一样。

  如果她也是为了取悦自己,那么我不该说什么,因为我们没有理由教人怎么生活。

  人生得意须尽欢。

  痛楚。她字里行间流露出一种不能自抑的痛楚,类似于“不能承受的生命之痛”或是“能说出的苦已不再是真正的苦”有时候会想,她怎么变成这样?或许不是她变,而是我从未理解过她。

  一个人不会了解另一个人,但我以为一个作者在面对自己的作品时心应该是诚挚的,所以才能让读者在阅读中找到共鸣。而她自虐式的不快活完全是走了一条不被我们所认知的路,而她却在向我们陈述走这条路的痛楚。

  一切都在选择。“人生,就是只要你足够走的远,就能有足够宽广的视野放弃掉执念。”

  “我陈述情绪,却隐藏真正的核心。我知道每一种判断的答案,所以从来含糊地描述。因为描述不是让对方懂得,只是给大家一个隐秘的台阶罢了。你上去,我下来,谁也不用替我承担和解答,我很清楚。”——情绪的真实也是真实,只是在被解读中,像是蒙上一层雾,让我困惑,猜忌,甚至对此质疑,请原谅我是这种充满探究欲望的普通人。

  自厌自卑还有自畏,对命运的抗拒到垂首听判,所谓的修复,不过是表面平滑,底下依旧是伤痕累累。

  矫情了不是?

  她身上有一种停顿的感觉,青春期似的迷茫与停顿以及千方百计想要摆脱的负能量。我一直以为孤独的人都可以很好很安静的用某种方式取悦自己,但是,不得不说,我对这种停顿感产生了抗拒,而这种抗拒实质上是一种“自证”,我想知道我已改变,已经不同,不该在四年前给我阅读欢愉的人在她停滞的阶段带给我同样的欢愉,而事实上也的确如此。

  这书里收录了太多相片,印象里,她的脸庞白皙,有些一些圆润,眉晕清晰,可是眼神却有些看不清,整个人有种沉浸在湿漉漉泪渍中的错觉,现在或许依旧如此,只是心态变了,很多东西就都变了。看到她写爱情,虽然她只是提到几次,甚至试图轻而易举的带过,可是那种沉重的情绪依旧透了出来,我说过,她是个悲观的人,但是对于生活甚至周遭的厌倦并不足以摧毁一个人的信念,唯有爱,唯有爱情才是。可是看到她在这本游记里写爱情,我忽然有种不真实的荒谬,也终于意识到,她也不过是个普通人,普通的女人。

  我这个年纪,很难对感情生出什么幻想,如果要意淫完全可以交给烂大街的网文,毕竟我就是其中一个写手,我太知道她们如何贩卖看点,可是实体作者忽然在我不设防的时候告诉我,她隐晦地提及了爱情和伤痛却又规避其中内核,这让我有种不让我痛快的死的错觉。

  我说过,我是个普通的,有着八卦欲望的读者,因为我是个俗人,所以做不来在这个年纪里毫无避忌的勇敢说爱。

  爱那么奢侈,为什么想要?因为贪婪,还是因为想要另一个人确证自己的存在?

  所以安妮她真的还有一种天真,甚至是纯情的天真。

  故乡。对于故乡的执念,其实是没有安全感和归属感的折射,也因为过度思虑使自我存在和周遭的环境相斥,厌倦不熟悉与整齐的规制,也抵触改变,或者这就是少年离乡的通病吧,但是我却无法理解,因为我整个学生时代,尽管骨子里有叛逆的成分,可是一直都是规规矩矩的,没有,也从不试图越雷池一步。

  因为有时候放纵就是毒蛇。

  人们都以为“生活在别处”,事实上却发现曾经厌弃或者逃避的恰恰是在多年后拼命追逐的,故乡如是,恋情亦如是。

  从高中到大学毕业,我不再是那种被某种传递出来的情绪轻易统治的人,读书的时候总是试图跳出来,然后站在一个读者的安全位置上,偶尔自以为是的做出总结性的陈述,充分发挥一个读者的所有权利和任性,因为我们都觉得自己变了,不,是必须改变,再也不是随波逐流而死的鱼。

  都说作家实际上是贩卖私隐而生的,我深以为然,无论是散文游记小说诗歌等等,无论作家们以何种方式被包装然后呈现在读者的视野中,其中流露出那种纯粹的不加掩饰的脆弱,敏感,神经质,甚至槽点满满的玛丽苏都会在被解读中流露出来,只有这时,也只有这时读者和作者心灵是想通的,只要你不抗拒,而是试图接受,容纳它。他们贩卖内心,但事实上被解读方式总是决定了并不是他们以为的自己能够用这种方式掌控世界。

  “我的茫然,原来仍因我看的不够多……”——也或许因为你不能,也无法甘于平淡。因为我们都害怕不被青睐。

  “我是不是只有这种能力,只能跟十七八岁的孩子相处,所以我写的书只有他们看。你看,那两个跟我们同龄的姑娘,我反而根本没办法交谈。我是不是一直是成人世界的叛逃者,一个莫名其妙的彼得潘。我抗拒,我不能,我长不大——这一切到底是因为我忠于自我,还是我懦弱。”——不得不说,这一段自我思辨写的非常好,看来善于思考的人也是最了解自己的人,可是“了解”和“能做到”是两回事,因为她选择了一个与众不同的路,或许真的是忠实自我,也或许真的是懦弱无能,可是想这些做什么呢?难道能够忽然有什么不同么?所以,她还是有着青春期模样的固执和淳善,规避成年人的世界,无非是不想妥协,不想变成自己厌恶的那种人,更不想失去自己,变得平庸吧。

  因为你的一切独特,都来自于你自己的内心。

  “……看着别人对我的作品的评价,好的坏的如雷贯耳。有嘉誉也有诛心之论。有时候我觉得被伤害,迷惘,激起强烈的抵触。倒不是消沉,只是觉得疲倦。有时候想,为什么创作之外的世界需要我如此打起精神来对待和抵抗呢?哪怕瞧不起我的小鸡,哪怕我的世界真的是满是问题,又为什么用狩猎者的姿态迫使我从我的世界里走出呢?”——读者的残忍在于,她不会管你是不是呕心沥血殚精竭虑,反之亦然,读者的贴心也是如此,我不是迫使你走出,而是你如今的停顿或者是自证,在随我长大的时光里,我们注定无法继续同路,分道扬镳。你如何看待生活,没有人有权力过问,只是在某种边缘上,我想要move on,领先一步。

  有时候常常想,其实作者风格可是是很多变的,至少我在写网文的时候试图如此,尝试不同的题材用不同的方式写不同的故事,但是想看到消失宾尼满血复活写出一个不虐不小清新的故事,是不是不太容易呢?

  我们都不太容易走出那一步。

  而她的游记,我兴味的永远不是什么风景,而是遇到怎样有趣的人,他们成为某种景观和回忆的一部分,却更为鲜活,更不被忘却。

  God bless you

  《葬我以风》读后感(七):“这无垠世界的大风总能让我复活”

  不算书评,我只是想说。

  去年七月份的时候,我在离家几千公里外的新疆接到朋友打来的一个电话,她说她正在逛书店,突然想送我一本书,叫我想一想要什么。

  当时我坐在正飞速行驶在绕城高速公路的车上,车窗大大的开着,西北干燥的风长驱直入,刮得脸生疼。就这样,我想起了这本书。

  其实那时不看《最小说》已经两年了,早已经不怎么关注最世的那些作者。不知道是什么时候从哪看到宾妮又出了一本书,不知道究竟写的是什么,甚至连它是一本游记散文集都不知道,只记住了它的名字——《葬我以风》,这个听起来多少有点矫情感伤的名字莫名其妙的戳中了我的心,直到今天我仍然觉得它是美的。

  八月份回到家,朋友把书给我,我翻了两页,不知道为什么难以看下去。虽然一直以来宾妮的书都被定义为青春文学,而我也逐渐过了读青春文学的年纪,但毫不否认的说,我一直以来都喜欢宾妮。09年的时候,我读初三,第一次买《最小说》,第一次读到宾妮,这么多年过去了,我还记得《骗子》,记得施宝宝,记得深深,记得让人群如蜉蝣般散开的雨。

  但《葬我以风》却让我遇到了当初读《馥鳞》一样的困境,我只好放下只翻了几页的书,把她轻轻的放在了书架上。我以为我不再会阅读它了。但在暑假过完打包回学校的时候,我又把它从书架上翻了出来,背在了书包里,我以为这样的书是适合在旅途中看的,结果我在火车上昏昏欲睡,打不起精神来看一行字。

  我想读一本书也是需要缘分和契机的,如她在书中所说的“因缘际会”。后来到了学校我也没有再读它,只是又把它放在了书架上,寒假回家,我又带上了这本书,来来去去,直到前几天,又要再放暑假了,拿到这本书也快一年了,我终于开始真正阅读这本书。

  连续三天,每天下午五点多吃过晚饭后就带着它到图书馆,每次看几十页。然后就此合上。看其他的书。

  今天是第三天,看完《小将军》后,我又合上了书,看点其他的。忽然觉得困,趴在桌子上睡了一会起来后,头开始痛起来,正在看的书怎么也看不下去了。我又拿出《葬我以风》,一口气读完了。合上书之后,我知道我再看不下去其他的书了,头又开始痛了。我收拾东西走出图书馆。

  八点多,天还没完全黑下来,透着一股墨蓝。明远湖边一群群蝙蝠正上下翻飞,捕食蝇虫。而远处天空与房顶交接的地方居然还挂着几片紫红的云霞,落日的余晖还未散尽。我没想到会遇到这般景象。走上长桥,又意外的吹起了大风,吹得湖边的竹子哗哗响着,一角被吹起,灌进无形的风。

  因缘际会。

  断断续续的读完整本书,读一点,忘一点,其实我并没有透彻心扉什么,大彻大悟什么。我说不出这本书是好是坏,学了两年中文,我还是没学会足够专业的评价一本书。但我总觉得散文是难以给出什么绝对的评价的,它不过是更加坦诚的一种表达。

  在这本书中,我读到宾妮的自我纠缠与不甚明了的释然,读到她的放逐与救赎,读到她的痛苦与思辨,它之于我,总是迷人的。随着年龄的增长,我越来越迷恋这种自我的纠缠和挣扎,它让我明白了,这世界上有这样的一群人,他们就是这样的,他们面对这纷繁的世界生不出常人那般的理所当然。

  “这世界最通透的一面借以敏感的人,孕育的是痛苦。而这世界狭窄的一面,借以敏感的人,则生出畏缩与胆怯。”

  而每一次的挣扎与纠缠,都是他们触碰世界和生命的方式,不管挣扎与纠缠的结果如何,他们都将继续下去。

  我也一样。

  《葬我以风》读后感(八):葬我以风——柬埔寨琐事

  《葬我以风》,我于昨日下午拿到此书,今天已经看完。

  有一场旅行,丰富到我一直觉得自己无从消化。让我常觉得如果我开始讲述它,那必然是我已入暮年,在和老不死的好友悠闲地喝茶时,才会淡淡地说起,“你记不记得那时……”

  这场旅行之丰富,也许是因为我站在那与绞杀榕一体的神殿之中,看着那再度让人造之物融于天地的苍绿;也许是那让我沉迷的沉睡在壁画上的印度教与佛教的岁月之争;也许是那黄昏中对着万民微笑的四面佛;也许是那让人迷醉的酒精与海滩;但仅仅有这些,不足以成为我快入土前的吹嘘。而大概是因为那和我一同踏上旅途的人和在旅途中遇到的人,让此次旅程变得如同一坛入嘴即入心的美酒。只要忆起,酒香就无法停止四溢。

  未言已醉,至醒方可叙,只是不知何时能不再酗酒。

  这大概是我一直深埋心底,从未以文字记述的原因吧。

  直到拿到朋友的新书,发现她已经把我写入书中,至于我对此的感觉,只能说略有点奇怪。但也激起了我希望用一篇文字去写下一些片段的欲望。

  如果要我暂时用一个符号去总结此次旅程的感觉,我暂时能想到的就是一个字“水”。正如我寄给国内几位对邮戳有诉求的朋友的明信片上面写的一样,

  “三百年一遇的洪水,你们体验过吗?”

  在雨季的最后时光,我们降落到了洪水泛滥的柬埔寨。

  在远处有龙状雨云,天边下着暴雨的海湾,女孩站在洒满落日余晖的沙滩看着未知的远方。

  水,让这一切变得可能和美好。

  发生太多的事,遇到太多的人,每一个都似乎有着有趣的故事,都能让人浮想连篇。

  那个夜晚沙滩上我用烧烤海贝帮她解围的女孩,她有着一头美丽的头发,散发着一种安静的气质,独自看着大海喝着啤酒,打扰她似乎是一种罪恶。

  那个对着大海伴着落日吹着小号的美国小伙,他抱怨着一些旅途的不公,在落日的时候,跑过来跟我说:“David,现在是落日了,你此时不喝啤酒,到底何时喝?!”拒绝他似乎是对此时时光的亵渎。

  那个每当讲黄色笑话就会先正色说:“我现在要讲一个脏一点的笑话,你们ok吗。”的导游,不听好像就是一种对他工作的侮辱……咳咳……

  还有那个,旅途中时不时会一言不发地感伤,时不时会以我在旅途中因为随意而犯下的失误相要挟,还告诉我要叫她科学家以及不断强调自己的认路能力,但却背着一个毛绒绒的背包到处张扬的女孩。

  我们是相识多年的好友,但我从未设想此次旅程差点就让我失去了她。

  在西哈努克的那个晚上,她带我躺在港口最深入海里、远离海岸的码头石桥尽头,仿佛躺在海中央看着那漫天繁星,我突然觉得这种背靠已知,望向那昏暗的未知,以好奇为旗帜,以生命为原料找寻那点点星光,正是我最期望的状态。

  如果命运是一艘航轮,我希望它带我走向那无人前往的黑暗之中。

  如果我在黑暗某处消逝,那处就是我那无需被记怀的墓碑。

  而有一晚我独自在码头石桥上的小酒吧喝酒。

  当我第一次发现这个酒吧的时候,我就知道它会在我去过的酒吧里排上靠前的位置。它坐落在码头石桥上一个不足三十平米的延展面上。坐在里面喝酒,就如同坐在海中心喝酒。最重要的是,它的俄罗斯老板兼酒保拥有我对酒保的一切想像。

  不高但壮实的身材、大肚子、滚圆的眼睛、带有浓重口音的英语、略略谢顶的发型。

  那晚朋友因为一些悲伤的事情而无法和我一起买醉。我唯有独自一人带着复杂的心情在吧台坐下。

  刚好那晚他们搞party,但又遇上了雨季吹向海湾的大风,所以一开始,只有我、酒保、dj三人。在这个远离海岸的海中心,大风把酒吧简陋的布制招牌吹得劈啪作响,Dj放着音乐,酒保喝着冷冻的啤酒,而我则决定把酒单上的子弹酒从头到尾喝一遍。

  在这个过程之中,我发现有一款叫sambuka的茴香酒最得我心,它的做法是在酒杯垫上先穿一个洞,装上一条吸管。再在一个宽口葡萄酒杯中点燃sambuca,在它着火的时候倒入一个准备好的小酒杯中,倒完同时把葡萄酒杯盖到小酒杯上,直到火焰熄灭。接着迅速把葡萄酒杯转移盖到准备好的酒杯垫上。而在它带着火焰从一个杯子跳到另一个杯子的那刻,我看到了火焰如水一般的舞动。这就是酒精的美妙,它让水与火结合得如此曼妙。

  喝法是首先从吸管里把燃烧蒸发的酒精一口气吸完,然后再一口气把杯子里剩下的酒喝掉。非常之刺激,会让你有一种酒精直接入脑的感觉。

  非一般不胜酒力之人可以接受。

  所以我决定,如果今晚有别人来参加party,我都要请他们喝一杯sambuka。

  之后有法国人、俄罗斯人、德国夫妇和一位爱尔兰老哥等等数人来到酒吧,他们自然也被我刺激了一番。

  最后我只记得自己坐在码头的椅子上叫朋友来接我。

  我不知道宗教是否有洗涤心灵的作用,但我一直认为,宗教的确是一扇窗口,它让你进入另一个世界里冒险,然后认识不同的自己。

  “湿婆是毁灭之神,但印度教中的毁灭和我们一般认知的毁灭会有所不同。”

  我是一个对破灭和毁坏着迷的人。

  也许梵天、毗湿奴、湿婆,都是一位神的三种化身。它即创造,也维护,也毁灭。

  我知道这段旅程对女孩来说,也许就是一段这样的旅程。我能做的,就是用我有限的知识和能力去安排这一趟旅程,然后希望她能从这其中认识到一些不同的自己。

  奋力穿过那伸手不见五指的黑暗,有一个人会用一生等着你,你最终找到那扇门,然后打开,你会发现自己微笑地站在门外面。

  “我一直在等你。”

  握紧自己的手,也许就找到了和世界的和解。

  我是年纪大了,所以我明白言多必失的道理。每当看到那个女孩悲伤地看着窗外的时候,我知道,这一刻属于她自己。我并不适合打扰。

  有时我真希望我年轻十岁,回到那个不懂礼节、抱着一颗坚信的心就可以往前冲的时代。

  那时,我会因为年轻而冒犯,但大概会因为年轻而被原谅。青春大概就是这样一回事,你会失去很多,你也会得到很多。

  但如果你没有勇气,那你就会失去青春的全部可能。

  虽然我觉得自己依然没失去勇气,但很可惜,我失去了鲁莽地去尝试打破别人的壳,拉别人去看我所以为的世界的幼稚。

  请珍惜这种幼稚。

  后来发生一些事情,让我终一时失去了自己的冷静。以致在回程路上,我抱着就算再也无法对话的觉悟,心想此时最重要的,就是把这个身心俱疲的女孩送回她熟悉的地方,让她至少在想依靠的时候找到依靠。

  在悲凉中旅行,在毁灭中追寻自我。

  大概没有比这更加浪漫的事情,没有比这更加精彩的旅程。

  我很庆幸,在不断逝去的岁月中有此一笔。

  《葬我以风》读后感(九):这无垠世界的大风总能让她复活

  题外话:我自己也相当意外这么快就看完了书……

  柬埔寨,埃及,台湾,菲律宾,印尼,马来西亚……从埃及后她似乎偏爱东南亚小岛,而似乎也是从埃及后,她“出走”的频率也越来越快。我甚至能列出每次出走的大概时间,11年10月左右柬埔寨,12年5月埃及,12年8月菲律宾长滩,13年2月台湾,13年5月左右印尼,马来西亚……

  我记得笛安曾在《孤独书》里形容,她是岛上的人,所以她去一切有海的地方。

  书的封面是一片深墨蓝的天空,郁结的云与平铺的海,她面朝大海,背对人群。云朵上空四个大字:葬我以风,这字里行间的深意与配图,仿佛她就要在海风里消失,就好像风确是能给它最终的归属。

  一次全新的尝试,在之前宾妮从来没有出过散文集,这本书应该算是游记散文为主。其实我也曾担心,如果没有旅行这个载体,她写的散文会不会显得空泛与太过消沉,可是书中的几篇都给我的疑问以真切的否定,你会看到她的细腻与张力。

  这本书如果按时间来算,就是作者从11年9月后的心路历程,可这样判定又是不对的,即使是近两年的游历也囊括了十年以来的写作功底与阅历。我无法揣测她经历了什么,她总是在藏着说心事,她的吐露都在凸显她的藏匿,你看到的伤口都是真的,但你却无法弄明白那些伤的源头是什么。但这似乎也不是读者应该去纠结的问题,我说这个的原因只是为了顺便回答那些准备斥责作者“无病呻吟”的朋友,客观存在的东西我们不能否定。

  这也不是一本正儿八经的游记指南,因为作者原意并不在此,她只是在游走的过程中,打开自己的心去接纳万物、体验万物、检索内心,与此同时记录过程中的种种经历,向读者呈现一个视角,提供思索的源头,但也同时把自己毫无保留地放在书中,去等待读者的各路评判。

  被打分,被讨论,被数落,被赏析,这本是一切作品必经的过程,然而宾妮的唯一劣势是,她一旦置身这其中,所有褒贬就不可避免地变成了对她本人的裁决。而这,不得不说有些不公与残忍。

  在随她长长旅行的空隙,有一篇《小将军》,这是一篇唯一让我泛泪的散文,除开贝贝对我的触动,其中有一段我印象极深:

  “然而有一刻,我不得不承认自己的无能。我的心,崎岖又险阻,没有大义凛然的视野,也讲不出十七八岁少女时期写的肥皂泡故事,活得越长,越明白,我是注定的狭窄——这狭窄明明是我的捆索,而有些人却觉得我在故意将它打成王牌。有什么好使的,我没从这张牌得到过多少快乐。不是有人夸耀我的决绝就越决绝,有人嗤之以鼻我就变得柔软。我不怕别人叫我自作自受,只是最痛恨的是,他们叫我不要装痛苦,叫我快乐呀!”

  你看,她明明是用她的真实去与这个世界相处,人们却无法理解真实背后的伤口;她明明把最真的自己都给别人看了,最难过的是仍有人不信这世上的真痛苦。

  每一次旅途都有低谷,每一次都最终被治愈,不管是风景还是陌生人。你可能觉得她只是一个傻瓜,在愚蠢地兜圈子,但旅行的意义不在于去过多少地方看过多少美景,而在于它是否真的治疗或者修复过彼时当下的糟糕与困苦。

  而她的旅行最终在此书里也修复了我。

  最后,即使是诛心之论也无需害怕,别忘了,这无垠世界的大风总能让你复活。

  《葬我以风》读后感(十):出逃者假期

  这本书是13年7月出版的,当时正值我高一暑假,读过一遍。几年后的今日再读完,字里行间的那种“共鸣”更加强烈。

  最初认识宾妮是在《最小说》上,那本杂志我一期不落的看了四年多,因此中学时我读的大部分书也都是最世的作者们写的,有些至今依然喜欢,其中就包括宾妮。

  《葬我以风》是她异国旅行时的游记,她以一半逃亡者的姿态来流放自己,离开了生活八年的北京,物是人非的故乡,没有结局的爱情,毅然决然的踏上旅途,从柬埔寨,埃及,台湾,菲律宾,到巴厘岛,马来西亚···漫长的途中,她并未想着去旅游胜地看多美的风景,拍多少好看的照片。而是想去看看那个地方的文化,生活在那里的人与他们的信仰,她的游记中多数是遇见的人和关于生活的反思。在我看来,书中尽管有矫情的部分,也是宾妮对某些事物的感情,恐怕只有小部分能够看见这世上轻微细腻的人才能明白她真正想表达的是什么。比起大多数日记般的游记已经好太多太多,这也是我为何喜欢这本书的原因。

  宾妮的第一站是柬埔寨,这是本书我最喜欢的一篇游记,吴哥窟有着世界上最大的庙宇,作为曾经无比灿烂的文明,而今却成为一片遗迹埋没在雨林里,怎能不让人唏嘘。

  “当你看到一个曾经磅礴到让人惊叹的文明居然能被埋在雨林里,不被人们发现长达四百多年,你会开始想,我们屈从的规则和按部就班的生活和现实目标,谁说不会成为同样的废墟一片。文明世界未必不真,但雨林和庙宇同样真实。正因为文明世界的精神迷惘是真实的,身处自然的冷静感知也就格外真实。有时“尊严”是一道枷锁。有时“现实”是你不敢离开的上辈子的事。”

  曾经看过一个关于宇宙纪录片,其中有一段,科学家站在一间年久失修的房屋里,他走出门,视线所及之处却是一片荒凉的沙漠,周围的房子同样废弃多年,早已无人居住,成了名副其实的“鬼城”。半个世纪前,有人在他脚下的这片沙漠挖到一颗钻石,不久后就接连吸引了无数慕名而来的“淘金者”,他们在这里建起房屋,医院,酒吧···其乐融融安居乐业,在这里,任何人都可能一夜暴富。直到有一天,钻石都挖完了,再也没有留下来的价值,于是所有人又拖家带口的离开···

  科学家说,这种闹剧是宇宙中多得是,Nothing last forever

  没有什么是永恒的,太阳会熄灭,甚至宇宙都会有终结的一天。

  所以她才在吴哥城才会说“有时意义是不值得被追寻的”,所以她喜欢湿婆的世界观,这个世界,只是湿婆做的一个梦。湿婆仍在沉睡,所以这个世界还存在,倘若他醒了,这个世界就毁灭了。

  看清这个世界的人,往往不会感到佛教宣扬的那种“心灵的平静”,反而会因其残酷而觉得压抑。宾妮在旅途中,永远会让自己去感知真实的事物,遇见的胖导游,Zack,小蝴蝶,那个地方的文化,宗教,还有生活在那的人们的信仰。

  “你知道我要什么吗?不是耗尽自己拿美景奢侈的享乐,而只是要把自己修复好,再撑回乱七八糟的城市生活里。继续在那些恶斗中怀疑——因为眼见过世界无法被收买的辽阔,于是无法相信那些逼人屈服的生活是真理。”

  另一个我很喜欢的章节是“出逃者假期”,宾妮和朋友去了菲律宾长滩,遇见“小蝴蝶”和“小蜜蜂”。一起玩橡皮筏,在酒吧喝酒,干杯,她羡慕他们,大抵也是因为年轻人的世界里没有那么多无奈和妥协。

  “十八岁的时候,我总以为人生就是眼下所有的事,总以为此刻所说的永远就真的是永远。总以为此刻说的离别,就是再也不见。直到现在,我才发现,人生漫长到充满无尽的变数。再狗血下三滥的剧目,都会一而再、再而三地反复。离别后可以重遇,相爱后可以转恨,曾经信誓旦旦的完美休止符也可以变成余音绕梁,让人痛绝。”

  “人生的无力感,不是任何年龄可以控制的东西吧。”

  她的文字像针一样,扎在你胸口,让你看到生活的另一面,看到她眼中并不完美也没那么糟的世界,然后继续走下去,未来怎样不得而知,但会记得曾经有过他们的陪伴,让你明白,在这茫茫世界中,不是孤身一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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