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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由国度》读后感10篇

2018-07-30 04:40:01 来源:文章吧 阅读:载入中…

《自由国度》读后感10篇

  《自由国度》是一本由(英)V.S.奈保尔著作,南海出版公司出版的精装图书,本书定价:39.5,页数:304,特精心网络整理的一些读者读后感希望大家能有帮助

  《自由国度》读后感(一):书名是《自由国度》

  本书中收录三篇文章,《合众为一》、《告诉我,该杀了谁》、《自由国度》。

  前两篇讲述异乡人在文明开化的国度里寻找自由。

  第一篇是讲孟买的佣人厨师以为在孟买街头地为毯天为盖的生活是自由,随主人到华盛顿之后失去了曾经自己引以为傲的自由,却也见识了文明和开化。之后,他逃离了主人在饭店担任主厨,以为能够掌控自己的生活并获得自由,结果在这个被称为“自由”的国度里,却为得而复失的自由忧心忡忡

  第二篇讲述送弟弟去英国读书的哥哥的心理变化故事,最后他觉得自己的一生被毁,而他却不知道去责备谁,该杀了谁。

  最后一篇《自由国度》更像是一部公路电影,公路主线串起一个个反映当时英殖民下非洲状况情节。鲍比在非洲寻找非洲,时不时在其中恍然发现英国,一边惊异于非洲自然美景,一边厌恶着未开化的非洲人。非洲是异乡,可英国也不是家乡

  这群人就在异乡寻找着故乡,摆脱了自由去寻找自由。

  《自由国度》读后感(二):自由国度,颠沛流离人生

  看完《米格尔街》很佩服奈保尔,怎么写的这么活灵活现的,这些人啊栩栩如生

  所以又拿了 自由国度回来。图书馆里奈保尔的书很多,有一排。随手拿的,不算厚。

  一页页翻,不知道前后有连接没?看完楔子一集两个短篇。还是觉得这是天才笔力,简单的就写出了那些底层人的口角,他的心理,他的处事,不同地方不同的人,不同的行事。还是很佩服,后来看到名叫 自由国度的中长篇。刚好出差一周后回来读。竟然觉得拖沓,两个在南非的白人怎么也回不去,我也怎么也读不完。路上的风景我没兴趣啊,他为什么一直写一直写,那俩人看到了什么,他们要做什么。他们遇到的人都要做什么。怎么小说还不完。

  读得很焦躁,很想放下不读了,直接还掉。看看还有几十页,不多了,还是看到结局吧,就是直接看到结局我还是不明白怎么这么拖。这段不过两天的路他怎么写了又写?他细细的描写是什么呢,奈保尔在前言里说那时候他也在颠沛流离中,后来出了这本书才好。好像还得了布克奖?就是这本得奖作品后来寄给编辑被退稿的吧?应该。真没看出好来。我到现在还是觉得怎么这么拖,好容易看完了。可以去换书看了。

  奈保尔停停了。我还是去追阿瑟克拉克大神了。

  《自由国度》读后感(三):经济发展与文明发展的失衡

  《自由国度》﹝英﹞V.S.奈保尔

  我是在近来的某一个时段突然之间频繁接触到“奈保尔”、《灵异推拿师》、《黑暗之地》等等的字眼,加上印度、伊朗、阿富汗等中东的故事,对我具有魔力般的吸引力作者奈保尔是英籍印度裔作家,他18岁才到牛津大学求学,获得文学学士后毕定居英国。

  《自由国度》探讨的一个“流离失所”的主题。本书是四篇短篇小说,加上《自由国度》一篇长篇小说的合辑。本书的角色并不限制于印度人,也有非洲人,白种人。总之,讲述的都是主角离开熟悉家园,前往陌生的国度,后发现自己并没有如预期喜欢新生活,反而是格格不入始终融不进去,只可惜回头已变得不可能,前进却又失却勇气力量,只能随波逐流苟且偷生。

  不同于胡赛尼《追风筝的人》、《灿烂千阳》的模式,奈保尔并没有让读者很快地感受到主角们的心里状态。胡赛尼的模式很平易近人,故事情起伏跌宕引人入胜,而且主角情感流露的辅助事物很多,容易引起读者的共鸣。显然,奈保尔的作品所要面向的读者与胡赛尼不同,在他的故事里,引起主角背井离乡走向新生活的原因,更多的是穿插在主角到达新的国度、新的环境之后,发现自己难以立足、孤独无助的之时所回忆美好往事中。所有故事的基调都很平,很缓,大量地描写景物,如山峦山丘丛林,他描写得很细致,可能是由于奈保尔本身酷爱旅行,注意力敏感吧,他通过这些景物细节描绘,想展现出这个地方的特点。因为通过感受到自然风光的特点,是可以窥见当地人性格特点。这点无需置疑。俗话说,一方水土养育一方人。

  前四个故事,篇幅较小,虽然有点boring但也可以忍耐。其中最精彩的,我觉得是《》,它讲述的是一个印度的厨子跟随主人前往美国,他万分想念以前节奏缓慢单纯的生活,可是从山里头的乡村到主人所在城市,再到繁荣的美国,他深知,他永远回不去那种简单的生活了,即便他现在能回到乡村,待在自己老婆孩子身边,他也无法过回那种生活了。可是,他又适应不了如此复杂的生存环境,被困在主人的家中,寸步难行。两头不到岸,最终他选择背叛他的主人,离开主人的居所,到一个印度人开的餐厅当厨师打黑工,直到娶了一个有美国身份证的印度种姓里属于低下阶层女人,获得了一个合法身份。读着很是揪心,正是这篇文章,我才算是察明作者本书的主题词……流离失所。

  后面的《自由国度》长篇小说本来是奈保尔的名作,可是我读得好辛苦,到底是我阅读层次还太低吧,还没有真正读懂。这个发生在非洲的故事,主要讲述两个白种人,一男一女,普通至极的朋友关系,女的要搭男的顺风车一同返回南部总署,在这段路途中,他们所见所闻的关于和非洲人交往的故事穿插其中,凸显黑人的性格,也含沙射影欧洲人在这篇土地自以为是所作出的“帮助”。关于这个主题,接触很少,所以不容易读出感觉。把黑人被奴役的性格缺陷和白人自以为高人一等心态拿来对比,我只能想起《被解放的姜戈》这部电影。但《自由国度》却是作者极度有名的作品,获得了1971年布克奖()。

  整部小说,讲的都是发展中世界的故事,像前面已经说过,作者的写作风格比较平缓,不轻易流出情感,几乎没有对任何一个小说里头的人物流露出个人偏爱,而是力求干净洒脱,这跟作者当过新闻记者有关系吧。虽如此,从景物的描绘却表达了很多作者的个人观点在里头。就拿《自由国度》这篇来说,新兴国家,或者说是发展中国家,它们有很多的经济潜力待发掘,发达国家自然而然就进来挖金子,这种经济发展与道德文明水平发展不均衡矛盾,就在生活中、在每一个人的精神面貌上反映出来。这点,我们太了解,太了解……在这种情况下,从发达国家来的人因为生活环境落差大觉得格格不入,发展中国家的人们面对如此巨变的家园,也是措手不及,给予他们学习改变时间太少,要求他们付出劳力脑力又太多,失衡了,失衡了……

  《自由国度》读后感(四):沙地面包屑。

  读这本书是个漫长过程,中间抽空读完了《儒林外史》才又来读完。坎坷读完中篇《自由国度》后,又读了小小一篇日记,有种柳暗花明的感觉。也许短篇小说家和长篇小说家之间真的有道鸿沟,前面几篇短篇十分精彩,中篇无论布局还是技巧文字都有些吃力,不怪乎饱受诟病

  奈保尔的小说有大量的白描,我之前做练习的时候也写白描,方式却不一样。我还想着典型人物的典型性格那一套,全部记下来后再甄选。奈保尔似乎不用甄选,写下来的都是最琐碎不过的。我有些疑惑,这些描写显然不准确,不客观也不主观视角也常常悄悄转变,我并没有觉得多好,但我还是记住了许多段落。那这是写的好还是不好呢?很奇妙

  殖民视角写起来,奈保尔的非洲和印度总让我想到库切的南非,库切技巧炫目,文字结构也都绚丽,在殖民视角上似乎总是压过奈保尔一头。可是《孤独的人》些的真好——虽然有些过时,而某种意义上,库切更不容易过时——孤独的人写的是一个极小的人,极平民的人,带着土生土长的“傻气”。库切写殖民其实是一个心怀悲悯的侵略者角度,或者是殖民的后代与当地文化的觉醒之间的后殖民视角。

  同样是殖民地人去往发达国度和向往的城市,奈保尔写的是一个人在面对新鲜世界时如何褪去自己,努力融入成为另一个人的笨拙过程,但是毕竟是融入。库切写留在殖民地的“赎罪者”和满怀希望去了伦敦却最终过回自己南非生活的人,两种人都无法融入自己心中的目的地。这可能是一点粗浅的不同吧。就我的角度来说,似乎库切更适合后现代的人性表达——一切毫无希望。

  《告诉我,杀了谁》有些意识流的写法时空跳来跳去,有时会想到《了不起盖茨比》,有时会想到《心是孤独的猎手》,有时想《榆树下的欲望》。其实文本本身指向很明确,表达上也是老一套的一方面讽刺社会,一方面讽刺自身。看到朱文盛赞这篇,我想了想,没有所以然,也许过个十来年再看一遍吧。

  中篇的《自由国度》更像是一个尝试兜兜转转的写,把男主和琳达以外的所有人、风景、时间、事件都变成背景,有时看起来像对话体的公路小说。读起来总是隔了一层,无法与他们一起体会种种,看得人很焦急

  这部书叫“自由国度”,奈保尔说他喜欢反讽,自由便是一个反讽。这么古老手法朴素到让人不想相信。在一众诺贝尔里面实在算不上好的。

  最后的那片号称“日记”里写一个场面,一群意大利游客把三文治掰碎扔到沙地里,埃及的孩子去哄抢时游客们便举起相机拍下这些贫穷真实”的画面,有个当地的导游认为应该表现更加真实的一面,便拿着鞭子抽打这些孩子。这场面看起来多么似曾相识。后殖民主义在这里便被说完了。

  《自由国度》读后感(五):《自由国度》解读

  《自由国度》解读

  《自由国度》是一本短篇小说集,1971 年英国获得了布克奖。书中包含两个日记摘要和三个短篇小说。比较起来,这三篇小说中的主人公们在地理和文化上都经历了移位,他们在异国遇到了文化身份的危机失去归属感

  第一个故事:桑托什是一个印度仆人,跟着他的雇主来到华盛顿。他在三个方面坚守着印度文化,第一,他总是用印度的思维方式去处事;第二,从穿着起居方面,他还保持着印度的生活方式;第三,他严格遵守印度宗教制度,他不能原谅自己娶了一个哈族妇女,为了赎罪他紧锁心灵,不去接触任何与美国文化有关的事物,而将自己囚禁在印度文化中。

  第二个故事:叙述者和弟弟戴约试图从西印度群岛逃到伦敦去实现梦想。对叙述者来说,他想通过自己在工厂辛勤劳动挣很多的钱成为有钱人,但由于身体过度劳累他再也不能做苦力劳动。然后他经营了自己的商店,但他并不善于做生意,屡屡遭到当地恶棍们的捣乱。后来商店的倒闭和弟弟的辍学使他的精神彻底崩溃,他成为了一个彻底的失败者。戴约,他想通过在大学里接受高等教育成为一个专业人才。但殖民文化的束缚贫困的生活阻碍了他接受教育,最后他放弃学业。他试图模仿西方人行为来融入主流文化,但仍然徘徊在社会的边缘位置经历了和叙述者相同遭遇

  第三个故事:鲍比和琳达以霸道的殖民者身份出现在非洲人面前。鲍比是一个同性恋的恶徒,他仗着白人的权势玩弄非洲男孩满足他的性欲。琳达是一个种族隔离者,她尽力避免与非洲人的接触,并对非洲人充满了极度的冷漠偏见。另一方面,鲍比和琳达在动乱的非洲也充满了危机感,因为在黑非洲人群中他们是外来者弱者,他们虽以友好态度去帮助非洲人,但他不仅受到了非洲人的排斥侮辱,最后还成了非洲人暴力下的牺牲品

  最后的总结:故事中的主人公从故土来到异国,他们的身份都发生了改变。即,印度人在美国获得了美国身份,但仍坚守着印度文化;西印度群岛人在英国变成了边缘人;英国人在非洲变成了他者。他们都没有在各自的“自由国度”找到自由,并且陷入了文化身份的困境。这便传达出异族文化在各个历史阶段冲突和不可相容性。

  《自由国度》读后感(六):什么是自由

  其实这本书我也没有完全看懂,可能是还没有看完的原因吧,反正我对一个主人公印象还是很深刻的,他和之前的主人一起来到美国,像一个牲口一样来到另外一个完全陌生的环境,过着战战兢兢的生活,每天活的像狗,小心翼翼的,不知道什么时候是个尽头,直到有一天,他来到一个餐馆,遇到了一个大方老板,请他在他店里帮忙,情况慢慢地有了好转。最深地感触应该是他独自一人在那个环境中,怕被发现,怕别遣送回国,过着偷偷摸摸的生活,小心翼翼,害怕被之前的主人发现,害怕被现在的老板识破。每天只是一心一意的工作,终于,还是有了好转,一切都有了好转,他能够像一个自由人一样, 呼吸美国大把大把的自由空气了。那种身处自由空间却不属于这的感觉应该很难受吧,我觉得我是能够体会的。

  没有什么人能够随随便便的成功,但是只要你努力,总是能看到希望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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