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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粉红色旅馆》的读后感10篇

2018-03-07 20:39:02 来源:文章吧 阅读:载入中…

《粉红色旅馆》的读后感10篇

  《粉红色旅馆》是一本由[英] 安娜·斯托瑟德 / Anna Stothard著作,四川文艺出版社出版的399图书,本书定价:36.00,页数:2013-8-1,文章吧小编精心整理的一些读者读后感希望对大家能有帮助

  《粉红色旅馆》读后感(一):十问《粉红色旅馆》作者安娜·斯托瑟德

  1)是什么触发你开始写作的?

  可能是撒谎。当我发现自己无法换一种更新鲜方式重演一遍自己的生活时,我开始写故事

  2)你最初的职业理想是什么?

  我常常手上沾着胶水,然后头发上结着颜料。我想做家具,或者装帧书籍。有一段日子,我想成为祭坛装饰画家,不过我后来发现我拿起笔来要比笼罩着一圈镀金的光环好得多。

  3)你能不能简要讲述你的最新小说《粉红色旅馆》和你的写作灵感

  一个伦敦女孩去过她母亲在洛杉矶的葬礼后得到的比她预想的要多。灵感来自我自己十多岁时候忽然撞见我母亲的旧情书,当然也因为我自己就是个住在洛杉矶的英国女孩。

  4)你有没有计划写下一部书?

  是的。我已经开始写了,不过如果要我讲述我正在写作的故事感觉就像我在泄露一个秘密……有压力,而且在这种情况下对我而言不是什么好事。嗯,这本书有关一段走到了尽头的感情

  5)你经历过的最兴奋的一刻是什么时候?

  看见我的第一部小说《伊莎贝拉和罗科》出版。

  6)你正在读什么书?

  我在读雷蒙德·卡佛的短篇小说集《当我们谈论爱情时我们在谈论什么》。

  7)如果让你和三个人共进晚餐,可以是已故的或者还在世的,你会选谁?

  我会和泰德·休斯,因为他的嗓音会消溶我的心。我听着磁带里他的嗓音长大。我情愿不和别人分享他,不过如果我一定要选上三个人,那么我觉得古希腊的女诗人萨福会是个合适饭局人选,她会和休斯合得来。再接着我会叫上年轻的杜鲁门·卡波特,把酒杯斟得满满的。不过我会让泰德·休斯来切肉。

  8)你最想生活历史上的那个时期

  我最近刚从叙利亚旅行回来,我会选择生活在芝诺比阿女王统治下的海滨城市巴尔米拉,大约在公元260年,这位勇敢的女王抵抗罗马王朝的统治,然后建立了一个短命的巴尔米拉帝国。巴尔米拉的遗址今天仍令人惊叹,所以能在它们最为巅峰时代看到它们感觉一定棒极了,只是到罗马帝国皇帝奥雷连将这座城市洗劫一空然后掳走芝诺比阿的时候似乎一切就不那么美妙了……

  9)如果你的房子着火了,哪三本书是你最想从火灾中抢救的?

  我会救出那些属于我祖母艺术书籍——一本是阿瑟·拉克姆的,一本是关于人类解剖图解的发展,还有一本是奥布里·彼得斯雷的。书里还有一些她自己的素描作品,和书页一起发黄。

  10)你平时怎样放松自己?

  喝酒。读书。泡澡。有时候同时做这三样。

  《粉红色旅馆》读后感(二):《粉红色旅馆》:一切,关于莉莉,关于我

  安娜•斯托瑟德的文字是有自己的标签的。初读起来感觉并不舒服,却有足够的吸引力让你听她讲完整个故事。

  古堡•旅行箱

  想象这样一个画面:一个十八岁的少女,拖着沉重的旅行箱,住进一栋古堡似的旅店。她将在那里遭遇一个不同寻常的故事……

  这是安娜真实生活经历。她在伦敦出生,毕业于牛津大学后前往洛杉矶,进入当地电影学院攻读戏文专业硕士学位。 期间,安娜住在小亚美利亚一栋仿德国古堡的建筑里,专心开始写作。作家偶尔是需要环境来激发灵感的,在古堡里的这段经历,从《粉红色旅馆》这部作品来看,似乎给了她极大的启发。于是在这部作品里,你可以看到一栋破败却充满故事的粉红色旅馆,一个倔强的自称22岁的少女以及一个以她为主角,有关自我和领悟的故事。当然,还有一只旅行箱,只不过它并不属于“我”,而是属于莉莉,那个“我”陌生却熟悉的母亲。

  熟悉•陌生人

  理性感性,是一对儿有趣存在。它们看似相悖却总乐意联袂。没有人可以在生活中完全剔除二者其一去“完全……”地活着。我们的生活,或者说是我们,永远矛盾的共同体。

  在这个故事里,“我”对母亲的记忆停留在三岁的时候。在那样的年纪,一切还都是美好的,于是也便说不出什么是美好的了。母亲离开后,“我”和父亲一同生活。家庭成员的缺失,对于孩子而言总会导致不完整的情感教育。对于“我”,则是习惯性地隐藏自己,在旁观者眼中,“我”是个配角,是个乖戾的存在。

  其实就连“我”自己,也觉得“母亲”是个该被埋葬的字眼,毕竟她在“我”的生活中仅仅是个龙套角色——只是让“我”的出现逻辑上说得通罢了。然而当“我”在19岁那年得知母亲在新大陆意外离世后,“我”还是选择独自一人参加了她的葬礼。说不清是什么理由,也许也无需谈论原因吧,这是感性的事,往往也顺“理”成章。

  后面的故事也很简单。“我”在母亲的住处,发现了一只旅行箱,出于好奇,抑或是其他什么原因,“我”决定根据旅行箱里留下的痕迹,去看看母亲离开后的生活。故事由此展开,也在“我”到达母亲生命终点戛然而止。那里是她的终点,却是我的新起点

  生活中往往会这样,有些人,明明很陌生,却会在相遇后,哪怕不曾相遇,仅仅是读过他生命的痕迹,便会有莫名的契合感。这个人,不管是谁,对你而言都会十分重要。这样的论断并不理性,但谁又能说直觉,不是支撑逻辑的一部分呢?

  在这个故事里,“我”并不是一个讨人喜欢的角色,固执、鲁莽、不切实际。太过自我的人似乎并不在意他人的眼光,或许是天成,或许是后天养成。但这样的角色,却会在漫不经心间,展现出十足的魅力

  你会爱上她,就像爱上安娜•斯托瑟德和她的文字一样

  《粉红色旅馆》读后感(三):最后的足迹 ——《粉红色旅馆》的疯狂旅程

  最后的足迹

  ——《粉红色旅馆》的疯狂旅程

  很多时候,你都会觉着,小说有时候是一种无言的疯狂。人们在各种看似幽静表象下面实现自己永远也达不到或者觉着充满危险体验,隐约的,会有一种被满足的疯狂的现实感。我们通常会将这样的人叫做腹黑或者闷骚,可是这样的小说呢?还真的不知道用什么来形容才好。

  《粉红色旅馆》就是这样一本让你觉得烫手的书,你似乎不能从它的封面或者标题定义里面的内容,因为从外表上看,它至多只是一本离家出走的少女寻找母亲的单纯的旅行书,但是当你看到本书内在内容之前卫和狂野——比如和母亲的男朋友在一起、捏造身份、盗窃母亲的遗物——从后往前翻,你都无法忽视这本书的超越理性的“passion”所以据称什么正在改编电影或者柑橘奖入围之类的噱头想来都无法打动广电总局的:别开玩笑了,这本作品如果够得上三观正确的话,那么别的作品都可以靠边站了!

  但是引进或者翻译这样一本书的团体都是疯子么?我想也是未必的。个人认为这本书完完整整地反映了英国文坛之闷骚的内在,伦敦腔大约急需这样一本作品来证明他们无与伦比创造力,前卫不仅仅是一种形容,更加是一种象征,大约海峡对岸的号称世界上最最浪漫国家法兰西文坛的巨大影响力刺激到了他们,总觉着最近英国的文艺界弥漫着“我就是真·牛掰”的傲慢气质习惯造型凸显实力,让喜欢跟风的中国伪·文艺青年及骚包·小白领之类的角色用“英剧>美剧”之类的鄙视生态链套入白纸黑字的作品中,所以这本书用来建立个人自信心是再好不过的了。

  但是如果刨掉噱头十足的类乱伦及边缘化的题材,缺乏母爱的少女只是想要完成对母亲形象的勾勒而已,毕竟她踏上的是一场注定只有一次的葬礼,而她想要找寻的,是母亲最后的足迹。如果抛开那些有所争议的环节,她找到的母亲的形象,是那个她千万次在潜意识中搜寻的温暖怀抱,她离开她,去寻找的是怎样的生活,她的生活状况怎么样、有爱上什么人么、有新的家庭么、会偶尔想起她么,这些答案只有少女自己去寻找。从这种意义上讲,她的内心是多么孤独,因为她没有一个母亲作为自己前行的参照,残忍的,母亲的出逃让她失去了这样的权利,于是她自己去找回这样的一次跟随,用自己的方式。“纵使我感到难过,生活中的小细节仍然会迸发出令我惊叹的美丽,我会为孤寂的人给自己展露的微笑感动。”她在这一路上收获的不仅仅是关于母亲的细节,更多的时候,她自我弥补了一个封闭的个体缺少的爱与关怀

  至于本书的结局为什么笔锋一转将埋伏下的线索转到了一条推理小说的不归路上我其实会有一点点难以理解,但是生活不就是这样么,总是在你以为已经看到它内在的真相的时候,冥冥之中操纵故事发展的手将它改换成了另外一个模样。“所有的一切都是因果相连的”。就当作者的阿加莎瘾犯了,我们跳过线索直击结局吧。

  母亲的粉红色旅馆成为了属于少女的遗产,她找到了让属于她的母亲继续下去的方式。“即使是现在我仍然能想象出她穿着紫红色背心裙和齐膝黑靴在粉红色旅馆里走来走去的样子。”她已经找到了那个属于她的母亲,就在她沸腾的血液里,那不羁的永远冒着快乐的泡泡的略带刺痛的欢欣。

  y 林怿

  2013-10-19 18:54:32

  写于御庭园

  《粉红色旅馆》读后感(四):我读《粉红色旅馆》

  拿起这本书的时候满怀希望,因为外国文学总是让我着迷,不过,开始读的时候,的确感觉无聊,几度想放弃,或者翻翻罢了,不知道是什么原因,让我坚持读下去了。一直读到结尾,方觉得有韵味了,而且回味起来虽然不至于无穷,但也很值得回味的。

  开始之所以觉得无聊,是因为有大量的介绍,甬长。似乎和剧情无关,女主角出现,她的没有抚养的妈妈车祸撕掉,她来到妈妈葬礼上,在妈妈的卧室里偷走了妈妈的一个旅行箱,里面装了妈妈的一些衣服鞋子,从此开始了离家出走后的旅途。这个过程中,她遇到了几个和妈妈有关系男人,和他们发生千丝万缕联系。最终得到了妈妈的死因,同时找到了自己的爱情,继承了母亲的遗产——粉红色的旅馆。

  故事的介绍一直处于迷离阶段,开始什么都看不出端倪,她的生活似乎是漫无目的的,从旅行箱里那众多的情书和资料中,也看不出有什么不妥之处。到最后,当大卫,她爱的那个男人知道她是莉莉的女儿后失踪,到她去寻找母亲出事地点,一切都揭开了面纱。原来那些情书是莉莉的丈夫写给她的,出事前他们发生了激烈的争吵。而造成莉莉死亡的却是大卫,曾经给她拍过很多照片摄影师。大卫自首了。那个箱子里还有一份重要的文件,就是粉红色旅馆的房契,这个让女孩继承下来。这也许就是书名缘由了吧。

  作者的写作方法比较独特,不过这个得需要耐心才能读完,了解作者的良苦用心。而很多小说都是跌宕起伏,引导着读者一步步深入,每一个环节似乎都充满吸引力的。写小说技巧不可缺少,一个是要有吸引读者的环节,一个是语言的魅力,如果都是些似乎和情节无关的描述自然引不起读者的兴趣

  外国文学,翻译也很重要,如果能在译制过程中进行二度创作,那么对原创作品可以起到画龙点睛作用,不过如果没有身后的功底,也许会前功尽弃。尽量尊重原文,依然是保守做法

  《粉红色旅馆》读后感(五):欠下的《粉红色旅馆》译后

  《粉红色旅馆》交稿后,编辑建议我写个译后,我推掉了,原因很简单——写什么呢?是说这本书的阅读障碍很大,还是诉说翻译中的艰辛,后者是译者应当承受的压力,与读者无涉,而前者我更有一不必要担心,担心这会影响读者“下单”的决心

  然而我觉得如今有交代的必要,就当我替读者恐怕翻开书后会感到“货不对版”。网上有读者晒出读毕《粉红色旅馆》的感受大意是读完书需要极大的耐心,但真的到了柳暗花明的那一刻心里会涌出丝丝缕缕的感动。说的太好了,这恰恰也是我的真切体会。这不是一部可以轻轻松松躺在床上读完的小说,说来小说的线索并不复杂,一如书的封二所介绍的,伦敦女孩跑到洛杉矶参加素未蒙面的生母的葬礼,随之爱上了一个最不可能的人。阅读的难度恐怕在于两者,一是作者安娜-斯托瑟德极度敏感的语言,二是小说另有一位神秘的参与者:时间

  作者很年轻(好吧,译者也年轻),安娜的经历和国内许多青年作家相仿,经受著名院校的文学训练,毕业后渴望着“去别处”也渴望着延长留在学院的时间,半是为了生计半是作为对自己的写作要求,替各种报章媒体撰写各类文章。年轻作家的书具有鲜明特征,很多人都听闻某个成名后的大家急于烧掉自己青年时代出版的头几本书,这其中当然不乏年轻作家笔端稚嫩现象,但我想,即便是这些宣称要将那些书稿付之一炬的人,如果翻开原稿,仍然会怀念年轻时候的自己竟然能写出那样的文字,竟然有那般敏锐的感知力——这些,往往是随着年岁和阅历的双重累积需要付出的代价,他们会感叹:现在的我再也写不出那一切来!

  我想安娜也是这样的一位作家。《粉红色旅馆》是她的第二本书,她的处女作《伊莎贝拉和罗科》让英国媒体将她与万千文艺青年的偶像——麦克尤恩相提并论。我没有读完《伊莎贝拉和罗科》,只是通过google books浏览凤毛麟角,大约讲述两个青春期兄妹基于种种原因与家长疏离,然后通过乱伦的方式重新赋予“家”的内涵,是的,这部处女作具有非常浓重的向《水泥花园》致敬的意味,模仿大师的痕迹是一位青年作家初登文坛无法挥甩的影子。有意思的是《粉红色旅馆》没有一点儿麦克尤恩的“遗迹”,作者回到了她自己。作品中出现了许多看似抵牾的地方:寻找母亲的旅程从一开始就注定是失败的,因为母亲已死,小说中的这个“我”所能寻到的其实就是她自己。爱情也是一样,这个爱情的对象从一开始就显得笨拙,“我”权当他是母亲的情人,这样的爱情早已被赋予浓浓的无疾而终的意味,但是爱情的结果从来不是一道简单的选择题:拥有或者失去。想必很多人都读过周作人的《初恋》,文章末了那位“我”心爱的“她”或许还是难逃被卖去窑子当妓女的命运,但爱情的指向早已不是“她”和“我”是否走到了一起,而是“我”在“她”面前表现出一副努力的样子,听到“她”可能被卖去青楼,“我”下定决心要把“她”救出来。“我”的性意识被“她”唤起,不仅是生理上的,更是心理上的成长。《粉红色旅馆》也是如此,“我”到达加州的时间不长,却从刚下飞机的那个动作笨拙,打扮滑稽的假小子长成一个“女人”,发现母亲留在自己体内的血液,与这一段爱情紧密相关。我想这也是安娜给予读者的爱情启迪,当成长之后的自己时时被一种患得患失的情绪袭扰,连爱情都变得功利,安娜告诉我们,爱情最大的功效是对自我的发现,计较得失的爱情注定竹篮打水一场空。

  我也喜欢安娜的语言,那种充满年轻人灵性与诗意的语言。她用“感性”来接触这个世界,所以夜晚驶过旅馆的汽车夜灯会把酒店房间化为一盏昏黄的大灯泡,而“我”仿佛坐在这枚灯泡里;所以在不知不觉模仿后母的嗜睡症时,“我”并未察觉自己是在模仿,而是感到推开她的卧室房门,房间里弥漫着无穷无尽的“睡眠气泡”;所以才有了加州熊熊燃烧的山火作为这场轰轰烈烈的爱情的底色;所以有了那些生下无数“亚当”的亚美尼亚老太太们带给“我”的加州侧影……

  不由使人惊叹她的年轻,嫉妒她的年轻,贪恋她的年轻。

  《粉红色旅馆》的时间和空间一直在不断地回溯和跳跃,进而延展和超脱。爷爷奶奶的死亡,后母的嗜睡,校园的意外都是属于时间轴上的过去,但这些过去同时影响着“我”的现在和将来,因而身处洛杉矶的“我”时时回想起从前。值得注意的是,小说中记录了许多女主人公的梦境,夕阳西下的分娩,寂寞沙漠中变身作蜥蜴等等。英国的几位书评作者不约而同地指出梦境中的变形是青春期迈向成人期蜕变的隐喻,而我觉得梦境除这一功效外,在时间轴上同时是指向将来的。原谅我不想透露太多,以免扫了读者探索文本匠心独具的兴致。我只想说,安娜最出色的一点在于她一直在用真诚的笔触写作,她没有刻意地设置悬念或巧合,也就免去了读者阅读时需要提心吊胆以免落入作者设下的陷阱的恐慌感,这也是为什么小说终了能给人一种暖暖的感动,虽然温暖中夹杂酸楚,感动是骗不了人的,感动源于作者的真诚。

  作为译者的我,只能说自己竭尽全力认真地对待翻译的工作。我很希望自己没有将阅读小说的困难传递给你们,同时也希望自己没有把这部小说的阅读障碍减轻半分,我尽量在达成这个心愿,如果没有,则是我的罪过。

  非常感谢天成,感谢晓晋,感谢蕙风文化和四川文艺出版社,还有背后付出太多辛劳的素未蒙面的编辑。还要特别感谢包慧怡小姐,去年夏天在静安公园“巴厘岛”的下午,手把手教我最基本的翻译常识,我希望自己没有辜负你那整个下午的光阴。

  《粉红色旅馆》读后感(六):一个关于寻找的故事

  虽然安娜·斯托瑟德用异常清冷、稍显跳跃的文字营造了一个颇为晦暗、压抑的开头,但读过前几章之后,我便认定,这本书将会讲述一个有关寻找的故事。

  十七岁的伦敦女孩闻知母亲的死讯后,孤身一人飞往洛杉矶参加母亲莉莉的葬礼,由此踏上了寻找母亲之旅。在母亲莉莉的守灵夜狂欢派对上,她从母亲生前居住的粉红色旅馆偷走了一只装满母亲信件、照片和衣服的箱子,试图通过这些线索去寻找那些与母亲有过瓜葛的人,以重建有关母亲的记忆。

  三岁时母亲离开她,再见却已是阴阳两隔,她对于母亲是一种爱恨交织的复杂情感,执意去解开有关母亲的谜。所以,她看母亲的照片以还原她的形像,读母亲的信件以理解她的内心,穿母亲的衣服以感觉她的抚摸,而当她沿着母亲的生命轨迹一步步深入,与母亲生命中曾经的男人一个个相逢时,或是因为反叛,或是出于报复,或只是为了亲身体验母亲的感觉,她甚至不惜与他们发生性关系。以至这种错乱让很多人很难接受。

  然而,随着了解的深入,当她通过别人的回忆重构母亲的存在,拼接出母亲的形像,勾勒出她的生命轨迹,并逐渐走进她的精神世界,开始触摸到她的灵魂。她发现,自己的母亲莉莉并非祖母或者其他亲戚朋友眼中的那个“胆小鬼、荡妇、糟糕透顶的母亲”,而是一个美丽、野性、反叛、个性张扬、魅力四射又喜欢寻求刺激的女人,所以才会十四岁就就生下了她,又在17岁那年离开,才会在午夜骑着别具一格的摩托车因车祸丧生。

  其实,她在寻找母亲、接近母亲、拥抱母亲的过程中最终找回的却是自己。她的母亲从未远离过她,不但她的身体中流淌着母亲的血脉,而且她的外貌、性格也像极了母亲——和莉莉一样,她也是一个问题少女,背着家人和一个偷窃成性的男孩子混在一起,一直在象母亲那样行事——为了追求刺激,甚至可以没有任何心理障碍的与母亲曾经的丈夫发生性关系,而且在寻访的过程中爱上了母亲过去的情人大卫。

  她为什么要坚持去寻找母亲?我以为是为了寻找一种爱。莉莉在幼年时将她抛弃,她在父亲的照顾下长大,这是一种缺乏母爱与温情的环境。她沉默寡言、冷漠,甚至有些孤僻,但对自己、对自己的目标有着极为冷静的思考,因此她甘愿涉险去重建有关母亲的感觉,去模仿母亲,以此来找回自己生命中所缺失的那份记忆,那份爱。

  如果情节仅仅到此结束,这将会是一本非常严肃的小说——关于出走,关于寻找,关于回归。然而,她不但找回了母亲,找回了自己,找到了真爱,而且捎带着也找到了撞死母亲的凶手,而他正是她所爱上的那个大卫。这多少让人感到有点意外,怎么一转弯儿就突然变成了一本推理小说的底子呢?

  最后,粉红色旅馆成为了她与母亲命运的融会点,是她寻找的起点,在这里她掌握了所有的线索;这里也是她寻找的终点,她在这里找到母亲,又与母亲告别,也在这里结束寻找。也正是在这里,她自己也和母亲一样,与大卫开始经营粉红色旅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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