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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忆残留》读后感10篇

2018-06-09 21:07:02 来源:文章吧 阅读:载入中…

《记忆残留》读后感10篇

  《记忆残留》是一本由[英] 汤姆·麦卡锡著作,上海译文出版社出版的平装图书,本书定价:38,页数:302,文章吧小编精心整理的一些读者读后感希望大家能有帮助

  《记忆残留》读后感(一):试读章节

  第二章

  那次事故以后——我是说相当长时间以后,在我已从昏迷中醒来,记忆也已经恢复,并且断了的骨头也愈合了之后——我得重新学习如何做动作。我大脑控制右边身体运动机能的那部分在事故中受损了。由于这损伤几乎是不可修复的,我的理疗师只好让我“重置路线”。

  所谓的“重置路线”,顾名思义,就是要为我的大脑重新设置一条运行指令的路线。这有点像政府在原先的铁路洪水或泥石流冲毁以后,不得不再花钱从农民手中购买土地来铺新铁路。我的理疗师必须让我通过另一块大脑区域——一片闲置的休耕区,你可能只在玩挑圆片游戏或者听打榜歌曲时候会用到——来给我的肢体肌肉下达指令,重建神经回路。

  为了铺设新的指令传达线路,他们需要我去进行想象。想象做一些简单的事,比如举起一只胡萝卜送进嘴里。在最初的一星期里,他们不会真的给你胡萝卜,甚至不需要你动一下手:他们只是让你去想象用右手拿着一只胡萝卜,五指紧绕着它,然后把肘部以上的整只前臂举起来,慢慢把胡萝卜送入口中。他们会让你明白这一切是如何运作的:每一根肌腱要做什么,每一处关节如何转动,以及怎样去协调角度、向上的牵引力和重力以达到平衡。通过明白这个原理,然后不断地在脑中想象自己举起萝卜送到嘴里的画面,就会在你的大脑里铺出一条指令传达路线,并最终让你能完成这个动作本身。理论上就是这样。

  可当你真的去做的时候,你会发现情况比你想象的复杂得多。整个过程一共牵涉到二十七个单独的动作。你已经把它们一个个都按顺序学习过了,搞明白了原理,并且花了一个星期在脑中一遍又一遍地重复这个动作——已经举了一千只想象的萝卜往嘴里送,或者已把同一只想象的萝卜往嘴里送了一千次,反正是一个意思。但就在这时,他们拿了一只他妈的真萝卜给你,一只和你想象中完全一样的又粗又糙形状诡异脏不拉几的真萝卜给你,就在你看到这个混账萝卜的一刹那,你就知道自己不行了。

  “试试看,”理疗师说。他把萝卜放在我的膝盖上,然后慢慢地,慢慢地从我面前走开,仿佛我是一个随时要倒的纸房子似的,坐下面对着我。

  在我举起它之前,我得先伸手去把它抓住。我把手掌手指腰部附近抬起,但是要想把我的整只手伸到萝卜那,我得从肩膀处发力,把肘部往前伸才行,可我并没有学过这个动作。我根本不知道要怎么做。最后我只好用左手抓着右前臂,把它往前拉。

  “这样可是作弊哦,”理疗师说。“不过没关系。现在想办法去把胡萝卜举起来。”

  我伸手去握住胡萝卜。它摸上去——好吧,问题就在这:我摸了它。这已经足够让我的整个行动变得短路了。它有质感,有重量。一个星期以来,当我在为此准备时,我把我的手,我的手指,还有我的大脑想象成了一个具有活动力的、施行动作的主体,而把那个萝卜当成了一个没有实质物体,一个任我摆布的空洞装饰物。可是这个萝卜,它却比我更有活力:它身上的坑坑洼洼,它那坚韧不拔的态势。它是冰冷的。我握住它,开始进入第二阶段:举起。但是我刚举起它,我就感到了它那股强烈的胡萝卜信号输入,极大地扰乱了我大脑和手臂之间的通讯,使得我阵脚大乱,本来在那一刻需要放松和扩张的肌肉却顿时紧缩起来,关节也开始往错误方向扭曲。当那只胡萝卜慢慢地从我的指缝中溜走,从我手上掉落下来时,我终于能理解一个空中交通管制员眼睁睁地看着一架飞机坠毁却无能为力时的心情了。

  “第一次嘛,”我的理疗师说道。

  “嗯,至少没砸到人。”我说道。

  “我们再来试一次。”

  我们又花了一个星期才成功。我们回到黑板前,将之前没考虑到的额外因素重新考虑进去,然后继续做想象训练,最后才再次举起了一只真萝卜。我恨死胡萝卜了。直到今天,我还是很讨厌吃胡萝卜。

  每件事都是这样。每一件事,每一个动作,我都要重新学习。我得先弄明白它们的原理,将它们拆解成各个最基本的动作,然后才能执行。就拿走路来说吧,这个就非常复杂。要往前迈出一步,就需要牵涉到七十五个动作,每一个都需要单独的指令。如果你觉得,“啊,这个不难。我们都学过一次走路。你不过就是要多学一次罢了。”那你就错了。大错特错。真相是:你从来没试过像学游泳,学法语,或者学网球那样去学习走路。你根本不需要去想就学会走路了:你走着走着就会走了,就这么简单。而我却需要上走路课。整整三个星期的时间里,我的理疗师都不准我在没有他监督的情况下走路,以免我养成不好习惯——头抬得太高,膝盖还没弯曲就起脚,诸如此类。他是个极偏执的训练师,就像一个铁幕背后的芭蕾舞教练,或滑冰教练。

  “脚趾往前!他妈的往前啊!”他吼道。“膝盖大点力!抬腿!”他会边喊边拿拳头捶向黑板,捶向那些图示。

  每一个行动操作起来都需要一整套复杂的系统,而我必须把它们全部学会。我要先理清原理,然后再模仿动作。起初,在最开始的几个月里,我做什么都很慢。

  “你还在学习,”我的理疗师说,“而且,你的肌肉还是塑料的。”

  “塑料的?”

  “塑料的意思就是说,还很僵硬。这是与松弛相对的。过段时间它们会变松弛的。变得放松,有韧性。松弛的,就表示好。塑料的,就表示不好。”

  后来,我不仅学会了如何执行大部分的动作,并且恢复了速度。几乎恢复了速度——我始终没能恢复到百分之百的速度。可能到百分之九十吧。到了四月份的时候,我已经几乎恢复速度了,恢复了百分之九十。但我还是需要去想我所做的每一个动作,需要先去理解它们。“没有理解就没有行动”。这就是那次事故给我留下的后遗症永远都不能再直达事物本身。

  在我出院大约一周后,我和我的朋友格雷格一起去看电影。我们去丽资电影院看了罗伯特·德尼罗主演的《穷街陋巷》。有两件事让我感到奇怪。一是看电影这件事。我说过,我之前的记忆就是以电影画面的方式闪回的,就像是在追一部肥皂剧,差不多每周播一集,一集就是五年。这并不是什么激动人心的事。事实上,这相当无聊。我就躺在床上,看着它一集集到来。我无法控制每一集发生的事。有可能它们并不是我的记忆,而是别人的故事,是属于别人的画面,就像度假归来洗照片时,照相馆却误把别人的照片发给了你。对我来说,我根本没法去区分,也懒得去区分,只管照单全收就是。当我在看《穷街陋巷》的时候,我也并不感到比看自己的回忆时更关心,或者更漠然,尽管那些故事和画面和我一点关系都没有。

  另外一件让我奇怪的事,是德尼罗怎么可以这么完美?他的每一个动作,每一个姿势都完美到无懈可击。不管是点一支烟,还是打开冰箱,或者就只是在街上走:他似乎都能把动作做到完美,完全活在其中,与之融合,直到他的动作就是他,他就是他的动作,不再有任何阻隔。在回我家的路上,我和格雷格说了这个想法

  “可那个角色是个废柴,”格雷格说。“而且他总是给其他角色添乱。”

  “这不是重点,”我回答。“他行动的时候很自然。不像我,很做作。他是松弛的。我是塑料的。”

  “你会发现,他才是塑料的,”格雷格说道,“类似于印在胶卷上的图像之类的。我是说,虽然你眼睛上方有一部分是塑料的 ,但……”

  “我说的不是这个,”我说道。我右眼上方的疤痕做过一个很小的整形手术。“我是说他很放松,很柔韧。他的动作非常流畅,包括最基本的动作。打开冰箱,点一支烟。他不需要去想,不需要先去理解这些动作。他之所以不需要去想,是因为他和他的动作是一体的。完美。真实。而我的动作都是虚假的,是二手的。”

  “你是说他很酷。电影明星都很酷,”格雷格说。“不酷怎么拍电影。”

  “这不是酷不酷的问题,”我对他说。“而是自然。德尼罗很自然。而我再也不能做到自然了。”

  格雷格在路中间停下脚步,转过身来面对着我。

  “难道你以为你以前就能吗?”他问道。“你以为我能吗?你以为除了电影里的人之外真的有人能那样点烟或者开冰箱?好好想想吧:打火机并不是一打就着的,第一缕烟会飘到你眼睛里,让你皱眉头;冰箱门会被粘住,一开就抖得直响,牛奶也会溅出来。这些事发生在每一个人身上。没人能幸免。一切本来就都他妈的乱透了。你并没什么正常。你想知道你是怎么回事吗?”

  “是的,”我说道。“怎么回事?”

  “你只是比所有人都更加正常罢了。”

  (陈正宇译)

  《记忆残留》读后感(二):一场艰涩的叙事事件

  完全是冲着“英国近十年来最好看小说”而买的。

  正如遇到的很多案例一样,书封上的评语可能更针对书本价格销量,而不是内容

  花一个星期读完这本书,定义为:一场艰涩的叙事事件。

  主人公因为一场事故而大脑受损(不知道是什么事故),吃喝拉撒以及所有正常人本该可以正常完成的动作,他都需要重新学习,而且是在一个很严苛的教练的培训下完成。

  所以,他对日常的、旧有经验产生浓厚好奇

  他想通过复原所有日常事件,来追求心目中的那份真实,即,他想知道那件事究竟是怎么完成的,当事人究竟会有何感受

  从还原墙上的一条裂缝引发的种种幻想开始,主人公用事故的巨额赔款买下一幢楼,先后在里面还原了煎猪肝的感觉钢琴师弹错钢琴重新来过的感觉,再从这栋楼走出,还原了自己在加油站的一个小事故;

  继而,重演了附近街上发生的一次枪杀事件;

  随着这些还原带来的刺激感的逐步加强,主人公变得有点难以自拔,又在一个旧停车场重建了一个银行,并聘请一个抢劫过银行的罪犯设计了一场银行抢劫案。

  但,要更接近真实。

  于是,他要求模拟演员们真枪实弹地去抢一次银行,并设计好让所有人消失的疯狂计划慌乱的抢劫中,发生了意外,一位演员在银行擦枪打死了另一位,主人公带领大家逃回模拟的那个银行,为了还原当时擦枪的情形,他开枪射杀了一位演员。然后,一切按计划进行。逃到机场,登上直升飞机。

  在途中,直升飞机被要求返航,而主人公要求飞机拒绝返航。于是飞机在返航与不返航之间走了段折返,这让主人公重新产生兴奋,并要求驾驶员一直在空中来来回回飞行。

  假如,看到我介绍情节,有人觉得很不解,觉得是我表达能力不好,没把故事说清楚,我也只能呵呵了。

  去读这篇小说,它讲的就是这样一个故事

  16万字的篇幅,充斥着对某一个生活场景的反复描写,只是这一次比上一次多了更多细节,更多及其具体微小描写。

  “始终关注艺术社会中的非本真性,以及重复或复制的首要性好和原创性。”

  这是书封上对于作者麦卡锡的介绍。

  看完整本小说,会被这种晦涩的叙事搞得摸不着头脑,这也是我读了一个星期才读完的原因

  小说中所体现出来的对于细节的刻画能力和对于主题的渲染挖掘,着实体现作者的功力,不得不佩服。

  “生活的重复性和复制性”这样的主题,在目下的小说中,实在不可多见,既能让人有强烈的共鸣,也能给人诸多启发

  但是,作者基于这个主题基础上的叙事,则让小说的好看性打了好多折扣。让人在阅读的过程中,不断犯困打哈欠

  所以,读了,还行。

  《记忆残留》读后感(三):想象与现实交融

  随心所欲的将脑中的残影变为现实,也许有些荒诞、有些好笑,但笑过之后又感到了一丝悲哀,如此行事也只能在小说里看到了。汤姆•麦卡锡的《记忆残留》就是这样一本书,将想象与真实交融碰撞,让人分不清真假

  这是一本看起来很有阅读乐趣的书,流畅且出人意料,永远不会知道作者下一步将要让我们看到什么,从一开头就紧紧抓住了读者的眼球直到结束,合上书本仍然意犹未尽

  作为当代英国小说界重要小说家之一,汤姆•麦卡锡被誉为“后现代文学 的继承人”,更多媒体甚至称他为“我们这个时代的那个作家”。《记忆残留》是他的第一部作品。在麦卡锡写作成本书后,花了三年才找到一家艺术出版社愿意把小说发售到艺术画廊和博物馆里,之后仅凭口碑在文学界引起强烈反响。

  本书开头主人公“我”已因意外事故而失去了许多记忆,却由此而得到了八百五十万英镑的赔偿,得到这笔钱的条件是不能以任何公开场合谈论和记录此次事故。所以事故的原因并没有在书中阐明。但由于记忆的残缺,“我”找不到什么是真实的自己,为了找寻那些能让自己感到存在的感觉,“我”开启了一场奇妙之旅,不断的将脑中突然冒出来的想法变为现实。于是一场场“情景再现”不断在重复,许多想象中的场景变为了现实,而这种人为的现实却仍然让“我”感觉不到真实。最后一场升级的“情景再现”开始了,但所有的一切都更加混乱的,只有“我”还沉浸在这种真实或者想象中……

  其实故事开始的原因不外乎一种不安,缺失的记忆让主人公找不到自己的存在感,重塑的行动能力将自己的动作都变得机械且死板,凭空掉下来的巨额事故赔偿金似乎也让金钱的价值变得不明确了,这些都让主人公感到不真实,似乎所有的一切都是模仿。于是主人公开始追寻真实感或者说是一种安全感,不断的将自己置身于固定的情景里,找寻那种流畅且自然的感觉,可这种感觉又何尝不是一种想象。故事发展到后来,真实与想象早已分不清彼此,记忆里的影像变成现实又如何,长久的发呆放空然后回到现实的世界,再继续寻找,无穷无尽。就如同主人公“我”一直钟爱的数字8一样,一个在自身内不断循环反复的曲线数字。也如小说结尾一般在空中不断的循环往复。

  书中另一个重要人物纳兹的转变也十分有意思,开始他只是一个帮助主人公实现愿望的联络人、协调者,这是个看似万能的角色,但慢慢的他也在转变,他在这份工作里发挥出了自己最大的价值,但在狂热的痴迷中做什么已经不重要了,他也已经分不清现实和虚幻了。

  在这种现实和想象不断互换的过程中,找寻的是真实的自我,存在的价值,可如此荒诞的故事里,现实与想象早已颠倒互换,无尽的循环里找不到出路。

  《记忆残留》读后感(四):荒诞中的合理

  《记忆残留》被称为“英国近十年最棒的小说之一”,有很大一部分原因,大概也在于这本书的情节实在让人难以预料:主人公“我”因事故大脑严重受损,失去记忆,生活中一切的事情都要重新学习。

  换句话说,主人公是个不知道“我是谁”的人。摆在他面前的,是两条路:一、回去寻找真实的自我。二、开发出一个新的自我。

  但是,主人公并不是完全失去了过去的自我,他脑海里还保留了一些碎片式的记忆,于是,他对过去的自我产生了深厚的好奇。

  于是,他就想通过复原残留记忆里的某个场景,来寻找真实的自我。

  因为事故,主人公得到了八百五十万英镑赔款。作为“有钱人”的主人公可以“任性妄为”了,他买下一幢楼,来还原自己记忆中的老公寓楼。

  不够满足,主人公圈了一块地,一遍遍重演附近街上发生的枪杀案。

  还是不够满足,主人公又开始导演银行抢劫案。试图从中找回心目中认为的真实。

  最让人想不到的是,主人公在用残留在脑海中的记忆还原场景时,一次比一次走得更远更深入,因为他总觉得还原的场景跟记忆里不太一样。

  到了最后的抢银行大戏,主人公已经要求模拟演员真枪实弹地去干了。期间发生了意外,真地死了人。主人公依然不满足,又接着重复这样的场景。每次的场景都有不同,让主人公不断产生新的兴奋点,不知疲倦地一直在重复这样的场景。

  这简直是一出荒诞剧。但作者在书中说,“对创伤的反应通常由内源性阿片类物质来调节。也就是说,身体在给自己用‘止痛药’。这些物质会让人感到愉悦。创伤越严重,剂量越大,想要释放更多这样物质的欲望也越强烈”,也就是说,作者创作出这样的荒诞情节,其实是有其内在严密逻辑的。

  为了强调这种内在的严密逻辑,作者不厌其烦地对某一个场景进行反复描写,每一次重复,都比上一次多了更细的细节,连煎猪肝的气味、钢琴师的琴声这些都被细致描写到了。到了枪击和银行抢劫案时,作者更是对每句话、每个表情、每个动作都进行了细致的描写。初看似乎觉得实在没有必要,仔细一想,主人公是失去记忆的人,他不知道自己是谁,不知道过去的生活是什么样的,唯有这种可以触摸的细节,才能让他回忆起真实的过去。

  恰恰因为是这样,才让他能够一遍遍去重复那残酷的抢劫案过程——他需要真实,需要身体内部的“止痛药”。

  《记忆残留》的作者汤姆•麦卡锡,被称为“始终关注艺术与社会中的非本真性,以及重复或复制的首要性和原创性”,他将这些特点运用在小说中,写出了充满实验性和先锋性的小说,但同样,他也在实验与先锋性中,不断营造着荒诞中的真实和合理。

  《记忆残留》读后感(五):《记忆残留》:楚门不在的世界

  人们为何会对一个作家满怀期待呢?往往是因为他可以写出让人满意,并且总是出乎意料的故事。在这样的层面上,“读书少”的读者无疑会因为有更多的机会可以体验“惊喜”而让人羡慕。但汤姆•麦卡锡的出现,对于所有读者来说可能都是一个福音——至少在《记忆残留》这部作品中,人人似乎都可以体验“没有人知道下一页会发生什么”的阅读快感。

  《记忆残留》是麦卡锡的处女作,出版于2005年。在此之前,汤姆•麦卡锡都还顶着“实验艺术家”的头衔闯荡英国,而《记忆残留》也仅仅最先由一家小出版社出版,之后凭借口碑才逐渐吸引到其他大出版社的注意。

  作为一位艺术家,麦卡锡的创造力在这部《记忆残留》中表露无遗。作品的开头,是一个男人——“我”被告知得到了八百五十万英镑的巨额赔偿,条件是不再谈论自己“并不记得的事情”。男人没有为之欣喜若狂,而是烦恼为何金额是八百五十万,而不是八百万——“8”是一条自闭的曲线,优雅而没有穷尽,但多出来的这个“5”却像是一块碎片,破坏了完美。

  我们经常会调侃一个人的思路奇特,说他可以在A和B两个选项中选出一个“C”来——这种形容用在《记忆残留》的主人公身上再合适不过。去看了场电影,人们称赞罗伯特•德尼罗的演技精湛,而他却在困惑“为何他可以轻易地打开冰箱门,用打火机一次尝试就可以成功,而不会出岔子”。当他领到了保险金之后,他开始了无休止的尝试——为了找回自己缺失的记忆,他开始进行“场景重建”,将自己脑子里一闪而过的影响,统统斥巨资搭建出来,并且雇来演员,按照自己残缺不全的印象,反复演出同样的行为,并且加以控制,直到某个方案失控……

  《记忆残留》所讨论的主题并不新鲜,但麦卡锡的情节安排显然无比大胆。主人公遭遇意外,原本平静地生活突生波澜。人自以为自己可以掌握的生活其实随时都可能濒于失控——但是没有人像麦卡锡的主角那样,疯狂地渴望重新操持对生活的控制。那笔八百五十万英镑的赔偿是所有情节的起点,却也指向了作品失落的“起因”。但主人公看似是在寻找自己失去记忆的原因,其实只是想要驱散记忆只剩残留的不安。

  一旦生活失控,原本的顺理成章也会变得异样,而人则会因此不安。因不安而生成疯狂,再合理不过,当他有刚好有能力——有足够的钱去尝试自己的想法,疯狂的念头就被转化成了实际的行径,也就有了这个疯狂的故事。所以《记忆残留》,实质上是讨论了人对控制的执念——倘若人可以有足够的力量去寻求自己的心安,他究竟会做出怎样的选择呢?麦卡锡的答案有些疯狂,也有点悲哀。

  麦卡锡曾说,“我太爱《无尽的玩笑》(Infinite Jest,David Foster Wallace)的结局了。这个家伙的头被卡在了窗框里,他能看到将要发生的惨剧……却不能……介入其中。就像被困在太空的宇航员,或就像作家自己。”从某个角度看,《记忆残留》有些反《楚门的世界》的味道——后者的主角因对被控制而无力反抗使人同情,而前者的主角却选择自己来建造虚构。但二者的结局其实同样让人伤感——不论是谁来操纵,世界都不再是那个自然而让人心安的场所了。

  对此,主角还可以放肆幻想——作家自己却无能为力。

  《记忆残留》读后感(六):《记忆残留》:追寻真实但迷上虚幻,留恋操纵却走向失控

  文/吴情

  关于“记忆”的小说,世界文学史上并不罕见,法国有马塞尔·普鲁斯特的长河小说《追忆逝水年华》(也译为《寻找失去的时间》),以叙述者“我”的所思所想(包括记忆)描摹出特点鲜明的主、客观世界;还有帕特里克·莫迪亚诺的《暗店街》,写意外失忆之人苦心寻找记忆以拼凑完整的自我,此间过程艰辛,结果却不甚可喜;中国则有王小波的《万寿寺》,故事结构与《暗店街》相似,内容和秘旨却如迷宫般生发,书中人和现实人纠缠不清。

  有位作家曾说,人是记忆的动物。人生百年,世事万千,全部人生遭际最终凝结成记忆封存,或韵味悠长、温馨甜蜜,或不堪回首,漫嗟荣辱。记忆有时准确刻录曾经与过往,将人的身份小心珍藏;记忆有时也会自主选择,将部分删减或更改,意外和冲突由此弥彰。在某种程度上说,一个人的人生,记忆愈是丰厚,意义和价值也愈足珍。不过,万一记忆错乱了又将如何?答案并不明显,却值得我们努力发掘。发掘的过程,不妨以英国作家汤姆·麦卡锡的《记忆残留》一书开启思考“记忆”的一个新境界。

  罗兰·巴特曾悲叹道,“小说已死”。此说不无道理,单就故事内容而言,千年来的文学书写几乎穷尽了后代作家发现人生新意义和新价值的可能性(尽管解构主义势头强劲,传统道德伦理依旧发光放热)。不过,内容上的相似不代表形式上的类同,作家依旧可以从形式上再创新,《记忆残留》便是一例。乍看之下,故事的主体内容有些荒诞不经:一次意外事故之后,“我”得到一笔巨额赔偿金,同时留下了严重的后遗症。“我”从昏迷中醒来,却发现这整个世界远非先前所见,找寻不到过去和自我。为此,“我”决心在别人的帮助(服从)下重建过去,“再现”各式各样的场景。“再现”的过程中,“我”极力追求想象世界的真实性,每一个细节都要求完美、自然。然而,“我”从未知晓自己正陷入一个悖论中:“我”花费巨资营造自然本身,这一行为本就不甚自然。从市区大楼到机场仓库,从街上枪杀到银行劫案,“我”追寻真实却迷上虚幻,留恋操纵却走向失控,直至濒临疯狂。

  《记忆残留》一书以第一人称展开叙事,历史和现实并置,充满了无数的未知、猜测和谜语。事故如何发生,叙述者“我”并不清楚,也不打算真弄明白。现场再现又是为何,“我”很少直接提及,多半想象和臆测。“我”是一个拥有(是否真的拥有尚且存疑)碎片记忆的人,生活在一个声音、感觉和情绪交相混杂的世界里。“我”一方面属于这一世界,另一方面又发现现实世界完美背后的荒诞,试图以重建现场来达到自然天成。就这一点而言,难道不是对我们当下处境的绝妙隐喻?生于荒诞之中而不自知,部分自知却始终无力逃脱。欲一统的难逃瓦解的宿命,服从的也被迫卷入漩涡。

  汤姆·麦卡锡被誉为英国“后现代文学的继承人”,《记忆残留》虽为其处女作,但笔力着实不群。不可靠叙事,省略和未知手法,声音和感觉的试验都有所涉及,而且运用得堪称精湛。记忆之于个人,虽然私密,却时时受到外在力量的影响、干扰和控制,一个人如何安放个人的记忆且对外在力量免疫呢?如何建构主观世界的真实?读完这本书,我一直在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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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记忆残留》读后感(七):“我是谁”和“我能成为谁”

  看题目的时候就已经大概猜出,这是一本关于失忆的小说。而在小说的一开头,作者麦卡锡也没有遮遮掩掩,而是直接就告诉我们:“记忆一片空白,像一块白板,或一个黑洞。”失忆,是文学艺术作品中十分常见的一个主题,而且屡屡会出现经典作品。那么为什么会有如此多的作品热衷于失忆,而又往往都很精彩呢?

  我觉得原因有二:一是记忆在人的一生中有着十分重要的位置,从某种程度上说,记忆成就了一个人。一个人的记忆关系到一个人如何生活、如何生存,甚至如何去爱。记忆,回答了“我是谁”这个终极哲学命题。

  第二个原因,就是一个成年人一旦失去了记忆,他将如何生活、如何生存、如何去爱就都成为了问题,但他又需要去生活、去生存、去爱,于是就形成了一个戏剧冲突,这个冲突也就让故事更好看。而且,在搜索记忆的过程中,这个人也就回答了“我是谁”的问题,成龙有一部经典的关于失忆的电影题目就叫《我是谁》,而观众(或读者)对这个问题也是非常有兴趣的。

  这样看来,“为什么会有如此多的作品热衷于失忆,而又往往都很精彩?”就不是一个问题,而是前半部分是问题,后半部分是答案。

  但是,因为失忆的题材容易出彩,于是涉猎这个题材的就多,于是这个题材就泛滥,于是也就不容易有特别出彩的了。要想出彩,就不能落窠臼。笔者最近看过的关于失忆的小说只有两本不落窠臼,一本是去年诺贝尔奖得主莫迪亚诺的《暗店街》,另一本就是麦卡锡的这本《记忆残留》。

  不落窠臼,是因为两部作品找回记忆的方法和其他作品略有不同。在《暗店街》中,失忆的主角本身是一个侦探,而且是在失忆以后做了很久的侦探,因为有了侦探的背景和技能,所以他追查自己身世的过程就显得十分“技术流”,读起来也就十分过瘾。而在本书中,主角失忆之后得到了一笔巨款,如何把这笔钱花出去成为了一个很大的问题。最后他觉得,用这笔钱找回记忆。而他找回记忆的方法成为了本书最大的亮点:他决定复制记忆中唯一的一点残留,而为了复制记忆中的这个残留,他复制了一栋大楼,以及一栋楼的邻居,以复制出自己那段记忆中的气味、声音和感觉。

  但是,故事到了这里之后却转了一个弯,主角追踪的其实已不是记忆,而是一种感觉,而为了追踪这种感觉,他又复制了一个偶然事件。至此,主角追踪的“我是谁”已经不再是“我曾经是谁”,而是“我能够是谁”。而读者也不知不觉中由想知道主角是谁,而被作者带到想知道主角还会做什么和还能做什么。如果说《暗店街》讲述的是逻辑能做到什么,那么《记忆残留》讲的则是金钱能做到什么;《暗店街》是用逻辑回归理性,《记忆残留》则用感觉制造疯狂。有评论说《记忆残留》是一部寓言,那么这部寓言则抛开了“我是谁”,而去探讨了我能成为谁,而“成为”的途径就是金钱。于是也可以很直白地说,这部小说探讨的是“我能用金钱成为谁”。小说里的主角用金钱制造了一个又一个世界,摆布了一个又一个人,直到最后最疯狂的一幕来临。

  麦卡锡的叙述冷静,甚至有些细碎,而正是在这冷静和细碎之下,才把故事背后所呈现的冷漠、残酷和疯狂衬托得淋漓尽致,当主角只需面对一个模型就去指挥一个“演员”去做什么的时候,他俨然就是一个上帝。当他得知扮演“弹钢琴的”邻居只是在放录音而不是真的在那里弹的时候,他顿时怒不可遏,这就显露出他其实已经不是在想通过声音找回记忆,而是想通过指挥控制他人而找到某种满足。而“演员”们之所以愿意被他摆布而丝毫不觉得屈辱,就是因为“演员”把这当成了工作,只是想赚取一些报酬而已。当然,本书是第一人称,并没有在“演员”方面着笔,而正是作为背景的“演员”觉得听主角的摆布理所当然,而没有丝毫的抵触和反感的时候,才让小说的主题更为鲜明。而这个主题其实十分明确,那就是:“金钱就是上帝。”

  是的,《记忆残留》是关于失忆的小说,但显然,麦卡锡要讨论的才不是失忆,毕竟,这个题目已经被写得太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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