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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位放弃个人前程的傻X,却拥有了幸福的一生

2018-07-02 07:30:59 作者:报大人 来源:好报 阅读:载入中…

那位放弃个人前程的傻X,却拥有了幸福的一生

  好报美好生活方法如果你真的坚信你是对的,就应该敢于对抗全世界的“集体智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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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英国小说家、剧作家毛姆在70岁高龄之际、早已攀至人生高峰之后、即将永久性封笔之前,写作了一部小说《刀锋》,出版之后旋即引起世界性轰动。

  这部小说探讨主题是:究竟为什么而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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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它讲的是一位20岁出头的美国青年拉里,傻逼一样放弃个人大好发展前途,连工作都不要,连不理解他人生选择女朋友都说分就分(尽管他其实很爱她),连所有能帮他步入人生发展快车道高端人脉都一概不鸟,连处于热火朝天的上升发展之中、全民创富激情澎湃的美国家乡也说离开就离开,一个人孤独地跑到巴黎去寻清净,终日埋首于书卷之中,继而开启了流浪世界的生活模式。在所有认识他的人的不理解与白眼当中,他毅然走上自己心中选定的人生道路,与世俗名利诀别,留给大家一个潇洒背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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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选择的人生道路,在任何一个务实的人看来,根本不叫人生道路。他选择游手好闲、“晃膀子”,不务正业,他选择“寻找上帝”,或者说他想要找到哲学家思考了几千年的命题——人生终极意义——的真正答案

  他身边通晓事理人道出的种种人生真谛,让他耳朵听起了茧:

  人总要讲道理。一个人总得工作。这是一个做人问题

  人应当赚钱是天经地义的事,你的一生显然应当放在这上面。

  我们正在开启一个新的时代,这将使过去时代的成就看上去就像几个小钱一样。年轻人从来没有碰到过这样好的发展机会

  你可能追求一种虚无飘渺理想——就像天文学家在寻找一颗只有数学计算说明存在的星体一样。

  这些发自亲人和朋友劝告,开示,饱含着稳妥的人生智慧,是稳健保险幸福人生的不容质疑的操作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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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然而,这些人生智慧对拉里来说都是个屁。他认为他心中的目标跟别人赚钱的目标相比丝毫不显得低劣,对他来说,他的目标更重要,对他更有意义

  他着了魔一般地,不走大家都看得到的康庄大道,只顾自己一头扎进苍茫黑夜泥泞小路上。

  如果说有什么诱因,那就是他在战争期间作为空军飞行员在参战时,眼见着自己的战友惨死在眼前。从活生生生命到一具毫无生机破烂肉体,毫无过渡。这令他开始执著于对一个问题的追问——生命的存在到底有何意义。这问题令他夜不成寐地想要探寻答案,竟成为他一生的探索主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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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自然令他成为一个不合时宜、脱离现实怪物

  这么一个古怪主角,这么一个有趣的主题,以及接下来的故事情节,使得这本小说成为关于人生经典。本书问世至今已近80年,然而身处今天的中国读它,你丝毫感觉不到它的陈旧,反而有很强烈的代入感。今天的中国太像80年前书中所描述到的美国。在震耳欲聋的“赚钱才能幸福、赢代表着一切”的价值喧嚣之中,多少困惑心灵,只能独自黯然,而不能表达自己的困惑,否则,显得跟傻逼一样。

  一位受益于这本书、如今颇有成就的网络作家表示,当年自己困惑得写不出一个文字来的时候,是这本书救了自己,她从这本书中看到,自己并不是孤独的。

  还有一位我认识的青年,也是在看了这本书之后,鼓起了勇气,踏出了蜗居很久的温暖乏味的家,选择到大理、西藏等地行走。这一出走行动在多大程度改变他以后的人生我不好说,但仅从他行走中所记录的文字来看,他的视野的确得到了大大开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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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如果说毛姆的这本书只是单纯地鼓吹像拉里这样地活着,那未免太过肤浅

  拉里的人生其实是一面镜子,映照出现代人生活的困境他们像笼子里的兽,被“现代化观念”紧紧地束缚着,他们追求所谓幸福,就像猴子在打捞水中的月亮

  在这本书里,拉里一个人就是一支军队,他之外的那些人,反对他、试图点醒他的那些人,则是另外一支方向相反的浩浩荡荡大军。他们赚钱,他们发展,他们享受现代文明创造的一切物质条件,他们享受着受到尊敬的生活,他们让自己的欲望尽量得到满足……他们以为这样就是幸福的人生,但是,却总有种种缺陷,在影响着他们获得幸福,他们的灵魂在貌似稳定和进步的生活当中,却总有一种不安体现到他们的身上,总是少不了各种怒气怨气,或者无可奈何之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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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本书中的艾略特(拉里的女朋友伊莎贝尔的舅舅),是一个聪明世故的美国商人,以善于经营人脉之术见长,并喜欢巴黎上流社会里一切与品位有关东西。他在商界的发家得益于自己的人脉经营,在赚得盆满钵满之后,他开始觉得仅仅做一个商人是庸俗的,他更乐于成为一个社会贤达和社交圈里闪耀的明星。他以猎取他人的尊重为人生最大目标和生命最大乐趣。他很享受提携后辈时那居高临下的赐予感,也享受和欧洲各国王贵族打成一片时所拥有体面感觉他喜欢在一切体面的人那里有一个好的印象口碑。他喜欢活在别人心中。

  相应地,他所面临的困惑是,总有一些不知感恩的人,总有一些粗俗的后辈,甚至越到人生的暮年,他越发现,他在人们心中的魅力正在流失,因为他的利用价值渐渐失去,人们不断组织新的社交聚会,却开始遗忘他,或故意忽略他。

  乃至在他临终之际,还为一位欧洲皇族成员组织的大型宴会没有邀请他而耿耿于怀,在人生这样凄凉的晚景之中,他含恨离开人世

  可见,把活在他人心中作为努力目标的幸福感,只是镜花水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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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拉里的女朋友伊莎贝尔,则是心怀主流智慧一心想要过上“体面”生活的女性。在拉里跟她就人生道路问题摊牌后,她发现,自己没办法跟拉里一起生活,因为她热爱各种热闹事物,热爱宴会,热爱社交生活,热爱美好的衣服食物,热爱在人前闪耀,体验自己的存在感。与拉里一起过苦行僧一般的生活,在她是不可想象的。后来她忍痛选择与拉里分手,嫁给了有为青年格雷。她终于过上了物质上有保障的生活。当然,随着经济危机的大爆发,她与格雷婚后的生活也一旦陷入困境,但在人生低谷中度过了几年之后,她继承了来自舅舅艾略特的大笔财产,生活大大改善了,她终于跻身“上流生活”。

  她努力过着社会主流价值观所推崇的标准的上流社会生活,一切看起来都很美好,她住着继承来的极其体面阔气的市中心大宅,出则坐豪车妆容精致,身着时尚讲究服装,以不惜一切的决心保持着优美体型,在步入中年之际,她甚至比青年时代更加美丽,散发出更强烈的女性魅力,她对孩子进行合乎上流社会的礼仪教化,孩子们听话……她的生活看起来简直完美无缺

  但是她的内心始终有个洞。这个洞在后来重新见到拉里后,终于显现了出来。虽然她年轻时出于理性上的选择和实属无奈而放弃了拉里,但内心从来不甘。随着她成熟起来,她更加敢于直面自己的内心,她承认自己是一个情欲很强的女人同时,她为没有占有过拉里的身体和心灵而感觉到缺失。因此中年之际她尝试与拉里偷欢,却遭到了礼貌拒绝

  这种想占有而不得的怒火,虽然因为她做人的涵养而没有表现出来,却深藏在内心,致使她后来隐秘设计,间接地杀死了拉里准备迎娶的一位可怜女人。

  伊莎贝尔的生活标准得像是上流社会生活的样板间一样,唯独缺乏自己的灵魂。而她内心未能满足的超强的占有欲,像文火一样煎熬着她的灵魂,使她的幸福生活,徒有其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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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多少现代人,上演着艾略特式的悲剧,过着与伊莎贝尔相似表里不一的生活。

  至于书中其他人物命运无常而沉浮的生活,在这里就不一一赘述。

  镜子中这些受煎熬的灵魂所烛照出的一个真理是:远离精神追求,即使再疯狂投入,生活都不过是一场缺乏灵魂参与表演和周旋这种生活在很多个局部细节上,可以看起来很美,或令人感受到一时的快感,但长久而言,这样的人生却难免蹈入虚空,并随着人生终极大限的临近,而越发恐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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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下面还是要分析一下拉里。

  他的人生看起来完全是一场苦行——他本来完全不必如此受苦的。但是他乐在其中。他始终在寻找。起初,他通过书本去寻找。读书本来就是他青年时代的一大乐趣,自我放逐到了巴黎之后,他更是像别人上班那样地、每天花上十几个小时涉猎各种书籍,寻找“上帝的足迹”。

  他在巴黎呆了四年,读了许多书,他收获知识上的巨大快乐,他甚至认为,人的快乐之根本来源于知识上的通透,而不是物质。

  我对于人可以通过知识达到最高现实这种想法感到非常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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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是拉里并没有从书本中寻找到上帝。加之埋首书本太久,他需要体力劳动(既能体验让身体劳动起来的肉体紧张感,也能赚到最简单生活所需的花费),和一场远行。因此他从巴黎动身又继续流浪,到了德国、到了远东,他在煤矿里打过工,给德国的农场主干过农活,还在一家修道院里管理一段时间图书馆,并在那里阅读、静修。

  一路上,他遇到各种有趣的人,与他们交流,其中不乏高人,正是来自一些高人的启发帮助,使他从人生的一个站点,流浪到人生的下一个站点。

  他对两性关系没有强烈的需求,但也不排斥一些随时的欢乐,他甚至会迎合来自女性的一些需求,与她们做爱,但并不带很深的感情,而是抱着随遇而安态度。这并不表示他会为了情欲去接近或占有一个女人。在情欲方面,他一直保持着不积极的态度。他的兴趣在于拥有最简单的生活,并在精神上进行最大限度的探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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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寻找上帝方面最有成就的经历是他的印度之行。他在印度生活和修行了好几年。在那里,他遇到了一位瑜伽大师,一位他一眼望去就在内心建立深深信赖感的“真正的圣人”,并在他的修行场所驻扎下来,修行了几个月。

  他受到这位瑜伽大师的指点颇深。但他在精神上最大的收获却并不是师从瑜珈大师——瑜伽大师的教育也许是一个很好的铺垫——而是在那之后,他在一座山峰的一间小屋隐居期间。

  有一天我半夜就从小屋出来,爬到峰顶看日出。当破晓之际山峰上的壮丽景色展现在我面前时,世界的美令我陶醉了。我从来没有感到过这样的快意。这样超然物外的欢乐。一种古怪的感觉,一种震颤,从脚下起一直升到头顶,人好像突然摆脱身体,像纯精灵一样分享着一种我从来没有意想到的快感。我感到超越人性的知识掌握着我。使得过去一切我认为混乱的变得澄清了,一切使我迷惑不解的都有了解释。我快乐得痛苦起来,挣扎着想摆脱这状态,因为我觉得继续这样下去,我会死掉。然而,我是那样陶醉,宁可死去也不愿放弃这种欢乐。没有言语可以形容我那一刻的幸福心情。等我恢复到原来的自己时,人变得精疲力尽,而且在发抖,我睡着了,我醒来时,走回小屋,我感到自己是那样的轻快,好像脚不沾地一样。

  那种极端真实感,那种他与“绝对”合为一体的感觉,是他人生当中最强烈的巅峰体验。在那之前,他只在当空军飞行员时曾经有过类似的体验:

  我在天上,飞得高高的,自己成了某种伟大而美丽的东西的一部分,不知道为什么,到了两千英尺以上,反而不再像先前那样感觉是孤零零的一个人,而是有所属了。当飞到云层以上,看见那些云像大群绵羊似的在我脚下,我的感受,就像是和无限合为一体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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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结束峰顶的隐居生活之后,他便告别了在印度的师父,返回了美国。那一刻陶醉时抓住他的那种浓郁宁静、欢乐和安泰感,自此之后,长留在他的心间。他感到,什么都不能再伤害他自己了。他感觉,他愿意接受形形色色的生活,不管它是怎样忧伤痛苦,他觉得只有生生不息一个生命接一个生命,才能满足他的企求,他的活力,他的好奇心

  我要生活在这世界上,爱这世界上的一切,不是为它们本身,而是为了它们里面的无限。

  习惯了日常生活并且将看得见、摸得着的东西当作幸福的你,也许觉得拉里的这些生活都是空的。但是,如果,以真正的“幸福感”作为衡量标准,你可曾拥有他那种灵魂出窍的极乐感受,并在内心里体会深刻的宁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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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们普遍地越活越焦虑,艾略特临终之际最为焦虑,伊莎贝尔在她那女神外表之下,有一个因焦虑而狰狞的真实面孔。而拉里,则越活越放松

  这本书之中,拉里从20岁出头开始流浪世界,寻找人生意义,到40多岁从印度归来,重新参与到原来的生活,他始终保持着一种超脱、宁静的气质。他是一个似乎永远知道自己的身体与灵魂安放在何处的人,随着年龄阅历增加,这种发自内在的宁静,以及由此散发出的魅力,越发引人关注。他可以用从印度学来的近似于巫术的简单动作,帮人治好久治难愈的头疼病,却不觉得这有什么了不起,毫不引以为傲,而像是信手拈来的小把戏,他那无欲无求却又热情提供帮助的性格特点,让人感觉到他满身蕴藏着一种无形的力量,更让常规生存的人感觉出自身的无奈和无力。

  以他的学识,他本可以写出煌煌大著,扬名立万,他确实也动手写书了,却只是撰写自己感兴趣的话题,他也结集印刷,却仅几百册,寄给亲近的朋友收藏阅读。

  在回到美国之后,被问起今后有何打算,他说:他将把自己从一位亲戚那里继承得到的一笔财产散发给需要它的人,然后把整个美国去逛一遍,然后,用省下的最后一点钱,去买辆出租车来开。

  我不需要钱,钱对你来说意味着自由,对我来说意味着束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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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开出租车,当都市里的隐士,正符合他无欲无求的人生态度。

  伊莎贝尔到死也理由不了拉里的人生。她懂得各种实用目标的价值,可她总也理解不了的是——

  世界上还有什么比“学会生活得最好”更实用的吗?

  当然,作为一名小说家,毛姆也不忘告诫各位读者,不要轻易地模仿他所创造的这个主人公。因为——

  当你决定离开常规行事时,这是一种赌博,许多人被点了名,但是,当选的人寥寥无几。

  不过拉里又是那么地贴近我们的生活,说不定在你的身边,就有某一位比较深沉的朋友,他就是你身边的拉里,他充实而丰富的内在,他对生活的旷达态度,他对生命本质的参悟,他发自内在的对世界的好奇和对生活的热情,只不过是你无缘去了解到罢了。

  文中图片说明:文中图片为毕加索绘画作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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