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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祸

2015-11-01 作者:严歌苓 来源:读者 阅读:载入中…

  引导语:能忘掉一切的,就是真爱。读书,是一种享受,也是一种学习。在学习中爱,在爱中求学,一定会走向成功

书祸

  我之所以至今不学开车,是我认为那是件不划算的事。乘公车是我最好的阅读时间,没有电话、家务的分心,我在乘车时读的书大约占我总读书量的30%。所有朋友都认为在美国生活不会开车简直不可思议。一个朋友教育我:“乘公车太浪费时间了!从旧金山市区到你家,开车不过半小时,你乘公共汽车再换地铁,怎么也得一个多小时吧?”

  而我有关节省和浪费的观念很不同。乘公车可以把自己驾车所必需的那份专注以及对自己性命的责任心完全交给别人,而如此节省下来的精力和时间大可以做另一番支配。比如:思考、养神、窥听其他乘客的家常闲扯,从而观察和体验三教九流的社会生活。当然,对乘车时间最实惠又最享受的利用是阅读。

  我在乘车时读的书是专门挑选出来的。如《读者文摘》、《纽约客》、《时代》都是我乘车的最佳读物。它们便于携带,内容又多是美国社会的热门话题,读起来立刻使人投入。还有一点,这些杂志的重点文章的长度,一般与我的旅途相仿,这样我可以在下车后将它“遗忘”在座椅上,它或许可以使另一位乘客沉闷的旅途得以减缓。从阅读中所获得的充实感使旅游无形中缩短了,主观感觉上一定会比自己驾车短许多。尤其是交通不顺畅情形下的驾驶,满腹怒气又无处发泄,那样的一分钟可以长得像半辈子。

  不过我也因为乘车读书闯过祸的。十多年前的一个礼拜日,我爸爸约了几位客人一同晚餐,家里人手不够,便打发我去北京的西单菜市场买两条鱼和半只火腿。我当时正在读卡夫卡的《城堡》。那是一本须把自己囚于其中才能读出所以然的书。从西单菜市场回家的电车上,我已在《城堡》深处。只听售票员吆喝:“北太平庄啦!”脚先于我的意识,我已窜出车门,而脑子里仍是《城堡》的种种迷津。木木呆呆走到家,爸爸开门便问:“东西呢?”我反问:“什么东西?”爸爸眼睛鼓了起来:“咦,等你买的鱼和火腿呀!”我嘴一下子张开——东西全忘在车上了。我爸爸一副接也揍不得、骂也骂不出的样子:女儿毕竟成人了,如今回家也算半个客。他几乎捶胸顿足:“我让客人吃什么?”他顶好客又顶怕亏待客人。我赶忙认错:“我读书读糊涂了。要不,我再跑一趟?”当然是不及再跑一趟的。(伤感日志文章 www.wenzhangba.com)

  到了美国,正和我先生在恋爱阶段,一天一个女友得了感冒,临时请我代她打一天工。所谓的“工”是照料一个两岁的小女孩,每小时有5块现款的工钱。小女孩母亲是一位艺术评论家,当时正在赶写一篇舞蹈评论文章,她匆匆教给我换尿布、喂饭、放卡通片等等技术要领,就潜入地下室写作去了。我先生(那时还是交往不久的男朋友)打电话来,说他下班会很晚,可能酒店已关门了。我自告奋勇,说打完工我立刻去买酒,我知道这瓶酒对他的重要性。他父母一年只在圣诞前夜喝一瓶“轩尼诗”。而他们住在以摩门教为主要宗教的盐湖城,那里的酒比别处贵很多,因此这瓶轩尼诗总是由他们的儿子做礼物送给他们。这已经成了他们的家庭传统。我结束了8小时对换尿布和卡通片的经营,拿到40块钱现款,买了酒并请店员给了它最豪华的节日包装。天擦黑时我已挤在下班人群里走进了地铁。找到一个光线较好的位置,我马上打开随身带的一本英汉字典。那时我在准备考GRE,想出个背字典的愚蠢办法来提高单词量。于是就背得十分忘情,直到发现自己已坐过了两站。下了车总觉得步伐飘然得有点可疑。直走到家门口,发现两手是空的,猛省悟到换了8小时尿布挣来的钱,已去了一半。只好赶去一家超市,把剩的一半工钱拿出来,再买一瓶轩尼诗。从那以后,我每次因乘车读书而误事时,我先生总要提起那两瓶轩尼诗。他为我感到悲痛:换一天的尿布,几乎一文钱也没落下。

  他不可理喻地对我苦笑:“唉,你丢这丢那,不是乘错车,就是下错站,怎么就从来没丢过书呢?”倒真是的,我这人吝惜两样东西,一是书,二是稿纸。似乎是个脑筋很老、生活方式也古旧的穷酸书生。

  一次在华盛顿开往纽约的火车上,我读完了《罗莉塔》,一时间泪流满面,哽咽不止。一车厢的人都旁观我的搐动,不知如何是好。一位年轻女士戳戳她的男友,问他可知缘由,那男友耸耸肩,眼珠翻上去望望上苍,表示只有天晓得。那次损失最小,只把一片从加拿大买的牛皮书签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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