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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可是我喜欢的第一个女人呀!

2017-09-19 04:26:13 来源:有故事的人 阅读:载入中…

你可是我喜欢的第一个女人呀!

  再见到汤颖枫的时候已经大四。我们在一家咖啡馆相见。束城就那么几家咖啡馆,到了周末都人满为患,像菜市场,但是没别的地方可去,我们只好约在这里见面。

  她穿着一件暗色的碎花连衣裙,头顶别着一顶墨镜,看上去很美。往咖啡馆里一坐,就成了一件装饰品。她依旧微微有点胖,看来嚷嚷了六七年,减肥还是没有成功

  她和我说,减肥就像早起,不管嚷嚷多久,始终还是做不到。

  我说:“没关系,你还是和以前一样漂亮啊。你可是我喜欢过的第一个女人。”我嘴里这么说着,心里却没了以往的悸动。辗转过好几个女人身体之后,对她好像没办法像以前一样心动了。

  16岁那年,我带着困扰了我两年的青春痘上了高一,开始了我整个青春期里最自卑的一年。我的个头比同龄的男生小,瘦了吧唧的像个初中生一样,青春痘长了一整脸,坑坑洼洼的,连一块好皮肤都没有。霍明说我那时候“像他妈被散弹枪打中了脸似的。”我顶着这样的脸升入高中,自然成了沉默寡言的男生。

  班上肯跟我说话的女生只有汤颖枫。开学时候她坐我前桌,总是转过头来找我借笔。那时候我看到女生对我笑就觉得害臊,觉得那是嘲笑。但是汤颖枫一天要对我笑十几回。我想,应该没有人这么无聊,再说了,她笑起来眼睛眯成一条线的样子很可爱,就是嘲笑我也受得住,权当是欣赏了。

  我情窦开得晚,尽管初中开始就感觉有一团荷尔蒙淤积在心里,满脑子都是对身边女生的性幻想,但也没真的喜欢谁。性幻想归性幻想,喜欢归喜欢,这是两码事。

  以前我和一个给我当家教的大哥哥说过这个事,他告诉我:“当你哪天遇到一个女生,完全不会对她有什么性幻想,但还是很愿意跟她聊天,那就是喜欢了。”这么说的话,我还真没对汤颖枫产生过什么肮脏的想法。如果她知道了问我为什么,我肯定会红着脸,不好意思地说:“你不是我幻想的类型,抱歉。”然后两人陷入各自误会的尴尬沉默中。

  还好她从来没有问过我。

  高中流行传纸条,我们会趁着老师转头的时候,在课桌下不动神色的传纸条,一节课可以写两页纸,好像现在微信聊天的纸质版。我们聊的越来越多,话题也渐渐走向私事和心情。他告诉我,她爸爸到现在还总是打她。她很讨厌他。我见过她爸爸,每周五放学的时候,会开着那辆漆面反光的黑色路虎来接她,总是板着脸不笑,和她一点都不像。

  “我最大的愿望就是把我爸丢到阿富汗去。”她说到激动处,总是气鼓鼓的跟我这么说。

  聊天的过程里,我才渐渐知道,她初中和我上的同一所学校,只是班级隔得远,以前没见过。当她知道我初中在哪个班的时候,问我:“那你岂不是和龙城一个班?”

  “你认识他?我和他很好的朋友,每天一起放学回家,还有蛤蟆,你认识不?”

  “不认识。我初中时候喜欢过龙城呢。他打篮球很帅,我是看他打篮球喜欢的。我给他递过信,但是他没回我。”

  我这才想起来,有过那么一段时间,蛤蟆总是在路上拿龙城开涮,说有个女生喜欢他,名字特难听,叫唐淫凤。龙城就打他。我不认识,也就没关心。

  对于她的名字被叫成那样的事儿,我自然没跟汤颖枫说。我一直觉得她的名字很好听来着。

  她告诉我,她很喜欢打篮球帅的男生。我没当回事,我不会打篮球,也没兴趣打,那会儿篮球场上总是各种打球耍帅的男生,投不投篮不重要,重要的是胯下运球、背后传球、摔到地上然后打个滚站起来。他们只要一做出那些动作,围观的女生一定会尖叫不已。

  “一群傻逼。”我跟汤颖枫说。

  她说:“可是姑娘们就吃这套。”

  我瘪瘪嘴,没再说话。

  我跟她越来越交心,一聊就会聊很久,我后来知道,那种感觉像热恋中,又还没到要睡对方的那种时候。

  她对我来说就好像九月的风,轻松地萦绕在身边,不刻意想绝不会想起,但又舒服自然而然

  风总有停的时候。离我和她第一次说话过了一个月之后,十一月的某一天,上完体育课,她告诉我,她喜欢上了一个男生,因为他打球很帅。

  我突然感到一阵不舒服,喉头的酸胀感像是吞下了一颗橄榄。

  我问她是谁,她说:“曹贝。”

  可笑的是,曹贝是我那时的同桌。长着一脸的横肉,每天一来就埋头睡觉,一直到放学,中间几乎不醒。有时看到他头发凌乱着站起身来上厕所,我会想,他一定会长成那种一脸褶子啤酒肚的中年人。现在汤颖枫告诉我,她喜欢曹贝。

  我接近三天没跟她说话。这三天里,躺在被窝望着天花板的时候,我发现了一个事实。我是喜欢汤颖枫的。由于没有经验,之前我不知道这是喜欢,直到她的注意力从我身上完全转移到另一个男生的时候,我才知道,那种吞下一颗橄榄的感觉,就是喜欢。

  三天之后的午休时间,汤颖枫把我叫到走廊里对我说:“你不要不高兴啊,我只是喜欢他而已,不影响我们的友谊,而且我只是觉得对他有好感,也不是要和他谈恋爱。我们还是像以前一样的好朋友好不好?”

  也许是当时的阳光过于温和,温和得不像已经步入冬天的十一月;也许是午休的校园太过静谧,像是只有我们两个人。那几个字在我的牙缝里滚了好几圈,我咀嚼了许久才嚼成了一个“嗯”。

  她说,曹贝今晚约她晚自习之前的时间去学校广场旁的紫藤萝亭子坐一坐,她犹豫了半天,还是决定去。“不过你放心,我不会跟他谈恋爱的,只是去看看。”(感人爱情故事 www.wenzhangba.com)

  我说:“你去的话要答应我,绝对绝对不能被他亲到。”

  “当然不会了。”

  我放心不下。偷偷叫上霍明和蛤蟆,说晚上跟踪,如果曹贝对汤颖枫行不轨之事,就冲上去揍他。我拿出我备好的黑色塑料袋,用来蒙他的头,还有一个塞满铅笔的沉重的铁质文具盒。“这次行动叫做屠狼行动,你们也找点重东西带着,往头上砸。不要拿刀就行,给他个教训,别搞出人命。”

  霍明和蛤蟆都是一幅跃跃欲试的样子,正愁闲的慌,没有什么比这种事情更能作为课间消遣了。

  到了晚间,天边升起霞光,束城没什么高楼,天空一片辽阔。暗红色的云落在头顶,冷峭的蓝在更高的地方,夜色已经摇摇欲坠。学校广场中间的亭子爬满了紫罗兰,我们都叫它紫罗兰亭。那是情侣们偷偷摸摸幽会的地方,汤颖枫和曹贝已经站在了亭子里面。我和霍明、蛤蟆不敢靠的太近,万一提前被发现可就不好了。亭子里已经一片幽暗,只看得到两个人的身影在里面晃来晃去,时而离得近,时而离得远。看不清具体的样子,我很着急。

  霍明说:“诶?走了走了。”他们离开了紫罗兰亭,在小广场上散起步来。我们本来躲在一根石柱背后,他们一走动,周围没什么遮掩物,我们突然不知道怎么跟踪下去了。

  “跟我来,躲这个草丛里。”蛤蟆哈着腰冲出去,我们跟在他后面,迅速转移到广场边缘围栏性质的灌木丛里,跟着他俩的脚步哈着腰围着广场转悠。这个时候饭点已过,提着开水瓶的女生们刚从开水房里出来,三两两从我们身边走过,一副见鬼的模样打量我们。霍明和蛤蟆显得比我还兴奋,不时还互相打闹一番。

  天光越来越暗,我有点急了。霍明说:“不如直接冲上去打算了,反正给你丫出气。”

  我有些惧怕汤颖枫到时候看我的眼神,直说:“再等等。”

  灌木丛里已经看不见他们的身影,我哈着腰站起来四下观望,突然有个人揪住我的耳朵对我大叫一声“嘿!”。是汤颖枫。不知道她什么时候绕到我身后,把我揪了出来。

  霍明和蛤蟆在一旁笑得东倒西歪。汤颖枫也大笑不止,扯着我的耳朵走出好久。

  笑罢,我问她:“你没生气吧。”

  “没生气,我早就看到你们了,刚刚你旁边的男生还跟我使眼色来着。”

  “他没亲你吧,我没看清。”

  “在亭子里有想亲我,我躲开了。”

  我没再说话,她又说:“谢谢你,傻瓜,搞得我感动死了。”

  时隔多年,我已经不记得她说完这句话之后,有没有抱我,也许有,也许没有。我倒是清晰的记得,那天的天空里有一片红艳的云朵,到了很晚都没有暗淡。

  第二天早上第一堂课间,我把书包甩在桌子上,对曹贝说:“我知道你想和汤颖枫谈恋爱,我也想。我要跟你公平竞争。”

  曹贝刚刚从梦里醒过来,脸上还留着被书本边缘挤压出的红印。他说好,随便。我们当即握手,达成公平竞争的共识。

  事实证明,两个男人公平竞争一个女人的结果,就是谁也得不到。两个多星期后,汤颖枫对我说:“我觉得我喜欢上霍洒了。他打篮球的样子好帅啊。”

  “……”

  我甚至都没注意到我们班上有这么个人。

  我把这消息告诉了曹贝,他没所谓似的耸耸肩,继续埋头睡觉。坐我后面的女生告诉我,曹贝最近好像在追王诗萍。

  从那以后,我渐渐疏远了汤颖枫,既不知道他们有没有去紫罗兰亭,也不知道他们有没有接吻。屠狼小分队算是再组建不起来了。

  也不知谁传开了汤颖枫喜欢霍洒的消息,班上同学总在周三晚自习的唱歌时间合唱“你是枫儿,我是洒,缠缠绵绵到天涯。”然后拍桌起哄。我只是埋头看书,也不看汤颖枫在做什么,对此什么反应。

  高一下学期的时候,分了文理科,我去了理科班,她去了文科班,我们的交集几乎被切断,虽然她和我说,我们还是好朋友,但是不在一个班,又不是情侣的一对高中生男女,与路人无异。

  我一直执拗于不甘心的情绪里走不出来,那个时候,即使不见面,不说话,对一个人的喜欢还是可以持续很久很久。

  高二的一天,我听说学校广播站开通了点歌的服务,当即拉来霍明和蛤蟆,说:“我要点歌送给汤颖枫,我要表白。”

  “你有病吧,疯了啊,半年多没跟汤颖枫说话了,突然表白谁受的了。”霍明说。

  “我知道没戏,但是我不甘心。如果我没表白就这么算了,将来回想起来,我会觉得,是我怂才错过的,但是我表白被她拒绝了,那就是她的错,我该做的都做了,也没遗憾了。”

  “你这他妈什么逻辑。”蛤蟆一脸无奈的样子。

  “废话不说,陪不陪我搞这个事情。”

  “搞搞搞,你都豁出去了,我们怕毛。”霍明说。

  蛤蟆见霍明同意了,也就点了点头。

  霍明的一个朋友正好是校广播站的播音员,我让他帮我打好招呼,在当天晚上的六点十分准时放《枫》这首歌。汤颖枫喜欢周杰伦,这首歌又正好是她的名字。歌曲中间可以穿插一段对同学的祝语,但不能是露骨的话。我就在一张纸条上写下一段故作文艺的话,郑重其事地让霍明塞给那个广播站的同学,让她在歌曲中间帮我念出来。

  我叫以前班上和汤颖枫玩的挺好的罗裙,在傍晚六点的时候约她到广场上紫罗兰亭的前边走走。霍明和蛤蟆陪我一起。我看时间差不多了,就独自走上前去。

  汤颖枫看到我出现,有些吃惊,急忙躲在罗裙的身后,露出半个身子,像一只猫一样望着我。我伸出手递出之前写好的信,她没有接,我就再向前走了一步。她见到我靠近,往后退了一步,死死盯着我,眼神里带着惊惧,大概是以为我要抱她。我此前从未见过她对我投来这样的眼神,就好像在看这一个靠她太近的陌生人。

  我硬着头皮把信塞到她的手里,对她说我喜欢你。

  三个人尴尬的沉默了一小会儿,我便转身离开了。这时候,广播里传出了《枫》的前奏。晚了两分钟。

  霍明和蛤蟆本来一副想调侃我的样子,见我板着脸走来,也没说话,跟在我后面默默去了操场。我们三个人躺在操场边缘,默默听着《枫》,我望着头顶飞过的燕子,和操场上来回奔跑踢皮球的少年,一边回想刚才汤颖枫的眼神,一边跟着曲子哼出声来。

  从那之后一直到大四,我们五年多没见,我脸上的青春痘早已不长了,学会了打扮,谈了几次恋爱,睡了几个姑娘,人也自信了起来,只是不再像当年那样喜欢谁了。高中之后,我也从听周杰伦的少年,成为了听U2、朴树、李志,见到女孩子再不会害羞的青年。

  只是我一直都没弄懂,她当年近乎痴迷般的喜欢打篮球很帅的男生究竟是因为什么。

  咖啡馆里,我们聊这几年发生的事情,聊最近的近况,未来的打算。我突然想起一件事。我问她:“你现在还想把你爸丢到阿富汗去吗?”

  她愣神了两秒钟,笑着说道:“已经不了。我长大了,他也老了,我就学会原谅他了。”

  除此之外,我们没再聊起任何往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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