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往往低估了一只狗给的安慰
我所住的这个村子,与丽江的古城古镇最大区别就是:它几乎没有什么游客——这两三年还多了一些,七八月暑期,还能看到许多旅游车停靠在村口,然后导游唤车上的人下来骑马。大概因为不用门票的缘故,有些团队喜欢在这村子停下——但也就几个小时。 有时还能看到外地车牌的车开进村里,或者是一些骑自行车、电动车的情侣。我之前还以为,除了团队,一般的闲散游客找不到这个地方。白日里,一早出动的一般都是本地人,因为是木头的房子,清晨躺在床上就能听到许多本地噪音。而游客的普通话,得到九、十点之后,才能听到一些——有时整天都看不到一个游客,听不见一句国语。总之,到目前为止,一天下来,土著人远比游客多。现在但凡热门一点的景区,放眼尽是外地生意人跟游客,土著人都离开居多。
讲真的,我一开始到这个村子,并不那么适应,还有点惶恐。我很怀疑:要不是遇上不顺心之事,让人迷失,我会不会鼓足勇气,住进这样一个只有自己的院子里。
在这之前,我也算是个群居动物,一直蝇狗于古城。众所周知,古城永远都是人满为患的,每天都能看到人流涌动,被各种声音淹没。一下子到一个没有声音的地方——有时一天,我都没有跟人说过一句话。虽然在许多年前,我就以为自己是喜欢独处的,并以之为荣,但这一点一直没有证明过。当机会摆在我面前,我甚至都很怀疑,到底是不是喜欢所谓的寂寞——这足以证明,我并不知道自己是什么样的人,更不知道自己要什么。有那么一个时候,我喜欢跟人讲我喜欢寂寞喜欢独处,那时我大概还不到二十岁,就认定自己对独处情有独钟,然后就一直喜欢到三十来岁,虽然现在不怎么跟人讲(但还是写下来了),但到三十来岁的日子,却又怀疑上了。人家说,坚持一件事情,超过十年,多少能做出点成绩。但这件事,肯定不能算,不管坚持多少年。而且我还不知道,我是真的喜欢独处,还是只是习惯了某一种孤独——或许我只是为了某些欲望,强说寂寞罢了,而说了,或者却更加寂寞。
再说,独处与寂寞是两回事。独处者并不一定就寂寞,但寂寞者一定不能独处。
这个道理在许多人二十岁的时候,就常常挂在嘴边——也包括我在内。但是挂在嘴边,并不代表是真喜欢,这东西是需要体验的。
这些年来,还有些人喜欢选择几天,躲到某些寺庙里,吃斋手打坐念经,洗涤心灵,净化灵魂,令自己耳根清净,这虽是体验的一种,但退则菩萨,进则繁华,离我还太远。
而我从事的这个民宿行业,在他人看来,并不能有深刻的体验。按理说,做民宿客栈这个行业,每年遇见无数人,形形色色的,谈不上寂寞,更谈不上喜欢。换一种说法,就是:如果喜欢寂寞,那么就不应该从事这行业。而一旦从事这个行业,独处就更无从谈起。我杂念缠心,满身俗事,又总不能去寺庙里做小和尚。
记得有一首歌,当时的客栈院子里,就常常在单曲循环,我很喜欢里面的两句歌词:“孤单是一个人的狂欢,狂欢是一群人的孤单”。孤单与孤独不是一样的,孤单是物理性的,孤独是化学性的,也就是说,孤单是客观的,孤独是内心的。有人常常说,我孤单,但不孤独,说的大概就是这么一个意思。
院子占地约为一亩。在我住之前,有几个朋友住进去过。比如,有一个逃债的,就在院子里呆了两个来月。他平时还是要打车到古城里,找些不认得的人陪他喝酒。他借酒浇愁是有道理的,因为欠钱,妻子都要跟他离婚了。他也没有什么爱好,也不爱喝茶(我也只有茶可以招待他)。还有一个失恋的住过,我曾怕他会自杀,后来也没有活不下去——他也不喜欢喝茶。因此我刚进去的时候,偌大的院子连一个喝茶的地方都没有,加上院子中央有一棵苹果树,一地落叶和荒草,乱糟糟的。阴风起时,黄叶乱飞。
住进院子的当天晚上,我先打扫了坐北朝南的堂屋,洗了地,涮干净壶和杯子,摆上茶台和茶。在我现在和以后的生命里,这是必不可少的东西。院子尽可以乱着,但得有一个喝茶的地方——再说我本不爱收拾,所待过的院子,每一个都乱。而每天我待得最长的地方,必定也是茶室,这个地方不能乱。
两天之后,堂屋,也就变得了茶室。有了茶室,一切其他东西就可以围绕着它展开。
我打扫了院子,其实院子看起来乱,但就是落叶和灰尘,我把落叶放在花池里,又在花池里种点花草。院子的长草我尽数除去,但有些小的,就给喷上水,过了一段时间,它们就冒起绿尖来——反正院子已经够败落的了,多一抹颜色,好过没有。我给水池换了水,还买了几只鱼。为了让院子看起来有点生气,我还在院子中央,苹果树下,放了一个黑茶盘,两个圆圆的石头(后来又加了一个,一共三个),每天早上,高原的太阳还没有那么强烈,我就在太阳底下喝上一壶茶。又花钱买了一个布秋千,后来,另一个铁架子摇椅也搬进来,这是之前一个妹子送的。之前收集的许多书,也叫车运到院子里,我用之前建房子拆下来的废弃木料,钉了书架,放在铺面里,把书摆好,但我这个书店从来没有打开过——说不定以后能做一个小书铺——我早有这个打算。
这些东西一到,乍一看,才像一个院子模样。但即便是这样,很多东西都用不上。这些年来,提倡极简生活,说要多丢东西,但我毕竟是俗人之身,这些东西在我眼里,是一件都不能少了,如果可能的话,我还想多养几条有颜色艳丽的鱼类,再多种上些植物——这个院子还有待收拾呢,但不用急,我有的是时间。
我还把之前的几只狗,接过来,重新养着。长期陪我在院子里待着的,有两只苏格兰牧羊犬,一只小短腿(是京巴和腊肠狗串的)。公的苏格兰牧羊犬本来叫“谷歌”,我把他叫做“土狗”,而那母的牧羊犬,在我养之前是叫“巴萨”,我把她叫成“不爽”——还有一个茶也取名“不爽”:曾有一客人买了来送人,将付钱时,听见这名字,叫起来,此茶送人不雅,我不要“不爽”,我要高兴——总之,我无法取悦每一个人,实际上,我不愿意取悦任何人,包括我自己。
——因为语调的原故,这两只牧羊犬对他们的名字 “土狗”“不爽” 并不反感,而且听得很明白,只要一叫唤“土狗”或是“不爽”,他们就跑出来,咧开嘴笑,欢快得很。而那只小短腿,一直都叫“蛋蛋”,我也想不到一个更好叫出口的名字,只好由她。
记得在古城的时候,有一个朋友,带着狗出去,有美女跟狗合照,问起名字,朋友总不好意思讲起,一旦说出口,人家就张大嘴巴,疑问:“什么?”
只能笑笑,再说一回。
又说:“这么洋气的一只狗,取一个这么土的名字。”
朋友只好说:“那是它的主人王八蛋,瞎取。”
回到客栈来时,他就跟我投诉说:“你听人家的狗名字都高大上,就你这名字取的……”
“满街的狗,反正不是叫多多,就是叫旺财什么的。”
“也比什么不爽,土狗好听。”
“狗都没有反对,你来拿耗子。”
反正这两个名字也算是我的得意之作,至少叫起来朗朗上口。而且跟这个院子是很配的。有人说,大名都不由自己,天生的,而小名是后天的,总是比较契合,总不会错。
这几个狗,除了吃外,平时也没有什么事,就是晒太阳,睡觉。“土狗”偶尔还会把瓶子叼到我脚下放着,让我给他丢到远处,然后由他去捡回来。他总是乐此不疲,一直重复着。阳光正好的日子,有时它能给我捡上一整天,我也可以给他丢上一整天。蛋蛋和不爽就从来不做这事。
有了这几只狗,也不至于一整天不说一句话。我常常跟他们讲话。不知道他们能不能听得懂,反正只要对着他们说,无论说什么,他们就老老实实坐在面前,盯着我看,表情一如既往的认真,有时还歪一下脑袋——好像真的能听得懂似的。反正,我就当他们能听得懂。即使有时不愿意讲话,喂他们吃的时候,多半也会叫一两声。但其实我低估了他们灵性,我只要一挪动,即使他们躺着,也会马上坐起来,我打手势他们就知道下一步要做什么。即使我偷偷溜过去,他们一听到门响,也会立起耳朵,然后飞跑过来。
有时中午进城买菜,下午回来,我掏钥匙的声音一响,他们早就在院子里叫起来。被期待的感觉是真的好,哪怕里头只是一只狗——何况是三只呢。我常常想,要是没有养这几只狗,推开门面对空空荡荡的一个一亩的院子,会有多少失落。说不定,我就不愿意再待下去了,这样想,说明我还是害怕孤单的。
当然,对于狗,也有麻烦事,那就是遛狗。要是在古城,带着狗走在街上,谁都不认识,也无所谓——即便遇到熟人,也就招个手,象征性笑上一笑。而在这个村子里,带着狗走着,谁都知道我是哪家的,有时还要寒暄,而且我又听不大明白本地话,而这时候,我不知道怎么跟人打招呼。——这个时候,就能体现我连一只狗都不如,他们都认我的狗,要是我后面没有跟着狗,村里人也就问我要不要骑马上雪山,完全把我当游客,把我排除在村子之外,这也说明即便我每天都坐在太阳底下,但还没有被完全晒黑——本地人脸色都黝黑得泛光。
有一回,土狗走在路上,吓到了马,村民拿石头打狗。遇到这样的时候,我更不知道怎么办?出声吧,觉得没有必要计较,不出声吧,所谓打狗看主人呢——当然多半还是要争的。
“大家牵一下,相互让一下,就完了,它就是一只狗而已。”
说这话的时候,我面红耳赤,像吵架一样。跟我的家乡一样,在村里人看来,狗就是用来看家护院的,冬天的时候村民还会吃狗肉,但我这两只牧羊狗不会看家护院。
于是常常我都是晚上带着狗,到湖边去,让他们撒开腿跑,有时领头马会过来吓他们,我看见周边没有人,就拿石头把马吓走。
总之,村子虽然已经远离人群,但走在村道里,我仍然不能心安——在家乡也一样。而这大晚上的,走到湖边,听见风声水响,有月光时还能看到波光。除了这几只狗,我就不用再看见其他人了。
2017年10月9日
朱古于玉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