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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的郊狼读后感10篇

2018-02-04 20:30:02 来源:文章吧 阅读:载入中…

最后的郊狼读后感10篇

  《最后的郊狼》是一本由(美)迈克尔·康奈利著作,新星出版社出版的精装图书,本书定价:34.00元,页数:547,文章吧小编精心整理的一些读者的读后感,希望对大家能有帮助

  《最后的郊狼》读后感(一):永远的救赎与画蛇添足的臭脚丫子味儿

  康奈利有明显的救赎情节,从《黑色回声》和《诗人》中对兄弟之情的救赎,到《血型拼图》中对救命之情的救赎,再到《最后的郊狼》对母爱亲情的救赎。康奈利你到底有多内疚啊?差不多行了。我想克林顿喜欢你是因为作为一个政客,他总要说谎,内疚应该是他的常态。可作为一个普通人,一个读者,我想看到一个硬汉,体会那份孤独共鸣那份不服输,而不是婆婆妈妈的娘炮救赎!

  可能是自已也觉得救赎的有些娘炮,无奈之下,康奈利的小说都极力将女性人物刻画成一个背叛者,以此来掩饰自己娘炮。不是我脆弱,是这些蛇蝎女人太狡猾。康奈利,BE A MAN!

  《最后的郊狼》文字节奏意境控制差强人意。哈里的形象刻画还是有些单薄,相比马修和马洛,哈里怎么看都是一介莽夫,少了那份硬汉的深沉

  当然,康奈利唯一没有让我失望的,就是他还是不知道什么时候应该适可而止,他自己津津乐道的那个意料之外结尾依然弥漫着画蛇添足的臭脚丫子味道

  《最后的郊狼》读后感(二):Harry Bosch

  “在他生命中的大部分時間里,孤獨感就如同垃圾箱里燃起的火焰,是他借以取暖的東西。”

  “午夜文库”的书,很精彩的一笔就是在封面上红颜色的那行小字,总是那么服帖于主题,让我轻声念着,于唇齿间品味孤独的味道。迈克尔·康纳利笔下的 Harry Bosch,让我读到有关他的第4本小说时,对其有了一种特殊感情。洛杉矶地震了,哈里的房子快垮了,而他的生活也与遭受了震灾的城市一般,同时间地陷入了困境。到底是什么勾起了他心中的沉寂已久的童年往事,去调查一生中最重要的那个女人不明不白的死亡呢?

  Everybody counts or nobody counts,在《最后的郊狼》里这句话出现了好几回,好好回味这句话,也就明白了Harry Bosch的人生信仰

  作家为了写作需要,穿插了一些感情戏,令Harry Bosch有了稍稍温柔一面,然而这一形象似乎又与我心中的构想有所不同。我更喜欢一个孤独的Harry Bosch吧。

  本书的情节转折性优于《黑色回声》。

  《最后的郊狼》读后感(三):最后福克斯的再现绝对是个大败笔

  《最后的郊狼》其实讲述的是一个重塑历史过程,这也是近年来影视剧很热门的一个话题。在当下世界发生巨变后,个人身份变得不确定,不得不通过回溯历史,塑造历史,让当下个人重新找到定位。从某种意义上看,这也是如今“前传”热门的因素之一,更是诸多重大历史和人文浪潮的聚焦点。

  《郊狼》也可看作套着惊险探案外套的一场历史解构和重构。主人公当下的身份遭遇外界巨大挑战,地震把家毁了,意外事件工作丢了。在这种危机下,他试图去解决童年时的心结——母亲遇害的真相。小说最后是画了一个圆满封闭的圆,主人公博斯得到了真相,重构了自己的身份和生活。

  我承认,一直到小说将近尾声处,大反派米特尔派人绑架主人公博斯之前,康奈利的叙述一直很有节奏,几个不同层面的推进——旧案和历史、新案和当下地震、个人困境和“郊狼投射”,都结合得很棒,很出彩,彼此呼应,阅读时的刺激想象都十分过瘾。

  米特尔的绑架虽然有些失分,明显打破了之前的节奏,但能让人理解,这是一部惊险探案小说的合理收束。Boss一定要现身,个人英雄一定要和Boss面对面较量。更何况康纳利并非等闲之辈,他还在这个貌似Boss的背后,隐藏一个重大机关。那就是小说家用整部小说营造的正义动机——为母复仇——幕后政治黑手害死无辜平民,居然突然失效,原来仅仅是朋友之间的嫉妒酿成一系列连锁反应。这多么像“拿破仑的滑铁卢之败是因为他当日拉稀”,带着崇高观念试图塑造历史的目的,会终结无足轻重琐事之上。一部探案小说读到这里,不免让人拍案叫绝了。

  但之后康奈利太让人失望了,或者说他太聪明了,要再多设一层机关,福克斯没死,易容后在最后一关等着你来。这层机关徒增累赘,仅仅是个情节剧的设计,毫无意义。况且福克斯又软蛋得很,被轻易搞定(同样,米特尔也有点太容易对付了)。于是,这个多余机关就显得极为廉价。紧接着,康纳利又添了一个蘸满糖浆的佛罗里达情侣重聚场景。这时,他大概已经忘记自己那个相形之下,显得过于苍凉书名标题了。整部小说求证得来的“圆满的圆”如同儿戏。

  原想评四星的,康纳利的败笔只能勉强配三星了。

  《最后的郊狼》读后感(四):俗而可爱

  以前不太爱看迈克尔康奈利,觉得稍微有点“俗”,那种讨好的、流畅的俗,情节紧凑但不过火,每一个铺垫想起来都不算太过刻意,又没有累赘的部分,感情也不算洒狗血。但你看,这样过分标准的“好看的畅销书”,总让人觉得若有所失,觉得可读可不读,反而比不上卜洛克那种闷,闷到你很好奇为什么还要看下去?却不得不看下去。

  康奈利的好处是,他并不需要玩那些花哨来吊住你的胃口。近年来最常见的有:两条叙述线,一章隔一章并进。(《达芬奇密码》虽然是个中典范,但我看到95年之前比如JUDITH FREEMAN都这样写)他甚至很耐心地在一个章节结束前就告诉你新推理出来的线索。

  翻旧案往往比“现在进行时”更好看,在于太多传说时间的隔阂,造成了更多破案上的阻碍。当时的证人死了怎么办?证物丢失了怎么办?血迹无法化验了怎么办?指纹模糊到无法辨认怎么办?因为新的利益产生新的交易怎么办?甚至是,当年那些不起眼的小喽罗成长一代枭雄了又怎么办?

  这种“命悬一线”的推理,会让人常常忍不住感叹“还好还好”,多一点曲折环绕。我有时比较好奇作者动笔前如何考虑情节的推进,是否从结局往前一步步设置,然后再倒过来逼近那个结果

  其实我觉得“郊狼”这个比喻多少还是做作了点,包括地震后的洛杉矶这个大场景。但是最后的真相——并不是利益集团之间的冲突,而是一起走江湖同生共死的人的嫉妒,不免恻然。说起来,真正黑暗的斗争固然让人心寒,但社会本来如此,无论是否有意被卷进去,都属于无可奈何范围;所谓“社会孤独”,因为身边最亲密的人会在意想不到的时候出卖、陷害甚至一刀子结果了你,才是最无形而压抑恐怖

  不过这似乎是康奈利的一个套路。我看了他三本小说,都是一个早已出现在你视线范围之内、百分百根正苗红友人LOOK、甚至为你提供了极大帮助和线索的人,最后是幕后BOSS。其实一个小说家很难打破自己的一个框架——也不需要真正去打破,这或者才是他未表露的人生观和世界观,他没有用任何一句“金句”点出的悲剧感。

  《最后的郊狼》读后感(五):哈里·博斯不是马修·斯卡德

  博斯和马修绝对是两类人。读马修的时候,我喜欢喝一点酒,夜晚的光泽从文字中间慢慢的浸出来。马修在街头游荡。你跟着他游荡。

  哈里•博斯不是那种人。

  他下沉,你不想跟着下沉。他配戴警徽,他从不吝惜自己的拳头。他的心理医生说他试图以回避来面对一切。而正是如此,令他的生活充满了压抑。

  一个十一岁的男孩紧抓着游泳池边上的钢制扶梯,哭得喘不过气来。他湿漉漉的头发不停往下滴水,掩盖了脸上的眼泪。男孩心里充满了恐惧和孤独感。在他的感觉当中,那个游泳池就好像是一个他必须横渡的大洋。

  是什么样的男人才能写出这样的句子

  《最后的郊狼》读后感(六):侦探的化身

  犯罪推理小说家们都喜欢塑造一个固定的侦探形象,不断地丰满他,加固他,变化他,并投射自己。于是侦探们也总是在不同的故事里头拥有了不同的化身。这次对于博斯来说,他的化身是蓝色烟雾里的最后的郊狼。

  比起布洛克,我显然更钟情于康奈利。之所以后者的名声似乎不如前者,我想大约是因为康奈利的作品部头总是很大,无论是《诗人》,《黑色回声》还是这一本《最后的郊狼》。两者的不同,恰如两者所生活的城市,纽约vs洛杉矶。但因为康奈利犯罪专版记者的出身,他的作品往往更注重细节,不过多地沉溺于自己,即使主角身上凝聚着所有的矛盾,并有着浓墨重彩情感戏。

  最后的郊狼与诗人的相似之处在于,主角身上都背负着血亲被杀的仇恨,而他们对待这一命案的情感逻辑也是很相似的,即要为这个生命找回其存在价值尊严。诗人中的主角恰是一个报纸犯罪专栏记者,所以康奈利把握起来格外得心应手

  和日系的推理作家们不同,美国的硬汉侦探作家们喜欢纠缠案件和推理之外的问题,个人情感,城市史,美国梦之类。康奈利这次更是好好地秀了一把对洛杉矶的感受,地震,绝望人群,官僚科层制,还有仿佛熔岩流动于其上的天空。洛杉矶的硬汉最后爱上了佛罗里达阳光海滩下的美女。但他们的心一样支离破碎

  为三十三年前母亲之死的悬案翻案,这大概是精神分析学派最喜欢的故事了,再加上“最后的郊狼”这一符号,更加让人兴奋父亲缺席,母亲被杀,童年的禁锢,重复的梦境,以及后来选择的警探职业生涯,都充满着弗洛伊德式的谶语,康奈利甚至还运用了蒙克的话来展现人的内心——他时不时会展露一下自己对音乐绘画修养,比方形容呕吐后内脏的感觉,甚至会用“五脏六腑仿佛达利的画”。但我总觉得康奈利并没有可以地用精神分析者的调调统一全书,他有意识地利用了这一切,但在案情本身逻辑的推演上回避了这种调调。他和西娜若思之间的医患关系并不显得那样专业神秘,而且我要坦白,我一度以为他们之间就像无间道里头的花瓶心理医生和重压下喘息的警察,会擦出什么火花。

  我是第一次阅读哈里博斯系列。但是我并不喜欢书中的跨书恋情,这里头带有一种轻视女性的意味,她们作为调剂出现了,跟“垃圾箱里的火焰”地位相当。也许下一次,茉莉花同学又会因为某种原因从博斯的生活里头离场,然后来了一位新墨西哥州或是亚利桑那的美女,谁知道呢,加州以西,天高地阔。但这就是美国作家们的方式,他们大约都上过那些写作班。但最让人叹服的是,这些写作班虽然传授了种种铁则一般的技巧,却似乎从未扼杀过创意

  回到侦探的化身,郊狼。这种并不美好动物,却有一种独特的味道,成为了不少作家青睐的对象,不光成了洛杉矶一位硬汉警探的精神慰藉者,还在德国那位著名的喜欢写狼的浪漫主义骑士 黑塞笔下留下了大名,只不过,黑塞就刻薄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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