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不是法庭
家庭不是法庭这根本就不是问题,每个人都知道,但实际上呢?实际操作的过程中,是不是很多人一定要像打官司一样的分清是非黑白、你错我对,甚至还有一些人得理不饶人,扭住对方的“小辫子”不放过,时不时的拿出来“旧事重提”,用以打击对方、提升自己。
法庭讲究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公平、公开、公正,法不容情,绝对不可法外开恩,没有法律之外的宽容与谅解,只有照章办事的丁是丁、卯是卯。而家庭呢?“家不是一个讲理的地方,而是一个讲爱的地方”。爱是什么,爱是没有理由的付出和给予,爱是不分对错的关心和支持,爱是忘记自我的宽容和理解,爱是毫无原则的信任和欣赏。
由对比可以发现,家与法庭在本质上截然不同,一个是以情为主,不求万事泾渭分明;一个是严格执法,不允许感情掺杂到法律之上。如果在现实生活中站错了立场,将家庭当作法庭来执行,那必将会失之毫厘、谬以千里。
法庭之上,原被告之间肯定是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这个时候就要以法律为准绳,以实事为依据,通过法律这把尺子将事情还原,定清责任,一是一、二是二。但家庭生活中,如果也要这样做,无论“胜败”,都是输家。赢的人能赢的再多也输了亲情,输的人因感受不到温暖而心灰意冷。而一个家庭里如果没有亲情与爱,何异于冷冰冰的钢筋水泥的围墙,住在没有爱的房子里,纵然是三伏天也会让毫无生机、天寒地冻。假如,因爱而生了恨,家庭战争不断,自此而搞得鸡犬不宁,岂不是“危巢之下,安有完卵”?
在法庭之上,事实清楚、判决明晰,责任明确、权利法定,控辩双方判若鸿沟。但在家庭之中呢?你中有我,我中有你,旧事中缠着新事,新事中连着旧事,扯不断、理还乱,如果想撕挠个明白,恐怕天底下没有哪位大法官可以断的清楚,正所谓“清官难断家务事”。哪怕是就事论事也不一定能论得明白,何况谁家没有点陈芝麻、烂谷子的旧事?
所以,夫妻吵架有一个原则就是“不翻旧帐”,怕的就是撕扯不明白,越撕扯越糊涂,最后不但不能通过吵架减少矛盾与摩擦,反而是越吵越委屈、越吵越觉得日子没法过下去。于是悲从心中起、恶从胆边生,小吵终于衍化成大闹,大闹终于无法收场,只好“重打锣鼓另开戏”,以解散家庭为最终的结局,试问:谁赢了?谁败了?(经典文章阅读 www.wenzhangba.com)
夫妻双方从小到大的成长经历、生活习惯都有很大的不同,生活在一起不是1+1求得大于2的利益最大化的问题,而是0.5+0.5求得1个完美的家庭。也就是每个人都要削去自己个性和所谓的原则,学会在婚姻中妥协和让步、理解和宽容,不求黑白分明的对错,用“睁一只闭一只眼”的智慧来模糊生活的是非。每一个个体都不是完美的,为什么要对家庭里的其他成员求全责备呢?
这里面折射的其实还是一个爱自己多一点和爱对方多一点的问题,虽然很多时候我们意识不到,总是被矛盾的表相所迷惑,但其实质正是这样。当有一天,你不爱对方了,也就不想宽容他了,一点小的毛病也会被无限制的放大;当你正在“无原则”地热恋的时候,对方的缺点也是那么完美。情浓之时,“情人眼里出西施”,连他的臭脚丫子都是香的,而如果这个“情”没有了,那就成了“西施眼里出眼屎”了,再美丽的西施也会被批的体无完肤。
一辈子夫妻,从不吵架的我不知道有没有,反正从未见过,亦从未听说过。吵架其实是有很多的规律可循的,比如有几条戒律:一戒当着外人的面;二戒在对方脆弱或气愤时;三戒守着子女;四戒殃及对方父母和家人;五戒翻出旧帐;六戒将离婚挂在口头上;七戒摔砸东西;八戒说狠心的话让对方无地自容;九戒以死威胁;十戒动手打人。
与之相对应的,也有几条吵架的技巧:一是吵架不要奔着赢;二是吵不赢就抱住她;三是要想着给对方台阶;四是给台阶就下;五是有“仇”不过夜;六是就事论事,不扩大、不猜测;七是不能失去理智,明白吵架是为了化解矛盾不是制造新的矛盾;八是不将对方的气话当真;八是学会真诚的道谦,不能死要面子活受罪;九是不能回避问题而一走了之;十是一定要信任对方。
其实,还是开头那句话:“家是一个讲爱的地方,不是一个讲理的地方。”所以,家里不需要法官和律师团,爱可以化解一切矛盾,每个人都渴望得到别人的爱,更应该学着用合理灵活的方法去爱别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